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全服务招标公告(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2023)



  项目概况                                                    
    2023年安全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08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XXHGC-6B 
    项目名称:2023年安全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94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2023年安全服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94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10月08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8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14楼140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3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晋相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903020 
    质疑联系人:丁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0259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35号
    传    真:0571-87880802             
    项目联系人(询问):代魏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880819
    质疑联系人:雷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7880802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2023年安全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2023-XXHGC-6B).docx2023年安全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2023-XXHGC-6B).docx147.6K

2023年安全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文件(2023-XXHGC-6B).docx

2023年安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3-XXHGC-6B公开招标文件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2023年9月18日目录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2第四章招标需求27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42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47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一)项目编号:2023-XXHGC-6B(二)项目名称:2023年安全服务项目(三)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五)采购内容及数量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采购人12023年安全服务1批94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特别说明:1.本项目属性: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是。三、获取采购文件1.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2.获取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网上免费获取。供应商通过账号、密码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8日上午9:00止(北京时间)。2.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文件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本项目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如有需要,投标人可以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须采用不可编辑的数据电文形式,以U盘形式存储,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到付件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予以拒收。备份投标文件接收人:雷老师,联系方式:0571-87880802,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13楼1313室。(收件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五、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8日上午9:00。2.开标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14楼1408室。3.项目采用在线开评标,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到现场出席开标会议。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35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李晋相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1903020质疑联系人:丁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7025953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35号传真:0571-87880802项目联系人(询问):代魏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880819质疑联系人:雷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7880802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九、电子交易平台网络地址和登录方法(一)网络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二)登录方法:供应商须先完成供应商注册并申请CA(CA管理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ca),再下载客户端编制、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最后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用户登录窗口登录,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传输递交(具体详见“第二章响应方须知”)。(三)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在线开评标,供应商可进入电子卖场服务中心采云学院(https://e-learning.zcygov.cn/)自行提前学习。(四)网站系统问题(注册、账号、系统操作等)咨询电话:400-881-7190(五)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2023年9月18日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要求1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第四章 招标需求”。2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以开标当日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3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情况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否。4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民政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和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68号)。详见“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5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或证书发布平台的投标产品认证证书查询截图;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详见《市场监督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第16号);证书发布平台详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品目的(详见《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投标人须按上款要求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或规定网站证书查询截图。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节能产品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本文件“第四章招标需求”另有规定的除外。6促进绿色发展有关政策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包装要参考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印发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件)。提倡供应商优先采购绿色包装产品、绿色物流配送服务以及循环利用产品。7首台套政策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8质疑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具体格式及内容要求详见总则(五)质疑。9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10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11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转包:否。分包: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说明: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2是否现场踏勘否。13是否提供演示或讲解有演示。演示顺序原则上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从早到晚”顺序,演示要求详见招标需求。14是否提供样品否。15投标文件组成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电子投标文件由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组成,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数量为1份。16电子交易平台登录方法第一步:供应商注册投标人应在投标前注册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的正式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第二步:申请CA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s://helpcenter.zcygov.cn/document/#/document/detail?siteCode=beijing&manualId=795&topicId=4083)。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第三步:下载客户端投标人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自行下载并安装(具体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30&articleId=ZoGATzO%2FwUdM7eXAIXLAyg%3D%3D&utm=luban.luban-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1.80d2b220098b11eea25373cb7d9ffa05);第四步:具体流程详见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提醒:1.