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国际合作论坛招标公告(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2023)



  项目概况                                                    
    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WZ[2023]028 
    项目名称: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0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0月10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2)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说明部分;(3)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的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 www.zcygov.cn )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 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a.供应商注册(入驻):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b.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c.“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881-7190。(5)本项目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3号)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详见https://jinrong.zcygov.cn/finance/loan?type=1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地    址: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153019  
    质疑联系人:陈辉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153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92号新益大厦13楼1302-B室 
    传    真:0577-88120158  
    项目联系人(询问):卢旭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9975889 
    质疑联系人:葛海滨 
    质疑联系方式:1386832074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传    真:/
    联 系 人:项先生、蔡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32725、88521948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标文0926.doc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标文0926.doc385.1K

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标文0926.doc

温州市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线上电子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采购编号:GZWZ[2023]028 采购人: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二○二三年九月磋商文件目录关于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的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三、磋商响应文件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五、磋商和评审六、授予合同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参考格式)第六部分、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一、资格文件格式附件一、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响应资格声明函附件二、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二、报价文件格式附件三、磋商报价一览表附件四、磋商分项报价表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附件五、磋商响应函附件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七、法定代表人诚信磋商响应承诺书附件八、偏离表附件九、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第七部分、评审方法注:磋商文件中有的条款及要求以加▲符号且加下划线的形式强调,这些特别强调的条款及内容是重要条款,供应商对重要条款的响应程度将作为评审工作的主要依据之一。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项目概况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ZWZ[2023]028项目名称: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预算金额(元):2000000最高限价(元):2000000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数量:预算金额(元):200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时间:/至2023年10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cygov.cn)方式:①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②提示:磋商公告附件内的磋商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磋商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评审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磋商文件申请后下载磋商文件的时间为准)。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磋商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响应无效责任自负。售价(元):04.响应文件提交(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cygov.cn)。5.响应文件开启开启时间:2023年10月10日09:30(北京时间)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cygov.cn)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2.其他事项:(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2)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说明部分;(3)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六条的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依据《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www.zcygov.cn)实行电子交易(在线投标响应)。潜在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身份认证(CA数字证书申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相关操作指南参考如下:a.供应商注册(入驻):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b.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c.“政府采购云平台”服务热线电话:400-881-7190。(5)本项目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3号)优化政府采购金融服务(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详见https://jinrong.zcygov.cn/finance/loan?type=1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传真:/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辉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8153019质疑联系人:陈辉质疑联系方式:0577-881530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92号新益大厦13楼1302-B室传真:0577-88120158项目联系人(询问):卢旭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89975889质疑联系人:葛海滨质疑联系方式:13868320746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址:温州市绣山路299号传真:/联系人:项先生、蔡女士监督投诉电话:0577-88532725、88521948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项目名称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2采购编号GZWZ[2023]028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采购预算2000000元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6采购人名称: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 联系人:陈辉       联系电话:0577-88153019 7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卢旭联系电话:0577-89975889 传真:0577-881201588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9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10供应商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磋商采购公告。11是否接受联合体响应不接受□接受12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 13是否允许递交备选响应方案 不允许□ 允许14响应货币人民币15响应语言中文16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17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18磋商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19响应有效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内。