应用工厂运维服务招标公告(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023)
项目概况
丽水市应用工厂运维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公告附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建航招2023190号
项目名称:丽水市应用工厂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1415700
最高限价(元):14157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丽水市应用工厂运维服务项目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4157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09月1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公告附件。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⑴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⑵ 备份投标文件: 备份投标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 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系统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2520156@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18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丽水市商会大厦5F开标厅四(远程监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9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 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090051
质疑联系人:刘 政
质疑联系方式:0578-20908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7室
传 真:0578-2303501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姬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139203
质疑联系人:金巧玲
质疑联系方式:0578-213920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传 真:0578-2669165
联系人 :吴先生、叶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终稿)应用工厂运维服务项目.doc招标文件(终稿)应用工厂运维服务项目.doc574K
招标文件(终稿)应用工厂运维服务项目.doc
招标文件采购编号:浙建航招2023190号项目名称:丽水市应用工厂运维服务项目采购人: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八月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前列表6一总则8二招标文件说明9三投标文件的编写10四履约保证金12五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2六开标和评审13七投标无效的情形15八法律责任17九澄清、修改发布媒体18十质疑18十一投诉19十二授予合同20十三验收21十四政府采购政策21十五其他事项22第三章采购需求23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44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52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79一总则79二评审委员会79三评标程序80四评标一般规定81五评标办法和细则81六评审纪律和要求83第一章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丽水市应用工厂运维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采购公告附件中自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18日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浙建航招2023190号项目名称:丽水市应用工厂运维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1415700最高限价(元):1415700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标项名称:丽水市应用工厂运维服务项目数量:1项预算金额(元):14157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备注:无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至2023年9月18日09:00,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公告附件。3.方式:自行下载获取。⑴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管理;⑵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正式投标人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登录获取;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的招标文件在仅供阅览;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第⑴条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4.招标文件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09:00(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⑴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⑵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如不提交的,当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时,将导致无备份投标文件而失去投标资格。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系统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2520156@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3.开标时间:2023年9月18日09:00(北京时间)4.开标地点(网址):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名称: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项目联系人:王茜联系电话:0578-2090051质疑联系人:刘政联系电话:0578-2090849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9楼。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胡姬璟联系电话:0578-2139203传真:0578-2303501质疑联系人:金巧玲联系电话:0578-2139203传真:0578-2303501地址: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07室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人:吴先生、叶先生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传真:0578-2669165地址:丽水市北苑路190号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采购人: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8月25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列表序号须知项目内容、要求和时间1项目名称丽水市应用工厂运维服务项目2采购人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3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组织方式分散采购5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或提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6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7招标文件质疑1、只有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潜在供应商”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能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2、质疑期限为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届满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8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发布网址同招标公告发布网址。9投标文件提交接收人: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18日09时00分提交投标文件地点:(1)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2)备份投标文件:如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系统最后生成的具有电子签章的备份投标文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传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2520156@qq.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10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3年9月18日09 时00分。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楼)。11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评标报告经采购人确认后2个工作日内,中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并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12评标办法和细则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13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4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15采购文件解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6投标人解密硬件准备1.电脑、网络(供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和澄清答疑使用);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CA锁(即原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CA锁);17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1、转包:不允许。2、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允许分包。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3、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采购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2.2“投标人”系指符合本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依法获取招标文件并参与项目投标的投标人。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4“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系指投标人委派的负责项目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的人员。2.6“合同”系指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署的规定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以及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招标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7“产品”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包括:虚拟产品),以及产品相关的保险、税金、备品备件、附件、耗材、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等。2.8“服务”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应承担的运维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附随义务。2.9本文件所指的公章均指投标人的CA电子章(投标文件格式有特殊要求的除外)。2.10“▲”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不允许负偏离。3.投标人基本要求3.1符合第一章第“二”条规定;3.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4.联合体说明▲4.1如为联合体参加投标,除应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内容和义务。(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5.特别说明▲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3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二招标文件说明6.招标文件的构成6.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6.1.1招标公告6.1.2投标人须知6.1.3采购需求6.1.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6.1.5投标相关文件格式6.1.6评标办法和细则6.1.7与本项目有关的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7.