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道路工程EPC总承包 新建道路工程招标公告(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2023)



[扬州]华城路(运河南路-扬圩路)新建道路工程EPC总承包

[0]华城路(运河南路-扬圩路)新建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KFFFJSZ2023070008
项目名称
华城路(运河南路-扬圩路)新建道路工程

标段编号
KFFFJSZ2023070008002
标段名称
华城路(运河南路-扬圩路)新建道路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8月28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9月4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城路(运河南路-扬圩路)新建道路工程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扬开管许发[2023]12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华城路(运河南路-扬圩路)新建道路工程EPC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施桥镇,西起运河南路,东至扬圩路 2.1.2 工程规模:/ 2.1.3 合同估算价:1388.68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9月01日,竣工日期:2024年02月01日 2.1.5 其他:(1)如联合体投标需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内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本项目投标的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资质等级。 (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地勘报告、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新建、新建桥涵、建设雨污管网、绿化、交安设施(含治安监控)等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持有效的《扬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3.2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05月01日至2023年07月31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5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自2020年1月1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或者施工业绩或者总承包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自2022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8月28日至2023年09月04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09月28日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芦席营68号南汽大厦七楼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联系人:谭俊玲

电话:

电话:18168264777

传真:

传真:025-8337899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160158968@qq.com

十、备注

备注:

2023年08月28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

华城路(运河南路-扬圩路)新建道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文件项目编号:KFFFJSZ2023070008标段编号:KFFFJSZ202307000800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编制人(签字或盖章):2023年8月28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截止时间6.资格审查7.评标方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0.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分包1.11偏离1.12知识产权1.13同义词语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最高投标限价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备选投标方案3.6资格审查资料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备份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2开标程序5.3特殊情况处理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6.4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2中标通知、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7.3履约保证金7.4签订合同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异议与投诉9解释权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审标准1.1初步评审标准1.2详细评审标准2.评标程序2.1评标准备(清标)2.2初步评审2.3详细评审2.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5推荐中标候选人附件A附件B附件c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报价清单第六章发包人要求(设计任务书)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资格审查文件)拟分包计划表第一章招标公告华城路(运河南路-扬圩路)新建道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城路(运河南路-扬圩路)新建道路工程已由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扬开管许发〔2023〕67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华城路(运河南路-扬圩路)新建道路工程EPC总承包(标段)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位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片区。西起运河南路,向东延伸至扬圩路。2.1.2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337米,按城次干路标准设计,双向4车道,标准断面宽25米,断面布置为:5米人行道+15米机非并板+5米人行道,新建桥涵一座,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同步实施市政管网、道路照明、景观绿化、交安设施等配套设施。2.1.3合同估算价:约1388.68万元2.1.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140日历天。2.1.5其他:/2.2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地勘报告、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新建、新建桥涵、建设雨污管网、绿化、交安设施(含治安监控)等工程。具体包括以下事项: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后续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等。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等工作。4)本工程项目水、电、气、通讯等工程施工配合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6)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7)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如临近建筑物保护、高压防护、周边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及不可预见项目、现场看护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者【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者工程建设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如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3.3.1持有效的《扬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3.3.2投标人须提供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总承包项目经理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3.3.3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3.3.4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3.3.5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设计业绩或者施工业绩或者总承包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造价9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如为设计业绩,业绩认定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90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设计合同金额。如为监理业绩,900万元及以上是指工程建安投资而非监理合同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3.3.6自2022年8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3.7自2023年5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3.6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9月4日;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9时3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部门: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10.联系方式招标人: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维扬路108号地址:扬州市渡江南路110号江南左岸2号楼11层邮编:/,邮编:225000联系人:/,联系人:吴超电话:/,电话:80981302、18168264777传真:/,传真:80981299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14981102@qq.com2023年8月28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渡江南路110号联系人:吴超电话:0514-80981301/18168264777电子邮箱:314981102@qq.com传真:0514-8098129911.1.4项目名称华城路(运河南路-扬圩路)新建道路工程1.1.5建设地点位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片区。西起运河南路,向东延伸至扬圩路。1.2.1资金来源财政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设计费、施工费分别报价,中标价即合同价。设计费用支付节点为: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通过图审后(如有)付至合同价中设计费用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施工费用支付节点:中标价即为合同价。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中施工费的30%,满一年后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中施工费的60%,工程竣工满两年、档案及市政管网移交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不计息)。各阶段付款基数均扣除暂列金额。上述款项的支付,须以承包人提供合法票据为前提。工程结算需经审计,并按审计后结算金额进行结算。承包人应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同时按省、市治欠保支相关规定落实好农民工实名制以及银行专户代发工资等相关工作。因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其全部承担。(若非承包人原因除外)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3.1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红线图、地勘报告、设计任务书的基础上完成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新建、建设雨污管网、绿化、交安设施(含治安监控)等工程。具体包括以下事项: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后续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等。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养护等工作。4)本工程项目水、电、气、通讯等工程施工配合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5)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如有)。6)现场临时设施搭设以及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7)综合考虑施工、设计中可能出现的任何问题:如临近建筑物保护、高压防护、周边矛盾协调、专家方案论证、专业设计及不可预见项目、现场看护等。1.3.2要求工期总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14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相关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如联合体投标需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内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本项目投标的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确定资质等级。(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5.2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分包要求:本工程范围内的分包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及政府相关部门规定,且报经发包人审批,取得批准后方可实施分包。如:工程渣土外运如需分包,必须分包给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符合扬州关于渣土运输管理有关规定的渣土运输企业。1.11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2.1.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5日11时00分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3年9月5日17时00分2.4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最高限价:1388.68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48万元,建安施工费1221.42万元,暂列金额119.26万元,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废标处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1、商务标: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序号发包人名称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建设规模项目经理合同金额(万元)开竣工日期拟分包计划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备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名称拟选分包人名称注册地点企业资质有关业绩备注123213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其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日期:年月日工程业绩资料(略)其他资料1.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封面(经济标)(项目、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标段编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工程总承包报价(格式自理,参照现行计价规范要求)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序号分项名称范围、规模范围、规模范围、规模工作内容投标报价备注1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费1.1工程设计1.2……2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其他费总承包其他费2.1总承包其他费2.2……3设备购置费设备购置费设备购置费设备购置费设备购置费设备购置费3.1设备购置费设备购置费设备购置费3.2………………4暂列金额暂列金额暂列金额暂列金额暂列金额暂列金额暂列金额4.1暂列金额暂列金额暂列金额万元此项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5建设工程费建设工程费建设工程费建设工程费建设工程费建设工程费建设工程费5.1工程费用5.2……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总承包报价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报价附表的格式及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修改调整。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封面(技术标1)(项目、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文件技术标1:设计文件标段编号:年月日设计文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封面(技术标2)(项目、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文件技术标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标段编号:年月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及评分要求)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建道路工程EPC总承包 新建道路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