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透析信息系统招标公告(桂林市中医医院2023)
项目概况
血液透析信息系统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LZC2023-C3-990549-JDZB
项目名称:血液透析信息系统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总金额(元):54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血液透析信息系统采购数量:1预算金额(元):5400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血液透析信息系统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最高限价(如有):540000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服务需求”
本标项(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分标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分标1】 (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电子版。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0月20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⑤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政采云”平台电子竞标相关事宜说明:(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电子竞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政采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②完成CA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完成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以下称“政采云电子竞标客户端”)并安装成功,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的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政采云CA证书)。因供应商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竞标或竞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详见桂林市政府采购网—采购资讯—重要通知);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提交、解密等相关事宜详见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桂林市中医医院
地 址:桂林市象山区临桂路2号
项目联系人:张科长
项目联系方式:0773-28134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03
项目联系人:郑雯峪、蒋仕波
项目联系方式:0773-3696789转1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血液透析信息系统采购-定稿.pdf510.9K
磋商文件项目名称:血液透析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3-C3-990549-JDZB联系电话:0773-3696789转1传真:0773-3602333采购人:桂林市中医医院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3年10月目录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三章服务需求第四章评审办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血液透析信息系统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并2023年10月2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血液透析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3-C3-990549-JDZB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肆万元整(¥540000.00)。服务内容:项号服务名称数量单位预算单价(元)项目要求及服务需求1血液透析信息系统1项540000.00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服务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0月9日至2023年10月20日10时30分前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从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电子版。售价:免费下载。四、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响应。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截标后。地点:通过政采云平台实行在线解密开启。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信息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⑤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3、“政采云”平台电子竞标相关事宜说明:(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电子竞标,并应做好以下相关准备工作:①在“政采云”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办事指南);②完成CA证书申领和绑定(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办理流程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完成CA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供应商尽快办理);③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操作方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以下称“政采云电子竞标客户端”)并安装成功,供应商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的身份认证,确保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④自备计算机和网络设备并确保能接入互联网(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设备确保可进行视频通话和读取政采云CA证书)。因供应商未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等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电子竞标或竞标失败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电子竞标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详见桂林市政府采购网—采购资讯—重要通知);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95763。(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加密、提交、解密等相关事宜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于本项目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桂林市中医院地址:桂林市象山区临桂路2号联系方式:张科长,0773-2813444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03项目联系人:郑雯峪、蒋仕波联系方式:0773-3696789转1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2023年10月9日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要求1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血液透析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3-C3-990549-JDZB23供应商资格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413磋商报价及采购预算金额13.1供应商必须就“服务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报价应按磋商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13.2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伍拾肆万元整(¥540000.00)。报价超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13.4未书面退出磋商的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最后报价,其最后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未作实质性变动的,最后报价不得超过首次报价。514.1响应文件有效期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90天,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615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71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制作16.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并根据“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以便磋商小组在评审时,点击评分项可直接定位到该评分项内容。如对磋商文件的某项要求,供应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未能关联定位提供相应的内容与其对应,则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做出对供应商不利的评审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如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在按采购文件规定的部位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2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有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使用个人CA签章,没有办理政采云个人CA签章的可在响应文件中涉及到签字的位置手写签字后扫描或者拍照做成PDF的格式上传即可。16.3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6.4磋商前准备16.4.1本项目实行在线磋商,采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磋商,自行承担磋商一切费用。16.4.2各供应商应在截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磋商或磋商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4.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客户端请至网站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818.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于2023年10月20日10时30分之前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到政采云平台。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传输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918.2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磋商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标时间后30分钟内(2023年10月20日10时30分至11时00分)磋商供应商可以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可以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作为依据【在接到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的通知后,磋商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通知时要求的时间到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现场提交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以通知时所告知的电子邮箱地址为准)提交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且未提供电子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包含提供的电子备份文件无效或无法解密的情况),视为无效响应。1019.1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及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磋商、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专家2人。1119.2磋商时间、地点、人员19.2.1磋商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19.2.2磋商地点:本项目需要磋商供应商代表在截标当天截标后,按磋商小组要求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等候在线磋商。19.2.3磋商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供应商政采云平台CA数字证书参加磋商。请供应商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磋商。19.2.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磋商小组在评标室内线上开启响应文件。1220.2评审办法具体详见第四章评审办法。1326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⑵查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前;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⑷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采购人依法按照评审报告中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排序表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1427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27.1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27.3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1628.1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价的/%(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提供【如成交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则免除收取履约保证金,若为中型企业的按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2%】,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将履约保证金以电汇、转账、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形式缴纳方式转入采购人履约保证金专户。