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医疗设备 微波治疗仪 AED除颤仪招标公告(福州市中医院2023)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中医院委托,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对[350101]FZHTZB[GK]2023006、福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计划(深部微波治疗仪、AED除颤仪、睡眠呼吸多导监测仪等)货物类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计划(深部微波治疗仪、AED除颤仪、睡眠呼吸多导监测仪等)货物类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8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1]FZHTZB[GK]2023006
项目名称:福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计划(深部微波治疗仪、AED除颤仪、睡眠呼吸多导监测仪等)货物类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645,600.00元

采购包1(深部微波治疗仪、AED除颤仪、睡眠呼吸多导监测仪等):
采购包预算金额:1,408,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408,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0900-中医器械设备
深部微波治疗仪
3(台)

≥15寸触摸屏,自诊断故障报警模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71,000.00
工业

1-2
A02320900-中医器械设备
微波治疗仪
13(台)

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脉冲波、连续波等多种理疗模式,具有针灸、热敷等效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99,000.00
工业

1-3
A02322500-急救和生命支持设备
AED除颤仪
3(台)

内部预设除颤电流,除颤能量范围最大可达 360J,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8,000.00
工业

1-4
A02320300-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睡眠呼吸多导监测仪
2(台)

睡眠软件可实现睡眠呼吸监测,常规多导睡眠监测,通道数:≥35通道,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采购包2(艾灸仪设备):
采购包预算金额:237,6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37,60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02320900-中医器械设备
艾灸仪
12(台)

治疗时间:0-90 分钟可调节设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7,6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按照《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以所投产品制造商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由投标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否则其投标无效。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包,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按照《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以所投产品制造商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由投标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否则其投标无效。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包,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③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2)关于资格要求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说明: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采购包2:
(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③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2)关于资格要求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说明: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09-07至 2023-09-14,(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9-28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大路36号花开富贵1#楼A座23层18H室、18I室、18J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中医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102号
联系方式:葛老师、梁老师/0591-87678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花开富贵1#楼A座23层18H室、18I室、18J室
联系方式: 吴明珠、罗国清、罗晓兰/0591-83300142-80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明珠、罗国清、罗晓兰
电话:0591-83300142-8005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

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07日

相关附件:

福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计划(深部微波治疗仪、AED除颤仪、睡眠呼吸多导监测仪等)货物类-文件集.zip
福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计划(深部微波治疗仪、AED除颤仪、睡眠呼吸多导监测仪等)货物类-文件集.zip

附件: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福建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福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计划(深部微波治疗仪、AED除颤仪、睡眠呼吸多导监测仪等)货物类备案编号:CGXM-2023-350101-06666[2023]03454项目编号:[350101]FZHTZB[GK]2023006采购人:福州市中医院代理机构: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23年09月第一章投标邀请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计划(深部微波治疗仪、AED除颤仪、睡眠呼吸多导监测仪等)货物类(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1、备案编号:CGXM-2023-350101-06666[2023]034542、项目编号:[350101]FZHTZB[GK]2023006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无节能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节能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所有采购包,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比例:100%采购包2:【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比例:100%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6.2特定条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③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资格承诺函(若有)关于资格要求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说明: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以所投产品制造商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由投标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否则其投标无效。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包,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采购包2: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③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资格承诺函(若有)关于资格要求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说明: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以所投产品制造商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由投标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否则其投标无效。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包,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包1:不接受采购包2:不接受※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电子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7、招标文件的获取7.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7.2、在招标文件获取期限内,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即省本级网址/地市分网)),否则投标将被拒绝。7.3、获取地点及方式:注册账号后,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以下载方式获取。7.4、招标文件售价:0元。8、投标截止8.1、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否则投标将被拒绝。9、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10、公告期限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11、采购人:福州市中医院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102号邮编:350001联系人:葛老师、梁老师联系电话:0591-8767859012、代理机构: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36号花开富贵1#楼A座23层18H室、18I室、18J室邮编:350013联系人:吴明珠、罗国清、罗晓兰联系电话:0591-83300142-8005附1: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称: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供应商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后,根据其提示自行选择要缴交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银行账号: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根据供应商选择的投标保证金托管银行自动生成供应商所投采购包的缴交银行账号(即多个采购包将对应生成多个缴交账号)。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408,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1,408,0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深部微波治疗仪3.00771,000.00台工业否2微波治疗仪13.00299,000.00台工业否3AED除颤仪3.0078,000.00台工业否4睡眠呼吸多导监测仪2.00260,000.00台工业否采购包2:采购包预算金额(元):237,6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237,600.00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00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允许进口产品1艾灸仪12.00237,600.00台工业否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特别提示: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序号招标文件(第三章)编列内容1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采购包1:不组织采购包2:不组织210.4投标文件的份数:(1)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0份:投标人应将其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该可读介质中另存0份。(2)电子投标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310.7-(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采购包1:不允许合同分包;采购包2:不允许合同分包;410.8-(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时间起90个日历日。512.1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采购包1:1名采购包2:1名6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以采购包为单位):(1)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内确定中标人。(2)若出现中标候选人并列情形,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中标人:①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其中投标总价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若再相同时,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本项目招标文件中与本条款有冲突的以本条款内容为准)②若本款第①点规定方式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无③若本款第①、②点规定方式均为“无”,则按照下列方式确定:随机抽取。(3)本项目确定的中标人家数:采购包1:1名采购包2:1名713.2合同签订时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815.1-(2)质疑函原件应采用下列方式提交:书面形式。915.4招标文件的质疑(1)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2)质疑时效期间: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除上述规定外,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5.1条的有关规定。