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南通新江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2023)



项目概况
南通新江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南通港通海港区公共服务中心(智慧储运物流)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TGC2023101604(ZB367)
项目名称:南通新江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南通港通海港区公共服务中心(智慧储运物流)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3.86万元,(其中: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费用:13.96万;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费用(基本收费+驻场收费):36.45+26.16=62.61万;工程交工结算审核(初步审计):基本费用7.29万。)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为此固定价格,最终报价不等于固定价格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委托人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提供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4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方式:供应商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主体交易”,插入CA锁,输入CA锁密码,在“项目响应方”→“国企采购业务”→“下载响应”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下载操作。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保证金:免收。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模式,操作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通新江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海门区保税十路与保税十一路交叉口东160米
联系人:刘华杰 ,联系电话:13814706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珍珠南路2号23幢1单元1601室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8851339010
3.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513-59005900,4009980000。

附件:

南通新江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南通港通海港区公共服务中心(智慧储运物流)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定稿).docx

南通市海门区国企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南通新江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南通港通海港区公共服务中心(智慧储运物流)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TGC2023101604(ZB367)二○二三年十月十六日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说明第四部分开标和评标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组成第一部分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南通新江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南通港通海港区公共服务中心(智慧储运物流)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NTGC2023101604(ZB367)项目名称:南通新江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南通港通海港区公共服务中心(智慧储运物流)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83.86万元,(其中: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费用:13.96万;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费用(基本收费+驻场收费):36.45+26.16=62.61万;工程交工结算审核(初步审计):基本费用7.29万。)各投标单位投标报价为此固定价格,最终报价不等于固定价格的为无效投标。采购需求:详见附件,请仔细研究。合同履行期限:委托人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提供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材料。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4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方式:供应商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首页“投标人”→“电子交易平台-主体交易”,插入CA锁,输入CA锁密码,在“项目响应方”→“国企采购业务”→“下载响应”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下载操作。售价:免费。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保证金:免收。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模式,操作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3.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项目需求、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软件公司提出。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南通新江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海门区保税十路与保税十一路交叉口东160米联系人:刘华杰,联系电话:1381470699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苏合邦筑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珍珠南路2号23幢1单元1601室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88513390103.软件公司联系电话:0513-59005900,4009980000。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解释。1.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在下载招标文件开始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或疑问,未在规定的3日内提出询问或疑问的,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二、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1.招标人有权对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招标人可依规视情取消、延长相关时间。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4.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5.招标人或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三、投标文件的编写、递交、上传(一)投标文件的编写供应商按“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组成”要求编写投标文件。(二)投标文件的递交友情提醒:拒绝接收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如果供应商无故不递交投标文件、解密已上传投标文件或者故意迟到,影响开评标活动正常进行的,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将被列作一般失信行为。(三)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上传1.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自行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未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评委会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2.上传投标文件的内容不清楚或不清晰的(含扫描件),造成无法评标或部分影响评标的,或者电子文件与正本文件不符,导致评标差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3.投标文件须加盖单位电子签章。四、投标报价一个标的只允许一个报价,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所投项目的全部工作的投标价。投标报价应视为已包括:人员费用、现场费用、驻场费、疫情防控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设备及相关费用、公司取费、法定税金、利润等与履行本委托审价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所投项目的工程规模及工作难度,按照委托审价合同中确定的相关原则、要求及提供的协助,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工程情况和有关规范制订必要、合理的人员投入计划,其拟投入现场人员数量应能满足本项目工作的要求。五、投标费用1.投标人承担参与投标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招标人不收取任何费用。六、相关提示1.