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陆偷渡犯罪合成作战平台招标公告(永康市公安局2023)
项目概况
永康市公安局内陆偷渡犯罪合成作战平台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7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CG-临[2023]1599号-0027
项目名称:永康市公安局内陆偷渡犯罪合成作战平台
预算金额(元):617000
最高限价(元):617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永康市公安局内陆偷渡犯罪合成作战平台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17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聚焦本地人口非法出入境行为,借助各来源数据实时感知并发出预警,根据预警来源、等级、特征在平台内进行快速核查研判,研判结果按打防机制流转至相应打击、关注、服务部门,实现整体业务闭环,实现本地人口内陆偷渡行为实时感知预警、自动汇聚预警对象数据支撑快速核查、建立防控打击合成作战业务支撑体系,详见第四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维护期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10月0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7日 14: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五湖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办公楼三楼开标室一
五、采购意向公开链接
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07&articleId=wOny/CbTq9wGlonxW0YTKQ==&utm=app-announcement-front.7cd522fb.0.0.6fb633104e1711ee8836551f12fcc88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简介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有需要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需要申请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贷款(以下简称“政采贷”)、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1、政采贷通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托政采云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优势,由各银行向平台用户提供中短期贷款(主要包括流水贷和合同贷),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的信用融资产品。具体要求、条件和操作教程可通过政采云首页右上角——网站导航——金融服务查看,也可拨打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咨询,也可查看公告附件中的相关宣传资料,或向各地已开通政采贷的银行咨询办理。2、履约保函中标供应商可通过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具体的条件、要求和操作程序由申请贷款的中标供应商向各地保险公司、银行咨询办理。3、预付款保函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4.风险提示(1)本宣传简介内容仅为提供给各中标供应商对办理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的宣传和了解之方便,对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均以各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也不作强制要求。(2)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有风险,请详细了解并综合评估后再决定。(3)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不为任何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项目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解释或其他连带责任。5、政采贷合作单位分为线上线下共四家。永康招商银行: 陈豪 联系电话:13605896913/676913 (线上)永康农商银行: 陈中升 联系电话 15158900186/578260 (线上)金华银行永康支行:杨望 联系电话:13858931020,0579-87217221(线下)浙商银行金华永康支行:胡风华 联系电话:13758976161(676161), 0579-87576758 (线下)保函合作单位: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 倪海涛 13758982628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 章卓航 13819905616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 钱磊 13758980258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康市公安局
地 址:丽州北路一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谢警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9-87102990
质疑联系人:黄警官
质疑联系方式:0579-87102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迎宾大道128号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486924548
质疑联系人:陈林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411457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如通过快递方式寄送文书的,请务必在寄出后第一时间电话拨通并告知快递单号,否则因快递原因造成延误、丢失的,概不负责。
传 真:
联 系 人:宋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7171293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3年10月7日14时00分-永康市公安局内陆偷渡犯罪合成作战平台.doc2023年10月7日14时00分-永康市公安局内陆偷渡犯罪合成作战平台.doc558.5K
首台套相关政策文件.rar首台套相关政策文件.rar236.4K
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宣传第二版.rar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宣传第二版.rar7.7M
2023年10月7日14时00分-永康市公安局内陆偷渡犯罪合成作战平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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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市公安局内陆偷渡犯罪合成作战平台招标文件采购编号:ZYCG-临[2023]1599号-0027打造阳光政府政府信息公开&u采购人:永康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9月目录前附表3第一章招标公告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2第三章开标评标须知13第四章技术要求及项目需求21第五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27第六章永康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参考)44前附表项号编 例 内 容1项目名称:永康市公安局内陆偷渡犯罪合成作战平台 服务内容:聚焦本地人口非法出入境行为,借助各来源数据实时感知并发出预警,根据预警来源、等级、特征在平台内进行快速核查研判,研判结果按打防机制流转至相应打击、关注、服务部门,实现整体业务闭环,实现本地人口内陆偷渡行为实时感知预警、自动汇聚预警对象数据支撑快速核查、建立防控打击合成作战业务支撑体系,详见第四章;服务范围:永康市范围内;项目需求: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详见第四章;服务期限:维护期1年。采购计划编号:临[2023]1599号付款方式:详见第四章资金支付:1、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2、资金支付采购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项目验收,不得以政府部门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采购单位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单位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迟延付款。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单位支付逾期利息。2项目名称:永康市公安局内陆偷渡犯罪合成作战平台 3项目预算:61.7万元4投标单位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5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2、为发挥信用体系在履约保证金减免方面的基础作用提倡采购人减收或免收履约保证金。3、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4、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6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到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浙江政府采购网7招标文件询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8招标文件答疑会:招标方不组织答疑会。9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三楼开标室开标程序:先开资格标,再开技术标,最后开价格标。10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11评分办法和中标标准:见第三章12中标结果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在政府采购网13公示期满后,如无有效质疑和投诉,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4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地址:永康市华丰西路123号联系电话:0579-87181448、13486924548/504542 15网上注册:投标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当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如不注册,视为放弃。16投标文件形式、制作及组成:投标人应准备电子投标文件:(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17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特别说明:1.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CA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CA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3.未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10月7日15时00分前)按时解密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18注意事项:本项目为电子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所有投标单位无需人员到开标现场。开标期间,请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如有询标,请及时回复,询标回复时限为询标发起十分钟内。请各投标单位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投标,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19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款,需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说明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9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有关规定,本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0 1、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项目相关情况如下:(1)项目预算:61.7万元(2)项目属性:①货物类(①货物类/②服务类/③工程类)(3)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具体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执行)(备注:现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业服务业和其他未列明行业等十六类。)(4)本项目 是 (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5)上述第4项中确定为“是”的采购项目,预留份额通过(①)措施进行:①将采购项目整体或者设置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②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且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 / (比例); ③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 / (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6)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对于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货物和服务项目中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20%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应结合项目实际,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原则上按最高优惠幅度6%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发布采购公告或者发出采购邀请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按照此《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 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规定执行,到期后按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执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强制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无效。