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清扫车辆 洗扫车 电动小水车 快速保洁车招标公告(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2023)
项目概况
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2023年道路清扫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2日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8992023AGK00173
项目名称: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2023年道路清扫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一包5000000,二包1400000:
最高限价(元)一包3990000,二包8725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2023年道路清扫车辆采购项目一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99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18吨洗扫车(含三个除雪滚)(电动车)
辆
3
核心产品
2
4吨洗扫车(电动车)
辆
2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2023年道路清扫车辆采购项目二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72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动小水车(电动车)
辆
15
核心产品
2
快速保洁车(电动车)
辆
200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2,二包20日历天;标项 1,一包1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 (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1日至2023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 15: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 15:00
开标地点: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与步青路交叉路口城建大厦3楼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
地 址:运城市河东西街414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59-63906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衡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运城市河东东街御泽苑小区4号楼4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0359-2219911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359-2219911
附件信息:
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2023年道路清扫车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2023年道路清扫车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717.4K
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2023年道路清扫车辆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采购人: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代理机构:山西衡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期:二〇二三年九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章采购合同格式及条款第五章采购合同协议书第六章技术规格、参数及招标要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2023年道路清扫车辆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8992023AGK00173项目名称: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2023年道路清扫车辆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一包5000000,二包1400000:最高限价(元)一包3990000,二包8725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2023年道路清扫车辆采购项目一包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单位:批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18吨洗扫车(含三个除雪滚)(电动车) 辆 3核心产品24吨洗扫车(电动车) 辆 2。备注:标项二标项名称: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2023年道路清扫车辆采购项目二包数量:不限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单位:批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电动小水车(电动车) 辆 15核心产品2快速保洁车(电动车) 辆 200 备注:供货期限:一包10日历天,二包20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7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五、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10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六开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地址:运城市河东西街414号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359-63906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衡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御泽苑小区4号楼4单元201室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0359-2219911招标文件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规定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一、说明第二章 第1.1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2023年道路清扫车辆采购项目1408992023AGK00173 第二章第2.1款采购人采购人: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地 址:运城市河东西街414号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59-6390699 第二章第2.2款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山西衡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运城市河东东街御泽苑小区4号楼4单元201室联 系 人:张先生联系方式:0359-2219911第二章第3.1款投标人资格条件1 投标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单位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第二章第6.1款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第二章第7.1款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第二章第8.1款现场踏勘不组织,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组织,踏勘时间和地点:二、招标文件第二章第8.3款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政采云平台第二章第9.1款招标文件的获取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第二章第11.1款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时间2023年10月12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写第二章第16.3款备选方案不接受□接受第二章第16.4款采购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一包5000000元,二包1400000元,招标控制价为 一包3990000元,二包872500元。投标报价总价超过招标控制价金额的按无效投标处理。第二章第19.4款样品提供的规定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第二章第20.1款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缴纳1交纳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银行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3投标保证金为:一包人民币叁万玖仟元整;二包人民币捌仟柒佰元整。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2023年道路清扫车辆采购项目 包)。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账户递交户 名:山西衡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山西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 号:652103010300000121641行 号:4021810006175电汇形式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银行手续费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采用非电汇形式缴纳的,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将银行保函、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密封后邮寄或送至招标代理公司(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以南御泽苑小区4号楼4单元201室,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8636319269)。采用邮寄方式的潜在投标人须合理预计邮寄时长,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到。第二章第21.1款投标有效期 90 日(日历日)第二章第22.1款投标文件份数1.纸质版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一份,登陆政采云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一份。2.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电子版为准。注:投标文件纸质版应采用双面打印、无线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散装、线装或活页装订夹条等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四、投标文件的递交第二章第23.1款装订要求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合并装订一册,正副本分别密封包装。电子版U盘以信封形式单独密封。