20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磋商响应文件中所涉及的公章均采用CA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可以采用签字或盖章后扫描也可以电子签章。21响应样品不需要□需要22保证金无23履约担保不需要□需要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合同总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函)。24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见公告具体说明。2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响应地点 2023年10月10日上午09:30分截止(北京时间)。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92号新益大厦13楼1302-B(本项目采用在线响应方式,供应商无须前往磋商现场。)26磋商开始时间磋商地点磋商开始时间: 2023年10月10日上午09:30分 (北京时间)磋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92号新益大厦13楼1302-B27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和递交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响应(电子响应),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a.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响应无效。b.“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回执。c.供应商也可以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将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可邮寄,不接受到付)到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92号新益大厦13楼1302-B),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送达的以送达时间为准,邮寄的以签收时间为准)。28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2)通过“政采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采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的,响应无效。29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专家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相关规定从专家库中抽取。30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评标价格优惠。供应商企业属于以上多种性质的,不重复享受扶持政策。31供应商信用查询1、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公告发布之日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图打印;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响应做无效响应处理。32合同备案1、成交供应商须在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历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内将合同交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备案。合同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发至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邮箱:109181756@qq.com;3、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按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予以公告。33合同履约管理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依法加强对合同履约进行管理,并在成交单位供货、项目验收等重要关节,如实填写《合同验收报告》,并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验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4免责声明1、供应商自行承担响应过程中产生的费用。无论何种因素导致采购项目延期开标、废标(流标)、供应商未成交、项目终止采购的,采购人与采购机构均不承担供应商响应费用。2、供应商在响应、合同履行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不因项目实施而危及自身及第三方人员、财产安全。若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损失。35竞争性磋商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七个工作日,必须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传真至采购机构,逾期采购机构可不予受理及答复。36解释权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采购阶段的约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37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本项目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8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是39注意事项1.请务必确保磋商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为最新版本,旧版本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2.请务必确保磋商响应文件制作时所用的 CA 锁与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的 CA 锁为同一把,否则可能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2.采购内容及要求1.采购总说明1.本次采购每个供应商必须完成采购内容和合同(基本要求、服务流程、价格和服务)规定义务,供应商须对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而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2.本次采购的服务所涉及的标准、规范、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条例及规范。如有新的标准应采纳新标准。3.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完成所有工作。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无论其是否被明细列在合同文件中的所有资料,提供的服务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技术要求。4.供应商提供的成果应是无任何质量缺陷、技术成熟,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5.本次采购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供应商成交后应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对成果保密。6.在报价之前,供应商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如发现有任何疑问、冲突或技术问题,供应商须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采购人不再作答复,有关风险及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二、项目背景2023年是中国和丹麦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15周年的重要节点,依托大学创业世界杯与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在过去几年的深度融合,以峰会为平台,以温州为基地,以青年为主体,以丹麦为支点,不断深化与北欧地区的合作,促进多边合作的发展。三、项目概况作为第五届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期间的一项主体活动,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聚焦北欧地区(丹麦、挪威、瑞典、芬兰、冰岛五国)绿色、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成功实践,邀请中国和北欧地区的资深科学家、使领馆官员、高校教授和青年科学家、青年企业家、青年学者代表共聚一堂,为加强中国和北欧青年在科技创新、经贸投资、绿色增长、人文交流等领域可持续发展合作建言献策。四、目标和任务根据中国科协相关指导要求,结合峰会和温州本地产业人才、国际化发展需求,积极组织2023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的与会嘉宾、企业代表和高校代表参会,论坛拟包含领导致辞讲话、仪式环节、国际科创合作高层级主旨演讲、温州全球推介和青年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圆桌等环节。2023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活动计划达成以下目标:(一)结合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和温州的产业发展方向,依托丹麦科技创业中心、丹麦大学联盟等相关合作机构,发布《温州循环经济白皮书》,为温州发展建言献策。(二)邀请丹麦大学联盟首席执行长线下出席论坛和峰会开闭幕式。如遇签证等非可抗力因素无法线下出席,执行长线上出席须为实时连线。(三)着眼北欧相关机构,邀请北欧五国的政府代表、机构代表和青年科学家等参加论坛。(四)为提高峰会和温州的国际影响力,邀请不少于10个国家的青年创业家、青年科学家等线下出席论坛。(五)论坛对象需主要以国内外高校教授、青年创客和青年科学家、企业家、投资人、媒体人等组成(青年代表占比大于60%以上),其中中外优秀青年学者不少于20名,外籍嘉宾不少于30名。(六)邀请重点嘉宾需包含海外部长级代表或国际组织高层级代表1位、使领馆代表3位。(七)聚焦可持续发展领域,围绕中国和北欧地区的青年科学家在科技创新和创业、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和携手应对气候问题,发布合作倡议。(八)推动温州国际化发展,拟达成高能级合作平台(或项目)合作签约1项。(九)积极支持温州本地高校和企业融入中国和北欧地区深度合作,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邀请温州本地高校杰出青年科学家和成功创业者融入论坛。(十)深化科学家、企业家、创投家“三界融合”创新发展。