(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3、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优先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公布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规定、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优先采购品目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该产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本项目执行最新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21节能产品□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不适用22环境标志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不适用23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邮寄贰份纸质投标文件(不得与政采云上的投标文件有异)至招标代理处。邮寄地址:浙江省永康市华丰西路123号二楼,联系电话:13486924548/504542,李女士收 第一章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永康市公安局委托,就永康市公安局内陆偷渡犯罪合成作战平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项目名称:永康市公安局内陆偷渡犯罪合成作战平台项目编号:ZYCG-临[2023]1599号-0027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中介四、预算金额:61.7万元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投标人须为中小企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另须提供本采购项目《投标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方式:1、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到投标截止日期之前2、获取方式:采购文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下载。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八、投标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九、开标时间:2023年10月7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十、开标地点: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康市分中心,永康市五湖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办公楼三楼6332评标室。十一、其他事项: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http://zfcg.czt.zj.gov.cn//download/index.html?_=1571637782379),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全流程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请务必确保投标文件制作时所用的CA锁与投标文件解密时的CA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注意事项:本项目为电子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所有投标单位无需人员到开标现场。开标期间,请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如有询标,请及时回复,询标回复时限为询标发起十分钟内。请各投标单位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投标,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十二、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见招标文件。5.企业信用融资: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https://zfcg.czt.zj.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6.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简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形式审查,供应商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不需要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7.落实政策:(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þ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相关的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执行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等政府采购政策。þ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þ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温馨提示: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宣传简介为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难题,有需要的中标供应商可根据需要申请办理政府采购合同贷款(以下简称“政采贷”)、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1、政采贷通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依托政采云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方面的优势,由各银行向平台用户提供中短期贷款(主要包括流水贷和合同贷),以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的信用融资产品。具体要求、条件和操作教程可通过政采云首页右上角——网站导航——金融服务查看,也可拨打政采云客服热线95763咨询,也可查看公告附件中的相关宣传资料,或向各地已开通政采贷的银行咨询办理。2、履约保函中标供应商可通过以保函的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减少对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占用,降低财务成本。具体的条件、要求和操作程序由申请贷款的中标供应商向各地保险公司、银行咨询办理。3、预付款保函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4.风险提示(1)本宣传简介内容仅为提供给各中标供应商对办理政府采购金融服务的宣传和了解之方便,对金融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流程均以各金融机构的要求为准,也不作强制要求。(2)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有风险,请详细了解并综合评估后再决定。(3)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遵循平等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不为任何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项目承担任何形式的担保、解释或其他连带责任。5、政采贷合作单位分为线上线下共四家。永康招商银行:陈豪联系电话:13605896913/676913(线上)永康农商银行:陈中升联系电话15158900186/578260(线上)金华银行永康支行:杨望联系电话:13858931020,0579-87217221(线下)浙商银行金华永康支行:胡风华联系电话:13758976161(676161),0579-87576758(线下)保函合作单位: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倪海涛13758982628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章卓航13819905616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钱磊13758980258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倪海涛13758982628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章卓航13819905616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公司钱磊13758980258本公告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网站地址:http://http://zfcg.czt.zj.gov.cn/)公布。十二、联系方式: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79-87181448、13486924548/504542地址:浙江省永康市华丰西路123号2、采购人:永康市公安局联系人:谢主任联系电话:13758986895地址:浙江省永康市丽州北路1号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永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人:宋女士联系电话:0579-87171293地址:浙江省永康市总部中心花园大道585号208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2、定义2.1“采购人”系指永康市公安局。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4“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产品、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系指投标人根据国家或行业标准为招标单位提供的专业技术服务。具体工作范围按照第四章执行。2.6需方:即永康市公安局,在招投标阶段称为采购人,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需方。2.7供方: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中标后在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供方。3、合格的投标人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服务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3.2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这些费用。5、现场考察5.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踏勘。6、特别说明6.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6.2编制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未提出异议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6.3本文件中打“▲”号的条款视作强制要求或必须满足的条件和资料,无充分理由一般不允许有偏离或缺失,投标人必须满足或优于,否则该投标将有可能导致无效。7、关于质疑与投诉7.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接收方式: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加盖单位公章,邮箱:898441547@qq.com);质疑联系方式:联系人:陈林,电话:0579-87181448;邮寄地址:永康市华丰西路123号7.2供应商可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附件范本,可在线提起质疑,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二、招标文件的说明1、招标文件的构成1.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供货、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开标和评标须知(4)技术要求及项目需求(5)附件—投标文件格式(6)永康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参考)1.2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2、招标文件的澄清2.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互相矛盾、多种含义、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以前,以传真或书面的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异疑,则视为各投标方对本招标文件均无异议。3、招标文件的修改3.1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3.2招标文件的修改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3.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要求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后,编制投标文件。1.2编制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技术及商务要求逐项逐条作出实质性的回答,顺序编号清楚,可用描述性文字及证明材料。2、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技术用语除外)。2.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3.1投标人资格的有关证明资料。3.2拟供货物及服务合格性的有关证明资料。3.3按要求格式填写的投标报价。3.4其他事项的说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3.5投标人认为可能需要的其它文件。4、投标文件格式4.1投标人可按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分别由资格文件、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5.1、资格证明文件(资格标)(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其它作为法人身份的合法凭证,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书面声明;(7)“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的信用查询记录;(8)投标承诺函;(9)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5.2服务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的有关证明资料(技术标)(1)投标函;(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3)投标人情况介绍;(4)拟参加本项目实施人员情况;(5)项目的理解、方案的工作思路等;(6)重难点及工作部署等;(7)项目质量、进度保证、安全保证措施;(8)规范偏离表;(9)投标人相关的荣誉、业绩证明;(10)关于本项目的相关承诺;(11)列入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的证明资料(若有);(12)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13)其他要求提交的文件(评分中涉及的其他材料);投标方必须设立总协调人,全权负责中标后采购单位对其中标项目的有关咨询、查询、签订和执行合同、无条件履行售后服务承诺和接受投诉等事务。