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招标公告(黑龙江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20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JGCYC2312990020231438497

项目名称:32000

采购方式:直接采购

预算金额(元):32000.0000

需求详情:

1、乙方有义务做好未交维保项目的现场保护工作,以及维保现场甲方设备、设施的保护工作;如乙方对甲方的设备、设施造成损坏,乙方负责全额赔付。2、乙方负责维保现场检测工机具的管理。3、乙方自行承担维保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4、乙方必须保证安全维保、文明维保,如因违反维保相关规程及甲方厂规厂纪造成损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5、乙方负责保护维保现场环境卫生,因维保过程中造成的设备设施卫生乙方负责清理干净,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由于乙方安全防火措施不力造成责任事故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维保范围内维保,不得去无消防设施的区域。7、乙方维保期间,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动用甲方设备、设施、工器具等。8、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指挥,严格遵守甲方规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的物品、设备、设施、工器具等带离施工现场。9、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的相应资质、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执业准则,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活动,对维修保养质量负责。10、对甲方值班或者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术指导。合同生效后,乙方维保检测完成后并出具2023年度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检测报告,同时乙方提供发票,甲方支付乙方全额检测维保费用。

服务周期:365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王双北

联系电话:13019009998

联系座机:0451-82340843

四、参与项目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