五、技术要求2023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为第五届世界青年科学家(温州)峰会主要活动之一,对于不断深化中国和北欧多边合作,推动青年在科技创新、经贸投资、绿色增长、人文交流等领域可持续发展合作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次采购相关技术要求如下:(一)采购内容1.论坛组织策划执行;2.国内外重要嘉宾的邀请及对接;3.在开放合作的时代背景下,采用线下会议的方式举办论坛;针对部分顶尖但无法线下参会的嘉宾,允许线上或视频参会。4.办好本次论坛,并推动其成为富有影响力、可持续、周期性的知名品牌论坛。(二)活动要求1.举办1场高规格国际水平的高峰论坛;2.邀请海外部长级代表、国际组织代表1位及以上线上或线下出席;3.邀请北欧五国政府代表、机构代表线上或线下出席;4.邀请30位及以上外籍嘉宾线下参会;外籍嘉宾覆盖北欧五国;5.邀请不少于10个国家的高校代表或青年创客代表线下出席论坛活动;6.邀请不少于20位中外优秀青年学者;7.融入和呈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元素。8.在市级以上的纸质媒体和网络媒体对活动进行宣传。(三)活动执行1.要求结合中国科协的相关指导要求,并针对温州相关产业和国际化发展需求,邀请北欧五国相关使领馆代表、国际组织代表和青年创客、青年科学家代表线下参会,并负责峰会和论坛期间线下出席的相关国内外受邀嘉宾接待、组织工作,以及国外嘉宾来温的相关外事手续办理等;2.负责2023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活动中的相关会务工作,保障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3.推动区域内高校或企业与线下参会的国内外高校或创业企业、科研机构建立合作交流机制,为项目落地提供政策、资本、市场等联络对接和支持服务。(四)人员配置1.执行团队需要具备专业策划和产业服务水平,有参与类似活动策划的实践经验和经历;2.团队主要人员具有相关领域有较深的研究和造诣,如承担过各类大型项目策划;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服务团队应能够与委托方及时沟通,并充分尊重委托方意愿,配合委托方完成相关修改工作。(五)服务要求1.供应商必须根据本次采购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活动方案,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承诺对用户的服务响应时间情况;3.供应商须在磋商时明确项目组成员及各阶段驻现场人员,承诺项目在实施期间至少常驻人员情况;4.成交人不得在未经采购人允许的情况下更改响应文件中投入的人员,否则视作成交人违约处理,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5.供应商具有完善的实施响应方案、进度安排、保证项目质量、人员到位、售后服务等服务承诺;(六)知识产权供应商须对其提供的方案、技术和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的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归采购人所有。供应商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如采购人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时,则采购人将及时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主动承担相应责任。如法院裁定采购人侵权成立,则采购人有权向供应商追偿,供应商须无条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责任和经济赔偿。供应商一旦成交,本项目所有的设计成果及版权归采购人所有。六、商务要求(一)服务时间:拟于2023年11月峰会开幕式期间开展。(具体时间以采购人确认为准)(二)报价要求: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所需的国内外相关合作机构协调服务费用、嘉宾邀请费用、国内外参会嘉宾差旅及相关补助费用、场地布建、氛围营造、摄影摄像、视频制作、连线直播、宣传报道、仪式环节、速记服务、物料费、翻译费、管理费、利润、增值税及代扣代缴等相关费用(含税)。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供采购标的成本说明、同类项目合同价格、应用于本项目的相关专利、专有技术(如有)等情况说明。(三)履约保证金:不要求(四)付款条件:1)甲方在合同签完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甲方在乙方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后7个工作日内再支付合同金额的30%,甲方在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审计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0%费用。2)因本项目资金涉及多部门财政资金,所有款项须财政资金到位后予以支付,因资金下达时间问题造成甲方付款延误,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的增值税发票并提供项目结算清单。(五)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工作,应由供应商直接承担,不得转包由其他单位承担;也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工作全部分包给其他单位承担;也不得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承担;如有违反以上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供应商的违约责任。(六)验收要求1.在服务成果满足采购人要求后经采购人确认,按照采购人内部验收标准进行项目验收。2.验收的方法:采购人组织专家进行质量工作的评估、项目验收、整理材料等。3.验收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符合采购人相关要求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要求、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②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澄清文件和成交通知书的各项要求;4.如果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间、按要求完成服务,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5.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派代表参加,验收完毕由采购人代表和成交供应商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名确认。6.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一、说明1、本次采购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并参照《浙江省财政厅、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及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和实施。2、供应商必须对所有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供应商将按无效响应处理。3、无论响应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采购人有权选择成交供应商的供货及服务范围。4、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已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5、知识产权5.1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货物和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5.2供应商应对采购人在使用该产品时所涉及到的专利权负责,不损害采购人的利益。5.3报价应包括所有应支付的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要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5.4供应商提供得货物或服务中如使用其他公司的相关专利,应在标书中出示相关授权,如未出示但使用了其他公司的专利,导致供应商成交而引起相关诉讼,由供应商承担。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在评标过程(或标后质疑投诉期内)中发现供应商间存在上述关系,存在上述关系的全部供应商均做无效响应(无效成交)处理。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7、本项目供应商如涉及分公司的,负责人等同于法定代表人(磋商文件以下同)。8、为使供应商对本项目情况有所了解,供应商可自行到采购人实地进行现场勘察,以便获取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订合同所需的一切资料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必须签字或盖章,否则做无效响应处理。10、本项目磋商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供应商须在响应截止前自行查看是否有补充、更正文件,并按补充、更正文件要求响应,否则责任自负。11、供应商如果获取磋商文件后不来参与本次响应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给予书面告知及其理由,否则采购组织机构将该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并视情况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12、成交供应商必须是已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未申请加入的请到浙江省政府采购网申请加入:http://zfcg.czt.zj.gov.cn/。13、本项目采用在线响应方式,执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10号)等相关规定。二、竞争性磋商文件1、竞争性磋商文件1.1磋商文件发放供应商网上自行下载磋商文件。1.2竞争性磋商文件约束力▲供应商一旦获取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参加磋商采购,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条款和规定。1.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及补充资料等组成。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疑点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下同)通知采购机构,但通知不得迟于规定的质疑时间前使采购机构收到,采购机构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如有必要,可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书面发给各有关供应商并予以公告。任何口头答复均不作为报价依据。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3.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有权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并以书面形式(补充、更正文件)通知供应商。补充、更正文件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3.