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专利代理服务 专利及核心专利代理服务 国内专利代理服务 涉外专利代理服务 PCT专利国际申请代理服务招标公告(捷威动力工业江苏有限公司2023)



专利代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编号:
XM202310110003

招标方:
捷威动力工业江苏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
天津、盐城、长兴、嘉兴等

项目情况:
专利代理公司合同即将到期,进行招标,签定框架合同;

标段信息

标段名称:
专利代理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
XM202310110003-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3-10-23

供应商资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六条

公告信息:
对一般专利及核心专利代理服务进行招标

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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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国内专利代理服务框架合同模板 ——标准合同(2021版)(可编辑版本)01R2309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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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涉外专利代理服务框架合同(巴黎公约)——标准合同(2021版)(可编辑版本)01R2309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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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PCT专利国际申请代理服务框架合同 ——标准合同(2021版)(可编辑版本)01R2309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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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明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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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专利代理服务 01R230911.docx

招标方联系方式

招标方:
捷威动力工业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刁庆荣

联系电话:
18722205342

国内专利代理服务框架合同合同编号:委托人(下称甲方):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Email:受委托人(下称乙方):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Email:鉴于,乙方具有代理专利申请人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递交中国专利申请的资格,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就甲方专利申请事项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向专利局提交各种专利申请事务,并由乙方完成总委托书的备案事宜;具体委托事项双方另行签订委托书。2、乙方代理事项2.1乙方指派工作人员依法办理甲方所要求的专利申请事务。乙方应当完成相关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递交、答复审查意见、申请文件补正、授权登记手续办理、授权证书的邮寄、上述约定工作中需要缴纳专利局的官方费用以及延伸程序中的服务等工作。2.2乙方与甲方之间的沟通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乙方代理人可以就甲方委托专利申请与甲方发明人(设计人)直接进行技术交流和技术内容确认。2.3甲方指定为联系人。甲方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以本合同首页中当事人信息中披露的内容为准。乙方与甲方关于专利申请涉及所有事项的交流、专利申请程序中任何文件的邮寄等均以其为准。2.4乙方指定为联系人。乙方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也以本合同首页中当事人信息中披露的内容为准。2.5如一方的地址和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应于信息变更后5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甲方可委托乙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地址变更手续。由于一方信息变更情况未及时通知另一方或者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变更信息不准确等原因导致双方的交流、通信产生障碍,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均由信息变更而未依约通知方承担。3、专利申请事务3.1甲方向乙方提供专利申请所必须的相关信息(技术交底书),如该发明创造的背景技术、技术资料和有关数据等,或提供外观设计的实物或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及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3.2乙方收到甲方的委托邮件后,应及时指派工作人员将必要的信息反馈给甲方联系人。甲方的委托邮件内容应当包括发明创造名称、专利申请类型、申请国家和发明人以及发明人的联系方式,可指定承办代理人或提出要求提交专利的时间期限乙方反馈给甲方的必要的信息应包括承办此案的代理人、负责此案的流程工作人员和撰写完成初步申请文件的期限,以及便于双方工作人员通讯和统计的案卷编号或其他必要的信息。3.3乙方在收到甲方所提供的全部技术资料后(勾选适用的条款),£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底书审核意见,初排新颖性;3-10个工作日完成再次检索,反馈检索结果,避免技术理解偏差,避免非正常申请、低质量申请,再排新颖性;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利申请文件并交甲方确认。甲、乙双方认为应该进行修改的,应共同探讨达成共识,乙方每次修改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底书审核意见,排查新颖性,并反馈检索结果;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专利申请文件并交甲方确认。甲、乙双方认为应该进行修改的,应共同探讨达成共识,乙方每次修改不得超过7个工作日。3.4乙方完成的最终申请文件应由甲方确认后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提交前应乙方要求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专利申请人、申请人地址、发明人等申请专利所必需的信息,以及是否提出费用减缓请求等在专利申请时需要考虑的其他信息。甲方对提供的信息的正确性和真实性负责。3.5乙方应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发送的文件后【3】日内转发给甲方。受理通知书、证书及其他通知书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同时口头通知甲方。乙方应在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补正书1个月内撰写答复意见稿并通知甲方进行确认,乙方根据甲方的意见,完成正式答复稿,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递交专利局。甲方收到驳回通知书后,应在1个月内向乙方确认是否请求复审。甲方确定提出复审请求的,甲方反馈给乙方复审意见,乙方完成的意见陈述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甲方确定不提出复审请求的,应明确通知乙方。4、代理费用及支付4.1乙方按照下表所列标准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单位:人民币元/件序号业务类型申请官费审查官费办登官费代理费(含税)备注1发明专利申请及实质审查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3外观设计专利申请4发明、实用新型双申请及实质审查5权利要求超10项部分6说明书超30页部分7说明书超300页部分8发明专利提前公开9优先审查10快速预审11年费代缴12办理文件副本13著录项目变更14发明专利复审15实用新型专利复审16外观设计专利复审17集成电路布图设计18审查意见答复注:1)序号18是指乙方从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或者优先审查手续阶段才开始处理的案件,即通过代理机构变更手续到乙方的专利申请案件,包括发明和实用新型;2)若题述专利申请产生附加官方收取费用,如权利要求附加费、说明书附加费等,则乙方经甲方事先确认后,按实际发生先予代缴,并凭有效票据向甲方报销。4.2甲方委托乙方代缴申请、审查、办登等官费,官费金额以实际发生且有效官方票据为准。