第二章第23.2款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2023年道路清扫车辆采购项目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编号: 在2023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 第二章第24.1款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运城市河东东街御泽苑小区4号楼4单元201室截止到开标时间前,所有投标人需邮寄或送至招标代理公司(运城市盐湖区河东东街以南御泽苑小区4号楼4单元201室,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8636319269)三份投标文件,为保证纸质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一致性,请使用已加盖电子印章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打印胶装。采用邮寄方式的潜在投标人须合理预计邮寄时长,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到。五、开标和评标第二章第27.2款其他唱标内容无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及要求资格审查资料:1.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2.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不是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承诺且对其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5.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承诺且对其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6.社保缴纳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承诺企业、被委托代理人2023年以来依法缴纳社保,且对其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7.依法纳税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承诺企业2023年以来依法纳税,且对其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8.信用记录查询凭证(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9.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且对其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10.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1.诚信投标承诺书等;注:资格审查材料均要求原件扫描上传。六、合同签订第二章第33.1款履约担保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 合同金额的5%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第二章第38.1款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费率计取,以中标额为基数计算(分包计算),收取计算结果的80%。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一次付清。第二章第39.1款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采购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可接受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投标无效。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晋财购〔2022〕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6、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7、财库〔2022〕19号文第二章第39.1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采取的措施1、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企业类型为工业)。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须出具省级监狱管理局或省级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须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组成)。(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4、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的,投标产品必须为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且投标产品为“附件: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6、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产品为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附件: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第二章第39.3项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相关规定无第二章第41.1项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适用)(前附表)第三章第1.2.2款评标因素和标准商务、服务、技术、价格第三章第1.2.3款权值评审因素权值第三章第1.2.3款权值商务15%第三章第1.2.3款权值技术55%第三章第1.2.3款权值价格30%第三章第2.1.2款无效投标的规定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5)不具备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6)不满足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0.1款、第10.2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7)投标报价超过财政评审金额的;(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9)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10)投标货物性能、规格、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满足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接受的偏差范围的;(11)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2)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分包、转包规定等其他实质性要求;(13)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章第2.4.2款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第四章 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前附表)第四章第1.1条甲方名称、地址 名称: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地址:运城市河东西街414号 第四章第1.2(6)款项目现场采购人指定地点第四章第5.1条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供货期:一包:10日历天;二包:20日历天质保期:一年第四章第13.5条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货物交付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支付货款第四章第14.2(6) 款伴随服务或第六章“技术规格、参数及招标要求”第四章第21.2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诉讼 仲裁第四章第24.1条合同未尽事项协商解决第二章投标须知一、说明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第二章“招标文件前附表”(以下简称招标文件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经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2.4“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2.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系统集成、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当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2)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l)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3)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3.3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投标。4.投标费用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授权委托5.1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6.联合体投标6.1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本采购项目不接受除政府采购政策规定以外的其他联合体投标。7.采购进口产品7.1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7.2本章第7.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的。现场踏勘8.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踏勘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构成8.1招标文件共七章,内容如下: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章采购合同格式及条款第五章采购合同协议书第六章技术规格、参数及招标要求第七章投标文件组成8.2本章第11.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3采购代理机构发售的纸质招标文件与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8.4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9.招标文件的获取9.1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具体提供期限见招标文件前附表。9.2采购文件获取方法: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截止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延长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或者不再限制提供期限,或者修改招标文件,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延长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或者不再限制提供期限的,遵守本章第11.1款关于招标文件修改的规定。10.偏离10.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10.