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季取暖煤招标公告(拜城县民政局2023)
拜城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冬季取暖煤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冬季取暖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08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ZFCG(GKZB)2023-010
项目名称:