甲方请求第4.1条中的官费减缓的,乙方应免费协助甲方办理费用减缓申请手续,甲方提交相应的减缓证明材料。4.3付款期限乙方提供国家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受理通知书、缴费通知书及官费收据(票据抬头写明: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乙方开具的代理费发票并甲方确认无误之日次日起九十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相应价款。具体每批次的费用在双方另行确定的《专利申请确认单》中另行明确。乙方收款账号信息如下:开户行:户名:帐号:4.4乙方应按以下甲方开票信息开具约定的发票给甲方。如果甲方开票信息发生变化,甲方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应以甲方另行通知的甲方开票信息为准开具约定的发票给甲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4.5本合同未涉及的服务项目及费用,双方另行协商。乙方与甲方进行业务探讨和交流、咨询建议以及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专利工作动态信息,不另收费。5、保密义务5.1乙方确认并知悉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及信息均属于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有义务对其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乙方承担保密责任的注意程度不能低于乙方对自身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注意程度。5.2乙方应当将甲方交付的所有资料及信息统一保存,并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技术信息泄密。5.3乙方不得将上述技术秘密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本合同明确约定事项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5.4乙方一旦发现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甲方的技术秘密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发生泄密,乙方在自身能够采取措施的范围内应当立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上述技术秘密进一步扩散,并且乙方有义务将技术秘密被泄密情况以及乙方所采取措施的情况通报甲方。5.5乙方上述应承担的保密义务截止于题述专利被有关专利审查部门公开之日。但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公告的信息以外,乙方对其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了解的其他技术内容、商务内容等仍负有保密义务。5.6即使合同有效期届满或被提前终止、解除,乙方在本合同下的保密义务永久有效。6、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例外6.1由于甲方未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而导致技术秘密泄密或者因为第三方的原因导致技术秘密从甲方以及任何一甲方的子公司、分公司、关联公司泄密。6.2在未进行任何披露之前,乙方就可以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的该技术信息。6.3乙方通过合法手段可以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的该信息。6.4乙方对技术信息的透露是基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以及基于专利局审查、司法判决、裁定等司法或行政命令而完成。对于上述信息的披露,乙方应当在披露之前通知甲方。7、违约责任7.1乙方无故违反本合同第3.3、3.5条之规定,每延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相应委托书确认总金额1%的违约金,但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损失。如乙方延期超过5个工作日仍未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或迟延履行其他义务,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相应的委托书及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7.2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每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或者涉及的技术或保密信息的相应价值,以孰高者为主。此外,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义务并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除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之外,乙方还应当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7.3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则已收取的代理费全部退回,并向甲方支付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已支付的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且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7.4乙方不得将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方,如果乙方将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方,则每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不需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将甲方已付款全部返还给甲方,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7.5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过程中依据其独自合理的判断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决定,如乙方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或甲方对其服务质量不满意,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已支付的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且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7.6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不得就同一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事务接受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7.7乙方应保证其具有从事本合同项下代理服务所需的资质,并保证其资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若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资质的有效期限届满且未获延展核准,或经有关机关吊销,则本合同自乙方资质有效期限届满之日或被吊销之日自动终止。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7.8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专利申请的相关文件未能在官方所要求的时限内提交且已经无法采取补正措施的,乙方收取的与该专利申请相关的费用应当全部退还甲方,并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或者技术相应价值,以孰高者为主;如果可以采取补正措施的,乙方应尽其一切努力采取补正措施,由此发生的成本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8、纠纷解决甲、乙双方涉及本合同履行而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未果,则双方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9、合同的生效与有效期限9.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叁年。到期后双方可友好协商是否续签,若续签则双方另行签署专利代理服务框架协议。如到期后双方协商不再合作,而尚有委托事项正在进行,则乙方仍需按本合同之约定继续对此委托事项负责,直至委托事项终结为止。本合同效力持续至所有委托事项终止。9.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9.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9.4本合同其他任何条款并不限制甲方酌情委托其他代理人的权利。