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程实验检测设备招标公告(浙江树人学院2023)



  项目概况                                                    
    浙江树人学院工程实验检测设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09日 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SZB-Z(H)-B23368(CS) 
    项目名称:浙江树人学院工程实验检测设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93050  
    最高限价(元):39305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9305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9日 13: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0月09日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8楼(求是招标会议室10)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树人学院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舟山东路1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600849;0571-88297206  
    质疑联系人:傅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297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应俭、俞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670302 
    质疑联系人:胡沁梦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 
        3.该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质疑环节,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处理的,可由采购代理机构答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向采购人内部设置的采购监督机构反映。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10.9PM,QSZB-Z(H)-B23368(CS),树人,工程实验检测设备[定稿].doc10.9PM,QSZB-Z(H)-B23368(CS),树人,工程实验检测设备[定稿].doc431.1K

10.9PM,QSZB-Z(H)-B23368(CS),树人,工程实验检测设备[定稿].doc

浙江树人学院工程实验检测设备磋商文件(线上电子交易)项目名称:工程实验检测设备项目编号:QSZB-Z(H)-B23368(CS)采购人:浙江树人学院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计划文号:[2023]62561号、[2023]62562号目录第一章采购邀请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第四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采购邀请项目概况工程实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9日13:30: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QSZB-Z(H)-B23368(CS)2.项目名称:工程实验检测设备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元):393050元5.最高限价(元):393050元,超过此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6.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8.采购需求:序号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1工程实验检测设备1批详见第二章 采购需求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2023年10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0月9日13:30: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五、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10月9日13:30:0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8楼(求是招标会议室10)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选择上报采购代理机构):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选择上报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4.其他事项:(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磋商文件的第三章-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浙江树人学院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舟山东路19号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老师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5600849;0571-88297206质疑联系人:傅老师质疑联系方式:0571-8829720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应俭、俞炳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670302质疑联系人:胡沁梦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质疑邮箱:jdkh@qszb.net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浙江树人学院纪委办公室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舟山东路19号传真:0571-88297019联系人:齐老师监督投诉电话:0571-88297019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400-888-4636;天谷CA400-087-8198。第二章采购需求一、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序号政策名称内容1政府采购进口产品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2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不适用3政府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提供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商务和技术文件”4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提供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商务和技术文件”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本项目属性为:货物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6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提供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7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提供材料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报价文件”二、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履约保证金1.合同签订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期间无违约情形的,项目验收合格后,于一周内退还(不计息);2.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且供应商已向采购人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的,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项目履约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2.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可降低预付款比例(预付款保函同步调整)。三、服务要求(技术要求里另有注明的以技术要求为准):交付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绍兴杨汛桥校区)▲质保期3年,项目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服务标准、期限、效率1.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2.质保期内出现无法排除的故障,供应商需无条件更换同型号产品。3.质保期满后,供应商继续为采购人服务,仅收取零配件成本费。4.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5.提供电话、邮件等7×24小时技术支持,对采购人的需求应当积极响应,若发生故障,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性故障4小时内修复,重大故障8小时内修复,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验收标准1.验收由采购人负责实施;2.验收依据:2.1合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2.2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规格、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货物的有效检验文件;2.3供应商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经采购人认可的合同货物的验收标准(符合中国有关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和检测办法及相应检测手段。