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完成第一、二、三步骤,避免影响投标。2.为避免页面存在兼容性等问题,投标人使用谷歌Chrome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涉及视频会议等功能的,还应安装摄像头和麦克风。17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接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投标文件的接收以本项目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第二章”的“投标文件的编制”等要求为准。投标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或标记的;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4.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到付件。18投标撤销(撤回)1.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届满,供应商投标文件不可撤销。2.供应商撤销(撤回)投标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利益、代理机构利益、其他供应商利益,否则,供应商撤销(撤回)投标无效。19评标结果公示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其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21放弃中标赔偿责任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导致重新采购的,应当承担支付专家评审费等费用在内的赔偿责任(不可抗力除外)。22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进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也可以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履约完毕,采购人及时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23付款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 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等规定要求,采购人认为符合条件的,在“第四章 招标需求”资信及商务要求表的付款条件中,明确对相关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备注:采购单位应当在政府采购合同中约定预付款,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24投标文件有效期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25招标方代理费用0元。26特别说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一、总则(一)适用范围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招标方”: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2.“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3.“采购人”: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4.货物: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5.“服务”: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6.“项目”: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7.电子交易平台: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平台,即政采云平台。8.中小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三)投标人及委托有关说明1.如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投标人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四)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其他相反规定除外)。(五)质疑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需要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范本,下载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位置:“首页-下载专区-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函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4.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六)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表述不清楚、有错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方提出。采购人、招标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的采购人、招标方将不予受理。2.采购人、招标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等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二、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为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下载专区自行下载并安装(具体下载网址:https://zfcg.czt.zj.gov.cn/luban/detail?parentId=600030&articleId=ZoGATzO%2FwUdM7eXAIXLAyg%3D%3D&utm=luban.luban-PC-37000.979-pc-websitegroup-zhejiang-secondPage-front.1.80d2b220098b11eea25373cb7d9ffa05)。(二)投标文件的组成本项目所称投标文件系指电子投标文件或备份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需按照本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备份投标文件”系指与“电子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每个标项的电子投标文件由资质文件、技术商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备份投标文件的组成和内容等同电子投标文件。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声明书、投标报价明细表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正确签署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三)投标文件的效力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投标人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四)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简体字书写。除签字、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五)投标报价1.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报,该投标报价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且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2.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产品或和(或)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货款和(或)服务费、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税费等一切费用。3.投标报价单位金额到元为止,如投标报价总价出现角、分,将被抹除。4.资格文件、技术商务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信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5.投标人不得进行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恶意报价。投标人在项目评审前准备好报价核算、报价明细、报价说明等材料,以备评审专家核查。供应商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六)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自投标截止日起90日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七)投标文件的签署和包装1.电子投标文件(1)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关联错误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2.投标人选择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备份投标文件另须满足以下条件:(1)储存形式:以不可编辑的数据电文存入U盘、DVD光盘;(2)密封要求: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人联系方式(授权代表手机号码)、投标文件名称(备份投标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八)串通投标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九)投标无效的情形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投标人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2.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虽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备份投标文件,但是备份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者无法读取或者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要求的;6.投标文件应盖公章而未盖公章或盖非投标人公章、未有效授权,投标声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无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或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7.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投标文件;8.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该清单内产品的;9.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10.未按本章“二、投标文件的编制”第五点投标报价要求报价的、资信及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价格信息的、投标报价不符合报价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1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供应商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书面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12.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采购人不能接受的;13.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有效期、质量保证期少于招标文件规定期限的;1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5.投标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十)错误修正电子交易平台客户端里开标一览表录入的投标报价信息与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不一致的,以扫描上传的报价文件为准。