1016.1监督管理部门:福州市财政局(仅限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类项目)。1118.1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以下简称:“指定媒体”):(1)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2)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网址zfcg.czt.fujian.gov.cn。※若出现上述指定媒体信息不一致情形,应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分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1219其他事项:(1)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收取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用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①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费率标准如下: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含)以下的收费费率标准1.5%,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不含)-500万元(不含)的收费费率标准1.1%;代理服务费按照收费标准计算金额下浮30%收取;②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或现金等付款方式。(2)其他:(一)潜在投标人提交质疑书的补充材料:提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证明材料(获取时间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 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投标人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质疑,否则重复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接收。(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对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在加分表中填写,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产品的,可享受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评标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三)投标无效及废标条款: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表2④b、⑥ab;2、第三章投标人须知:3、9.2、9.3、9.4、9.5、9.6、9.7、10.6(1)(3)、 10.8(2)、10.9(2)、10.12;3、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3、1.4,二、评标:6.2(6) 、6.3※、6.4(2)b、6.7、6.9、6.10、8.3;4、投标人出现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文中规定的视为串标情形的,其投标无效;5、招标文件中其他涉及投标无效的条款。备注后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请勿遗漏。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关于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序号编列内容1(1)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专门规定适用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活动。(2)将招标文件/的内容修正为下列内容:/后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3)将下列内容增列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下简称:“增列内容”)适用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若增列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增列内容为准:①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具体操作流程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为准。②关于电子投标文件:a.投标人应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评审节点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资格审查小组、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b.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照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操作流程将电子投标文件1份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电子投标文件的分项报价一览表、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应保持一致,并以投标客户端的分项报价一览表为准。③关于证明材料或资料:a.招标文件要求原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可提供复印件(含扫描件),但同时应准备好原件备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按不利于投标人进行评审);招标文件要求复印件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招标文件对原件、复印件未作要求的,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皆可。b.若投标人提供注明“复印件无效”或“复印无效”的证明材料或资料,应结合上文a条款进行判定,若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投标人提供原件,复印件(含扫描件)均视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④关于“全称”、“投标人代表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a.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全称”和“投标人代表签字”的内容可使用打字录入方式完成。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c.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若投标人按照本增列内容第④点第b项规定加盖其单位公章,则出现无全称、或投标人代表未签字等情形,不视为投标无效。⑤关于投标人的CA证书:a.投标人的CA证书应在系统规定时间内使用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b.投标人的CA证书可采用信封(包括但不限于:信封、档案袋、文件袋等)作为外包装进行单独包装。外包装密封、不密封皆可。c.投标人的CA证书或外包装应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的全称”等内容,以方便识别、使用。d.投标人的CA证书应能正常、有效使用,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⑥关于投标截止时间过后a.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按无效投标处理。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其保证金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b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具有相同内部识别码;b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b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一采购包下有其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b4不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⑦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联合体牵头方”完成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设定的具体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获取、提交投标保证金、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等)。⑧其他:投标人的供应商名称(系统注册名称)应与CA证书供应商名称、保证金来源账户名称、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供应商名称保持一致,请投标人注意。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适用于招标文件载明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下简称:“本次采购活动”)。2、定义2.1“采购标的”指招标文件载明的需要采购的货物或服务。2.2“潜在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且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3“投标人”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7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2.4“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2.5“投标人代表”指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中载明的接受授权方。二、投标人3、合格投标人3.1一般规定(1)投标人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规定,同时还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3.2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遵守本章第3.1条规定,同时还应遵守下列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就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项目如涉及资质要求,该部分工作内容应由联合体中符合该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承担,联合体协议及签订的采购合同应符合这一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一方放弃中标的,视为联合体整体放弃中标,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6)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而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或者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不符合本章第3.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4、投标费用4.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招标5、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3)投标人须知(4)资格审查与评标(5)招标内容及要求(6)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7)电子投标文件格式(8)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5.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1)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但不得对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进行改变。(2)除本章第5.2条第(3)款规定情形外,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的,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个日历日前,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不足15个日历日的,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和投标人受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3)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改变招标文件载明的采购标的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的,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6、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答疑会6.1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7、更正公告7.1若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发布更正公告,则更正公告及其所发布的内容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现场考察或答疑会的有关事宜等)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7.2更正公告作为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8、终止公告8.1若出现因重大变故导致采购任务取消情形,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可终止招标并发布终止公告。8.2终止公告作为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的书面形式。四、投标9、投标9.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载明的全部或部分采购包进行投标。9.2投标人应对同一个采购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3投标人代表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授权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除整体设计、规范编制和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外的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无效。9.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9.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7)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10、电子投标文件10.1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1)投标人应先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再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2)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10.2条规定编制其组成部分。