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工程招标公告(商水县残疾人联合会2023)
商水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中心室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商水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中心室外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商水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中心室外工程项目 已由商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商发改项【2023】59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9-411623-04-01-748848,招标人为商水县残疾人联合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商水县残疾人联合会
2.2 总 投 资:项目总投资6009800元,本次施工招标4500192.64元,监理招标72000元
2.3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1标段:商水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中心室外工程项目的施工;
2标段:商水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中心室外工程项目的监理。
2.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8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第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第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3.5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3年 10 月 8 日08 时00分至2023年 10 月 13 日17时00分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七 开标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 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 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一致。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商水县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商水县行政路中段
联 系 人:马超
电 话:13523111716
代理机构:河北海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国贸大厦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539771252
监督部门:商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 话:0394-5441635
附件:
1、2、残联监理招标文件.doc
2、1、残联施工招标文件.doc
商水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中心室外工程项目二标招标文件招标人:商水县残疾人联合会代理机构:河北海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督部门:商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0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总则132.招标文件153.投标文件174.投标205.开标216.评标217.合同授予22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239.纪律和监督2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2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5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0第五章图纸52第六章技术文件53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4目录55一、投标函5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7三、授权委托书58四、项目管理机构59五、资格审查资料61六、其他材料65七、监理大纲67第一章招标公告商水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中心室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商水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中心室外工程项目已由商发改项【2023】59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9-411623-04-01-748848,招标人为商水县残疾人联合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商水县残疾人联合会2.2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009800元,本次施工招标4500192.64元,监理招标72000元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2.4质量要求:合格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1标段:商水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中心室外工程项目的施工;2标段:商水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中心室外工程项目的监理。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8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第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第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3.4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3.5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企业诚信库注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2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10月8日08时00分至2023年10月13日17时00分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0时00分。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7.其他注意事项7.1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一致。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8.联系方式招标人:商水县残疾人联合会地址:商水县行政路中段联系人:马超电话:13523111716代理机构:河北海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周口市国贸大厦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8539771252监督部门:商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394-544163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 标 人:商水县残疾人联合会地 址:商水县行政路中段联 系 人:马超电 话:13523111716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北海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周口市国贸大厦联 系 人:王先生电 话:185397712521.1.4项目名称商水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中心室外工程项目1.1.5建设地点商水县残疾人联合会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1.3.2工期控制目标60日历天1.3.3质量控制目标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企业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开始提供;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总监资格: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1个,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监理资格:拟派本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个,具备相关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监理员资格:拟派本工程监理员不少于4个,具备相应的岗位证。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4.3限制投标的情形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 3 年(限定在1至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2)在河南省工程建设中违法违规的企业和个人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在半年内不接受其投标。(3)近半年内在所有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4)近3年内在招投标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行为并被司法机关认定为犯罪的。(5)近3年内,在招标人(包括与本项目招标人有股权或隶属关系的招标人)的既往项目合同履行过程中,被监督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投标人不履行合同、项目经理或主要技术负责人被招标人撤换的。(6)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参股或相互任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中同时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4.被同一法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距投标截至日期10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2.2.3招标人澄清的截止时间距投标截至日期15日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除招标文件外,图纸、招标控制价,以及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补遗和其它有效正式函件等内容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金额:壹仟肆佰元整 。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方式交纳:银行转账或保函(1)银行保函方式:投标人直接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里点击“申请电子保函”,按要求操作,在线确认企业信息并选择出函机构,由出函机构为投标人在线开具电子投标保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开具成功的电子投标保函,交易系统自动确认生效,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递交。(申请电子投标保函的操作方法详见电子保函操作手册)(2)银行转账方式: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一次性足额交纳到指定账户,对未能按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资审)文件予以拒绝。周口市投标保证金专户户名、账号、开户银行、行号:开户名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西城支行中原银行行号:313508000025中原银行:411602010170003001108904注:1.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上述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2.投标保证金退还程序:按照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竞买)保证金交退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3.5.3近年完成的工程的年份要求近3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1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1)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2)投标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禁止性规定相抵触。