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加盖公章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十一)采购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招标方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等情况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招标方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三、组织开评标程序及评审小组的评审程序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或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组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在专家库中依法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由5人(含)以上奇数组成。(一)组织开标程序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如未准时在线参加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1.落实工作场地、设施,检查录音录像采集设备运行情况,验证电子交易平台是否能正常登录。2.开标会由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3.投标截止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方点击[开始解密]按钮后,投标人可以在线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4.投标人应当在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如所有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都已经解密完成的,则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结束解密。如有任一投标人未解密,电子交易平台会在解密时限截止时自动结束解密。解密时限内未完成解密且按规定提供了备份投标文件的,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将拆封其备份投标文件,并导入电子交易平台。5.资信及商务、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宣告资信及商务、技术评审无效供应商名称及理由,有效供应商的资信及商务、技术得分情况。6.招标方在电子交易平台开启供应商报价文件,投标人对报价信息进行确认。投标人对报价信息不予确认的不影响后续评标过程。7.评标委员会经商议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评标委员会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或说明的时间为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或说明完毕的除外。8.在电子交易平台上公布评审结果。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二)组织评标程序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1.开启评标场地录音录像采集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2.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审小组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3.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审小组组长。4.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审小组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5.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6.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审小组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7.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以开标当日为准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8.评审小组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审小组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可协助评审小组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审小组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9.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审小组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审小组各成员签字确认。10.评审结束后,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应对评审小组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11.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开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评分明细》以及《得分汇总表》情况。(三)评审小组评审程序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审小组组长。2.评审小组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3.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4.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5.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审小组组长提出。经评审小组经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澄清或说明有关的数据电文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授权代表未按时确认或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6.评审人员需对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7.评审小组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四、评审原则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供应商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3.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样品、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招标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供应商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供应商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4.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5.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五、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原则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3.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方将于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其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并向中标人签发书面《中标通知书》,根据获取采购文件时预留地址寄送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中标通知书。六、合同授予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政府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不得对政府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修改。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采购人不得同意中标人将中标项目全部或者部分向他人转让。4.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5.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七、货款的结算货款由采购人自行支付。中标供应商凭中标供应商、采购人(用户)双方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报告、履约保证金交纳凭证、发票到采购人处结算。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货款打入中标供应商银行账户。(一)资金支付进度:采购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自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供应商可要求采购人支付逾期利息。(二)预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进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等相关规范,对预付款支付要求如下:1.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2.项目分年安排预算的,每年预付款比例不低于项目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40%,不高于年度计划支付资金额的70%;3.采购项目实施以人工投入为主的,可适当降低预付款比例,但不得低于20%。4.对供应商为大型企业的项目或者以人工投入为主且实行按月定期结算支付款项的项目,预付款可低于上述比例或者不约定预付款。说明: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采购单位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诚信等因素,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或其他担保措施。第三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一、总则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二、分值的计算商务、技术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技术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商务、技术分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评标综合得分=商务、技术分+价格分特别提醒: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评分明细以及得分汇总表情况在中标公告中公布。落实扶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在货物政府采购项目中,货物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在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中,服务均由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给予1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其中小型或微型企业,是指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注意: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根据财政部和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声明函(格式自拟)。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5.特别说明:(1)未提供以上声明函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按照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2)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三、评标内容及标准项目编号:2023-XXHGC-6B总分:100序号评分类型分值评标要点及说明分值属性1报价1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客观分2商务1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经验。