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招标公告(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2023)



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2023年居家养老服务(三次)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2023年居家养老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428号邦泰中心4栋B座40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HX2023(37)号
项目名称:2023年居家养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1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1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政府采购完成经确认服务对象后立即开始服务项目的实施,项目实施一个年度。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3日 至2023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428号邦泰中心4栋B座403号
方式:网上报名 (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邦泰中心B栋4楼403号)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将报名资料的扫描件[单位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经办人身份证,均须加盖公章]。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及经办人身份证,均须加盖公章)。报名邮箱:3461578513@qq.com。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428号邦泰中心4栋B座403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428号邦泰中心4栋B座40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        
联系方式:康老师 0833-50226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邦泰中心b座403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0833-24459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0833-2445978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2023年居家养老服务

品目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社会服务/其他社会服务

采购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

行政区域
金口河区
公告时间
2023年09月12日 15:1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9月13日至2023年09月19日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428号邦泰中心4栋B座403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09月25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428号邦泰中心4栋B座403号

预算金额
¥20.1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833-2445978

采购单位
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康老师 0833-5022693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恒鑫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鹤翔路邦泰中心b座403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王女士,0833-2445978

附件:

附件1
民政局采购需求.docx民政局采购需求.docx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2023年居家养老服务(三次)2.采购人:乐山市金口河区民政局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实施地点、规模及基本情况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为本辖区内的服务人群购买每人300元/年的居家养老服务,共计670人。采购预算金额贰拾万零壹仟元整(¥201000元)。二、居家养老服务对象(实质性要求)1.60周岁以上的散居特困人员;2.60周岁以上的居家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伤残、独居老年人;3.60周岁以上的居家养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4.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不能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城乡低收入家庭标准以救助口明确的要求为准。共计约670人(最终结算价:依据实际服务人数计算)。服务时间安排周一至周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00—17:00或者依据老人的实际需求,另行约定合适的时间上门服务。服务原则以人为本原则。整合社会养老服务资源,结合老年人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公平公正原则。不因老年人个体状况差异而产生服务歧视,确保公共福利资源合理分配,公平使用。安全便捷原则。保护老年人及服务人员的安全,提供就近便捷的服务。社会化原则。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化运作,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原则。加强管理,提升服务,提供专业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五、服务内容和要求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以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为目标,具体内容包括:生活照料、助餐服务、助浴服务、助洁服务、助行服务、助医服务、助急服务、代办服务、精神慰藉、法律维权、巡访关爱等。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机制的经费只能用于支付购买服务,不能直接发放给服务对象,严禁以食物或生活用品代替服务。1.生活照料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为其提供个人卫生和生活起居等照料护理服务。个人卫生护理,包括洗发、梳头、口腔清洁、洗脸、剃胡须、修剪指甲、洗手洗脚、沐浴等护理项目。生活起居护理,包括协助进食、协助排泄及如厕、协助移动、更换衣物、卧位护理、为居室通风等护理项目。服务要求:洗漱等个人卫生应协助到位,容貌整洁、衣着适度、指(趾)甲整洁、无异味;饮食、如厕等应协助到位;定期翻晒、更换床上用品,保持床铺清洁、平整;用于生活护理的个人用具应保持清洁;为居室通风,调节居室温度、湿度、光度;帮助或协助老年人维护维修日常生活用品;帮助或协助老年人不定期进行家庭设施安全检查,了解水、电、气、取暖、降温等设施运行情况,排除安全隐患;密切关注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置。2.助餐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为其提供集中用餐和上门送餐等餐饮服务。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尊重老年人的饮食生活习惯;注重营养、合理配餐,每周有食谱;助餐服务点应配置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无障碍设施,餐具、餐巾纸应放置在老年人易于取用的位置,就餐完毕后及时打扫就餐区、清理餐具,保证环境整洁、卫生;提供上门送餐服务时应及时、准确,送餐工具清洁、卫生、密闭、保温,餐具做到每餐消毒。3.助浴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为其提供助浴服务。服务要求:沐浴设施设备安全,助浴前应进行安全提示,地面防滑,及时清理积水;助浴过程中应有家属或其他监护人在场,注意观察老年人身体情况,如遇老年人身体不适,应协助采取相应应急措施;上门助浴时应根据四季气候状况和老年人居住条件,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及浴室内通风;服务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及技能。4.助洁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为其提供居室整洁、物具清洁、衣服洗涤等服务。服务要求:保持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居室内部整洁,物具清洁;保洁用具应及时清洗,保持清洁;衣物洗涤前应检查被洗衣物的性状并告知老年人或家属;集中送洗送取衣物时,应做到标识清楚、核对准确、按时送还;上门洗涤应分类洗涤衣物并做到洗净、晾晒、整理。5.助行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为其提供陪同户外散步,协助外出会友、购物,协助外出办理其他事务等服务。服务要求:助行服务一般在老年人住宅小区及周边区域内,应注意途中安全;使用助行器具时应按助行器具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6.助医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为其提供医疗保健、陪同就诊、代为配药等服务。