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火情处置技术服务招标公告(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


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项目编号:浙江新顺2023-08-24)
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诸暨市森林火情(火灾)处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规模:2023-2024年度诸暨市森林火情(火灾)处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95000.00),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采购预算总金额满止,先到时间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标的
内容
单项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总金额

1
基础服务费
2.1万元/年
9.5万元

单次技术服务费
1600元/次

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有该项目业务承接能力,具有良好信誉的企业法人;
4、本项目的特定资质要求: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等级;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5日-2023年09月14日。
2、获取方式: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88385/)公告代发板块(交易公告)栏目中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文件提交
1、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0:00:00(北京时间)
2、提交地点: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
注:
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等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绝接收。
(1)本项目取消投标人相关人员集中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要求。诸暨市本地投标人等继续采用现场递交的,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诸暨市及其他地区投标人允许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模式(采用EMS或顺丰邮寄方式,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拒收到付),采用邮寄的方式的请提前一天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邮寄地址: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邮件接收人:余佳维
联系电话:13600630407
(2)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方式的:①快递外包装上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号(如有);②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全部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0:00: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
特别说明: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需要答辩的,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组织答辩;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3354029304@qq.com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钱伟锋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575-87012743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金伟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567507571
代理机构单位联系地址: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
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九月五日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2023-2024年度诸暨市森林火情(火灾)处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docx89.3 KB

2023-2024年度诸暨市森林火情(火灾)处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浙江新顺2023-08-24)招标文件采购单位: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采购需求第五章采购合同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请各位投标人详细阅读各项条款第一章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编号:浙江新顺2023-08-24)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一、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诸暨市森林火情(火灾)处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三、项目内容及规模:2023-2024年度诸暨市森林火情(火灾)处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95000.00),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采购预算总金额满止,先到时间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标的内容单项最高限价采购预算总金额1基础服务费2.1万元/年9.5万元1单次技术服务费1600元/次9.5万元四、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五、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有该项目业务承接能力,具有良好信誉的企业法人;4、本项目的特定资质要求: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等级;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的获取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5日-2023年09月14日。2、获取方式: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88385/)公告代发板块(交易公告)栏目中免费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八、投标文件提交1、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10:00:00(北京时间)2、提交地点: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注: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等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绝接收。(1)本项目取消投标人相关人员集中到现场参加开标的要求。诸暨市本地投标人等继续采用现场递交的,要做到即交即走,减少人员聚集程度及滞留时间。诸暨市及其他地区投标人允许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模式(采用EMS或顺丰邮寄方式,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拒收到付),采用邮寄的方式的请提前一天通知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寄地址: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件接收人:余佳维联系电话:13600630407(2)采用邮寄投标文件方式的:①快递外包装上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号(如有);②邮寄过程中,投标文件发生泄露、遗失、损坏或延期送达等情况的,全部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九、开标时间和地点1、开标时间:2023年09月25日10:00:00(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特别说明:取消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需要答辩的,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组织答辩;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均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3354029304@qq.com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小时。十、业务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钱伟锋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575-87012743代理机构联系人:吴金伟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567507571代理机构单位联系地址:诸暨市东三路460弄21-23号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二三年九月五日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诸暨市森林火情(火灾)处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4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采用统一单价折扣率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基础服务费最高单价限价为2.1万元/年,单次技术服务费最高单价限价为1600元/次,任何超过100%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最高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95000.00)。5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7标的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的,招标人将整体择定中标人。8资格审查资格后审9招标文件获取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10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1投标文件一、资格证明(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符合参与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3)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4)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含)以上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二、商务资信、技术(资料):(1)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表参加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第六章) ;(3)相关资质证明或文件复印件(如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4)成功案例或业绩证明(如有要求,加盖单位公章);(5)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三、报价(资料):(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2)投标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注:1. 招标文件已提供格式的,投标人须按格式要求进行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自行更改,否则视同未提供。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资料中应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该项内容将作为评标重要指标。12现场踏勘不组织13演示讲解不需要14投标样品不需要1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4 份。16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如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效期。17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18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和分包。