(3)电子投标文件应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保证其所提交的全部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10.2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一览表②投标分项报价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⑤招标文件规定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10.3电子投标文件的语言(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文本,若有不同文本,以中文文本为准。(2)电子投标文件提供的全部资料中,若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应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本。前述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中文译本、翻译机构的成员单位证书及翻译人员的资格证书可为复印件。10.4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0.5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的格式。(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料或墨水打印、书写或复印。(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作为计量货币。(4)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签署、盖章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单位授权书”。②电子投标文件应没有涂改或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根据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的指示进行的,或是为改正投标人造成的应修改的错误而进行的。若有前述改动,应按照下列规定之一对改动处进行处理:a.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b.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或校正章。10.6投标报价(1)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2)最高限价由采购人根据价格测算情况,在预算金额的额度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不得超出预算金额。(3)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不能出现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即每一个采购包和品目号的采购标的都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任何选择性的投标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10.7分包(1)是否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若允许中标人将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且投标人拟在中标后进行分包,则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同时投标人应在电子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条件(若有)且不得再次分包。(3)招标文件允许中标人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人不得分包:①电子投标文件中未载明分包承担主体;②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③电子投标文件载明的分包承担主体拟再次分包;④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0.8投标有效期(1)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2)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根据本次采购活动的需要,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在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对于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可以拒绝也可以接受,投标人答复不明确或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该要求。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修改电子投标文件。10.9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行相应投标责任、义务的约束及担保。(2)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的有效期应等于或长于电子投标文件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否则投标无效。(3)提交①投标人以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应从其银行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按照下列方式:公对公转账方式向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②投标人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平台“保函服务”栏目办理电子保函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保函文件放入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③其他形式:/④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的牵头方应按照本章第10.9条第(3)款第①、②、③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未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4)退还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②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③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原账户;合同签订之日以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记载的为准。④终止招标的,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将在终止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回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及其在银行产生的孳息。⑤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质疑或投诉涉及的投标人,若投标保证金尚未退还,则待质疑或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本章第10.9条第(4)款第①、②、③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限不包括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而增加的时间。(5)若出现本章第10.8条第(3)款规定情形,对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仍可退还。对于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招标文件关于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继续适用。(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①投标人串通投标;②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③投标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④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电子投标文件;⑤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⑥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除不可抗力外,因中标人自身原因未在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b.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约定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提交履约保证金。※若上述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则投标人还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0.10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1)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电子投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在系统上完成上传、解密操作。10.11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1)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2)补充、修改的内容应按照本章第10.5条第(4)款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并按照本章第10.10条规定提交,否则将被拒收。※按照上述规定提交的补充、修改内容作为电子投标文件组成部分。10.1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2)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4)电子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5)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五、开标11、开标11.1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开标时间及地点主持召开开标会,并邀请投标人参加。11.2开标会的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及其他工作人员(若有)均由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现场监督人员(若有)可由有关方面派出。11.3本项目的开标环节,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或者远程参加开标会。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需提前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中下载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并按照操作手册的要求参与开标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正常参与开标过程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4开标会应遵守下列规定:(1)首先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须知,然后由投标人代表对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情况进行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对参加现场开标会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解密开启后,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逾期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2)唱标时,唱标人将依次宣布“投标人名称”、“各投标人关于电子投标文件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若有)”、“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唱标人认为需要宣布的内容等)。(3)唱标结束后,参加现场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通过远程参与开标流程的投标人须在系统远程签章开启后,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对开标结果进行签章确认。(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场或通过系统提出询问或回避申请。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出疑义又拒绝对开标记录签字或通过系统远程签章确认的,视为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予以认可。(5)若投标人未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也未通过远程参加开标会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若出现本章第11.4条第(3)、(4)、(5)款规定情形之一,则投标人不得在开标会后就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涉及或可能涉及的有关事由(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等)向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提出任何疑义或要求(包括质疑)。11.5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开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11.6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处理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其撤销投标的行为无效。六、中标与政府采购合同12、中标12.1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家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2本项目中标人的确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2.3中标公告(1)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以中标公告的形式发布中标结果。(2)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12.4中标通知书(1)中标公告发布的同时,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13、政府采购合同13.1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条件。13.2签订时限:详见须知前附表1的13.2。13.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民法典。