(3)按投标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投标人填写的内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但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4)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5)投标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投标文件(不包括所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投标价格的,应作废标处理。(6)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若不完整或字迹、印章模糊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核验。3.7.3签字、盖章要求要求签字的地方必须签字,要求盖章的地方必须盖章,要求签字和盖章的地方必须签字和盖章,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须本人签字.4.1.1投标文件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上传加密的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业务操作手册》。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供与投标所报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文件3份(正本1份,副本2份)。4.1.2投标文件的递交a、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b、投标人因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网址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4.3.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1开标程序本项目实行在线网上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远程在线解密会员端操作手册》(为应对解锁异常,投标人可持移动电脑在交易中心附近解锁)。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本项目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招标人的代表1人,专家4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由从河南省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6.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 人。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限定在1至3人。当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少于需推荐的人数,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人数可少于需推荐的人数。7.3履约担保无10.1报价要求(1) □不设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一标段:4500192.64元 ;二标段:72000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招标人控制价在网上下载。 (2)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开标记录中的投标人名称、报价、工期和质量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一致,否则作废标处理10.2监理资金拨付具体支付由监理合同条款约定。10.3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凡招标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中标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10.4招标文件的解释(1)对《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不加修改地引用的内容作出解释,按照部门各自职责分工,分别由省发展改革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负责。(2)其他内容由制定部门按职责分工作出解释。(3)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解释。对招标人自行编写的内容理解有争议的,由备案的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文件所使用的词句、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招标的目的、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招标人一方的解释。10.5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投标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标行为。如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应将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中标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招标人可向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申诉可以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10.6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是10.7其他要求投标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需本公司员工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签章)、劳务合同及公司缴纳社保(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和缴费凭证需网上能查到)原件递交,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受理。1.总则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招标。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招标项目组织单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本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本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本项目的工期控制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本项目的质量控制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监理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4)与本项目的代建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与本项目的代建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6)与本项目的代建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被责令停业的;(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1)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1.10.1不召开投标预备会。1.11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偏离:不允许偏离。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图纸(6)技术标准和要求(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2.2.2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3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澄清文件在网上公布,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4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概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网上答疑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答疑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网上答疑为准。2.3.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报相关招标投标监督机构备案。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由以下技术标、商务标两部分组成:3.1.1技术标,包括以下内容:(1)技术标:监理大纲3.1.2商务标,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项目管理机构(5)资格审查材料;(6)其他材料;3.2投标报价3.2.1投标价格应是监理服务期内,投标人按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任务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所提供的服务所需的全部费用,并充分考虑了投标人所承担的风险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等全部费用。3.2.2报价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投标人工程监理服务费的投标报价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市场行情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对于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3.2.3监理服务费为实施正常监理服务所需的费用。监理人员的办公、生活设施、设备以及交通工具等由监理单位自备,其设施、设备费用由投标人计入报价,此项费用仅计入折旧费、维修保养费和消耗费,残值,监理服务结束后,其产权仍归监理单位所有。3.2.4监理服务的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报价中应包含本项目工程保修期的监理服务内容。3.2.5报价所包含的范围: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对从本工程施工开始到质量保修期结束的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工程审计时的相关配合工作及提供相关服务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报价中应包括监理机构人员服务费、技术咨询服务费、现场经费、监理设施(包括办公和生活设施)、监理用房、检测仪器和试验设备使用费、管理费、利润、保险、税费等履行本工程施工监理职责的全部费用。3.2.6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本项目监理工作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调整险等因素,并结合企业自身成本等核算进行报价,不得以低于企业成本的报价竟标。3.2.7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本次投标报价为监理服务费用的全部和唯一来源,投标人不得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收受其他任何费用、回扣或佣金。3.2.8投标货币:投标文件报价采用人民币表示。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网上答疑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在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4特殊情形投标保证金的处理3.4.4.1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情形。3.4.4.2投标人涉嫌有违规行为或招标项目在公示期间有投诉的,招投标监督部门书面通知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完毕后按招投标监督部门书面意见办理。3.5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建筑工程情况表”应附项目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3.5.6总监理工程师和副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5.7专业监理工程师: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5.8监理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3.5.9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审要求提供本投标人投标有效资料,以证实其提供本项目审查的资料能满足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的要求,供评标委员会评审。