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巡逻车保险招标公告(2023)
关于采购电瓶巡逻车保险的公示
购买服务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2018-2019年度光明新区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559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公告类型
购买服务实施购买前公告
公告(公示)名称
关于采购电瓶巡逻车保险的公示
项目名称:
电瓶巡逻车保险
实施购买前公开的信息
服务标准和要求:
服务内容:提供损失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车上人员责任保险(驾驶人)、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乘客)、全车盗抢险、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等保险服务。
项目预算金额:
7209.14
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无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公共事务中心(工程事务部)
地址: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安居鸣鹿苑G栋
联系人:
赖工
联系电话:
0755-23407404
传真:
-
电子邮箱:
-
备注: 一、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应当在“中国·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但涉及国家秘密及商业秘密的除外;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 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瓶巡逻车保险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