13.4采购人与中标人应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1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若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则追加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10%。13.6中标人在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强制性规定(即使前述强制性规定有可能在招标文件中未予列明)。七、询问、质疑与投诉14、询问14.1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对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事项若有疑问,可向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询问,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质疑15.1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的时限内一次性提出,对一个项目的不同采购包提出质疑的,应当将各采购包质疑事项集中在一份质疑函中提出,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潜在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对采购过程、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人应为投标人,且两者的身份、名称等均应保持一致。(2)质疑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规定方式提交质疑函。(3)质疑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①质疑人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②所质疑项目的基本信息,至少包括: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等;③所质疑的具体事项(以下简称:“质疑事项”);④针对质疑事项提出的明确请求,前述明确请求指质疑人提出质疑的目的以及希望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对其质疑作出的处理结果,如:暂停招标投标活动、修改招标文件、停止或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中标结果无效、废标、重新招标等;⑤针对质疑事项导致质疑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必要证明材料,至少包括:a.质疑人代表的身份证明材料:a1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副本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质疑人代表为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同时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授权书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a2若本项目接受自然人投标且质疑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b.其他证明材料(即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b1所质疑的具体事项是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b2质疑函所述事实存在的证明材料,如: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违法违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证明材料;b3依法应终止采购程序的证明材料;b4应重新采购的证明材料;b5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成交结果损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明材料等;b6若质疑的具体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则应提供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的有效证据(若证据无法有效表明信息或证明材料为合法或公开渠道获得,则前述信息或证明材料视为无效)。⑥质疑人代表及其联系方法的信息,至少包括:姓名、手机、电子信箱、邮寄地址等。⑦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15.2对不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不符合其中第(1)、(2)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不予受理及其理由。(2)不符合其中第(3)条规定的,书面告知质疑人修改、补充后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交质疑函。15.3对符合本章第15.1条规定的质疑,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答复。15.4招标文件的质疑: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6、投诉16.1若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质疑答复未在答复期限内作出,质疑人可在答复期限届满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16.2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八、政府采购政策17、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17.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17.3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扶持政策(如: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下简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亦可享受前述扶持政策。其中:(1)中小企业指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①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在项目属性为货物类采购项目中,货物应当由中小企业制造,不对其中涉及的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在项目属性为工程类采购项目中,工程应当由中小企业承建,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和服务的承接商作出要求。(4)监狱企业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其中:①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④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符合上述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九、本项目的有关信息18、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公告、更正公告(若有)、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若有)、中标公告、终止公告(若有)、废标公告(若有)等都将在招标文件载明的指定媒体发布。18.1指定媒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8.2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指定媒体,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十、其他事项19、其他事项:19.1本项目中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其包装需求标准应不低于《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规定的包装要求,其他包装需求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及验收环节,应包含上述包装要求的条款。19.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开标结束后,由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资格审查小组的组建及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1.1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由3人组成,并负责具体审查事务,其中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至少1人,由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员至少1人,其余1人可为采购人代表或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1.2资格审查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1.3资格审查的范围及内容: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具体如下:(1)“投标函”;(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采购包2:序号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 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 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中小企业声明函(以资格条件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时适用 )①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详见特定资格条件。 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④以联合体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联合体协议》。 ⑤以合同分包形式落实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时,还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10联合体协议(若有)①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②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载明的格式提供“单位授权书”。※备注说明①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七章提供。②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采购包1: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③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资格承诺函(若有)关于资格要求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说明: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以所投产品制造商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由投标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否则其投标无效。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包,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采购包2:资格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货物若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二类医疗器械,也可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一类医疗器械,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所有证件均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③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资格承诺函(若有)关于资格要求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说明: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特此说明。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包,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①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以所投产品制造商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由投标人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2、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否则其投标无效。本采购包为货物类采购包,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3)投标保证金。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明细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包1:资格审查不合格项:情形明细其他情形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采购包2:资格审查不合格项:情形明细其他情形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1.5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先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再按照本章第1.2、1.3、1.4条规定进行资格审查。2、资格审查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3、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标。同时,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二、评标4、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负责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评标工作的组织。5、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两部分共5人组成,其中由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产生的评审专家4人,由采购人派出的采购人代表1人。5.2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按照下列原则依法独立履行有关职责:(1)评标应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采购效益,保证项目质量。(2)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严谨和择优原则。(3)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4)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5)评标应遵守下列评标纪律:①评标情况不得私自外泄,有关信息由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统一对外发布。