钼铁招标公告(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023)
西昌钢钒9月钼铁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西昌钢钒9月钼铁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
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昌钢钒9月钼铁公开招标(PGWZMYHGZHD23091473264)招标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
范围
项目名称:西昌钢钒9月钼铁公开招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大型企业同类产品相关供货业绩(合同、发票扫描件、第三方出据的交易、使用业绩证明任意一个),否则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拟成交供应商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拟成交金额的30%。
能力要求: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企业≥500万元,流通型企业≥500万元。对于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注册资金以总公司为准。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在开标现场,可通过企查查、天眼查等相关网站查询,投标方可不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工商注册成立时间≥1年。
其他要求:进入攀钢集团公司违纪、违法主体及其实际控制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等)的企业禁止参与投标。进入攀钢集团公司违纪、违法主体的代理人开办或管理的企业禁止参与投标。《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退出供应商目录》中未满一年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招标。非生产型投标方投标时需注明生产厂名称,且不得与生产厂家同时参与本品种投标。质量异议未处理完的的生产厂不得参与此次投标,其投标无效。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
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7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
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
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87号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孙坚
联系人:
罗珊
电话:
0812-3393917
电话:
0812-3381952
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短信后,应尽快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缴纳,否者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2023年09月16日
公章Epoint
附件:
钼铁评标规则.doc钼铁评标规则.doc
西钢钒钼铁合同条款.doc西钢钒钼铁合同条款.doc
物料清单附件.pdf物料清单附件.pdf
诚信承诺书.docx诚信承诺书.docx
本项目经评审最低价法评标。1、本项目设有预测价,预测价作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的重要参考。2、评标委员会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总价)法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若单项报价存在较大偏离,在总价不升高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须向投标方提出澄清与回应。投标方投标报价相同时,按投标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3、评标委员会按中标/成交候选人投标价格由低到高排序进行评审,确定中标/成交单位排序、评审价格及数量。投标家数≥3家且投标方报价低于预测价,推荐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拟中标单位;投标家数<3家或所有投标方报价均高于预测价,流标转公开询比采购。评审规则:(1)有2家报价的,若价格(单价)最低且不超出委托方的预测价,则直接成交;(2)若投标人报价均高于预测价,由评审委员会给出排序,委托方定标。4、投标方投标数量应等于招标数量,否则视为无效投标。6、投标方不足2家则直接流标。如该项目两次招标均仅有1家投标,第二次直接转谈判采购(采购方自行组织),谈判规则如下:(1)如报价低于预测价,仅一轮谈判,按最终报价成交。(2)如报价高于预测价,多轮谈判,不限轮次,按委托方可接受的价格成交。(3)谈判中后次所报总价不得高于前次所报总价。西钢钒钼铁合同主要条款一、质量要求1、执行GB/T3649-2008标准,化学成份(%):60.0≤Mo≤65.0,Si≤2.0,S≤0.15,P≤0.05,C≤0.15,Cu≤1.0,Sb≤0.08,Sn≤0.08。任何一项指标不符合上述要求,但符合本合同让步接收条款约定的情形时,买方可接收,若仍不满足作退货处理。2.结晶致密,无夹杂及夹渣。3.粒度:10~50mm,(最大尺寸不超过60mm),小于10mm、最大尺寸大于50mm与小于60mm部分分别不超过5%。二、质量加减价条款1、Mo加减价:(1)Mo>65%的,Mo按65.0%计价,即:合同基价*65/60-合同基价;(2)57.5%≤Mo<60.0%时,合同基价下调2000元/吨折基结算,即:(合同基价-2000)*Mo实际含量/60-合同基价;55.0%≤Mo<57.5%时,合同基价下调4000元/吨折基结算,即:(合同基价-4000)*Mo实际含量/60-合同基价;Mo<55%时,按退货处理。2、Cu加减价1.0%<Cu≤1.2%的,减价500元/吨;1.2%<Cu≤1.4%的,减价1000元/吨;Cu>1.4%时,按退货处理。3、C加减价0.15%<C≤0.30%的,以C=0.15%为基准,C每增加0.01%减价50元/吨;C>0.30%的,按退货处理。4、Si加减价2.0%<Si≤2.5%的,以Si=2.0%为基准,Si每增加0.1%减价100元/吨;Si>2.5%的,按退货处理。5、P加减价0.05%<P≤0.07%的,以P=0.05%为基准,P每增加0.01%减价100元/吨;P>0.07%时,按退货处理。6、S加减价0.15%<S≤0.17%时,以S=0.15%为基准,S每增加0.01%减价100元/吨;当S>0.17%时,按退货处理。三、供货要求(一)汽车运输或火车运输。(二)须加盖蓬布,不得渗水和混入杂物。铁合金验收、包装、储运、标志和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按GB/T3650-2008标准执行。