供应商投标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方式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第三部分采购项目需求第一章有关要求说明请投标人在网上报名前和制作投标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投标人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人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中标后供应商在同采购人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同采购人提出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不同的,必须在《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和《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上明示,如不明示的视同完全响应。第二章采购项目具体内容与技术需求一、项目概括及服务内容项目概况:南通港通海港港区后方,总用地面积约110亩,地上总建筑面积约5万平方米。建设标准干仓3座,建筑面积约24000平方米;布置双层冷链标准仓库,建筑面积约17000平方米;配电房、水泵房、维修车间等辅助设施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公共停车、修理、罐箱加热、甩挂接驳等场地道路面积约3万平方米;配套9层综合楼建筑面积约98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35000万元人民币。服务内容:(1)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图预算价的编制成果进行校核,确保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及取费标准准确,避免错项、漏项,及时签订“预转固”补充合同。(2)旨在通过工程跟踪审计及竣工结算审计,协助委托方加强建设工程中的造价控制,对建设过程中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施工签证、隐蔽工程、材料价差等进行监督、审核和评价,关注施工进度、质量控制成效,促进工程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范执行,确保合理有效地利用建设资金,降低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价格、质量、进度等风险。(3)及时了解工程建设的有关信息,及时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促进工程及时竣工决算。二、服务时间和地点:1、服务时间:委托人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提供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材料。2、地点:根据甲方要求。三、拟派项目组咨询人员要求:岗位数量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土建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项目组其他咨询人员2名土建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项目组其他咨询人员1名安装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师资格。项目组其他咨询人员3名二级注册造价师及以上资格,专业不限。项目组其他咨询人员1名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师及以上资格,专业不限(驻场人员)总计8名备注:以上人员配置为最低配置,投标人按照项目特点进行配备。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并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办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册不到三个月的新公司提供用工合同及员工自进入新公司至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册不到一个月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新入职的员工提供用工合同及新员工自进入公司至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缴纳在总公司或分公司所在地均可,需征收机关盖章确认;注:上述拟派项目组咨询人员要求为商务技术符合性评审内容,投标单位须将所需提供的审查材料,导入至“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中,未提供的做无效标处理。四、付款方式:(1)施工图预算审核完成且“预转固”补充合同签订后56日内,支付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费用的70%;(2)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费用进度款在开始施工后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金额=【(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费用*70%÷36)×6】;(3)提交交工结算审核(初步审计)报告后56日内支付工程交工结算审核(初步审计)价的70%;(4)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或结算二审后56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需扣除当期约定赔偿金(如有));(5)剩余款项(需扣除当期约定赔偿金(如有))待竣工验收结束后且审计结束后一年内付清。竣工决算审计价或结算二审价与交工结算审核价(初步审计)偏差超过+3%或-5%的,受托人按合同总金额的10%承担违约金,由委托人在支付进度款时予以扣除。注:1、每笔款项支付前需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2、上述款项支付均不计息;3、如施工因政策性原因或其他因素暂停,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费用进度款也同步暂停支付,待恢复施工后再同步随施工进度支付。五、其他要求: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向采购单位提交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南通新江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门支行,银行账号:51390436681020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采用现金(现金方式包含银行转账、网银、电汇等)或保函。如履约保证金形式为银行保函则受益人为招标人。(待全部竣工验收结束后且审计结束后一个月内退还)。第四部分开标和评标一、招标人组织开标。投标人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二、评委会由有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由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应现场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告知原因。评委会对合格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一)评审内容1.网上是否上传投标文件;2.投标资格是否符合(由采购人代表审查);3.投标文件是否完整;4.投标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6.是否有计算错误。(二)相应的规定1.如果单价汇总金额与总价金额有出入,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3.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4.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三、陈述、演示、答疑、澄清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投标人按评委会的要求作陈述、演示、答疑及澄清其投标内容。时间由评委会掌握。重要澄清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签章的;2.未完整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或上传的文件打不开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并同时移交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五、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废标处理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上述均保留评委会认定可以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其他情况。六、变更为其他方式采购的情形投标截止时间出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及评标中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3家如下情形时,除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有权视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本次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资质、技术等要求,将作为其他方式采购的基本要求和依据。原已经参加投标并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根据自愿原则,参加其他方式采购。七、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分资格审查、价格标、商务技术标三部分评审。价格标、商务技术标总分值为100分,加分和减分因素除外。首先由采购人评审投标人资格性、符合性,对合格的投标人由评委会评审商务技术标,待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再开启价格标。评委在认真审阅投标文件的基础上,根据各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的响应情况,对各评分项目进行评分,不得统一打分。(一)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资格性审查。投标人资格性不合格的,其投标文件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合格的,评委对其投标文件继续评审。