②对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或投标人提供的要求保密的资料,不得摘记翻印和外传。③不得收受投标人或有关人员的任何礼物,不得串联鼓动其他人袒护某投标人。若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则应主动声明并回避。④全体评委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一切认定事项应查有实据且不得弄虚作假。⑤评标中应充分发扬民主,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后要服从评标报告。※对违反评标纪律的评委,将取消其评委资格,对评标工作造成严重损失者将予以通报批评乃至追究法律责任。6、评标程序6.1评标前的准备工作(1)全体评委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了解评委应履行或遵守的职责、义务和评标纪律。(2)参加评标委员会的采购人代表可对本项目的背景和采购需求进行介绍,介绍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介绍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6.2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2)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指电子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不存在重大偏差或保留。(3)重大偏差或保留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范围、合同履行及影响关键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反对、减少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重大偏差或保留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4)评标委员会审查判断电子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仅基于电子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即符合性审查不合格),被否决的电子投标文件不能通过补充、修改(澄清、说明或补正)等方式重新成为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电子投标文件。(5)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都执行相同的程序和标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不合格:①项目一般情形:采购包1: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4情形4技术符合性:①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②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③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不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否则其投标无效。 商务符合性:①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②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条件”的内容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包2:序号符合审查要求概况评审点具体描述1情形1违反招标文件中载明“投标无效”条款的规定;2情形2属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10.12条规定的投标无效情形;3情形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存在重大偏离或保留。4情形4技术符合性:①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②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③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不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否则其投标无效。 商务符合性:①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②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条件”的内容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②本项目规定的其他情形:采购包1:技术符合性情形明细其他情形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其他情形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其他情形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不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否则其投标无效。商务符合性情形明细其他情形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其他情形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条件”的内容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无采购包2:技术符合性情形明细其他情形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其他情形招标文件第五章“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其他情形投标人技术部分的实际得分不少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技术部分总分50%,否则其投标无效。商务符合性情形明细其他情形商务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其他情形招标文件第五章“三、商务条件”的内容均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否则其投标无效。附加符合性:无价格符合性:无6.3澄清有关问题(1)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电子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由投标人代表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一般在半个小时左右,具体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澄清通知中约定)以书面形式向评标委员会提交,前述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电子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规定向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3)电子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①开标一览表内容与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②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③单价金额小数点或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④总价金额与按照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4)关于细微偏差①细微偏差指电子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电子投标文件的有效性。②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予以补正。若无法补正,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认定。(5)关于投标描述(即电子投标文件中描述的内容)①投标描述前后不一致且不涉及证明材料的:按照本章第6.3条第(1)、(2)款规定执行。②投标描述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的:a.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并按照不利于投标人的内容进行评标。b.投标人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澄清内容为准进行验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投标人应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承担责任。③若中标人的投标描述存在前后不一致、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多份证明材料之间不一致情形之一但在评标中未能发现,则采购人将以投标描述或证明材料中有利于采购人的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及费用。6.4比较与评价(1)按照本章第7条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2)关于相同品牌产品(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不适用本条款规定)①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下列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a.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则其中投标总价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若有相同的最高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部分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技术部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若再相同时,则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b.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③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照本章第6.4条第(2)款第①、②规定处理。(3)漏(缺)项①招标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项的报价视为已经包括在投标总价中。②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评标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6.5推荐中标候选人:详见本章第7.2条规定。6.6编写评标报告(1)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编写。(2)评标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①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②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③评标方法和标准;④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⑤评标结果,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或确定的中标人;⑥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评标过程中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评委更换等。6.7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还应要求其一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作为投标无效处理。6.8评委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认定。持不同意见的评委应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6.9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1)恶意串通(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第三章第9.7条规定情形);(2)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3)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6.10评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废标的情形。※若废标,则本次采购活动结束,福州华腾招标有限公司将依法组织后续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等)。7、评标方法和标准7.1评标方法: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7.2评标标准采购包1: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价格项(F1×A1)满分为30.00分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技术项(F2×A2)满分为60.00分项目分值描述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60.00根据投标人针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进行评分(需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①投标人所投产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60分;②“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共计2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出现负偏离或不满足的其投标无效;③“技术和服务要求”中带有“▲”号的技术参数全部满足的得10.3分,每负偏离一项扣2.06分,共计5项;④其余技术参数全部满足的得49.7分,每负偏离一项扣0.7分,共计71项;⑤正偏离不加分。评委将按照上述评分标准计算投标人的技术指标得分。【注:①技术参数偏离表中的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若与政府有关职能管理部门所颁发的证件中的资料不一致的,按虚假应标处理;②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或服务要求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满分60分)商务项(F3×A3)满分为10.00分项目分值描述业绩情况3.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在国内所完成的与本次投标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应如实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政府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完整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质保期时间承诺情况3.00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保期时间承诺情况进行评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1分,满分3分,其余不得分。