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 残疾儿童康复服务 儿童保育服务 社工服务招标公告(陇南市民政局2023)



陇南市民政局2023年度未成年人保护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认真履行民政部门承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集中养育职能,引入社会力量补充开展儿童集中养育和康复服务,拟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未成年人保护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陇南市2023年度未成年人保护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1.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依托市儿童福利院现有康复服务设施,为院内残疾儿童及社会残疾儿童开展免费康复训练服务。
2.院内儿童保育服务。为市儿童福利院十周岁以下集中供养儿童提供洗衣、卫生和日常照料等保育服务。
3.院内儿童社工服务。设立市儿童福利院社工站,为在院儿童提供假日陪伴、情感支持、心理疏导及行为矫正专业社工服务。
三、资格要求 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依法在工商管理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
(二)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以上证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亲自提交采购资料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交采购资料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四)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
(六)须提交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由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就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承接资格。
(七)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八)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上述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四、采购程序 (一)申报。本项目按照询价的方式确定承接主体,在陇南民政微信公众号发布项目公告,有意向承接的主体根据项目要求,向陇南市民政局提交申报资料。 (二)评审。陇南市民政局在申报资料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评审,按照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三)立项。陇南市民政局与承接主体签订陇南市未成年人保护服务项目合同,明确所购买服务的范围、标准、数量、质量要求,以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合同签订后,项目正式立项。 (四)执行。承接主体按照项目合同严格履行义务,按合同进度按时完成项目服务任务,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并按照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实施情况。陇南市民政局对项目实施全程跟踪、指导和督查,并按照合同和项目实际执行情况拨付资金。 (五)评估。项目执行结束后,承接主体在7个工作日内提交项目总结评估申请书,并将项目实施汇总资料报送陇南市民政局,陇南市民政局在7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要求和服务情况,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和效果评价,作出项目评估验收结论。
五、公告时间
2023年8月15日—2023年8月29日,在公示期间的11个工作日内均可申报。
六、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陇南市民政局(东江行政中心公安大厦19楼1915室)
联系人:衡喜红 联系电话:18809396959

监 制:陈 浩审 核:陈 浩编 辑:谈 洁
供 稿:衡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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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社会服务 未成年人保护服务 残疾儿童康复服务 儿童保育服务 社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