提供成功案例合同复印件及验收回单(或用户使用报告),每个合同得0.5分,最高得1分。客观分3商务8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拥有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7001,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投标人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证书的,三级得2分,二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投标人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风险评估类)证书的,三级得2分,二级得1分,其他不得分;客观分4商务8投标人获得教育、公安、网信等行政部门颁发的网络安全相关奖项,每个奖项得2分,最高得8分。客观分5商务5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5分;方案内容基本合理,针对性、可实施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针对性或可实施性差得1分;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主观分6技术5对本项目背景、项目目标、项目需求等方面的理解程度。理解全面、透彻、到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得5分;理解基本到位,基本符合实际情况得3分;理解一般,与实际情况有一定偏离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主观分7技术5分析本项目的重点、难点并提出对应的解决措施和建议。分析准确到位,措施方案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得5分;分析基本合理,措施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可实施性一般得3分;分析欠缺,措施方案不够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差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主观分8技术5组织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组织机构、工作程序、工作时间进度计划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等。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5分;方案内容基本合理,针对性、可实施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针对性或可实施性差得1分;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主观分9技术5日常值守方案(值守人员、值守内容、时间安排等)合理性且能落实到实处。要求日常值守方案全面完整、流程合理规范、文档齐全详细、管理制度完善、巡检人员配置合理。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5分;方案内容基本合理,针对性、可实施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针对性或可实施性差得1分;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主观分10技术5质量保证措施详尽、准确、针对性强且合理可行的,得5分;措施完整、详细且合理可行的得4分;措施基本合理可行的,得3分;措施尚有不足的,得2分;措施存在明显缺陷或缺漏的,得1分,未提供或完全不符的不得分。主观分11技术4应急处理方案(响应时间、人员配备、处理流程措施等)合理性且能落实到实处。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流程和措施合理规范、应急管理制度完善、应急人员配备齐全,响应时间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4分;方案内容基本合理,针对性、可实施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针对性或可实施性差得1分;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主观分12技术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态势分析和监测服务方案综合评分。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5分;方案内容基本合理,针对性、可实施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针对性或可实施性差得1分;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主观分13技术4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网络安全检查演练方案的工作方法和措施的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针对性,以及根据对采购人安全服务保障体系工作开展情况的了解程度(如渗透测试、应急响应、攻防演练等)等综合评分。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4分;方案内容基本合理,针对性、可实施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针对性或可实施性差得1分;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主观分14技术2若供应商提供其它对网络安全保障有实质性帮助的工具软件,先进、有效的得2分,合理、有一定帮助的得1分,未提供或没有实质性帮助的不得分。主观分15技术5验收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等情况。方案内容详实,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可实施性强的得5分;方案内容基本合理,针对性、可实施性一般的得3分;方案不够科学合理,针对性或可实施性差得1分;未提供相关方案不得分。主观分16技术18项目人员组成及能力。1.项目经理情况(6分):信息安全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注册信息专业安全人员证书(CISP)、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保障专业人员证书(ECSP),每个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2.项目团队人员情况(6分):其他团队人员具有信息安全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注册信息专业安全人员证书(CISP)、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保障专业人员证书(ECSP),每个证书得2分,最高得6分;3.人员经验(6分):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项目负责经验得0-3分;其他团队人员具有类似项目经验得0-3分(以上需提供案例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其中1、2客观分,3主观分17技术5演示或讲解。演示或讲解清晰、科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分;演示或讲解较为清晰、科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分;演示或讲解模糊,不太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分。未演示或未讲解的不得分。主观分第四章招标需求采购内容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采购人12023年安全服务1批94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二、采购需求(2023年安全服务)1.概况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教育系统数据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南》等精神,省教育技术中心通过完善内部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技术支撑队伍并明确岗位职责、建全数据中心网络安全技术保障体系、部署网络安全监测与灾备体系、开展重要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引入第三方安全服务等方式,有效建全了省级网络安全安全保障体系,保证了各类重要信息系统和重点网站的安全、稳定运行。虽然中心在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上取得一定成绩,但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包括技术人员不足,网络安全技术的更新速度无法跟上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急需在扩充自身技术力量的同时,引入第三方安全服务共同做好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各类重要信息系统的技术保障,配合做好对全省教育系统的网络安全工作的检查与技术指导。同时响应教育系统网络安全责任制要求,开展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对本单位、本地区的信息系统(网站)进行监测。2.服务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和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和和国个人信息保护及法》及教育部、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大数据局等文件精神,在2022年安全服务的基础上,继续通过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配合中心共同做好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及政务云各类重要信息系统(网站)安全保障、网络安全应急演练,协同做好对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的检查、技术指导与培训等工作。建立覆盖全省教育行业的网络安全监测体系,并配置专职人员做好网络安全的监测、通报及应急处置等工作。3.服务内容3.1教育行业网络安全监测服务3.1.1教育网站和信息系统监测服务依托浙江省教育网络安全协调指挥平台对全省教育系统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及直属单位,各级各类学校的网站和信息系统进行全面监测,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建立全省教育行业网络安全监测体系,使全省教育行业的网络安全风险能被及时感知。通过系统、短信、邮箱等方式实时反馈监测数据(经验证后应在24小时内提供系统漏洞检测报告),每周反馈监测周报。在服务期内发现的系统被篡改事件应及时通过系统、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进行预警。3.1.1.1安全漏洞监测对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含政务云)及全省教育系统各类网站(系统)进行全面持续的安全漏洞扫描,发现系统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每个月应向服务方至少提交50条(含)以上真实有效的中危以上安全威胁预警信息并持续跟踪漏洞修复情况。提供严重漏洞的人工渗透审核与取证服务,确保漏洞误报率为0%。监测频率要求:按照甲方指定要求进行扫描,全面漏洞监测扫描周期不得超过7天时间。支持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类型漏洞的检测:常见的Web应用漏洞,OWASPTOP10等主流安全漏洞,如:SQL注入、Cookie注入、Base64注入、XSS跨站脚本、框架注入、链接注入、隐藏字段、CSRF跨站伪造请求、命令注入、命令执行、代码注入、遍历目录、弱口令、表单绕过、文件包含、管理后台、敏感信息泄漏、第三方组件、其他各类CGI漏洞等各种类型。系统层漏洞,支持windows扫描、linux扫描(CentOS、ubuntu、Debian等)、类unix扫描、数据库扫描、思科设备扫描、CVE漏洞扫描等。0day漏洞等重大漏洞。须具备基于JAVA的网页动态安全漏洞检测方法或技术(投标时应提供国家权威机构证明文件)。漏洞检测功能应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支持漏扫策略的自定义配置,包括代理设置、流量限制、连接过滤、WEB爬行、WEB访问、WEB检测等,可针对某一特定漏洞进行专项扫描和检查。支持自定义扫描周期,精确到小时。支持对漏洞的跟踪管理,自动发现未修复漏洞进行二次通报。支持将漏洞以紧急、高危、中危、低危、信息进行危害程度的分类。3.1.1.2内容篡改监测对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含政务云)及全省教育系统各类网站(系统)内容篡改情况进行监测,需要实现对教育网站及系统的内容篡改监测功能,并提供智能识别篡改的类型,如标签的篡改、关键内容的篡改等,并能够提供标识是哪部分内容遭到篡改。