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 雨棚等维修工程招标公告(华能招标有限公司2023)



一、项目介绍

HMXJ2023-16021-GCX20005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公司16个服务单位落水管、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等维修工程(框架协议1年)

二、报价须知

满足要求

三、基本信息

采购方案名称
HMXJ2023-16021-GCX20005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公司16个服务单位落水管、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等维修工程(框架协议1年)
采购单位
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项目类型
工程
采购项目类别
2007

工程项目编号

工程项目名称
HMXJ2023-16021-GCX20005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公

寻源类型
询价
寻源方式
合格供应商公开

评审原则
经评审最低价法
是否紧急采购


四、报价要求

结算币种
人民币
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允许

是否缴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元)

报价开始时间
2023-09-24 14:57:11
报价截止时间
2023-09-27 14:57:11

答疑/澄清时间
2023-09-24 14:57:13 至 2023-09-26 14:57:11

五、产品信息

序号
计划号
物料编码
物料描述
物料组
采购明细
数量
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描述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计划采购时间
计划交货时间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完工时间
安装时间
需求单位
交货地址
用途及说明

1
1

F0101010

1.000



2023-10-25
2023-10-25

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六、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陈辉
询价单位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1081917436
传真

邮编

Email

手机
01081917436
联系地址

七、附件

21.HMXJ2023-16021-GCX20005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公司16个服务单位落水管、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等维修工程(框架协议1年).rar21.HMXJ2023-16021-GCX20005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公司16个服务单位落水管、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等维修工程(框架协议1年).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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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标段:2023年维修
标段:2023年维修
标段:2023年维修
标段:2023年维修
标段:2023年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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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合价
合价
其中
其中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合价
合价
暂估价
定额人工费

1
10902004001
屋面排水管
屋面排水管
1.PVC落水管DN110
1.PVC落水管DN110
m
3680

2
10902004002
屋面排水管
屋面排水管
1.镀锌铁皮落水管 DN110
1.镀锌铁皮落水管 DN110
m
860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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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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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表—08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标段:2023年维修
标段:2023年维修
标段:2023年维修
标段:2023年维修
标段:2023年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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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合价
合价
其中
其中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合价
合价
暂估价
定额人工费

1
010802004001
防盗门
防盗门
1.防盗门(含防盗门门套)
2.甲级防盗门,应符合GB 17565-2007标准
1.防盗门(含防盗门门套)
2.甲级防盗门,应符合GB 17565-2007标准
m2
38.95

2
010801002001
木质门带套
木质门带套
1.实木门(含木门门套)
2.门板厚45mm,应符合GB/T 35379-2017标准
1.实木门(含木门门套)
2.门板厚45mm,应符合GB/T 35379-2017标准
m2
52.5

3
010805005001
全玻门不锈钢饰面门
全玻门不锈钢饰面门
1.玻璃门(含不锈钢门套)
2.玻璃厚度10mm,钢化玻璃,不锈钢包边,应符合GB 15763.2-2005标准
1.玻璃门(含不锈钢门套)
2.玻璃厚度10mm,钢化玻璃,不锈钢包边,应符合GB 15763.2-2005标准

20

4
010805007001
复合材料门
复合材料门
1.热固性树脂浸渍纸高压装饰层积板隔断门
2.门板厚度12mm,应符合GB/T 7911-2013标准
1.热固性树脂浸渍纸高压装饰层积板隔断门
2.门板厚度12mm,应符合GB/T 7911-2013标准
m2
30

5
010801006001
木门铰链
木门铰链
1.木门子母合页铰链
1.木门子母合页铰链

50

6
010801006002
卫生间隔断铰链
卫生间隔断铰链
1.自动关闭铰链
1.自动关闭铰链

50

7
010801006003
防盗门铰链
防盗门铰链


50

8
010801006004
玻璃门地弹簧
玻璃门地弹簧
玻璃门地弹簧
玻璃门地弹簧

10

9
010801006005
门锁安装
门锁安装
1.木门门锁
2.执手锁
1.木门门锁
2.执手锁

30

10
010801006006
门锁安装
门锁安装
1.防盗门门锁
2.C级物理锁
1.防盗门门锁
2.C级物理锁

20

11
010801006007
门锁安装
门锁安装
1.木门电子锁
2.电子执手锁,密码、指纹、IC卡开锁
1.木门电子锁
2.电子执手锁,密码、指纹、IC卡开锁

10

12
010807001006
金属(塑钢、断桥)窗
金属(塑钢、断桥)窗
1.铝合金窗户(含窗纱)
1.铝合金窗户(含窗纱)
m2
45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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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表—08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标段:2023年维修
标段:2023年维修
标段:2023年维修
标段:2023年维修
标段:2023年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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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合价
合价
其中
其中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合价
合价
暂估价
定额人工费