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个工作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3补充、更正文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予以公告公布。三、磋商响应文件1、磋商响应文件1.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没有重大偏离。未实质性响应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但允许在基本满足采购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出现的微小差异。1.2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技术参数、资料,包括采用的计量单位,并保证磋商响应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磋商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应保持一致,否则可能导致对其不利评定甚至被拒绝。技术和商务如有偏离均应填写偏离表。1.3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详细编制磋商响应文件,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采购。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可能导致被拒绝。2、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商务技术文件组成。2.1资格文件组成序号内容(以下1-3项内容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资格声明函(附件一)3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附件二)4供应商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2报价文件组成序号内容(▲序号2-3项供应商必须提供,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1报价文件封面(格式自拟)2报价一览表(附件三)3磋商分项报价表(附件四)2.3商务技术文件组成序号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供应商应提供相关内容,否则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责任自负。)1商务技术文件封面(格式自拟)2磋商响应函(附件五)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六),如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的只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4法定代表人诚信响应承诺书(附件七)5供应商相关资质、资信或信用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有效公章)6供应商资信等级证明等(如有则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7供应商业绩(如有则提供)8商务偏离表(附件八(一))、技术偏离表(附件八(二))9项目技术及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具体见评审办法)10根据磋商文件中的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评标细则,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11其它供应商须说明的资料(如有则提供)12供应商针对评分细则,编制目录索引,注明评标细则项目所在响应文件页码。3、采购内容填写说明3.1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第三条第2款所列出的内容及格式逐一按顺序组成磋商响应文件。4、响应报价4.1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填写响应总价;按照磋商文件中《投标分项报价表》填写分项价格。4.2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根据采购说明,详细说明所能提供的各项具体服务内容,自主确定响应价,实行总价包干。4.3响应报价包括涉及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在总价中应充分考虑项目期间成本投入的市场风险、政策性调整及调查期间的不可预见因素,今后不再作调整,但采购人要求变动的内容除外。供应商在响应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否则采购人将视响应总价中已包括所有费用。供应商应综合考虑后报价,供应商须注意报价风险。供应商对在合同执行中,除上述费用及磋商文件规定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的工作范围以外需要采购人协调或提供便利的工作应当在磋商响应文件中说明。填写报价表格时,各项费用应如实填写。5、采购人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审,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采购人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6、保证金:无7、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7.1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内,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7.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供应商协商延长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7.3供应商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不能修改磋商响应文件。8、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8.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响应响应(电子响应)。供应商应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8.2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磋商响应文件。8.3本文件《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中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参照格式进行编制(格式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还需后附相关证明材料);本文件《第六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未提供格式的,请各供应商自行拟定格式。8.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负。8.5《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8.6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节“磋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没有仔细阅读磋商文件,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9、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9.1《磋商响应文件》的签章: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9.2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相应位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需要加盖供应商公章的采用CA电子签章。9.3CA电子签章操作指南详见《供应商-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10、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10.1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0.2“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响应文件。10.3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磋商响应文件的份数: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1、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和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见《第一部分磋商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3.1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3.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撤回、修改《磋商响应文件》。4、磋商响应文件的备选方案供应商不得递交任何的响应备选(替代)方案,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五、磋商和评审1、开启响应文件1.1采购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开启磋商响应文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供应商因未在线参加开标而导致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在线开评标进行时,供应商响应代表需自行关注平台提示信息,期间有发出“询标/澄清函”、“多轮报价函”等相关线上函件时,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逾期/错过回复时间,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2磋商流程(1)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开始解密】通知,由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已递交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的,其磋商响应文件按拒收处理。(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结束,磋商小组在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如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采购内容明确不需要修改的或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清楚明确不需要澄清的,可以不进行磋商,直接要求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4)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5)开启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6)评审结束后,公布采购结果。