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社工服务招标公告(简阳市人民政府东溪街道办事处2023)
简阳市人民政府东溪街道办事处禁毒社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禁毒社工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0月0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852023000160
项目名称:禁毒社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2日至2023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08日 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30万元;2.本项目最高限价:30万元。3.本项目备案编号:51018523210200001563[2023]00268。4.采购品目:C04100000戒毒服务。(二)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三)监督部门:简阳市财政局;监督电话:028-27224330。(四)资格条件:(1)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未处于被行政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3)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五)付款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支付约定:采购包1:按月支付,通过每月市禁毒办对各镇(街道)当月禁毒工作进行考核 ,达到付款条件起 20 日,支付25000元服务费。(六)本项目为一签三年合同,本次报价为一年服务费总价。(七)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标准为: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定额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6000元,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简阳市人民政府东溪街道办事处
地址:简阳市东溪大道403号附2、3、4号
联系方式:02827092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众益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河源街道金丰路118号7幢605、606、607号
联系方式:028-87878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8-87878677
四川众益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21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采购需求.docx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注:带“★”的参数需求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必须响应并满足的参数需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设定,并明确具体要求。带“▲”号条款为允许负偏离的参数需求,若未响应或者不满足,将在综合评审中予以扣分处理。)3.1、采购项目概况通过本项目实施,确定一名供应商提供简阳市东溪街道禁毒服务,包括: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禁毒管理事务;完成市禁毒办及镇(街道)交办的其他临时增加的禁毒工作等。3.2、服务内容及服务要求3.2.1服务内容采购包1:采购包预算金额(元):300,000.00采购包最高限价(元):300,000.00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金额(招单价的)供应商报价不允许超过标的单价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标的金额 (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是否核心产品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1禁毒社工服务1.00300,000.00项其他未列明行业否否否否3.2.2服务要求采购包1:标的名称:禁毒社工服务参数性质序号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一、服务范围及对象简阳市东溪街道辖区居民,符合接受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条件的戒毒人员、在册吸毒人员及其家属和辖区内的居民。★2二、服务内容(一)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建立服务对象台帐、基础信息和档案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并严格保密制度,签订合同后须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本市户籍服务对象即简阳市吸毒在册人员建档率达到100%。2.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 积极开展访谈工作(社区戒毒人员不少于每月1次,社区康复人员不少于每2月1次);准确掌握辖区内吸毒人员基本情况,行动趋向、生活状况、现实表现,制定个性化、分阶段的帮教和戒毒计划。 3.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知识和技能,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认知行为治疗、家庭关系辅导、自我管理能力和社会交往能力提升等专业服务;帮助戒毒康复人员调适社区及社会关系,营造有利于戒毒康复的社会环境。开展有利于戒毒康复人员社会功能修复的其他专业服务。帮助服务对象摆脱对毒品的需求和依赖,巩固戒毒成效,有效遏制吸毒人员复吸。(二)参与禁毒宣传教育:1.在社区、场所、学校、企业、广场以及戒毒康复场所等不同区域开展禁毒宣传;结合国家禁毒委“6·27”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开展禁毒主题宣传活动尤其是针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禁毒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覆盖面;2.按照区禁毒办要求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后开展禁毒宣传工作;3.利用自身优势资源开展禁毒宣传活动,普及毒品预防相关知识、宣传禁毒政策,利用媒体资源增强宣传覆盖面,提升跳蹬河禁毒宣传效果;4.对辖区内的寄递物流企业、易制毒化学品单位规范经营宣教服务内容以及各项检查工作。(三)开展禁毒管理事务 1.协助镇(街道)按照《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分类评估管控办法》,根据社会面吸毒人员戒毒康复情况、现实表现、主观态度、社会危害性,结合禁毒专干、社区民警和网格员的意见,综合评定出高、中、低三个风险类别,按照不同的风险类别定期进行评定;对不同风险类别的社会面吸毒人员,采取不同等级的管控措施。对高风险类别吸毒人员,采取一级管控措施;对中风险类别吸毒人员,采取二级管控措施;对低风险类别吸毒人员,采取三级管控措施。