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1.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2.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12.1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应当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本章第8.3款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三、投标文件13.投标语言13.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4.计量单位14.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5.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5.1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部分组成。各部分的内容如下:商务文件(1)投标函(2)开标一览表(3)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5)货物说明一览表(6)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7)技术方案(8)其他资料15.2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2)投标人照搬照抄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造成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3)投标文件内容及题目的编排顺序和编号按本章第15.1款要求的结构,为方便评标,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格式要求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统一编目、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评审专家若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5)投标人须注意:为合理节约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投标人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投标人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表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投标人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5.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15.4投标人如有投标优惠,涉及价格的,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给出(即投标报价中己包含价格折扣);涉及商务、技术内容的,应当在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或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中填写。16.投标报价16.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进行报价。16.2投标人应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6.3除招标文件前附表允许提交备选方案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6.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财政评审金额。财政评审金额见招标文件前附表。16.5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6.6投标人的价格折扣(价格变更声明)应当直接在开标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中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6.采用综合评标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7.备选方案17.1除本章第16.3款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18.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本项目资格审查资料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开户许可证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5社保缴纳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6依法纳税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7信用结果截图符合招标文件要求8投标保证金符合招标文件要求9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19.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9.1投标人应当提交其拟供的合同项下货物及其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9.2投标人在货物说明一览表中应当说明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参数、制造商及原产地等,交货时应出具原产地证明及出厂合格证明。19.3上述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1)货物主要性能和参数的详细说明;(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条文的响应与偏离。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参数值。19.4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1)未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2)投标人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20.投标保证金20.1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形式,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向虚拟子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第21.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0.2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20.3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0.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本章第20.1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十五条情形之一。21.投标有效期21.1投标有效期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1.2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22.投标文件的签署22.1投标文件份数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2.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中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盖章、签字。22.3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2.4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2.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3.1商务文件、技术文件合并装订一册。投标文件按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23.2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3.3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政采云平台)将拒绝接收并提示。24.投标文件的递交24.1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邮寄或送达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采用邮寄方式的潜在投标人须合理预计邮寄时长,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邮寄到。24.2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24.3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递交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由采购人监督代表检验并留存检验影像资料并签字确认。24.4投标文件的解密24.4.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政采云平台上组织对投标文件的解密,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24.4.2投标人应登录政采云平台,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和时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公布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情况。24.4.3非因政采云平台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回申请。成功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24.5电子招标投标特殊情况的处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应中止投标文件的递交,并在恢复正常后及时安排时间递交投标文件:(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的;(2)系统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系统服务器出现断电事故且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的;(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正常进行的情形。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5.1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撤回己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25.2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22、23、24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25.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26.串通投标行为26.1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其有串通投标行为,中标无效:(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五、开标和评标27.开标27.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政采云平台公开开标,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未参加的投标人,视同认可开标结果。