1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2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2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22开标时间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23开标地点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24质疑与答疑时间投标人应在2023年09月15日下午17时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在2023年09月18日下午17时前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25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26其他1、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费用为人民币贰仟元整。 2、以上费用由投标人在报价中一并考虑,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3、账户信息: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浙江诸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浣东支行,账号:201000214232891。27特别提醒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其中若带有“★”标记的条款为实质性内容及要求,投标人必须对带有“★”标记的条款作出实质性响应。如任意一条打“★”的条款出现负偏离视为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一、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所述项目的招标。2.定义2.1采购人: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2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委托范围内组织招标事宜的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3投标人: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4产品: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6项目: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2.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2.8本招标文件所述设备品牌、型号是结合实际现有情况的推荐性参考方案,投标方也可根据招标文件得要求参考性能相当或高于、服务条款相等或高于、符合招标方实际业务需求其他同档次优质品牌的产品,进行方案优化。所投产品不在参考品牌范围内的,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小组在投标文件评审时集体讨论决定。3.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4.投标委托投标人代表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获得招标文件和编制、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对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特别说明:6.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应当按一家供应商认定;如其中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管理关系的,应当按一家供应商认定。评审时,应取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一家为有效供应商;当报价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其他投标无效。同一家原生产厂商授权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评审时,按前款规定确定其中一家为有效供应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6.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6.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6.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单位,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6.5除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外,直接或者间接受采购单位控制的当事人,或者与采购单位受共同上级控制的当事人,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当事人,或者直接或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进行设计或编制规范、其他文件的个人、企业、采购人或其附属机构有关联关系的当事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6.6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和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归采购人所有。7.质疑和投诉7.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答复。7.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7.3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7.4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8.1招标公告;8.2投标须知;8.3评标办法8.4采购需求;8.5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8.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9.投标人的风险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2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全部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10.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要求采购人澄清。逾期提出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采购人将答疑内容以网上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投标人可以通过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以确认已阅知该澄清或修改内容,否则,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0.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或公告或通知为准。10.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网站发布补充(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通知中没有注明更改投标截止时间的视为截止时间不变。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三、投标文件编制和提交1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前附表。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2.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12.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13.投标报价13.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13.2投标报价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投标报价(包括单价、总价等)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100.88元)。投标人必须报有合理单价,其将作为设备增减的主要依据。13.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13.4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3.5投标人若有方案和报价未被唱标,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采购代理机构宣读,否则是投标人自己的风险,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4.1自投标截止日起90天投标书应保持有效。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投标有效期。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4.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14.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但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不得修改投标文件。14.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1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6.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内容和份数编制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当投标文件未注明“正本”和“副本”且出现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投标人出现选择性投标而认定其为无效投标。16.2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16.3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投标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必须是投标人全称的公章,不得使用投标专用章、合同章等类似图章代替。16.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16.5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文本格式,如表格不够用,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6.6投标文件必须统一用A4纸(除特殊项目外),文件内容均要求打印(除注明要求签字或提供复印件外)。16.7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开标一览表中报价进行手写的,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17.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进行包装和密封。同时在封面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名称(写全称),并由投标人盖章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7.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17.3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规定,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17.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17.5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17.6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18.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18.1在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18.1.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18.1.2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18.1.3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18.1.4投标有效期、交货时间、质保期、售后服务承诺等条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8.1.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装订、签署、盖章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的;18.1.6商务条款存在偏离情况的;18.1.7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8.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8.2.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18.2.2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或者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或其它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18.2.3允许偏离的技术(服务)指标、条款要求发生负偏离达到招标文件规定数目的;18.2.4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18.2.5发现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18.