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规划设计服务 规划范围内方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招标公告(黄梅县下新镇宛大屋村民委员会2023)



黄梅县下新镇宛大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规划设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相关文件精神,湖北江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黄梅县下新镇宛大屋村民委员会的委托,拟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发布公告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择优选择一家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黄梅县下新镇宛大村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规划设计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29万元
4、最高限价:29万元
5、采购内容:下新镇宛大村规划范围内方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要求
6、服务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供应商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网络截图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最终以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查询的结果为准。
三、项目报名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30时。
2、报名地点:湖北江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黄梅县四祖路226号)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
3、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申请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相关资料须携带下相应资格证明材料:有效的“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上须有法人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4、售价:文件资料费300元/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10月27日8:00时;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9:00时;
3、地点:下新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梅县下新镇财政所二楼开标大厅);响应文件未按以上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0月27日上午9:00时;
2、地点:下新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梅县下新镇财政所二楼开标大厅)。
六、信息发布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及有关信息,在《黄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黄梅县下新镇宛大屋村民委员会
地 址:黄梅县下新镇宛大屋村
联系方式:155713901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江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黄梅县四祖路226号
联系方式:139717149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女士
电 话:1397171494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规划设计服务 规划范围内方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