2.60铝合金窗,应符合GB/T 8478-2020标准
2.60铝合金窗,应符合GB/T 8478-2020标准

13
010807001005
金属(塑钢、断桥)窗
金属(塑钢、断桥)窗
1.塑钢窗户(含窗纱)
2.应符合GB/T 28887-2012标准
1.塑钢窗户(含窗纱)
2.应符合GB/T 28887-2012标准
m2
45

14
010807001004
金属(塑钢、断桥)窗
金属(塑钢、断桥)窗
1.断桥铝合金窗户(含窗纱
2.60铝合金窗,应符合GB/T 8478-2020标准
1.断桥铝合金窗户(含窗纱
2.60铝合金窗,应符合GB/T 8478-2020标准
m2
45

15
010807001003
金属(塑钢、断桥)窗
金属(塑钢、断桥)窗
1.铝合金窗扇(含5+9A+5玻璃)
2.60铝合金窗扇(含5+9A+5玻璃)
1.铝合金窗扇(含5+9A+5玻璃)
2.60铝合金窗扇(含5+9A+5玻璃)
m2
10

16
010807001002
金属(塑钢、断桥)窗
金属(塑钢、断桥)窗
1.塑钢窗扇(含5+9A+5玻璃)
2.60塑钢窗扇(含5+9A+5玻璃)
1.塑钢窗扇(含5+9A+5玻璃)
2.60塑钢窗扇(含5+9A+5玻璃)
m2
10

17
010807001001
金属(塑钢、断桥)窗
金属(塑钢、断桥)窗
1.断桥铝合金窗扇(含5+9A+5玻璃)
2.60断桥铝合金窗扇(含5+9A+5玻璃)
1.断桥铝合金窗扇(含5+9A+5玻璃)
2.60断桥铝合金窗扇(含5+9A+5玻璃)
m2
10

18
010807004001
金属纱窗
金属纱窗
1.纱窗 推拉
2.铝合金材质
1.纱窗 推拉
2.铝合金材质
m2
18

19
010807004002
金属纱窗
金属纱窗
1.纱窗 隐形
2.铝合金材质
1.纱窗 隐形
2.铝合金材质
m2
18

20
01B004
单层玻璃
单层玻璃
1.玻璃厚度5mm
1.玻璃厚度5mm
m2
160

21
01B005
中空玻璃
中空玻璃
玻璃厚度5+9a+5mm
玻璃厚度5+9a+5mm
m2
100

22
01B006
推拉窗扣件
推拉窗扣件
1.月牙锁,铝合金材质
1.月牙锁,铝合金材质

50

23
01B007
平开窗扣件
平开窗扣件
1.执手锁,铝合金材质
1.执手锁,铝合金材质

50

24
01B008
平开窗铰链
平开窗铰链
1.不锈钢材质
1.不锈钢材质

50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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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表—08
表—08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标段:2023年维修
标段:2023年维修
标段:2023年维修
标段:2023年维修
标段:2023年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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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金额(元)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合价
合价
其中
其中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综合单价
合价
合价
暂估价
定额人工费
25
010810005001
推拉窗轨道
推拉窗轨道
铝合金材质
铝合金材质
m
10

26
01B009
单层钢化玻璃
单层钢化玻璃
1.10mm
1.10mm
m2
35

27
01B010
夹胶钢化玻璃
夹胶钢化玻璃
1.10+1.14+10mm
1.10+1.14+10mm
m2
10

28
01B011
伸缩电动门轨道
伸缩电动门轨道
1.应该适用于九竹、华捷盛灯主流电动伸缩门品牌
1.应该适用于九竹、华捷盛灯主流电动伸缩门品牌
m
30

29
01B012
伸缩门主板
伸缩门主板
1.应该适用于九竹、华捷盛灯主流电动伸缩门品牌
1.应该适用于九竹、华捷盛灯主流电动伸缩门品牌

5

30
01B013
伸缩门电机
伸缩门电机
1.应该适用于九竹、华捷盛灯主流电动伸缩门品牌
1.应该适用于九竹、华捷盛灯主流电动伸缩门品牌

2

31
01B014
电动门感应器
电动门感应器
1.红外人体感应器
1.红外人体感应器

2

32
01B015
电动闭门器
电动闭门器
1.侧开门、防雨直流电动闭门器
1.侧开门、防雨直流电动闭门器

2

33
01B016
电动门直流电源
电动门直流电源
1.400w直流防雨开关电源
1.400w直流防雨开关电源

2

34
010803001001
金属卷帘(闸)门
金属卷帘(闸)门

m2
54.45

35
01B017
卷帘门电机
卷帘门电机
1.交流电机,单项220v,300kg
1.交流电机,单项220v,300kg

2

分部小计
分部小计

措施项目
措施项目

分部小计
分部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本页小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注:为计取规费等的使用,可在表中增设其中:“定额人工费”。

