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足球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招标公告(南通市第二中学2023)


南通市第二中学足球学生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比价公告

南通市第二中学足球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XCZB20230024
项目名称:南通市第二中学足球学生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约8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2023年9月25日0时起至2024年9月24日24时止(以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服务质量好,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但最多续签2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比价文件内容
详见比价文件,请仔细研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基本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采购人其它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括“意外伤害保险业务”;
(2)在南通市区设有服务机构,提供理赔服务由当地公司负责的承诺(承诺函自拟);
(3)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保险保障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获取比价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2日至2023年09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需),于本项目采购公告开始时间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联系方式:18251369818。
五、比价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长泰路500号南通市第二中学东微格教室(4号教学楼辅楼4楼)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比价文件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长泰路500号南通市第二中学东微格教室(4号教学楼辅楼4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比价公告期限
自比价公告在南通市教育局网站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市第二中学
联系方式:吴老师 0513-89178518    
监督:陆老师 0513-891786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88号海外联谊大厦2107室
联系方式:汤工18251369818
 
比价文件-南通市第二中学足球学生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1)(1)(2).docx比价文件-南通市第二中学足球学生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1)(1)(2).docx

南通市第二中学足球学生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比价采购文件项目编号:XCZB20230024采购单位:南通市第二中学代理机构: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日期:2023年09月12日目录第一章比价邀请函1第二章比价须知4第三章项目需求7第四章开标和评标13第五章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15第六章比价文件组成16第一章比价议价邀请函南通市第二中学足球学生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XCZB20230024项目名称:南通市第二中学足球学生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约8万元,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2023年9月25日0时起至2024年9月24日24时止(以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服务质量好,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但最多续签2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比价文件内容详见比价文件,请仔细研究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基本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采购人其它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括“意外伤害保险业务”;(2)在南通市区设有服务机构,提供理赔服务由当地公司负责的承诺(承诺函自拟);(3)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保险保障服务方案(格式自拟);(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采购项目相同标段中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围标处理。(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四、获取比价文件时间:2023年09月12日至2023年09月15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响应的供应商,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需),于本项目采购公告开始时间至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至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联系方式:汤工18251369818。五、比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9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长泰路500号南通市第二中学东微格教室(4号教学楼辅楼4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六、比价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09月1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长泰路500号南通市第二中学东微格教室(4号教学楼辅楼4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七、比价公告期限自比价公告在南通市教育局网站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八、其他补充事宜:无。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市第二中学联系方式:吴老师0513-89178518监督:陆老师0513-8917861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88号海外联谊大厦2107室联系方式:汤工18251369818第二章比价须知一、采购文件由采购人解释。1.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采购项目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在下载采购文件开始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3日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比价损失自负。2.比价人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比价人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比价文件,或者比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比价将被拒绝,比价人自行承担责任。二、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1.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采购人可视情取消、延长相关时间。3.采购人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比价人具有约束力。4.比价人由于对采购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比价人自负。5.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三、比价报价一个标的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四、比价文件的编写、份数和签署1.议价人按第七部分“比价文件组成”编写比价文件。比价文件规格幅面A4纸(图纸等除外);正文使用仿宋体四号字;按照采购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制目录,逐页编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比价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比价人承担;牢固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比价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补错漏处,须经比价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2.