总协调人信息、代理商信息、售后服务网点信息必须明确且尽量详尽(包括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于采购单位与之进行联络。投标方应采用表格的形式将这些信息予以集中编制。注:投标人在阐述上述内容时应注意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服务与商务要求中指出的要求、规范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规范,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使采购人满意。5.3报价文件(价格标)(1)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5.4编制的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未提出异议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6、投标书及投标报价6.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上写明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投标人对每种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6.2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包括完成本次招标项目中的所有服务内容、连带内容、关联内容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般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应由采购人支付的费用。6.3填写报价一览表时应注意下列几点:(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针对各部分的具体情况制定资源配置及分项报价表。(2)投标人特别要求的其它附带服务的费用,投标人如不填写,将被视为已汇总到投标总价之中。6.4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招标项目范围内的捐赠。6.5投标报价按要求的格式填写:投标报价一览表,分项报价表(如有)。7、投标有效期7.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60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8、投标文件的形式8.1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9、投标文件的组成▲电子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标】、【技术标】和【价格标】。投标文件应逐页加盖公章,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四、中标服务费1、服务费的收取依据及方式1.1依据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书》之规定,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次性足额支付代理服务费人民币玖仟贰佰伍拾伍元整(¥9255.00元)。五、解释权1、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采购人。第三章开标评标须知1、评标委员会1.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确定。其成员由技术方面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2、评标原则2.1评标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遵守评标工作纪律。2.2客观公正对待所有投标人,对所有投标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2.3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2.4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公正性,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不得私人交换意见。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成员之外。2.5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3、开标3.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招标文件的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3.2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一个小时内。4.1投标文件的初审4.1采购人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或在审查中发现招标文件中第三章4.8、4.9条所列的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4.2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4.3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作任何修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由授权代表签字,并视作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4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若文字与图形表示的不一致,以文字表示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4.5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4.6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评标委员会判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4.7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4.8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的。(2)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无法提供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必须提供的资料。(3)投标文件未密封或未按规定要求密封;未按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4)逾期送达投标文件。(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6)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或无实质性响应的。(7)投标文件中报价不明确的。(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雷同或相似的。(9)技术文件中体现商务报价的。(10)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11)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4.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无效、而且采购代理机构将报送有关部门查处:(1)提交的关于投标人的资格、拟供货物及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含成交后查实的)。(2)串通作弊。(3)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投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4)以他人名义或挂户参与投标。(5)有影响评标公证性或不正当行为的投标。(6)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实施办法、制度等。5、评标方法5.1评标委员会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同时考虑以下因素:①投标价格的竞争性;②拟供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满足程度;③供货、服务承诺;④质量保证承诺;⑤经营信誉和合同付款条件及合同执行能力。5.2本次招标以综合评分法对合格的投标人分别作出评标结论,技术资信加价格总分最高者推荐为拟中标人。5.3若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均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该项目做无效投标处理。6、评标6.1评标委员会对各有效投标人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在澄清、调查核实、评估和比较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报价部分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先评技术部分,后评报价部分。6.2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6.2.1、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6.2.2、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见附件)。6.2.3、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6.3、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6.4、评标委员会对各有效投标人按照平等、客观、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在澄清、调查核实、评估和比较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报价部分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先评技术部分,后评报价部分。6.5、对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如下技术部分(满分70分)序号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及分数分值1技术要求根据投标人产品的功能、技术指标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和偏差情况综合评分。完全满足得满分;存在不满足情况时:标“★”项不满足,每处扣4分;非标“★”项不满足,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注:所有标“★”项需求,投标人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实际系统截图以证明其产品功能真实性,未提供不得分。342服务团队人员情况项目经理同时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和系统架构设计师、软件设计师证书的得3分;每少一证扣1分,扣完为止。项目组成员具备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技术工程师和软件设计师证书的每证得1分,最高得3分。(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及近3个月社保证明,未提供不得分)63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投标人对本项目背景、业务需求的理解,提供设计思路、技术架构。(1)对该内容进行了阐述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2)对该内容进行了阐述且基本合理的,得4分;(3)对该内容进行了阐述且有涉及相应内容的,得2-3分;(4)对该内容进行了阐述但不太合理的,得1分;(5)对该内容未进行阐述的,得0分。53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建设功能响应。(1)对该内容进行了阐述完整全面且详实可行的,得4分;(2)对该内容进行了阐述且基本合理的,得3分;(3)对该内容进行了阐述且有涉及相应内容的,得2分;(4)对该内容进行了阐述但不太合理的,得1分;(5)对该内容未进行阐述的,得0分。43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系统功能要求响应。(1)对该内容进行了阐述完整全面且详实可行的,得4分;(2)对该内容进行了阐述且基本合理的,得3分;(3)对该内容进行了阐述且有涉及相应内容的,得2分;(4)对该内容进行了阐述但不太合理的,得1分;(5)对该内容未进行阐述的,得0分。43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服务质量保证措施的完整度、合理性、可行性(包括但不限于实施计划流程、质量保证措施,安全生产措施、实施进度掌控措施等方面)。(1)对该内容进行了阐述完整全面且详实可行的,得4分;(2)对该内容进行了阐述且基本合理的,得3分;(3)对该内容进行了阐述且有涉及相应内容的,得2分;(4)对该内容进行了阐述但不太合理的,得1分;(5)对该内容未进行阐述的,得0分。43服务计划及保证措施投标人针对现有系统的了解程度,提供与系统适配的4个系统对接适配方案进行评审。(1)对该内容进行了阐述完整全面且详实可行的,得4分;(2)对该内容进行了阐述且基本合理的,得3分;(3)对该内容进行了阐述且有涉及相应内容的,得2分;(4)对该内容进行了阐述但不太合理的,得1分;(5)对该内容未进行阐述的,得0分。44售后服务根据投标人承诺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技术支持方案、升级服务方案、优化服务方案、咨询方案、对采购人故障的响应时间、处理等进行打分。(1)对该内容进行了阐述完整全面且详实可行的,得4分;(2)对该内容进行了阐述且基本合理的,得3分;(3)对该内容进行了阐述且有涉及相应内容的,得2分;(4)对该内容进行了阐述但不太合理的,得1分;(5)对该内容未进行阐述的,得0分。45同类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对省及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值为满分)(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发票等扫描件,未提供或提供的佐证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36政策分投标产品中有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每个得 0.5 分,最高得 2 分(投标时须提供加盖章有效的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2合计70注:以上评分项目,以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做出的书面承诺或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为准。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书面及证明材料,或提供的书面及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或提供的书面及证明材料无法提供完整的投标响应信息的均不给分。