投标人的风险7.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8.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8.1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2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可传真)提出澄清申请。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发布更正公告,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不足15日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写9.要求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9.2投标文件、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往来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如涉及非中文内容的,投标人有义务将其内容翻译成中文,一切对非中文内容的误解,都将由投标人承担。9.3投标文件的形式和效力9.3.1投标文件的形式:投标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9.3.2投标文件的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规定方式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10.投标文件的组成▲10.1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如有报价的内容,其投标文件无效;10.2报价文件如有商务技术文件内容,其商务技术文件内容评标时将作为无效内容。11.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11.1资格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格式见第五章资格文件格式▲11.1.1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11.1.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或分包意向协议(▲合同分包时须提供);11.1.3联合体投标人代表委派书(▲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11.1.4投标人代表委派书(同时提供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扫描件);▲11.1.5政府采购资格承诺函;▲11.1.6资格声明;▲11.1.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11.1.8企业类型声明函;▲11.1.9信用信息记录查询(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故不作装入资格文件要求。)注: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不视为合格投标人,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②资格审查顺序为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后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11.2商务技术文件编制内容和要求(包含但不限于):11.2.1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所列的内容、格式的要求,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文件;11.2.2投标人需对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要求所列的内容进行承诺;11.2.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文件;11.3报价文件内容:详见第五章格式。11.3.1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写明投标报价。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性的报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投标文件无效处理。11.3.2投标相关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详细注明该表列举的费用及分项清单。12.投标文件排版、封面12.1排版:所有文字及表格建议采用黑色,正文字体建议采用宋体小四号字体,标题字体建议采用宋体小二号字体,页码应逐页连续编注。12.2封面: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提供的格式制作封面。13.投标有效期▲13.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清楚的标明“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4.2电子投标文件及备份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投标文件格式有特殊要求的除外)。14.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四履约保证金15.履约保证金:无五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修改和撤回16.投标文件的加密16.1投标人应当将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三部分分别导入相应位置,各文件之间不得混装;16.2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投标人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进行加密。17.投标文件的提交▲17.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提交地点详见本章前附表。17.2不予接收的电子投标文件情形⑴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电子投标文件;⑵未生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或者解密不成功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18.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8.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2)备份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代理机构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最后一份备份投标文件为准。18.2修改后重新提交的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标记和提交。▲18.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18.4补充、修改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内容均应相同。六开标和评审19.开标19.1优先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的,采用备份投标文件开标。19.2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投标人应安排人员准时在线参加,否则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9.3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开启电子投标文件解密通道,解密时限以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为准。19.4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代理机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通道上传备份投标文件。19.5通过异常处理后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19.6开启标书文件后,投标人可通过系统平台查看投标人名单。19.7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申请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19.8按规定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详见第五章格式)。19.9投标人对记录表有疑义的,投标人代表在开标会议结束前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现场或电子邮件的方式(12520156@qq.com)提出,并说明理由,疑义须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19.10开标会议结束。20.资格审查20.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资格要求和资格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及记录。并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布审查结果。20.2经资格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21.评审流程:详见第六章。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也应当采用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2.2报价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1)政采云系统填写的报价和上传的报价文件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2)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报价明细表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6)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上述顺序修正;(7)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修正错误的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的形式提交,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若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3.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估23.1评审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答复内容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并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24.评标报告评审委员会根据全体评审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25.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一)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二)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三)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四)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五)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重新组织采购。26.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因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断电、传播疫病等)原因造成电子交易活动无法正常运行的,将采取以下措施:⑴短时间内能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在消除不可抗力因素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⑵长时间内无法消除不可抗力因素的,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委员会将中止电子交易活动。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政府采购活动。27.保密和评审过程的监控27.1自开标时间起至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且与授予合同有关的信息都不得向任何投标人或与上述评审过程无关的人员透露。27.2本项目开标、评审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开标、评审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审结果的不公正行为或授予合同决定的过程施加影响的企图和行为,可能导致和其投标被拒绝。七投标无效的情形28.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无效:28.1电报、电话、传真形式提交投标文件的;28.2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28.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8.4不具备投标文件规定资格要求的;28.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28.6评审委员会在符合性审查中,发现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实质性要求的;28.7投标文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方案的;28.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款的;28.9投标文件中给予赠品、回扣或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的;28.10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28.11报价文件内容与对应商务技术文件内容不一致的;28.12报价文件中出现“0元”或“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的;28.13投标报价存在漏项或报价数量少于采购要求的;28.14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代表应在评审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8.15投标人已明知采购期间或之后企业将发生兼并改制,或提供的产品将停产、淘汰,或必须有偿使用专供的备品备件和试剂耗材的,及其他应当告知采购人可能影响采购项目实施或损害采购人利益的信息,不在投标文件中予以特别说明的;28.16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8.17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28.18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文件无效情形。