防止发生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2.协助镇(街道)依照《四川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规范》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社区戒毒社区康复脱失率不高于0.8%。3.协助公安机关对服务对象定期进行尿检或者毛发检测。其中:社区戒毒人员的定期检测三年内不得少于24次(第1年至少每月检测1次,第2年至少每2个月检测1次, 第3年至少每3个月检测1次,不定期检测每年不得少于2次);社区康复人员定期检测三年内不得少于13次(第1年每2个月检测1次,第2年至少每3个月检测1次,第3年至少每6个月检测1次,不定期检测每年不得少于1次)。 4.协助镇(街道)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出所衔接,有强戒期满的吸毒人员需要接回时,无条件配合镇(街道)做好接回工作和建档工作,实现“无缝对接”。5.督促、帮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履行协议,发现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拒绝报到或严重违反协议的,向镇(街道)禁毒工作机构报告,协助收集提供有关材料。(四)其他方面1.完成市禁毒办及镇(街道)交办的其他临时增加的禁毒工作。2.对吸毒人员的个人信息应依法予以保密,管理好档案资料。★3三、服务要求(一)人员管理要求1.人员配备数量不少于6人。2.服务供应商应按相关规定配备专职禁毒社工,负责受托服务全部日常工作及工作机制流程确定,确保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党的政策规定。3.禁毒社工应符合以下要求:熟悉禁毒法律法规相关专业知识;能够熟练使用电脑、手机等信息化设备,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责任心。4.供应商配备的工作人员,确需要更换或重要岗位人员的调整需要提前通知采购人,并获得采购人同意。5.成交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劳动法及成都市的用工规定,聘用、管理服务人员,并对其疾病、人身安全、社保购买等完全负责,人员工资标准不得低于成都市的最低工资标准,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的责任和义务。6.服务人员应无犯罪记录。(二)考核要求 1.在服务期限内每月按每月末市禁毒办对当月禁毒工作进行考核,并于次月5日前向市财政局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市财政局拨付当月经费的依据。 2.考核实行累计积分制,设基础分100分。每部分实行按项加扣分,加分不超过该项总分值,扣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部分注明不设上限、扣完职能分类考核分数的项除外)。3.考核明细(考核评分表):序号评分细则加减分情况考核得分(一)社工服务单位机构运行考核项目11.机构运行情况(17分)(1)社工服务单位机构要健全,相对稳定,组织有序,工作人员达到成都市、简阳市相关要求,能够有效持续开展禁毒社会化工作;加强禁毒社工队伍建设,定期组织禁毒专职社工参加专业培训、专业督导和考核评估等工作,提高社工队伍整体素质、服务水平,专业培训每半年不少于1次,少1次扣1分;人员岗位变动需向简阳市禁毒办报备,超过2个工作日未报备的一次扣2分。开展禁毒社会化工作的相关制度健全,同时向简阳市禁毒办报备,简阳市禁毒办有权要求社工服务单位按照相关的制度履行。(2)社工服务单位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制定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管控工作方案,不制定工作方案的扣2分;每月研究部署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管控工作专题会议不少于1次,并将针对具体管控人员研究情况组卷报送简阳市禁毒办,每少一次扣1分(以简阳市禁毒办收到资料为准)。(3)未履行she毒人员排查管控职责或因履职不到位,相关工作被省、成都市或简阳市通报批评的,每次分别扣5分、3分、1分(本项扣分不设上限)。(4)未按规定时限及标准完成交办、督办事项的每件扣2分(本项扣分不设上限)。(5)固定办公场所工作日必须正常开展工作,工作人员上班时间在岗在位,简阳市禁毒办抽查发现上班时间工作脱岗的,发现一次扣1分(本项扣分不设上限)。(6)提供服务的社工服务单位需配合社区(村)开展禁毒工作,有辖区单位向简阳市禁毒办投诉且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扣2分(本项扣分不设上限)。22.单位内部人员管理(3分)提供服务的社工服务单位,需确保本部门及工作人员(含临聘人员)无吸毒行为发生,如被公安机关查获,扣3分。(二)禁毒社会工作服务考核项目31.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服务(35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人员完成情况作为考核提供服务的社工服务单位的完成情况。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职责,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对象进行登记,通过监督检测、谈话、戒毒知识辅导、法律援助、就业安置、援助、告诫、戒毒(康复)情况定期评估等方式和途径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进行管理和帮助。(1)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脱失率、强制隔离戒毒出所未满3年人员管控率等必须达到当年成都市禁毒办下达的任务目标(数据按照禁毒信息综合应用系统数据为准,以下简称“禁毒系统”),未达到该项要求扣5分。(2)协助镇(街道)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签订《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协议》,督促失控、漏管人员报到并签订上述协议,每脱失1名管控人员扣1分。已签订协议人员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被公安机关查获的1人扣1分(本项扣分不设上限)。(3)监督社区戒毒人员的定期检测三年内不得少于24次(第一年至少每月检测1次,第二年至少每2个月检测1次,第三年至少每3个月检测1次,不定期检测每年不得少于2次),每少1次或者超期1次,扣0.5分,以禁毒系统录入为准,同时,建立台账备查(本项扣分不设上限)。(4)监督社区康复人员定期检测三年内不得少于13次(第一年每2个月检测1次,第二年至少每3个月检测1次,第三年至少每6个月检测1次,不定期检测每年不得少于1次),每少1次或者超期1次扣1分,以禁毒系统录入为准,同时,建立台账备查(本项扣分不设上限)。(5)禁毒社工至少每月找社区戒毒人员帮教谈话1次,每少一次扣0.1分,至少每2个月找社区戒毒人员帮教谈话1次,每少一次扣0.1分。(6)禁毒社工必须每月向社工服务单位报告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戒毒情况,每少一次扣0.5分;社工服务单位每月至少向简阳市禁毒办书面报告一次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情况,少一次扣1分。(7)监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期间如需暂时离开,必需按程序请假,抽查发现未请假外出一次扣0.5分。