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资金竞争性存放 国有企业资金存放 国有企业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公告(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2023)



2023年第一期普陀区国企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公告

根据《普陀区区属国有企业资金存放管理暂行办法》(舟普国资办〔2022〕58号),现就2023年第一期普陀区国有企业资金竞争性存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2023年第一期普陀区国有企业资金竞争性存放
二、招标项目编号
2023年第一期
三、招标项目内容
2023年第一期普陀区国有企业资金竞争性存放,资金总额为1.35亿元,存期3个月,资金年综合收益率为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规定的最高上浮利率。
四、投标人资格
普陀区国有企业资金竞争性存放的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银行参与投标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普陀区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监管评级达到一定标准,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以上。
五、开标时间
2023年9月25日 15:00:00--16:00:00
六、开标地点
舟山市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3号楼东425会议室
七、投标成交原则
按照“普陀区财政局网上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投标系统”上的有效投标摘牌时间先后顺序逐笔依次募入,直到募满招标挂牌额为止。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曹琳珂
联系电话:3062892 18857091968
地址:舟山市普陀区东港商务中心3号楼东5层517室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023年9月21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企资金竞争性存放 国有企业资金存放 国有企业资金竞争性存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