任何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书面及证明材料缺失、字迹模糊无法分辨、内容错漏的情形,均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评审项失分。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设置与各评分条款对应的关联定位。6.6、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细则进行独立评标,对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部分进行书面审核和评论后,由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酌情给分,打分时保留小数1位,每人一份评分表,并签名。在统计得分时,如果发现某一单项评分超过评分标准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投标人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时保留小数2位。6.7、投标报价开启6.7.1将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入价格评分。超过财政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不明确的投标无效。6.7.2政采云页面投标报价与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为准。6.8、价格报价部分(满分30分)6.8.1、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如有则按本章4.4款规定调整)。6.8.2、评定评审基准价:对技术入围投标人的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6.8.3、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技术分权值)计算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价格最低的技术入围投标人其价格分为满分6.9计算总分(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总分=技术得分+报价得分6.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说明:6.10.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6.10.1.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未明确视同不得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6.10.1.2支持绿色发展6.10.1.2.1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6.10.1.2.2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6.10.1.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6.10.1.3.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6.10.1.3.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6.10.1.3.2.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6.10.1.3.2.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6.10.1.3.2.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6.10.1.3.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6.10.1.3.4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6.10.1.3.5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6.10.1.3.6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产品认证证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6.10.1.3.7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6.10.1.4支持创新发展6.10.1.4.1采购人优先采购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自主创新产品。6.10.1.4.2进一步加大支持科技创新力度。贯彻落实对首台套产品、符合条件的制造精品的政府首购制度。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6.10.1.5中小企业信用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省财政厅、浙江银监局、省金融办制定了《浙江省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试点办法》浙财采监[2012]13号),所称的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借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投标人发放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投标人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https://zfcg.czt.zj.gov.cn/)的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栏目了解相关信息。供应商可以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7、确定中标候选人7.1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审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列顺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总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2如发生两家或两家以上最高分数相同情况,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如报价也一致,则在综合得分和报价均相同的情况下以政采云平台记录的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进行先后排序。7.3对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8、授予合同8.1、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8.1.1招标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在评标报告确认的中标人经确认后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共同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人有权对评标结果进行投诉或质疑,并在中标公告期届满之日起7人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且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8.1.2《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8.1.3《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8.1.4发布评标结果公示的媒体为:http://zfcg.czt.zj.gov.cn/8.2、合同的签订8.2.1除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外,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成交人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8.2.2成交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如成交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成员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8.2.3如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供应商无故拒绝或延期,除按照合同条款处理外,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一次,并给予通报。8.2.4成交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8.2.5采购合同由采购人与成交人根据采购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等内容通过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签订,自动备案。8.2.6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不得收取质量保证金。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8.3.履约保证金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要求成交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鼓励和支持供应商以履约保函形式提供履约保证金。供应商可登录政采云平台-【金融服务】—【我的项目】—【已备案合同】以保函形式提供:1、供应商在合同列表选择需要投保的合同,点击[保函推荐]。2、在弹框里查看推荐的保函产品,供应商自行选择保函产品,点击[立即申请]。3、在弹框里填写保函申请信息。具体步骤:选择产品—填写供应商信息—选择中标项目—确认信息—等待保险/保函受理—确认保单—支付保费—成功出单。政采云金融专线400-903-9583。8.4.预付款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3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政府采购预付款应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8.5.资金支付采购单位应当及时组织项目验收,不得以政府部门审计作为支付供应商款项的条件。采购单位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采购单位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单位放假、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迟延付款。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单位支付逾期利息。9、合同价款9.1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合同价款。专家评审纪律和要求1.评审专家必须公平、公正评审,遵纪守法,客观、廉洁地履行职责。2.评审专家在评审开始前,应关闭并上交随身携带的各种通信工具。3.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未经许可不得中途离开评审现场,不得迟到早退。4.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不得透露评审过程中的讨论情况和评审结果。5.评审时,评审专家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合规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比较和评估,其中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主要技术参数、商务报价和其他评审要素等,评审专家应逐项进行审查、比较,不得漏评少评。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相偏离的,应对其偏离情形进行必要的核实,并在工作底稿中予以说明;如属于实质性偏离或符合无效投标文件的,可询问投标人,并允许投标人进行陈述申辩,但不允许其对偏离条款进行补充、修正或撤回。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7.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为评审专家提供必要的评审条件和相应的评审工作底稿,并严格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专家有步骤地进行项目评审,对各评审专家的评审情况和评审意见进行合理性和合规性审查,对明显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审情况(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提醒相关评审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8.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得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其他评审专家,评审专家应自主发表见解,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9.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项目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采购人确定中标人的合法依据,评审委员会应当如实、客观地反映评审情况,按招标文件的评审办法和细则的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说明推荐理由,并重点对中标候选人的技术、服务和价格等情况进行评价和比较。如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报价为最高报价的,评审报告中须对其报价的合理性等进行分析和特别说明。10.评审专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提出评审意见,不得带有倾向性,不得影响其他评审专家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如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可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将视为同意。1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12.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1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14.评审专家应当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15.评审专家有如下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①明知应当回避而未主动回避的;②在得知自己为评审专家身份后至评审结束前时段内私下接触投标人的;③在评审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的;④在评审过程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⑤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的。⑥上述①至⑤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结果无效。16.