表—08
表—08
表—08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标段:2023年维修
标段:2023年维修
标段:2023年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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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础
费率
(%)
金额
(元)
调整
费率
(%)
调整
费率
(%)
调整后
金额(元)
备注


安全文明施工费

1
011707001001
环境保护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2
011707001002
文明施工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3
011707001003
安全施工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4
011707001004
临时设施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5
011707001005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其他总价措施项目

6
011707002001
夜间施工增加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7
011707004001
二次搬运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8
011707007001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9
011707005001
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10
01B001
工程定位复测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11
01B002
施工因素增加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12
01B003
特殊地区增加费
人工费+机械费
人工费+机械费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216.92

编制人(造价人员):
编制人(造价人员):
编制人(造价人员):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注:1.“计算基础”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可为“定额基价”、“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其他项目可为“定额人工费”或“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
2.按施工方案计算的措施费,若无“计算基础”和“费率”的数值,也可只填“金额”数值,但应在备注栏说明施工方案出处或计算方法。
3、上表“项目名称”栏费用明细,报价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减,自主报价。
3、上表“项目名称”栏费用明细,报价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减,自主报价。
3、上表“项目名称”栏费用明细,报价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减,自主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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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表“项目名称”栏费用明细,报价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减,自主报价。
3、上表“项目名称”栏费用明细,报价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减,自主报价。
3、上表“项目名称”栏费用明细,报价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减,自主报价。
3、上表“项目名称”栏费用明细,报价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减,自主报价。

表-11
表-11
表-11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工程名称:物业管理公司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瓷砖、墙面砖等维修
标段:2023年维修
标段:2023年维修
标段:2023年维修
标段:2023年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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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计算基础
计算基础
计算基数
计算基数
费率(%)
费率(%)
金额
1
规费
规费
规费
其中:社会保险费+其中:住房公积金+其中:环境保护税
其中:社会保险费+其中:住房公积金+其中:环境保护税

1.1
其中:社会保险费
其中:社会保险费
其中:社会保险费
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费+定额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
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费+定额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

1.2
其中:住房公积金
其中:住房公积金
其中:住房公积金
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费+定额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
分部分项工程的人工费+定额措施项目费中的人工费

1.3
其中:环境保护税
其中:环境保护税
其中:环境保护税
按实记取
按实记取

2
税金
税金
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定额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费率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分部分项工程费及定额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费率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合 计
1920.19
编制人(造价人员):
编制人(造价人员):
编制人(造价人员):
编制人(造价人员):
编制人(造价人员):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复核人(造价工程师):