(二)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商务技术分:80分各供应商得分为评委会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评审因素评分细则分值(分)提供材料要求及备注企业综合实力投标人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3A级或省级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5A级的,得5分;投标人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2A级或省级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4A级的,得3分;投标人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A级或省级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3A级的,得1分;其余均不得分。5注:省级信用评价等级由投标人按各自省级标准提供证明材料,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企业综合实力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被省级及以上造价管理机构或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表彰表扬的,得3分,被设区市级造价管理机构或行政主管部门表彰表扬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3提供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时间以相关表彰证书或获奖证书证明材料获得时间为准。企业业绩供应商完成过工业建筑类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业绩,有一个得4分,最高得20分。20注: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工程咨询报告书。如为结算审计类项目则另需提供结算审定单。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得3分,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本项最多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16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提供相应的截图并加盖公章。企业人员综合实力拟派项目组成员完成过工业建筑类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业绩,有一个得4分,最高得8分8注:需提供造价咨询合同、工程咨询报告书。如为结算审计类项目则另需提供结算审定单。企业人员综合实力拟投入本项目组其他咨询人员中,每有一名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3注: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并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办理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册不到三个月的新公司提供用工合同及员工自进入新公司至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注册不到一个月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新入职的员工提供用工合同及新员工自进入公司至今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缴纳在总公司或分公司所在地均可,需征收机关盖章确认;企业人员综合实力拟派出的项目组成员中自2020年1月1日以来被市级及以上造价管理部门或协会表彰的,有一项加1分,本项最多加3分。(本项以获奖文件或证书计分,同一人所获奖项不累计计分)3提供获奖证书彩色扫描件,时间以相关表彰证书或获奖证书证明材料获得时间为准。认证证书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3注:提供以上证书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该项不得分。企业组织机构框架对企业组织架构进行阐述。阐述详细、完整的得5分;阐述较为详细、基本完整的得3分;阐述不详细,不完整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5标底编制造价咨询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需要施工图预算价进行校核这方面进行阐述。实施方案符合项目实际、可行有效,得 5分;基本可行、有效,得 3 分;效果一般,得 1 分;没有不得分。5全过程跟踪审计实施方案分别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对于全过程咨询控制的流程、重点难点进行阐述。实施方案符合项目实际、可行有效,得5分;基本可行、有效,得3分;可行性差,得1分;没有不得分。5结算审计实施方案针对本项目的结算审计方面进行阐述。实施方案符合项目实际、可行有效,得5分;基本可行、有效,得3分;可行性差,得1分;没有不得分。5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针对本项目进行难点分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建议符合项目实际、可行有效,得5分;基本可行、有效,得3分;可行性差,得1分;没有不得分。5档案管理、廉洁制度根据投标人的档案管理、廉洁制度等方面内容进行打分。制度明确、切实可行的得5分,制度较为明确、可行的得3分,制度不够明确、可行性较差的得1分,没有的不得分。5注:①响应文件技术商务分得分低于60%时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为无效投标处理。②请供应商根据评分标准制作评分索引并放在评审内容的前面,评分索引中应标明每个评分点的页码范围,如响应文件内容顺序混乱,导致评委无法查看,后果自负。③请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的时保证图片、文字材料的完整、清晰可辨,任何原因导致评委看不清楚或无法查看,后果由供应商自负。④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所用的所有原件材料均须准备好中标公告结束后5日内被采购人核查,如核查时供应商不能提供相关原件材料作弄虚作假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四)价格分:20分价格分统一,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响应,其价格分为满分。八、中标人的确定评委对中标供应商报价总表和明细表进行审核,应审核供应商投标报价是否前后一致、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总价金额与单价汇总金额是否一致。对过高过低报价的并作为中标供应商的,应重点审核报价明细表有否重大重复报价或漏项报价等情况,一经发现,现场请中标供应商予以澄清,明显过错或不能澄清的,经超半数以上评委认定,有权取消供应商中标资格,以此类推确定中标供应商。评委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项目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委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委会汇总各评委评分后,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如出现相同最高分,按投标报价低的推荐为中标供应商;如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委会根据技术指标优劣,优者推荐为中标供应商。评委会写出评标报告。九、其他注意事项1.在投标、开标时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2.评委会不得向投标人解释落标原因。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出现其他不正当行为,招标人有权中止投标或评标。4.凡在投标、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已提示是否异议的事项,投标人当时没有提出异议的,事后投标人不得针对上述事项提出质疑。比如:招标人在开标中提示评委是否回避,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的,事后不得针对评委回避事项提出质疑。十、中标通知中标结果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政府采购网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如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中标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第五部分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一、中标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中标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二、采购单位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中标供应商履约,中标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单位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必要时邀请招标人、质检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合格的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款项。三、采购单位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供应商串通或要求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中标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单位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五、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须将装订好的纸质投标文件一份通过EMS的方式(不接受到付)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确定中标人后30日)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拟签订的合同文本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合同编号:咨询类型: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定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委托人:咨询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工程造价相关管理规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2.