9.5甲方可以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表明有效终止日期,从而以任何原因或无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对于甲方的单项委托事项,甲方也有权随时终止委托。在前述情况下,乙方应仅就其收到通知以前已提供的且已获甲方批准的服务及已合理发生的获甲方批准的费用得到偿付。10、其它事项10.1本合同2.1所述“延伸程序中的服务”指专利获得授权后,专利局或者专利复审委员会关于该专利有关法律文书的传递工作。10.2本合同适用于乙方和甲方、甲方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捷威动力工业江苏有限公司、江苏威蜂动力工业有限公司、捷威动力工业嘉兴有限公司、捷威新能源科技(湖州)有限公司)和附属机构的所有项目和业务合作,如同乙方和甲方各子公司/附属机构在合作项目下直接签署合同一样。甲方的各子公司/附属机构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甲方的各项权利,并承担甲方的各项义务。甲方:乙方:代表(签章):代表(签章):日期:日期:涉外专利代理服务框架合同合同编号:委托人(下称甲方):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Email:受委托人(下称乙方):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Email:鉴于,乙方具有代理专利申请人办理涉外专利申请的资格,熟知专利国际申请与授权的流程并具备与之相关的知识与经验。为保证相应专利顺利进行国际申请,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专利国际申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通过巴黎公约途径进入并办理指定国家的涉外专利申请事务。2、乙方代理事项2.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及要求,指定代理人依法办理甲方委托的涉外专利申请事务。乙方应当完成专利申请文件的准备及经由正规外方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提交指定国家的专利申请及中间文件的传递邮寄等工作。2.2甲方指定为联系人。乙方与甲方之间的沟通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甲方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以本合同首页中当事人信息中披露的内容为准。乙方与甲方关于专利申请涉及所有事项的交流、专利申请程序中任何文件的邮寄等均以其为准。2.3乙方指定为联系人。乙方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也以本合同首页中当事人信息中披露的内容为准。甲方与乙方关于专利申请涉及所有事项的交流、专利申请程序中任何文件的邮寄等均以其为准。2.4上述2.2和2.3之信息如有变化,一方应当于上述信息变更后5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因一方未履行本义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该方承担。3、专利申请事务3.1甲方向乙方提供专利申请所必须的专利申请文件。3.2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申请文件的浏览和核实工作,如果乙方仍需要甲方补充提交资料和技术信息,则乙方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甲方其应补充的全部材料。3.3在不改变专利申请实质内容及保护范围的前提下,乙方可经甲方书面同意对专利申请文件中的缺陷进行修改。3.4乙方应当与国外合作伙伴及时进行协商与沟通,并将与上述组织机构的回复和意见于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甲方,确保专利申请的顺利进行。3.5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后【40】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委托专利申请阶段工作,审查及授权阶段工作也应在指定国家的法定规定期限内完成。确保专利申请可以尽快顺利完成。乙方在向相关组织机构提交有关专利申请文件前,须经甲方书面确认。3.6乙方具体服务内容为:A进行申请前的准备,完成专利局要求提交的所有文件;B办理向指定国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的所有有关手续;C在申请过程中及时向甲方通报进展情况,告知各种期限、专利局对申请人的要求、到期不作为的后果及一定时限内的补救措施,并提供有效的解决措施及建议;D在不改变专利申请实质内容及保护范围的前提下,对专利申请文件中的缺陷进行修改;E新申请文件应在甲方书面同意后递交,其他递交文件(特别是涉及权利要求的文件)应由甲方书面确认;F针对官方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及甲方的指示答复审查意见,答复意见应由甲方书面确认;G专利授权后,帮助申请人领取专利证书并将专利证书送达申请人;H其他甲方委托的事项。3.7在事务涉及官方时限时,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甲方该官方时限、逾期不作为的后果以及要求,甲方必须提供指示的时限。在甲方不能按期给出指示的情况下,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若因乙方原因延误官方时限或其他事务的,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无法弥补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3.8转达涉及专利局官方文件时,乙方应保证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转达甲方,并对甲方的处理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且给甲方留出充足的采取措施的时间。乙方应将官方文件的原件于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给甲方,包括受理通知书、证书、审查意见通知书、补正书等。3.9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案件状态。4、代理费用4.1费用标准:乙方按附件1所列标准向甲方收取国外官费、服务费、翻译费及上述费用%的增值税。费用以人民币支付,以甲方付款日的汇率折算。4.2付款方式:甲方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账户支付相应费用:A、申请阶段费用:乙方经由甲方确认申请文件后给甲方开具申请阶段的费用账单,甲方收到乙方账单并确认费用无误后支付乙方申请阶段费用,乙方收到费用后递交相应申请。B、审查阶段费用:审查阶段费用按次收取,乙方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后转发甲方,甲方按照附件标准支付乙方答复该次审查意见的费用,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答复审查意见,经由甲方确认后转外方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或外所提交C、授权阶段费用:甲方在收到专利申请授权指示办理登记手续时支付授权阶段的总费用,乙方收到费用后办理授权登记手续,并在收到证书后及时转送甲方。D、国外官费(以官方票据为准)及外方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或外所费用(费用应经甲方事先书面确认)在上述每个阶段完成后根据实际发生并提供相应支持文件及合法有效票据进行结算,乙方应在收到外所账单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多退少补。对于甲方多付费用,乙方需在结算完成后【5】个工作日退回甲方账户。E、如果由于甲方单方原因中止专利申请手续,则应当支付双方确认已经发生且尚未支付的费用,甲方已预付但未发生的服务费用和官方费用乙方应足额退回甲方。F、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5】个工作日开具等额发票给甲方。如果甲方开票信息发生变化,甲方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应以甲方另行通知的甲方开票信息为准开具约定的发票给甲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乙方收款账号信息如下:开户行:户名:帐号:4.3本合同未涉及的服务项目及费用,双方另行协商。乙方与甲方进行业务探讨和交流、咨询建议以及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专利工作动态信息,不另收费。5、保密义务5.1乙方确认并知悉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及信息均属于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有义务对其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乙方承担保密责任的注意程度不能低于乙方对自身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注意程度。5.2乙方应当将甲方交付的所有资料及信息统一保存,并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技术信息泄密。5.3乙方不得将上述技术秘密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本合同明确约定事项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5.4乙方一旦发现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甲方的技术秘密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发生泄密,乙方在自身能够采取措施的范围内应当立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上述技术秘密进一步扩散,并且乙方有义务将技术秘密被泄密情况以及乙方所采取措施的情况通报甲方。