(8)组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参加就业培训、帮助解决就业。阿片类吸毒人员就业安置每安置1名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得0.1分,该项分值满分为3分,未安置的不得分。(9)建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工作台账,要按照“一人双档”的要求认真建立《社区戒毒人员台账》《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台账》,《社区戒毒人员台账》《社区康复人员台账》一般应集中存放在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中心(站),由专人具体负责管理。台账混乱不清及保管丢失每本扣2分,填写不完善,每缺一项扣0.5分(本项扣分不设上限)。台账应主要包括: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基本信息资料、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法律文书、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接受相关材料、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措施相关登记材料、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请假外出或变更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地点材料等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有关、能反映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对象情况的文字、影音资料。当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三年期满,解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后,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小组应将所有材料一并归档,装订成册,妥善保存。档案材料应当内容完整、字迹清楚、材料齐全、管理规范,并制作电子文本存档。42.开展禁毒管理事务(12分)(1)社工服务单位负责摸排清理本辖区吸毒人员底数,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未建立台账及底数不清楚的酌情扣1-2分。(2)加强对she毒高危人员的排查管控和社会面吸毒人员风险等级评估工作,建立花名册,对其情况及时掌握,针对性管控,对高风险人员建立“一人双档”。未建立花名册的扣2分,漏查1人次扣0.5分,未建立高风险人员“一人双档”的1人次扣0.5分,未定期对社会面吸毒人员进行风险等级分类评估的1次扣2分(本项扣分不设上限)。(3)协助镇(街道)做好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的出所衔接,有强戒期满的吸毒人员需要接回时,无条件配合镇(街道)做好接回工作和建档工作,实现“无缝对接”,缺一人次扣1分(本项扣分不设上限)。(4)督促、帮助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履行协议。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拒绝报到或严重违反协议的,未发现或未向镇(街道)禁毒工作机构报告,一人次扣1分(本项扣分不设上限);(5)配合各镇(街道)对辖区吸毒人员进行管控,因管控不力或工作不落实,造成管控对象肇事肇祸,被上级禁毒部门通报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1次扣5分(本项扣分不设上限)。53.开展禁毒宣传教育(28分)(1)社工服务单位每年度开展面向社区、场所、学校、企业、家庭、农村以及戒毒康复场所等不同区域大型禁毒宣传活动3次以上,其他禁毒教育宣传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大型禁毒宣传少一次扣3分,其他宣传活动少一次扣1分。(2)未将禁毒宣传教育与普法教育、防艾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的(以材料为准),扣4分。(3)辖区内存在制、贩、吸毒窝点或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被公安机关查处,又未开展公开禁毒宣传的每一次扣10分。64.开展帮扶救助服务(5分)(1)为戒毒康复人员链接生活、就业、就学、医疗和戒毒药物维持治疗等方面的政府资源与社会资源,推荐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到“绿色家园”等单位安置就业,未开展扣2分。(2)组织专业力量、志愿者为有需求的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庭提供服务,提升生计发展能力,未开展扣1分。(3)整合社会资源,为服务对象提供法律咨询、就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年度内至少开展技能培训2次,未开展扣2分。(三)加扣分考核项目71.社工服务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拓展工作思路,禁毒工作受到成都市党委政府表彰的,加5分,成都市级禁毒委等部门表彰的加3分;省级党委政府表彰加10分,省级禁毒委等部门表彰加6分。国家级表彰加15分,国家禁毒委等部门表彰加10分。同一因素获奖加分不累计,按最高等次加分。82.在吸毒人员帮教、管控、回归社会工作中,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工作取得成效,形成经验,并受成都市禁毒办推广的加3分;省禁毒办推广的加6分;国家禁毒部门推广的加9分。93.因工作成绩突出承办成都市及我省或其他省、市考察学习并受肯定的一次加2分、1分。此项合计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104.在工作中因弄虚作假被市禁毒办检查、抽查发现的,每次按发现问题的所在考核项目分值基础上双倍扣分。合计4(三)其他要求1.为保障服务及成果质量,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拟定详细的项目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1应充分熟悉并理解本项目背景,提供对禁毒社会化服务的总体分析理解及对本项服务对象情况的分析。1.2实施方案应包括:台账资料建立和服务对象基数摸排、人员等级评估方案、内部管理制度等内容。1.3服务方案应包括:工作组织及工作计划安排;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保密制度;宣传服务;就业帮扶;特殊群体管理等内容。2.供应商应当针对本项目实施组建服务团队,拟派团队人员将依据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定进行评审。在服务过程中,采购人有权不定期核对供应商实际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及响应内容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3.为保障项目实施,应针对本项目拟定应急处理措施,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治安事件应急处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临时人员增减应急处理方案。3.2.3人员配置要求采购包1:详见3.2.2服务要求。3.2.4设施设备要求采购包1:详见3.2.2服务要求。