培训方案情况2.00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培训内容、方式、时间、对象以及培训目标并配备专业培训队伍)情况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0.5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情况2.00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机构人员资质、专业人员配备等情况)情况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0.5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加分项(F4×A4)项目分值描述节能、环境标志产品7.20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在加分表中填写,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产品的,可享受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评审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采购包2:综合评分法(1)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即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2)每个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FA=F1×A1+F2×A2+F3×A3+F4×A4(若有),其中: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F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得分、F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得分,A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2指技术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3指商务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1、F1×A1+F2×A2+F3×A3=100分(满分时),F4×A4为加分项(即优先类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在采购活动中可享有的加分优惠)。各项评审因素的设置如下:价格项(F1×A1)满分为30.00分F1指价格项评审因素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技术项(F2×A2)满分为55.00分项目分值描述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54.00根据投标人针对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二、技术和服务要求”的逐项响应情况进行评分(需提供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①投标人所投产品全部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中“技术和服务要求”的得54分;②“技术和服务要求”中以“★”标示的内容(共计3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出现负偏离或不满足的其投标无效;③其余技术参数全部满足的得54分,每负偏离一项扣3分,共计18项;④正偏离不加分。评委将按照上述评分标准计算投标人的技术指标得分。【注:①技术参数偏离表中的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若与政府有关职能管理部门所颁发的证件中的资料不一致的,按虚假应标处理;②凡标有最低一级序号的指标项即为一项技术或服务要求条款,无论是否隶属于上一级编号。】。(满分54分)所投货物彩页资料佐证情况1.00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所投货物彩页资料佐证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提供的彩页资料完整且能佐证所投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1分;彩页资料仅能部分佐证所投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的得0.5分;未提供彩页资料,或提供的彩页资料与所投货物的规格型号不一致,或彩页资料不能佐证所投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及功能的本项不得分。(满分1分)商务项(F3×A3)满分为15.00分项目分值描述业绩情况3.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自202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由投标人在国内所完成的与本次投标同类项目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业绩得1分,满分3分。投标人应如实提供该业绩项目的中标公告(提供相关政府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完整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本项不得分。质保期时间承诺情况3.00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质保期时间承诺情况进行评分,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年加1分,满分3分,其余不得分。培训方案情况3.00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培训内容、方式、时间、对象以及培训目标并配备专业培训队伍)情况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售后服务方案情况3.00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售后机构人员资质、专业人员配备等情况)情况进行评分: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详细的阐述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得3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每个要点均有展开阐述(没有特别具体)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2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详细阐述但基本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得1分;方案所包含的要点有缺漏、未提供或内容存在明显错误、内容明显不适用于本项目需求的均不得分。无不良合同履行记录情况3.00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所承接类似项目无不良合同履行记录情况进行评分,投标人声明所承接类似项目无不良合同履行记录(被取消或者终止合同)情况的得3分,投标人需提供类似项目无不良合同履行记录声明函并加盖其单位公章(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满分3分)加分项(F4×A4)项目分值描述节能、环境标志产品6.80a1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低于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含20%)以下,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4%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20%-50%(含50%),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6%的加分;若同一采购包内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报价总金额占该采购包报价总金额50%以上的,将分别给予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价格项(F1×A1,按照满分计)和技术项(F2×A2,按照满分计)8%的加分。a2若节能、环境标志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鼓励优惠政策。同一品目中各认证证书不重复计算加分。强制类节能产品不享受加分。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对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产品单独在加分表中填写,并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复印件(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在评标时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单独分项报价或未提供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投标产品属于节能、减排、环境标志清单内产品的,可享受相关的鼓励优惠政策;评审委员会审查此项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4)中标候选人排列规则顺序如下:a.按照评标总得分(FA)由高到低顺序排列。b.评标总得分(FA)相同的,按照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c.评标总得分(FA)且评标价(即价格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8、其他规定8.1评标应全程保密且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8.2评标将进行全程实时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8.3若投标人有任何试图干扰具体评标事务,影响评标委员会独立履行职责的行为,其投标无效且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通过投标保函进行索赔。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8.4其他:/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1、本项目为福州市中医院医疗设备采购计划(深部微波治疗仪、AED除颤仪、睡眠呼吸多导监测仪等)货物类采购。2、核心产品:采购货物标示“◆”为核心产品,若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与评标6.4比较与评价执行。3、本项目投标人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和材料(含采购、交通、运输)、税费、保险费用、专用工具费、检测费用、安装[包含但不限于因中标人提供设备所需安装要求而产生的用电、用水、用气等场地改造费用(含人工、材料(含电缆线、二级配电箱、桥架、水管、气管等)]等费用,采购人现场仅提供基本条件(含基本用电、用水、用气等)]、调试及试运行、验收、技术服务费用、质保期的售后服务费用、培训费用及第三方检测费用、利润、税款、风险费、总包管理与配合费用及政策件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二、技术和服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1)采购包1:品目号1-1◆深部微波治疗仪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1、工作频率:915MHz±4MHz。★2、输出功率:0-200W连续可调。3、电压驻波比:≤2.5。【评分项1】4、定时范围:1—30min,误差不大于±1min。【评分项2】5、输入功率:≤1000VA。【评分项3】6、微波泄露:≤2mW/cm2。【评分项4】▲7、显示操作方式:≥15寸触摸屏,操作方便,显示全面,内置产品使用信息及故障排除说明,可随时查询。【评分项5】▲8、辐射器:波导聚焦型辐射器【评分项6】体表辐射器≥2个;腔内辐射器≥2个。▲9、微波源:固态源,输出更稳定,保证了热场均匀性,防止烫伤。【评分项7】10、可调节悬停液压升降支架臂,可以任意角度摆位。【评分项8】11、圆形高能效偶极子天线,矩形波导天线,均衡温热技术、避免对健康组织的伤害。【评分项9】12、自诊断故障报警模式,便于仪器得到及时维护。【评分项10】13、915MHz固态源,穿透深度为普通2450MHz微波治疗仪的两倍以上。【评分项11】14、抗撞击、耐老化、防静电医用ABS材料外壳。【评分项12】15、配有静音轮。【评分项13】16、安全要求符合GB9706.1-2007、GB9706.6-2007、GB9706.15-2008的要求。【评分项14】17、单台主要配置(包括但不限于):【评分项15】名称数量主机1台支架1个理疗线1根输出延长线1根圆形体表辐射器1个矩形辐射器1个直肠辐射器1个阴道辐射器1个品目号1-2微波治疗仪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1、微波频率:2450±30MHz。【评分项1】2、输出功率:治疗0~100W可调;理疗0~40W可调。【评分项2】3、辐射器电压驻波比:≤2.5。【评分项3】4、微波泄露:≤10mW/cm2。【评分项4】5、定时范围:1-30分钟(理疗)、1-99秒(治疗)。【评分项5】6、输入功率:≤400VA。【评分项6】7、工作方式:脉冲波、连续波。【评分项7】8、专用磁控管,输出更稳定。【评分项8】9、微电脑智能输出控制,输出功率稳定。【评分项9】10、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脉冲波、连续波等多种理疗模式,具有针灸、热敷等效果。【评分项10】11、同轴电缆,承载功率大,衰减小。【评分项11】12、一体式推车,配有静音轮。【评分项12】13、安全要求符合GB9706.1-2007、GB9706.6-2007、GB9706.15-2008的要求。【评分项13】14、单套配置(包括但不限于):【评分项14】名称数量主机1台圆形辐射器2只柱形辐射器1只热凝器9只脚踏开关1个理疗线1根治疗线1根支架1个品目号1-3:AED除颤仪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1、除颤功能1.1运行模式:异步,体外自动除颤;【评分项1】1.2脉冲形式:双相波,电流控制除颤;【评分项2】1.3输出能量:内部预设除颤电流,除颤过程中,实时监测病人阻抗,在保证除颤效果的基础上,根据病人阻抗自动匹配能量,降低对心肌细胞的损失。除颤能量范围最大可达360J;【评分项3】1.4除颤脉冲:正相11.25毫秒,负相3.75毫秒;【评分项4】1.5充电至360J≤9秒。【评分项5】2、心电图功能2.1导联:标准II;【评分项6】2.2心率测量范围:30-300次/分钟;【评分项7】2.3心率测量误差:0%。【评分项8】3、阻抗测量3.1除颤阻抗:23-200。【评分项9】4、分析时间4.1自动分析识别VF(室颤)和/或VT(室速)时间:≤7秒。【评分项10】5、能量供应5.1锂电池LiMn02,15V,2.8Ah(0-20℃),储存时间≥6年;【评分项11】5.2360焦耳放电≥200次,可持续监护≥40小时。【评分项12】6、数据存储6.1可存储≥2G操作信息及≥90小时心电图信息;【评分项13】6.2可存储带录音的心电图及相关事件≥45小时;【评分项14】6.3配备可进行心电图、事件浏览分析的数据管理软件。【评分项15】7、其他7.1运行条件:0-55℃,30-95%相对湿度,无冷凝,500-1060hPa;【评分项16】7.2存储条件:-20-70℃,20-95%相对湿度,无冷凝,500-1060hPa;【评分项17】7.3机盖内置急救包,包含:口对口呼吸膜、医用手套、剃毛刀、安全剪刀。【评分项18】8、单台配置清单(包括但不限于)【评分项19】名称数量主机1台锂电池1块除颤电极(带导线)1包存储卡1个口对口呼吸膜1个一次性去毛刀1个安全剪刀1把品目号1-4:睡眠呼吸多导监测仪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1、硬件系统1.1、通道数:≥35通道;【评分项1】1.2、共模抑制比≥80dB,输入阻抗≥10MΩ,采样频率≥1000HZ,实际存储≥500HZ;【评分项2】▲1.3、脑心电(EEG、EOG、ECG,≥5导高频信号)、体位、呼吸机输出的正压通气压力(14导)、口鼻气流(热敏式和压力式可同时监测)、血氧饱和度、脉率、脉搏波、胸腹呼吸运动(2导)、鼾声(压力式、麦克式)、PTT,支持选配视频、音频等;【评分项3】▲1.4、主机记录盒小巧、轻便,重≤150g,可固定于呼吸带上使用;【评分项14】1.5、记录盒采用两节电池,根据电池容量可支持不同使用时长,至少10小时以上;【评分项5】1.6、用于移动式监测,穿戴式监测方式,可选配床旁实时数据传输模块;【评分项6】1.7、支持有线或无线(蓝牙、SD卡、WiFi)数据传输。