八法律责任29.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9.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9.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29.3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9.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9.5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29.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投标人有前款29.1至29.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0.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0.1向评审委员会或者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0.2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3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0.4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30.5提供假冒伪劣产品;30.6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投标人有前款第一项规定情形的,中标无效。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投标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处以采购金额5‰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中标无效。31.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投标人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2.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32.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32.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2.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2.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32.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投标人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32.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投标人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32.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32.9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2.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32.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32.1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九澄清、修改发布媒体33.1针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询问,采购代理机构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如需澄清或修改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将澄清或修改内容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予以公布,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更正公告等内容。33.2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投标人应向采购人提出。十质疑34.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标人须一次性提出,否则不予以答复。34.2质疑的主要内容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号令)规定以及浙江省和丽水市相关文件的规定。质疑内容涉及保密事项,质疑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34.3质疑投标人可直接提交、传真或邮寄方式提交质疑书(一式三份以上)。以其他方式提出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接受、答复。34.3.1邮寄方式送达质疑书的,以采购代理机构实际收到邮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4.3.2传真方式送达质疑书的,质疑投标人应当取得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传真的意见,并及时将质疑书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实际收到原件之日作为收到质疑的日期。34.3.3在质疑期限届满前,质疑书已经邮寄或传真成功的,质疑不视为过期。34.4质疑投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并注明翻译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34.5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答复质疑人。34.6质疑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报告同级财政部门,由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情况属实的,应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34.7质疑函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十一投诉35.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书面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投诉书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中下载。十二授予合同36.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36.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和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内容不包括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6.2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37.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利37.1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经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直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需交由同级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38.签订合同38.1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38.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8.3中标人不遵守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要约条款及所作的承诺,擅自修改报价或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按有关法律法规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8.4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中标结果的质疑期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38.5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8.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三验收39.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40.本项目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及专家或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与验收。其他供应商应遵守诚实信用、实事求是的原则,在验收期间积极配合采购人组织的验收工作,不得影响或阻扰验收工作的正常进行。参与验收的一切费用,原则上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十四政府采购政策41.关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41.1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41.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1.3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41.4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41.5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1.6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1.7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41.8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制造商或工程、服务程承接方均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41.9供应商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十五其他事项42.解释权42.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42.2采购代理机构对决标结果不负责解释。43.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费用以中标金额按下表服务类收费标准的80%计取,采用差额累进法计算,中标人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100以下1.5%1.5%100-5001.1%0.8%500-10000.8%0.45%1000-50000.5%0.25%第三章采购需求一、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地创新、全省共享”机制,探索“大脑”建设新路径,全省市协同共建“应用工厂”,采用“组件化应用装配+工具”辅助开发的方式,构建一体化智能化的应用生产体系,形成统一的应用开发技术标准规范、提高应用开发效率、降低应用开发成本、减少重复建设,打通应用复制推广“最后一公里”。丽水市积极贯彻落实省局工作要求,立足实际工作需求,以问题、目标为导向,不断探索深化“应用工厂”运用运营,为市级部门、区县提供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应用开发环境,提升我市应用开发水平、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数字化综合服务能力。二、编制依据1、政策法规1.1《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1.2《关于开展“应用工厂”运用和规范ISV管理工作的通知》2、标准规范2.1《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8567-2006)2.2《计算机软件可靠性和可维护性管理》(GB/T14394-2008)2.3《计算机软件测试规范》(GB/T15532-2008)2.4《软件工程产品质量》(GB/T16260-2006)2.5《软件系统验收规范》(GB/T28035-2011)2.6《系统与软件工程用户文档的管理者要求》(GB/T16680-2015)2.7《软件质量量化评价规范》(GB/T32904-2016)2.8《软件测试成本度量规范》(GB/T32911-2016)2.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2.1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22240-2020)2.11《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2.12《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A/T1389-2017)2.13《信息安全技术电子政务移动办公系统安全技术规范》(GB/T35282-2017)2.14《信息技术存储管理第1部分:概述》(GB/T36450.1-2018)2.15《信息技术备份存储备份技术应用要求》(GB/T36092-2018)2.16《电子政务标准化指南第4部分:信息共享》(GB/T30850.4-2017)2.17《政务服务平台基础数据规范》(GB/T39046-2020)2.18《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参考模型》(GB/T35589-2017)2.19《信息技术大数据接口基本要求》(GB/T38672-2020)2.20《信息技术大数据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第1部分:总则》(GB/T38664.1-2020)2.21《信息技术大数据政务数据开放共享第2部分:基本要求》(GB/T38664.2-2020)3、项目目标依托全省IRS-应用工厂和ISV(独立软件开发商)管理子系统,聚焦ISV规范化管理、应用标准化梳理、代码测试、代码托管、通用工具使用等内容,以ISV准入、标准化应用开发为切入口,强化全市应用安全管理,为ISV和应用建设部门数字化赋能,积极探索构建“应用工厂”丽水新模式,加强省市县应用纵向统筹,构建共建、共享、共用新格局。