27.2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27.3开标时,如唱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投标人代表应当当场提出。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7.4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价格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8.评标委员会28.1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及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28.2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29.评标29.1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按照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规定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9.2评标过程保密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29.3关于投标人非实质性响应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做拒绝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均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审结果,或决定对该投标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六、中标信息公布与投标人质疑30.中标信息公布30.1中标人确定后,中标信息将在本章第8.3款指定的媒体上公布,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解释。31.投标人质疑31.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31.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31.3投标人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1.4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质疑事项;(3)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4)相关请求及主张。31.5质疑书应当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31.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的投标人。31.7投标人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七、合同签订32.中标结果通知32.1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2.2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32.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3.履约担保33.1中标人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需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应按照招标文件前附表的规定提交。33.2中标人没有按照本章第33.1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4.签订合同34.1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最长不得超过30日,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中标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4.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中标人不得再与招标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4.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中标人不得向他人分包中标项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规定的除外)。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5.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数量的变更35.1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八、特殊情形的规定36.特殊情形36.1特殊情形是指:在本章第11.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只有两家的情形。37.特殊情形规定37.1符合本章第36.1款情形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在不变更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与这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37.2符合本章第36.1款情形未进行资格性、符合性检查的,按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2.1款规定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当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2.1款规定的供应商少于两家(不含两家)时,重新采购。37.3谈判供应商应按谈判小组的书面通知参加谈判、递交最终报价。九、其他规定38.招标代理服务费38.1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39.政策与法规39.1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见招标文件前附表。39.2供应商符合本章第39.1项规定,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9.3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见招标文件前附表相关规定。40.披露40.1采购代理机构(或招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40.2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招标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41.其它补充41.1解释权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相关规定。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一、总则1.评标委员会1.1评标由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采购人代表不能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2.评标方法2.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能够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经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人的评标方法。评标因素:业绩、服务、技术、价格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2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满分分值1价格部分(30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注:1.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财库〔2022〕19号文及晋财购〔2022〕6号规定,对符合小型和微型企业折扣条件的投标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根据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02商务部分(15分)合同执行能力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9月至今)承担过的类似项目业绩:指每种投标产品业绩每提供一份得5分,满分10分(一包和二包分开计算)。业绩以合同协议书及结算凭证为准。(每种车型产品业绩不重复计分。要求必须提供最终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以及结算凭证。)不提供不得分。102商务部分(15分)信用报告1.投标人拥有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出具内容包含信用报告和信用评级的得2分。2.按信用评级结果赋分,AAA级为3分,AA为2分,A为1分,BBB为0分;注: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必须是人行备案机构。53技术部分(55分)参数响应程度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及功能描述中标注★参数若有负偏离,将导致直接废标;非标注★参数全部响应或正偏离的得20分,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2分,直至本项分值扣完为止。203技术部分(55分)供货方案供货方案中供货时间(至少包含时间节点明确,时间应符合采购人要求)、货物的供应及运输(至少包含运输环节计划,与供货时间相匹配)、易损部件包装(保证易损部位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的措施)等方面,每提供1点且内容全面得2分,内容缺失或提供材料有缺陷的得1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判断其可行性。共6分,不提供不得分。63技术部分(55分)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保证措施应包含质量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官网查询截图等)、使用说明(至少包含使用说明详细明确程度)、产品功能描述(包含但不限于描述明确程度及操作方法明确程度)以及产品配置清单一览表(货物规格型号描述详细明确程度)等方面,每提供1点且内容全面得1分,内容缺失或提供材料有缺陷的得0.5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判断其可行性。共4分,不提供不得分。43技术部分(55分)售后服务方案、承诺及保证措施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售后服务承诺及方案(合理可行详细明确)、服务人员数量配备和分工(包含但不限于售后服务人员联系方式、负责内容等情况以及相关证件)、培训计划(包含但不限于时间节点详细可行明确程度及培训环节内容详细程度)、产品维护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产品整体维护方案及易损部位维护方案明确、详细程度)等方面,每提供1点且内容全面得2分,内容缺失或提供材料有缺陷的得1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判断其可行性。共8分,不提供不得分。83技术部分(55分)售后响应时间投标人承诺2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的得6分;投标人承诺4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的得4分;投标人承诺6小时内响应并到达现场的得2分;投标人承诺6小时以上响应并到达现场的不得分。(投标人须附相应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判断其可行性并赋予相应分值)63技术部分(55分)应急方案投标人提供的应急响应方案中响应时间、响应方式、响应人员配置等方面,每提供1点得1.5分。共4.5分。不提供不得分。4.53技术部分(55分)投标货物零部件、备品、备件供应情况投标人承诺提供备品备件的得1.5分。