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道路施工专业分包 通用物资招标公告(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2023)



中煤集团哈密综合能源示范基地新能源项目场区临时道路施工专业分包采购公示

中煤建安集团公司总承包的中煤集团哈密综合能源示范基地新能源项目场区临时道路施工专业分包,因项目生产施工需要现对其专业分包工程 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具体工程情况如下:
采购单位名称: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
工程名称:中煤集团哈密综合能源示范基地新能源项目场区临时道路施工专业分包
采购编号:CGJH-XJ-202309-0002
施工地点:新疆哈密市巴里坤县三塘湖镇
一、项目及分包工程概况:
1、分包作业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分包中煤集团哈密综合能源示范基地新能源项目场区临时道路施工专业分包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基坑及管沟土方开挖(坑边甩土)、基坑及管沟土方开挖(运距3km以内)、基坑及管沟土方回填、土方开挖、回填(运距每增加1km)、临时道路土方开挖、临时道路土方回填、集配粒料面层土方平整以及机械台班等,还包括所有措施性费用及安全文明施工费用等所有内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进度需要,承包方有权对其工作内容、范围及单价进行调整。
施工范围及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施工图范围所有工作内容,包括现场测量放线(承包方只提供坐标,其余测量放线均由分包方负责完成)、场地平整、挖土、装车、运土、卸土、平整、洒水、所挖土方的堆方、边坡修整、边坡成品保护(覆盖)、清理机下余土(即开挖完成后达到地基验槽条件,地基误差平整度为2cm以内)、土方开挖四周做挡水沿、土方碾压(必须满足并达到设计要求压实系数)、人员机械进出场费及安置、其它材料的运输、装卸、保管、现场施工、相关的检验试验费、人员及机械设备进出场安置宿餐费用、机械费(包括燃油费及司机工资)、应上缴的各种保险费、成品保护费、配合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损耗、各种人材机等涨价风险及税金(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协调当地关系所发生的费用等。具体施工要求以施工图纸要求为准。
2、分包方式:专业分包
3、结算方式:综合固定单价
4、工期要求:暂定工期 30天(以承包方具体下发时间为准)。
5、质量标准: 合格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拟选用一家分包商。
7、付款方式:进度款按月结算支付,分包工程进度款按当月结算且已开票挂账金额的80%支付。分包工程完工并办理完末期结算付至工程总价款的95%。留5%质保金,于施工验收合格后12个月内支付。
8、工程质量:本分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2.1报价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
2.2企业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总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4报价人不在本单位集团或分子公司的黑名单及停用名单中。
2.5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内容。
三、资格预审时间及采购文件的获得:
3.1本次采购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3.2网上领取:采购文件从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下载;
3.3报名时间:自2023年10月9日15时至2023年10月12日15时前;统一审核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2日15~16时;报价时间:自2023年10月12日16时至2023年10月16日15时前。
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
3.4报名递交方式: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
3.5报名提交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信息、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供应商廉洁承诺书等扫描件。
四、报价、开标截止日期及方式:
4.1报价递交方式: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
4.2报价资料:报价文件签字盖章扫描件;
4.3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15时。
五、中标人选择原则
采用合理总价最低评审价格法。
六、报价保证金
本次采购需缴纳报价保证金50000元(具体详见附件:报价保证金)。
七、水电费要求:
详见分包合同。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卫星路477号新疆大厦17楼会议室
现场负责人:田建超 电话:18099189137
业务负责人:雷 工 电话:0991-6252681

附件:

附件4、《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及《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doc
附件3、法人授权委托书.docx

物资清单

物资编码
物资描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税率
交货日期

650799000000
其它房屋建筑工程通用物资

1.0
9.0

附件1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承诺方:(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附件2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报价人(以下简称乙方):为规范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对方利益。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8.其它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应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第五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影响采取以下相应措施:1.情节轻微的,要求乙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2.导致甲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扣罚乙方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3.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支付合同未结算款项,甲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第六条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合同履约期一致。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法人授权委托书中煤建筑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哈密市分公司:我系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中煤集团哈密综合能源示范基地新能源项目场区临时道路施工专业分包(采购编号为:CGJH-XJ-202309-0002)的签署,代理人现在参加整个工程投标报价、决策、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约、合同结算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利。特此委托。分包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后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合同终止。代理人:,身份证号:(后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合同终止。特此委托委托单位(分包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开标日期:2023年10月16日附件:提供委托代理人以本单位名义缴纳的本年最新社保证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临时道路施工专业分包 通用物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