建设地点:3.资金来源:4.工程用途:5.项目规模:总投资额万元,建筑面积平方米。6.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7.项目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二、本协议书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赋予的定义相同。三、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及解释顺序为: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4.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5.通过招标方式获得咨询业务的,还包括下列资料:(1)招标文件;(2)投标书及其附件;(3)中标通知书。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五、委托人同意按照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方式、币种和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服务期为项目开工至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具体按各项目实际确定。七、本合同正本二份,委托人、咨询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四份,委托人二份,咨询人二份。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通用条款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委托人”是指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上指明并与咨询人在该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的当事人。2、“咨询人”是指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协议书上指明并与委托人在该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的当事人。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4、“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5、“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6、“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7、“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咨询人增加的额外工作量。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款中约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规定,及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咨询人的义务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咨询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第五条咨询人按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向委托人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专业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并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行业管理规定的咨询成果文件。第六条咨询人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咨询人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除委托人书面同意外,咨询人及咨询专业人员不应接受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以外的与本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任何报酬。咨询人不得参与可能影响合同规定的委托人利益的任何活动。第七条咨询人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委托人的义务第八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解决在咨询业务中的委托方问题,并代表委托人签署相关文件。第九条委托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十条委托人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第十一条委托人应当按合同条款规定及时支付咨询费用。咨询人的权利第十二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第十三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以及到工程现场勘察。第十四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由于委托人原因造成咨询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咨询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委托人承担相应赔偿。第十五条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独立执行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工作的权利。咨询人有权拒绝委托人提出的有失公平、公正及违反法律法规的要求,由此原因造成的咨询合同终止咨询人免责。对于造成咨询人损失的,由委托人给予赔偿。委托人的权利第十六条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第十七条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第十八条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九条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人执行的专业咨询业务不符合相关规范时,有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诉的权利。咨询人的责任第二十条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第二十一条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咨询业务范围内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二十二条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委托人的责任第二十三条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第二十四条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六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延误或重复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延长了约定的咨询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第二十七条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7个工作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第二十八条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中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第二十九条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咨询业务酬金第三十条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数额和币种支付。第三十一条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第三十二条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部分酬金的支付。第三十三条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其他第三十四条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第三十五条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人认可其费用由委托人承担。第三十六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各方均不得转让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七条咨询人应对咨询报告的质量负责,委托人有对咨询工作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价的权利。评价时间在咨询成果报告提交后一个月完成,并根据有关规定填写《咨询效果评价意见表》。对评价结果有争议时,以项目所在地造价行业主管部门裁定意见为准。合同争议的解决第三十八条因违约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委托人与咨询人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根据双方约定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款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和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2.江苏省的有关工程造价的规定。若国家或地**府对上述法律、法规、办法和规定有修改或最新版本或有新的颁布,对本合同有约束能力则按修改或最新版本或新的颁布文件执行。第二条本合同咨询项目负责人由担任,负责本咨询项目的具体实施及与委托方的联系等事宜。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及内容1.委托工程造价咨询的工程范围:2.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内容(下列内容有委托的在□中打√):2.