5.5乙方上述应承担的保密义务截止于题述专利被有关专利审查部门公开之日。但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公告的信息以外,乙方对其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了解的其他技术内容、商务内容等仍负有保密义务。5.6即使合同有效期届满或被提前终止、解除,乙方在本合同下的保密义务永久有效。6、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例外6.1由于甲方未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而导致技术秘密泄密或者因为第三方的原因导致技术秘密从甲方以及任何一甲方的子公司、分公司、关联公司泄密。6.2在未进行任何披露之前,乙方就可以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的该技术信息。6.3乙方通过合法手段可以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的该信息。6.4乙方对技术信息的透露是基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以及基于专利局审查、司法判决、裁定等司法或行政命令而完成。对于上述信息的披露,乙方应当在披露之前通知甲方。7、违约责任7.1乙方无故违反本合同第3.2、3.4、3.5、3.8条之规定,每延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相应委托书确认总金额1%的违约金,但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损失。如乙方延期超过5个工作日仍未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或迟延履行其他义务,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相应的委托书及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7.2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每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或者涉及的技术或保密信息的相应价值,以孰高者为主。此外,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义务并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除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之外,乙方还应当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7.3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则已收取的代理费全部退回,并向甲方支付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已支付的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且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7.4乙方应当委托正规的、具备相关资质的外方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或外所协助完成本合同项下服务,且乙方应与其委托的外方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或外所承担连带责任。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外方知识产权代理公司或外所的资质许可等资料。7.5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过程中依据其独自合理的判断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决定,如乙方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或甲方对其服务质量不满意,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已支付的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且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7.6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不得就同一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事务接受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7.7乙方应保证其具有从事本合同项下代理服务所需的资质,并保证其资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若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资质的有效期限届满且未获延展核准,或经有关机关吊销,则本合同自乙方资质有效期限届满之日或被吊销之日自动终止。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7.8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专利申请的相关文件未能在官方所要求的时限内提交且已经无法采取补正措施的,乙方收取的与该专利申请相关的费用应当全部退还甲方,并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或者技术相应价值,以孰高者为主;如果可以采取补正措施的,乙方应尽其一切努力采取补正措施,由此发生的成本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8、纠纷解决甲、乙双方涉及本合同履行而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未果,则双方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9、合同的生效与有效期限9.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叁年。到期后双方可友好协商是否续签,若续签则双方另行签署专利代理服务框架协议。如到期后双方协商不再合作,而尚有委托事项正在进行,则乙方仍需按本合同之约定继续对此委托事项负责,直至委托事项终结为止。本合同效力持续至所有委托事项终止。9.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9.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9.4本合同其他任何条款并不限制甲方酌情委托其他代理人的权利。9.5甲方可以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表明有效终止日期,从而以任何原因或无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对于甲方的单项委托事项,甲方也有权随时终止委托。在前述情况下,乙方应仅就其收到通知以前已提供的且已获甲方批准的服务及已合理发生的获甲方批准的费用得到偿付。10、其它事项10.1本合同2.1所述“延伸程序中的服务”指专利获得授权后,专利局或者专利复审委员会关于该专利有关法律文书的传递工作。10.2本合同适用于乙方和甲方、甲方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捷威动力工业江苏有限公司、江苏威蜂动力工业有限公司、捷威动力工业嘉兴有限公司、捷威新能源科技(湖州)有限公司)和附属机构的所有项目和业务合作,如同乙方和甲方各子公司/附属机构在合作项目下直接签署合同一样。甲方的各子公司/附属机构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甲方的各项权利,并承担甲方的各项义务。甲方:乙方:代表(签章):代表(签章):日期:日期:附件1:涉外专利国家阶段费用标准PCT专利国际申请代理服务框架合同合同编号:委托人(下称甲方):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Email:受委托人(下称乙方):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Email:鉴于,乙方具有代理专利申请人办理涉外专利申请的资格,熟知专利国际申请与授权的流程并具备与之相关的知识与经验。为保证相应专利顺利进行国际申请,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专利国际申请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甲方委托事项甲方委托乙方代理PCT专利国际申请事务。2、乙方代理事项2.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及要求,指定代理人依法办理甲方委托的PCT专利国际申请事务。乙方应当完成PCT申请文件的准备、提交及中间文件的传递邮寄等工作。2.2甲方指定为联系人。乙方与甲方之间的沟通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甲方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以本合同首页中当事人信息中披露的内容为准。乙方与甲方关于专利申请涉及所有事项的交流、专利申请程序中任何文件的邮寄等均以其为准。2.3乙方指定为联系人。乙方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电子邮件也以本合同首页中当事人信息中披露的内容为准。