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家农民集中居住区 EPC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扬州永盛投资有限公司2023)
[扬州市]头桥人家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
头桥人家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GLFFJSZ2022070017
工程名称
头桥人家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
招标人名称
扬州永盛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财政
工程地点
广陵区头桥镇镇区北侧,头桥村便民服务中心西侧。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5439.76平方米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GLFFJSZ2022070017001
头桥人家农民集中居住区A区项目EPC施工总承包
公开招标
2070.78
2023-09-15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3/9/15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江苏银行扬州广陵支行
投标保证金帐号
90060188000184641
计划开工时间
2023/11/3
计划竣工时间
2024/6/30
公告开始时间
2023/9/15 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3/9/22 23:59:59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头桥人家农民集中居住区项目已由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人民政府以头桥政府[202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永盛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头桥人家农民集中居住区A区项目EPC施工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头桥镇北侧集镇紧邻,头桥村委会东侧路东。 2.1.2 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439.76平方米 2.1.3 合同估算价:2070.78 万元 2.1.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03日,竣工日期:2024年06月30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及前期资料的基础上,完成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和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施工。 另需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图纸审查、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完成项目施工许可证等施工前期手续办理。 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行业设计丙级(建筑工程)及以上资质;或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建筑工程)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持有效的《扬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3.2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06月01日至2023年08月31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3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4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5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企业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自2020年 01月 01日(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业绩或者施工业绩或者设计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01月01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在类似工程项目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对于设计业绩、监理业绩,1600万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额而非合同金额,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自2021年09月15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2年09月15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3年06月15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2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10月19日10时0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与交易系统对接成功的供应商产品(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社会公开征集发布并在响应方端提供下载的市场化“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自行支付相应费用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永盛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红星中路29号
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5楼
邮编:225000
邮编:225000
联系人:郑传宏
联系人:王淦
电话:
电话:0514-82898976
传真:
传真:0514-82898976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805583614@qq.com
十、备注
备注:10.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 10.2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 10.3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 10.4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标活动:http://223.113.107.9:16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 10.5因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模板固化原因,招标公告中有关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内容为准。
2023年09月15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红星中路29号
联系人
郑传宏
传真
电话
邮编
225000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5楼
联系人
王淦
传真
0514-82898976
电话
0514-82898976
邮编
225000
E-mail
805583614@qq.com
资审文件一览
序号
文件名称
文件大小
1
调整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及附件.rar调整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及附件.rar
7808490
2
招标文件正文.pdf招标文件正文.pdf
2267587
interface return error头桥人家农民集中居住区A区项目EPC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标段编号:GLFFJSZ2022070017001招标人:扬州永盛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9月15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截止时间6.资格审查7.评标方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9.联系方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分包1.11偏离1.12知识产权1.13同义词语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最高投标限价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保证金3.5备选投标方案3.6资格审查资料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4.1投标文件备份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2开标程序5.3特殊情况处理6评标,2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6.4评标结果(定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2中标通知、中标候选人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告7.3履约保证金7.4签订合同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异议与投诉9解释权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审标准1.1初步评审标准1.2详细评审标准2.评标程序2.1评标准备(清标)2.2初步评审2.3详细评审2.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2.5推荐定标候选人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报价清单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第七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封面(资格审查资料)目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承诺书(无在建工程)投标安全承诺书封面(商务标)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拟分包计划表其他资料封面(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3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封面(技术标1)设计文件封面(技术标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4第一章招标公告头桥人家农民集中居住区A区项目EPC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头桥人家农民集中居住区A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头桥政府以关于头桥人家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事宜会议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永盛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头桥人家农民集中居住区A区项目EPC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头桥镇北侧集镇紧邻,头桥村委会东侧路东。2.1.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439.76平方米2.1.3合同估算价:2070.7807万元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24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200日历天设计开工日期:2023年11月03日(暂定)施工开工日期:2023年12月13日(暂定)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06月30日(暂定)2.1.5其他:/2.2招标范围:在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及前期资料的基础上,完成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和要求详见设计任务书)、施工。另需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图纸审查、工程结(决)算审计等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完成项目施工许可证等施工前期手续办理。