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道路建设招标公告(河南领港冷链物流有限公司2023)
中国(郑州)国际进出口冷链物流产业园及市政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郑州)国际进出口冷链物流产业园及市政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3】305号、郑港经发投资【2023】306号、郑港经发投资【2023】307号、郑港经发投资【2023】30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河南领港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东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郑州)国际进出口冷链物流产业园及市政配套道路建设项目施工。
2.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包括中国(郑州)国际进出口冷链物流产业园及凌腾街(翱翔变至鄱阳湖路段、太湖路节点)、苇航路(相州街-滨河西路)、凌烟街(鄱阳湖路-宇航路)。
(1)冷链产业园建设:本项目为中国(郑州)国际进出口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位于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用地范围为祥符刘路以北,华明湖路(龙中北四路)以南,和美街以西,梁州大道以东,地块东半部分为已建的航空港区进境肉类指定监管场地;区位条件优越。用地临近主路,南靠祥符刘路,北临华明湖路(龙中北四路),向东邻近和美街,向西临近梁州大道;占地总面积为30855.27㎡,约46.28亩。总建筑面积25276.4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276.41㎡,主要包含3#冷库建筑面积11655.71㎡,4#冷库建筑面积13620.70㎡,机动车停车位23个,非机动车停车位0个。
(2)凌腾街(翱翔变至鄱阳湖路段、太湖路节点)连通工程,凌腾街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北部片区,规划为城市南北向次干路,本次凌腾街连通工程包含翱翔变至鄱阳湖路段、太湖路节点两处断点,其中凌腾街(翱翔变至鄱阳湖路段)南起翱翔变南侧现状凌腾街,北至鄱阳湖路,长402.99米;凌腾街(太湖路节点)南起太湖路南侧现状凌腾街,北至太湖路北侧现状凌腾街,长556米;两处节点全长合计为958.99米。
(3)苇航路(相州街-滨河西路)道路工程,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苇航路(相州街-滨河西路)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北部片区,规划为东西向城市支路,为新建道路。本工程西起相州街(原郑港五街),东至滨河西路,全长 1072.89 米,自西向东依次与相州街(原郑港五街)、凌空街(原郑港六街)、凌寒街(原郑港七街)及滨河西路相交,相交道路均为现状道路。
(4)凌烟街(鄱阳湖路-宇航路)道路工程,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北港城,规划为南北向城市支路,为新建道路。本工程南起宇航路,北至鄱阳湖路,全长262.386m,自南向北依次与宇航路、鄱阳湖路相交,相交道路均为现状道路。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等全部相关资料)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
冷链物流产业园建设部分: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730日历天。
市政配套道路建设部分: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365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要求:
冷链物流产业园建设项目经理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以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为准)。(项目经理须提供劳动合同、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日前六个月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公司成立不足六个月的需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市政配套道路建设部分项目经理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项目(以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为准)。(项目经理须提供劳动合同、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日前六个月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公司成立不足六个月的需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注:冷链物流产业园建设部分项目经理与市政配套道路建设部分项目经理不得重复。且需由冷链物流产业园建设部分项目经理担任本项目的总项目经理。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为准);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3.2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4其他要求:
3.4.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供劳动合同、以及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日前六个月公司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公司成立不足六个月的需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内部成员之间除外),否则投标无效(以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为准)。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其中联合体投标方牵头单位须为承担本次冷链产业园建设部分工作的单位,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不同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并满足工程项目对相关专业资质等级的要求。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考虑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6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20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zhkgggzy.cn)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6 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zzhkgggzy.cn)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栏目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郑州航空港科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kctzgroup.com/)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河南领港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融广场 9 楼
联 系 人:李宁
电 话:177297559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东弘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普济路19号德威广场2011A
联 系 人:张琳
电 话:13213918833
邮 箱:792264561@qq.com
监督部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分局)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新港办公区2号楼256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371-86199628
2023年10月13 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建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