(三)、卖方所供产品在包装、运输、装卸、现场服务等各环节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攀钢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因自身原因或意外导致安全环保事故发生,由卖方自行负责。(四)卖方所供产品若出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其后果和经济责任全部由卖方承担。(五)严禁夹带易燃易爆物品,若夹带易燃易爆物品,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承担。(六)在质保书、计量单等票据上注明合同所签供货单位名称。(七)火车承运车辆需在买方指定计量站点计量,车内不得夹带异物;运输货票或铁运大票上注明的发货单位、执行单行号、发货站点、货物品种、车号等,必须与实际运输的货物品种、车号等相同。(八)交货总量为合同总量的100%±5%。四、包装要求:吨袋包装发运(每袋500公斤)。吨袋包装袋质量应符合GB/T10454-2000标准,包装物不回收,同时须满足以下要求:1、使用新包装袋,层间不得夹带杂物。2、每一包装件货物净重不超过1000Kg×(1+5%)。3、每一包装件的表面应注有清晰的标志,内容包括:物资名称、牌号、粒度、生产厂家。五、运杂费用负担实行包到价,运杂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六、交(提)货地点及方式(含包含收货单位)1.收货单位:攀钢集团攀枝花坤牛物流有限公司仓储配送分公司、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运保中心;汽车交货地点:攀钢集团攀枝花坤牛物流有限公司仓储配送分公司合金库、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运保中心。七、验收及异议处理:(一)买方按批检验,按批进行质量认定。批量的定义:同一合同供货单位、同一天到达、同品种、同牌号、同组级且Mo元素波动范围在1%内。买方也可对不同批次铁合金进行组合检验认定。(二)买方根据需要,确定单车抽查质量检验车次,确定的单车质量检验车次单独检验、单独发检验报告并单独结算。(三)外观质量认定及异议处理:外观质量验收方式采用目测,如外观质量认定出现异议,由买卖双方代表共同到场认定和处理。(四)质保书(或质量检验报告单)中质量检验指标与买方实物检验指标差异认定方法及处理。买方将质保书相关数据与同批次检验数据进行比较,及时将情况向卖方通报。(五)杂物的认定及处理:1、合金中杂物的认定在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物流中心储配作业区开包发货过程中进行。若合金中混入杂物现象或情节特别严重,经使用单位确认后,作退货处理。2、若产品中混入的杂物对买方造成损失时,买方可向卖方提出索赔。(六)质量异议处理:卖方若对买方检验结果有异议,卖方有权提出复验要求,但应在接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买方书面提出,买方复验,复验结果为最终判定依据。对共同取样验收的,可将买卖双方共同取样验收封存的试样送至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仲裁,买卖双方签订仲裁协议,对仲裁有关事项进行约定,仲裁结果作为买卖双方最终结算依据。八、结算方式和支付方式:(一)结算方式以买方的计量和质量验收结果作为结算依据,验收合格后,由买方通知卖方按照买方出具的结算单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开具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发票备注栏须注明合同号。(二)支付方式1、先货后款。2、实际支付时间与合同约定时间差异±5个工作日免贴息,实际支付日与汇票到期日的差异天数与180天相比差异±30天免贴息,超出上述时限全时段按天计算贴息加减价。3、实际支付的品种与结算方式的第1条不一致时,按照票据种类差异和时间差异按天计算贴息加减价。4、银票支付的尾差用货币结清,免贴息。5、贴息率按本合同约定的贴息信息执行。6、买方按月根据支付日期、支付品种、合同标的类型等向卖方合并支付,支付贴息总额在1万元(含税)以内时免息,1万元(含1万元)以上时按以下方式执行:优化支付产生的差额视为支付折扣,买方可在应付款项中扣减,不开具增值税发票;劣化支付产生的差额,由卖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不再计算贴息。九、其他约定:(一)以含Mo60%为基准计价,含Mo不为60%的按基准折合价计价。基准折合价计算公式为:基准折合价=实际Mo含量(%)/60%(基准)×合同单价。结算单价只取整数位。(二)因卖方原因,若单笔合同执行率不满足交货总量为合同总量的100%±5%时,买方按该笔合同总金额8%扣除合同违约金,所扣合同违约金以千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从卖方应收账款中扣除。若需扣除的合同违约金超过卖方应收账款时,卖方还应当对超过部分进行补交。(三)买方根据生产变化有权对合同的交货时间、数量进行调整。(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十、违约责任:(一)发货前卖方需书面或电话预告买方发货数量及发货时间,否则视为卖方违约,卖方须向买方支付当批货物10元/吨的违约金(从卖方货款中扣除)。(二)对下列情况进行扣量处理:1、未按规定加盖好蓬布,造成铁合金淋湿,按计量净重×1.0%扣量;2、夹渣:按测定值(%)×计量净重扣量。十一、解决争议方法:双方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它约定事项1、投标人如中标/成交,需按中标/成交合同不含税总金额的5%以现金/委托代扣的方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以千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取整)。因卖方原因,单笔合同执行率小于95%时,按照不足部分所占权重,扣除相应额度的合同违约金【合同违约金扣除金额=(合同量-实际供货量)/合同量*合同总金额*5%】。2、本合同除特殊说明外,价格均为不含税。物料清单最高投交货地物料编物料名物料短物料长规格型,商品品质量标采购数计量单,需用单序,图号材质,标限价/交货备注码称描述描述号,牌准量位,位(元)港质量标准:GB/T3649;应用领域:炼钢;硅Si%:≤2.0;碳C%:≤叶类0.15;:钼系钼合金Mo%:6;型号0.0-A00013规格65.0;,FeMo60,西昌钢1钼铁10-5060.0吨无42:10-磷-C钒50;材P%:≤质0.05;:FeMo硫60-CS%:≤0.15;铜Cu%:≤1.0;锡Sn%:≤0.08;锑Sb%:≤0.08;诚信承诺书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在参加招标过程中,我公司作出以下诚信承诺:1、我公司不属于进入攀钢集团公司违纪、违法主体及其实际控制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等)的企业。2、我公司不是攀钢物贸公司的退出供应商(即不在《物贸公司退出供应商目录》中)。3、我公司不属于进入攀钢集团公司违纪、违法主体的代理人开办或管理的企业。4、我公司不属于质量异议未处理完的的生产厂。5、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处罚。承诺单位(盖章):*********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钼铁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