三、服务需求分析1、现状分析随着中共中央国务院《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文件的印发及浙江省数字化改革的不断推进,数字化应用呈井喷式增长,据调研统计,截至目前丽水市已建数字化应用730余个,涉及应用开发厂家达280多个,针对每年不断新增新增数字化应用,如何降低应用开发成本、缩短应用开发周期、建立全市应用开发标准、确保应用开发过程的安合规等是亟需解决的问题,通过梳理目前全市应用开发及ISV管理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1.1开发管理不统一,应用开发过程中存在需求不透明,过程不可控,进度难管理等问题。1.2代码管理不统一,目前很多应用厂家代码线下管理,知识产权无法保障1.3开发规范不统一,目前各个厂家开发代码质量参差不齐,安全问题反复整改不达标1.4组件组装不统一,应用开发过程中厂家组件各自建设多,不规范无法实现全市复用1.5工具使用不统一,应用在开发过程中,各个厂家低代码工具五花八门,重复建设无法全省复用1.6运营保障不统一,基于全省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体系,针对全省一体化平台运营存在厂家管理困难,对于人员投入无法评估,无法实现高效运营保障。ISV管理不规范,针对全市应用开发厂家,亟需规范化管理按照“应入尽入”原则,在部门应用管理员完成应用编目后,所有为应用系统提供开发、运维、安全服务以及合法合规的分包方(生态合作方),均需完成ISV及人员准入管理。ISV由应用建设单位负责管理,遵循“谁准入、谁负责”原则。当ISV和ISV人员不为该应用服务或退出该企业时,应用负责人和企业管理员应及时解除权责关系。2、用户需求分析市、县(市、区)大数据局的需求:通过IRS应用工厂、ISV管理系统和条线部门数据归集的数据,通过科学算法计算,客观反映各县(市、区)、市级部门的ISV入驻推进情况,应用工厂规范使用情况、应用代码安全和质量情况,全方位统计和了解区域内ISV工作配合情况、ISV发展情况,为强化全市应用安全管理,实现数字化改革实战实效在突破,提升ISV应用开发水平提供数据支撑,为规范和引导产业发展,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提供数据依据。应用建设部门的需求:便捷查询行业相关的应用建设案例、推广和使用经验,寻找靠谱的合作ISV,能够通过调研和工作经验准确的分析工作通电难点,清晰的描绘建设需求,提升应用的实用性。应用建成能通过指标结果直观反应应用的质量,利用官方认可的渠道专业评估应用开发安全及质量,确认应用知识文档规范性,并快速有效发现问题并及时加以整改,降低应用安全风险,对共性问题协同各部门提出优化建议,推动地方和部门进一步提升应用水平。ISV的需求:通过公开、便捷的渠道全面学习数字化公共组件技术标准、政府最新政策,了解政府部门数字化改革和建设应用背后的痛点难点、业务逻辑和真实需求。建立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建立能级排行榜,ISV工作清单化,清晰工作目标和评分规则。能够为ISV开发负责人提供业务标准、技术标准,代码开放规范;能够为ISV安全负责人提供应用安全评价、政府安全方面规章制度等;能够为ISV运维负责人提供运维服务标准制度等。更好配合部门,提升全市应用开发水平、应用安全水平和更好的打造符合业主需求的数字化产品。3、业务需求分析为贯彻落实“一地创新、全省共享”机制,探索并深化“应用工厂”运用及ISV管理,为市级部门、区县提供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应用开发环境,提升我市应用水平,需要加强应用过程应用运营工作,建立专职运营队伍,通过人工服务+系统服务的方式,根据ISV入驻、QA车间入驻、代码托管、工具车间使用等情况制定分析指标,跟进督促地区、部门ISV入驻进度,应用工厂规范使用进度,最终实现“4统一、2规范”。通过代码车间的深度应用运营实现,开发管理统一。需求在线、进度在线、一站式研发管理等;代码管理统一。代码在线管理、应用发布一键部署等;开发规范统一。在线代码质量扫描,代码安全扫描等。通过组件车间的深度应用运营实现,工具使用统一。全市级统一采购、全市复用,避免重复建设及财政资金浪费通过QA车间的深度应用运营,建立应用开发的标准规范。实现组织过程资产的沉淀积累,建立丽水市应用开发规范及一站式帮助中心。通过ISV管理系统的深度应用运营,实现全省ISV的规范化管理。按照丽水市应用建设情况,摸底梳理应用对应的开发厂商、安全厂商、运维厂商清单。推进全市及各区县的厂商入驻,收集包括建设单位、厂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4、指标设计需求分析根据多维度多角度的业务考核需求,围绕地区部门应用工厂使用及ISV管理评价、ISV能级评价,基于明确的采集指标规范、考核权重的设计需求,提供动态的多层级的地区部门评价指标、ISV能级指标展示。通过数据交换、差异比对、信息核准、互动交流、查询统计、分析研判,强化全市应用安全管理,整体提升ISV应用开发水平,积极探索构建“应用工厂”丽水新模式。5、等保安全需求分析建立健全丽水市应用工厂及ISV管理技术支持服务系统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在政务云提供的安全手段和安全设施之外,增加数据传输安全、端口安全、访问控制安全、业务安全等安全内容设计,并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二级保护要求构建数据存储环境、应用系统环境、运行管理机制,确保系统政企数据安全和公民个人数据合法应用。6、系统对接需求分析与浙政钉用户体系对接,获取统一用户信息与身份认证信息,实现浙政钉免登服务;与丽水市项目管理系统对接,获取丽水市项目及应用相关数据;与浙江省一体化数字资源(IRS)系统对接,获取省应用工厂及ISV管理系统相关数据;系统根据业务需要打通各数据环节,通过系统性采集、清洗、加工使之成为对应用场景建设有价值的数据需求。7、系统性能需求分析该项目使用的工具丽水市应用工厂运用及ISV管理技术支持服务系统须基于信创路线开发并提供服务,使得信创架构与Wintel架构无差别化访问应用,即系统平台应能在各类常见的国内外操作系统上正常、稳定、安全运行并提供服务。7.1先进性和可扩展性设计时充分考虑技术的先进性、前瞻性和可扩展性,以保证丽水市应用工厂运用及ISV管理技术支持服务系统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能满足使用的实际需要,满足系统的二次开发应用。7.2实用性和便捷性设计时应考虑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专业用户需求的差异性,提供统一的访问接口、便捷的操作方式和友好的用户界面。7.3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建设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在详细分析建设现状、建设需求和条件的基础上,制订合理的设计方案,提出合理的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方案。7.4经济性与安全性丽水市应用工厂运维服务项目数据都是比较敏感的工作数据,必须在现有资金预算的前提下建立相对完善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妥善解决信息安全的问题,处理好经济与安全的关系,综合平衡成本和效益。综合考虑信息采集、传输、处理和应用等各个环节应用的实际需要,在多方案论证和综合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既安全又经济的设计方案。保障数据的一致性与完整性。对于输入的数据,为其定义完整性规则,如果不能符合完整性约束,系统给出相应提示并拒绝该数据。保障数据的共享性与相对独立性。提供灵活的配置,使各个子系统能够独立运行,而通过多种方法进行系统数据的交换,提供数据的共享,也相应保证了系统的强壮性。7.5可靠性和合理性丽水市应用工厂运维服务项目服务范围广、涉及内容多,需要具有较高的可靠性,设计时除了充分保证可靠性外,还应建设合理的运行维护管理模式及相关保障体系,为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奠定良好的基础。7.6性能要求系统要具有完备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能对登录用户的身份进行认证,并跟踪用户的操作,进行安全审计。系统要具有良好的数据安全保障机制,具有较强的容错能力和灾难恢复能力。用户查询时,系统要能够保证用户查询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和完整性。编号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说明(必要、重要、一般)1服务器端响应时间(平均日常操作)小于5s重要2客户端响应时间(平均日常操作)小于5s重要3报表统计响应时间小于5s重要4网络响应时间(互联网和局域网)小于5s一般5最大支持并发数(用户数)100重要四、服务内容1、应用入驻管理服务1.1应用调研依托省IRS应用目录,梳理全市已建应用及2023年新建应用,摸清应用底数。做好应用调研,分类开展应用入驻浙江省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IRS)应用工厂。按照应用工厂入驻管理制度,形成需入驻应用清单,定期更新无法入驻应用清单,做好文档备案登记。1.2应用分类管理结合全市新建应用调研情况,将应用开发语言、开发环境、应用建设模式做为应用分类统一管理,按照分类情况分析制定不同入驻上架规则,写入应用工厂入驻管理制度。1.3应用入驻管理充分结合丽水市实际,跟进应用入驻进度,建立跟踪任务清单,持续跟进应用入住,并追踪部门新建应用入驻管理。通过规范应用、开发商入驻,建立从应用编目、ISV入场离场、应用文档规范标准、应用代码托管、规范检测、应用快速搭建的工作机制,明确入驻ISV管理、QA车间、代码车间、工具车间各类应用要求。指导和督促需入驻的应用完成入驻。1.4入驻情况日常统计定期对入驻省应用工厂的应用情况进行统计、晾晒。根据业务需求制定分析指标,包括ISV入驻、QA车间入驻、代码托管、工具车间使用等情况,按市本级、区县的日常晾晒。提供全市ISV入驻率、各部门应用入驻情况、ISV人员管理等统计分析维度,助力全市、各区县及部门建立规范化ISV管理体系,针对ISV管理不规范的情况进行定期晾晒分析、统筹推进问题整改。对区域内QA知识库按照部门对专题、文件类型、知识分类等分类统计,定期晾晒文档抽查结果,并输出分析报告。基于代码车间流程信息,对应用代码托管、代码安全检测、代码质量检测的进行进度和结果跟踪,并协助问题梳理,定期统计形成报告。基于代码工具开发的应用模块分享,对各地区工具车间使用进度进行跟踪,并协助问题梳理,定期统计形成报告。2、ISV管理运营服务2.1ISV入驻底数排摸按照丽水市应用建设情况,根据应入驻应用清单,摸底梳理应用对应的开发厂商、安全厂商、运维厂商清单。推进全市及各区县的厂商入驻ISV,收集包括建设单位、厂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2.2ISV入驻统筹推进按照“应入尽入”原则,跟进全市所有已建700余个应用应用开发、运维、安全厂商入驻ISV管理系统,定期发布应用入驻情况,一对一培训、指导和协助市本级应用建设单位及各区县完成ISV入驻。对因无需开通浙政钉不入驻的ISV,做好登记备案,确保全市ISV入驻率100%。同时对应用编目后超时未入驻的ISV,做好日常ISV管理跟踪,建立长效的预警监控机制。2.3ISV入驻技术支撑组织技术支撑团队,建立问题解答群,提供全市ISV管理的技术支持,指导全市应用建设单位完成ISV编目、准入审批、人员审批,指导全市ISV完成企业信息管理、组织管理、人员关联,支撑ISV保密协议上传、人员与应用关联等工作。建立全市ISV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收集各部门和ISV的问题,并及时解答,编撰常见QA文档。3、QA车间运营服务3.1知识专区/分类管理按照市本级所有已建应用建设单位建设80余个知识专题库,指导县市区按照所有已建应用建设单位建设250余个专题领域,开发区统建1个专区。同时做好知识专题的宣贯工作、与已建应用、新建应用深度关联使用。以入驻“应用工厂”的应用名称创建市本级280余个应用分类,协助市级应用建设单位梳理上传文件,并指导区县对440余个应用分类的创建与文件上传。3.2知识管理根据“应入尽入、共建共享”原则,利用省应用工厂平台能力,指导应用管理员按《应用工厂QA车间知识库管理规范》在每个应用分类内上传一份知识文档,实现应用知识100%覆盖。定期核验全市目前已建应用的应用管理员是否按“谋划中”、“申报中”、“建设中”、“运行中”、“功能变更中”、“已停用”的应用状态及时梳理更新应用的政策制度、成果案例、培训宣传视频、开发规范、数据标准、操作手册等标准规范材料(格式要素要求),对未及时更新的应用进行督促、提醒并指导按照规范要求上传到QA车间,后续新建应用应入尽入。3.3QA质量监测针对不少于2800份(700余个应用,每个应用至少4份文档)知识文档:开发规范、数据标准、制度政策和操作手册定期开展质量抽查,分别检查4种文档的格式要素要求(相应的文档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要素进行编写),提升文档质量。按照订阅量、更新时间、访问量、关联专题数量进行成效评价,对质量较差的文档进行下架处理。4、代码车间运营服务4.1代码权限支撑指导应用管理员对代码仓库账号设置(ISV系统关联)、指导应用管理员对研发空间角色权限配置,指导开发商做好代码托管。针对代码托管、代码研运、代码规范检测、代码规范检测、安全规范检测、数据规范检测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由专业开发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并建立QA档案。4.2代码托管支撑针对入驻应用代码在线托管问题支撑,包括前端(Vue、React为主)、后端(JAVA为主)、移动端代码等代码类型,提供后续代码类型扩展的托管指导。提供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制定代码托管指南规范,对各部门新建应用代码托管的研发空间申请、独立研发空间初始化、代码仓库权限配置、代码托管密钥配置、代码上传/下载、开发商权限配置引导的过程指导和技术支撑。提供一致性校验工具使用指导,线上、生产环境代码版本一致性的要求和工作推进。4.3代码研运支撑针对代码编译打包过程技术支撑,包括编译配置、流水线配置、代码评审、研发空间参数配置、代码上传等工作专业开发人员的技术支撑。针对代码前后端服务、应用类型(JAVA服务应用、二方库应用、镜像应用)以及相关属性配置的技术指导。4.4代码规范检测支撑对应用规范性检测问题提供技术支撑,应用的编译、流水线配置、代码质量扫描以及结果问题支撑,包括常见代码质量规范问题:复杂度扫描、重复代码扫描、单测统计、代码规则检查、注释率、结构设计合理性等问题提供技术指导。4.5安全规范检测支撑按照代码检测安全的规范扫描结果引起的流水线终止问题,指导跟进安全漏洞整改,支撑安全规范检测技术答疑.4.6数据规范检测支撑按照省应用工厂代码车间数据安全规范检测要求,明确数据规范的工作推进,支撑各部门应用数据规范检测,提供优化调整的相关建议。5、工具车间运营服务5.1低代码工具赋能针对省应用工厂DataV数据可视化工具、EasyV数字孪生工具、云查地地图工具、流程表单工具、智能报表工具等已有工具及后续新增工具,快速学习掌握工具,发掘工具使用场景,为应用提供技术支撑,指导账号开通、应用选型、技术方案、技术问题对接,按照相关规范协助部门完成应用的快速搭建,充分利用工具减少重复建设的情况。5.2工具利用应用开发基于省应用工厂工具车间,根据应用建设需求选型工具,完成1个基于工具车间的应用开发主屏,包括原型设计、前后端架构、数据对接、数据开发、应用发布等工作。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利用工具车间进行开发。主屏汇聚展示领导关注的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综合评价指标及制度理论成果,通过申请省IRS回流以及本地的公共数据平台获取相应指标数据,通过模型设计、视觉设计,为领导提供一个客观、实时又富有美感地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考核可视化展示页面。指标根据领导关注点与考核要求动态变化。6、制度规范编辑服务6.1应用工厂应用开发规范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应用工厂应用开发规范,指导用户用好应用工厂,明确应用入驻规范(入驻条件、入驻要求等)、ISV管理、低代码工具申请、代码托管、规范检测、权限分配、流水线部署等工作要求,减少应用代码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规范应用开发部署全流程。6.2QA车间规范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制定应用工厂QA车间规范,明确要求应用文档、标准、视频、管理办法等文档的上传格式要求。