甲方与乙方关于专利申请涉及所有事项的交流、专利申请程序中任何文件的邮寄等均以其为准。2.4上述2.2和2.3之信息如有变化,一方应当于上述信息变更后【5】日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因一方未履行本义务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该方承担。3、专利申请事务3.1甲方向乙方提供专利申请所必须的专利申请文件。3.2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申请文件的准备及提交工作,如果乙方仍需要甲方补充提交资料和技术信息,则乙方应一次性书面告知甲方其应补充的全部材料。3.3在不改变专利申请实质内容及保护范围的前提下,乙方可经甲方同意对优先权申请文件中的缺陷进行修改,无优先权直接提交PCT申请的,乙方应当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文件的撰写工作并提交甲方确认。3.4甲方确认后的各阶段文件,应递交专利局的,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递交,确保专利申请尽快顺利完成。3.5乙方具体服务内容为:A甲方进行PCT国际申请前的准备,完成专利局要求提交的所有文件;B办理提交申请的所有有关手续;C在申请过程中及时向甲方通报进展情况,告知各种期限、专利局对申请人的要求、到期不作为的后果及一定时限内的补救措施,并提供有效的解决措施及建议;D在不改变专利申请实质内容及保护范围的前提下,对专利申请文件中的缺陷进行修改;E新申请文件应在甲方同意后递交,其他递交文件(特别是涉及权利要求的文件)应由甲方确认;F转达国际阶段的各种通知及文件,提醒进入国家阶段的期限;G其他甲方委托的事项。3.6在事务涉及官方时限时,乙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甲方该官方时限、逾期不作为的后果以及要求,甲方必须提供指示的时限。在甲方不能按期给出指示的情况下,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若因乙方原因延误官方时限或其他事务的,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无法弥补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3.7转达涉及专利局官方文件时,乙方应保证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及时转达甲方,并对甲方的处理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且给甲方留出充足的采取措施的时间。乙方应将官方文件的原件于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供给甲方,包括受理通知书、证书、审查意见通知书、补正书等。3.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案件状态。4、代理费用4.1费用标准:乙方按照下述标准向甲方收取PCT国际阶段费用,国际局和中国局官费以实际发生且提供有效官方票据为准。PCT国际阶段费用标准序号内容国际局官费(人民币/件、含税)中国局官费(人民币元/件、含税)代理费(人民币元/件、含税)备注1国际申请费2检索费3传送费4优先权文本制作费5国际初步审查费6合计4.2付款方式:甲方在委托业务时应当按照上述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费用以人民币支付。乙方收到费用后【】日内向国家局提交PCT申请。乙方收款账号信息如下:开户行:户名:帐号:4.3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等额发票给甲方。如果甲方开票信息发生变化,甲方另行通知乙方,乙方应以甲方另行通知的甲方开票信息为准开具约定的发票给甲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4.3若甲方在收到乙方转发的国际检索报告后拟委托乙方提出国际初步审查,需另行指示乙方,并支付国际初步审查官费及相关费用,乙方收到甲方的指示及费用后办理。4.4对于本合同未涉及的其他服务项目及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乙方与甲方进行业务探讨和交流、咨询建议以及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关专利工作动态信息,不另收费。5、保密义务5.1乙方确认并知悉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资料及信息均属于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有义务对其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乙方承担保密责任的注意程度不能低于乙方对自身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的注意程度。5.2乙方应当将甲方交付的所有资料及信息统一保存,并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技术信息泄密。5.3乙方不得将上述技术秘密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用于本合同明确约定事项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5.4乙方一旦发现由于乙方的原因而导致甲方的技术秘密的全部或者一部分发生泄密,乙方在自身能够采取措施的范围内应当立即采取适当措施,防止上述技术秘密进一步扩散,并且乙方有义务将技术秘密被泄密情况以及乙方所采取措施的情况通报甲方。5.5乙方上述应承担的保密义务截止于题述专利被有关专利审查部门公开之日。但除专利申请已经公布或公告的信息以外,乙方对其在为甲方服务过程中了解的其他技术内容、商务内容等仍负有保密义务。5.6即使合同有效期届满或被提前终止、解除,乙方在本合同下的保密义务永久有效。6、乙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例外6.1由于甲方未采取适当的保密措施而导致技术秘密泄密或者因为第三方的原因导致技术秘密从甲方以及任何一甲方的子公司、分公司、关联公司泄密。6.2在未进行任何披露之前,乙方就可以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的该技术信息。6.3乙方通过合法手段可以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的该信息。6.4乙方对技术信息的透露是基于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以及基于专利局审查、司法判决、裁定等司法或行政命令而完成。对于上述信息的披露,乙方应当在披露之前通知甲方。7、违约责任7.1乙方无故违反本合同第3.2、3.3、3.4、3.7条之规定,每延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相应委托书确认总金额1%的违约金,但如果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损失。如乙方延期超过5个工作日仍未向专利局提交申请文件或迟延履行其他义务,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相应的委托书及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7.2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每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或者涉及的技术或保密信息的相应价值,以孰高者为主。此外,乙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义务并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除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之外,乙方还应当向甲方赔偿全部损失。7.3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则已收取的代理费全部退回,并向甲方支付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已支付的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且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7.4乙方不得将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方,如果乙方将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方,则每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不需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将甲方已付款全部返还给甲方,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7.5甲方有权在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过程中依据其独自合理的判断对乙方的服务质量进行决定,如乙方的服务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或甲方对其服务质量不满意,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已支付的总金额20%的违约金,且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继续承担赔偿责任。