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食堂及配套设施建设招标公告(化隆回族自治县教育局202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023年化隆县群科新区第一中学学生食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化隆县群科新区第一中学学生食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化隆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化发改【2023】20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其他,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化隆回族自治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化隆县群科新区第一中学
(2)规模:采购学生床及厨房餐厅设备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5916001002
标段名称:2023年化隆县群科新区第一中学学生食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标段三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
招标范围:采购厨房餐厅设备,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合同估算价:80.991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2(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E6301000076045916001002(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08月29日0:00时至2023年09月02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8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乐都区)(机位2)(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注: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并经2013年第23号令修正《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 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规定,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等因素进行全面评审,选择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然后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招标人无需评审投标报价或无需投标人报价时,可以不进行价格调整。根据当招标项目无需投标人报价时,无价格调整因素或标准,经评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程度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8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化隆回族自治县教育局
接收异议联系人:朱启鹏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18909787612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化隆回族自治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赫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化隆县群科新区学苑路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关大街130号3号楼13层11301号
联系人:朱启鹏
联系人:叶女士
电 话:18909787612
电 话:0971-5129911
传 真:
传 真:
2023年08月28日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
E小010120*4232023年化隆县群科新区第一中学学生食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招标文件项目编号:E6301000076045916招标人:化隆回族自治县教育局(自行招标盖单位电子公章)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赫铭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电子公章)日期:2023年08月28日使用说明一、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尚未提供标准招标文件的“其它类型”栏目的项目公开招标或采购。二、本《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应按格式编制并发布。四、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并经2013年第23号令修正《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规定,分别规定“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等因素进行全面评审,选择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然后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招标人无需评审投标报价或无需投标人报价时,可以不进行价格调整。根据当招标项目无需投标人报价时,无价格调整因素或标准,经评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程度排序并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五、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由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当有行业标准合同的,应采用行业标准合同;如无行业标准合同,根据所属行业、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自行编制并编入本《招标文件》中。六、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所属行业、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相衔接。七、相关市场各方主体在使用本招标文件过程中如有优化意见和建议,请联系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0971-6152279。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4.投标5.开标6.评标7.合同授予8.纪律和监督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附件二:中标通知书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和程序3评标结果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2语言文字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5联络1.6联合体1.7转让2.合同范围3.合同价格与支付3.1合同价格3.2合同价款的支付3.3买方扣款的权利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4.1监造4.2交货前检验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5.1包装5.2标记5.3运输5.4交付6.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6.1开箱检验6.2安装、调试6.3考核6.4验收7.技术服务8.质量保证期9.质保期服务10.履约保证金11.保证12.知识产权13.保密14.违约责任15.合同的解除16.不可抗力17.争议的解决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一、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要求1、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应作废标处理。4、质保期:3年。二、设备需求一览表附件:项目学校名单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本项目不适用)四、投标保证金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六、分项报价表七、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二)近年财务状况表(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五)制造商授权书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九、技术支持资料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2023年化隆县群科新区第一中学学生食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3年化隆县群科新区第一中学学生食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化隆回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化发改【2023】20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其他,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化隆回族自治县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类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项目地点:化隆县群科新区第一中学(2)规模:采购学生床及厨房餐厅设备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标段编号:E6301000076045916001002标段名称:2023年化隆县群科新区第一中学学生食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标段三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招标范围:采购厨房餐厅设备,具体详见第五章招标人要求合同估算价:80.9915万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3.4本项目共2(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E6301000076045916001002(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4.2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08月29日0:00时至2023年09月02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4.3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4.4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18日09时00分5.2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乐都区)(机位2)(地址: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南凉路)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5.3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5.4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6、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注: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并经2013年第23号令修正《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二十九条评标方法包括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规定,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等因素进行全面评审,选择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然后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是指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应当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如果招标人无需评审投标报价或无需投标人报价时,可以不进行价格调整。根据当招标项目无需七、资格审查资料(一)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资金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网址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电话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需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类型:等级: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近三年营业额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投标设备制造商名称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设备制造商需具有的资质证书备注注:1.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还应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如果投标人须知第1.4.1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二)近年财务状况表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4.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设备名称规格和型号项目名称买方名称买方联系人及电话合同价格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备注(四)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注: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五)制造商授权书致:,(招标人)我单位(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设备名称)进行,(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授权期限:,。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签字人职务:,签字人职务:签字人姓名:,签字人姓名:签字人签名:,签字人签名:(可以扫描上传)八、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九、技术支持资料十、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食堂及配套设施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