3.供应商应派员在所供货物到采购人处时进行到货验收,有需要时能联系产品制造商到场共同验收,若发现任何损坏及质量问题,供应商负责妥善处理直至采购人满意,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验收合格的条件:4.1所供货物符合产品标准和合同的要求;4.2在进行测试和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被解决并得到采购人的认可;4.3合同中规定的所有货物和材料均已交付;4.4所供货物已通过使用单位组织的验收;4.5所有相关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均已提交并得到接受。其他技术、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技术规格、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2.安装调试:2.1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绍兴杨汛桥校区);2.2安装完成时间: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如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于供应商的原因不能完成安装和调试,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2.3如供应商委托国内代理(或其他机构)负责安装或配合安装应在签约时指明,但供应商仍要对合同货物及其安装质量负全部责任;2.4安装标准: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技术标准,所有的软件和硬件必须保证同时安装到位;2.5供应商免费提供合同货物的安装服务;2.6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应提供安装调试计划、对安装场地和环境的要求。3.供应商应提供质保期满后主要零部件报价单、质保期满后维护费、软件升级及其相关服务内容;4.供货时提供有关的全套技术文件。5.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中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6.供应商在安装调试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培训供应商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维修人员免费进行培训;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培训计划;上述内容的实现方式、时间、地点、人数应在响应文件中详细说明。四、技术要求:1.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质量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相关要求。如技术要求中未注明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执行最新标准、规范。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工程实验检测设备的使用需求。3.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功能或者目标)、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1数显路面材料强度实验仪1台1.最大载荷:200KN;▲2.功能:可进行路面路基材料的无侧限抗压强度、承载比,马歇尔,回弹模量,劈力夹具;3.稳定度:±0.5%;4.准确度:±1%;5.允许超载:+30%(数字显示),不允许长期超载;6.显示速度:20次/秒;7.扫描采样:100次/秒8.其他功能:可打印,无级调速。2数字化高精度裂纹深度测量仪2台1.使用范围:导电体材料的表面裂纹深度测量;2.电源:内置可充电式NiMH电池;3.工作时间:连续使用时间≥12小时;4.测量范围:铁磁性材料0—100mm,非铁磁性材料0—30mm;5.测量精度:满量程时相对误差≤10%;6.分辨率:不低于0.1 mm;7.标准探头:φ19×130 mm,可更换式镀金探针。3桥梁挠度检测仪(核心产品)1台1.用于各种桥梁动、静态挠曲度的测量或大型结构建筑物的变形及振动位移检测,也可以用于隧道、大坝、高塔。、文物古建等结构物的长期监测;2.检测方式:光电图像法;3.检测距离:1米~1000米;4.检测范围:0.01毫米~200米;5.分辨率:测量范围的0.01‰;6.测量精度:±0.02毫米;7.测量方向:竖向挠度和横向挠度;▲8.测量点数:30个点(动态挠度120Hz);无限制(静态挠度);9.采样频率:0.1Hz~500Hz;10.智能匹配测点:无需人工选择目标点,系统智能自动选取测点;11.角度传输方式:姿态校正模块自动读取,wifi自动传输;12.视频存储帧率:60fps;13.供电容量:≥8500mAh;14.供应电源:100-240V自适应交流电源;15.工作时间:≥8小时;16.标定方式:距离标定法;17.加密方式:采用内核加密,无需插接加密锁即可处理数据;18.电量检测:电压检测精度1%,软件输出电量,具备智能电量管理和报警功能;19.具有光线补偿功能:户外测量时,消除光线变化对测量结果的影响;20.内嵌温度补偿模块:无需预热或遇到长期测量温度发生变化时,自动修复;21.各点数据、曲线同步实时显示:可以实现在测量过程中,同步实时显示各测点的数值及曲线变化;22.数据自动分析模块:智能滤波,自动分析挠度最大、最小值,冲击系数,区间频率,阻尼比,衰减系数,数字滤波,均值滤波,基线自调整,删除曲线,功率谱,生成EXCEL,试验报告自动生成;23.视频录制与分析模块:60Hz非压缩格式实时视频录制;并可后期添点。反复测量分析可视范围内任意位置变化情况。4一体式混凝土钢筋检测仪2台1.钢筋直径设置范围:∅6~∅50mm;2.量程():第一量程:1~120mm;第二量程:5~210mm;3.保护层厚度最大允许误差:±1(mm)1~80(mm);±2(mm)81~120(mm);±4(mm)121~210(mm);3.直径估测适用范围:∅6~∅50mm;4.直径估测最大误差(规格):±1mm;5.屏幕尺寸:≥2.8寸彩色液晶屏(≥320*240像素);6.存储数量:1000个构件;7.供电方式:可插拔大容量锂电池(2块);8.操作方式:按键;9.支持实时上传;10.钢筋保护层厚度、钢筋位置及钢筋间距同屏显示;通过定位模式密集钢筋算法,能够排除箍筋干扰;11.通过密集波形检测,可提升钢筋根数和保护层厚度值精准度,3根钢筋并排可测量;12.反向检测功能,根据现场复杂工况自动计算修正值,补偿保护层数据偏差;13.通过测厚模式,可使保护层精度至0.1mm,支持左右双路AD值提示,中心自动判读;14.内置蓝牙芯片,连接手机APP实现数据现场实时上传;15.水平和垂直激光定位,实时显示钢筋位置及相邻钢筋中心线,瞄准框及指示灯多重提醒,方便钢筋定位及钻孔取芯;16.插拔式高容量锂电池,低功耗设计,电池充满后可连续使用≥24小时;17.JGJ检测自动生成现场测点缩略图,自定义检测顺序;支持凹凸曲面构件检测,输入“曲面圆直径”自动补偿保护层偏差。可选圆柱检测支架检测凸面箍筋;18.支持远程仪器软件升级,PC端软件免驱动安装,数据处理及报告生成便捷。5一体式数字回弹仪4台1.光栅技术,无接触、无摩擦;2.≥2.0寸高分辨率彩色液晶屏(≥220*176像素);3.全中文操作菜单,角度、测试面、泵送、碳化等参数可现场设定;4.机内匹配全国统一及各地方曲线,可随意设置选择,也可定制专用曲线;5.语音报数,可选配无线蓝牙打印机现场打印测试结果。6数字式碳化深度测量仪2台1.具有USB升级固件功能;2.数字显示,测量精确,直观;3.具有大容量存储功能,可存储≥500个构件;4.低功耗设计,无操作自动关机功能;5.自动关机再开机可继续上次测量;6.实时计算,测完自动显示测区均值和构件均值;7.测量量程:0~8mm;8.测量精度:0.25mm/0.5mm;9.存储测区数:≥30个;10.供电:单节7号碱性电池。7手持式激光测距仪5台1.测量范围:0.05-50m;2.测量精度:±1.5mm;3.测量角度范围:0-360°;4.测量角度精度:±0.2°;5.激光等级:2级;6.激光类型:515nm,<1mW;7.数据储存展示:≥30个数据;8.防尘防溅等级:IP 65;9.测量单位:米,英尺,英寸。8加速度传感器10台1.灵敏度:5000mV/g;2.测量范围:1g;3.频率范围:0.1-2000(Hz)(+10%);4.安装谐振频率:7.5K(Hz);5.分辨率:0.000005g。9遥感信息采集系统1套一、硬件部分(信息采集模块)(1台):1.系统组成:负载同时具备激光雷达和可见光传感器,能够获取真彩色点云数据;2.负载重量≤1kg;3.工作温度:工作温度区间覆盖-20℃至50℃,设备在温度40摄氏度下连续运行12小时,设备能稳定工作无异常(提供证明材料);4.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5.增稳云台:具备三轴增稳云台,角度抖动量≤±0.01°;6.最大控制转速:云台能够支持指令输入并且可以稳定保持最大转速90°/s;7.激光雷达量程:激光雷达的最大探测距离不低于400m;8.回波数:至少支持3回波;9.点云数据率:单回波点云数据率不低于240000pts/s;10.实时点云显示:支持在地面站上实时显示采集到的点云数据,且可选择按照真彩色、反射率和高度上色的不同方式进行点云着色;11.扫描方式:雷达采用框幅式扫描方式,FOV≥70°;12.可见光相机相机尺寸:可见光相机具备≥1英寸CMOS传感器;13.可见光相机有效像素:可见光相机具备不低于2000万有效像素;14.IMU自动校准:支持自动8字或加减速校准;15.支持多种RTK:支持千寻RTK、省CORS网等多种网络RTK模块;16.支持PPK处理:已有基站数据情况下,支持PPK后差分处理;17.数据降采样:支持不同点云密度的成果输出,可对原始数据进行降采样;18.惯导静置预热:起飞前惯导预热静置时间不高于5分钟,飞行结束后无需再预热。二、软件部分(2套):1.可支持实时三维建模,边飞边出三维点云,实时建模延迟≤1分钟;2.二维建图航拍任务,支持实时真正射处理,并可对农田和城市等不同场景做对应优化;3.当用以重建的照片数量大于当前电脑配置(内存)可支持的照片数量时,算法自动进入分块处理,以满足重建需求;4.对于飞行器拍摄的照片,全自动完成二维/三维重建,所有参数均内置,无需用户设定;5.能够进行快速的三维建模,普通1080Ti配置的PC电脑单机处理100张照片的高精度三维重建耗时≤1小时;6.支持同时开启多个任务,多任务排队重建;7.可将生成的多个二维模型进行叠加显示,加载效率为秒级;8.支持一个任务同时输出二维和三维成果;9.可根据像控点刺点结果,生成详细的质量报告;10.二维正射影像支持以像素为单位进行分幅输出;11.二维正射支持直接输出用于无人机仿地飞行的DSM文件;12.可导入控制点、检查点,并可通过刺点结果实时调整预刺位置;13.支持POS数据导入,可自定义POS精度;14.支持L1激光雷达数据处理,输出las等格式点云成果及航迹文件;15.支持框选照片,正选或反选删除照片;16.支持在线或离线登录;17.不需要插硬件狗U盘。第三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浙江树人学院工程实验检测设备的磋商、评审、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线上电子交易)方式进行。