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招标公告(庆阳市庆化学校2023)



庆阳市庆化学校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庆阳市庆化学校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交易编号
ZJDZ2023-0906-01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武建芳
联系电话
19993426673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采购方式
邀请采购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2023-09-11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3-09-11 17:3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价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3-09-07 10:0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3-09-10 17:30:00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

1
庆阳市庆化学校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001
ZJDZ2023-0906-01
服务类
307050.00(元)

2
庆阳市庆化学校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002
ZJDZ2023-0906-02
货物类
215200.00(元)

公告内容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庆阳市庆化学校的委托,对“庆阳市庆化学校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 ”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编号:ZJDZ2023-0906 二、项目名称:庆阳市庆化学校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一包:庆化学校拟采购一年级夏季校服450套、秋季校服450套;四年级夏季校服400套、秋季校服400套;七年级夏季校服400套、秋季校服400套。二包:庆化学校拟采购一年级冬季校服450件;四年级冬季校服400件;七年级冬季校服400件。(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参数)。 四、预算金额:一包:307050.00 元;二包:215200.00元。 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1)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者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须提供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 (5)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 2023 年 09 月 07日 1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09月 10日 17 时 30 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 格式加盖公章)。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3 年 09月 10日 17 时 30 分。 3.竞价时间:2023 年 09月 11 日 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09月 11日 17 时 30 分。 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十、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 1 个工作日。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 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 U 盘 1 份(word 格式、PDF 签章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庆阳市庆化学校 地 址:庆阳市西峰区北地西路 8 号 联系方式:18193456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丽景家园B6栋二单元301室 联系方式:199934266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宝泉 电 话:18193456785      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09 月 06 日