特别说明:如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化开标或评审程序调整的,按调整后程序执行。2、评审2.1评审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2)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3)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供应商进行排序,推荐候选供应商,将综合得分第一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推荐其为成交供应商;4)向采购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2.2评审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1)磋商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磋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磋商资格。(2)符合性检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澄清有关问题。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3)比较与评价。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3本次采购,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的,本次采购做废标处理。2.4▲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磋商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CA电子签章的;2)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3)最终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包括磋商文件中明确要求不得偏离的采购要求,存在负偏离的);5)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付款方式、完工期(服务期)、免费质保期、适用法律法规、标准、税费等其他内容;6)存在串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7)参与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8)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任何调整的情况下,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最终报价超过其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的;9)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或出现重大偏差)。2.5▲磋商小组发现磋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认定),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磋商响应文件;2)除2.4条款以外,出现其它明显不符合采购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3)除2.4条款以外,出现其它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是否为偏离实质性要求由磋商小组认定。2.6▲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最终报价,有可能影响采购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2.7磋商小组在评标中,不得改变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成交条件。2.8评标时如遇到磋商文件未规定的特殊情况,由磋商小组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集体决定处理。2.9磋商小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解释。同时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本项目不对供应商公布详细的评审情况,不公布具体评标细则中小项得分。3、磋商响应文件的澄清3.1为有利于对磋商响应文件的比较和评议,必要时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磋商响应文件相关事宜进行澄清。磋商小组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的形式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供供应商澄清、说明时间不少于30分钟,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将导致对其不利的评定。3.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供应商的澄清、说明不得超出磋商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4、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文件)的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5、评审原则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5.1磋商小组负责审查磋商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磋商小组认为必要时,可向供应商进行询标澄清。5.2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合格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是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成交的供应商。5.3磋商小组对合格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定。如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列采购内容明确不需要修改的或供应商磋商响应文件清楚明确不需要澄清的,可以不进行磋商环节,直接要求供应商进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在竞争性磋商文件未做任何调整的情况下,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有出现最终磋商报价超过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的,则该供应商的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5.4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制定的评审办法对供应商进行评审排序,将综合得分第一的供应商向采购人推荐其为成交供应商。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响应:6.1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6.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6.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6.4不同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7、经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进行串通响应的,磋商小组可以对相关供应商做出无效响应处理,并上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8、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的情形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组织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应当重新采购。六、授予合同1、磋商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经采购人确认后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各供应商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进行署名投诉或提出质疑,但需对投诉或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根据磋商小组提交的书面评审报告和评审结果最后确定成交人。2、成交通知书2.1评审结束后,采购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采购结果,同时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2.3成交无效1)发现成交供应商资格无效或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按相关规定执行。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处理。3、磋商小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落标原因解释。4、签订合同4.1成交供应商须主动联系采购人或采购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未经采购人许可,在规定时间内未到采购人处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视为拒签合同。4.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响应修改文件、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的询标纪要(承诺)和成交通知书均作为合同附件。4.3拒签合同的责任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30日历天)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签合同,以违约处理,并赔偿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的,所需费用由原成交供应商承担。5、代理服务费及履约验收服务费成交供应商须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的收费标准75%向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包含在报价总价中。本项目履约验收服务费按人民币壹万元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缴纳,履约验收服务费包含在报价总价中。第四部分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相关说明一、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说明1、文件依据(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浙江省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0〕8号)(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业的,联合体视为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的认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划分。