对广告、游戏、博彩、色情、医疗、推广等类型的暗链进行监测、对网站黑页进行监测、对网页敏感内容进行监测,如“博彩”、“色情”等、对网站链接进行监测;要求支持对标签的智能识别、标签管理、对篡改前后页面的代码改动内容突出显示等。3.1.1.3可用性监测对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含政务云)及全省教育系统各类网站(系统)提供教育网站的可用性监测,掌握重点网站的多线路访问可用性情况。可用性监测可包含但不局限于分为以下三类内容:1)域名解析可用性:任何一个解析的域名均有对应的权威DNS服务器为其提供域名解析服务,如果提供权威DNS信息的域名服务器出现故障或解析出错误的信息,将导致用户无法访问到真实的网站。网站远程安全监测服务通过监测权威DNS服务器的可用性、以及权威DNS服务器解析IP地址是否与历史基准一致来判断域名是否发生安全问题,出现问题后会立即审核并进行通告。2)网站服务可用性:网站应用可用性服务自动监听网站指定的TCP端口,通过HTTP协议访问网站,通过返回的响应状态码,来判断网站是否能够提供正常的服务,以监督网站服务正常运行。3)网站内容可用性:网站内容可用性监测引擎间隔一段时间就需向监测网站发起HTTP请求,并核对响应页面内容是否有基准文本或数据,根据基准信息是否匹配,进而判断网站内容是否发生异常。监测频率要求:日常所有网站可用性检测必须不间断实时监测。3.1.1.4专项威胁监测服务对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含政务云)及全省教育系统各类网站(系统)内容篡改情况进行监测,对教育网站进行页面资源与指纹信息的分析,进行专项威胁监测,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的监测:挂马监测:支持对网站木马进行监测;支持对网站webshell后门进行检查;须具备针对Javascript恶意代码的智能检测方法或技术(提供国家权威机构的证明文件);弱口令监测:对网站和业务系统的弱口令进行监测;JS挖矿脚本:针对挖矿脚本进行检测;个人信息泄露:包括身份证信息泄露、未脱敏;DDoS攻击:可对网站遭受DDoS攻击时进行实时告警,可提供攻击事件的攻击类型、攻击IP、攻击端口和目标IP、目标端口和攻击流量摄像头通用风险专项检测:对常见的摄像头存在的安全隐患,可以根据用户方要求定制化脚本进行检测;其它用户指定的专项威胁监测。监测频率要求:以上专项威胁监测服务至少一周完成一次检测。3.1.1.5网络安全流量监测对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含政务云)各类系统(网站)网络流量进行监测,服务中须依托省教育数据中心现有设备或提供网络安全态势感知流量采集设备,通过在省教育数据中心采集网络出口流量并进行分析,及时发现其中的各类攻击行为如CC、DDOS、恶意文件、后门、WEB攻击等攻击行为并通知整改;须具备基于规则的APT攻击行为的检测方法或技术。3.1.2网络安全预警处置服务3.1.2.1网络安全风险预警对最新发现的0day漏洞,包含公布的0day以及厂商自发现的漏洞,必须实现24小时内的快速检测预警,提供在线展示并快速通过浙江省教育网络安全协调指挥平台通报给用户,同时提供专业的修复整改建议,尽力避免安全事件发生带来的影响和危害。支持主动下发0day预警功能,包含漏洞名称、发现时间、漏洞说明、影响指纹等。预警信息的数据格式必须符合我省教育行业网络安全通报平台的通报格式要求。预警信息必须包括但不限于:威胁的原始数据包、测试数据包,验证截图(包含时间戳)以及修复建议等。需提供但不限于可供漏洞复现的工具、http请求头、复现程序、复现方法、测试数据等以便进行漏洞复测及审核3.1.2.2安全威胁临时处置服务监测发现网站(系统)存在安全威胁时,须配合网站(系统)主管单位进行漏洞整改和复测。如果漏洞在3天内无法修复,由网站主管单位向成交供应商人发起申请提供免费云防护服务,成交供应商必须在申请提出且审核通过8小时内响应网站主管单位需求,确保访问待整改网站的数据连接是安全可靠的。单个网站单次临时防护时间不得低于连续15个自然日,如网站(系统)主管单位需要继续延长的,增加的服务成本由网站主管(系统)单位自行承担。3.1.3安全态势分析服务3.1.3.1综合态势分析服务能对监测的网站和系统进行分析,每周、每月形成安全分析情报,包括紧急、高危、中危网站及漏洞的情况分析,漏洞类型分析,各设区市网络安全情况分析,每日、每周、每月风险情况数据对比分析等维度统计。可支持24小时动态、周动态、月动态的网络安全数据实时展示。3.1.3.2安全专题情报资讯定期分析全省教育系统的安全状态,从省内高危端口、0day安全预警、漏洞与测试验证、子域名情况、可用性情况、安全事件以及整体安全态势等角度进行深入分析,宏观掌握整体安全态势,并提供安全问题站点列表。形式包含周报告、月报告、年度总结报告以及重要时期专项报告。定期对全省教育系统网站中存在的普遍安全问题进行分析,形成大量网站安全分析情报汇总,至少包括、暗链事件、匿名者事件、域名劫持事件的专题分析报告。3.1.4服务平台优化与对接3.1.4.1对接教育部国家平台在前期对接基础上继续深化与教育部国家平台对接,根据国家平台调整情况及时对接通报数据、资产管理、威胁预警等数据,实现自主监测漏洞主动上报等功能。3.1.4.2对接省委网信办平台在前期对接基础上继续深化与省委网信办平台对接,在通报数据自动同步的基础上,实现风险预警数据同步,包含预警时间、信息标题、信息内容、预警等级等内容。3.1.4.3对接省大数据局平台根据用户方要求实现与省大数据局平台对接,实现风险预警数据同步,包含预警时间、信息标题、信息内容、预警等级等内容。3.1.4.4优化网络安全驾驶舱根据用户要求优化网络安全驾驶舱,驾驶舱展示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统计、通报详情、攻击详情、监测统计等数据,并可实现查看各市、高校详情。3.1.4.5制订统一接口规范制订并完善接口规范,支持各地各校分平台按规范接入需要。3.1.4.6平台自主可控要求平台所有升级完善应满足国家、省对信创工作要求,平台应适配国产终端的正常访问,确保运维终端可正常访问及操作使用。若非原平台开发单位无法完成对接要求,可参照原平台建设要求(项目编号:ZZCG2020F-GK-123)提供符合原有要求的平台,并完成与教育部国家平台、省平台的对接实现现有对接需求,开发及对接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3.2系统值守服务3.2.1日常时间人工值守服务服务方应会同省内高校,组织师生等技术力量共同做好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各类重要信息系统及网站内容的7*24小时人工值守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要求:1)及时发现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含政务云)各类重要信息系统及网站是否遭受黑客恶意修改。2)及时发现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含政务云)各类重要信息系统及网站的服务是否正常。3)协助审核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含政务云)各类重要信息系统及网站的安全配置。4)侦测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含政务云)各类重要信息系统及网站的漏洞。5)通过网络安全值班平台及时登记并发送预警信息;6)配合中心做好网络安全技术人才培养。3.2.2重要时期现场值守服务全年重要时间(根据上级要求确定),服务方需安排专业工程师提供7*24小时现场值守服务。值守期间对用户方所有信息系统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每60分钟针对监控内容轮巡一次并做好登记。对值班期间出现的可疑情况和网络攻击行为,应及时与我中心值班人员联系,并协助用户方进行事件处理。落实教育部及有关网络安全职能部门零事件报告制度,即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每天通过信息技术安全管理平台向教育部报送本单位的网络与信息安全情况。服务方应提供1名驻场服务人员,常驻用户现场承担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同时根据用户方要求做好值班值守工作。3.3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服务方应依据《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设指南》及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结合用户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浙江省教育数据中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方案》。依据统一的标准、规范,以浙江省教育数据中心(含政务云)部署的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省自建系统和承载应用系统的基础环境的安全防护需求为出发点,结合采购方的实际情况,从安全管理和安全技术两个方面对管理制度做进一步完善,帮助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具体内容应包括:1)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应覆盖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五个层面,同时充分结合采购方的实际需求,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过程中,重点做好信息安全组织、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完善。2)安全技术体系完善安全技术体系应覆盖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及安全管理中心五个层面,根据采购方基础环境、国家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省自建信息系统和承载应用系统的基础环境的安全保障需求,结合采购方的实际情况,从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安全和应用系统安全等方面进行安全技术体系的完善。信息安全技术体系建设由安全标准、安全技术和管理应用指南等组成。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基本原则的集合。包括各个网络设备、主机操作系统和主要应用程序的应遵守的安全配置和管理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如INTERNET接入技术规范,业务系统技术规范,外联网络安全规范,骨干网络设备技术规范,主机设备技术规范等。安全技术和管理应用指南是指导具体执行人员操作和使用的详细文档。3.4系统漏洞验证服务3.4.1省级平台安全风险下发与验证配合中心做好相关部门(包括教育部、省委网信办、公安厅、省大数据局、通信管理局、教科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及第三方平台(补天、教育系统漏洞平台等)平台提交的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含政务云)各类重要信息系统安全风险下发并指导开发单位及时修复,及时调整相关安全策略,做好安全风险修复后的验证工作。3.4.2全省教育行业安全风险下发与验证配合中心做好相关部门(包括教育部、省委网信办、经信委、公安厅、省大数据局、通信管理局、教科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及第三方平台(补天、教育系统漏洞平台)平台提交的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风险下发及跟踪验证工作,指导风险被发现单位做好风险修复工作。3.5安全检查配合服务3.5.1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安全检查落实教育部、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如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大数据局、省通信管理局等)对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含政务云)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检查工作。制订检查方案并开展各类网络安全自查工作(如开展重要数据和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隐患检查)。3.5.2全省教育行业安全检查配合中心做好对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信息系统和网站的远程检测和现场检查工作,根据中心要求落实技术力量提供现场技术支撑服务。3.6等级保护及商用密码安全评估咨询服务服务方需提供对采购方各类业务系统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咨询服务,主要但不限于等保定级咨询、等保测评整改咨询、商用密码安全评估合规性咨询、密码改造合规性咨询等内容。3.6.1等保定级咨询服务方在服务期限内要根据国家、省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相关政策规范和标准,配合中心对部署在省级教育数据中心的各类业务系统进行综合分析,协助完成系统定级备案等工作。3.6.2配合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方在服务期限内应配合采购方完成等级保护测评,配合进行测评前准备、现场测评,配合做好测评后的整改验证等工作。3.6.3商用密码安全评估合规性咨询服务方在服务期限内向采购方提供商用密码安全评估咨询,协助制订商用密码安全性评估需求,指导并确保密评过程符合国家、省合规性要求。3.6.4密码改造合规性咨询服务方在服务期限内向采购方提供密码改造合规性咨询,确保密码改技术合规、管理合规。