比价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价格标),明确标注议价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3.比价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议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印章。五、比价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比价人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正本、副本合并密封,统一装在一个密封袋内。2.价格标须单独密封,不得出现于比价文件其他部分中。3.密封后比价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价格标)封面分别标明采购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4.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比价议价文件。六、比价文件的递交时间比价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比价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比价文件。七、相关费用1.无论比价过程和结果如何,参加比价的响应人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有关的全部费用。2.本项目文件费300元/份,在开标时支付给代理机构,无论成交与否不予退还。3.本项目采购代理费1500元;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须考虑此费用的支出,采购人不另行支付此部分费用(不单列)。代理费等费用在定标后由中标候选人以支付给代理机构。4.比价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5.投标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服务费、人员工资等。八、履约保证金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3000元。2.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3日内汇入采购单位账户,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3.成交供应商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单位凭成交供应商提交的申请,一次性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4.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九、付款方式1.签订合同日期:自采购人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时签约。2.付款方式:保单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相应保险费。款项由采购人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第三章项目需求请供应商在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成交后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1.项目背景南通市第二中学足球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人数约140人,其中10周岁(含10周岁)以上约125人,10周岁(不含10周岁)以下约15人,报价时按140人报价,成交后综合单价不变,最终按实际参保人数结算。购买南通市第二中学足球学生意外伤害保险的目的是能够最大限度的帮助解决学生意外伤害等风险保障问题,主要保障项目为意外门诊、意外住院医疗费用、意外伤害身故、伤残理赔、突发性疾病等。保障需求10周岁以下学生10周岁及以上学生备注意外伤害身故20万元/人50万元/人意外伤害伤残20万元/人50万元/人意外医疗费用10万元/人10万元/人免赔0元,给付比例100%意外住院津贴100元/天/人100元/天/人单次最多90天,全年180天突发急性病10万元/人10万元/人观察期30天 1.1说明:1.1.1意外伤害医疗费用(含门诊、住院)保险金,是指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所有合理医疗费用(含非医保目录用药),保险公司每次扣除已在医保(如有)、校园方责任险(如有)和南通市中小学生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如有)报销金额后,对其余额按100%的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凡意外伤害发生在保险单生效后的1年内,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对其医疗费用(含门诊、住院)理赔不受180天限制,换言之,如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因该伤害发生的所有合理医疗费用(含非医保目录用药)仍由本项目中标供应商赔付,直至达到10万元医疗赔付上限。1.1.2本文件所指的突发性疾病是指突然发生,没有预先预料的疾病,或者是在原有原发性病的基础上,因剧烈运动而导致的原发疾病突发增强。包括但不限于:脑出血,脑梗塞,心肌梗死,心包填塞,心脏肿瘤堵塞血流通道,各种致死性心律失常,心脏或各种大血管的破裂、夹层,广泛的肺梗塞,极度惊恐造成的心脏抑制,严重的乃至双侧的气胸、血气胸,异物崁顿、溺水、烟熏、过敏等原因导致的窒息,哮喘或COPD的急性重度的发作,急骤严重的低血糖发作,过敏性休克等。理赔时,被保险人或其法定监护人需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如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突发性疾病,则按意外身故、伤残、医疗(含住院津贴)理赔处理。中标供应商对本项目被保险人突发性疾病治疗费用、身故在扣除医保(如有)、校园方责任险(如有)和南通市中小学意外伤害补充险(如有)报销或赔偿后,余额给予100%赔付。1.2理赔须知1.2.1意外伤害理赔意外身故理赔:凭保险单或者保险凭证、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死亡医学证明(三证中提供两证即可);受益人的身份证明或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意外伤害死亡有效证明相关材料;医院门诊病历、住院费用收据、检查报告等相关材料进行理赔。意外身故理赔标准为6-9周岁20万元,10-25周岁50万元。治疗费用参照1.1.1另算。意外伤残理赔:凭保险单或保险凭证;身份证明;伤残鉴定书(若为明显肢体缺失,无需出具“伤残鉴定书”,只需保险公司两名以上理赔人员调查证实);评残报告、身份证(残疾)进行理赔。意外伤残理赔以6-9周岁20万元,10-25周岁50万元为基数,按级赔付。治疗费用参照1.1.1另算。1.2.2意外医疗理赔凭身份证,病历,住院发票,出院小结,住院费用明细表,做检查的报告单(如CT等)等进行赔偿。注:如交通事故,需出具有效行驶证、驾驶证,事故认定书或单位证明。1.2.3意外住院医疗理赔凭(1)保险单或投保人证明;(2)申请人的法定身份证明;(3)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经办部门出具的医疗费用结算证明凭证,以及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结算凭证、诊断证明和病历等相关资料;(4)若由代理人代为申请保险金,则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定身份证明等文件;(5)保险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进行赔偿。中标承保的保险公司在采购方的统一要求下,为参加保险的被保险人提供全面、便捷、高效的保险服务,协助做好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后,出险后要及时报案。承保公司经办部门确认后,由承保公司在承诺的时限内向被保险人足额支付保险赔款(赔付结果需得到采购方认可,并支付给被保险人法定监护人)。项目内容涵盖:2.1内容涵盖2.1.1中标保险公司根据文件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2.1.2中标保险公司要切实做好预防、管理、理赔、培训等保险保障服务;2.1.3响应本招标文件其他的要求。2.2保险责任期限:一年。自2023年9月25日0时起至2024年9月24日24时止(以合同规定的时间为准)。如服务质量好,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但最多续签2次。2.3保险对象2.3.1本次参保的人员:南通市第二中学指定的大约140名足球学生。2.4适用法律规范:2.4.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及其配套规章;2.4.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规定;2.4.3其他相关保险法律规范;3.项目要求3.1招标险种3.1.1学生综合意外保险3.2保险条款3.2.1投标文件中所用各主条款需充分响应本招标文件附件中所附要求,若有差异,需要在差异表中体现(但不得出现负偏离),并在投标前自行履行条款报备手续,否则将严重影响标书的实质性响应程度。3.3保险保障服务:3.3.1保险保障服务方案(必须实质性响应本项目需求,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内容至少包括:服务理念;服务项目;保障服务流程图。3.4其他要求3.4.1投标人根据自身条件按照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附件要求详细提供有关资料,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所造成的后果自负。3.4.2投标人应对有关出险报案、理赔时间、处理办法及措施上有明确的承诺。3.4.3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给予相关人员保险合同以外的任何利益。3.4.4中标人必须建立专门的服务机构,指定专人负责,确定地点,形成完善的规章制度和服务体系,为服务对象办理承保、理赔、保费结算、投保信息汇总等业务。3.4.5中标人应及时确定投保、送交保单、保费缴纳、材料交接、赔款划付等有关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步骤,以利于做好意外伤害保险的服务工作。