3、供应商享受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1)4、供应商享受监狱企业扶持政策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5、供应商享受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扶持政策。6、非单一产品采购,无法核实(按响应文件资料)全部货物均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或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制造商制造的货物且无法核实(按响应文件资料)制造商是否为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享受扶持政策。7、供应商采用其他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响应的,应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单位属于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享受扶持政策。二、说明:如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标项,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如中标,将在成交公告中将此中小企业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备注说明:1、如中标,将在成交公告中将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五部分合同格式(参考格式)(本合同作为示范文本,具体以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所签定正式合同为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组成合同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按顺序号的先后)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其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文本;(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谈判承诺和澄清(含询标纪要);(4)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二、合同内容概要:在2023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框架下,举办“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三、合同总价:合计为人民币元整。合同价款已包含举办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全部服务内容所需要的所有费用。合同后另附最终报价清单。四、质量要求:1、服务产品及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2、如发生所供服务及最终成果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要求在指定时间内无条件修改直至符合甲方要求为止,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承担损失赔偿责任。3、乙方必须根据本次采购文件所制定的目标和范围,提出相应的活动方案,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4、乙方应在响应文件中明确承诺对用户的服务响应时间情况;5、乙方须在磋商时明确项目组成员及各阶段驻现场人员,承诺项目在实施期间至少常驻人员情况;6、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允许的情况下更改响应文件中投入的人员,否则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乙方具有完善的实施响应方案、进度安排、保证项目质量、人员到位、售后服务等服务承诺;8、乙方应制定完整的、切实可行的活动宣传方案,宣传内容围绕本活动主题和议题设计。9、本项目实施时间和方式视系列活动安排情况和不可控因素等有可能在具体实现方式和时间上有所变动。五、实施时间和交付方式1、实施时间:(在磋商后乙方最终承诺的实施时间基础上,经甲方调整、确认后作为合同实施时间)2、履行方式:按照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及经甲方确认的服务内容清单和工作进度表履行。3、履行地点:浙江省温州市。4、甲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5、乙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六、项目验收1、甲方组织人员对项目服务及相关资料进行评定、验收,乙方应全力协助。2、甲方验收将以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采购合同、补充文件及其他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等确定的内容、标准作为依据。3、项目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具体见响应文件服务内容及报价明细。4、乙方应做好活动验收资料收集工作,配合后续项目审计需要的各项工作。5、项目结算以采购文件、响应文件、采购合同、成交通知书、补充文件及其他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等内容作为依据。6、乙方不能按时间、按要求完成服务,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7、验收时乙方必须派代表参加,验收完毕由甲方代表和乙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名确认。8、验收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七、付款方式1、合同价款的支付1)甲方在合同签完7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甲方在乙方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后7个工作日内再支付合同金额的30%,甲方在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完成结算审计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30%费用。2)因本项目资金涉及多部门财政资金,所有款项须财政资金到位后予以支付,因资金下达时间问题造成甲方付款延误,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合法的增值税发票,项目结算时乙方应提供项目结算清单及凭证依据。八、知识产权乙方须对其提供的方案、技术和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分权,并对涉及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的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甲方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责,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乙方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归甲方所有。乙方应保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其提供的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乙方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如甲方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时,则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主动承担相应责任。如法院裁定甲方侵权成立,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须无条件承担与此相关的所有责任和经济赔偿。乙方一旦成交,本项目所有的设计成果及版权归甲方所有。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资料。2、甲方授权一名熟悉本项目情况的项目代表,负责与乙方的联系。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响应文件的承诺组建项目组人员,并确定项目负责人与甲方保持联系、沟通,项目负责人不得变更。因特殊情况项目负责人确需变更的,更换的项目负责人需要得到甲方书面认可且相关资历不得低于原项目负责人。2、在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认真、勤奋工作,并按经甲方确认的工作进度表,按时完成工作,对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响应,并按工作进度表完成工作(最终交付时间不因修改工作而延后)。3、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漏与本项目、本合同有关的技术、资料等,不得以任何形式侵害甲方的知识产权。4、负责处理好与相关项目实施单位的协调工作。5、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甲方提交工作进度表。6、乙方应在活动举办前15日内将拟邀请的嘉宾名单交给甲方审核确认,乙方在项目期限内对拟邀请名单进行增补时需经甲方审核。7、乙方应对服务方案中涉及的各类活动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活动方案应包括活动场地、活动流程、所需物料、机械设备、活动组织架构、人员岗位配置及职责、联系方式、活动重点、难点以及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措施、天气以及活动中意外情况的应急处理方案等。该项目总体方案应于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给甲方,对于甲方提出的建议或意见,应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响应,活动方案经甲方最终确认后方可实施。活动结束后,乙方应根据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的规定,在甲方的监督下及时整理发布活动中形成的学术共识、建议或特刊等成果。8、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活动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根据本次活动的内容形成活动报告或者成果报告提交甲方验收(具体成果内容详见响应文件),并经甲方确认。9、乙方负责项目所需所有参会专家的邀请,以及报告讲课咨询费、交通费、网络直播、场地布置、设备租赁、活动资料等费用,具体见响应文件报价明细。10、乙方负责提供活动方案、本论坛宣传方案、活动视觉设计稿、活动邀请函、活动资料、参会嘉宾名单、活动总结、媒体宣传情况、活动照片、全程影像等相关资料。十一、保密协议甲乙双方都应对此次合作项目中涉及到的有关对方业务及其他方面相关资料给予高度保密,在未得到对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双方都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否则,被泄露方将有权追究泄露方相关法律责任。