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 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招标公告(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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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中介机构选聘公开比选公告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中介机构选聘公开比选公告
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中介机构选聘比选公告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明电子”或“比选人”)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择优选聘中介机构,相关情况如下:一、委托的主要工作内容根据比选人要求,负责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二、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2、无行政处罚、行业处罚等违法违纪记录。未处于投标禁止期内,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商业道德(提供承诺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三、比选报名请于2023年9月22日至9月26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按要求将指定电子版报名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并领取比选资料。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二)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三)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五、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接受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14:00,比选申请文件必须在此规定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188号11楼办公室。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套副本四套(统一进行密封),文件袋标注项目、机构名称,密封条加盖单位鲜章。同时需提交正式版报名材料(注意:需携带要求原件材料,未提交视为报名无效)。迟到的比选申请文件、未按照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比选人定于北京时间2023年9月27日14:00在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188号11楼办公室举行比选申请文件开启仪式,比选人邀请已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中介机构到现场监督,中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当对本单位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开启情况签字确认。以上内容如有变化,比选人将另行通知。六、公告发布本次比选公告发布媒介:川投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http://ctxc.invest.com.cn/)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chinahongming.com)七、联系方式比选人: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188号11楼办公室邮政编码:610000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8-84370230电子邮箱:liuhao@chinahongming.com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9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服务 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