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辅助用房招租 物业管理经营用房招标公告(梅苑小区业主委员会2023)


根据有关规定,台州市咏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梅苑小区业主委员会委托,就路桥街道梅苑小区物业辅助用房招租(非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概况

(1)本次招标项目为路桥街道梅苑小区物业辅助用房招租(非政府采购)。
(2)项目编号:TZYZLQF2023-008
(3)采购内容:出租场地位于位于路桥区路桥街道卖芝桥东路821号的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层数两层,总建筑面积为222.8平方米,套内面积为180.69平方米,具体以实际为准。
(4)本次招标年租金报价设置底价,年租金报价不低于49000元人民币,低于上述年租金的按无效标处理。
(5)用途限定:不得经营餐饮类,仅允许承租人经营超市、日用百货或办公。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超范围经营视为违约,招租人有权没收全部房屋租赁保证金、已缴纳的租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采购方式:分散委托,公开招标。
(7)标段:一个标段。
(8)定标方式:本项目采用一轮报价定标方式,以一轮最高报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9)租金缴纳金额与时间、租期:
1、出租人在中标后、合同签订之前,须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租金。后续租金按年一次性支付,且须在本年度合同到期前至少提前30日历天支付下一年度租金。逾期支付的加收租金滞纳金1000元/天,逾期超过30日历天的,招租人有权没收房屋租赁保证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若给招租人造成其他损失的,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2、租赁期限为5年(起止时间以合同载明时间为准)。
3、承租方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直接转为房屋租赁保证金。
(10)其他相关约定
1、标的物按现状交付出租,如承租人改造标的物的,设计费用、建设费用、与建设相关的所有费用、办理完成所有建设手续费用等由承租人承担。所需费用不包含在租金内,承租人在竞价时自行考虑。设计改造方案须招租人同意,否则招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招租仅为房屋使用权招租,房屋所有权归招租人。
3、租赁期间租赁物所产生的所有水费、电费、燃气费、通讯费、物业管理费等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每月结付一次,超过一个月以上未支付的,招租人有权切断供源,造成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超过二个月以上未支付的,招租人有权没收房屋租赁保证金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租赁期间,承租方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依法纳税,必须按消防、***门的要求进行消防和安全管理工作,服从消防、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自行承担经营中的所有法律、保险、经济责任。
5、承租方不得私自存放危害房屋安全的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违法物品,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切断水、电,并有权扣除房屋租赁保证金、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6、租赁期间,承租方禁止有以下行为:(1)建造永久性构筑物;(2)擅自转让、转租他人使用;(3)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功能和房屋结构。
7、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标的、租赁权用作抵押。承租方自负盈亏及消防、食品等一切安全责任,出租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11)免责条款:
如因出租方拆迁或其他政策性原因不允许房屋继续出租的,承租方必须无条件退出,截止书面告知退出日起退还本年剩余租金(剩余租金=本年租金×本年剩余日历天/365)、房屋租赁保证金,出租方不承担承租方其它损失费用。若只是部分无法租赁(没有对建筑物的使用造成较大影响的),根据变化后实际建筑面积和建筑面积变化前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租金额计算应付租金,出租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浙江(http://www.zjcredit.gov.cn)公布为准。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企业投标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址、方式:2023年09月14日至2023年09月2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节假日不受理)。地址:台州市路桥区花鸟巷238号(路桥区妇幼保健所往南约100米)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售价:完成报名后另行通知领取招标文件,500元/份(报名时提交)。
五、报名、购买标书时应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①以企业形式报名的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以其他组织形式报名的须提供:该单位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以自然人形式报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报名的,与报名人为父母或配偶或亲生子女关系的,不得再进行报名。
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不得为失信人员(正在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若查实为正在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的,取消竞标资格。若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投标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如为企业或其他组织形式投标的,递交文件时投标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即为最终报价。

七、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八、本次招租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采取价高者得的方法进行。租赁一旦成交,任何人不得反悔,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上发布。

十、其他事项: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或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投诉。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十一、
联系方式

采购人(出租方):梅苑小区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邵先生联系电话:16224455333

采购代理机构:台州市咏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8989693002(购买标书、报名)
联系人:任宇生 联系电话:13736524226
2023年09月1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辅助用房招租 物业管理经营用房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