3.6备选投标方案本项目不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控制目标、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投标人应依据招标文件、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以及投标人对工程、工程场地及周围环境的踏勘情况,编制本招标工程的监理大纲,要求如下:(1)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监理方法;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设备情况、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情况;结合项目特点提出主要监理内容、工作方案及计划工作量等,详细内容应严格按格式目录中章节内容分别填写,没有则可为空。3.7.6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一律用A4纸编制,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4.投标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zktf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业务操作手册》。4.1.2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电子开标软件将无法接受,招标人不予受理。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或已递交的投标文件。5.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采购人在本章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制作投标文件所用CA密匙准时参加开标会。5.1.2投标人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原因,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不成功的,作为废标处理。5.2开标程序5.2.1标单位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未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进入开标倒计时时宣布开标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宣布开标纪律;(3)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已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4)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唱标;(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6)开标结束。5.3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开标。(1)在本须知第2.2.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的;(2)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在“河南省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招标人发现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更换。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履约担保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7.3.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签订合同7.4.1招标人按照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4.3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招标人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不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按规定依法重新招标。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但没收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三中标候选人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依法重新招标。在1-3年内,国家投资建设项目业主不得再接受放弃中标者投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2.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1.2资格评审标准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财务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总监理工程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专业监理工程师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监理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期控制目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工程质量控制目标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条款号量化因素量化标准2.2.1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监理大纲: 45 分商务标: 30 分投标人综合实力:25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1)监理大纲45分质量控制措施(8.00分)质量控制措施很全面、有效,有针对性 5~8分 质量控制措施较全面、有效,较有针对性 3~5分 质量控制措施不全面、无针对性 0~3分2.2.4(1)监理大纲45分工期控制措施(5.00分)工期控制措施很合理、保证措施很得力 4~5分 工期控制措施较合理、保证措施较得力 1~4分 工期控制措施不合理、保证措施不得力 0~1分2.2.4(1)监理大纲45分投资控制措施(5.00分)投资控制措施很全面、有效,有针对性 4~5分 投资控制措施较全面、有效,较有针对性 1~4分 投资控制措施不全面、无针对性 0~1分2.2.4(1)监理大纲45分合同信息管理(5.00分)合同信息管理内容很明确、管理方式方法很得当4~5分 合同信息管理内容较明确、管理方式较方式得当1~4分 合同信息管理内容不明确、管理方式方法不得当0~1分2.2.4(1)监理大纲45分工程协调措施(6.00分)工程协调措施很全面、有效,很明确 4~6分 工程协调措施较全面、有效,较明确1~4分 工程协调措施不全面、不明确0~1分2.2.4(1)监理大纲45分安全文明控制措施(6.00分)安全文明控制措施很合理、保证措施很得力4~6分 安全文明控制措施较合理、保证较措施较得力 1~4分 安全文明控制措施不合理、保证措施不得力 0~1分2.2.4(1)监理大纲45分项目难点、关键问题控制措施(5.00分)对项目的难点、关键问题的控制措施全面、有效,有针对性4~5分 对项目的难点、关键问题的控制措施较全面、有效,较有针对性1~4分 对项目的难点、关键问题的控制措施不全面、无针对性0~1分2.2.4(1)监理大纲45分检测设备(5.00分)检测设备很齐全、满足工程检测需要,很合理4~5分 检测设备较齐全、满足工程检测需要,较合理1~4分 检测设备不齐全、不满足工程检测需要 0~1分 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4(2)商务标评分标准(30分)投标报价评分标准(满分30分)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值(有效投标人为5家及5家以上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最低价,求其他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等于评标基准值的得30分,与评标基准值相比,每高于评标基准值1%在30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每低于评标基准值1%在30分基础上扣1分,扣完为止。2.2.4(3)投标人综合实力25分项目管理机构(13分)总监工程师(4.00分)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的得0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的得 4分 。2.2.4(3)投标人综合实力25分项目管理机构(13分)专业监理工程师(5.00分)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的得0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 项规定的得4 分 。每增加1名符合要求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加1分,最高得5分。2.2.4(3)投标人综合实力25分类似业绩(6分)类似业绩(6分)企业 2020年 1 月 1 日至今完成的 1 个工程项目监理业绩的加3分,本项最高得6 分。注: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2.2.4(3)投标人综合实力25分优惠服务承诺(10分)1、根据投标人保修期内优惠服务承诺及可操作性横向比较进行打分。(0-5)2、根据投标人保修期外优惠服务承诺及可操作性横向比较进行打分。(0-5)投标人综合得分计算公式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投标人综合实力得分2.2.5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由5名评委组成,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技术标、商务标、投标人综合实力的汇总后的平均得分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监理大纲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2.评审标准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监理大纲: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人综合实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值计算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监理大纲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投标人综合实力: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评标程序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综合得分=技术标得分+商务标得分+项目管理机构。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书第一部分协议书委托人(全称):监理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规模:;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二、词语限定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4.专用条件;5.通用条件;6.附录,即:附录A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附录B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四、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五、签约酬金签约酬金(大写):(¥元)。包括:1.监理酬金:同签约酬金。2.相关服务酬金:无。其中:(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无。(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无。(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无。(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无。六、期限1.监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七、双方承诺1.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3.