(三)竞争性磋商委托▲1.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月(含)以后任意一月);▲3.供应商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四)磋商费用1.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2.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成交供应商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成交供应商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差额累进):成交金额的1.2%,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五)磋商保证金(元)无。(六)联合体响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允许分包,可以分包履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货物运输。(八)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截止时间;(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名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九)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无(十)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上传一份;备份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后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俞炳)收,电话:0571-87670302,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zb02@qszb.net,以便查收)。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供应商自行承担邮寄风险。(十一)磋商报价1.报价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2.本次磋商采用人民币报价;3.最后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4.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十二)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十三)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详见“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十四)评审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公示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十五)签订合同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十六)采购计划文号[2023]62561号、[2023]62562号一、总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一)适用范围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浙江树人学院工程实验检测设备的磋商、评审、成交、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二)定义1.“采购人”系指浙江树人学院;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3.“供应商”系指响应磋商、参加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4.“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5.“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系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响应客户端)完成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文件扩展名为.jmbs),“备份响应文件”系指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文件扩展名为.bfbs);“电子签名”系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公章”系指单位法定名称章。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冠以法定名称的业务专用章的,响应时须提供《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附件1)。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适用于电子签名。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供应商应当做出实质性响应。(三)采购方式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线上电子交易)方式进行。(四)竞争性磋商委托▲1.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和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月(含)以后任意一月);▲3.供应商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五)磋商费用1.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2.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3.成交供应商逾期支付代理服务费,须承担代理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十日未支付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向杭州仲裁委员会对成交供应商提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仲裁受理费和仲裁处理费)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4.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金额的1.2%,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计。5.磋商保证金(元):无(六)联合体响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七)转包与分包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2.本项目允许分包,可以分包履行的(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具体内容、金额或者比例:货物运输。(八)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名;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诉人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1)捏造事实;(2)提供虚假材料;(3)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本项目原则上采购本国生产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非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已经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财政部门审核同意,且在采购需求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但如果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采购人、采购机构不会对其加以限制,仍将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2.支持绿色发展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修缮、装修类项目采购建材的,采购人应将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性能、指标等作为实质性条件纳入磋商文件和合同。为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要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3.支持科技创新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以及预留份额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标项,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后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条件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声明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小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除财库《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企业类型以外的供应商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二、磋商文件(一)磋商文件的构成本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邀请2.采购需求3.供应商须知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拟签订的合同文本6.响应文件格式7.