7.6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后,不得就同一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权的事务接受与甲方有利益冲突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7.7乙方应保证其具有从事本合同项下代理服务所需的资质,并保证其资质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若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资质的有效期限届满且未获延展核准,或经有关机关吊销,则本合同自乙方资质有效期限届满之日或被吊销之日自动终止。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7.8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专利申请的相关文件未能在官方所要求的时限内提交且已经无法采取补正措施的,乙方收取的与该专利申请相关的费用应当全部退还甲方,并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或者技术相应价值,以孰高者为主;如果可以采取补正措施的,乙方应尽其一切努力采取补正措施,由此发生的成本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8、纠纷解决甲、乙双方涉及本合同履行而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未果,则双方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9、合同的生效与有效期限9.1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叁年。到期后双方可友好协商是否续签,若续签则双方另行签署专利代理服务框架协议。如到期后双方协商不再合作,而尚有委托事项正在进行,则乙方仍需按本合同之约定继续对此委托事项负责,直至委托事项终结为止。本合同效力持续至所有委托事项终止。9.2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9.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9.4本合同其他任何条款并不限制甲方酌情委托其他代理人的权利。9.5甲方可以提前三十(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表明有效终止日期,从而以任何原因或无原因提前终止本合同;对于甲方的单项委托事项,甲方也有权随时终止委托。在前述情况下,乙方应仅就其收到通知以前已提供的且已获甲方批准的服务及已合理发生的获甲方批准的费用得到偿付。10、其它事项10.1本合同2.1所述“延伸程序中的服务”指专利获得授权后,专利局或者专利复审委员会关于该专利有关法律文书的传递工作。10.2本合同适用于乙方和甲方、甲方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捷威动力工业江苏有限公司、江苏威蜂动力工业有限公司、捷威动力工业嘉兴有限公司、捷威新能源科技(湖州)有限公司)和附属机构的所有项目和业务合作,如同乙方和甲方各子公司/附属机构在合作项目下直接签署合同一样。甲方的各子公司/附属机构有权行使本合同项下甲方的各项权利,并承担甲方的各项义务。甲方:乙方:代表(签章):代表(签章):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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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服务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2023年9月3日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31.项目说明32.交付要求33.付款条件....................34.保证金....................35.报名资格46.报名资料....................57.投标文件要求....................58.无效投标....................59.投标截止时间....................610.开标时间和地点....................611.联系方式....................6第二章报名资料71.附件1——合同模板72.附件2——阳光承诺83.附件3——保密承诺174.附件4——投标人诚信承诺书185.附件5——供应商资料卡216.附件6——供应商调研表227.附件7——招标文件(技术标)238.附件8——招标文件(商务标)24第一章招标公告1.项目说明1.项目名称:专利代理服务2.项目内容及数量:一般专利、核心专利(含境外专利)3.项目其他说明:中标人与招标人签署合同,但中标人与招标人关联公司之间的业务分别开票、分别结算2.交付要求1.交付时间:2023年11月25日2.交付地点:见下述勾选的选项√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汽车工业区开源路11路√捷威动力工业江苏有限公司江苏省盐城市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路66号光电产业园区√江苏威蜂动力工业有限公司江苏省盐城市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路66号光电产业园区√捷威动力工业嘉兴有限公司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业路1421号√捷威新能源科技(湖州)有限公司湖州市长兴县南太湖产业集聚区绿色智能制造产业园3.付款条件1.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2.开票方式:增值税专用发票4.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元整;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3.保证金缴纳:1.保证金必须在提交标书前汇入相关账户,必须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投标保证金,并在商务标书中放入汇款单据复印件。保证金凭证必须上传到一链网后,才能上传标书。2.投标保证金采用公对公账户电汇形式,缴纳账户:名称: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开户行:天津金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00700102010000018128行号:3231100000084.保证金退还:1.中标厂家:在合同签署后退还投标保证金;2.未中标厂家:中标结果发出后退还投标保证金;3.所有投标保证金均不计利息返还;5.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1.投标人有围标、串标的情况发生时(包括但不限于不同投标人投标时的IP地址相同的,但投标人能举证证明不存在围标、串标等影响投标公正性行为的除外);2.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或对承诺事项有造假或隐瞒的;3.中标人中标后放弃中标;4.有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其中之一的情形的;5.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由于投标人未能遵守本招标文件的其它规定,或有其他违法违规或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后决定终止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的串谋、欺诈、造假、威胁、贿赂等;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即使招标流程结束,投标保证金已退还或转为履约保证金,如发现投标人有前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招标人有权从中标人未付款项中扣除投标保证金同等的金额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有权要求未中标的投标人向招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赔偿款。前述金额不足以弥补招标人的损失的,招标人有权继续要求投标人赔偿损失。5.报名资格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其他国家注册或成立的法人实体,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中国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国外公司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2.营业执照或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有有效的年审记录,营业范围需涵盖招标项目;具有该项目相关的国家规定的生产经营必须具备的资格证书;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4.在前三年的财务报表中2年以上盈利;资产负债率不得大于80%,如有特殊情形,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合理说明,并经招标人评估通过;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需提供前述网站截图;6.在前三年(从招标人在一链网发布招标文件之日起倒算)的经营活动中不存在三次以上(含本数)因违反工程管理、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的行政处罚,或三次以下但重大的与招标项目同类或类似项目或业务有关的或者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时需对行政处罚的情形及已采取的整改及后续防控措施予以书面说明。