表-13
表-13

中一!1CHINAHUANENG中一1!CHINAHUANENG HMXJ2023-16021-GCX20005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公司16个服务单位落水管、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等维修工程(框架协议1年)采购编号:HMXJ2023-16021-GCX20005采购人: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日 期:2023年09月目录第一章采购公告3第一章采购公告4一、项目介绍4二、报价须知4三、基本信息5四、报价要求5五、采购需求信息5六、联系人信息5七、附件5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6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1.适用范围82.定义83.询价费用94.现场踏勘95.采购文件的构成9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107.编制基本要求108.语言和计量单位119.报价1110.报价货币1111.响应保证金1112.采购有效期12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2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215.询价小组1216.开启响应文件1317.评审方法1318.确定成交供应商1319.采购结果公告1320.成交通知1321.签订合同13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3第三章评审办法14一、总则14二、评审方法14三、评审程序14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7一、合同主要条款17二、合同通用条款18第五章采购需求29一、授权委托书33二、报价部分36三、商务部分388.信用证明、股权结构证明451.主要技术指标表46五、偏差表46第一章采购公告第一章采购公告HMXJ2023-16021-GCX20005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公司16个服务单位落水管、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等维修工程(框架协议1年)1.项目介绍1.项目概况:详见技术文件。2.交货/施工/服务地点:详见技术文件。3.采购内容:详见技术文件。4.交货期/施工期/服务期:详见技术文件。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详见技术文件。1.1.二、报价须知1.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2.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1.资质等级要求:报价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资格能力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业绩要求:报价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建筑工程或包含本项目施工内容的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能够反映业绩要求内容的页面、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的页面,否则视为无效业绩)。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5.其它要求:需提供项目经理2022年9月至今本单位连续缴纳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1.2.三、基本信息采购方案名称同公告采购单位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类型询价采购项目类别工程工程项目编号同公告工程项目名称同公告寻源类型询价寻源方式合格供应商公开评价原则经评审的最低价法是否紧急采购否1.3.四、报价要求结算币种人民币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详见系统显示是否缴纳保证金详见系统显示保证金金额(元)/报价开始时间详见系统显示时间报价截止时间详见系统显示时间答疑/澄清时间详见系统显示时间5.采购需求信息/6.联系人信息招标人: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甘肃省华亭市西大街(华亭煤业集团供应公司)联系方式: 包先生电话:0933-77311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联系人:陈先生电话:400-010-1086转8217邮 箱:hui_chen@chng.com.cn1.4.七、附件只接受供应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对需要澄清的内容提出问询。2.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1.5.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2.1采购人及联系方式采 购 人: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甘肃省华亭市西大街(华亭煤业集团供应公司)邮 编:744100电 话:0933-7731172电子邮箱:/联 系 人:包先生2.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中国华能集团人才创新创业基地联系人:陈先生电话:400-010-1086转8217邮 箱:hui_chen@chng.com.cn4.1踏勘现场R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6.1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供应商需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澄清截止时间24小时前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提出澄清问题。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将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9.6最高限价R无□有,最高限价: 9.7采购代理服务费□无R有,服务费收取标准: 取费按类型(工程、货物或服务)、分标段(包)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的计费原则标准计取。缴纳形式:银行电汇单位名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开 户 行:交通银行北京市分行营业部联 行 号:301100000023账 号:6550010113658注:给定的响应文件首页内容不可缺失,后续如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服务费等成交信息将通过响应文件首页所留邮箱通知。电汇时请备注:对应标段采购编号+成交单位名称。并将电汇底单发送至hui_chen@chng.com.cn邮箱,以便核对。按照供应商本项目所报总价计算并计取采购服务费。9.8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采购人指定的增值税税种:R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限制。10报价货币R人民币□其他: 11.1响应保证金R无□有,按照以下方式: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公告中显示的报价截止时间。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12.1采购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120 个日历日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华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供应商必须递交上传响应文件,未在电子商务平台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文件不完整的将视为无效报价。16开启响应文件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8成交供应商的推荐原则R一个采购项目,只能推荐一个成交供应商。□一个采购项目,按照物料行,可以推荐多个成交供应商。21.1合同签订华亭煤矿、砚北煤矿、陈家沟煤矿、东峡煤矿、煤制甲醇分公司、销售运输公司、铁路运输处、矿山救护大队,新窑煤矿公司、新柏煤矿公司、大柳煤矿公司、赤城煤矿公司12个单位的货物合同由需求单位签订,其余单位的货物合同由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工程、服务类合同由各需求单位签订。21.3履约担保□不提供R提供,履约担保金额:合同总价10%(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不需提供) 履约担保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22.1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要求1.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2.如响应文件存在虚假,采购人将取消成交候选人或成交资格,并按照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理(从供应商库中剔除,2-5年内不得重新入库)。22.2不良记录查询1.未被采购人拉入黑名单或不处于供应商暂停采购活动的期限内;没有经有关部门(鉴定部门)认定的因供应商原因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或安全事故;未被国家有关网站(信用中国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违法失信黑名单(或失信被执行人)。2.请报价人自行查询下载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本企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的本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3.报价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是否在信用中国网站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移出),是否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情况的证明内容。22.3关于采购需求中品牌的问题1.为了便于描述采购物资技术性能指标,特引用了配套设备(部件或材料)的名称、型号、厂家等,但该名称、型号、厂家等不作为报价的唯一选择,但供应商响应的设备(部件或材料)须满足或高于引用配套设备(部件或材料)的技术性能指标,并保证与原设施或装置的配套,需承诺配套性。若报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与询价文件提供的名称、型号、不一致时,在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详细的参数对比表,对报价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与询价文件要求的名称、型号所对应的参数进行详细对比,以证明技术性能满足或高于询价文件的技术性能指标。2.对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报价时必须满足要求。报价人执行的标准与本技术规范书中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22.4关于合同付款的说明1、合同金额在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全部使用现金支付。合同金额超过10万元的,大型企业承兑支付比例不超过70%,中小企业的承兑支付比例不超过50%。2、上述承兑支付比例,投标单位需明确对付款承兑支付比例是否存在商务偏离。22.5关于企业规模的说明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划分标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未明确陈述的,不视为中小企业。22.6关于产品溯源的说明为了保证报价产品质量和生产厂家的真实性,交货时除提供采购文件所要求的产品的资质证明(如:防爆证/煤矿安全标志证书/检验报告/合格证等)外,还需提供所报产品生产厂家的销售发票复印件,生产厂家联系电话。如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照法律法规及供应商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备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1.6.1.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邀请函中所述项目。1.7.2.定义2.1采购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2.2供应商:指响应询价采购,参与询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3成交供应商: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2.4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设立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专业组织,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1.8.3.