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委托人:(盖章)监理人:(盖章)住所:住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签字)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第二部分通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1定义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1.1.2“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1.1.3“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4“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1.1.5“监理”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依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1.1.6“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1.1.7“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1.1.8“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1.1.9“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1.1.10“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1.1.11“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2“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1.1.13“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1.1.14“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1.1.15“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1.16“天”是指第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1.1.18“不可抗力”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在订立本合同时不可预见,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和社会性突发事件,如地震、海啸、瘟疫、水灾、骚乱、暴动、战争和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1.2解释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1.2.2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1)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3)专用条件及附录A、附录B;(4)通用条件;(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2.监理人的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工作内容2.1.1监理范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1.2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工作内容包括:(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9)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10)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1)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15)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7)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20)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1)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委托人;(22)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委托人。2.1.3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在附录A中约定。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2)与工程有关的标准;(3)工程设计及有关文件;(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2.2.2相关服务依据在专用条件中约定。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1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2.3.3监理人可根据工程进展和工作需要调整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监理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提前7天向委托人书面报告,经委托人同意后方可更换;监理人更换项目监理机构其他监理人员,应以相当资格与能力的人员替换,并通知委托人。2.3.4监理人应及时更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人员:(1)严重过失行为的;(2)有违法行为不能履行职责的;(3)涉嫌犯罪的;(4)不能胜任岗位职责的;(5)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6)专用条件约定的其他情形。2.3.5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2.4履行职责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2.4.1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2.4.2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2.4.3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2.4.4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2.6文件资料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无偿使用附录B中由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提供的房屋、设备属于委托人的财产,监理人应妥善使用和保管,在本合同终止时将这些房屋、设备的清单提交委托人,并按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3.委托人的义务3.1告知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3.2提供资料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3.3提供工作条件委托人应为监理人完成监理与相关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3.3.1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3.3.2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3.5委托人意见或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3.6答复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3.7支付委托人应按本合同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酬金。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1.1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4.1.2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2.1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4.2.2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4.2.3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4.3除外责任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5.支付5.1支付货币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5.2支付申请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5.3支付酬金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5.4有争议部分的付款委托人对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无异议部分的款项应按期支付,有异议部分的款项按第7条约定办理。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6.2变更6.2.1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监理人履行合同期限延长、内容增加时,监理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委托人。增加的监理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应视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3合同生效后,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人不能完成全部或部分工作时,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委托人。除不可抗力外,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应为附加工作,附加工作酬金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用于恢复服务的准备时间不应超过28天。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6.2.5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6.3暂停与解除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6.3.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由于双方无法预见和控制的原因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已无意义,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或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在解除之前,监理人应作出合理安排,使开支减至最小。因解除本合同或解除监理人的部分义务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情况外,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解除本合同的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6.3.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非监理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全部或部分暂停,委托人可通知监理人要求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监理人应立即安排停止工作,并将开支减至最小。除不可抗力外,由此导致监理人遭受的损失应由委托人予以补偿。暂停部分监理与相关服务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约定的该部分义务的通知;暂停全部工作时间超过182天,监理人可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本合同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本合同解除日,且应承担第4.2款约定的责任。6.3.3当监理人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委托人应通知监理人限期改正。若委托人在监理人接到通知后的7天内未收到监理人书面形式的合理解释,则可在7天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监理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将监理与相关服务的酬金支付至限期改正通知到达监理人之日,但监理人应承担第4.1款约定的责任。6.3.4监理人在专用条件5.3中约定的支付之日起28天后仍未收到委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应付的款项,可向委托人发出催付通知。委托人接到通知14天后仍未支付或未提出监理人可以接受的延期支付安排,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暂停工作的通知并可自行暂停全部或部分工作。暂停工作后14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6.3.5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6.3.6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6.4终止以下条件全部满足时,本合同即告终止:(1)监理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2)委托人与监理人结清并支付全部酬金。7.争议解决7.1协商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协商解决彼此间的争议。7.2调解如果双方不能在14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1外出考察费用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8.2检测费用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3咨询费用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4奖励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期支付。8.5守法诚信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8.6保密双方不得泄露对方申明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8.7通知本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8.8著作权监理人对其编制的文件拥有著作权。