6.3问题经验积累建立全市应用工厂运营组织过程知识体系,针对应用工厂及ISV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形成对应对的解决方案,建立QA文档体系并上传QA车间,不定期进行QA文档更新,不断提升全市应用工厂运行规范化、体系化能力。7、数据服务本项目提供的工具可在信创环境运行。7.1ISV管理数据服务对ISV管理应用状态、厂商类型、人员角色类型等分类的30多个数据项数据进行采集,对相关数据进行清洗、转换、分析、加工将数据转化成有意义的数据形成ISV管理数据专题库,供系统算法模块使用,提供数据治理和数据质量管理。7.2QA车间数据服务对QA车间知识文件数据、基层智治大脑知识库文件数据、服务部门用户统一工作平台下载中心文件数据等包括全市各领域各层级的相关知识文件10多个数据项数据进行采集,对相关数据进行清洗、转换、分析、加工将数据转化成有意义的数据形成知识文件数据专题库,供系统算法模块使用,提供数据治理和数据质量管理。7.3代码车间数据服务对代码车间安全检测、质量检测、必修问题、安全漏洞分类及数量等分类的30多个数据项代码扫描数据进行采集,对相关数据进行清洗、转换、分析、加工将数据转化成有意义的数据形成代码审核数据专题库,供系统算法模块使用,提供数据治理和数据质量管理。8、算法服务围绕ISV管理数据专题库、QA车间知识文件数据专题库、代码扫码数据专题库3大库数据,提供算法服务,分别根据地区应用综合评价体系指标、ISV能级指标体系指标,设计计算规则,通过智能算法分别计算应用综合评价、ISV综合评价,实现应用综合评价、ISV能级排行的科学计算。9、知识百科全书根据知识文件数据专题库数据信息,分析QA车间数据项,依据地区、知识专题、知识分类、知识类型、知识名称、知识简介、开放状态等知识信息,调研基层智治大脑知识库文件、服务部门用户统一工作平台下载中心文件,制定专属数据标签,定制开发知识百科全书,提供精准筛选服务,提供知识在线预览、下载、打分服务。同时,确定文件开发状态,可通过一定的模式向外透出对外开放的知识文件。10、应用综合评价服务10.1地区相应应用ISV管理评价通过视觉美化设计,提供地区相应应用ISV管理情况的列表查看服务,实现对地区相应应用ISV管理情况指标的动态展示,提供按指标升降序进行排序、按条件检索服务,并提供按用户角色权限分层级查看的服务。10.2地区相应应用QA车间管理评价通过视觉美化设计,提供地区相应应用QA车间管理情况的列表查看服务,实现对地区相应应用QA车间管理指标的动态展示,提供按指标升降序进行排序、按条件检索服务,并提供按用户角色权限分层级查看的服务。10.3地区相应应用代码车间管理评价通过视觉美化设计,提供地区相应应用代码车间管理情况的列表查看服务,实现对地区相应应用代码车间管理指标的动态展示,提供按指标升降序进行排序、按条件检索服务,并提供按用户角色权限分层级查看的服务。10.4ISV综合评价查看服务围绕ISV管理数据专题库、QA车间知识文件数据专题库、代码扫码数据专题库3大库数据,经算法计算后,通过视觉美化设计,提供ISV能级排行榜的列表查看服务,实现ISV综合评价指标的动态展示,提供按指标升降序进行排序、按条件检索服务。11、ISV综合评价查看服务围绕ISV管理数据专题库、QA车间知识文件数据专题库、代码扫码数据专题库3大库数据,经算法计算后,通过视觉美化设计,提供ISV能级排行榜的列表查看服务,实现ISV综合评价指标的动态展示,提供按指标升降序进行排序、按条件检索服务。12、“浙政钉”对接服务与“浙政钉”对接,获取浙政钉组织用户体系。与“浙政钉”对接,提供安全测评、压力测试报告实现应用的上架服务,实现浙政钉工作台免密登录。13、系统设置服务13.1用户管理服务提供平台用户的管理服务,包括用户查询、新增,修改,删除功能,并管理不同用户所处角色,进行权限分配。13.2角色管理服务提供平台角色的管理服务,包括角色查询、新增,修改,删除功能,针对用户能够进行分类及相对应配置其所对应的权限范围分配。13.3权限管理服务提供权限管理服务,包括权限的查询、新增,修改,删除功能,实现后端权限属性的配置。13.4字典管理服务提供字典管理服务,包括字典的定义、新增,修改,删除功能,实现对功能标签、业务标签的管理。13.5指标管理服务指标随着每年考核变化而变化,指标区域动态管理需求,系统提供部门评价ISV指标管理服务,提供指标列表查看、条件筛选。指标自定义层级,按层级归类,按树状结构展示管理,实现指标名称、上级指标以及末级指标自定义分类管理。提供一级指标、二级、三级的权重自定义管理,根据不同的指标级别实现自定义赋分,通过算法动态呈现指数。14、其他服务约束在服务期间,如因政策原因导致采购人服务需求变化的,服务商需无条件同意配合变更,未交付的服务按变更后的标准进行交付五、应用安全防护能力1、系统部署服务系统需部署在信创云上,可在信创环境运行。2、安全技术服务根据等保要求,提供安全技术服务。2.1网络安全拓扑图信创云政务外网区信创云政务外网区信创云政务外网区信创云政务外网区信创云政务外网区信创云政务外网区信创云政务外网区国产化数据库分布式缓存nginx代理nginx代理nginx代理nginx代理nginx代理安全设备安全设备ECS定时服务备份服务定时服务备份服务10011001对象存储互联网区浙政钉手机端浙政钉电脑端2.2数据加密保护应用数据基于SSL协议进行互联网传输,并最低达到SSL协议128位的加密强度。SSL协议广泛地用于Web浏览器与服务器之间的身份认证和加密数据传输。SSL协议位于TCP/IP协议与各种应用层协议之间,为数据通讯提供安全支持。SSL协议可分为两层:SSL记录协议(SSLRecordProtocol):它建立在可靠的传输协议(如TCP)之上,为高层协议提供数据封装、压缩、加密等基本功能的支持。SSL握手协议(SSLHandshakeProtocol):它建立在SSL记录协议之上,用于在实际的数据传输开始前,通讯双方进行身份认证、协商加密算法、交换加密密钥等。SSL协议提供的服务:①认证用户和服务器,确保数据发送到正确的客户机和服务器;②加密数据以防止数据中途被窃取③维护数据的完整性,确保数据在传输过程中不被改变。SSL协议提供的安全通道有以下三个特性:①机密性:SSL协议使用密钥加密通信数据。②可靠性:服务器和客户都会被认证,客户的认证是可选的。③完整性:SSL协议会对传送的数据进行完整性检查。2.3身份鉴别a.提供专用的登录控制模块对登录用户进行身份标识;b.对同一用户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组合的鉴别技术实现用户身份鉴别;c.提供用户身份标识唯一和鉴别信息复杂度检查功能,保证应用系统中不存在重复用户身份标识,身份鉴别信息不易被冒用。d.提供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可采取结束会话,限制非法登录次数和自动退出等措施;e.启用身份鉴别、用户身份标识唯一性检查、用户身份鉴别信息复杂度检查,以及登录失败处理功能,并根据安全策略配置相关参数。2.4访问控制a.提供访问控制功能,依据安全策略控制用户对文件、数据库表等客体的访问;b.访问控制的覆盖范围应该包括与资源访问相关的主体、客体及他们之间的操作;c.由授权主体配置访问控制策略,并严格限制默认账户的访问权限;d.授予不同账户为完成各自承担任务所需的最小权限,并在它们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的关系;e.具有对重要信息资源设置敏感标记的功能;f.依据安全策略严格控制用户对有敏感标记的信息资源的操作。2.5密码应用采用密码技术保证通信过程中数据的完整性,以确保传送或接收的通信数据不发生篡改、删除、插入等情况。在通信双方建立连接之前,利用密码技术进行会话初始化验证;对通信过程中的整个报文或会话过程进行加密。2.6安全审计a.应提供覆盖到每个用户的安全审计功能,对应用系统重要安全事件进行审计;b.应保证无法单独中断审计进程,无法删除、修改或覆盖审计记录;c.审计记录的内容至少应包括事件的日期、时间、发起者信息、类型、描述和结果等;d.应提供对审计记录数据进行统计、查询、分析及生成审计报表的功能。2.7剩余信息保护a.保证用户鉴别信息所在的储存空间被释放或再分配给其他用户前被完全清除,无论信息是存放在硬盘上还是在内存中;b.保证系统内的文件、目录和数据库记录等资源所造的存储空间被释放或重新分配给其他用户前得到完全清除。2.8抗抵赖a.具有在请求的情况下为数据原发者或接受者提供数据原发证据的功能;b.具有在请求的情况下为数据原发者或接受者提供数据接收证据的功能。2.9软件容错a.提供数据有效性检验功能,保证通过人机接口输入或通过通信接口输入的数据格式或长度符合系统设定要求;b.提供自动保护功能,当故障发生时自动保护当前所有状态,保证系统能够进行恢复。2.10资源控制a.当应用系统的通信双方中的一方在一段时间内未做任何响应,另一方应能够自动结束会话;b.对系统的最大并发会话连接数进行限制;c.对单个用户的多重并发会话进行极限值;d.在一段时间内可能的并发会话连接数进行限制;e.对一个访问账户或一个请求进程占用的资源分配最大限额和最小限额;f.对系统服务水平降低到预定规定的最小值进行检测和报警;g.服务优先级设定功能,并在安装后根据安全策略设定访问账户或请求进程的优先级,根据优先级分配系统资源。2.11数据完整性a.检测到系统管理数据、鉴别信息和重要业务数据在传输过程中完整性受到破坏,并在检测到完整性错误时采取必要的恢复措施;b.检测到系统管理数据、兼鉴别信息和重要业务在存储过程中完整性受到破坏,并在检测到完整性受到破坏时采取必要的恢复措施。2.12数据保密性a.采用加密或其他有效措施实现系统管理数据、鉴别信息和重要业务数据传输保密性;b.采用加密或其他有效措施实现系统管理数据、鉴别信息和重要业务数据存储保密性。2.13备份与恢复a.提供本地数据备份与恢复功能,完全数据备份至少每天一次,备份介质场外存放;b.提供异地数据备份与恢复功能,利用通信网络将关键数据定时批量传送至备用场地;c.采用冗余技术设计网络拓扑结构,避免关键节点存在单点故障;d.提供主要网络设备、通信线路和数据处理系统的硬件冗余,保证系统的高可用性六、项目服务与运行管理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人员情况为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市大数据局设立项目领导小组。项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项目正常的开展、组织、运行等相关工作,对重大的技术、管理、业务规范和部门关系协调等进行决策,确定服务目标、审查服务方案,按照批准的服务方案组织实施。项目实施由中标人负责,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实施人员将在项目领导小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工作。2、项目服务周期本项目周期为12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服务管理服务期内通过人工服务和技术平台提供服务2种服务方式,包括保障技术服务平台的稳定运行(应用软件维护),以及有关业务(数据)的服务。4、应用软件的维护维护对象:服务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平台,包含浙江省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应用工厂、浙江省一体化数字资源系统—ISV管理系统、丽水市应用工厂运用及ISV管理技术支持服务系统。运维内容包含:(1)修改性维护对性能、功能、处理等出现的错误进行修改纠正。(2)适应性维护对处理的对象和机构体制变化时做相应的修改以适应新的情况。(3)完整性维护为了提高性能,增加某些功能所做的修改和扩充。在维护时,若进行修改和增加某些模块,应与开发单位进行研究,制订修改和增加的方案,以尽量减少对系统运行的影响。5、数据维护数据的维护和更新是信息系统具有生命力的重要标志。因此基础数据、专题数据等相关信息有变更的时候,应该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数据的补充与更新,使系统内存储的信息能及时反映数据的最新现状,为应用提供可靠的支持。6、SLA要求故障级别表:故障级别故障现象典型事件相应时间一级故障紧急性故障,导致系统不可用。数据丢失系统中止(不能保存进行中的工作)系统功能性故障导致数据丢失或系统不可用系统故障致使关键任务应用程序重新启动1小时到达12小时内处理完成二级故障系统性能严重损坏,但系统可正常运行应用程序较频繁地发生故障,未导致数据丢失管理系统发生了严重的、但可预测的故障系统性能严重降低2小时内到达,24小时处理完成三级故障系统运行正常,仅受到有限的影响系统温度报警系统部分配置修改3小时到达24小时处理四级故障在产品功能、安装配置方面需要信息或支援系统权限问题一些概念的解答系统管理方面的问题现场支持或电话支持。对于关键故障(一、二级故障)将立即启动紧急故障应急处理,安排人员立即处理。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2小时找出故障问题点,12小时内处理完成。同时按照流程向上进行通报;如果是对业务运行不构成明显影响的一般故障(三、四级故障),管理系统将按照既定的处理流程或现场处理流程进行分配处理。7、培训计划在系统正式上线之前,中标人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次数不少于两次,每次时间不大于一天。培训包括系统的使用、维护等方面。具体培训方案如下:为保证系统的顺利交接和交接后的正常运行和维护,中标人应在工程实施完毕后,对工作人员(操作员、管理员)进行系统理论培训和现场实际操作培训,培训地点由采购人确定。通过培训使工作人员熟悉系统运行环境,对设备性能和使用方法有详细的了解和操作能力,并具有排除、解决一般性问题和故障的能力。7.1培训目标系统管理员培训目标:了解系统及软件的工作原理、系统组成、特性、验收测试方法其他相关技术要求,能全面地掌握系统及软件性能,并能指导其他技术人员的维护工作。操作员培训目标:掌握系统及软件的工作原理、操作使用、一般维护、常见故障排除等。使之能够正确操作与使用全部软件,并能进行常见故障排除及维护。7.2培训安排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课时培训讲师采购人指定时间采购人指定地点系统管理员软件的工作原理、系统组成、特性、验收测试方法其他相关技术内容上午两课时,下午三课时待定采购人指定时间采购人指定地点实际操作员系统及软件的工作原理、操作使用、一般维护、常见故障排除等上午两课时,下午三课时待定备注:每课时时长为1小时8、应急响应服务为了保障应急响应的服务质量,通过专业化服务,帮助丽水市大数据局建立健全应急响应组织以及预防、预警机制,根据应急预案规定的流程,协助丽水市大数据局进行相应的模拟演练。服务期内,提供不少于1次应急演练服务;并按需提供应急响应服务,要求响应时间不超过15分钟。8.1应急预案启动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各类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当系统事件的要素满足启动应急预案要求时,进入相应的应急启动流程。(1)应急处理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用户的故障申告得知系统异常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联系相关技术人员处理。(2)应急处理工作人员通过远程对系统事件做出初步的分析判断。若是服务器系统宕机、网络中断或者能在最短时间内自行解决的网络问题,及时按照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故障处理。(3)应急处理工作人员向相关领导报告,在责任领导的授权后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针对灾难事件和影响重要业务运行的重大事件,还要及时向上级机关进行报告。(4)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根据故障类型及时与相关部门技术人员取得联系。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故障处理,及时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状态。(5)总结整个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改进应急预案。(6)如遇到严重故障和重大故障,影响系统的正常运行,技术责任部门要迅速、及时地赶到现场,进行相应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8.2应急保障措施(1)应急演练。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水平,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应急预案为提高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水平演练;检验应急预案各环节之间的通信、协调、指挥等是否符合快速、高效的要求。