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未回避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收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贿赂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其评审意见无效,不得获取评审费;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采购内容要求技术规范和要求建设目标本项目聚焦本地人口非法出入境行为,借助各来源数据实时感知并发出预警,根据预警来源、等级、特征在平台内进行快速核查研判,研判结果按打防机制流转至相应打击、关注、服务部门,实现整体业务闭环,实现如下建设目标:本地人口内陆偷渡行为实时感知预警。依赖互联网数据,感知本地设备出入境行为,实时推送至本平台。自动汇聚预警对象数据支撑快速核查。依赖公安、政务、互联网数据,将预警对象涉及的手机号码关联过的移动设备行为、人员关系、家庭背景、婚姻状况、财务状况等信息进行汇聚,为人员初步核查提供研判数据支撑。建立防控打击合成作战业务支撑体系。将预警、核查、研判、打击业务融于本平台,实现该领域犯罪的一站式作战服务,包括多源数据接入管理、重点群体管理、合成作战事务类业务流程支撑等。建设内容围绕平台建设整体需求,主要建设三个子场景:一是感知预警子场景。根据对偷渡人员的行为特点进行分析,打通公安、政府其他部门、互联网等数据,建立频繁到访边境地区、通联异动、边境消失、关注人员异动等模型,对疑似陆路偷渡人员进行预警。二是多跨协作子场景。对需要警种单位协助打击的预警,建立警种协同作战中心,实现民警可通过预警可发起警种协同作战。三是考核考评子场景。实现对各单位预警处置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各单位预警处置的超时完成情况、超时未完成情况、处置质量情况、指标完成率等进行考核,实现按周期对各单位的考核结果进行展示。项目需求感知预警感知预警模块主要由承建公司提供数据支撑,借助全球移动设备行为数据构建自动化预警模型,对本地嫌疑设备进行实时推送。该模块为平台最核心模块,需详细描述每个模型、功能的设计原理。1、★互联网行为感知预警模型根据感知预警需求供应商需针对出境、频繁到访边境、到访边境并结合异常行为、边境消失以及关注人员行为进行监测预警。提供完善的模型源数据说明、模型逻辑、输出结果说明。2、★预警数据接入处理每天将预警信息定时推送至公安内网并写入平台数据库。供应商需说明接入数据流、处理逻辑、数据传输安全策略、处理性能说明。3、★预警对象风险评估接入的预警信息需结合公安内网数据进行数据关联和风险评估,供应商需说明具体的接入数据种类、来源、风险评估逻辑及对应功能设计。4、★预警信息处置功能提供预警信息处置功能,包括核查反馈机制、研判处置机制、重点关注机制,供应商需说明每个机制下的数据处理逻辑和功能设计。多跨协作在多跨协作阶段,将发挥各警种、各协作部门联动效能,引入更多数据及手段,围绕预警信息构建风险主体多维研判数据体系。1、★警种多跨协作结合数字警云平台,实现局内任务、数据互通,实现多警种任务闭环。供应商需详细说明协作流程及功能设计。2、单位多跨协作借助浙政钉开发单位多块协同模块,实现跨单位间的任务下发、反馈。3、★风险主体画像针对目标风险人员进行人像画像刻画,实现人员全息档案,展示人员的基本信息、标签信息、风险信息、关系人信息、核查走访管控信息、轨迹信息。供应商需提供各类数据来源说明、UI设计图。智慧考核1、★态势驾驶舱实现通过图表、地图分布等形式展示数据监测、人员画像、动态监测、实时动态、侦察打击、综合治理、考核评价维度的态势情况。供应商需说明各类数据来源并提供UI设计图。2、智慧考核考核部分:通过各部门对预警信息反馈落实情况、联动协同等情况,建立综治指数,由系统定期计算指数信息。通过多维建模推送预测预警信息,在完成各项工作时,由主管部门对各个环节进行评价。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单位或人员进行手工考评,进行人工增减分。结果排名:系统根据单位综合指数情况根据指数分值大小展示排名情况,具体包括单位名称、指数分值。单位民警综合指数情况根据指数分值大小展示排名情况,具体包括姓名、指数分值、所属单位。系统管理1、★数据对接系统依赖大量公安内网数据,根据模型设计或系统展示需要供应商需列明所需对接的数据种类、来源、用途。2、★服务对接根据业务需求,供应商需列明所需对接的服务种类、来源、用途。3、组织架构管理提供完善的用户、单位、角色、配置、审计日志功能,供应商需提供对应的功能说明和功能截图。4、其他功能需求平台建成后需实现与数字警云平台的单点登录功能,即通过数字警云可一键跳转至本平台。★系统对接适配需求本项目系统由于实际业务需要、局内统筹管理需要以及数字化改革需要,需与金华雪亮平台、金华一点通系统、永康数字警云系统、境外人员云端智能系统进行对接适配,供应商需提供对接适配方案。质量、售后服务要求(一)产品要求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必须是优质产品,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并须提供产品说明书资料,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在部署安装调试完成后,并试运行一个月,达到相关功能要求。2.投标人应列出详细的产品功能清单(包括软件系统的功能、规格和参数等),作为技术评价依据之一。3.中标人在部署施工中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现场指挥。中标人在部署安装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4.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设施及人员的安全。安装施工过程中如对采购人的建筑物及设备、设施造成损坏的,中标人须负责赔偿或按采购人要求免费修复。5.产品说明:(1)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方案提供合格的软件产品,并可以对具体配置进行合理调配(但必须达到采购人建设的标准规范),数量与功能不得少于文件要求,并详细提供软件产品功能清单、技术参数、技术资料与产品说明书。(2)需求清单中所列举的要求为一个基本的功能配置要求,为达到该要求,投标人需在产品清单中详细列明所提供的软件功能介绍、设计、数据结构等具体信息,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相关产品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在评审时作出对其不利的评定,并有可能导致被判定为实质性偏离。(3)如采购人在产品清单存在不合理与不完善的,供应商提出良好的解决方案与合理化建议,将在评定时予以有利的评判。(二)工期和质保期要求1.交货及完工时间:项目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内平台部署安装调试交付。2.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3.质保期:投标人必须提供1年的质保期。质保期从安装调试完毕、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除非采购人另有要求,质保期内的服务为线上远程服务和现场服务,线上远程服务包括系统操作使用培训、技术咨询等。现场服务包含软件系统的安装部署及系统平台售后运行维保服务,要求现场服务必须达到每年5天。服务过程需留存维保记录,提交建设部门。投标人如有额外延长的质保期,需技术标书中予以明确承诺,延长的质保期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在中标总价内。质保期满后中标人须继续履行质保义务,维护费用另行协商。(三)验收要求验收:中标人的软件产品在指定地点安装部署并调试完毕后,书面通知采购人报验。本项目分为初验和终验,间隔时间为1个月。产品质量及施工安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招标文件的合格要求,同时符合永康市公安局管理的质量、安全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四)资料要求提供软件系统平台全套的使用说明书。(六)技术服务:中标人需提供对使用部门的操作人员进行集中使用培训或委派专业工程师上门不少于1次的专门培训,培训人次不少于1人。服务要求(一)工期要求中标人应提供详细的软件开发和工程实施进度安排。软件部分合同签订后10天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系统详细设计说明书。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中标人应完成相关功能开发并完成安装、调试、集成工作,符合项目服务、培训及建设需求。(二)维护期售后服务要求1.中标人提供系统验收后1年的技术支持服务。中标人应提供远程技术支持的方式,技术服务包括系统的功能完善、故障排除、软件升级、性能调优、技术咨询等。运维内容主要包括:改正性维护,即在软件使用过程中识别和纠正软件错误,改正软件性能缺陷;适应性开发服务,即当软件外部环境或数据环境发生变化,修改软件以适应变化。2.中标人必须按采购人指定的方式提供7×24小时支持维护服务,包括邮件、电话、远程维护等方式。必须保证有足够的人员及技术支持电话负责本系统运维工作,接到系统故障通知后,中标人必须在10分钟内响应,一般故障应急响应时间为7天*24小时,3小时解决问题;中度故障应急响应时间为7*24小时,8小时之内解决问题;重大故障应急响应时间为7天*24小时,24小时之内解决问题。3.咨询服务。在维护期内免费提供系统软件应用和维护技术咨询服务。4.培训服务。中标人需对使用单位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人数由采购人确定后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须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培训时间、培训次数、培训内容、培训目的等。名称提供的资料持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地点系统培训系统功能概述及维护不少于0.5天管理人员及使用人员甲方指定地点5.维护期1年,维护期内的技术服务不再另行收费。6.中标人须做出无推诿承诺。中标人应提供特殊措施,无论由于哪一方产生的问题而使系统发生不正常情况时,在得到采购人单位通知后,须立即派遣工程师全力协助采购人,使系统尽快恢复正常。(三)安装要求中标人中标后的部署安装工作需与采购人单位协商。其他要求(一)知识产权1.本项目软件版权归采购人所有,最终版源代码及后期升级版本源代码和相关文档应移交给采购人。2.涉及的源代码必须遵循相关标准和规范,并无条件提交给甲方。3.中标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4.本项目的设计开发专利申请权、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和转让权归项目建设部门所有。(二)验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和项目完成情况,具备验收条件后,邀请相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听取项目总结报告及观看系统演示。验收组对项目建设内容实现情况进行验收评价,并出具项目验收意见。(三)保密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须与采购人签订本项目保密协议,本项目在开发、使用和维护过程中接触到的采购人的所有资料,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不得留存,私自查阅及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四)数据安全要求1.中标方须根据具体项目特点和工作内容制定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细则、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并对参与建设人员进行考评。2.定期对参与项目信息系统建设、开发、测试、运行、维护人员开展数据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五)保密要求:1、项目过程保密及数据保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系统运行过程中(包括合同解除、终止后),中标方必须对采购人提供的任何数据及文档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存,不得转让和使用本项目的成果。否则,中标单位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在投标书中应对该项内容提交书面承诺书,作为签订项目保密合同的依据,并作为合同密不可分的一部分。2、版权与保密。本项目所有数据的版权属采购人所有,未经同意,中标方不得自行删除、复制、修改、转移数据,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采购人提供的任何业务资料,中标方需认真保管、严格保密,并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3、保密期限:永久。付款方式(一)合同生效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为预付款;(二)项目开发完成并初验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0%;(三)试运行一个月满后进行终验,终验合格支付至审定金额的100%,乙方应随付款进度提供正式税务发票。附件一:维护服务记录表项目名称服务开始时间服务结束时间服务人员服务地点服务内容服务结果建设部门意见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第五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项目招标采购编号:ZYCG-临[2023]1599号-0027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内容:资格标/技术标/价格标投标人:(全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投标文件目录一、有关投标人资格的证明资料(资格标):评标索引法人或其它组织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附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的信用查询记录;投标承诺函(附件4);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二、有关拟供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资料(技术标):评标索引1、投标函(附件8);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5);3、投标人情况介绍(附件3);4、拟参加本项目实施人员情况(附件7);5、项目的理解、方案的工作思路等;6、重难点及工作部署等(格式自拟);7、项目质量、进度保证、安全保证措施(格式自拟);8、规范偏离表(附件6);9、投标人相关的荣誉、业绩证明(附件9,荣誉部分格式自拟);10、关于本项目的相关承诺(格式自拟);11、列入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的证明资料(若有);12、其他要求提交的文件(评分中涉及的其他材料)。三、供货报价部分(价格标)1、报价一览表(附件10);2、投标人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注:(1)所有上传的投标文件应逐页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法人章或委托人签字的,应在线下完成盖章或签字后再扫描上传(签字或盖章有疑问的可联系代理机构或政采云客服,政采云客服联系方式:95763)。(2)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设置与各评分条款对应的关联定位。以上评分部分如有格式的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无格式的可自拟。附件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章)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地区的名称)的(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采购人名称)的(项目名称)供应,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后)单位名称(盖章):年月日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附件3投标人情况介绍总体介绍、经济实力、服务能力、资格、资质、业绩、银行资信等级、质量认证与本次服务相类似的实际项目的介绍等相关情况。