监理人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如果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第三部分专用条件1.定义与解释1.2解释1.2.1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执行通用条款。2.监理人义务2.1监理的范围和内容2.1.1监理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竣工结算等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含保修阶段)。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2.2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2.2.1监理依据包括:1、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监理方面的各种规定;2、设计图纸、规范、规程;3、与项目有关的各种报批手续及技术资料;4、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相关合同和文件。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1、该工程的有关报批手续;2、协调与当地有关关系。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2.4履行职责2.4.3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2.4.4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2.5提交报告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1份;监理月报在每月5天前报委托人1份;约定的专题报告在约定后28天内报委托人1份。2.7使用委托人的财产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委托人。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28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双方代表现场确认后书面移交。3.委托人义务3.4委托人代表委托人代表为:。3.6答复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4.违约责任4.1监理人的违约责任4.1.1监理人赔偿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4.2委托人的违约责任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无。5.支付5.1支付货币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汇率为:/。5.3支付酬金正常工作酬金的支付:支付次数支付条件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第一次付款基础验收合格第二次付款主体验收合格第三次付款达到验收条件第四次付款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备注:1、建筑面积计算:按照河南省有关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执行。6.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6.1生效本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签订之日起。6.2变更6.2.2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无6.2.3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无6.2.5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按下列方法确定:无6.2.6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按减少工作量的比例从协议书约定的正常工作酬金中扣减相同比例的酬金。7.争议解决7.2调解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项目所在地建筑主管部门进行调解。7.3仲裁或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1种方式:(1)提请合同签约所在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2)向合同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其他8.2检测费用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无天内支付检测费用。8.3咨询费用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无天内支付咨询费用。8.4奖励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入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无%。8.6保密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无。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无。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无。8.8著作权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应当征得委托人的同意。9.补充条款1、总监必须每周不少于2个工作日到现场。对设计图纸,监理人负有为委托人提供咨询、提出意见和建议责任。2、监理人员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用于该工程的技术先进、施工组织合理,按省优标准监督施工单位施工。3、监理人不得接受施工单位或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的请客吃饭、礼品或佣金,不得向施工单位索要任何物品。如发现监理人有上述行为,委托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监理人赔偿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4、监理人应严格按照《建筑法》、《河南省工程建设监理规程》、《建筑施工验收规范》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对工程实施监理。5、监理人员应对关键工程实施旁站监理。6、用于本工程各阶段的监理人员和设备均不得少于投标文件所报数量。7、监理人必须严格按照投标书的监理要求及工作程序进行监理工作。第三部分附件本合同监理服务内容:(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设计方面1、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5、其他相关业务。(二)采购方面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3、其他相关业务。(三)施工方面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15、其他相关工作。第五章图纸(无)第六章技术文件1、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2、执行国家和河南省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监理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年月日目录一、投标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四、项目管理机构五、资格审查资料六、其他材料七、监理大纲一、投标函(一)投标函致:(招标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费率(大写)(小写)的投标报价,作为本项目监理合同价,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并承诺在监理服务期内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质量控制目标达到,工期控制目标达到日历天。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4.如我方中标:(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6.(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_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三、授权委托书本人_______(姓名)系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为我单位正式人员,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项目名称)监理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直,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四、项目管理机构(一)拟派本项目监理人员一览表序号职务姓名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从事本专业监理工作年限在本工程中拟任职务备注序号职务姓名职称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其他从事本专业监理工作年限在本工程中拟任职务备注注:总监理工程师应附身份证、执业证、总监证、职称证、养老保险清单;其他主要人员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清单。(二)拟派本项目专监、监理人员简历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学历职务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拟在本工程担任职务监理岗位证书及编号总监级别(总监理工程师则填本栏)时间参加过的建筑工程名称工程概况(规模、投资等)担任职务发包人及联系电话注:本表须附拟派人员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五、资格审查资料说明:1、投标文件中附的所有证明、证件和业绩应完整、有效,能满足评审的需要。2、“三、项目管理机构”及“四、资格审查资料”中相同的资料可不重复提供。3、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投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技术负责人姓名技术职称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其中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其中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其中初级职称人员账号其中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注: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开户许可证(副本)扫描件。(二)近年财务状况表1、近年财务状况表年度说明查看****年注: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扫描件。(三)近年完成的工程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建设规模开竣工日期项目描述总监工程师合同价监理目标实现情况其他说明12注:1、附已完成的工程业绩扫描件。2、工程是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同时附中标通知书或项目监理合同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可只附项目监理合同书扫描件。六、其他材料1.信誉要求(二)其他(一)投标保证金(二)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材料七、监理大纲投标人应根据自身企业的经验、能力,结合对本项目的特点的理解,执行国家及河南省现行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附表一:拟配置本工程的材料试验、测量、质检仪器设备表序号仪器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备注附表二、项目组织机构与质量保证框图项目组织机构框图质量保证体系框图商水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中心室外工程项目一标招标文件招标人:商水县残疾人联合会代理机构:河北海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督部门:商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年10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1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6第五章工程量清单73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74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751.12.第一章招标公告商水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中心室外工程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商水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中心室外工程项目已由商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商发改项【2023】59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9-411623-04-01-748848,招标人为商水县残疾人联合会,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商水县残疾人联合会2.2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009800元,本次施工招标4500192.64元,监理招标72000元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2.4质量要求:合格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1标段:商水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中心室外工程项目的施工;2标段:商水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中心室外工程项目的监理。