通过演习,进一步明确应急响应各岗位责任,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补充、完善。(2)数据资源保障。为了在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够尽量降低系统数据的受影响程度,每天都有全量的数据库备份,有效防范数据库的损坏及数据丢失。(3)文档资料准备。包括网络系统拓扑图、IP地址及服务器登录密码复杂程度情况等。(4)技术支持保障。建立预警与应急处理的技术平台,进一步提高系统突发事件的发现和分析能力,从技术上逐步实现发现、预警、处理、通报等多个环节以及相关部门之间应急处理的联动机制。8.3应急处理措施(1)数据安全紧急处置措施当发现有数据损坏或丢失后,应立即向系统维护人员报系统维护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应在第一时间将数据恢复。(2)系统中断紧急处置措施系统维护人员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判断故障原因。若能直接处理,由系统维护人员立即予以恢复;部门配合处理,立即与技术服务部门联系,及时恢复。9、服务绩效考核指标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采购人有权根据采购人的相关制度规定以及项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展绩效评价及绩效评价标准和方式。成交供应商无条件配合并接受采购人的评价结果。七、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且收到中标人开具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5%作为预付款。项目初验后,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服务期满并履约验收合格后,在收到中标人开具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第四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范本)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甲方(以下称采购人):乙方(以下称中标人):签订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采购人名称)以(政府采购方式)对(同前页项目名称)项目进行了采购。经(相关评定主体名称)评定,(中标人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人。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人名称)(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1.2.2标的数量:。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元人民币,注:投标报价一次报定: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保险、劳保、管理、设备、耗材、售后服务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且收到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25%作为预付款。项目初验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服务期满并履约验收合格后,在收到乙方开具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款项;甲方支付款项之前,乙方应当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顺延付款期限且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4.2发票开具方式:。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1.5.2履行地点:;1.5.3履行方式:。1.6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1.7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1.7.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1.7.2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全面详尽的技术资料,包括可运行的程序、源代码及技术文档等,确保技术资料的一致性和完整性,最迟不得晚于验收时间。1.7.3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1.7.4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1.8成果交付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工作内容及成果文档包括:(注: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供)(1)软件(包括承建单位自行开发的专用工具)的源程序(含开发过程中的各个版本及中间代码,并要求在开发过程中及时提交;即,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代码与文档均实时提交)及可执行代码。源程序要求具有良好的编程风格,代码注释和说明必需完整,可执行代码以二进制文件或可安装文件的形式提供;(2)数据库的设计以及数据实体模型、相互关系和数据字典的描述;(3)系统的体系架构及描述;(4)提供的其它技术手册,包括:需求分析报告(含软件功能需求与数据要求)、系统仿真界面、系统概要设计说明书、系统详细设计方案及系统测试方案、数据整合方案、原始数据管理规范、软件培训资料(含系统演示光盘)、数据库设计方案、程序安装维护手册、软件使用操作手册、软件功能技术手册、软件体系架构手册、系统的测试分析报告等。1.9知识产权1.9.1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应用系统享有合法的权利。乙方保证在其交付的信息系统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或其他权利负担,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9.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1.9.3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必须事先签订书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9.4该项目涉及的定制开发类产品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另做他用。非定制产品类乙方应提供相应软件的授权书。如有违约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2.1双方权利与义务2.1.1培训场地由甲方负责安排;2.1.2培训中甲方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解决;2.1.3培训中乙方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解决2.2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2.2.1服务质量保证期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2.2.2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2.3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提供后续服务直至故障排除。2.2.4乙方应提供不少于5人每周5天*8小时服务,服务周期为项目建设期及免费运维期。2.2.5按应用系统交付运维规范、巡检服务规范、事件管理规范、运维响应流程、故障处理规范、变更管理规范、应用安全防护措施要求、重大活动保障要求提供相应的运维服务。2.2.6服务效率:(1)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提供后续服务直至故障排除;(2)乙方应在发生故障后2小时找出故障问题点,12小时内处理完成。2.2.7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2.3违约责任2.3.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2.3.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2.3.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2.3.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2.3.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2.3.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2.4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5合同变更2.5.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5.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6合同转让和分包2.6.1不允许转包。2.6.2允许分包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2.6.3如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就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2.7不可抗力2.7.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7.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7.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7.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8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9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3.1合同中止、终止3.1.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3.1.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3.2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3.2.2种方式解决:3.2.1将争议提交丽水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3.2.2向甲方人民法院起诉。3.3合同份数争议本合同一式份,具同等法律效力。3.4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被委托入(签字):或被委托入(签字):地 址:地 址:联 系 人:联 系 人:电 话:电 话:传 真:传 真: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 号:账 号: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注:本合同仅作示范文本,具体以双方签定的正式合同为准,合同内容不得违背本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第五章投标相关文件格式一资格文件格式资格文件封面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资格文件投标人名称(CA签章):投标人地址:注:如联合体参加,加盖牵头人CA章▲1、公司有效营业执照要求: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联合体协议书2.1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甲方:乙方:各方经协商,就响应(采购人)组织实施的项目(采购编号: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联合体牵头人,为联合体成员,共同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的成员方对联合体牵头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甲方承担本项目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乙方承担本项目的合同金额占合同总金额的%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采购人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签约各方各持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日期:2023年月日日期:2023年月日注:1、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制造商或工程、服务承接方均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2、本协议书的单位公章可为CA章,也可盖好实体章后进行扫描上传。2.2分包意向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合同分包时须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中标人,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投标人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名称)负责签署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所有分包投标人名称)意愿。一、分包内容在采购文件分包要求的范围内,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等二、分包标的及数量1.(投标人名称)将工作内容分包给(分包投标人名称),(分包投标人名称),具备承担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2.……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要求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分包投标人名称)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分包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本协议的单位公章可为CA章,也可盖好实体章后进行扫描上传。3、联合体投标人代表委派书(▲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代理机构名称):我单位(联合体牵头人)现委派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及联系电话)以我方的名义参加就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委派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撤销委派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委派书一直有效。