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公章附后。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声明和文件(鉴定材料、荣誉证书等),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附后。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本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作附件4投标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愿意就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编号为:)项目进行投标,并就本次投标郑重承诺如下:若我方在投标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形的,视为我方违约,我方将自愿向采购人按项目预算金额2%支付赔偿金,并承担代理机构本次项目招标代理费用及承担其他相应的法律责任(详见备注),且承诺不以任何理由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法律责任的抗辩:(1)在投标有效期60历天内撤回投标的;(2)未按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的;(3)中标后拒签合同或拖延签订合同超过规定时间的;(4)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5)出现串通投标的;(6)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7)其他违法违规导致被废除投标或中标资格的;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备注:1.本投标承诺函作为资格标资料之一,未提供的视为无法保证投标响应和履约服务能力,资格审查不予通过。2.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附件5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项目负责人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行政职务专业职称专业年限工 作 单 位电话通讯地址邮编类似项目工作经验时间参加过的类似项目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需附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类似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附件6规范偏离表投标人名称(盖章):采购编号:ZYCG-临[2023]1599号-0027序号内 容招标文件规范要求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偏离商务偏离商务偏离商务偏离商务偏离商务偏离技术偏离技术偏离技术偏离技术偏离技术偏离技术偏离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职务:日期:注: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附件7拟参加本项目实施人员情况序号姓 名性别年龄学 历专业职称拟任本项目职务备 注注:需附人员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本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作附件8投标函致:(投标人全称)授权(全名、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招标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招标有关活动。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为此提交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2、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规定。3、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其投标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天。(≥60天)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职务:投标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字:.本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作附件9业绩证明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业主单位注:1、需附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发票复印件或对应项目情况的详细介绍或业主评价相关材料(证明材料均加盖电子公章);2、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投标人名称(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附件10永康市公安局内陆偷渡犯罪合成作战平台报价一览表投标人名称(盖章):采购编号:ZYCG-临[2023]1599号-0027序号招标内容数量总价(元)备注11项合 计投标报价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职务:日期:注: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包括资料费、税费、培训费、验收费、中标服务费等项目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可见或不可见的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投标人的总价中。2、此表在不改变表式的情况下,可自行制作。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全的,视为未填报。如项目包合“多件”标的物的,需按标的物项数逐项填写。4.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阿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本项目只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评判供应商是否度于中小企业的唯一依据。如中标人声明为中小微企业,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监狱企业声明函【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填写、递交】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根据上述标准,我公司属于监狱企业的理由为:本公司为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提供的服务。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方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注: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不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无需填写、递交】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日期:年月日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签字(签章):公章:日期:第六章永康市政府采购合同指引(参考)项目名称:永康市公安局内陆偷渡犯罪合成作战平台项目编号:ZYCG-临[2023]1599号-0006采购计划文号:临[2023]1599号甲方(委托方):永康市公安局乙方(服务方):甲、乙双方根据浙江致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康市公安局内陆偷渡犯罪合成作战平台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金额序号招标内容数量总价(元)备注1永康市公安局内陆偷渡犯罪合成作战平台 1项合 计本项目总价为(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履约保证金:1、甲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2、为发挥信用体系在履约保证金减免方面的基础作用提倡甲方减收或免收履约保证金。3、甲方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4、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第三条技术要求及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四条验收1.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2.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3.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4.采购人原则上应当在履约验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履约验收结果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告。5.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6.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7.验收标准:1、验收根据招标文件中相关技术要求进行,由采购人负责实施;2、验收的依据:(1)国家强制标准;(2)合同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时的相关承诺;(3)中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第五条违约责任1.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按民法典赔偿对方经济损失。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成果或提供成果不合格导致延期的,每日向甲方支付5000元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成果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成果、提供的成果存在质量问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款项,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如乙方违反保密约定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第六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七条合同争议处理方式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第八条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甲方联系人:,联系方式:乙方联系人:,联系方式:2.永康市公安局内陆偷渡犯罪合成作战平台(采购编号:ZYCG-临[2023]1599号-0006)采购文件以及采购响应文件、询标纪要、“承诺书”等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其它按《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4.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代理机构一份。注: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盖骑缝章。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证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签约时间:2023年月日加急ZJSP12-2019-0034浙江省财政厅文件浙财采监〔2019〕8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级各单位:为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全面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功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和省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进一步拓展和提升政采云平台功能按照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加快政府采购数字化转型的要求,继续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加快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建设。在实现政采云网上超市“全省一张网”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电子卖场功能,搭建制造(精品)馆,行业馆和农业(扶贫)馆;同时提升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功能,实现法定采购方式全流程电子化,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政府采购政策。(一)进一步拓展电子卖场功能,搭建制造(精品)馆、行业馆和农业(扶贫)馆1.制造(精品)馆。展示和销售首台套、首批次产品和经省级及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制造精品”等创新产品,采用“厂家直销、单位直购”等方式,鼓励和引导各级预算单位优先采购。预算金额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产品,可以通过制造(精品)馆进行采购。其中,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产品,实行直接订购;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的产品,实行竞价采购,但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首次投向市场、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产业带动作用,需要重点扶持的首台套、首批次产品和符合一定条件的“制造精品”等创新产品,可以实行直接订购。2.行业馆。展示和销售教育科研、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各个行业的专业设备和物资,满足专业部门的不同采购需求,进一步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行业馆采购规则与制造(精品)馆相同,实行直接订购或竞价采购。3.农业(扶贫)馆。借助政采云平台,搭建与我省加快发展地区、对口支援省份、东西部扶贫协作地区以及其他贫困地区优质农特产品供需对接的线上扶贫馆,鼓励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地方金融机构的自办食堂(餐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及为干部职工代购。农业(扶贫)馆供应商应面向当地农民或农业合作组织直接采购,减少中间环节,促进农民增收,助力精准扶贫。农业(扶贫)馆的产品由采购人自行组织订购。