询价费用供应商应承担与其参加询价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9.4.现场踏勘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4.2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4.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5.采购文件的构成5.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评审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5.2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如发现下载不成功或下载的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联系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电子商务平台不承担责任。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5.4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供应商确认采购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采购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5.5由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询价失败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负。1.11.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6.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澄清问题。6.2在询价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原则上采购人应在收到澄清请求24小时内,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给予书面答复。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均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进行确认。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6.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应将报价截止时间延长至本次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时间点后的24小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1.12.7.编制基本要求7.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7.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7.3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4如供应商没有对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和同意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偏离条款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1.13.8.语言和计量单位8.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凡与采购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8.2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1.14.9.报价9.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技术要求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9.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9.3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9.4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9.5响应文件中标明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9.6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将予以否决,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9.7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计入报价,但不单独列项,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9.8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5.10.报价货币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明确规定的除外。1.16.11.响应保证金11.1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和形式的响应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满足采购有效期的要求。11.2任何未按第11.1款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11.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采购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2)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服务方案、价格等签订合同)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11.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扣除代理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同时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1.17.12.采购有效期12.1采购有效期自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2.2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响应保证金有效期,此时供应商不能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供应商若不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供应商被视为自动退出本次采购活动,响应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后的采购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18.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13.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则视为响应文件已递交。13.2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响应文件至电子商务平台。1.19.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14.2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1.20.15.询价小组15.1采购人将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询价小组。15.2询价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21.16.开启响应文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响应文件。1.22.17.评审方法评审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1.23.18.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按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24.19.采购结果公告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采购结果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应列出询价文件规定的成交供应商资质、业绩、交货期(工期或服务期)、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等情况。1.25.20.成交通知20.1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20.2《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1.26.21.签订合同21.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采购活动双方最终确认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1.3采购文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1.27.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第三章评审办法1.28.一、总则1.评审依据1.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1.2采购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2.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1.29.二、评审方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1.30.三、评审程序询价小组评审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部分。1.初步评审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内容如下:1.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1.2供应商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如有);1.3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4供应商报价是否超出最高限价(如有);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8)不同供应商工商注册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地址信息检查一致;1.6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否决条款。如发生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初步审查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2.详细评审详细评审包括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如详细评审阶段,商务、技术、价格评审中有一项不通过,将视为否决供应商。2.1商务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交货期/工期/服务期、付款条件、商务偏离等。2.2技术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采购需求是否符合要求等。2.3报价评审,以供应商在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填报的总报价为准作为最终报价,如果平台报价异常的,询价小组可向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如供应商确认平台报价错误时,应当将其否决。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比较。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3.1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3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询价小组的要求。如不按询价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可以否决其响应文件。4.评审报告4.1在评审各阶段的结论,如评审人员有不同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最终评审结论。