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投资决策阶段□编制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审核建设工程投资估算□建设工程项目经济评价□其它工程设计阶段□编制建设工程概算□审核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建设工程预算□审核建设工程预算□设计方案经济比较□其它工程发承包/招投标阶段□审核招标文件造价控制条款□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发包工程预算(标底)□审核工程量清单□审核招标控制价/发包工程预算(标底)□参与审查经济标□参与合同谈判,协助起草合同文本□其它工程施工阶段□分析合同价款(投标报价/发包工程预算),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审核工程价款调整□业主分包的专业工程招标咨询,材料设备询价□分析工程投资偏差,调整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其它工程竣工阶段□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其它2.2造价咨询其它业务□工程造价鉴定及仲裁咨询□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其它第四条实施工程施工阶段造价咨询业务,要求咨询人常驻施工现场时,由委托人提供下列必要的办公条件:委托人提供办公场所。第五条双方约定的委托人应提供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材料及提供时间:委托人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提供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材料。第六条咨询人需在接到资料后1天内开展工作,日内完成并向委托人提交书面报告(如因审核工作量大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的,具体完成时间需和委托人协商确定)。第七条委托人授权为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第八条咨询人在其责任期内如果因自身原因给委托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向委托方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第九条委托人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由此造成的咨询人工作的缺陷或失误及额外工作由委托人负责对咨询人进行赔偿。第十条咨询人发生额外工作包括:□由于委托人提供的图纸等条件资料不全或发生变化,咨询人根据变化的条件资料发生的重复咨询工作;□实施工程施工阶段造价咨询业务,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工程建设周期延长;□其它。第十一条本合同酬金、支付方式:1.咨询合同酬金(包括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费用【13.96】万;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费用(基本收费+驻场收费)【62.61】万;工程交工结算审核(初步审计)费用【7.29】万)含税总价:¥838600元。人民币大写:捌拾叁万捌仟陆佰元整。本合同总价包括但不限于编制费、人工费、会务费、差旅费、税金等所有费用。2.支付方式(1)施工图预算审核完成且“预转固”补充合同签订后56日内,支付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审核费用的70%;(2)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费用进度款在开始施工后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金额=【(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费用*70%÷36)×6】;(3)提交交工结算审核(初步审计)报告后56日内支付工程交工结算审核(初步审计)价的70%;(4)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或结算二审后56日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需扣除当期约定赔偿金(如有));(5)剩余款项(需扣除当期约定赔偿金(如有))待竣工验收结束后且审计结束后一年内付清。竣工决算审计价或结算二审价与交工结算审核价(初步审计)偏差超过+3%或-5%的,受托人按合同总金额的10%承担违约金,由委托人在支付进度款时予以扣除。注:1、每笔款项支付前需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2、上述款项支付均不计息;3、如施工因政策性原因或其他因素暂停,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计费用进度款也同步暂停支付,待恢复施工后再同步随施工进度支付。3.其他约定合同价款中已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本项目无论工程施工时间是否延长,项目实施期间各类材料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等均不另外计取服务费,也不对服务费进行任何调整。附加服务酬金:/额外服务酬金:/第十二条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按/汇率计付。第十三条咨询人依据造价行业主管部门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咨询质量满足委托方及行业主管的要求。咨询人应委派投标时的项目负责人负责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咨询人提交的咨询成果报告须文字清晰整齐,有较强的可复查性。为保证咨询质量,委托人与咨询人约定,质量奖罚条款如下:(1)咨询人因自身原因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咨询成果,每次处违约金1000元;(2)咨询成果质量经查实存在明显错误的,每次处违约金2000元;(3)项目负责人未按委托人要求参加本项目造价咨询的相关会议的,每次处违约金1000元;(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除相应项目20%的造价咨询费用:①咨询人因自身原因未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咨询成果达3日及以上的;②经查实,咨询成果质量存在明显错误达3次及以上的;③项目负责人未按委托人要求参加本项目造价咨询的相关会议累计3次及以上的;(5)如果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委托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扣除全部费用,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①未经委托方同意,擅自将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转托给其他机构或个人的;②与承包人串通,为承包人谋取利益的;③有违反职业道德、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等不良反应或不良行为的;④咨询人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6)咨询人逾期3日尚不能提交咨询成果的,委托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支付任何合同价款,并要求咨询人承担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由此引起的全部损失由咨询人自行承担。第十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委托人与咨询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南通市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委托人所在地法院起诉。胜诉方的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鉴定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附件一: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组组成人员情况及事项表工程项目名称招标内容人 员 情 况姓 名职 务职 称注册资格上岗证号备注咨询人:(盖章)附件二:廉政合同委托人:(全称)咨询人:(全称)根据国家、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委托人咨询人就加强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1双方权利和义务1.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2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第70条规定处理。2委托人义务2.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咨询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咨询人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2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咨询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咨询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3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咨询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2.4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委托人有关的工程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2.5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咨询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咨询人购买合同约定外的材料和设备。2.6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3咨询人义务3.1咨询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3.2咨询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人或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3.3咨询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3.4咨询人不得为委托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4.