如有特殊情形,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合理说明,并经招标人评估通过;7.具有招标项目要求的及履行合同所需的各项资质证书、许可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并有最新年检记录;8.投标人不在一链网、捷威黑名单内且未与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发生过商务纠纷;9.投标人未与一链网、捷威黑名单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即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等关联关系)。10.未出现过为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同行业其他公司所提供设备或服务不能满足验收且拒绝整改或经多次整改仍无法满足验收要求的情况;11.不同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即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以及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其他情形的),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涉及的投标供应商均做废标处理);12.提供的业绩为量产业绩,业绩真实有效并提供案例的照片,技术规格说明,合同复印件(合同方,名称,规格,采购数量不可遮挡)以及技术要求/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的技术协议复印件(协议方,与本条相关的指标不可遮挡);13.投标人必须同意招标人的基本商务条款;14.接受并遵守招标人的合同条款、《阳光承诺》、《保密承诺》、《投标人诚信承诺书》;15.其他要求:a.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的“专利代理资质”,投标时需提交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b.投标人应依法成立3年以上,且没有违规代理行为发生,没有被管理机构通报批评记录;c.核心专利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1).国内专利申请代理数量不低于5000件;(2).国际专利申请代理数量不低于500件;(3).国内发明专利授权≥50%;国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率≥80%。d.一般专利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1).国内专利申请代理数量不低于3000件;(2).国内发明专利授权≥40%;国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率≥70%6.报名资料1.《国内专利代理服务框架合同》、《涉外专利代理服务框架合同》、《PCT专利国际申请代理服务框架合同》盖章扫描件,见附件1;2.《阳光承诺》盖章扫描件,见附件2;3.《保密承诺》盖章扫描件,见附件3;4.《投标人诚信承诺书》盖章扫描件,见附件4;5.《供应商资料卡》盖章扫描件,并同时把Excel版发送招标人邮箱,见附件5;6.《供应商调研表》盖章扫描件,并同时把Excel版发送招标人邮箱,见附件6;7.《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8.《开户许可证》盖章扫描件;9.《资产负债表》盖章扫描件(近三年);10.《利润表》盖章扫描件(近三年);11.《现金流量表》盖章扫描件(近三年);12.《业绩清单》及业绩证明文件(近三年);13.《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有);14.其他资料:详见第五条报名资料15款7.投标文件要求1.技术标书正本一份,格式参考附件7《投标文件——技术标》;2.商务标书正本一份,格式参考附件8《投标文件——商务标》;3.其中合同、《阳光承诺》、《保密承诺》、《投标人诚信承诺书》单独盖章;4.投标文件封装在文件袋内,封口应加贴密封条并加盖公章。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5.为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性,上述投标文件统一在开标时将原件交至招标人。6.所有投标材料按总目录顺序装订成册,胶装(请勿用铁钉、塑料条装订),单本厚度不超过5厘米,页码必须标注清楚。8.无效投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入围资格,其投标文件无效:1.任何不符合本文件第五条报名资格的情况;2.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要求;3.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4.伪造标书、伪造相关资质的;5.恶意竞标,存在不正当竞标行为的;6.参与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的招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出投标2次以上的(含2次);7.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8.投标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或关联方重复投标的;9.其他恶意影响招标方实施招标工作的行为。9.投标截止时间入围审批后,一链网发出招标文件之日起7天为投标截止时间,具体的时间以一链网通知为准。10.开标时间和地点:在投标截止时间起一周内,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11.解释权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过程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12.联系方式1.招标人联系方式:姓名:刁庆荣联系电话:18722205342邮箱:diaoqingrong@ejeve.com2.投诉方式招标人举报投诉:电话:18920265530;邮箱:jeve@ejeve.com;复星集团投诉:电话:021-23150078邮箱:fosuncgts@fosun.com;复星集团廉政督察部:电话:021-23156625邮箱:lianzhengdc@fosun.com;微信公众号:复星廉政。附件1:合同模板另附附件2:阳光承诺致: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含所有子公司及附属机构)我司理解并认可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含所有子公司及附属机构,以下统称为“贵公司”)为落实“利人惠己、永续经营”的经营理念,与合作伙伴建立公平、公正、透明、双赢的合作关系,使贵公司的工作人员在与供应商等合作伙伴的业务合作过程中严格遵守职业操守,确保业务合作合法合约开展,要求供应商等合作伙伴做出阳光承诺。现我公司郑重承诺:1、凡是与贵公司业务合作过程中,不对贵公司的工作人员行贿,若我公司对贵公司的工作人员有行贿行为,则我公司将支付违约金500万元人民币(此违约金不影响或限制贵公司依我公司与贵公司之间的合同或法律规定行使之任何权利或救济措施),并贵公司有权将我公司剔除出供应商名录,永不进入贵公司供应商名录,并我公司将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2、我公司及我公司员工不在社交平台等公开平台发表对贵公司未经证实的不利言论,若有前述行为的,我公司将支付50万元违约金,如该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我公司将赔偿给贵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行贿行为定义:行贿行为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获得不正当的准入途径,给予贵公司的工作人员财物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给予贵公司的工作人员的“不正当利益”:既包括非法利益,也包括违背政策、规章、制度而得到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佣金、回扣、赠送贵重礼品、赞助等。我公司已知悉以下贵公司的投诉联系方式:电话:18920265530电子邮箱:jeve@ejeve.com地址:天津市西青汽车工业区开源路11号,邮编:300380复星集团成本与管理部:电话:021-23156633,邮箱:fosuncgts@fosun.com复星集团廉政督察部:电话:021-23156625,邮箱:lianzhengdc@fosun.com传真:021-23156635我公司声明及承诺:此《阳光承诺》适用于和天津市捷威动力工业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捷威动力工业江苏有限公司、江苏威蜂动力工业有限公司、捷威动力工业嘉兴有限公司、捷威新能源科技(湖州)有限公司)和附属机构的所有项目和业务合作。供应商_____________(公章)年月日附件3:保密承诺招标人:_____________我单位知悉,在参加组织的_____________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简称“披露方”)可能向我单位(“接收方”或“我单位”)披露一些信息(简称“保密信息”),保密信息指披露方以口头、书面或其他方式向接收方披露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规格、数据、专有技术、配方、成分、流程、设计、印刷品、草图、照片、样品、原型、检测车辆、发明、概念、创意、先前、现时或规划中的研究和开发,先前、现时或规划中的生产或销售方法和流程,有关当前或潜在客户的身份或其他信息、客户联络方法、客户营销策略、市场研究、渗透数据及其他市场信息、销售和营销计划、方案和策略,销售、成本及其他财务数据,产品、原材料及部件的供货来源,工厂及生产设备描述,价格清单、商业计划、财务报告和报表,计算机软件和程序(包括对象代码和源代码),数据库、内部通报、备忘录、记录、分析、汇编、研究、及其他数据、信息、材料或其他与披露方业务和/或产品有关的无形资产。