投标人代表在委派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声明。联合体牵头人盖章(CA签章):日期: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正面: 反面:4、投标人代表委派书(▲非联合体投标时提供)(代理机构名称):本单位委派在职工作人员(姓名)以我方名义参加贵公司组织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且对签字或盖章事项负全部责任。本委派书自盖章之日起生效,在撤销委派的书面通知送达贵方以前,本委派书一直有效。投标人代表在委派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委派的撤销而失效。投标人代表无转委派权,特此声明。投标人盖章(CA签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本“委派书”应附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扫描件,如扫描件不清晰或错误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代表身份证件扫描件:正面: 反面:▲5、政府采购资格承诺函(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我单位——(投标人全称)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郑重承诺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6.开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以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为准)。7.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单位任何资格(投标/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单位对此无任何异议。特此承诺!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时间是指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时间(具体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本承诺函必须提供。▲6、资格声明(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负责人名字)系(投标人名称)的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证明如下:(一)名称及概况:1.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项目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职务:______电话______手机______4.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5.注册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自有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人数:_______人6.企业性质: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7.主要经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注:“负责人”系指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非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参与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项目的投标活动,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8、企业类型声明函8.1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丽水市应用工厂运维服务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三选一进行承诺);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8.3监狱企业证明注: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商务技术文件封面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商务技术文件投标人名称(CA签章):投标人地址:注:如联合体参加,加盖牵头人CA章1、投标声明书(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人全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我(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名字)系(投标人名称)的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采购编号:)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以及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条件,并真实提供相关材料。3、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①电子投标文件;②备份投标文件(注:是否提交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如不提交,本条可删除)。4、如果我方中标,将派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本项目与采购人联系的项目实施负责人,联系手机号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并承诺项目实施负责人不更换,若确需要更换的,书面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才准予更换。5、我方的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6、我方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真实完整的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7、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文件(如有)、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8、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并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9、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三)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0、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11、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2、投标人参标申请表(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投标人地址注册日期注册资金投标人网址E-mail负责人联系电话:手机: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主营项目兼营项目本单位申请参加下列采购项目的投标: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备注12343、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如确定我公司为该项目中标(成交)人,我公司承诺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向贵公司按招标文件约定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逾期未支付的,贵公司有权就此事项向我公司提出赔偿,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赔偿责任。注:代理服务费收取账户信息:户名: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33001696161053001468开户行:建行丽水万丰支行4、投标人业绩注:提供合同扫描件。5、投标人证书注: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6、需求理解及现状分析7、服务方案8、项目实施团队8.1人员配备表序号姓名年龄性别职务岗位证书备注注:1.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以及人员在职承诺书扫描件附后;2.中标后,拟投入的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需更换,需取得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8.2人员在职承诺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我方郑重承诺,本项目拟投入的以上人员为本单位正式在职员工,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能力。我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虚假,我方将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风险和责任。注:签定合同前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9、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10、质量保证措施11、培训方案12、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13、售后服务14、其他除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外,投标人还可以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⑴商务评标办法要求的其他资料;⑵投标人认为可以证明其商务方面和评分办法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但不得出现报价。三报价文件格式报价文件封面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报价文件投标人名称(CA签章):投标人地址:注:如联合体参加,加盖牵头人CA章1、报价书(开标一览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序号采购内容最高限价(元)总报价(元)1丽水市应用工厂运维服务项目1415700小写:大写:注:1、本次报价包含人工、保险、劳保、管理、设备、耗材、售后服务费用及为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2、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2、分项报价表采购编号:项目名称: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123456总价合计(元)注:1.本报价包含但不限于第三章要求的所有内容;2.总价合计必须与报价书(开标一览表)总报价相同;▲3.各单项报价不得为0,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四中标人公告内容采购项目:采购编号:中标人名称中标人负责人中标人地址 中标标的采购内容单位数量单价中标金额合计服务承诺:注:1、中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情况填写该表,并保证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正确性和真实性;2、填写该表不代表中标人已具有中标人资格。本表只作为中标结果公告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公告使用;3、本表内容涉及较多,中标人可以适当增减表格行数,以保证表格内容的完整;4、评审结果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该表格提交给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未按时提交规定内容造成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5、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如涉及中标人的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予公告的情形,中标人应另附书面说明,如未事前书面说明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五现场确认声明书(联合体参加的,各方均应提供)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人经由(公司名称)委派参加丽水市应用工厂运维服务项目(采购编号:浙建航招2023190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投标人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投标人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投标人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和投标人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年月日注:1.投标人认为有利害关系和需要回避的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本声明书一同提交。由采购代理机构和财政监督部门负责询问核查。2.投标人根据解密后交易平台公布的投标人名单及信息,通过现场或邮件方式提交《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提交时间在名单公布后的20分钟内,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均无利害关系。第六章评标办法和细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按照公正、公平、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特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1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各当事人的权益,评审委员会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报价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并编制评标报告。评审专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标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影响评标的任何活动。