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钛生物质颗粒招标公告(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2023)
2023年9月重钛生物质颗粒招标公告
2023年9月重钛生物质颗粒招标公告
1.
招标
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9月重钛生物质颗粒(PGWZMYHGZHD23091373033)招标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
范围
项目名称:2023年9月重钛生物质颗粒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方均要求提供近三年在国内大型企业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或发票复印件)。业绩必须包含与所有招标标的物类似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且无未处理完的质量异议,(投标方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
能力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通过企信宝、天眼查以及企查查等公开网站查询均有效。
其他要求:(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进入公司灰名单的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退出供应商目录》中未满一年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投标(投标方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 (2)不允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2)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工商注册成立时间≥1年。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
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7日09时00分至2023年09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
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5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大渡口街85号攀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资材事业部
地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风螺丝觜弄弄坪东路21号
联系人:
严文建
联系人:
罗珊
电话:
0812-3383872
电话:
0812-3381952
本项目投标人接到中标短信后,应尽快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查看中标服务费并缴纳,否者无法获取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签订。
2023年09月16日
公章Epoint
附件:
诚信承诺书(供应商投标).docx诚信承诺书(供应商投标).docx
物料清单附件.pdf物料清单附件.pdf
合同主要条款(生物质颗粒).doc合同主要条款(生物质颗粒).doc
诚信承诺函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在参加招标过程中,我公司作出以下诚信承诺: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参加投标。在经营过程中,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且无未处理完的质量异议。3、我公司不是攀钢物贸公司的退出供应商(即不在《物贸公司退出供应商目录》中)。4、我公司不是灰名单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企业。5、我公司未与其他公司联合投标。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收处罚。承诺单位(盖章):*********公司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物料清单最高投交货地物料编物料名物料短物料长规格型,商品品质量标采购数计量单,需用单序,图号材质,标限价/交货备注码称描述描述号,牌准量位,位(元)港叶类直径或:其它最大截木材面尺寸;型号25mm,规格颗粒:直径≤3mm或最大破损率截面尺≤3%,寸颗粒密25mm,度颗粒≥1000≤3mmkg/立破损率方米≤3%,,水分木质类颗粒密含量,草本度应用领≤12%,类,能C03872生物质,重庆钛≥1000域:烘灰分含粉碎并1kg/立干窑燃量能压制7900.0吨无60颗粒业方米烧使用≤10%,成成型,水分;低位发燃料的含量热值固体物≤12%,≥15.9质灰分含MJ/kg,量含硫率≤10%,≤0.2%低位发(木质热值类,草≥15.9本类MJ/kg,,能粉含硫率碎并能≤0.2%压制成(木质成型燃类,草料的固本类体物质,能粉碎并能压制成成型燃料的固体物质);材质:木质类,),草本类,能粉碎并能压制成成型燃料的固体物质合同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买方:卖方:合同签订地点:攀枝花市合同描述:资材事业部合同编号:版本号:合同签订时间:本合同有效期限为:本合同一式四份,买方三份,卖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执行标准、产地、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二、质量(一)质量要求产品必须符合本标材料列表要求的质量标准,并满足材料列表备注要求,随货附产品质保书或合格证,供方在产品有效期限内对产品质量负责。(二)质量加减价无。三、供货要求1、卖方在合同交货期内按买方通知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2、由卖方承办运输,产品在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由卖方负责。3、卖方必须严格按照攀钢集团公司和使用单位入厂管理制度及要求组织供货。4、具体送货数量,时间,地点由卖方与买方使用单位沟通或以买方通知为准。5、合同生效后,卖方必须满足重庆钛业现场生物质颗粒的日常使用数量及质量要求。四、交(提)货地点及方式(包含收货单位):买方指定地点。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一)运输方式:汽运代运。(二)费用负担:实行包到价,运杂费及其他一切费用均由卖方承担。六、合理损耗及计算方式:一切损耗均由卖方承担。七、包装标准及包装物的供应回收1、产品按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包装。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包装费用由卖方承担,包装物不回收。2、包装物上应标志产品名称、规格材质、生产厂家和数量(净重)、生产日期以及注意事项等。八、验收及异议处理(一)1、数量验收:以买方计量为准。2、质量验收:产品满足买方使用单位所提质量或功能验收要求。(二)异议处理: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质计量异议经双方确认属于卖方的,按照买方质量异议管理办法处理。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7天内到交货地点或配合买方处理质量异议,若卖方在7天内未到或不配合视为同意买方认定结果。九、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资料的提供:无。十、结算与支付(一)结算方式1.本合同标的物单价按增值税发票挂账后30天支付150天银行承兑汇票,结算价格根据支付方式确定。2.以买方的计量和质量验收结果作为结算依据,验收合格后,卖方须按照买方出具的结算单要求在合同有效期内开具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发票备注栏需注明合同号。(二)支付方式1、先货后款。2、实际支付时间与合同约定时间差异±5个工作日免贴息,实际支付日与汇票到期日的差异天数与180天相比差异±30天免贴息,超出上述时限全时段按天计算贴息加减价。3、实际支付的品种与结算方式的第1条不一致时,按照票据种类差异和时间差异按天计算贴息加减价。4、银票支付的尾差用货币结清,免贴息。5、贴息率按本合同约定的贴息信息执行。6、买方按月根据支付日期、支付品种、合同标的类型等向卖方合并支付,支付贴息总额在1万元(含税)以内时免息,1万元(含1万元)以上时按以下方式执行:优化支付产生的差额视为支付折扣,买方可在应付款项中扣减,不开具增值税发票;劣化支付产生的差额,由卖方向买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办理结算,不再计算贴息。十一、违约责任1.按《民法典》有关条款执行。2.违约扣款条款:因卖方原因,合同执行率不满足100%±5%的,合同执行率小于95%时,按照不足部分所占权重,扣除相应额度的合同违约金【合同违约金扣除金额=(合同量-实际供货量)÷合同量×合同含税总金额×5%】。3.延期交货违约扣款条款:因卖方原因延期交货(不可抗力因素和买方要求原因除外),卖方支付违约含税金额5%的违约金(按十位进位取整),违约金不足1000元按1000元支付;合同含税总金额不足1千元的违约按合同总金额支付。4.异议索赔条款:对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异议索赔包括但不限于对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扣罚;因供应商原因给攀钢集团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供应商须及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对拒不赔偿的,除按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外,诉诸法律。十二、解决争议的方法双方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的,向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其他约定事项1、卖方所供产品在包装、运输、装卸、现场服务等各环节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攀钢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因自身原因或意外导致安全环保事故发生,由卖方自行负责。2、卖方所供产品若出现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其后果和经济责任全部由卖方承担。3、运输过程因丢失、被盗、损坏等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4、卖方的供货质量纳入买方供应商评价。5、为不影响办理,入库及结算,合同有效期限为合同最后交货日期后6个月。6、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含税总金额超过50万元,按合同含税总金额5%收取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成后,保证金无息退还;本次采购的物料符合“常规检验可以判定使用功能”的规定,不收取质量保证金。买方:卖方: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或转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经办人: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税号:税号:电话: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传真号:传真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重钛生物质颗粒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