3.7安全产品集成与验证服务方根据安全建设总体方案设计和技术策略设计的结果,对浙江省教育数据中心采购的各类安全产品提供集成与验证服务,指导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完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集成与验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1)安全设备进场到货验收、安装、调试、策略配置、项目初验测试、试运行、系统终验工作任务。2)进行详细工程实施方案设计,指导安全产品集成实施的具体工作。3)按照前期安全技术设计中的安全配置规则,对安全产品进行配置。4)提交相关技术文件,包括集成设计文档、系统逻辑连接图、设备物理连接图、配置文档、安装指南、系统测试要求、验收技术标准等。5)按照应用系统部署规范,在应用系统部署前进行安全检查。6)进行安全产品上线实施工作。7)协同测试网络、主机和应用系统等,确保各类安全策略有效运行;8)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对能通过配置安全设备解决的,在用户方采购设备前由服务方免费提供备用设备。服务方应根据上述内容,提出相应集成实施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集成方法论、总体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等。3.8安全评估与加固服务服务方应通过漏洞扫描、人工检查、渗透测试等措施定期对采购方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含政务云部署的各类重要信息系统和网站进行安全评估,评估频率每年不少于一次,首次全面评估开始时间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服务方应对存在的安全风险提出安全建议,并对系统进行安全加固,对可能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安全加固措施应与采购方协商确定加固方案。1)漏洞扫描。通过评估工具对采购方各类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扫描,查找存在的安全风险、漏洞和威胁。2)人工检查。在安全扫描的基础上,对采购方各类信息系统的系统设置、应用配置、账号设置、服务设置等进行人工安全检查。3)渗透测试。对采购方各类信息系统实施渗透测试,验证当前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形成安全渗透及验证报告。4)安全加固。根据安全评估结果(包括漏洞扫描、人工检查及渗透测试等),对采购方部署的各类信息系统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安全加固建议并实施安全加固,对可能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安全加固措施应与采购方协商确定加固方案,并对加固结果进行复查;指导各类系统承建单位对安全评估中发现的应用系统安全漏洞进行加固整改。服务方应在安全评估结束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已部署运行的各类业务系统提供详细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包括安全风险情况、安全建议、安全加固及复查情况。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应由服务方确认后提交采购方,并得到采购方认可;对于服务期限内新增的业务系统,在各类系统实施过程中提供相应的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并同步实施安全加固工作。服务方在服务期还需为采购方新建和新部署的各类业务系统提供上线检测服务,出具检测报告并验证安全问题修复情况。3.9云安全防护服务3.9.1省级教育数据中心云安全防护服务方需为用户方部署在省级教育数据中心、政务云等第平台的各类应用系统(如之江汇教育广场、个别化教育管理系统等)提供云安全防护服务。主要提供包括入侵、篡改、漏洞、WebShell、业务安全等类型的防护;通过大数据行为模型对攻击行为进行全网追溯,让攻击可感知、可防御、可追溯、可推演;提供定时关启应用服务及静态页面替身服务;重要时期应对云安全服务的带宽进行升级,保障各类应用支撑的需要。3.9.2全省教育行业云安全防护服务方需为全省教育行业监测发现网站(系统)存在安全威胁的网站(系统)提供免费的云安全防护服务,在网站(系统)主管单位提出申请且审核通过8小时内响应网站主管单位需求完成云服务接入,确保访问待整改网站的数据连接是安全可靠的。单个网站(系统)单次临时防护时间不得低于连续15个自然日,云安全服务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如网站(系统)主管单位需要继续延长的,增加的服务成本由网站主管(系统)单位自行承担。3.10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服务3.10.1参与网络安全应急演练服务服务方应根据用户现状制订网络安全应急响应预案,建立应急响应机制。根据应急预案规定的流程,协助用户进行相应的模拟演练,一方面使相关方熟悉应急响应流程,提高对安全事件的响应能力;另一方面验证预案正确性和适用性,进行总结分析,根据需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使得用户运维、信息系统相关人员了解应急流程和自己的责任,在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够有条不紊地开展应急工作,最大程度降低安全事件带来的负面影响和损失。在服务期,服务方为用户单位提供全年不少于3次的应急演练支持服务。3.10.2配合组织网络安全攻防演练服务方应支撑用户方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网络安全攻防实战演练,演练中应提供演练方案、演练平台、演练评分规则、演练培训等,并提供专业技术人员为演练现场提供支撑服务,确保演练过程有序进行。为贯彻落实省级相关部门要求,6月底在嘉兴已组织召开全省教育系统网络安全攻防演练,因时间紧、任务重且避免基层单位熟悉使用多个演练平台增加负担,演练已沿用省级演练支撑单位提供的服务,若非省级演练支撑单位应参照省级演练服务标准向本年度演练支撑单位支付服务费。3.11应急响应服务服务方需在服务期限内对采购方发生的安全事件(如大规模病毒爆发、网络入侵事件、拒绝服务攻击、主机或网络异常事件等)、安全检查和其它对信息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等情况下,必须提供及时有效的应急响应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制订信息安全应急响应预案,建立应急响应机制。服务方提供7X24小时安全应急响应服务,应急响应服务方式分为远程响应和现场响应。(2)服务方在接到采购方应急响应请求后,应在30分钟内指派应急响应工程师进行处理,判断事件类型和响应方式。若为紧急或严重事件应同时启动远程支持和现场支持;若为一般事件则先启动远程支持,在远程支持无法解决时,启动现场支持。应急响应工程师必须在启动现场支持1小时内到达采购方现场进行处理。事件分类说明:事件分类事件描述支持方式紧急事件服务范围内的信息系统由于安全原因出现崩溃、系统性能严重下降,已无法提供正常服务;网络出口由于网络安全原因非正常中断;公众服务由于安全原因停止服务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同时启动远程支持和现场支持,其中远程支持必须立即响应。严重事件服务范围内的信息系统由于安全原因出现问题,导致不能正常运行或者运行不稳定,部分服务由于安全原因中断,影响用户正常使用。同时启动远程支持和现场支持,其中远程支持必须立即响应。一般事件服务范围内的信息系统由于安全原因导致系统出现故障,但不影响正常使用。先启动远程支持,若必要启动现场支持,其中远程支持必须立即响应。(3)服务方应在应急响应服务完成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供详细的安全应急响应报告,内容包括安全事件原因分析、已造成的影响、处理办法、处理结果、预防和改进建议等。安全应急响应报告应由服务方签字、盖章确认后提交采购方,并得到采购方认可。(4)其它的为保证省级教育数据中心及各类安全稳定运行的安全应急响应措施。响应单位应具备较强的安全服务能力,应具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安全工程类二级)和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的《ISCC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一级应急处理服务)资质。3.12网络安全培训服务服务方应根据采购方实施情况组织制订培训方案并组织相关培训,培训对象包括各类系统建设方、使用方、供应链(如开发、运维方)及行业用户,培训可选课程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网络安全基础知识培训;网络安全意识培训;网络安全管理体系培训;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培训;网络安全产品操作培训;网络安全技术策略培训;安全运维培训;安全应急响应培训;应用开发与部署规范培训。供应商应制订合理的培训内容和计划,提供培训方案,组织培训。4.服务团队与人员要求服务方必须成立合理的安全服务团队,建立健全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安排获得信息安全相关资质人员参加本项目的建设。服务方在服务期内应组建不少于5人的安全服务团队(为用户方提供现场服务。项目经理应具有信息安全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注册信息专业安全人员证书(CISP)、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保障专业人员证书(ECSP),其他团队人员应具有信息安全高级工程师(高级职称)、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注册信息专业安全人员证书(CISP)、教育系统网络安全保障专业人员证书(ECSP);其中保证至少1名工程师(具备三年以上安全服务经验,具备CISP证书或ECSP证书,需提供相关证明资质)常驻用户现场提供安全技术咨询、技术支持服务、全省教育行业监测等服务。(1)安全评估加固服务期内,应保证安全服务团队所有人员应全程在采购方现场提供服务。(2)在安全保障体系完善以及安全评估加固服务完成之后,应保证组建的安全服务团队中不少于3人(具备三年以上安全服务经验,具备CISP证书或ECSP证书,需提供相关证明资质)每周至少3天在用户方现场提供支撑服务。5.网络和数据安全责任及处罚5.1网络和数据安全责任(1)服务方应严格遵守网络安全和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网络安全和保密义务,自愿接受网络安全和保密审查。(2)服务方须与采购人签订涉及网络、数据安全相关的服务保密协议,项目组成员须签署安全服务承诺书。(3)服务方应制定并落实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落实必要的管理和技术措施,能够防止数据的泄漏、损毁、丢失、篡改。(4)服务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特定目的使用相关资产和数据,不得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提供服务过程中触及的数据,不得将项目涉及的材料(代码)提供给第三方、发布到互联网或用于任何其他目的。(5)服务方应定期对参与本项目人员开展网络和数据安全知识、职业道德、保密和法律法规等方面培训,强化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参与本项目人员的职业操守和法律观念。5.2处罚条款(1)服务方因未落实网络和数据安全责任要求,或管理不到位引发网络(系统、设备)瘫痪、数据丢失泄露等,给采购方造成损失的,扣除合同总价5%作为处罚金。(2)因服务方不当运维操作行为,引发重大网络安全事件的,采购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剩余款项将不予支付。三、演示(讲解)要求演示内容:演示类似安全服务(网络安全监测服务、系统值守服务、云安全防护服务)或PPT上讲解上述安全服务内容的实施方案。时间不超过10分钟。投标人将演示过程录制成视频存于U盘,U盘需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于开标前寄送至接收人:雷老师,联系方式:0571-87880802,收件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35号浙江教育综合大楼13楼1313室。(若同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可和备份投标文件存放同一U盘并邮寄)。四、商务要求(2023年安全服务)售后服务保障要求1.提供1年售后技术服务(服务要求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期限自项目验收通过之日起算。2.在售后服务期限内,应向采购方提供每周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响应服务,服务类型包括远程技术支持、现场服务、定期巡检等。3.在项目执行期间,对于用户单位发生的安全事件,一般事件时间为2小时以内,紧急事件的响应时间为30分钟内。4.在售后服务期间,接到故障报告后,在1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若未能排除故障,成交供应商保证在2小时内派出服务团队资深工程师。服务期限1.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日次日起算,合同签订后15日内,成交供应商需提供服务承诺函。2.服务地点:杭州市学院路35号教育综合大楼。履约保证金要求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障金培训为采购人免费提供现场培训及非现场培训。验收要求1.签订合同且启动安全服务不少于1个月(未发生严重的网络安全事件),服务方按要求启动相应服务并提供服务承诺函、相关文档等,经监理单位确认无误后,由省教育技术中心组织项目初验;2.服务期结束后,供应商需根据监理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文档,由省教育技术中心组织项目终验。3.