十二、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拒付相应费用的,乙方将没收预付款,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2、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同时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乙方未能及时交付或其它非甲方原因引起验收、交付延迟的,每延后一天由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乙方同意甲方可直接在合同款中扣除。乙方阶段性工作超过工作进度表确定的完成时间节点或超过交付期限(以验收合格为标准)达到2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4、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相应义务,各方仍应当依照本合同及响应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5、乙方应保证甲方所采购的内容及其任何一部分,在使用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6、乙方转包或全部分包或擅自部分分包给第三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十三、争议及解决如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后生效。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地址: 地址:邮编: 邮编: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第六部分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1.资格文件格式附件一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资格声明函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时 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我单位满足以下条件,并已经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根据财政部单独或与有关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4〕3062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2045号)、《关于对违法失信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5〕3062号)、《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关于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001号),依法限制相关失信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单位□存在/□不存在上述文件规定依法限制参与政府采购的情况。(说明:在□上打√。)3、我单位□没有被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已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说明:在□上打√。)4、我单位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3年内其它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情况声明: 5、我单位符合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的要求,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了相应的证明材料(磋商文件没有要求特定资格条件的,本条款空格处可以空白)6、本公司所提交的本声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我方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签署日期:附件二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此次参加本项目的响应,与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特此承诺!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二、报价文件格式附件三磋商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报价(元)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大写: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小写:▲报价一览表中投标价为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投标供应商应考虑企业自身实力、经验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种因素,自主确定报价,报价中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不提供此表格的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新一轮报价函(最终报价)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我公司已在政采云系统上收到新一轮的报价通知,经我公司认真慎重研究后决定在保证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和报价范围以及履行报价文件所有承诺的前提下,接受磋商小组本轮报价的邀请并对各项磋商结果做出承诺,此次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的本轮报价为:(小写)¥(大写)人民币若成交,分项报价表同比例调整,其余费用不调整。磋商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特别注意事项:一、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在响应文件中委派的授权代表填写好报价信息并签字后,将报价函生成PDF格式,并以附件形式上传;二、在报价时限内,如不能以附件形式上传,则将PDF格式的《新一轮报价函》通过其在响应文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声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预留邮箱传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09181756@qq.com;附件四磋商分项报价表(价格单位:元)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工作量单价总价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中国-北欧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论坛合计报价注:1、合计报价为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2、合计报价应与《磋商报价一览表》中磋商报价相一致。3、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投标供应商可根据本表结合实际自行扩充。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三、商务技术文件格式附件五磋商响应函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供应商全称)授权(授权代表名称)(职务、职称)为授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括号内填采购编号)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进行响应。为此:1、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磋商响应文件。2、保证遵守磋商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和约定。3、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4、如我单位成交,我方承诺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服务。5、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补充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如果磋商文件有相互矛盾之处,我方同意按采购人的理解处理。6、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该项响应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响应或收到的任何响应。7、利益冲突: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我公司与本项目的采购人、采购机构没有任何的隶属关系。8、我公司没有被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曾被财政部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已不在限制期内。9、磋商响应文件自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90天内有效。10、与本采购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附件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温州市科学技术协会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法定代表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授权代表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名称,括号中填写采购编号)项目响应,全权处理本次招响应活动中的一切事宜,我承认授权代表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项目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内容。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授权代表:性别:年龄: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粘贴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影印件粘贴法人身份证复印影印件附件七法定代表人诚信响应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信用的原则参加项目(采购编号:)的磋商;一、杜绝以收取管理费等形式的一切挂靠、违法转包、分包行为;并选派有丰富经验、无不良行为记录的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严格按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合同等要求保证拟派人员的到岗率。