服务要求:为服务对象测血压、体温,提醒吃药;提供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老年人营养、心理健康等知识;陪同就诊包括常见病、慢性病复诊,辅助性检查,门诊注射、换药,就诊过程中应注意途中安全,就诊结束后应及时向老人家属或其他监护人反馈就诊情况;代为配药的范围为诊断明确、病情稳定、治疗方案确定的常见病、慢性病,一般到老年人居住地所在区域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应做到当面清点钱款和药物等;康复辅助应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应符合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康复辅助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老年人的身体适应情况,防止损伤,根据需要配备相应的康复器具;群体康复一般借助社区卫生和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场地设施,指导和组织老年人开展肢体功能性康复训练;个体康复一般提供被动运动的肢体功能性康复训练,辅助运动的肢体功能性康复训练和保健性康复。7.助急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紧急情况时的应急救助服务。如:老年人出现突发疾病、意外人身伤害等情况。服务要求:建立通讯、信息等紧急救援设备网络系统;开通老年人应急援助服务热线;建立社区老年人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制度,对遇有紧急情况或特殊需求的老年人及时直接或间接提供快速紧急援助服务,并立即通知其家属或监护人;紧急呼援装置应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质量完好率达100%,功能应符合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8.代办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代办服务,包括代购物品、代领物品、代缴费用、代邮物品等。服务要求:代办服务范围应为日常生活事务;代办服务时应当面清点钱物、证件、单据等。9.精神慰藉服务:鼓励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队,为有需求的老年人,特别是散居特困老年人,低保家庭老年人,低收入家庭失能、失智、残疾老年人,重点优抚对象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心理咨询抚慰和心理健康教育等精神关爱服务。服务要求:以定期电话沟通、上门探访、小组交流等形式,了解老年人的兴趣爱好、性格心理特点;尊重老年人的隐私,对老年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对老年人特殊心理需求和心理问题,提供心理咨询和抚慰;疏导心理困惑、排遣孤独,解决心理问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开阔老人视野,保持心情舒畅。10.法律维权服务:根据老年人需求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服务要求:组织老年人进行相关法律知识讲座,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和内容;协助老年人维护其合法权利,如赡养、财产、婚姻等的法律援助和帮助服务。11.巡访关爱服务:为老年人提供上门家访、电话定期回访、生日关怀、节日关怀等服务。服务要求:每月至少1次上门探访、每周1次电话联系;对于独居老年人,每月至少2次上门探访,每三天1次电话联系。采取技术手段掌握老人活动信息的,可适当减少电话互动。服务商依据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及需求制定适合每个服务对象的个性化服务方案。六、认定程序1.按照自愿申请原则,由本人或家属(无家属或有困难的可以委托社区(村)或其他相关组织)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提出居家养老服务登记申请,并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填写《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申请表》。2.社区(村)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经济条件、健康状况、身份类别等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基本情况应在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无异议的申请人,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3.乡镇人民政府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调查、审核,签署审核意见,上报区级民政部门审批。4.区级民政部门应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复核,可组织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失能、失智、伤残申请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评估,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意见。符合申报条件的,将服务名单反馈给乡镇,并抄送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及时通知乡镇,做好群众解释工作。建立本辖区享受购买服务老年人基础台账,并定期向市民政局备案。七、退出机制(一)服务对象退出机制。购买服务对象出现下列情形,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应及时核减,停止相关服务:1.户籍转移的;2.亡故的;3.入住养老机构的;4.因身体、家庭、经济等相关因素,不再符合条件的。(二)承接主体退出机制1.承接主体存在以下行为的,区民政部门根据合同约定,采取约谈、督促整改、暂停资金结算等措施处理:(1)不按承诺提供服务或者服务质量低于行业标准的;(2)接到服务对象投诉拒绝处理的;(3)一年内三次被服务对象投诉,经核实责任在服务机构的;(4)发布虚假广告,造成不良影响的;(5)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2.承接主体存在以下行为的,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1)不再具备服务资格的;(2)未经购买主体同意,擅自转包转让服务的;(3)套取或间接套取服务补贴资金的;(4)服务中出现事故,造成服务对象重伤或死亡,或者有虐老行为的;(5)多次被服务对象投诉,民政部门采取约谈、督促整改、暂停资金结算等措施处理,仍不整改的;(6)符合合同约定的其他解约条款。八、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1、项目实施时间:政府采购完成经确认服务对象后立即开始服务项目的实施,项目实施一个年度。2、服务地点:金口河区。3、付款方式:项目实施开始一个月内支付项目总金额的50%,项目实施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按照实际服务对象人数据实结算剩余尾款。4、报价要求:供应商的报价是满足采购需求全部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涉及人工劳务、设备投入、货物运输、装卸、安装、利润、风险、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等一切费用,即为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5、安全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关联方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不承担连带责任。(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6.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7.验收程序:金口河区民政局相关人员、乡镇社事办通过入户抽查、电话回访等方式抽查,抽查验收人数比例不低于10%,抽查对象满意度高于95%视为验收合格。附件1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申请表姓 名身份证号性 别民 族社 保文化程度口文盲 口小学 □初中 □高中 口大专 口本科及以上出生年月曾从事职业户籍所在地区(县): 街(镇):路居(村)委小区 单元室居住地址区(县):街(镇):路居(村)委小区单元室居住状况口独自居住 口与配偶 口与亲戚朋友居住住房性质口产权房 口租赁房 口廉租房 口政府保障性住房申请人联系方式代理人联系方式经济状况口退休金 口子女补贴 口低保金 □其他本人情况口60岁以上散居特困老年人口60岁以上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伤残、独居老年人口60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口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社区(村)证明经核实,该老人属于口60岁以上散居特困老年人口60岁以上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伤残、独居老年人口60岁以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口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社区(村)负责人签字: (盖章)年 月 日申请人承诺书本人属于老人,情况属实,自愿接受 (区、县)民政局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并接受评估组织及社会的监督。本人(代理人)签字:年 月 日乡镇审核意见:经核实,申请人 ,符合居家养老服务条件,同意予以申请。 乡镇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证明材料粘贴处此页需粘贴老人各项证明材料,如:身份证、低保证、残疾证等复印件、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表、失智评估证明等,证明材料较多的可重复制作或单独附于表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居家养老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