(二)进一步提升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功能,实现法定采购方式全流程的电子化继续完善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功能,在现有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采购公告、抽取评审专家、公布采购结果和采购合同等线上功能的基础上,增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采购文件、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响应)、评审专家评标、采购人确认采购结果、以及签订采购合同等线上功能,实现法定采购方式全流程的电子化管理。二、以政采云平台为依托,精准实施分类管理政府采购政策在不断拓展和提升政采云平台功能的基础上,以平台为依托,精准实施分类管理政府采购政策,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益。(一)政府强制采购政策政府强制采购部分节能环保产品。对列入国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属于强制采购类别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购获得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拟采购产品属于必须强制采购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载明,并在评审标准中予以充分体现。同时采购文件不得指定特定的产品或供应商,不得含有倾向性或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内容,保证强制采购范围内的择优竞争。(二)政府优先采购政策1.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推广和实施绿色政府采购制度,优先选择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或公共机构;优先采购经统一绿色产品认证、绿色能源制造认证的产品;优先采购绿色包装的产品和物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对列入国家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属于优先采购类别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优先采购获得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2.政府优先采购创新产品。一是实施政府首购制度。对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首次投向市场、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但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产业带动作用,需要重点扶持的首台套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制度,采购人可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采购活动。对列入经省级及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制造精品”目录(下同),属于电子政务、电力、能源、石化、基础设施、节能环保、水利水务、智能交通等领域的产品,实施政府首购制度。二是优先推荐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询价等方式实施政府采购,并由采购人书面推荐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时,应当优先推荐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首台套产品生产企业、“制造精品”生产企业参与采购。上述采购活动中应至少推荐一个首台套产品或“制造精品”参加采购,首台套产品目录或“制造精品”目录中没有相关产品的除外。三是降低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市场准入门槛。首台套产品被纳入《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之日起2年内,以及产品核心技术高于国内领先水平,并具有明晰自主知识产权的“制造精品”产品,自认定之日起2年内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业绩分值为满分。四是逐步提高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比例。推动各级预算单位优先采购已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新能源汽车。在公务用车购置管理中,对采购新能源汽车予以优先审批。推动医疗机构优先使用被认定为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医疗器械,逐步提高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比例。3.政府优先采购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产品。各级预算单位应当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所有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对于中小企业有能力提供的,通用性强、标准或规格较为统一、预算金额不超过30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一般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无法满足项目需求的,可以允许大型企业参与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在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6%-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按照“财政引导,市场运行,银企自愿,互惠共赢”的原则,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获得的政府采购合同,向其发放信用贷款,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资金成本高的问题。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在工作制服采购项目中,主管部门应当预留本部门工作制服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各级预算单位应当优先采购列入“残疾人庇护产品目录”的产品,对其中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或者询价采购方式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者专营残疾人庇护产品的实体店采购;也可以通过政采云网上超市在线采购残疾人庇护产品。4.政府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各级预算单位采购农特产品的,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贫困地区的农特产品。各级主管部门要确定并预留本部门各预算单位食堂采购农特产品总额的一定比例定向采购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各级预算单位要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确定预留比例,在完成既定预留比例的基础上,鼓励更多采购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助力精准扶贫。(三)政府鼓励采购政策1.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科研活动。简化优化高校和科研院所采购科研仪器设备的政府采购程序。高校和科研院所可以依法自行组织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科研仪器设备,并可以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外自行选择合适的评审专家。高校和科研院所拟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科研仪器设备时,财政部门予以优先审批。高校和科研院所采购科研仪器设备涉及进口产品时,实行备案制管理,财政部门不再事前审核。2.建立政府采购“优质优价”机制。鼓励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政府采购项目,在总分值中加大技术和服务分的权重,适当降低价格分权重,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或者最低价成交规则的除外。三、加强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部门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服务于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服务于我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重点抓好组织实施,具体执行中要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政府采购政策在不同行业领域的贯彻实施。(二)加快政府采购数字化转型。各级财政部门要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精心组织、加快实施法定采购方式全流程的电子化管理。做好政采云平台与“浙政钉”和“浙里办”的对接与协同,更好地服务于政府采购当事人。(三)优化政府采购程序。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预算单位要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审核审批程序,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对于预算金额在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政府采购项目,财政部门不再进行事前审批,不再要求履行专业人员论证以及论证意见公示程序。(四)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电子化采购内控制度,尤其是针对财政“放权”领域,加强内部监管,明确责任,堵塞漏洞,防范廉政风险。同时要加强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切实提高采购效益。(五)加强执行监督。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政策执行监督检查机制,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督促预算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全面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对不予执行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查处。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浙江省财政厅2019年7月24日(此件公开发布)浙江省财政厅办公室2019年7月25日印发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文件浙江省财政厅浙经信装备〔2019〕180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名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经信局、财政局:根据《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办法》(浙经信技术〔2010〕520号)和《关于组织2020年度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浙经信装备〔2019〕142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地经信、财政部门联合推荐上报,省经信厅和省财政厅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向社会公示并无异议后,确定2020年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101项,其中:国内首台(套)产品4项、省内首台(套)产品97项,现将名单予以公布。—1—各地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发改产业〔2018〕558号)、《关于加快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7〕40号)和《关于进一步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意见》(浙经信技术〔2018〕223号)等文件精神,推动装备制造业首台套产品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更好地支撑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附件:2020年度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名单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财政厅2019年11月13日—2—附件2020年度浙江省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名单排序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企业名称类别属地(县)1适用于光热发电领域、以熔盐为传热介质的关键热力装备及系统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杭州市2医用透析器智能装配成套设备迈得医疗工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国内玉环县320KW光纤激光切割数控机床奔腾激光(温州)有限公司国内温州市4多重安全冗余全自动运行CBTC列车控制系统(BiTRACON)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杭州市5基于核心冷箱自主化MRC液化工艺平台研发的大型液化天然气成套装备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省内富阳市6直线式乳品无菌型塑瓶灌装拧盖机成套装备DABL44/22C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省内杭州市7九轴联动高精密自动数控走心机津上精密机床(浙江)有限公司省内平湖市8基于质谱技术的水质移动检测分析系统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省内杭州市9MKL7150×10/37端面齿数控强力成形磨床杭州杭机股份有限公司省内临安市10新能源汽车燃氢电池双极板用钢材SUS304浙江甬金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省内兰溪市—3—排序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企业名称类别属地(县)117800PCTC汽车滚装船扬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省内舟山市12活性炭吸脱附于一体新型催化燃烧模式的喷漆室浙江华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省内德清县13汽车EBS电控执行部件自动化装配检测成套装备杭州沃镭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省内杭州市14中药智能化煎制系统浙江厚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省内余杭区15多工位卧式镗铣复合型加工中心浙江昌煜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省内武义县16超塑成形液压机湖州机床厂有限公司省内湖州市17指纹识别用超薄2英寸蓝宝石双面抛光晶片(T=0.175mm)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省内海宁市18延迟焦化针状焦装置用多级离心喷射泵浙江科尔