二、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四、不与采购人或采购机构串通响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其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以牟取成交。六、不以其他人名义磋商响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七、不在响应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八、我单位没有被政府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不限于:愿意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承诺书签署日期:附件八(一)(一)商务偏离表序 号内容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备 注供应商(盖章):(二)技术偏离表序 号内容磋商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备 注供应商(盖章):说明:1.如不填写,则视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2.如出现偏离,供应商务必如实填写此表,否则存在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不提供此表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其按无效响应处理。4.表格可以延续。附件九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一)项目组负责人项目名称:采购编号:1、一般情况姓 名年 龄学 历毕业学校专 业职 务资格证书取得资格证书时间拟任何职2、个人简历时 间专业工作经历3、近五年类似项目序号项 目 名 称该项目中任何职注:1、应随表提交相关人员职称、资格证书等扫描件。2、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二)项目组人员一览表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序号项目组成员专业学历性别年龄专业职称/执业资格证书从事该行工作时间所在单位注:1、应随表提交相关人员职称、资格证书等扫描件。2、本表可在不改变格式的情况下根据具体需要自行增减。3、列入本表人员如果更换,需征得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第七部分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法规,结合本次所要采购服务的实际,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成交单位,特制定本评审办法。一、总则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和诚实、信誉、效率的服务原则。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认真进行评审。择优选定提供服务单位,最大限度的保护当事人权益,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技术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提出优选方案,编写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评审的有关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接受吃请和礼品,不得参加影响公正评审的有关活动。对未成交单位,磋商小组不作任何解释。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采购工作的进行,一经发现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二、评审组织评审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专家共同组成。评审全过程由采购管理部门全程监督。三、磋商程序具体磋商流程见本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相关内容描述。四、评分细则1、商务技术评分90分各磋商小组成员按下列评分项目进行评定,每人一张评分计算表,由磋商小组成员各自评定打分并记实名。如任何一张表的一项评分内容分值超过规定的范围,则该张表无效。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各项评分内容评分的合计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磋商供应商商务技术分的最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序号评审项目评分标准分值1供应商履约能力(8分)供应商基本情况评价,评价因素包括与本项目实施相关的专业技术力量0-2分、内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质量认证管理体系)0-2分、企业信用等级0-2分、用户评价等(涉及企业规模的除外)0-2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0-8分2供应商类似业绩(1分)供应商具有类似活动成功案例的,每提供一份有效业绩证明材料0.2分,最多得1分。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以响应文件中出具的清晰可辨的合同扫描件为准。0-1分3对本项目的认知和理解(3分)供应商对本项目基本情况的认知和理解是否全面、到位。0-3分4服务方案(8分)A.活动定位符合大会要求,能充分体现用户需求的得4分,体现的主要要素与需求存在缺失或不足的0-3分。B.活动方案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和多元性的得4分,体现的主要要素与需求存在缺失或不足的0-3分。0-8分5活动议程策划方案(8分)根据活动议程策划方案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针对性进行评析,对活动议程策划方案需求理解充分,策划合理、内容详尽,得8分;对活动议程策划方案需求有基本理解,策划合理、内容基本完整,得7-4分;对活动议程策划方案需求理解有错误,策划不合理、内容不完整的,得3-0分0-8分6活动组织方案(8分)根据活动组织方案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针对性进行评析,对活动方案需求理解充分,组织合理、内容详尽,得8分;对活动方案需求有基本理解,组织合理、内容基本完整,得7-4分;对活动方 案需求理解有错误,组织不合理、内容不完整的,得3-0分0-8分7活动会场布置方案(6分)活动布置方案合理,特色鲜明的,采用材料绿色环保的,得6分;活动布置方案基本满足要求得5-3分;活动布置方案有明显不合理的得2-0分0-6分8项目执行团队(12分)执行团队项目负责人配置情况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活动策划经验者得4分,没有不得分。依据响应文件中出具项目负责人简历及合同证明文件(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须提供项目业主盖章证明材料)。0-4分8项目执行团队(12分)1.团队配置情况(8分)1.执行团队专业设置情况:针对本项目拟派执行团队的专业能力(0-2分)、理论水平(0-2分)进行评分。依据响应文件中出具的团队人员简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进行评分。0-4分8项目执行团队(12分)1.团队配置情况(8分)2.除项目负责人以外的执行团队成员中有参与过相关大型活动组织及策划的,有1个得1分,最高得4分(同一人员最高得1分)。以响应文件中出具的合同复印件为评分依据,证明材料中体现不出人员信息或与本项目拟派人员不符的不得分。0-4分9实施方案响应情 况(10分)活动预算控制方案(5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活动预算控制方案评析,预算控制合理、清晰得5分,预算控制较为一般得4-3分,预算控制明显不合理得2-0分。0-5分9实施方案响应情 况(10分)进度安排(5分)针对本项目的进度安排合理、可行,能够及时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灵活调整,能够及时沟通,召开日常工作会议、按照采购人要求迅速反应的得5分,其余情况0-4分。0-5分10服务承诺(10分)(1)保障项目进度的服务承诺依据响应文件中出具的相关承诺情况进行评分,没有相关内容的不得分。0-2分10服务承诺(10分)(2)保障项目质量的相关承诺依据响应文件中出具的相关承诺情况进行评分,没有的不得分。0-2分10服务承诺(10分)(3)保障人员到位的相关承诺依据响应文件中出具的相关承诺情况进行评分,没有的不得分。0-2分10服务承诺(10分)(4)售后服务承诺依据响应文件中出具的相关承诺情况进行评分,没有的不得分。0-2分10服务承诺(10分)(5)知识产权承诺依据响应文件中出具的相关承诺情况进行评分,没有的不得分。0-2分11特色服务(3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能提供的特色服务、增值服务说明依据响应文件体现的相关内容进行评分,没有不得分。0-3分12现场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置预案(3分)预案是否具备较强的针对性和完整性。0-3分13活动方案演示10分供应商针对活动方案进行讲解,未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提交演示光盘或u盘的,本项不得分。评审小组根据以下内容进行打分。(1)论坛嘉宾邀请的情况(级别、类型、数量)(0-4分)(2)活动整体方案全面性及针对性情况。(0-3分)(3)增值服务方案全面性及针对性情况。(0-3分)0-10分2、磋商报价得分10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价格最低的最后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1)有效供应商的最后磋商报价等于磋商基准价时其商务分为满分10分;2)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供应商最后磋商报价)×10%×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2位)3)▲如供应商磋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其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标处理。4)所有供应商最后磋商报价均超采购预算,采购人无法支付的,本项目做流标处理,应重新组织采购。5)本项目采购预算为2000000元。3、有效供应商的综合得分为商务技术得分和最后磋商报价得分的总和。4、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综合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抽签决定。五、确定成交供应商本次采购由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经质疑,采购人审查后,确认因排名第一的候选人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的,采购人可以视情况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将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公示成交结果,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六、磋商供应商的义务磋商供应商应随时接受磋商小组成员的询问,解答包括有关的技术问题等。磋商结束,所有评审资料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际合作论坛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