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二)供应商的风险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三)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会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磋商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若无书面回函确认,视同供应商已收到磋商文件修改的通知,并受其约束。3.磋商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磋商文件与磋商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文件为准。4.磋商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三、响应文件的编制(一)响应文件的组成响应文件(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和技术文件三部分组成(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各部分分别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指定位置。响应文件组成: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目录如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技术支持材料与采购需求偏离表响应不一致,以产品技术支持材料为准。(二)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1.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响应客户端)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供应商的责任。2.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加盖公章,供应商应写全称。3.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或者由供应商代表签名。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4.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上传一份;备份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后EMS或顺丰邮寄形式递交一份(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H室,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俞炳)收,电话:0571-87670302,寄出后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至:zb02@qszb.net,以便查收)。特别说明: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收件,供应商自行承担邮寄风险。备注:(三)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修改和撤回1.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1)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a.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b.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响应文件接收回执。(2)备份响应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a.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后,可以EMS或顺丰邮寄形式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b.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响应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非电子签章),供应商逾期送达或者未密封包装的备份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d.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响应无效。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3.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响应客户端)编制加密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四)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响应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有中文汉语说明的除外)。(五)磋商报价1.报价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格式编制、填写报价内容(可自行增行),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填写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2.本次磋商采用人民币报价;3.最后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4.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六)响应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在原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延长响应有效期。四、响应无效情形未响应磋商文件“▲”标记条款要求的,响应无效。1.在资格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资格证明材料不全的,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资格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4)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括整体、联合体、分包形式),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不涉及的除外),或未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填写的。2.在符合性审查、商务和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商务和技术文件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投标函、授权委托书;(3)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投标但未提供符合要求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4)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采购需求偏离表的;(5)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或负偏离达到规定数目的,视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6)响应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响应方案的;(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8)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最后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最后报价具有选择性的。特别说明: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最后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最后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最后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五、响应文件开启采购代理机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易平台组织开启,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开启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启时间自动提取所有响应文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响应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启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六、评审程序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一)资格审查开启后,磋商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二)信用信息查询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响应截止时间;(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名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三)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四)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提交磋商记录,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的磋商内容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不少于半小时)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zb02@qszb.net)或传真号码(0571-87666116)提交。