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8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第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第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各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3.4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3.5本项目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企业诚信库注册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4.2办理CA数字证书投标人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CA办理所需资料》。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zkzf)下载后需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4.4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10月8日08时00分至2023年10月13日17时00分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系统业务菜单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10时00分。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zk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5.4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远程解密方式,请参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7.其他注意事项7.1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一致。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8.联系方式招标人:商水县残疾人联合会地址:商水县行政路中段联系人:马超电话:13523111716代理机构:河北海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周口市国贸大厦联系人:王先生电话:18539771252监督部门:商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话:0394-5441635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招 标 人:商水县残疾人联合会地 址:商水县行政路中段联 系 人:马超电 话:135231117161.1.3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河北海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周口市国贸大厦联 系 人:王先生电 话:185397712521.1.4项目名称商水县残疾人康复托养中心中心室外工程项目 1.1.5建设地点商水县残疾人联合会1.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内容1.3.2计划工期60日历天1.3.3质量标准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以来)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无亏损,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新注册企业注册之日起计算)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没被限制、最近三年内没有围标、串标、骗取中标或者工程建设领域没有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企业查询网页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5费用承担不补偿1.9.1踏勘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答疑澄清文件(如有)、招标控制价等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10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见投标人须知3.2.4最高投标限价□不设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一标段:4500192.64元 ;二标段:72000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控制价的按无效标处理。招标人控制价在网上下载。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3.4.1投标保证金1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玖万元整 (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账号:开户名称: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西城支行中原银行行号: 313508000025中原银行: 1标段:411602010170003001108905注: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两种方式。(1)转账:投标企业需严格按所投项目标段招标文件提供的银行账号交纳保证金,确认相关信息无误;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汇入指定账户;企业基本账户必须与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开标时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银行数据为准;系统未显示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交纳均视为未缴纳保证金,不能参加开标活动。(2)电子投标保函:企业可以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保函申请”功能中自主办理电子保函业务。3.5.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指2020年度至2022年度(成立年份不足的,从成立之日起开始计算)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年,指2020年1月1日以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签字盖章,如不按规定格式填写, 将导致投标人资格审查不被通过,签章包括签字和盖章。3.7.4投标文件份数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壹份(“*.zktf”格式,在会员系统指定位置上传)注:本项目无需现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结果发布后各投标人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正贰副、电子U盘一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4.2.2投标文件的递交1、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k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投标人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交易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开标程序按照电子开标程序进行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评标专家 4 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7.4.1履约担保/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词语定义10.1.1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10.1.2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且在行政处罚期内。10.2 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不设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网上下载。10.3 “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10.5 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10.6 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7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8 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9 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部门:商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电 话:0394-544163510.10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10.11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2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其他要求投标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需本公司员工携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需有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签章)、劳务合同及公司缴纳社保(社保局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和缴费凭证需网上能查到)原件递交,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否则不予受理。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下内容进行承诺,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拟派项目经理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存在在建情况,且中标后不再担任其他项目项目经理。如若实际情况与投标人承诺内容不一致,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单位拟派管理机构人员在施工现场每月不低于28日,拟投入主要机械设备需提前3日进场。(投标文件中须作出承诺) 10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是3.23.33.43.53.6.1.总则3.6.1.1.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2.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3.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技术负责人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施工机械设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6.5.1.5费用承担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3.6.6.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6.7.1.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3.6.8.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6.9.1.9踏勘现场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3.6.10.1.10投标预备会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6.11.1.11分包1.1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1.11.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3.6.12.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3.7.2.招标文件3.7.1.2.1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公告;(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答疑、补遗文件)标底公示等内容。