附件信息

附件1:招标文件.pdf招标文件.pdf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进行报名竞价

XU)1UU-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庆阳市庆化学校的委托,对“庆阳市庆化学校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及经营,财务独立,运作合法,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相应资格,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保障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编号:ZJDZ2023-0906二、采购需求:一包:庆化学校拟采购一年级夏季校服450套、秋季校服450套;四年级夏季校服400套、秋季校服400套;七年级夏季校服400套、秋季校服400套。二包:庆化学校拟采购一年级冬季校服450件;四年级冬季校服400件;七年级冬季校服400件。(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参数)。三、项目预算及评审办法:预算金额:一包:307050.00元;二包:215200.00元。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四、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五、公告期限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详见招标公告。六、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详见招标公告。七、报价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3-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庆阳市庆化学校的委托,对“庆阳市庆化学校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被邀请企业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作为供应商,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一、项目编号:ZJDZ2023-0906二、项目名称:庆阳市庆化学校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三、项目内容:一包:庆化学校拟采购一年级夏季校服450套、秋季校服450套;四年级夏季校服400套、秋季校服400套;七年级夏季校服400套、秋季校服400套。二包:庆化学校拟采购一年级冬季校服450件;四年级冬季校服400件;七年级冬季校服400件。(具体内容详见技术参数)。四、预算金额:一包:307050.00元;二包:215200.00元。五、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六、招标方式:邀请招标。七、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1)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者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法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3)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5-(5)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的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6)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1.请于2023年09月07日10时00分至2023年09月10日17时3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0日17时30分。3.竞价时间:2023年09月11日8时30分至2023年09月11日17时30分。4.本次竞价各投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十、结果公示: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阳光采购平台上传的内容一致的资格证明文件及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PDF签章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十一、联系方式:1.采购人信息:名称:庆阳市庆化学校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北地西路8号联系方式:18193456785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丽景家园B6栋二单元301室联系方式:1999342667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田宝泉电话:18193456785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09月06日-6-1庆阳市庆化学校一、四、七年级校服采购项目ZJDZ2023-09062采购人:庆阳市庆化学校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北地西路8号联系人:田宝泉电话:181934567853代理机构: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丽景家园B6栋二单元301室联系人:武建芳电话:199934266734自筹一包:307050.00元;二包:215200.00元。5详见招标公告6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采购人指定地点7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8:人民币9本项目的投标报价是指完成采购范围内全部货物和服务(采购需求),包括实施本项目所产生的材料费、运费、人工费、税费等过程的全部费用。一包:一年级夏季校服不得超过80元/套、秋季校服不得超过157元/套;四年级夏季校服不得超过83元/套、秋季校服不得超过163元/套;七年级夏季校服不得超过86元/套、秋季校服不得超过169元/套;二包:一年级冬季校服不得超过168元/件;四年级冬季校服不得超过173元/件;七年级冬季校服不得超过178元/件。10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PDF签章格式)中标公告公示时间结束之前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由采购人审查,审查通过,方可进行报价。12(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2)查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为准;(3)信用信息和记录留存的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以截图形式或者网页打印方式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资料一并保存;(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13依据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和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签署的招标代理委托协议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14本项目时间安排均以网上发布公告时间为准。-8-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现通过邀请招标来选定合格的供应商。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2.1“政府采购当事人”系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招标代理机构等。2.2“采购人”本项目系指庆阳市庆化学校。2.3“招标代理机构”系指中建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4“供应商”系指符合本招标项目资质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2.5“其他组织”系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2.6“招标文件”系指由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2.7“投标文件”系指供应商根据本《招标文件》向采购人提交的全部文件。2.8“采购文件”系指包括采购活动的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2.9“书面形式”系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网上开标系统上传的电子文件,不包括电传、电报、传真、电子邮件。2.10“货物”系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货物,包括原材料等。2.11“服务”系指供应商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3.1资金来源:自筹。3.2落实情况:已落实到位。4.1投标邀请函4.2招标公告-9-4.3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4.4采购内容及要求4.5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4.6投标文件格式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见招标公告。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6.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采购申请,采取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在满足采购需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下择优选定合格的供应商。2.1具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五款的基本条件。2.2凡是符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审核,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2.3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本次采购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5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2.6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3.1投标有效期: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投标报价表”及“投标报价明细表”如果两者的报价不符,以“投标报价表“为准;供应商应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对本项目采购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总价格,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计算总价。本次投标报价要求:4.1供应商应承担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0-格式自拟内容包括货物的制造/采购方案,货物的运输、供货方案,货物的详细说明、货物配置说明,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等。至少应包括如下:1)货物的制造/采购方案;2)货物的运输、供货方案;3)技术说明书3.1货物的商标、技术规格(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详细的供货配置清单;3.2货物的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规范及相关认证等。4)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的内容及承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偏离说明注:本表应包括采购内容及要求等相关条款的偏离说明。投标企业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以上未列出内容格式自拟致:(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名称)我方(企业名称)自愿参加编号为(项目编号)的(项目名称)的招标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国实行拖欠农民工工资“诚信承诺+信息推送”制度的通知》《关于取消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无欠薪证明事项的公告》《关于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过程中落实项目经理任职行为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开展联合惩戒加强源头管理防治政府采购领域串通投标行为的通知》等法规文件规定,我方已知晓承诺内容,现郑重做出如下承诺,并同意在“信用中国(甘肃庆阳)”网站公开此承诺书。序号承诺事项是否承诺备注1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是□否必须承诺2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是□否必须承诺3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是□否涉及农民工4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建造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编号:是□否涉及建造师5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是□否政府采购项目6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是□否政府采购项目附:承诺事项说明。承诺单位(盖章):法人签字:年月日附件1,:一、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我方自愿参加该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并对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出借资质证件做出如下承诺:在招标采购文件获取期间,不向他人或其他组织出借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企业挂靠。如我方中标(成交),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与招标采购人签订合同,不得向他人转包中标(成交)项目,也不得将中标(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包他人。特殊专业工程如需分包时,必须征得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同意。在项目交易中不参与围标串标、虚假投标、恶意竞标以及违法转包等违法行为。如违反上述承诺,在开评标期间,我方接受取消投标资格的惩戒;在合同签署或履行期间,招标采购单位有权终止合同签订或履行,并接受没收投标保证金、纳入黑名单和行业监管部门做出的处罚。附件2,:二、投标材料真实性保证承诺我方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不见面”开标模式参加该项目投标,不能到达开标现场提供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原件,特在此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各类企业和人员证书及相关资料的扫描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2.我方愿意在中标公告中公示相关资质、证书和资料,接受社会监督;3、贵单位如对我方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有异议,我公司可随时提供资料原件进行核实;4、若我方不能按时提交原件或原件不真实,愿意无条件接受行业监管部门及其他部门依法依规给予的处罚,并承担相关损失。附件3,:三、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我方参与该项目的招投标事项,现就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承诺如下:一、基本信息详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二、承诺事项1.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农民工工资支付主体责任,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2.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3.对本企业及分包单位所招用的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逐人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分包单位的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4.按照有关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项用于支付为该工程项目提供劳动的农民工被拖欠的工资;5.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6.本承诺可核查方式包括:各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查核实、“陇明公”平台查询、现场检查,本人愿意配合对承诺内容的调查、核查、核验;7.本承诺文书中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准确;8.上述承诺是我真实的意思表示。我所承诺事项可到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核查或者请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协查,或者进行现场检查,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核查。如果经核实我作出虚假承诺,我自愿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不利后果。9.本承诺书一式三份:本人一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份(存放于电子投标文件中,不再单独提交),市县(区)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份。附件4,: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我方在此申明,拟派的项目经理在现阶段没有担任过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承诺。附件5五、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申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相关规定,现做出以下承诺:申明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在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其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较大数额罚款”是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附件6,:六、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我方自愿参加该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我方已知悉并理解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为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原则,共同维护庆阳市政府采购市场良好秩序,我方郑重声明和承诺如下:(一)、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庆阳市有关规定。(二)、我方郑重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我方同时声明,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我方对以上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的信用记录查询。如发现以上声明不实,我方承担相应后果。(三)、我方郑重承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1)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提供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对索取或接受商业贿赂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向财政部门和监察机关举报;(2)不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采取围标、陪标等商业欺诈手段谋取中标(成交);(3)不出借或借用资质;(4)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恶意串通;(5)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7)不以低于成本价或恶意低价竞争;(8)不与采购人在招标采购过程中进行协商谈判;(9)中标或者成交后不得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中标或者成交后非因不可抗力不得变更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管理实施人员;(1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12)不得有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协议的行为;(13)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政府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4)不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15)不得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行为;(16)不得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的违法犯罪或者失信行为。四、如有违反以上声明或者承诺之一情形的,我方知悉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职能部门将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追究我方责任:1、投标(响应)无效;2、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或者履约保证金;3、约谈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责令整改;4、中标(成交)无效;5、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6、没收违法得所得;7、吊销营业执照;8、政府相关部门的联合惩戒措施;9、追究民事责任;10、追究刑事责任;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理处罚措施。T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校服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