保密信息也包括任何含有或源于其他任何保密信息的材料,无论它是由披露方、接收方或任何其他人员编制。但保密信息不包括下述内容:(1)披露方披露前,接收方可公开获得的信息;(2)披露方披露前,接收方已从披露方以外的合法途径知悉的信息;(3)披露方披露后,非因接收方违反本协议义务所致,可公开获得的信息;(4)披露方披露后,接收方独立开发的信息,独立开发可以被不容置疑的证明。对于披露方向我单位披露的保密信息,我单位郑重承诺遵守保密义务,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1)在保密期间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未经披露方书面授权,不向除因本项目需要而需知悉该保密信息的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职员及律师、会计师等外部顾问以外的第三方披露、泄露、公开及传播。接收方应告知得知保密信息的上述人员本协议的内容以及要求其履行保密义务,并对上述人员的违反本协议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2)接收方丢失披露方的保密信息的,应立即书面通知披露方,以便双方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接收方承担一切因其丢失导致保密信息公开而给披露方带来的损失。(3)披露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仅可用于披露方与接收方之间的交易与合作,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作其他用途。(4)在本招标项目结束后,接收方应主动将记录有保密信息的载体及其复制品返还、或者主动进行销毁,如后续因接收方违反本条款约定给披露方造成的损失接收方应当赔偿。(5)保密期限为本承诺书出具后5年内。我单位知悉,本承诺以及披露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并不意味着授予接收方任何相关的许可,也绝没有授予接收方与保密信息的有关的专利权、版权及其他授予者现在或将来拥有或控制的权利,且披露方对其提供的保密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充分性、商用性、特定目的适用性等未作任何明示、默示的保证,也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我单位若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愿意接受招标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做出的处罚。若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单位负责赔偿。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4: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招标人:我单位在参加组织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该项目;2.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报名资格要求;3.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准确、完整的,不提供虚假材料;4.不存在资质挂靠情形;5.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分享报价等投标信息,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6.不向投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谋取中标;7.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8.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9.若我单位中标,将在规定时间与招标人签订合同;10.不在开标后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无理缠诉。我单位若有违反本承诺书内容的行为,即使招标流程结束,投标保证金退还或转为履约保证金,一经发现,若我单位中标,投标人有权从未付款项中扣除投标保证金同等的金额;若我单位未中标,招标人有权要求我单位向招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同等金额的赔偿款。前述金额不足以弥补招标人的损失的,招标人有权继续要求我单位赔偿损失。同时,我单位承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愿意接受招标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招标文件等做出的处罚。投标人名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5:供应商资料卡编号:供应商全称﹡:税号﹡:组织机构代码﹡:供应商简称:法人代表﹡:收款银行﹡:公司电话:公司传真:收款账号﹡:通信地址﹡:邮编:销售方式﹡:□直销□代理商□修复加工□其他生产厂地址﹡:邮编:可供应产品/服务﹡:交付方式以及交付周期﹡:质量管理体系﹡:研发及技术体系﹡:资本构成及股东信息﹡:企业性质﹡: □国有独资 □国有控股 □民营 □外商独资 □中外合资建厂时间﹡:生产规模﹡(年产量):注册资金﹡:网址:年销售收入﹡:年销售利润:资产总额﹡:固定资产:资产负债率:净资产:企业基本概况主要加工设备/服务人员(名称/资质及数量)﹡:主要检测设备或人员(名称及数量)﹡:主要客户﹡:同档次企业(必填3项)﹡:发展规划:业务联系人姓名﹡:性别﹡:职务﹡:手机﹡:电话(办)﹡:传真:电子邮箱﹡:记录编号:QF-QSP-011-01附件6:供应商调研表项目示例内容公司名称XXXXXX主要产品名称XXX设备前三年年主要案例及销售情况、数量,主要客户量产使用设备及设备数量,不包括验证和实验室设备前3年:客户,数量前2年:前1年:主要竞争对手XXX公司、XXX公司单台价格区间80-120万付款方式3/3/3/1交期3-4个月产能一年XX台。同时可组装XX台技术条件(产品关键指标,包括效率、合格率、稼动率等)例如:速度:XXXPPM;毛刺:XXXum;缺陷检测检出率:100%;售后服务(在招标人周边售后服务点等情况)XX城市有售后服务点(4小时内到现场)未来三年发展规划销售额每年增加30%,预计3年内上市。公司成立时间2010.1.1公司性质内资/外资/中韩合资/中日合资等是否有战略合作的电池厂有,C公司资金实力(注册资金、负债率、2018年底现金流) 近三年的销售额2018年2亿;2017年1.5亿;2016年1.2亿;同行业地位以及自身优势在此类设备全国销售前三名产品结构(动力产品销售占比)70%主要股东 人员构成研发人员:10人;设计人员:15名;售后人员:8名;地址天津市xxx联系人 联系方式 研发投入(每年占销售收入比例) 质量管理体系 需提供资料1、《营业执照》;2、《开户许可证》;3、相关需要资质证书;4;近三年财务状况证明文件备注 附件7:XXX投标文件正本正本技术标项目名称:XXX项目投标标的名称:XXX招标单位:XXX公司投标单位:XXX公司日期:XXX年XX月XX日目录一、专利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和专利代理执业许可证电子扫描件二、星级代理机构及相关证明材料三、近三年(20200101-20221231),服务年申请量100件以上的专利申请人清单四、近三年(20200101-20221231),发明专利申请及授权率明细;五、国内专利新申请案件作业流程(需包含新申请返初稿周期)六、执业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电子扫描件七、锂电池领域代理人团队及相关发明专利授权率明细八、增值服务清单八、增值服务清单项目次数(年)服务内容专利挖掘专利培训定期专利汇报专利质量评估其他亮点服务项目附件8:正本正本XXX投标文件商务标项目名称:XXX项目投标标的名称:XXX招标单位:XXX公司投标单位:XXX公司日期:XXX年XX月XX日目录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二、开标一览表1三、分项报价(国内、国际专利报价)1四、合同1五、《阳光承诺》1六、《保密承诺》1七、《投标人诚信承诺书》1八、《供应商调研表》1九、《供应商资料卡》1十、《营业执照》1十一、《开户许可证》1十二、《资产负债表》1十三、《利润表》1十四、《现金流量表》1十五、公司近三年业绩清单1十六、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十七、证明文件1十八、公司介绍1十九、其他1二、开标一览表投标商名称序号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111合计备注投标合计总价(大写):增值税包含13%增值税付款方式电汇/承兑开票方式增值税全额发票承兑接受比例质保期限交期售后服务承诺投标方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方:日期:备注三、分项报价另附十九、其他:重点说明下述情况:1、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及已采取的整改及后续防控措施的说明;2、是否与招标人的任何人员存在亲属、经济利益等关联关系;3、是否与其他已知的投标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结束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专利代理服务 专利及核心专利代理服务 国内专利代理服务 涉外专利代理服务 PCT专利国际申请代理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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