查询如有遗漏,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附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与附件具有同等效力。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格式和标准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且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3.7.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2.1投标人从“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澄清。2.2.2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答疑,实行网上提疑和答疑。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应登录“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提疑。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2.2.3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前在网上解答招标文件的疑问,并形成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将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向所有投标人公示,但不指明来源。2.2.4招标文件发布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限的任何时候,确需要变更招标文件内容的,招标人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答疑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以答疑形式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力。2.2.5招标文件的答疑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示后,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有需要进一步澄清的,应在24小时内以不署名的形式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提出。2.2.6投标人应注意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并下载,因投标人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概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2.7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均以网上发布的为准。2.2.8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答疑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答疑中明确。2.2.9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网上答疑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网上答疑为准。2.3招标控制价的公布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公示,实行网上备查。各投标人可以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看及下载相应电子版,并可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的以不署名的形式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提出质疑。3.7.3.2.3招标文件的修改2.3.1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8.3.投标文件3.8.1.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6)项目管理机构(7)资格审查资料(8)施工组织设计(9)其它材料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8.2.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3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3.3.3投标有效期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8.4.3.4投标保证金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8.5.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上传)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扫描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上传)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表”应附(上传)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上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对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上传)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上传指是电子投标文件所对应的需要上传的证件扫描件。3.8.6.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8.7.3.7投标文件的编制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编制。投标文件以上传至“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为准。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投标人必须根据总工期要求编制详细施工进度计划,设备进退场计划,材料进场计划;2.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充分考虑风险因素,以决定是否投标,一旦决定投标,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书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重大偏差。3.7.3投标文件应在投标函、授权委托书(如有)加盖数字证书中的电子印章。3.7.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zktf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业务操作手册》。3.8.8.3.8投标文件的格式及签署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请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联合体投标的须牵头人电子签章。3.9.4.投标3.9.0.1.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开标无须到现场提交投标文件。4.1.2网上投标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4.1.3未按本章第4.1.2项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3.9.0.2.4.2投标文件的递交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4.3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是指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3.9.0.3.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多次修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最终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最后一份投标文件为准。4.3.2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已递交的投标文件。4.3.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单位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4.3.4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文件,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3.10.5.开标3.10.0.1.5.1开标时间和地点5.1.1招标人在本章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标。5.1.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解密交易方式,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需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当投标人过多时,解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在投标文件解密过程中,因投标人原因(如投标人准备不到位、电脑网络问题等),造成无法及时解密的,将被退回投标文件。3.10.0.2.远程解密方式,请查阅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远程在线解密操作手册。3.10.0.3.5.2开标程序5.2.1本工程采用电子开标。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按顺序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完成后各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将自动显示在网页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将视为放弃投标。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2)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已到,不再接收投标文件;(3)招标人按电子投标文件的先后顺序采用电子开标;(4)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5)开标结束。3.10.0.4.5.3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5.3.1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应采取应急措施。(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采取应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3.10.0.5.5.4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开标。(1)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2)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表5.1项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3.11.6.评标3.11.1.6.1评标委员会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招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3.11.2.6.2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3.11.3.6.3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3.12.7.合同授予3.12.1.7.1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2.2.7.2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3.12.3.7.3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按本章附表格式填写。3.12.4.7.4履约担保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3.12.5.7.5签订合同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3.13.8.纪律和监督3.13.1.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3.13.2.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3.13.3.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3.13.4.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3.13.5.8.5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3.14.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5.10.电子招标投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15.13.15.23.15.33.15.43.15.53.15.63.15.7.