3.4.6中标人的理赔服务应主动、及时、准确,有明确的理赔服务流程,按照统一的赔偿标准计算金额,提供良好的出险报案、理赔服务。4.付款4.1签订合同日期:自采购人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时签约。4.2付款方式:保单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相应保险费。款项由采购人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第四章开标和评标一、采购人组织开标。比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委托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参加开标会。二、评委会由有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由采购人代表对比价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应现场告知原因。评委会对合格供应商的议价比价文件进行评审。(一)评审内容1.比选资格是否符合2.比价文件是否完整;3.比价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4.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比价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5.是否有计算错误。(二)相应的规定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3.正本与副本有矛盾的,以正本为准;4.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三、陈述、演示、答疑、澄清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比价人按评委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比选内容。时间由评委会掌握。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比选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比价处理;1.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比价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比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议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上述均保留评委会认定可以确定为无效比选或废标的其他情况。六、评标流程: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比价文件相关标准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方可参与项目的价格评标。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成交,报价如有相同者,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七、推荐中选服务单位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成交,报价如有相同者,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无故弃标,或者因其自身原因不再具备成交资格等,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按排名由其他成交候选人递补,或重新组织采购。八、中标通知中标结果在南通市教育局网站和江苏省南通市第二中学网站公示,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如采购单位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一、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15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二、采购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承诺等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三、成交人不得采用转包、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四、采购人和成交人应相互配合,按采购合同约定积极组织本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按时完成。五、成交人履约到位后,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应及时组织验收。六、采购人、成交人不按采购合同规定履约,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履约中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七、按采购合同约定支付的项目合同价款。第六章比价文件组成比价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价格标两部分组成。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报价,一正两副,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1.关于资格的响应函;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还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以下称被授权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需求);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包括“意外伤害保险业务”;4.提供在南通市区设有服务机构的证明文件,并提供理赔服务由当地公司负责的承诺(承诺函自拟);5.投标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保险保障服务方案(格式自拟)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二、价格响应文件,一正两副(单独密封并牢固装订),不得出现在资格审查部分:1.报价总表;2.报价明细表。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相关格式1.响应函致:南通市第二中学:我单位参加___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以下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比价人全称:公章: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签字:日期: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南通市第二中学: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供应商(盖章)年月日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南通市第二中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询价响应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被委托授权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谈判供应商(盖章)年月日注: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两个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南通市第二中学: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有/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投标截止时间节点,没有被“信用江苏”“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价格标响应文件相关格式1.价格标响应文件项目名称总报价(元)项目完成时间付款方式南通市第二中学足球学生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大写:小写:完全响应比价文件要求完全响应比价文件要求的付款方式注(1)本表为格式表,不得自行改动,必须提供,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比选采购文件。(2)投标报价应包括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含一切必须的辅助材料费用)及相关服务费、人员工资等。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日期:2.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南通市第二中学足球学生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序号承保对象费用合计=金额1+金额2保障服务响应10周岁以下学生10周岁及以上学生人数保费单价 金额1人数保费单价金额2115125完全响应采购需求2报价合计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日期:注:(1)本表为格式表,不得自行改动,必须提供,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2)说明:本项目最高限价8万元,各供应商的报价合计不得高于最高限价,超过该限价作无效标处理。(3)总报价应包括响应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4)合同执行过程中,最终确认的成交单价(保费单价)不变,人数按实际参保人数计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足球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通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