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2)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4)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的;(5)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18.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8.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18.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18.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18.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现规律性差异;18.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或在一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遗留有其他投标人的签名、盖章等不属于本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需的信息资料的;18.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8.4.7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串通行为。18.5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四、开标19.开标准备19.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开标。19.2投标人逾期提交(邮寄)投标文件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9.3开标会可以在采购单位代表现场监督下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主持。19.4本项目开标采用启封、评审投标文件的方式进行。20.开标程序20.1主持人宣布开标大会开始。20.2主持人清点投标文件,宣读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名称。20.3主持人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20.4主持人统一启封投标文件,同时当场宣读最高限价和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20.5工作人员将投标文件等资料送达评标室,交评标委员会评审。20.6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文件,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20.7主持人向投标单位公布评标结果(由于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因此主持人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或电话告知评审结果的方式进行公布)。20.8开标会议结束。五、评标21.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建。22.评标原则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23.评标程序23.1形式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23.2实质审查与比较23.2.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为基本依据,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平的影响。23.2.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23.2.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3.2.4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23.2.5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4.投标文件的澄清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注:本项目澄清说明采用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3354029304@qq.com),书面原件采用EMS、顺丰邮寄或现场提交方式在中标公示期间送达至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5.错误修正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25.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5.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5.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5.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6.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最低评标价法,具体评标办法内容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27.评标过程的保密27.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文件的有关资料和授予合同的信息,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露。27.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影响评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一切不符合法律或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可能导致其被取消投标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7.3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六、定标28.确定中标人。本项目由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8.1中标结果实行中标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采购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和信息公告栏上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8.2第一名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将上报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投标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投标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诸暨市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录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进行处理。29.中标通知29.1中标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采购人确认中标结果,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核发《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29.2中标结果将于公示期满后在相关网站以中标公告形式发布,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到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领取书面通知。29.3采购人对中标结果不作任何说明和解释,也不回答任何提问。30.中标无效情形中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30.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30.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30.3与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30.4向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0.5在招标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30.6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损害采购人或用户单位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的;31.重新招标投标截止时间及评审期间,出现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的,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七、授予合同32.签订合同32.1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依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有关条款上门与相关用户单位(即采购单位)签订合同。32.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和主要附件。合同签订时中标人须提供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给用户单位,以方便验收货物(或工程)。32.3合同一式四份,用户单位和中标人各执一份、代理机构和招标办各备案一份。32.4中标人和用户单位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不得另外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33.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34.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将采购合同送至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案。八、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在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违规行为的将记入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并在记录时限内暂停其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采购交易资格,同时不良行为在诸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序号不良行为记录时限1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个月2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6个月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的6个月4不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标的验收工作的6个月5在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考核中被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及以上处罚的6个月6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无理取闹,扰乱交易秩序的1年7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1年8虚假投诉、恶意投诉和不按程序、规定时间进行质疑投诉而影响采购工作正常进行或造成不良影响的1年9不按照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包括提供标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和廉政合同要求的1年10项目负责人不到位,或擅自变换项目负责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采购人损失的1年11发生经营状况重大变化以及重要担保、重大合同纠纷或诉讼、信用等级和资质变化等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未及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书面报告,因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1年1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串通的2年13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进行不公平竞争的2年14中标后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的2年15事先有承诺,而事后违反承诺内容的2年16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2年17提供虚假资料参加投标的3年18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3年19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全部货物的,或无故拖延工期的3年20无故不提供中标要求的型号、配置等产品的,或有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和备品备件的行为的3年21为获取自身利益,向采购人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供不正当利益的3年2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5年23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采购合同的5年24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的5年25在采购活动期间,对管理机构、采购人、其他投标人、评标专家、中介机构等采购相关机构和人员,采取诋毁、诽谤、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的5年26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投标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其他违反采购管理的行为酌情处理九、解释35.