(五)最后报价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第一、四项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六)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七)汇总商务技术得分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进入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商务和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现场监督员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八)排序与推荐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磋商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磋商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磋商文件中载明。多家供应商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九)编写评标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名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名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十)补充说明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七、成交与合同(一)成交1.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3.评审结果公示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二)合同授予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被取消成交资格,并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八、验收采购人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名,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发现与合同中要求不符,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并接受相应的处理。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验收结果与采购合同约定的资金支付及履约保证金返还条件挂钩。履约验收的各项资料应当存档备查。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退还履约保证金。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违法违规情形的,采购人应当及时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九、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第四章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评审方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供应商评审综合得分=商务分+技术分+价格分商务分、技术分按照磋商小组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商务分、技术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磋商小组组成人员数)。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二、评审标准评审因素分值评分细则价格分(30)最后磋商报价30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100商务分(6)业绩3响应方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类合同业绩(以提供的完整合同扫描件为准):每提供1份合同业绩得1分,最高得3分。供应商信誉1响应方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提供证书扫描件、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查询截图,不提供不得分)。政策功能2响应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的得1分;响应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的得1分;注: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除外。技术分(64)技术响应程度24不符合(负偏离)技术要求中标注“▲”条款(不可偏离)的响应无效;满足磋商文件明确的全部技术条款要求的该项得满分;技术条款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项扣3分;负偏离8项及以上的视为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产品功能及配置5响应产品功能的先进性、完整性和适用性。响应产品功能完善的得5分;响应产品功能较为完善的得3分;响应产品功能基本完善、稍有欠缺的得2分;响应产品功能存在较大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产品功能及配置5响应产品配置的先进性、完整性和适用性。响应产品配置先进完整,适用性强的得5分;响应产品配置较为先进完整,适用性较强的得3分;响应产品配置较为先进完整,适用性一般的得2分;响应产品配置存在较大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项目实施方案5项目实施计划详细完整程度,符合项目进度要求,投入人员数量和综合素质。项目实施计划详细完整,符合项目进度要求,投入人员数量丰富,综合素质强的得5分;项目实施计划较为完整,较为符合项目进度要求,投入人员数量较为丰富,综合素质较强的得3分;项目实施计划一般、稍有欠缺的得2分;项目实施计划存在较大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安装调试5安装、调试方法或方案的详细完整度、合理可行性。安装、调试方法或方案的详细完整、合理可行的得5分;安装、调试方法或方案的较为完整、较为合理可行的得3分;安装、调试方法或方案一般、稍有欠缺的得2分;安装、调试方法或方案存在较大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售后服务5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的可行性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可行,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强的得5分;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较为可行,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较强的得3分;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一般、稍有欠缺的得2分;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存在较大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技术服务、培训5服务力量和服务保障,培训计划内容、培训范围,实施及针对性。服务力量和服务保障措施强,培训计划内容、培训范围完整且有针对性的得5分;服务力量和服务保障措施较强,培训计划内容、培训范围较为完整的得3分;服务力量和服务保障措施一般、稍有欠缺的得2分;服务力量和服务保障措施存在较大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配件耗材5质保期满后配件、附件、备品备件的准备、收费标准和保障措施。收费标准合理,配件、附件、备品备件的保障措施强的得5分;收费标准较为合理,配件、附件、备品备件的保障措施较强的得3分;备品备件的保障措施一般、稍有欠缺的得2分;备品备件的保障措施存在较大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服务响应效率保障5响应方服务响应效率保障方案,包括服务响应效率承诺、保障服务质量的措施。服务响应效率承诺可行性强、保障服务质量的措施有针对性的得5分;服务响应效率承诺、保障服务质量的措施较有针对性的得3分;服务响应效率承诺、保障服务质量一般、稍有欠缺的得2分;服务响应效率承诺、保障服务质量的措施存在较大欠缺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说明: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后计算价格得分。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工程实验检测设备政府采购合同确认书编号:[2023]62561号、[2023]62562号合同编号甲方(需方):浙江树人学院乙方(供方):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签约时间、地点:年月日,杭州政策落实: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中小微型划分标准,乙方为型企业(企业类型:£大型£中型£小微型)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树人学院委托,工程实验检测设备(采购编号:QSZB-Z(H)-B23368(CS))项目经竞争性磋商,确定(供应商名称)为供货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相互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单价金额生产厂家123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小写:注:1、以上合同总价包括将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费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等一切费用。2、技术参数另附。第二条:质量保证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原装合格产品。2、乙方为合同产品提供自验收合格起年的质保期。3、乙方对质保期内合同产品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合同产品在质保期内因产品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经更换仍达不到技术要求者,可按以下办法处理(由甲方选择):⑴再次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合议定价范围为原件的5%—50%)。