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位招标公告(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香雁湖村西湖第二经济合作社2023)



台城街道办事处香雁湖村西湖第二经济合作社西湖大道16号之一幢108-109铺位招标公告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香雁湖村西湖第二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9月28日16时30分于台山市台城街道香雁湖村民委员会对台城街道办事处香雁湖村西湖第二经济合作社西湖大道16号之一幢108-109铺位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铺位/面积92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实地建筑面积为准)。
2、标的物所在位置:台城街道办事处香雁湖村西湖第二经济合作社西湖大道16号之一幢108-109铺位。
3、发包期限:5年(自2023年11月16日起至2028年11月15日止)。
4、交易底价:¥2000.00元/月。
5、承包款(承包款)收取方式:每月20日前交付当期承包款。
6、竞投保证金:¥24000.00元。
7、资产使用范围:无污染,依法依规经营。
8、承包款递增方式:每3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2026年11月16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10%。
9、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期间而产生的日常开支、债权债务、税费及其他一切开支由承租方全部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10、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消防、水、电线路、电表及门窗、临时建筑物等)无偿归出租方(台城街道办事处香雁湖村西湖第二经济合作社)所有。
11、承租方在租赁合同期间如需要对商铺墙体进行改造,需征得出租方同意,且不得损坏承重墙。
12、另承租方按每年承包款的10%缴交管理费给香雁湖村委会。
13、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14、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1个月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9月26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台山市台城街道香雁湖村民委员会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9月26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9月28日16时30分,携带相关资料到台山市台城街道香雁湖村民委员会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台山市台城街道香雁湖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750-5571340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铺位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