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合作方招标公告(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



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合作方的通知

  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普及食品安全科学知识,我局拟开展3个项目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现通过公开方式遴选合作方开展活动。
  一、项目名称:肇庆市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采购第三方合作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数量:食品安全宣传活动3项。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四、预算价格:人民币陆万陆仟元整(¥66000.00)。预算金额为报价上限,超过上限的报价将被拒绝。
  五、基本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竞争性方式公开遴选合作方,及时向社会公开采购项目内容,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及评价。
  六、报名供应商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四)参加本采购项目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七、申报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需至少含有2项以下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会议及展览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按照附件1的要求,拟定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的方案;
  (二)项目报价单(填写附件2,一律使用人民币报价;报价方式为总价包干,包括场地租赁、策划、全媒体宣传费用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
  (三)资格条件承诺函(附件3)内容包括:参加本采购项目前3个月以来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情况;参加本采购项目前3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自我声明(指申报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具有履行项目所必需的设备设施。
  (四)中小企业需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4);
  (五)交货期限承诺函,〔承诺完成项目的交货期限,按照我局指定的时间在2023年9月-12月期间开展相应的活动〕;
  (六)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申报供应商承诺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不实材料导致的一切后果)。
  备注:申报供应商至少须提交除第四项以外的五项资料,缺一不可。
  八、申报资料递交时间
  申报供应商请于2023年9月6日17:30前递交申报材料(密封一式三份),逾期不予受理。邮寄或递交地址: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肇庆市端州区二塔路68号)主楼604室。邮寄递交资料的以收件签收日期为准。
  九、综合评审标准及流程
  我局采购评审小组负责遴选评审工作。按照遴选的要求,对各申报供应商提交的申报材料现场开封并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1、申报供应商资格审查;2、技术服务价格评审。根据质量服务最优以及收费合理低价的原则选定成交供应商。评审结束后,遴选结果将通过网站公告,未被选定的不再另行通知。
  十、合同签订
  遴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我局将按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小姐 电话:0758-2810363
  附件:1.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项目要求
  2.项目报价单
  3.资格条件承诺函
  4.中小企业声明函
  5.公开遴选2023年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合作商评标表
  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

附件:
1.附件1: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要求.doc附件1: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食品安全宣传活动要求.doc
2.附件2:项目报价单.doc附件2:项目报价单.doc
3.附件3:资格条件承诺函.png附件3:资格条件承诺函.png
4.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png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5.附件5.公开遴选2023年食品科普宣传活动合作方评标表.doc附件5.公开遴选2023年食品科普宣传活动合作方评标表.doc

资格条件承诺函(样张)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核验,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我方愿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公章)年月日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合作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