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合同产品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其中银行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150%计算)。第三条: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全部技术资料。2、未经事先书面同意,双方不得将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第四条:知识产权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合同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如有侵犯知识产权情况发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交货时间、地点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交付。第六条:售后服务1、合同产品自验收合格后起免费保修年。保修期内出现无法排除的故障,乙方需无条件为甲方更换同型号产品。超过保修期的合同产品,乙方提供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材料)成本费。2、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乙方同意为甲方进行维修并收取适当的维修费用。3、维修响应时间:小时以内,电话技术支持;若需上门维修,则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进行维修;小时内无法修复完成的设备,乙方提供同类型的备用设备以保障学校工作的开展。4、人员培训:乙方承诺提供人次的免费培训(包括非杭州地区培训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工作。第七条:调试与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合同产品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签收活动: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合同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合同产品在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双方同意请法定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6、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分歧时,甲、乙双方同意提请国家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对检测机构无法经协商达成一致时,由甲方单方委托、乙方给予配合;就检测机构的选任进行协商的期限为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分歧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检测结果证明产品无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检测费用并接收合同产品;检测结果证明产品有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并同意甲方无条件退货,同时支付甲方货款总价10%的赔偿金。7、乙方在合同履行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第八条:货款的支付1、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总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期间无违约情形的,项目验收合格后,于一周内退还(不计息);提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2、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且乙方已向甲方提交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出具的预付款保函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预付款;项目履约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第九条: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未付价款万分之二点一的滞纳金。2、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二点一的滞纳金;逾期个月,乙方需支付合同总额20%作为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3、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4、乙方所供合同产品不能达到质量功能要求无法通过验收,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经整改后在学校二次验收中继续无法通过,合同产品由乙方在验收后一周内运离安装地点,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在一个月内不处理合同产品,视为放弃该产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同时,乙方要支付给甲方总货款的20%作为违约赔偿金。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三方同意将本合同引起的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第十二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三条:合同生效1、合同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公章并在乙方履约保证金到帐后生效。甲方(需方):浙江树人学院(公章)乙方(供方):(公章)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地址: 杭州市树人街8号地址:邮编: 310015邮编:电话: 0571-88297206电话:传真: 0571-88297206传真:开户银行:工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上塘北路支行开户银行:帐号:1202004809900000177帐号: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合同鉴证方: 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鉴证日期: 年 月 日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目录▲1.资格文件(单独上传)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无▲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文件(1)、(2)材料。2.报价文件(1)初次报价一览表(2)中小企业声明函(若属于中小企业)(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商务和技术文件(1)响应函(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月(含)以后任意一月)(3)供应商同类合同一览表(4)采购需求偏离表(5)货物配置清单(6)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培训配件耗材(7)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8)科技创新相关证明材料(9)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材料资格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如供应商是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致: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供应商名称)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诺如下:一、我方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不存在以下情况:(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四、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无报价文件(1)初次报价一览表采购人:浙江树人学院项目名称:工程实验检测设备项目编号:QSZB-Z(H)-B23368(CS)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产地数量单价(元)金额(元)▲说明:采购人将以合同形式有偿取得货物或服务,不接受供应商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不得出现“0元”“免费赠送”等形式的无偿报价,否则视为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响应无效。总价(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1.此表在不改变格式要求的情况下,可自行增行。2.有关本项目实施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计入报价。3.以上表格要求细分项目及报价,在“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一栏中,货物类项目填写规格型号,服务类项目填写具体服务。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2)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若属于中小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浙江树人学院的工程实验检测设备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工程实验检测设备,属于工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不全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不涉及的除外),或未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填写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项目包含“多件”标的物的,需按标的物项数逐项填写。4.