1.53技术部分(55分)质保期承诺投标人承诺投标产品质保期1年(1)在质保期1年的基础上,核心产品质保期每延长1年得2分,最高得4分;(2)质保期过后,能够提供终身售后服务的得1分,不承诺的不得分。5二、评标程序3.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3.1符合性检查。(1)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投标人名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投标函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供货期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5质保期符合或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6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有效期7技术标准及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8投标价格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低于(含等于)财政评审金额(2)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3.2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无效投标的情况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投标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5)不具备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6)不满足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0.1款、第10.2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7)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9)投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范围小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范围的(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10)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1)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分包、转包规定等其他实质性要求;(12)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3.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予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的情形同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集中列示:(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财政评审金额;(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4.澄清有关问题4.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文件做实质性的修改(计算错误修正除外)。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4.2投标人不得对下列内容其进行澄清或补充:(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6.3款允许提交的备选方案等实质性内容。(2)不满足第二章投标须知第10.1款、第10.2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内容。4.3计算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如果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3)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若投标人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4.4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该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按评标委员会的通知要求递交。4.5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比较与评价(详细评审)5.1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2投标报价评价。评标委员会以开标时承认的投标报价为基础,依次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采购政策优惠价格计算。5.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本项所称投标报价为按本章第5.2款规定评价后的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评分,计算每个投标人技术部分得分时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算术平均为其得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为其最后得分。5.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6.确定中标人6.1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6.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第四章采购合同格式条款1.定义1.1合同当事人(1)采购人(以下称甲方)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向供应商购买货物、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甲方名称、地址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供应商(以下称乙方)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而取得中标或成交结果,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1.2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货物”系指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甲方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其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4)“伴随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协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5)“合同条款”系指本合同条款。(6)“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名称在招标文件前附表指明。2.合同的适用范围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2.2合同内容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而确定。3.合同标的及金额3.1合同标的及金额应与中标或成交结果一致。4.合同价款4.1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第3.1条。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5.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5.1乙方应当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具体的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见招标文件前附表。5.2乙方提供服务的应当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完成服务项目。6.货物的验收6.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6.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6.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6.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6.6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单。6.7乙方提供的进口产品,乙方应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另有约定的除外)。7.货物包装要求7.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8.运输和保险8.1乙方负责办理将货物运抵本合同第5.1条规定的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8.2乙方应向保险公司投保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发运合同货物发票金额的110%运输一切险。9.质量标准和保证9.1质量标准(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第六章“技术规格、参数及招标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9.2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招标文件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10.权利瑕疵担保10.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10.2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10.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11.知识产权保护11.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11.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1.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12.保密义务12.1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13.合同价款支付13.1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给甲方,凭甲方开具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办理合同价款结算手续。13.2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财政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国库管理部门申请支付,经国库管理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给乙方。13.3合同价款构成中应当由甲方自行支付的部分,甲方应当在货物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内支付。13.4支付合同价款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13.5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在招标文件前附表中另有规定。14.