【评分项7】2、数据分析软件系统2.1、图形化数据采集协议,方便用户更加形象与直观的观察与选择电极配置;【评分项8】2.2、无屏设计,可依托智能APP通过蓝牙与iPad相连接实现信号的实时无线传输,可以避免受限于计算机、显示器等床旁设备;【评分项9】2.3、智能APP可实现实时数字阻抗监测,精确可靠,更直观反映用户电极连接状态;【评分项10】2.4、智能APP具有人性化通道状态提醒功能,帮助临床更为高效的进行导联安装及检查;【评分项11】2.5、用户可自定义选择智能APP需要显示波形信号,并可快速查看所有通道的实时波形,更加方便的获取病人的实时睡眠状况;【评分项12】2.6、睡眠软件可实现睡眠呼吸监测,常规多导睡眠监测、睡眠科研等多层次应用;【评分项13】2.7、分析软件具有全中文操作界面,可生成全中文分析报告,方便临床进行报告分析及制定治疗方案;【评分项14】2.8、高频信号与低频信号可自定义信号采样率并同屏显示,便于医生直观的进行睡眠分析;【评分项15】2.10、可对不同信号自定义设置高通滤波、低通滤波、工作频率,帮助临床滤除噪声干扰,获取更加准确的信号;【评分项16】2.11、可通过设置信号开始帧与结束帧自定义自动分析的范围,满足临床不同需求;【评分项17】2.12、软件可以色标标记睡眠各期纺锤波,复合波,REM期的反相眼球运动等,医生可自由定义分析标准为医生进行睡眠分析提供帮助;【评分项18】2.13、多导睡眠采集分析软件包括:睡眠分期、微觉醒事件、周期性腿动、PTT、呼吸事件、心律失常、ST段、心率变异性、氧减事件、心血管事件、睡眠微结构、体位、鼾声事件等事件分析,可全面的掌握病人整晚夜间睡眠状况;【评分项19】2.14、自定义腿动事件分析设置包括:灵敏度、单次腿动最短持续时间、单次腿动最长持续时间、PLMS最短时间间隔、PLMS最长时间间隔和PLMS所含最少腿动次数,全面帮助临床进行腿动事件分析;【评分项20】2.15、心电图专业心电分析功能,可完成心电数据统计及分析,包含QRS复合波的分类、心率失常的检测和分类、呼吸暂停和低通气发生时的心率失常事件统计、ST段和正常R-R间期趋势图、心率变异性分析等,可自定义设置心电事件分析包含:心动过速阈值、心动过缓阈值、宽复合波心电过速阈值、窄复合波心电过速阈值的参数,为临床全面准确分析心电事件提供重要依据;【评分项21】2.16、可自定义标记事件标签及颜色,便于临床观察及分析;【评分项22】2.17、软件内置远程无线呼吸机压力滴定界面,可选配独有的全模式滴定呼吸机,在滴定过程中完成单、双水平模式随意切换,并同时控制14个以上的呼吸机参数,通过潮气量、吸气时间等高级设置,可轻松应对睡眠呼吸暂停及其他复杂重叠病人的压力滴定治疗;【评分项23】2.18、可帮助临床进行多发小睡实验,方便临床掌握病人夜间觉醒状态;【评分项24】2.19、采集时病人发生异常情况,如血氧过低、脉率异常等可声光报警,临床可及时获取病人在监测时的突发情况;【评分项25】2.20、可自由定义患者报告,包括语言、样式、不同事件分析、趋势图组合等,方便临床进行睡眠事件分析;【评分项26】2.21、可生成国际通用的EDF格式报告,对于不同的分析软件具有更好的兼容性。【评分项27】3、单台配置清单(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评分项28】名称数量分析软件1套主机1台心电组件采集盒1个心电电极线 5条一次性电极 50片胸腹呼吸导联线1条胸腹呼吸运动绑带2条麦克式鼾声传感器1个热敏式口鼻气流传感器1个血氧传感器1条压力滴定管1条鼻气流管1条(2)采购包2:品目号2-1◆艾灸仪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1、治疗时间:1.1、0-90分钟可调节设置;【评分项1】1.2、有紧急停止工作键。【评分项2】★2、支持触摸一键式操作。(通电启动后,自动点火,施灸结束后自动散热、待机无须人工值守操作)。★3、支持施灸模式:明火灸,配合艾绒古法明火灸疗。具有治疗提示音4.1、设备工作状态节点语音提示;【评分项3】4.2、音量大小可调节。【评分项4】5、净化效率≥98%。【评分项5】6、安全措施:6.1、超温自动报警(620°C);【评分项6】6.2、超温自动停机(650°C);【评分项7】6.3、灸仓有防烫设置;【评分项8】6.4、故障检测;【评分项9】6.5、自动识别;【评分项10】6.6、主板显示故障代码。【评分项11】7、工作模式:常规模式,灸热面积≥500c㎡。【评分项12】8、医疗万向轮:立式箱体配脚轮。【评分项13】★9、24V安全低电压点火、点火器寿命长、加热器不氧化、灸材点燃后能自动关闭,具有隔烫网,安全工作。升降系统:10.1、可升降行程≥30CM;【评分项14】10.2、适用各种被灸人体型、静谧运行、噪音≤60db。【评分项15】11、工作电压11.1、输入电源:AC220V50HZ;【评分项16】11.2、额定功率≤1800W。【评分项17】12、单台配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主机一台,配件包等。【评分项18】三、商务要求(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采购包1: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102号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3★交货条件验收合格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合同进行验收。6★合同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凭借中标人开具的有效发票(待财政资金到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00%2、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初检合格,且中标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各项验收材料齐全后,采购人凭借中标人开具的有效发票(待财政资金到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3、项目试运行并通过正式验收后(待财政资金到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采购包2:序号参数性质类型要求1★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路102号2★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3★交货条件验收合格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5★履约验收方式1、期次1,说明: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合同进行验收。6★合同支付方式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凭借中标人开具的有效发票(待财政资金到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00%2、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培训,初检合格,且中标人按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各项验收材料齐全后,采购人凭借中标人开具的有效发票(待财政资金到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0%3、项目试运行并通过正式验收后(待财政资金到位后),达到付款条件起3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履约保证金采购包1:不缴纳采购包2:不缴纳其他商务要求本项目所有采购包(1)售后服务要求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后,采购包1:品目号1-1设备整机包含所有配件保修不少于2年;品目号1-2、品目号1-3、品目号1-4设备整机包含所有配件保修不少于3年,采购包2设备整机包含所有配件保修不少于3年,各采购包设备终身维护,设备软件免费升级。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保修期内若产品在运行中出现质量问题,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24小时内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提供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并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包括故障原因、处理情况及用户意见等)报采购人备案,若24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先提供同档次备用货物供采购人使用。其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质量保修期内中标人有责任对产品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修。故障维修响应时间内未到过现场进行维修者,采购人可自行委托相关企业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余款中扣除。为保证采购人设备的正常运行,中标人应根据设备运行状况提供每年4次以上的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和每年1次以上的定期校准,并提供详细检测清单的维修报告。在质量保修期结束前1个月,中标人须免费对货物进行一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质量保修期满后,中标人负责仪器的终身维修并应继续提供优惠、优质的服务,报修响应时间4小时,到场时间48小时。★(2)安装调试、验收及退、换货2.1、验收标准: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是制造厂家生产的崭新的未开箱的原包装设备。所有设备按厂家设备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有关内容进行验收。中标人提供设备的制造标准及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符合中国相应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实行现场验收,由中标人负责并会同采购人或有关专家进行验收,专家费用由中标人支付。如属于计量器具的,经过计量部门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2.2、验收程序和方法:中标人在设备出厂前,按设备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随同货物出具供货证明、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质量合格证书、原装设备的证明资料和文件以及生产厂家供货确认函等。结果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初验收: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共同对设备的数量、质量、外包装等根据本章节的有关规定逐项检验。试运行:设备安装完毕后,中标人对设备的整体性能和功能进行测试,试运行期间,出现的任何问题,由中标人及时处理修正。测试结果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同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最终验收:试运行并测试验收结束后,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对设备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人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中标人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且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2.3、若验收不能符合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及商务条款,采购人有权退货且终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在用户安装现场进行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2.4、中标后应提供的技术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内):产品技术说明书、出厂明细表(装箱单)、产品技术标准(含验收标准)和测试方法、出厂检验报告、质量认证书和合格证书、其他相关技术资料。2.5、退、换货2.5.1、所有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中标人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2.5.2、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属设备质量问题,采购人则有权要求更换整机,更换的质量保证期从更换之日起相应顺延。★(3)其他供货要求:中标人应免费开放接口,并负责与采购人相关信息系统对接。★(4)违约责任4.1、中标人逾期履行服务的,中标人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千分之一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由采购人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中标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30天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4.2、中标人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采购人有权拒收,中标人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中标人逾期交货处理。中标人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4.3、中标人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采购人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中标人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中标人还须按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4.3.1、若中标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足额交货,采购人有权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延长交货期。采购人同意延长交货期的,具体交货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合同确定。4.3.2、若中标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足额交货,采购人不同意延长交货期的,中标人应尽快履行合同义务同时以每迟延一日,支付逾期交货金额千分之一的比例计算逾期交货违约金。采购人有权直接从需要支付给中标人的合同款项中扣除逾期交货违约金。4.3.3、若中标人逾期交货的时间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时间达到30天,或者超过双方另行约定的延长交货期10天的,采购人均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30%的违约金,同时应中标人行为导致采购人的一切损失和额外支出,均可向中标人完全追偿。4.3.4、其他违约情形①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中标人还应保证采购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采购人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中标人应赔偿该损失,具体如下:若中标人违反本条规定导致采购人被第三方起诉而遭受损失的,采购人可就自身损失向中标人完全追偿,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因此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公告费、保全费、执行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和支出。同时采购人还可就中标人违反本合同知识产权担保义务之行为要求中标人退还采购人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并按照合同标的额的25%赔偿采购人违约金。②若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中标人中标资格将被取消;采购人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中标人违反本条规定导致中标人提供的采购标的被认定为假冒伪劣产品的,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中标人退还采购人支付的全部合同款项并按照合同标的额的25%赔偿采购人违约金,若造成采购人其他损失或额外支出的,采购人还可就损失或额外的支出向中标人完全追偿。