本次招标活动接受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投标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36.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单位和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三章评标办法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择定评标价格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预中标人。2、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当评标价格相同时,按技术指标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的报价或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说明和解释,或所作说明和解释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应当将其按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确定评标价次低的投标人为预中标人。第四章采购需求(一)服务内容为诸暨市突发森林火情(火灾)应急处置提供相关数据信息和技术支撑;协助做好森林防火日常管理工作等。标的内容单项最高限价采购预算总金额1基础服务费2.1万元/年9.5万元1单次技术服务费1600元/次9.5万元注:(1)本项目采用统一单价折扣率报价(如下浮10%,则折扣率报价为90.00%),中标单价=单项最高限价×中标折扣率(例:如中标折扣率为90.00%,则中标单价为:基础服务费=2.1万元/年×90.00%=1.89万元/年;单次技术服务费=1600元/次×90.00%=1440元/次)。(2)报价应包括本项目实施所需设备、材料、人工、保险、税金、售后服务等一切成本、利润和费用。(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或采购预算总金额满止,先到时间为准。(三)技术服务费用确定方式及计费标准1、技术服务费=基础服务费+(单次技术服务费×技术服务次数)2、单次技术服务计费限额按中标单价金额执行,服务时间一般不超过8小时。不足4小时的按照0.5次计算;超过8小时不满12小时,按照1.5次计算;超过12小时不满16小时按照2次计算,以此类推。3、单次技术服务费由技术服务单位填写技术服务工作单,注明时间、地点、火情(火灾)简况或巡查、排查等信息后交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防火科初审,再由分管局领导签字后确认。(四)服务要求1、项目承接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证书,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应急车辆及其他必要设备。2、森林火情(火灾)应急处置技术服务主要负责协助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时应对和处理全市突发性森林火情(火灾);协同承担备勤值守、火情数据汇总和上报工作。★(1)应急技术人员与装备保障。项目承接单位在防火期(11月1日—次年4月30日)和重要时间点(正月初一、清明节、冬至等)保证应急车辆1辆、专业技术人员1名,随身配备无人飞机、电脑、打印机等必要的办公用品,确保在接到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令后20分钟内到达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楼或市区其他指定地点,其余时间段,要求30分钟内达到。(注:商务技术文件中须提供满足要求的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应急处置。提供全市森林火情(火灾)的应急技术服务。项目承接单位接到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令后,应派遣林业专业技术人员随同赶赴森林火情(火灾)发生地,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协同开展森林火情(火灾)勘察和火势预测,提供火情(火灾)现场地形、地貌及森林资源分布数据,应用无人飞机进行火场侦察,及时提供道路、可利用水源位置、火灾影像资料等相关纸质数据信息,协助做好火情(火灾)调查评估和数据汇总等工作。3、森林防火日常管理技术服务协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做好全市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和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重点时段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开展巡护检查;承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办的其他涉及林业灾害防治的相关工作。(五)双方责任1、采购人责任:(1)采购人负责技术服务、成果资料的审查和验收工作。(2)采购人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下达指令错误,以至造成项目工作人员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行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采购人应向按中标人所耗工作量向中标人增付工作费用。(3)采购人应为派赴现场开展本合同有关工作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配合和工作便利条件。(4)采购人不得要求中标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开展工作。2、中标人责任:(1)中标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采购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项目操作和成果编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2)中标人按第四条配合采购人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并向采购人交付成果资料。(3)中标人负责对成果资料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进行修改或补充。(4)中标人交付更新成果资料文件后,参加有关审查工作,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过原定技术服务任务范围内的必要调整补充;调整补充的内容如超过原定技术服务任务范围,采购人需要中标人继续承担服务时,应按实耗工作量另收服务费。(六)违约责任1、采购人要求在合同履行期间终止或解除合同时,中标人未开始开展的,不退还采购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开展工作的,采购人应根据中标人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2、由于中标人错误造成的损失,中标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费用。3、采购人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时,中标人可以暂停开展工作,并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4、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指令后,未能按第四条规定到达指定地点或未能按合同提供相关信息数据的,每次扣除人民币壹仟元整,合同期内累计3次及以上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索要赔偿。(七)其它要求1、甲乙双方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劳动安全规定。若发生意外人身事故,甲乙双方各自承担相应责任。2、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八)付款方式本项目按单价招标,具体金额按基本服务费+实际服务次数结算,最高合同金额不超过9.5万元。本项目费用分2次付清,2024年10月底前支付一次,服务期限截止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费用。(九)最高限价本次采购采用统一单价折扣率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基础服务费最高单价限价为2.1万元/年,单次技术服务费最高单价限价为1600元/次,最高合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玖万伍仟元整(¥95000.00);任何超过100%的报价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十)特别说明本采购需求中标注“★”项为实质性要求条款。若其中任意一条打“★”的条款不满足(或出现“负偏离”)则响应无效。第五章采购合同(通用条款)合同编号:甲方(采购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乙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以及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编号:浙江新顺2023—___—___)招标文件相关要求,经法定程序采购,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一、采购产品(或服务)产品(或服务)名称产品规格、型号(或服务内容)数量(或服务期限)单价(元)合价(元)合计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佰 拾 元 角 分 ¥:二、供货(或服务)要求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将产品免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免费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付使用(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必须在产品的右侧粘贴公司标签(标明公司名称、服务热线电话、供货时间:年月日等),乙方还需对甲方用户作使用培训。2、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招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产品,其技术指标、型号须符合相关要求。供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原装进口产品(设备)交货时须提供中文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装箱单、商检证明等资料。制造编号与包装箱编号应一致。(注:所有采购的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3、乙方不得将采购产品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否则视为违约,并将追究其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解除采购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如本合同采购产品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产品更新或厂家停产等情况,须由乙方书现提出更换要求,并提供充分理由或依据,经甲方核实或认可后,方可更换替代性能参数指标比原原采购产品高的其他产品,但产品价格不变。(备注: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要求内容拟定。)三、产品(或服务)质量要求1、乙方应确保产品质量,所有产品均需符合国家产品的有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和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提供原厂质保书、合格证等有关文件资料,并保证产品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2、乙方应保证设备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保证在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3、如发生质量异议,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产品;若乙方拒绝,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备注:服务质量要求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质量要求内容拟定。)四、产品(或项目)验收产品(或项目)由甲方单位组织验收,在货到(或项目完成)后天内验收完毕,天内提出质量异议。具体按照《诸暨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暂行办法》(诸财采监﹝2020﹞20号)执行。