2)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3)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3.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行业设计丙级(建筑工程)及以上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建筑工程)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如为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3.3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3.3.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业绩或者施工业绩或者设计业绩(三者有其一即可)。√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0年01月01日(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以来,在类似工程项目中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者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单项合同金额1600万元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非厂房)。对于设计业绩、监理业绩,1600万元是指工程建安投资额而非合同金额。业绩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设计业绩可以不提供);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未注明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业主履约证明。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名称应与拟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总承包项目经理变更备案资料。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3.2承担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3.3.3自2021年09月15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3.4自2022年09月15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3.5自2023年06月15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3.6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6月至2023年8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3.3.7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3.3.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2日;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9日10时00分。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扬州永盛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红星中路29号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5楼邮编:225000邮编:225000联系人:郑传宏联系人:王淦电话:/电话:0514-82898976,17306265658传真:/传真:0514-82898976电子邮件:/电子邮件:805583614@qq.com10.备注10.1本工程采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进行招投标活动。10.2投标人已完成“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完善工作。10.3投标人已完成CA认证、电子签章和网上注册,并通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完成网上投标登记,网上支付,招标文件下载,网上提问,答疑文件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下载,电子标书制作、上传,网上投标等一系列环节的操作流程。10.4各投标人网上登录平台端口为“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响应方登录”进行相关投招标人:扬州永盛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红星中路29号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5楼邮编:225000邮编:225000联系人:郑传宏联系人:王淦电话:/电话:0514-82898976,17306265658传真:/传真:0514-82898976电子邮件:/电子邮件:805583614@qq.com标活动:http://223.113.107.9:16006/TPBidder/memberLogin?type=tbr5,技术人员联系方式:0514-82087167。相关操作指南可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向导”(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ggzyjyzx/jyxd/lm_list.shtml)下载。10.5因网站发布的招标公告模板固化原因,招标公告中有关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内容为准。2023年9月15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扬州永盛投资有限公司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江都南路669号2栋5楼联系人:王淦电话:0514-82898976,17306265658电子邮箱:805583614@qq.com传真:0514-828989761.1.4项目名称头桥人家农民集中居住区A区项目1.1.5建设地点头桥镇北侧集镇紧邻,头桥村委会东侧路东1.2.1资金来源财政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2.4合同价款支付方式设计费支付节点为:主体工程施工图通过图审或得到甲方认可后付至设计费用的9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至付清余款。(不计息)施工费支付节点:工程施工费用支付节点: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经审计部门审计结束后一年内付至审定价的97%。质保期结束移交后付质保金3%。上述款项的支付,须以承包人提供合法税务发票为前提。工程结算需经审计,并按审计后结算金额进行结算。承包人应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因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其全部承担。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要求工期总工期要求: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03日(暂定)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6月30日(暂定)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1.3.3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须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设计规范、标准、相关规定,后期相关服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并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所有设计达到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并经招标人认可,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如联合体投标需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内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本次投标的牵头人,以及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一个单位只能参与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且不得再独立参加投标;(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1.5.2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标准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1.9.1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10分包分包要求:工程渣土外运须分包给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符合扬州关于渣土运输管理有关规定的渣土运输企业。1.11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2.1.1(9)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9月25日11时00分2.2.2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时间2023年9月25日17时00分2.4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2070.7807万元(其中施工费最高限价1956.7329万元,设计费最高限价37万元,暂列金额77.0478万元。)暂列金额属于不可竞争费用,投标人不得让利,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废标处理。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1、商务标:☑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如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分包计划表(如有);☑投标人(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其他证明材料(如有);拟分包计划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拟选分包人备注序号拟分包项目名称、范围及理由拟选分包人名称拟选分包人名称注册地点企业资质有关业绩备注123123备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其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程。日期:年月日其他资料1.根据评、定标因素要求提供的材料;2.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封面(经济标)(项目、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文件经济标标段编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工程总承包报价(格式自理,参照现行计价规范要求)投标分项报价汇总表序号分项名称范围、规模工作内容投标报价备注1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费工程设计费1.1工程设计1.2……2工程采购费(如有)工程采购费(如有)工程采购费(如有)工程采购费(如有)2.1工程采购2.2……3工程施工费工程施工费工程施工费工程施工费3.1工程施工3.2……4工程暂列金额工程暂列金额工程暂列金额工程暂列金额工程暂列金额4.1工程暂列金额5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工程总承包其他费5.1工程总承包其他费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总承包报价工程总承包报价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投标报价附表的格式及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修改调整。各投标分项报价明细表(工程量清单报价格式)封面(技术标1)(项目、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文件技术标1:设计文件标段编号:年月日设计文件(根据招标需求及评标办法自拟)封面(技术标2)(项目、标段名称)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文件技术标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标段编号:年月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根据招标需求及评标办法自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人家农民集中居住区 EPC施工总承包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