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省内瑞安市19全自动铅酸电池组装线浙江金麦特自动化系统有限公司省内长兴县20航空发动机涡轮盘榫槽加工用组合型成套精密拉削刀具恒锋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省内海盐县2140-60MW级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省内桐庐县22ZK-01轨道交通专业机器人点焊系统义乌中科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省内义乌市234MZ-3棉花收获机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省内湖州市246CSN-400全自动碾茶生产线红五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省内衢州市25基于机器视觉及系统集成的乳品礼盒装箱码垛生产线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省内杭州市—4—排序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企业名称类别属地(县)2660kg/m钢轨9号/12号城市轨道地铁用合金钢道岔浙江贝尔轨道装备有限公司省内龙游县27温控型高精度多喷嘴喷射式三维打印机(WaxJet300)浙江闪铸三维科技有限公司省内金华市28全自动超多轴联动钻攻系统(ZK8213*83-L/ZK8213*16-L)浙江汉达机械有限公司省内缙云县29智能型多辊式液压送进回转冷轧管机浙江中星钢管机械有限公司省内文成县30电机产品柔性自动化智能装配生产线浙江方德机器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省内丽水市31智能型光伏(风力)发电专用预装式变电站科润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省内江山市32焚烧烟气中二噁英在线监测系统浙江富春江环保科技研究有限公司省内富阳市33三万到四万空分用高效原料空气压缩机杭州杭氧透平机械有限公司省内临安市34CEJW型高电压浸没式热水锅炉浙江上能锅炉有限公司省内上虞区350100WR-0900WR微化工反应器杭州沈氏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省内建德市36SOLAX-100kW光储智慧集成系统浙江艾罗网络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省内桐庐县37基于5G通信的智能装配式基础山地站和勤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省内磐安县38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ScintCareCT128明峰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省内绍兴市—5—排序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企业名称类别属地(县)39YJ-10VF四层卷绕加弹机浙江越剑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省内柯桥区40JCTX300型千吨级碳纤维生产线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省内柯桥区41UAM04全自动自适应柔性服装袖衩智能制造装备杰克缝纫机股份有限公司省内台州市42智能冷镦精密零件成型机浙江东瑞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省内瑞安市434F35四轮驱动电液换挡变速箱浙江中柴机器有限公司省内新昌县44高精度智能网络管件多端口整形机浙江嘉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省内温州市45500吨级近岸海洋环境监测船主推进系统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省内萧山区4626000立方米天然气储存(独立C型罐)和再气化驳船太平洋海洋工程(舟山)有限公司省内舟山市47大型两板螺杆柱塞式挤注成型机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省内杭州市48药品泡罩装盒包装智能生产线成套系统浙江瑞安华联药机科技有限公司省内瑞安市498T轻量化高精度智能调平系统杭州恒宏机械有限公司省内萧山区50全无油两级压缩轻量化新能源车用电驱动空压机瑞立集团瑞安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省内瑞安市51无害化处理综合利用智能焚烧炉浙江集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省内龙游县52配套首台“安萨尔多”AE94.3A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的余热锅炉东方菱日锅炉有限公司省内嘉兴市—6—排序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企业名称类别属地(县)53钢铁行业高炉煤气高效回收利用发电用超高压再热汽轮机N65-13.24/535/535杭州中能汽轮动力有限公司省内杭州市544LZ-5.0B全喂入联合收割机浙江柳林农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省内台州市55XCH62乘坐式智能绿色割草车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省内永康市56工夫(条形)红茶成套加工设备浙江丰凯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省内淳安县57HSPM-4060汽车后视镜皮秒切割自动化流水线浙江圣石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省内义乌市58锂离子电池三元正极材料NCM-XC80A浙江美都海创锂电科技有限公司省内上虞区5960kg/m钢轨18号镶嵌翼轨式合金钢组合辙叉浙江德盛铁路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省内桐乡市60氢燃料电池发动机C02-60kw爱德曼氢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省内嘉善县61GDY系列钢带式压榨过滤机浙江华章科技有限公司省内桐乡市62BS8050钻头柄专用数控加工中心浙江永力达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省内衢州市63电池冷却器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省内天台县64智慧电梯(EKJ系列与EKW系列)怡达快速电梯有限公司省内湖州市65GN280-60超大流量高汽蚀性能卧式凝结水泵机组浙江水泵总厂有限公司省内临海市6637kw干式螺杆真空泵浙江珂勒曦动力设备有限公司省内临海市67YL系列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生产线成套设备浙江亚龙教育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省内永嘉县—7—排序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企业名称类别属地(县)68ZB6.12型全自动数控智能链条生产线安吉长虹制链有限公司省内安吉县69地铁盾构管片制造专用数控生产设备嘉兴鸿利机械有限公司省内桐乡市70LTT-6框架式阳极饱和电抗器嘉善华瑞赛晶电气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省内嘉善县71油田钻井固废热解脱附处理处置成套装备ECOTPDS-2000浙江宜可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省内湖州市72基于高效分配器的壳管式换热器英特换热设备(浙江)有限公司省内安吉县73一种单座双向自压力金属密封球阀浙江伯特利科技有限公司省内永嘉县74基于AI智能技术的创新型生命体征移动监测设备TE-8000Y-F浙江好络维医疗技术有限公司省内杭州市75SUP200数控动柱立式车床温岭市大众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省内温岭市76套类零件智能生产线XUH-ZN80新昌县旭辉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省内新昌县77300-350km/h电气化铁路接触网用高强度铜镁合金浙江天宁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省内金华市78近视偏光镜片成套设备临海市劳尔机械有限公司省内临海市79灰熔聚流化床高温耐磨自控排渣球阀浙江中德自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省内长兴县80Q6-450kw高速流程离心泵机组浙江天德泵业有限公司省内苍南县81RD/2型高效清洁热镀锌处理成套装备海盐宝利机械有限公司省内海盐县82用于汽车总装车间三种车型车身共线输送的柔性化智能输送装置嘉兴久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省内嘉兴市—8—排序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企业名称类别属地(县)83智能型SCB12-□/10干式变压器浙江江山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省内江山市84LCW型水厂生产废水一体化处理装置浙江联池水务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省内余杭区85海牛环丁砜净化再生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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然后点3)跳转至测算页面,点击查看“政采云融资信息服务协议”,对内容无异议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然后点3)跳转至测算页面,点击查看“政采云融资信息服务协议”,对内容无异议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然后点关闭弹窗立即申请3)跳转至测算页面,点击查看“政采云融资信息服务协议”,对内容无异议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然后点3)跳转至测算页面,点击查看“政采云融资信息服务协议”,对内容无异议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然后点3)跳转至测算页面,点击查看“政采云融资信息服务协议”,对内容无异议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然后点3)跳转至测算页面,点击查看“政采云融资信息服务协议”,对内容无异议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然后点3)跳转至测算页面,点击查看“政采云融资信息服务协议”,对内容无异议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然后点最快4步完成申请,不耽误您用钱注:注意事项贷款申请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自主用款发起贷款申请测算额度测算后确认贷款贷款审批通过并发放在银行官方网银可自实时额度需求发起正式申请后自主用款主借还款我已阅读并同意最快4步完成申请,不耽误您用钱注:注意事项贷款申请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自主用款发起贷款申请测算额度测算后确认贷款贷款审批通过并发放在银行官方网银可自实时额度需求发起正式申请后自主用款主借还款我已阅读并同意最快4步完成申请,不耽误您用钱注:注意事项贷款申请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自主用款发起贷款申请测算额度测算后确认贷款贷款审批通过并发放在银行官方网银可自实时额度需求发起正式申请后自主用款主借还款我已阅读并同意最快4步完成申请,不耽误您用钱注:注意事项贷款申请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自主用款发起贷款申请测算额度测算后确认贷款贷款审批通过并发放在银行官方网银可自实时额度需求发起正式申请后自主用款主借还款我已阅读并同意最快4步完成申请,不耽误您用钱注:注意事项贷款申请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自主用款发起贷款申请测算额度测算后确认贷款贷款审批通过并发放在银行官方网银可自实时额度需求发起正式申请后自主用款主借还款我已阅读并同意最快4步完成申请,不耽误您用钱注:注意事项贷款申请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自主用款发起贷款申请测算额度测算后确认贷款贷款审批通过并发放在银行官方网银可自实时额度需求发起正式申请后自主用款主借还款我已阅读并同意最快4步完成申请,不耽误您用钱注:注意事项贷款申请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自主用款发起贷款申请测算额度测算后确认贷款贷款审批通过并发放在银行官方网银可自实时额度需求发起正式申请后自主用款主借还款我已阅读并同意最快4步完成申请,不耽误您用钱注:注意事项贷款申请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自主用款发起贷款申请测算额度测算后确认贷款贷款审批通过并发放在银行官方网银可自实时额度需求发起正式申请后自主用款主借还款我已阅读并同意最快4步完成申请,不耽误您用钱注:注意事项贷款申请贷款审批贷款发放自主用款发起贷款申请测算额度测算后确认贷款贷款审批通过并发放在银行官方网银可自实时额度需求发起正式申请后自主用款主借还款我已阅读并同意请选择您要申请融资的中标项目序号中标项目名称中标时间请选择您要申请融资的中标项目序号中标项目名称中标时间请选择您要申请融资的中标项目序号中标项目名称中标时间请选择您要申请融资的中标项目序号中标项目名称中标时间请选择您要申请融资的中标项目序号中标项目名称中标时间请选择您要申请融资的中标项目序号中标项目名称中标时间项目名称0812019-05-0711:23:33项目名称0812019-05-0711:23:33项目名称0812019-05-0711:23:33项目名称0812019-05-0711:23:33项目名称0812019-05-0711:23:33可融资订单/项目共有1条10条/页·G击【立即测算】;4)选择需要融资的中标项目后,点击【确定】;取消确定5)若未维护过企业基础资料信息,会提示必须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继续申请】;提示X填写营业执照中以下信息即可继续申请测算“基础资料应用”继续完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填写营业执照中以下信息即可继续申请测算“基础资料应用”继续完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填写营业执照中以下信息即可继续申请测算“基础资料应用”继续完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填写营业执照中以下信息即可继续申请测算“基础资料应用”继续完善基本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请输入请输入再看看世续申请企业名称:供应商086)跳转至银行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并点击查看“同意农行查询纳税征信等信用记录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申请】;申请人:浙江省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政采e贷一合同贷申请政采云平台商户专享查询贷款申请·贷款期限最长2年能产品:合同·贷款比例最高80%企业的内脱识别号:91330000470043750H信用方式最高500万报税系统查询密码报税系统查询密码合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联系人手机号:联系人手机号信等信用记录信息申请7)提交申请之后,显示申请受理中,3-5分钟后将刷新贷款申请结果中请人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政采e贷一合同贷政采云平台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内陆偷渡犯罪合成作战平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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