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2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咨询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4.2咨询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条和第3条规定,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廉政建设规定的处分;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情节严重的,给予咨询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双方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合同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主合同结束之日止。7合同法律效力本合同作为的附件,与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生效。8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委托人:(公章)咨询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第六部分质疑提出和处理一、质疑的提出(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1.质疑人必须是直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当事人。2.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1.质疑必须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中心有权不予受理。2.质疑函应包括:(1)质疑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4)提起质疑的日期;(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均须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中心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中心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招标公告第八项要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2.投标人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1.中心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中心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2.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中心将不予受理。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三、质疑处理1.质疑成立的处理(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中心在收到投标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监管部门。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3.虚假质疑的处理(1)投标人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2)在江苏省范围内一年累计三次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供应商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注册供应商诚信档案中。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标、价格标三部分组成。请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以上三部分中分别上传响应的投标材料。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商务技术标、价格标)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格式见附件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2);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4.招标公告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5.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中没有对应的接口上传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的接口中上传)二、商务技术标(不能出现价格标)1.投标人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2.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5)3.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格式见附件6)4.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须提供的相关得分佐证材料;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商务技术标材料中没有对应的接口上传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的接口中上传)三、价格标1.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7);2.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8)。(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价格标资料中没有对应的接口上传的资料可以在本部分的其他材料的接口中上传)附件1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我单位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做出如下声明: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我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承诺人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身份证号码:注: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授权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本次采购项目(编号:)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年月日起生效。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被授权人):授权单位名称(盖章):授权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提供投标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附件4投标人情况一览表单位名称单位优势及特长单位概况职工总数人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营业额实现利润单位概况流动资金万元人主要产品1.单位概况固定资产(万元)原值:净值:万元人2.单位概况占地面积M2原值:净值:万元3.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名称型 号上年产销量产品技术先进水平曾获何级何种奖励主要用户名称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情况本次投标产品情况其它近3年完成及正在执行的合同中发生的由于投标人违约或部分违约而引起诉讼和受到索赔的案件具体情况及结果(须如实填写,若对此进行隐瞒,尔后又被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现,或被它人举证成立,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如有名称变更(非因该单位出现了与资格预审(如果经此程序)时的营业性质的根本改变以至不再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说明原名称因何种原因变更为现名称,并提供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其它附件5商务部分正负偏离表(由投标人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商务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由评委认定。3.投标人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6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由投标人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技术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由评委认定。3.投标人如果虚假响应,将被暂停参加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政府采购活动。4.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7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投标服务名称投标总报价大写:小写: 元(人民币)日期:填写说明:1、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投标人投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开标一览表。附件8分项报价明细表序号名称投标报价备注1南通新江海港口开发有限公司采购南通港通海港区公共服务中心(智慧储运物流)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 万元此项为固定价不得改动投标单位名称(公章):日期:_____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