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5.本项目只以《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评判供应商是否属于中小企业的唯一依据。(3)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属于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说明:一、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采购人)单位的______(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说明: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商务和技术文件(1)响应函致: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我方参加浙江树人学院工程实验检测设备(项目编号:QSZB-Z(H)-B23368(CS))项目,为此,我方提交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一份、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份。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2.我方在磋商响应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3.响应有效期自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天。4.如成交,本响应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关于代理服务费,我方承诺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5.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6.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联系:联系人:职务:手机:电子邮箱: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2)授权委托书致:浙江树人学院、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授权委托:(授权代表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浙江树人学院工程实验检测设备项目(项目编号:QSZB-Z(H)-B23368(CS))的采购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响应、评审、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告知。▲提供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月(含)以后任意一月)。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委派不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人员作为授权代表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说明具体原因、授权代表缴纳社保的单位,并附列该授权代表缴纳社保清单。2、供应商是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在“授权委托书”上盖章(电子签名/公章)。(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代表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身份证件复印件正面:反面:附:授权代表社保缴纳证明(2023年1月(含)以后任意一月)(3)供应商同类合同一览表序号采购人项目名称数量合同金额(万元)附件页码合同签订时间采购人联系人联系方式说明:1.供应商须提供上述业绩合同扫描件;2.所有合同扫描件应清晰,应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双方签名盖章等内容;3.供应商应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合同扫描件内容。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4)采购需求偏离表采购人:浙江树人学院项目名称:工程实验检测设备项目编号:QSZB-Z(H)-B23368(CS)序号磋商文件要求响应规格是否偏离(提供说明)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12……服务要求12……技术要求12……说明:1.逐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响应规格;2.偏离说明是指对磋商文件要求存在不同之处的解释说明。偏离系指:正偏离(高于采购需求)、负偏离(低于采购需求)、无偏离(满足采购需求);3.如不填写或未如实填写,自行承担磋商响应风险。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5)货物配置清单(不含报价)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或具体服务产地数量配置(可另附页)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产品技术支持材料(6)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技术服务、培训配件耗材(7)节能环保产品证明材料说明:响应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且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复印件)。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响应无效。(8)科技创新相关证明材料优先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起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9)供应商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材料。附件1:业务专用章使用说明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方(供应商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合法企业,在参加你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响应(响应)活动中作如下说明:我方所使用的“XX专用章”与法定名称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对使用“XX专用章”的行为予以完全承认,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特此说明。供应商(法定名称章):日期:年月日附:供应商法定名称章(印模)供应商“XX专用章”(印模)附件2:联合协议(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提供联合协议;供应商不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响应。一、各方一致决定,(某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响应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二、所有联合体成员各方签署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的授权代表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内容而对采购人、采购机构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包括书面澄清及相应等均对联合响应各方产生约束力。三、本次联合响应中,分工如下:(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承担的工作和义务为:;……。四、(联合体其中一方成员名称)提供的全部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其中一方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对联合体报价给予4%的扣除)五、如果成交,联合体各成员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六、有关本次联合响应的其他事宜:1、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各方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本协议提交采购人、采购机构后,联合体各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上述内容进行修改或撤销。联合体成员名称(电子签名/公章):日期:年月日附件3:分包意向协议(成交后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提供分包意向协议;采购人不同意分包或者供应商成交后不以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则不需要提供。)(供应商名称)若成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采购编号)】的成交供应商,将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供应商名称)与(所有分包供应商名称)达成分包意向协议。一、分包标的及数量(供应商名称)将XX工作内容分包给(某分包供应商名称),(某分包供应商名称),具备承担XX工作内容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二、分包工作履行期限、地点、方式三、质量四、价款或者报酬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的办法七、其他(分包供应商名称)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允许分包的,分包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且其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供应商名称(电子签名/公章):分包供应商名称: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实验检测设备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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