1.2本次评审方法采取百分制综合评分法,按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相同的,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和报价得分均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以上得分均相同的,由采购人抽签确定排名(即第一抽出人为第一名,以此类推)。评审委员会按总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确定本项目中标人。二评审委员会2.1评审委员会2.1.1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评审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询标、评审和推荐中标候选人。2.1.2职责:严格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评审专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要求、评审程序、评审内容、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2.2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受监督人员和采购代理机构审查,如发现评审专家的评审意见带有明显倾向性,或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评审、计分的,可要求评审专家进行书面澄清和说明。三评标程序3.1符合性审查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通过符合性审查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相关规定重新组织招标。3.2商务技术文件评审3.2.1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部分进行独立评审,对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必要的澄清,若有演示(或述标)、样品要求和技术文件评审同步进行,演示(或述标)顺序为电子交易平台解密后自动生成的“投标(响应)文件签收登记表”名单顺序,并根据审查、澄清、演示(或述标)、样品等情况结合评审办法进行独立打分;3.2.2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为各评审专家对该投标人的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数。3.3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布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开启有效投标人的报价文件。3.4报价文件评审3.4.1评审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的符合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3.4.2报价修正;3.4.3评审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报价和评审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3.5评标结果3.5.1评审结果汇总,同品牌认定,投标人结果排序;3.5.2起草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候选人;3.5.2.1评标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投标人名单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3)评审方法和标准;(4)资格审查记录;(5)开标记录和评审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6)评审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7)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审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审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3.6评标报告由全体评审委员会成员确认后提交。3.7评审结束后,由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评审结果,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四评标一般规定4.本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4.1项目商务技术权重为90%,分值为90分,评委对各投标文件的技术标经充分审核、讨论后,在规定的分值内由评委单独评定打分。4.2报价权重为10%,分值为10分,由评委按各投标人的报价统一计算。五评标办法和细则5.1.商务技术分值为90分,权重为90%。序号评审内容评审标准1投标人业绩(1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0.5分,最高得1分。注:1.有效合同扫描件导入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2.是否属于类似业绩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业绩项目的服务内容、技术特点等与本项目的类似程度进行认定。2投标人证书(3分)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注:有效证书的扫描件导入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3需求理解及现状分析(6分)根据供应商对项目背景、目标的理解是否清晰,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3分。3需求理解及现状分析(6分)根据供应商对项目需求的分析是否准确,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3分。4服务方案(37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用入驻管理服务方案,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4分。4服务方案(37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ISV管理运营服务方案、QA车间运营服务方案,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4服务方案(37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代码车间运营方案、工具车间运营服务服务方案,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4服务方案(37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制度规范编辑服务方案、数据服务方案,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4服务方案(37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算法服务方案、知识百科全书方案,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4服务方案(37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应用综合评价服务方案、ISV综合评价查看服务方案,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4服务方案(37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浙政钉”对接服务方案、系统设置服务方案,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5分。4服务方案(37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保密方案,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3分。5项目实施团队(8分)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4分):1.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相关专业高级证书的得2分;2.拟投入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相关专业高级证书的得2分。注:1.同一人不得累计加分;2.人员的相关证书扫描件和人员为在职承诺书扫描件导入至商务技术文件中,否则不得分。5项目实施团队(8分)根据供应商提供针对本项目拟投入项目组成员(除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数量、素质、技术能力、专业分布、经验等合理性、科学性,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4分。6重点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重点难点理解和分析要点,服务方向是否明确,以及实施难点分析是否到位,且对重点难点提出的解决措施是否可行、合理的,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4分。7质量保证措施(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合理性、科学性、可行性等由评委在规定分值内打分,0-4分。8培训方案(4分)针对本项目对人员的现场培训内容,根据培训时间、培训频率等方案的合理性、可实施性的,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4分。9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4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突发性事件所采取的相关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性和有效性,且对应急保障措施的适用性、可行性,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4分。10售后服务(4分)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的技术服务维护承诺、售后服务方案、维护响应时间、后续技术支持等合理性、可行性等,由评委在分值范围内打分,0-4分。11系统演示(15)根据供应商对服务内容或服务工具演示环节进行打分:(1)针对ISV管理运营服务整体服务流程进行阐述,0-2分;(2)针对应用工厂QA车间运营服务流程进行阐述,0-2分;(3)针对应用工厂代码车间运营服务流程进行阐述,0-2分;(4)针对服务工具数据算法的实现路径进行阐述,0-3分;(5)针对服务工具知识百科全书功能的实现路径进行阐述,0-3分;(6)针对服务工具ISV能级排行榜的整体功能设计进行阐述,0-3分。注:供应商应将讲解内容提前拍摄成视频并压缩加密(密码由供应商自行保管),视频播放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并在投标时间截止前将加密视频文件一次性(限时内多次发送的,以最后一次为准,其余无效)发送至代理机指定邮箱(12520156@qq.com),讲解开始后,代理机构按照讲解顺序分别向各供应商获取视频密码,无系统演示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讲解视频或视频无法打开的,此项不得分。5.2报价分值均为10分,权重为10%,由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下内容统一打分:5.2.1报价评分应在投标报价范围口径一致的评标价基础上进行。属招标文件不清楚引起的报价内容和口径不一致的,则按有关规定统一调整投标报价内容和口径,计算出投标人的最终评定价。属投标人失误造成的报价差错和遗漏,不得调整。▲5.2.2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投标文件无效处理。5.2.3报价得分计算:(1)确定评标基准价(2)评标基准价=进入报价评分的各投标人有效评标价中的最低评标价(3)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报价权重×100。5.3本项目最终得分=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六评审纪律和要求6.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6.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6.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6.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6.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6.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评审小组成员个人主观打分偏离所有评审小组成员主观打分平均值30%以上的),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6.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6.9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审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6.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6.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6.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6.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6.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6.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6.15.1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6.15.2在知道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6.15.3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6.15.4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6.15.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6.15.6上述6.15.1至6.15.5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6.16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各评审专家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情况进行评价,并可将评价意见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以此作为对评审专家的考核管理依据。6.17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用工厂运维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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