★(5)其他条款5.1、中标人安装结束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废物移离采购人现场,清理妥当,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四、其他事项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2、其他:2.1、标人所投产品除资格要求中已要求提供强制性认证的证明材料的,本项目购买的其他产品若有遗漏强制性认证要求的,可暂不提供,但投标人需在交货时提供该产品相关认证的证明材料,否则予以退货处理。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参考文本合同编号: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根据项目编号为________的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二、合同标的三、合同金额3.1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_________元);3.2合同总价组成:___________;3.3其他需说明事项:___________;四、合同标的交付4.1交付时间:___________4.2交付地点:___________4.3交付条件:___________4.4供货要求:(1)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约定的产品,其技术指标、型号须符合相关要求。供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资料和原配的附件。原装进口产品(设备)交货时须提供中文产品说明书、保修卡、质量保证书、装箱单、商检证明等资料。制造编号与包装箱编号应一致。(2)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除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另有要求外,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应当参照财政部办公厅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等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坏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或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4)其他供货要求:五、质量标准及要求5.1质量标准及要求(1)乙方应确保所有产品质量均需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产品厂家的出厂标准,提供原厂质保书、合格证等有关文件资料,并保证产品是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2)其他质量要求5.2节能环保产品要求5.3质量保证范围、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1)质量保证范围:___________(2)本合同乙方所供应的货物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月。(3)售后服务应按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约定执行,具体如下:5.4商品安全责任商品安全责任应按照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如下:六、安装调试、验收及退、换货6.1安装调试、验收应按照采购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6.3本项目是否邀请专家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6.4本项目是否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不邀请。邀请,具体如下:6.5履约验收:___________6.6退、换货:___________6.7其他:七、资金支付方式、条件和时间八、履约保证金□有,□无。具体如下违约:(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填写)。8.1乙方向甲方缴纳人民币元(大写:)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8.2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8.3履约保证金退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九、合同期限十、违约责任10.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交付的合格产品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_____的违约金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情形_______10.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履行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付总额每日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超过约定日期_______仍不能交付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2)乙方所交付的产品不符合合同规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产品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产品的,视为“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3)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约的,甲方可以解除采购合同,并对乙方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不予退还”处理。同时,乙方还须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其他违约情形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本条款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基于上述情况,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保密条款12.1对于在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保密的内容,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义务。12.2其他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3.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13.2若协商解决不成,双方明确按以下第__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十四、合同其他条款十五、其他约定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5.2合同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采用电子形式签订合同的,签订之日以系统记载的双方使用各自CA证书在合同上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的日期中的最晚时间为准。15.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15.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_______15.5本合同已用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为本项目提供合同融资的金融机构为:_______,甲乙双方应当按照融资合同的约定进行资金使用及款项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于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内,向发放政采贷的金融机构提交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贷款金额以政府采购合同金额为限。15.6其他十六、合同附件甲方(采购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乙方(中标或成交人):法定(授权)代表人: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签订地点: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编制说明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1.1涉及投标人的“全称”:(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的全称。(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牵头方的全称并加注(联合体牵头方),即应表述为:“牵头方的全称(联合体牵头方)”。1.2涉及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加盖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公章。1.3涉及“投标人代表签字”:(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指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指由联合体牵头方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提供“单位授权书”。1.4“其他组织”指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1.5“自然人”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承担民事责任和义务的中国公民。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本章中“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第1.3条第(2)款规定及本章规定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增加附页,附页作为资格及资信文件的组成部分。2.2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中的各方均应按照本章第2.1条规定提交相应的全部资料。3、投标人对电子投标文件的索引应编制页码。4、本章提供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封面格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福建省政府采购投标文件(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填写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填写)(备案编号:(由投标人填写)(项目编号:(由投标人填写)(所投采购包:(由投标人填写)投标人:(填写“全称”)(由投标人填写)年(由投标人填写)月索引一、投标函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三、投标保证金※注意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不得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或部分的投标报价信息(或组成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联合体协议及分包意向协议中的比例规定,不适用本条款)一、投标函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兹收到贵单位关于(填写“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的投标邀请,本投标人代表(填写“全名”)已获得我方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填写“全称”)参加投标,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我方提交的全部电子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①投标函②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③投标保证金(2)报价部分①开标一览表②投标分项报价表③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证明材料(若有)④招标文件规定的加分证明材料(若有)(3)技术商务部分①标的说明一览表②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表③商务条件响应表④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若有)根据本函,本投标人代表宣布我方保证遵守招标文件的全部规定,同时:1、确认:1.1所投采购包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1.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附件(若有)、澄清或修改(若有)等],并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和责任。2、承诺及声明:2.1我方具备招标文件第一章载明的“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载明的“二、投标人”之规定,否则投标无效。2.2我方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各组成部分的全部内容及资料是不可割离且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和不具有任何误导性的,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2.3我方提供的标的价格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否则产生不利后果由我方承担责任。2.4投标保证金:若出现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不予退还情形,同意贵单位不予退还。2.5投标有效期: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执行,并在招标文件第二章载明的期限内保持有效。2.6若中标,将按照招标文件、我方电子投标文件及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责任和义务。2.7若贵单位要求,我方同意提供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一切资料、数据或文件,并完全理解贵单位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投标。2.8我方承诺电子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进一步审查其中任何资料真实性的要求。2.9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对于贵单位按照下述联络方式发出的任何信息或通知,均视为我方已收悉前述信息或通知的全部内容:通信地址:邮编:联系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二、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二-1单位授权书(若有)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我方的单位负责人(填写“单位负责人全名”)授权(填写“投标人代表全名”)为投标人代表,代表我方参加(填写“项目名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 微波治疗仪 AED除颤仪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