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税务数据招标公告(上海农商银行2023)
上海农商银行江苏地区税务数据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编号:DZCG202300241
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江苏地区税务数据项目供应商,请有意者并具备以下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本行报名。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江苏省全省税务数据,包含但不限于用于企业申请授信环节的税务缴纳信息、用于企业风险提示的欠税信息、用于初筛企业资信的纳税评级信息、反应经营状况的财务信息、不同时间维度的税务信息标签以及财报信息,数据字段主要包含所得税所属期间、应税销售额、全部销售收入、纳税总额等。
二、资质要求(此项所有要求均须提供相应材料)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经营正常并存续3年(含)以上,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2.公司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征信业务;企业信用评级服务或企业信用调查和评估;软件开发或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等,须提供企业经营执照等有效文件;
3.供应商须在金融监管部门完成企业征信资质备案(须提供在金融监管部门网站可查询到的资质备案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具有社会信用综合管理部门颁发信用服务机构备案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公司须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熟悉金融法规、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及流程、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种风险管理政策;熟悉税务数据,了解税贷业务;
6.须拥有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案例(可具体描述案例要求:如服务行业、服务期限等),并提供三年内相关服务案例1-3个(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金额可隐去);
7.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未被政府部门禁止参加投标(提供书面承诺保证,格式不限);
8.须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资质(提供书面承诺保证,格式不限);
9.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次项目中参加报名(提供书面承诺保证,格式不限);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挂靠、借用资质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提供书面承诺保证,格式不限)。
三、报名须知
申请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公司信息及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2、营业执照(彩印件)、单位授权书及授权、受托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请在首页依次装订,其他资料请按照资质要求中的顺序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各类证件及其他各类资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提供给本行的纸质版材料均需加盖单位骑缝章,材料必须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
3、提供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内容需包括:委托参与项目的名称、公司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联系方式(包括公司电话、手机号码、邮箱地址等),授权书需单独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法人签字;
4、如分公司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请提供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与此项目的授权书。授权书需单独加盖总公司及分公司的单位公章并经双方负责人授权认可(签字或者用印)。经总公司授权后,后续提供的所有纸质版材料只需加盖分所公章;
5、参与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本行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本行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6、无不可抗力原因,报名供应商不得中途退出。报名供应商一年内累计二次及以上无不可抗力原因退出响应的,将列入本行灰名单级供应商,实施相应处罚。
7、报名供应商须仔细阅读供应商须知内容(详见附件1),如违反须知条款内容,将依据本行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实施相应的处罚。
以上请根据资质要求和报名须知进行材料的准备,报名文件留存本行。
报名文件先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chenyueyue1@shrcb.com;(邮件内容必须清楚写明:公司全称、被授权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地址),同时递送纸质材料,材料必须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不接受文件夹形式的装订),否则概不受理报名,后果将由报名方自行承担,可接受快递方式寄送纸质报名材料。报名材料邮寄地址:上海农商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70号D栋701室)。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11:00。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悦玥
联系电话:021-61899332
电子邮件:chenyueyue1@shrcb.com
地 址:上海农商银行集中采购中心(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70号D栋701室)
邮 编:200002
上海农商银行总务部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二三年十月
附件1:供应商须知.docx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在采购项目的报名、响应和履约过程中,须严格遵守上海农商银行(以下简称“我行”)供应商管理制度:1、须按我行采购工作要求开展报名、响应工作。2、不得提供虚假材料。3、在采购过程中不得与我行提出采购需求的部室进行私下协商谈判。4、不得与其他供应商串通谋取中标、成交。5、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6、不得与我行采购人员、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谋取中标、成交。7、不得向我行采购人员、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8、不得恶意投诉。9、中标或者成交后,不得无故拒绝签订采购合同。10、无法定原因,不得拒绝履行合同。11、不得故意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者走私等非法物品。12、不得拒绝提供售后服务。13、在交付验收环节中,不得出现因管理或者质量问题,而导致不能按照合同要求交付验收的情况。14、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存在违法违规或其他不良不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在未告知的情况下自行作废或红冲已开具给我行的增值税发票等。如违反相关条款,我行将依据我行供应商管理相关制度实施相应的处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税务数据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