伴随服务14.1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14.2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制造商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5)招标文件前附表与第六章“技术规格、参数及招标要求”规定的其他伴随服务14.3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15.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15.2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除本合同第20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6.合同的变更16.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应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16.2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百分之十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16.3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17.合同中止与终止17.1合同的中止(1)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续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门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17.2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能依照本合同约定条件履行合同,已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5)如果合同的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予以相应补偿。18.合同转让和分包18.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18.2乙方未在投标文件中说明,不得将合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18.3根据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规定,经甲方同意,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大型企业可依法向中小企业分包。19.供应商的广告或宣传19.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履行本政府采购合同为由,以广告或其他形式宣称其是政府采购指定供应商或其产品是政府采购指定产品。20.不可抗力20.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事件。20.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20.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21.解决争议的方法21.1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后十日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财政部门提请调解。21.2调解不成可以按招标文件前附表中规定下列方式之一提起仲裁或诉讼:(1)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1.3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2.法律适用2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23.通知23.1本合同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传真或快递送到本合同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和办理签收手续,23.2通知以送到之日或通知书中规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两者中以较迟之日为准。24.合同未尽事项24.1合同未尽事项见招标文件前附表。25.合同生效25.1本合同在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五章采购合同协议书(本章仅为合同格式,正式合同以双方签订版本为准)需方:供方:供需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货物条款供方向需方提供(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清单)二、合同综合单价:人民币(大写):(小写):¥三、知识产权条款: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2.需方不对供方提供的货物的商标、专利是否侵犯他人的权利负责,如因供方提供货物引发争议或违法导致需方受损的,供方应赔偿。3.供方商标、专利许可等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合同范围内产品,合同终止后,供方应授权需方或第三方从事制造所必须的知识产权、技术协助,技术文件设备或工具。四、保密条款1、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2、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双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的内容及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3、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五、履约保证金和付款方式1、为了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供方向需方交纳合同总额%即人民币元履约保证金。待验收合格后30日内,需方退还履约保证金。2、服务期满验收合格后由负责办理合同价款支付手续。3、需方在收到供方出具的增值税发票后,向供方支付合同价款%;待质保期结束后,支付合同价款%。六、售后服务及承诺供方向需方承诺:七、交货日期和地点1、交货日期:2、交货地点:八、交验由供方将货物送至需方处,或其指定地点,由需方根据国家标准或相关行业标准进行验收。九、需方责任1、组织验收并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十、供方责任1、供方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供货品。2、保证所供均为标书承诺,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3、保证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投标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4、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十一、违约责任1、供方不能按时完成服务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逾期天后,需方有权解除该合同。2、供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3、需方无正当理由拒付款的,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的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金额的%。4、供方在质保期内未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每发生一次,需方有权扣除质保金的1%。十二、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三、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份,需方份,供方份。十五、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投标人所做的其他承诺需方(章):供方(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备注:具体合同条款以实际签订的合同条款为准。第六章技术规格、参数及招标要求六、招标要求:1.投标人须承担本项目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上牌照(仅限于一包采购车辆)、购置税(仅限于一包采购车辆)、一年强制险及车船税(仅限于一包采购车辆)、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的各项费用、技术指导、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整体活动所有费用。2.供货期:30日历天;响应时间: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在30分钟内响应,24个小时内到达现场。七、采购内容:序号名称单位数量控制价(元)备注1★18吨洗扫车(含三个除雪滚)(电动车) 辆 33150000一包,标注★为核心产品24吨洗扫车(电动车) 辆 2840000一包,标注★为核心产品3★电动小水车(电动车) 辆 15382500二包,标注★为核心产品4快速保洁车(电动车) 辆 200 490000二包,标注★为核心产品注:18吨洗扫车须含三个除雪滚,除雪滚须与采购人现有的中联牌ZLJ5180TXSDFE5型洗扫车底盘配套。一包:一、18吨洗扫车(含三个除雪滚)(电动车)1.底盘电机额定功率(kW)≥802.底盘电机峰值功率(kW)≥1603.底盘电机类型:永磁同步电机4.总质量(kg)≥180005.额定载质量(kg)≥36206.车辆外形尺寸(mm)≥8500×2400×29007.高压水泵额定压力(Mpa)≥158.洗扫宽度(m)≥3.59.清水箱容积(m³)≥8,垃圾箱容积(m³)≥6,板材厚度≥3.5mm10.电池总储电量(kWh)≥28011.车辆具有路面清洗、路面清扫、路缘清洗、路缘和路缘石立面洗刷、低压冲洗等多种功能。12.箱体内部具有自洁装置或自洁功能。13.左右扫盘由液压系统控制具有自动避障保护及复位功能。14.左右喷杆由电控气缸系统自动控制,可实现外摆、收回,同时具备避障功能。15.配备报警系统能在作业和卸车时发出多种报警提示音。16.水路系统的水泵、管路均设有放水排干功能。17.具有彩色视频后视系统和照明系统。18.配有机械式自动卷绕冲洗卷盘和手持喷枪。投标人须承担本项目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上牌照、购置税、一年强制险及车船税、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的各项费用、技术指导、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整体活动所有费用。二、4吨洗扫车(电动车)(一)、主要性能特点要求1.最大总质量(kg):≤45002.电源电池类型:磷酸铁锂或优于2.电池电量(kWh):≥663.驱动电机峰值功率(kW):≥755.整备质量(kg):≥32006.额定载质量(kg):≥6007.外形尺寸(长×宽×高)(mm):≥5350×1650×22008.最大洗扫宽度(m):≥2.39.高压水泵额定工作压力(MPa):≥1510.清水箱容积(m³):≥1.411.垃圾箱容积(m³):≥0.810.结构布置形式:中置两盘扫+后置宽吸嘴+外置高压主喷管+左右高压侧喷嘴11.具有路面的清扫、清洗及洗扫功能。12.左右扫盘由液压系统控制具有自动避障保护及复位功能。13.箱体内部配备自洁装置或自洁功能。14.配备报警系统能在作业和卸车时发出多种报警提示音。15.设有清水箱低水位,污水垃圾箱高水位,作业提示,倒车提示,液压油泄漏,垃圾箱倾翻、复位,等安全报警装置。16.具有彩色视频后视系统和照明系统。17.配有机械式自动卷绕冲洗卷盘和手持喷枪。投标人须承担本项目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上牌照、购置税、一年强制险及车船税、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的各项费用、技术指导、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整体活动所有费用。二包:三、电动小水车(电动车)(一)、主要性能特点要求1、★具有手提式高压水枪,具有左喷头可冲洗路面,角度根据路况能随意调整,具有右喷头可冲洗路牙、斑马线,角度可根据路况调整;2、★配置圆柱型、旋转型、扇型三种喷嘴;3、水泵发动机配置电启动和绳启动两种启动方式,配合使用大幅提升发动机使用寿命;4、具有配置工具箱,方便存放配件及维修保养工具。