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招标公告(宁乡市灰汤镇人民政府2023)
宁乡市灰汤镇人民政府:灰汤景区绿化养护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绿化养护面积:宁乡灰汤景区桃花谷两侧道路、将军路两厢地、紫龙湖沿岸、迎宾路两侧、温泉公园、小乌江两厢地、大乌江、灰汤告诉出口等297888.0平方米绿化养护。
二、相关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三、技术规格:
1、苗木修剪:草坪植物和树木的修剪次数依不同的品种、不同的管理要求和不同的环境条件来确定,定期及时修剪,使草坪高度保持一致、树木保持良好的形状,原则上每月一次,特殊情况下加密。
2、施肥:施肥时期和施肥量:冷季型草坪返青前,需施腐熟粉碎的有机肥,施肥量50g-150g/m2,或施10g/m2尿素或10g/m2磷酸二铵等;生长期应视草情,适当增施磷、钾肥,草坪施肥必须均匀,撒施后及时灌水,按期施肥,保证作物成活。
3、除杂草、补植:人工建植的草坪要及时清除杂草,保持草坪纯度;使用除草剂必须慎用,应先实验,再应用;对被破坏或其他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应及时更换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面;补植时应补种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并加强管理养护,尽快与周围草坪一致;除草原则上每月一次,特殊情况下加密。
4、病虫害防治:草坪的病虫害防治,应以防为主,综合防治;化学防治应在根据病情适时喷药,原则上每月一次,特殊情况下加密。
5、浇水:树木、草皮等绿化,应根据具体天气来实施浇灌水量。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1年(具体时段按合同约定为准)。交付地点为灰汤镇。
五、服务标准:
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标准》(编号CJJ/T287-2018)要求
六、验收标准:
1、验收标准:
1)花卉苗木要求无病虫害、生长健壮。
2)花卉苗木不能出现萎焉、损伤现象。
3)中标后中标人须负责花卉苗木种植地的整理和花卉苗木的栽植(栽植完后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
2、产品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本项目中的所有产品由采购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本章技术要求进行验收。采购人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及投标文件中成交产品的规格型号对产品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不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的,中标人应免费按采购人意思,使之达到采购要求,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担。如发生货物数量缺少,送达时间延误,质量不合格等情况,采购人可拒绝签收,退货或换货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4、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中标人承担。
5、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中标人免费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三次产品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1.付款人:宁乡市灰汤镇人民政府。
2.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甲方按季度考核验收结果进行结算,具体考核标准按《宁乡市园林绿化养护考评细则》,养护费计算方式:季度养护费*当月考核得分对应付款系数之和。
(1)当月考核得分≥95分,付款系数为1.0。
(2)89分>当月考核得分≥90分,每降低1分,在付款系数1.0的基础上降低0.005。
(3)当月考核得分
(4)乙方按月根据考核验收结算的金额提供经甲方确认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付款时,有权扣减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费用、违约金、赔偿金等款项。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养护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