4.2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如果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询价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1.31.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询价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若经评审的价格相同,按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的业绩数量多者优先;如业绩数量也相等时,由询价小组投票确定。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专用条款(1)合同协议书(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工程内容:___________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资金来源:___________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___________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率100%1.合同价款(税率:9%,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金额(大写):_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_元2.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七、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八、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九、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合同订立地点:甘肃省华亭市。本合同双方约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承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承包人如需变更付款账户信息,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发包人,由此引发的纠纷,均由承包人承担。2.合同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方,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3.3适用标准、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图纸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条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7.项目经理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8.发包人工作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6)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9)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8.2发包人可以将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3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9.承包人工作9.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3)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4)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5)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7)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8)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9.2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有关损失。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0.进度计划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11.开工及延期开工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3.工期延误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地行;(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6)不可抗力;(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14.工程竣工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四、质量与检验15.工程质量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16.检查和返工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18.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19.工程试车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19.5双方责任(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五、安全施工20.安全施工与检查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21.安全防护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22.事故处理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25.工程量的确认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七、材料设备供应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27.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发包人承担有关责任。发包人应承担责任的具体内容,双方根据下列情况在专用条款内约定:(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价差;(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八、工程变更29.工程设计变更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30.其他变更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31.确定变更价款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九、竣工验收与结算32.竣工验收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33.竣工结算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34.质量保修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2)质理保修期;(3)质量保修责任;(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十、违约、索赔和争议35.违约35.1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36.索赔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37.争议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十一、其他38.工程分包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39.不可抗力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40.保险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41.担保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44.合同解除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包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45.合同生效与终止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46.合同份数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47.补充条款。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1.32.(三)合同专用条款以下各专用条款与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互相参照解释,若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有所抵触,应以专用条款解释为准。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一)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如有);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投标书及其附件;招标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二)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其他语言文字。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现行有效的法律和法规。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现行的国家、甘肃省有关标准、规范;当上述标准与发包人,或设计技术条款要求不一致时,应采用技术要求较高的标准,合同价款被视为已包括执行较高标准所需之全部费用。发生购买翻译标准、规范及施工工艺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三)图纸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合同签订后3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4套设计图。承包人应在图纸提供后3日内将其认为相关图纸中可能存在的任何缺陷、遗漏或不足,以书面形式呈报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本合同相关工程图适用范围仅限于本合同目的。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一)工程师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职务:_____发包人委托的职权:在监理合同范围内,对工程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监理。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2)对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义务提出变更;(3)超出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的调整和变更。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职务:_____职权:负责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包人等各方的协调管理,负责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工程建设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解决合同规定的、应由发包人解决的问题。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_____。发包人项目安全负责人:______________。(二)项目经理姓名:_____职务:_____1.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如需更换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专业工程师,应至少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2.如果项目经理在工程施工期间,要暂时持续离开工地现场1至5天的,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工程师的同意。项目经理每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5天,在规定工期内累计离场时间不得超过10天。随意离开工地,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10000元/天的违约金。3.