五、付款方式中标产品经验收合格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甲方首次支付给乙方合同款的%,即元;在正常运行个月后的天内再支付%,即元;剩余的%(可作为产品质保金),在年月日前若无质量问题全部付清(无息)。(备注:具体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付款方式内容拟定。)六、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七、产品(或服务)数量(或内容)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减与合同标的相同的产品(或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增减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为相应中标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且事先须向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投标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八、售后服务具体售后服务条款参照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售后服务承诺。九、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2、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验收完毕的,每超过一天,付合同价的%的违约金给乙方。3、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款总价5%的违约金。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物货款的0.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1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备注:具体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违约责任内容拟定。)十、其他约定事项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其它未尽事宜或履行时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可选择:1)向绍兴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其它1、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代理机构和招标办各备案一份。采购单位供货单位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邮政编码:开户银行:账 号:(注:1.如本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不相符,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在签订前进行调整。2.在正式签订前,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及项目实际情况拟定更为详尽的合同书。)第六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注:未提供格式部分由投标人自拟)一、外包装封面投标文件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内包装封面正本/副本投标文件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符合参与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承诺函致: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投标人全称)参与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浙江新顺2023-**-**)采购活动,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第1条所述规定做出如下承诺:1.我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方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方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或隐瞒,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谈判/中标(成交)/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四、投标函致: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贵方项目的招标文件(编号:浙江新顺2023-**-**)有关要求,(投标人全称)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采购活动,并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已详细研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等,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2、我方承诺本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均具有约束力,并严格遵守投标文件中的承诺。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4、我方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报价,并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5、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到合同履行完毕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6、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7、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8、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浙江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后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全称(盖章):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说明:1.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投标文件”中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六、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浙江新顺2023-**-**序号标的名称折扣率报价序号标的名称小写大写12023-2024年度诸暨市森林火情(火灾)处置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百分之说明:1、投标人需按本表格式填写,不得自行更改。2、本项目采用统一单价折扣率报价(如下浮10%,则折扣率报价为90.00%),中标单价=单项最高限价×中标折扣率。3、折扣率报价不得高于100%,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七、投标承诺书我公司已详细阅读了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浙江新顺2023-**-**)招标文件,现参加该项目投标,并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一、我公司在该项目招投标及合同履约过程中,不会出现以下行为,否则我公司愿意接受该行为被记录为不良行为,并在不良行为记录时限内放弃在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投标的资格。(1)已报名但无故放弃投标(开标前已有书面说明并证实的除外)一年内累计3次以上的;(2)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3)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4)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5)不积极配合采购单位做好标的验收工作的;(6)在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考核中被通报批评或处以警告及以上处罚的;(7)不遵守投标会场纪律,无理取闹,扰乱交易秩序的;(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9)虚假投诉、恶意投诉或未按层级和相关程序逐级质疑、投诉而影响采购工作正常进行或造成不良影响的;(10)不按照与采购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包括提供标的、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和廉政合同要求的;(11)项目负责人不到位,或擅自变换项目负责人,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采购人损失的;(12)发生经营状况重大变化以及重要担保、重大合同纠纷或诉讼、信用等级和资质变化等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未及时向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书面报告,因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1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串通的;(14)采取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进行不公平竞争的;(15)中标后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内容的协议的;(16)事先有承诺,而事后违反承诺内容的;(17)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18)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允许他人以自己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19)未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全部货物的,或无故拖延工期的;(20)无故不提供中标要求的型号、配置等产品的,或有拆换、调换、截留产品零部件和备品备件的行为的;(21)为获取自身利益,向采购人及其他有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提供不正当利益的;(22)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走私物品的;(23)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采购合同的;(24)向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的;(25)在采购活动期间,对管理机构、采购人、其他投标人、评标专家、中介机构等采购相关机构和人员,采取诋毁、诽谤、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的;(26)诸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投标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办认定的其他违反采购管理的行为。出现(1)~(6)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6个月;出现(7)~(12)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1年;出现(13)~(17)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2年;出现(18)~(21)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3年;出现(22)~(25)行为之一,记录时限为5年;出现(26)行为,酌情处理。时限以被记录为不良行为之日起算,在记录时限内再次被计为不良行为的,记录时限应从上次记录时限截止日起算。二、我公司承诺接受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包括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资格条件、评审成交标准以及采购需求等其他所有条款)且无任何异议。如果我公司在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愿意接受相关部门不予受理的决定。三、我公司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的中标公示有异议,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公示期限内提出符合以下条件的有效质疑,否则我公司愿意接受相关部门不予受理的决定。1、质疑人须为采购响应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2、投诉时,应当递交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3)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6)质疑人是法人的,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质疑的,质疑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八、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火情处置技术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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