验收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采购人负责。付款条件1.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供应商应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并经采购人认可)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2.中标方按要求启动相应服务并提供服务承诺函、相关文档后,经监理确认无误后,由省教育技术中心组织项目初验,验收通过后,在7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内支付55%合同款。3.服务期结束后,由省教育技术中心组织项目终验,中标方需根据监理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文档,终验通过后支付剩余合同款并退还履约保证金。质量管理、企业信用要求质量管理符合相应标准,企业无不良诚信记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合同编号:2023-XXHGC-6B预算执行确认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依据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于2023年安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3-XXHGC-6B)标项()的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项目内容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要求数量单价总价合计: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元整注:1.项目具体技术需求及采购人地址等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询标记录以及合同附件(若有)。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项目达到预期使用效果所需的一切费用。二、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及有关文档。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服务及使用服务最终形成的成果(若有)的任何一部分时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四、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不允许转包。2.允许分包部分:。若乙方将项目转包或将不允许分包部分进行了分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五、产权归属1.乙方保证所提供服务最终形成的成果(若有)没有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2.乙方所提供服务最终形成的成果(若有)的著作权、专利归属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行使。七、服务期、服务(交货)方式及地点1.服务期:2.服务(交货)方式:3.服务(交货)地点:八、货款支付详见商务要求。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服务质量保证1.乙方保证本合同服务及服务最终形成的成果(若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符合甲方需求,服务过程因需要提供的备机及备品备件是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以及甲方要求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提供服务与合同不符,甲方(使用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2.乙方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最终形成的成果(若有)不符合要求或不及时提供服务,甲方有权延长相应服务期;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解决故障,甲方有权寻求第三方协助,由此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发生上述影响服务质量的情形,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乙方仍未改进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甲方接受该服务的产生直接费用(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以及其他费用等)。3.在服务期内,乙方应对服务及服务最终形成的成果(若有)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一、调试和验收1.乙方按合同规定完成交货或服务后,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通知甲方对其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进行验收。乙方应当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及服务最终形成的成果(若有)的技术资料、合格证明以及验收所必须具备的其他材料,协助甲方开展验收。货物或服务交付后,甲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验收。2.甲方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有关验收规定,组织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报告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甲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报告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执行情况。4.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5.和服务有关的文档(若有)需随服务一并提供。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务及服务最终形成的成果(若有)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提供服务及服务最终形成的成果(若有)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服务及服务最终形成的成果(若有),乙方愿意重新提供服务但逾期提供的,按乙方逾期提供服务处理。乙方拒绝重新提供服务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5.解除合同应按《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暂行办法》规定向财政部门备案。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四、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五、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双方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对于通过预留采购项目、预留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等措施签订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标注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其中,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或者合同分包的,应当将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5.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6.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地址:地址:邮编:邮编: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签约时间:2023年月日签约地点:杭州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附件1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023-XXHGC-6B标项资质文件单位全称(公章):全权代表姓名:地址:时间:一、资质文件目录(一)投标声明书(见附件2);(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三)提供符合要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自然人的,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四)联合投标协议书(若需要,格式见附件4);(五)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若需要,格式见附件5);(六)分包意向协议(若需要,格式见附件6)(七)中小企业声明函(若需要,见附件7);(八)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若需要,见附件8);(九)监狱企业声明函(若需要,格式自拟)。(十)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若有)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十一)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和说明(格式自拟)。附件2投标声明书致: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单位,地址。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2023年安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3-XXHGC-6B)的招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90日。6.我方承诺已经具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并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7.我方参与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8.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单位全称(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我(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附身份证复印件)为全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2023年安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3-XXHGC-6B)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全权代表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全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全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全权代表签名:职务:全权代表手机:电子邮箱:传真:全权代表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签名:职务:法定代表人手机:单位全称(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联合投标协议书甲方:乙方:(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各方经协商,就响应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组织实施的2023年安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3-XXHGC-6B)的招标活动联合进行投标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各方一致决定,以为主办人进行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分别提交资格文件。二、在本次投标过程中,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响应等均对联合投标各方产生约束力。如果中标并签订合同,则联合投标各方将共同履行对招标方和采购人所负有的全部义务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投标其余各方保证对主办人为响应本次招标而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全部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支持。