项目经理不在工地现场期间,必须指定适合的项目经理代表履行其全部职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及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承包人项目安全负责人:。(三)发包人工作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____________。(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___________。(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部不称职人员,发包人应至少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更换人员的要求。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承包人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对施工现场周围的居民和群众进行安抚,避免发生施工扰民事件,上述工作的相关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承担任何与施工扰民或民扰有关的费用,工期亦不予以延长。承包人被视为在报价前已充分了解清楚各种因素并将考虑工期安排所需之全部费用已包含于合同价款中,且包干使用。施工方案中应对扰民或民扰之防范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措施。(四)承包人工作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所需的一切费用:(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3天内提供完整的、经过深化的施工组织设计,一式四份,报监理、发包人工程师审批。(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0日提供下月工程进度计划及费用计划、本月进度统计报表;上述报表一式四份,呈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审批。(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担整个施工区域全天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完成整个施工区域施工照明系统及围栏设施的设计、施工、安装和维护工作。(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按规定办理好有关施工的交通、环卫、安全生产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并承担与此相关的费用;如承包人未按本约定及时办理上述手续,所造成的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在正式移交发包人之前,由承包人承担保护责任及其费用。保护期间若发生损坏,承包人应自费予以修复。(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内及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并承担相应的费用。(8)施工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应积极做好施工现场管理,维护现场整洁,道路畅通,符合甘肃省和当地政府文明施工的标准;临时污水排放、垃圾清运,须由承包人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排放、清运,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交工前的现场清理应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中关于清洁卫生的要求。在合同期限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环卫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由承包人自行承担。(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一)进度计划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人于签订合同后3天内,在不低于中标施工组织设计标准的约束条件下,结合发包人的进一步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2.承包人应按照经发包人工程师批准的上述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但在任何情况下,发包人工程师对上述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批准不应解除承包人对工程应负各种责任。3.工程师确认的时间:发包人工程师在收到上述文件后3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有责任根据现场工作的进展情况,完成进度计划的更新编制工作,并获得发包人的同意。4.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不适用。(注:如有请详细约定)(二)开工及延期开工双方约定延期开工的其他情况: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工期顺延。承包人承诺:因发包人原因致使迟延开工,承包人不向发包人主张任何经济补偿,由于推迟开工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三)工期延误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本合同工期应是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并充分考虑气候(包括风、雨、雪在内)等诸多工期影响因素后的工期。除发包人书面同意和不可抗力原因之外,工期不予顺延。(四)工程竣工1.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竣工工期延误(指实际竣工工期滞后于按照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经发包人及工程师同意顺延的竣工工期),承包人按照本专用条款第35.2条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可从根据本合同应付或届期应付予承包人的任何金额内扣除该违约金额。2.竣工后承包人将属于承包人的物品在规定的期限内全部撤离,并应清理场地,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保证整个场地、建筑物内清洁无杂物,将工程交付发包人,否则发包人代为清理,清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四、质量与验收(一)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二)工程试车试车费用的承担:本合同项下工程项目按规定凡需试车的,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五、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按照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执行。六、合同价款与支付(一)合同价款及调整1.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价格一次包死的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所有风险因素及政策性取费(包括但不限于规费、税金等)均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框架合同固定单价据实结算)(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无(3)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4)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无(5)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无2.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1)除发包人书面同意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之外,本合同价款不得调整。(2)施工材料的价格变动属于商业风险,不属于情势变更,合同价款不作任何调整。(3)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引起的设计变更、洽商等,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合同价款不作调整。(4)本合同涉及的规费:承包人明确表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之内,无论承包人报价构成中是否对规费单列,均视为承包人报价中包含规费,如承包人报价中规费取费优惠下浮,视为承包人对自身权益做出的处置,承包人不得以此向发包人主张任何权益。(二)工程预付款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无。(三)工程量确认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承包人在每月的20日向发包人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报告,超过此时限并入下一个月进行计量。(四)工程款(进度款)支付1.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如下:每月的20日承包人申报自己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经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审核无异议后,按当月合格工程量的100%的支付工程进度款。2.当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80%时,当月按合格工程量的80%的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定后2个月内,发包人支付至合同结算款扣除相关费用后金额的97%,剩余3%作为保修金,按照《工程质量保修书》约定的期限、条件支付。承包人在领取工程款的同时应按合同总价款数额向发包人交付税务发票。3.因承包人原因当月完成工程量不足计划进度的70%时,不予结算当月工程进度款。4.若承包人欠发其员工以及农民工工资薪酬的,发包人有权停止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直至承包人足额支付其员工以及农民工的工资薪酬后,发包人再向承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5.同时,发包人有权在当期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其欠发的工资薪酬,直接代承包人向其员工以及农民工发放。七、材料设备供应(一)发包人供应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无(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无(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无(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无(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无(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无(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无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无(二)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1.凡承包人采购的本合同项下工程所用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并经发包人工程师以及监理工程师验收/确认后,方能投用。本合同项下工程所用材料设备虽经发包人工程师以及监理工程师的验收/确认,但承包人仍应对该材料设备的缺陷/瑕疵等质量问题承担责任。其余按照通用条款第28条规定执行。八、竣工验收与结算(一)竣工验收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承包人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免费向发包人提供套竣工图纸。2.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九、违约、索赔和争议(一)违约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仅为本合同工期顺延,而不向承包人作其他任何经济赔偿(如无预付款,该条款改为“无”)。(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仅为本合同工期顺延,而不向承包人作其他任何经济赔偿。(3)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仅为本合同工期顺延,而不向承包人作其他任何经济赔偿。(4)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1)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按照逾期天数累计计算。逾期竣工达到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2)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当无偿返工重做,且工期不予顺延。