1729.1签订合同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1829.3合同备案存档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1份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存档。1930.1代理服务费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服务类收费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不足人民币6000元的,按6000元支付)。2032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2133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2862142一、总则1.适应范围1.1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血液透析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3-C3-990549-JDZB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适用于本磋商项目的磋商、评审、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定义2.1“供应商”是指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资格并提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2.2“服务”系指按磋商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2.3“项目”系指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2.4“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2.5实质性要求:“服务需求”中的所有内容为实质性要求,否则,响应无效。3.供应商资格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磋商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6.质疑和投诉6.1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于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澄清;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或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应认真做好质疑处理工作。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与项目相关的质疑,供应商在提出与项目相关的质疑前应当做好全面且详细的工作,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再次质疑(“质疑函”格式见附表1)。6.2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桂林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投诉书”格式见附表2)。6.3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实行实名制,均应明确阐述磋商文件、磋商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接收质疑函方式:以书面形式质疑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联系人:郑雯峪,联系电话:0773-3696789转1。通讯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31号湘商大厦603。7.转包与分包7.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7.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8.特别说明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二、磋商文件9.磋商文件的构成(1)竞争性磋商公告;(2)供应商须知;(3)服务需求;(4)评审办法;(5)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6)响应文件(格式)。10.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0.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五日前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不足五日的,应当顺延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0.2供应商必须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供应商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效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10.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澄清或者修改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10.4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都应该通过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磋商文件。10.5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11.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准备电子磋商响应文件。11.1.1电子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要求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考《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指南可在“http://http://zfcg.gxzf.gov.cn//PurchaseAdvisory/ImportantNotice/2866753.html”下载。11.2响应文件组成【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1.2.1资格性响应证明材料:(1)响应函(必须提供);(2)供应商相应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必须提供);(3)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以及由县级以上(含县级)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供应商为委托代理人交纳的2023年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4)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11.2.2符合性响应证明材料:(1)磋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2)供应商《服务需求》响应表(必须提供);(3)供应商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工作内容、人员配备情况、安全措施)(必须提供);(4)供应商的服务承诺书(必须提供);(5)“服务需求”中必须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11.2.3其它有效证明材料:(1)供应商2022年度通过中介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有,请提供);4.供应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自然人除外);注:①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主要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②如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供应商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有关信用信息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附件:声明(格式)致: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郑重声明,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二)符合性响应证明材料目录1.磋商报价表(必须提供)2.供应商《服务需求》响应表(必须提供)3.供应商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工作内容、人员配备情况、安全措施)(必须提供)4.供应商的服务承诺书(必须提供)5.“服务需求”中必须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1.磋商报价表(必须提供)附件:磋商报价表(格式)服务名称服务商数量单位单项合计=数量×单价③=①×②磋商报价(大写):元人民币(¥)服务期限:说明:供应商磋商报价应综合考虑总价包干(包含提供本次服务范围的所有成本、税金、保险、利润、设计、装饰、材料费、会务费、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运输费用、人工费及部分不可预见开支等费用),报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供应商(CA签章,自然人除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印或个人CA签章):注:1.供应商必须就“服务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供应商应如实填写磋商报价表的各项内容,否则,响应无效。3.磋商报价表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相应的委托代理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属自然人的应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或个人CA签章)并加盖供应商CA签章(自然人除外)。当本表由多页构成时,需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属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或个人CA签章)3.供应商《服务需求》响应表(必须提供)序号采购文件要求(注明章节及条款号)响应文件响应内容偏离说明…………注:(1)本表应对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中所列要求进行响应,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离说明”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偏离”。(2)第三章《服务需求》中的总体要求无需响应。(3)偏离认定说明详见评审方法及标准。(4)本表可扩展。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供应商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工作内容、人员配备情况、安全3.措施)(必须提供)附件:项目实施方案(格式)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4.供应商的服务承诺书(必须提供)附件:服务承诺(格式)磋商供应商[公章(CA签章),自然人签字或个人CA签章]:日期:5.“服务需求”中必须提供的有效证明文件(三)其它有效证明材料目录1.供应商2022年度通过中介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有,请提供)2.供应商具有同类项目的业绩且无不良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映项目的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3.供应商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4.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货物清单。(如有,请提供)5.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供应商的生产制造设备清单及专业技术能力说明(如有,请提供)6.如产品属于监狱企业的,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如有,请提供)7.符合条件的中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2),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8.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1.供应商2022年度通过中介审计的有效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有,请提供)注: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不足1年的供应商,只需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2.供应商具有同类项目的业绩且无不良记录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并能清晰反映项目的名称、种类、金额)(如有,请提供)3.供应商的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4.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货物清单。(如有,请提供)响应产品中如有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货物,应按下表提供清单。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序号类别品目品牌规格型号生产者(制造商)证书编号及证书到期日期备注12……注:类别填写节能或环境标志,品目填写编号及产品名称如A02010104台式计算机。5.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供应商的生产制造设备清单及专业技术能力说明(如有,请提供)6.如产品属于监狱企业的,以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如有,请提供)7.符合条件的中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2),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请提供);附件1:中小型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标的名称),属于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CA签章):日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请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出具本声明函。依法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附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CA签章):日期:8.供应商可结合本项目自身情况自行提交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血液透析信息系统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