四、本次联合投标中,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如下:1.甲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2.乙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如果有的话,可按甲、乙、丙、丁…序列增加)(甲方)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乙方)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五、有关本次联合投标的其他事宜:。六、本协议提交招标方后,联合投标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实质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七、本协议签约各方各持一份,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甲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5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根据与(所有联合体供应商名称)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书》的内容,主办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为联合投标代理人,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投标各方均予以认可并遵守。特此委托。授权人(签名):日期:年月日授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联合体甲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联合体乙方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日 期: 年 月 日附件6分包意向协议(中标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投标人中标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人名称)若成为2023年安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3-XXHGC-6B)的中标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投标人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名称)负责签署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的所有承诺均认为代表了(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意愿。一、分包内容在采购文件分包要求的范围内,并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二、分包标的及数量1.(投标人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该供应商具备承担本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三、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违约责任。七、争议解决的办法。八、其他(分包供应商名称)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当分包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100%时,视为转包。此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第七十二条规定,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你公司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公章):分包供应商名称(盖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7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附件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单位全称(公章):附件9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023-XXHGC-6B标项技术及商务文件单位全称(公章):地址:时间:二、技术及商务文件目录(一)技术文件1.评分标准索引(附件10,主要用于评委对应评分内容);2.投标项目明细清单(附件11);3.技术响应表(附件12);4.项目总体解决方案(可包含且不限于对项目总体要求的理解、项目总体架构及技术解决方案等);5.保证项目质量的技术力量及技术措施;6.保证项目实施的组织方案及人力资源安排,其中软件开发项目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细化的工作内容及相关工程量,要求到人*天,格式自拟;7.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附件13);8.技术服务、技术培训、项目维护、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9.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和说明(格式自拟)。(二)商务文件1.投标人情况介绍(主要产品或服务案例、技术力量、生产规模或服务能力、经营业绩等);2.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附件14);3.商务响应表(附件15);4.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等方面资质证书或文件(若有,特别是评分内容要求的有关证书);5.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和说明(格式自拟)。注意: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评分内容相关的各方案、清单和承诺等内容请按要求制作、列出标题并做好链接,以便专家评审查找。附件10评分标准索引单位全称(公章):标项:评分项目分值评审要点及说明响应文件所在页码投标人自评分报价无需填写无需填写无需填写资信及商务xx文件第xx-xx页针对该评审要点的投标人自评分资信及商务……资信及商务……资信及商务……资信及商务……资信及商务……资信及商务……技术方案xx文件第xx-xx页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技术方案……技术方案……说明:本评分标准索引放在技术及商务响应文件目录页后面,并标注每一项“评分内容和标准”所在页码。全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11投标项目明细清单(服务类)单位全称(公章):标项:序号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数量工作量注: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全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12技术响应表单位全称(公章):标项: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偏离情况注:投标人应根据响应情况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全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13项目实施人员(主要从业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单位全称(公章):标项: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参加本单位工作时间劳动合同编号说明: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需附人员(特别是各标项采购需求中明确需要的人员)简历及学历、职称等证书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全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14投标人同类项目实施情况一览表单位全称(公章):标项: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单价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数量单价合同金额(万元)合同验收报告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备注须提供投标人同类项目合同复印件、用户验收报告或使用意见。全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15商务响应表单位全称(公章):标项: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是否响应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具体实施响应要求培训要求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服务提供时间及地点履约保证金要求项目验收付款条件经验或业绩要求……全权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附件16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2023-XXHGC-6B标项报价文件单位全称(公章):地址:时间:3.报价文件目录(1)开标一览表(附件14);(2)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资料和说明(格式自拟)。附件17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2023-XXHGC-6B标项:单位全称(公章):金额单位:人民币元服务类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数量工作量单价单项总价承接服务的企业情况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数量服务人员数量工作量单价是否中小企业承接企业全称服务人员是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大写: 小写: ¥交货时间: 完成安装时间:供货期/服务项目负责人:备注1.此表应按项目的明细情况列项填报,在填写时,如上表不适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可在确保投标明细内容完整的情况下,根据上表格式自行划表填写。2.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应包含项目所需全部产品或和(或)服务,不得缺漏,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括货款和(或)服务费、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运输、装卸、保险、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税费等一切费用。3.报价中不允许出现报价优惠等字样,投标总价合计金额应与明细报价汇总相等。投标总价不为零,报价明细表中部分产品、服务单价为零的,视作已包含在总价中。4.须提供交货、安装时间及供货期/服务项目负责人。5.开标时,招标方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投标人的报价信息,投标人对报价信息进行确认。投标人对报价信息不予确认的不影响后续评标过程。6.报价低于项目预算50%的,应当在报价文件中详细阐述不影响产品质量或者诚信履约的具体原因。全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18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法人代表)(姓名)合法授权参加2023年安全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3-XXHGC-6B)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投资关系B.行政隶属关系C.业务指导关系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投标人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投标人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投标人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四、我发现投标人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全权代表(签名):2023年月日备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解密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邮箱地址(529131452@qq.com)发送《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上表,签字盖章扫描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全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