(二)、主要技术参数要求项目参数要求★整车长×宽×高(mm)≥2840×940×1370★车厢尺寸≥1400×850×950★罐体容积(L)≥500爬坡度≥10°★续驶里程(km)≥50★整备质量(Kg)≥440最小离地间隙(mm)90-110★蓄电池规格60V/45Ah电机规格60V/1200W高压冲洗扬程(m)10-12高压水管15米(带耐磨保护套管),水管可自动收盘注水口有消防水加注口、水泵加注口,有水箱清洁口和水箱排污口灯光及信号有组合前灯、转向灯、组合尾灯、电喇叭及倒车蜂鸣器车厢材质不锈钢封闭结构,滚塑一体成型PE塑料水箱投标人须对招标人现有的电动小水车进行免费检查、维修,维修过程中需更换的零配件由招标人承担。四、快速保洁车(电动车)(一)、主要性能特点要求1、★箱体采用ABS材料,一次性注塑,具有高抗击打强度,抗酸碱性、耐腐蚀性优良;2、箱体后倾,卸载自如,头部配有车篮,可放水杯等杂物。(二)、主要技术参数要求项目参数要求★整车长×宽×高(mm)≥2540×920×1130★车厢尺寸≤1200×800×780★箱体容积(L)≥500爬坡度≥15°★续驶里程(km)≥30★整备质量(Kg)110-130承载质量(Kg)≥200最小离地间隙(mm)140-160★蓄电池规格20Ah/48V电机规格48V/500W车座两边护栏开箱方式上口对开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正/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目录商务文件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投标保证金四、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技术文件五、货物说明一览表六、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七、技术方案八、其他资料一、投标函致:(采购代理机构):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的投标邀请(政府采购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真实。1、商务文件: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投标资格证明文件;2、技术文件:货物说明一览表、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技术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及承诺及投标人认为对自己有利的其他资料。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3、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个日历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我方同意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投标文件对我方具有法律约束力。4、根据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条规定,我方承诺:(1)我们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背法律的行为,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我们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没有偷税、漏税的行为,没有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行为;(3)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5、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否决投标后,在收到贵方的通知后,我方本投标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中声明、授权、承诺、盖章签字等,对于贵方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仍然有效。我方遵守贵方招标文件关于特殊情形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有关规定,并无异议。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1、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供应商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承诺与声明从单位成立始至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止(后同)。二、开标一览表政府采购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货物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投标报价(元)备注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2023年道路清扫车辆采购项目一包 ...............供货期(日历天)质保期(年)投标保证金金额: 备注备注:1、以上报价包含投标产品及软件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质量保修、售后服务、培训、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的各项费用、技术指导、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整体活动所有费用。2、此表投标人可续页,但不得有空项。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开标一览表政府采购编号:金额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货物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投标报价(元)备注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2023年道路清扫车辆采购项目二包 ...............供货期(日历天)质保期(年)投标保证金金额: 备注备注:1、以上报价包含投标产品及软件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质量保修、售后服务、培训、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的各项费用、技术指导、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整体活动所有费用。2、此表投标人可续页,但不得有空项。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三、投标保证金备注:提供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人基本情况4、资格条件证明文件5、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6、信用报告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财务状况证明材料9、中小企业声明函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1、监狱企业单位声明函1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单位章):年月日2、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3、投标人基本情况1.名称及概况:(1)投标人名称:地址:传真/电话号码:邮政编码:(2)成立或注册日期:(3)注册号码:(4)注册资本:(5)法定代表人姓名:2.经营范围:3.近年营业额:年度总 额2019202020214.开立基本帐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5.其他情况:组织机构、设备情况、技术力量、制造商体系认证情况等兹声明上述数据和资料是真实、正确的,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4、资格条件证明文件资格条件证明文件:(1)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不是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承诺且对其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5)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承诺且对其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6)社保缴纳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承诺企业、被委托代理人2023年以来依法缴纳社保,且对其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7)依法纳税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承诺企业2023年以来依法纳税,且对其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8)信用记录查询凭证(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9)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且对其承诺的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5、近三年(2020年9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可另附页):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用户地址合同金额注:每一项目业绩要求提供同一项目最终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以及结算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信用报告后附信用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8、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备注:填写前请确认自己单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若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投标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0、监狱企业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监狱企业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投标人若为监狱企业单位,在投标时须提供《监狱企业单位声明函》。1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近三年类似业绩项目情况采购人项目名称招标内容供货时间供货地点本表后附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等的复印件。五、货物说明一览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备 注备注: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可另页描述。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六、技术规格、参数响应/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偏离说明投标人保证:除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技术要求。投标人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七、技术方案格式自拟投标人名称(单位章):年月日八、其他资料注:投标人认为对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运城市市容环卫中心2023年道路清扫车辆采购项目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此承诺书不在投标文件中装订,只需在开标时携带原件一份递交至招标代理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清扫车辆 洗扫车 电动小水车 快速保洁车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