3.2.5其他要求采购包1:无3.3、商务要求3.3.1服务期限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3.3.2服务地点采购包1:采购人指定地点3.3.3考核(验收)标准和方法采购包1:1.验收方法:每月按每月末市禁毒办对各镇(街道)当月禁毒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拨付各镇(街道)当月经费的依据。(1)月考核得分在95分及以上的镇(街道)按100%划拨当月经费;月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下,85分及以上,按95%划拨当月经费;月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75分及以上,按90%划拨当月经费;月考核得分在75分以下,60分及以上,按80%划拨当月经费;月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按50%划拨当月经费。(2)因同一问题被市禁毒办下发整改通知二次以上的,从第三次下发整改通知当月开始,扣发每月经费的10%,第四次扣发20%,以此类推,直至问题整改完成。(3)被简阳市、成都市、四川省重点整治的期间,每月分别按照10%、20%、30%扣发,直至取消重点整治为止。2.验收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要求及采购文件质量及成果要求、技术指标、供应商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3.3.4支付方式采购包1:分期付款3.3.5支付约定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月支付,合同期内第一个月,通过每月市禁毒办对各镇(街道)当月禁毒工作进行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月支付,合同期内第二个月,通过每月市禁毒办对各镇(街道)当月禁毒工作进行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月支付,合同期内第三个月,通过每月市禁毒办对各镇(街道)当月禁毒工作进行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月支付,合同期内第四个月,通过每月市禁毒办对各镇(街道)当月禁毒工作进行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月支付,合同期内第五个月,通过每月市禁毒办对各镇(街道)当月禁毒工作进行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月支付,合同期内第六个月,通过每月市禁毒办对各镇(街道)当月禁毒工作进行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月支付,合同期内第七个月,通过每月市禁毒办对各镇(街道)当月禁毒工作进行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月支付,合同期内第八个月,通过每月市禁毒办对各镇(街道)当月禁毒工作进行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月支付,合同期内第九个月,通过每月市禁毒办对各镇(街道)当月禁毒工作进行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月支付,合同期内第十个月,通过每月市禁毒办对各镇(街道)当月禁毒工作进行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月支付,合同期内第十一个月,通过每月市禁毒办对各镇(街道)当月禁毒工作进行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采购包1:付款条件说明:按月支付,合同期内第十二个月,通过每月市禁毒办对各镇(街道)当月禁毒工作进行考核,达到付款条件起2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7%。3.3.6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采购包1:1.违约责任:采购人及成交供应商双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均负有赔偿责任,对方均有权视情况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或提出解除合同。(1)采购人违约责任:①因采购人原因造成合同变更、中止:采购人擅自解除、中止或变更合同导致成交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并赔偿成交供应商所受全部损失。②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自验收合同(或收到发票)之日起20日内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因采购人原因延期付款的,供应商有权停止合同的履行,采购人除应及时支付外,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供应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采购人按照合同总金额的1%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所受损失。(2)供应商违约责任:①供应商擅自解除、中止或变更合同导致采购人权益受到损害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1%的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所受全部损失。②如因成交供应商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③采购人有权监督供应商服务过程,发现未按要求、标准提供服务等违约情形,采购人将下达整改通知书,供应商应在限期内整改。供应商拒绝整改或经两次整改仍未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④若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直接或间接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注:违约方就其违约行为造成对方的损失应予以全部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对方直接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及因解决争议所致的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供应商违约应当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采购人有权于未付款项中予以扣除。2.解决争议的方法(1)在执行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3.4其他要求本项目为一签三年合同,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的报价为服务期限为一年的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员工资、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补偿费、服装费、管理、税费及合理利润等全部费用,除合同价格外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禁毒社工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