如因此造成逾期竣工的,按照前款规定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3)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故拒不履行或单方解除合同的,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且发包人有权直接扣除其履约保证金(如有);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付已验收合格的工程,若因承包人原因未能在竣工验收后5日内办理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的移交手续,则每拖延一天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4)以上承包人承担违约金的比例是承包人自愿对其合法权益的处置,承包人承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就违约金比例问题向发包人主张任何权益。(5)上述承包人各项违约所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有权在施工过程中从承包人当期工程进度款中直接扣除。(二)争议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种(二)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其他(一)工程分包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本合同项下所有工程项目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分包。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私自分包的,一经发现,承包人应无条件解除分包合同,且每发现一起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分包施工单位为:无(二)不可抗力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本合同施工过程中的风、雨、雪不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其余按照通用条款第39条规定执行。(三)保险1.发包人投保内容:无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3.承包人投保内容:按照通用条款40.4款执行。如本工程之工期延长,则承包人须自费延长所购买保险的有效期,所需之所有费用视为包含于固定的合同价款中。(四)担保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无。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承包人承诺以现金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向发包人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保证期间从合同生效日起,合同项下全部工程验收合格止。保证期满后,发包人扣除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后,无息退还。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五)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六)补充条款1.承包人有下列情形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通知送达即生效。(1)欺骗发包人,使用虚假的文件、资料、证件、资质等。(2)所购材料、设备、构件经检测达不到设计要求,经发包人及工程师指正后仍达不到设计要求。(3)实际技术力量达不到本工程要求,经发包人及工程师要求更换后15日内仍无法满足工程要求。(4)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进度不能按照经发包人及工程师审定的进度计划如期完成,且延误工期超过日历天,经发包人及工程师指正后,工期拖延仍继续扩大。(5)安全施工及环保措施达不到国家和甘肃省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经发包人及工程师两次发文要求整改,但仍不符合要求。(6)已完分部分项工程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经返工重做仍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拒绝返工重做的。2.因为发包人暂时性的(三个月以内)资金困难而延期付款,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农民工工资。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单位工程名称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结构层数跨度(米)设备安装内容工程造价(元)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序号材料设备品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质量等级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华亭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为保证___________(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承揽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项目及其采购的材料设备,包括设计图纸未涉及部分(如果有的话)。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发包人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1.土建主体工程为五十年,屋面防水工程为五年;2.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两年;3.供热及供冷为两个采暖期及供冷期;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区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为两年;5.其他约定:除上述四项所述外,承包人承揽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项目质保期为一年。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出现质量问题,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接到维修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在约定期限内不派人维修或不予答复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人员维修,维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三。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__________(大写)。质量保修金不计算银行利息。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30天内,将剩余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六、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本《工程质量保修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甘肃省相关规定执行。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1.331.342第五章采购需求342.一、项目概况1.工程说明:对山寨煤矿、华亭煤矿、砚北煤矿、救护大队、供应公司、煤化工公司、净石沟等16家接收单位的损坏的落水管、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等进行维修。2.建设地点:华亭市、安口镇、崇信县新窑镇、赤城镇3.规模:维修改造工程;4.范围:本项目为华亭煤业公司物业管理公司落水管、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等维修服务(框架)采购(详见技术规范书)。本次为框架式采购,采购后由需求单位与成交人签订单价合同,货款以实际所供产品的单价、数量为准结算。5.工期:合同签订后3天内开工,工期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7.技术规范书一.项目概况物业管理公司现接收了16家单位“地面服务职能”工作,各个被服务单位的办公楼、公寓楼、宿舍、食堂、活动中心等楼体的落水管、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等破损、脱落造成部分房屋室内渗水等情况,为给服务单位提供好的工作生活娱乐环境,现进行维修。二.施工方式4.1.施工总承包三.施工范围及工期对山寨煤矿、华亭煤矿、砚北煤矿、救护大队、供应公司、煤化工公司、净石沟等16家接收单位的损坏的落水管、门窗、玻璃幕墙、雨棚等进行维修(详见技术规范书)(框架)。(二)工期:合同签订后3天内开工,工期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2.四.规范标准《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本工程采购、施工等严格遵循国际及国家相关标准,应严格执行最新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国家、有关部门颁布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程和施工技术文件上的质量标准和要求。4.3.五.质量目标(一)总的质量目标:乙方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不低于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现行有效的各项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要求,其中,各项标准不一致的,按照最高的标准执行。4.3.1.(二)质量创优规划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三)专业质量目标分部分项质量及控制资料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分部分项工程控制资料同步齐全。4.4.六.施工技术要求4.4.1.(一)总的技术要求1.承包人对供货的所有系统的设备及材料负有全责。2.承包人负责改造范围内警示、设备、管道、阀门标识、标志、色环、介质流向的制作安装,制作及安装标准按发包人要求执行。3.本工程涉及的所有拆除的设备、材料为发包人所有,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的要求送到指定位置。施工过程应满足当地政府对环保、安全的要求,施工过程产生的垃圾、土方、施工废料等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处理方案符合环保安全等的要求。4.在本标段的施工全过程中,承包人应遵守合同提出的各项技术要求、相关设计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包括现场设计变更)及本工程采用的各相关规范和标准所规定的技术要求。5.承包人在施工前应严格执行图纸会审制度。6.承包人应根据施工条件,遵守先土建后安装,先地下后地上的施工顺序,严格执行土建工程与安装工程的交接制度。7.承包人为满足发包人所提的技术要求,而采取的一切措施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均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将来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发包人额外付款。8.在施工期、调试期和质保期内无论发生任何事故(如因施工措施不当、施工质量不良、设备质量不良,甚至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或材料以及管理不善等)则由承包人无条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民事责任等。9.承包人应自行管理好相关施工人员、施工队伍,处理好与周边村民、村民道路、地**府的关系,如发生任何纠纷或民事、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罚款等,则由承包人自负,发包人概不负责。10施工过程中,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二)设备、材料技术要求1.通用技术部分选择的设备、材料制造厂商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确保采购的各类设备、材料质量均满足国家及相关生产制造行业规范、标准,并满足设备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标准和要求。(2)在本工程提供的所有设备与材料的制造、加工和试验过程中,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都可以对采购设备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及对上述物资的原料与加工质量进行检验、检查或试验。(3)不采购技术上淘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 雨棚等维修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