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开标记录表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序号投标人密封情况投标保证金投标报价(万元)施工质量标准工期备注签名招标人编制的标底/最高限价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年月日3.15.8.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问题澄清通知编号:(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三:问题的澄清问题的澄清编号:(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名称):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价:元。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项目经理:(姓名)。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施工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7.4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特此通知。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中标结果通知书(未中标人名称):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施工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招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附件六: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你方于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特此确认。投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4.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4.1.评标办法前附表条款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证件一致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单位章2.1.1形式评审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2.1.1形式评审标准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2.1.2资格评审标准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1.2资格评审标准财务状况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项目经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内容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计划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质量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一致。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未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条款号条款内容编列内容2.2.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 30 分施工组织设计:40 分项目管理人员及业绩:15 分服务承诺: 15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通过初步评审且在招标控制价范围100%(含)到95%(不含)范围内的投标人报价为有效投标人报价,不在此范围内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报价不参与投标基准价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0%+招标人控制价*50%;当所有有效投标人大于五家(不含五家)时,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50%+招标人控制价*50%。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2.2.3(1)投标报价评分标准(30分)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本分30分;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高1%扣1分的比例在30分基础上扣分,扣完为止;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按每低1%扣1分的比例在30分基础上扣分,扣完为止。 2.2.3(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40分)内容完整性0—4分2.2.3(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40分)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0—4分2.2.3(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40分)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0—4分2.2.3(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40分)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0—4分2.2.3(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40分)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0—4分2.2.3(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40分)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0—3分2.2.3(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40分)资源配备计划0—3分2.2.3(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40分)确保报价完成工程建设的技术和管理措施0—3分2.2.3(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40分)劳动力安排计划0—3分2.2.3(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40分)施工总平面图0—3分2.2.3(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40分)在节能减排、绿色施工、工艺创新方面针对本工程有具体措施或企业自有创新技术0-3分2.2.3(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40分)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其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的作用0-2分 注:以上如有缺项,该小项得0分2.2.3(3)项目管理人员及业绩(15分)拟派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或造价师、材料员齐全的得5分,每缺1个扣1分,扣完为止。2.2.3(3)项目管理人员及业绩(15分)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有1个得5分,增加1个加5分,本项最多得分10分。(以施工合同签约日期为准)2.2.3(4)服务承诺(15分)保证不拖欠工人工资0—3分2.2.3(4)服务承诺(15分)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承诺 0—4分2.2.3(4)服务承诺(15分)保证工程按合同质量完成,有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0—3分2.2.3(4)服务承诺(15分)保修承诺0—3分2.2.3(4)服务承诺(15分)其他实质性的承诺,每一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2分0—2分4.2.1.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者经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4.3.2.评审标准4.3.1.2.1初步评审标准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3.2.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分值构成(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服务承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项目管理人员及业绩: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2评标基准价计算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4评分标准(1)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服务承诺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项目管理人员及业绩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4.4.3.评标程序4.4.1.3.1初步评审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适用于未进行招标文件的)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3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当投标人招标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项规定的标准对其更新资料进行评审。(适用于已进行招标文件的)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4.4.2.3.2详细评审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针对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服务承诺计算出得分B;(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人员及业绩计算出得分C;(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D。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3投标人得分=A+B+C+D。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4.4.3.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4.4.4.3.4评标结果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本合同文本为参考文本,签订以招标人最终确认的合同为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示范文本)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4.4.5.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4.4.5.1.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5.工程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4.4.5.2.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4.4.5.3.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标准。4.4.5.4.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4.4.5.5.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4.4.5.6.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4.4.5.7.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4.4.5.8.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4.4.5.9.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签订。4.4.5.10.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4.4.5.11.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生效。4.4.5.12.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4.4.6.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4.4.7.(略)4.4.8.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4.4.8.1.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1.1.3.9永久占地包括:。1.1.3.10临时占地包括:。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室外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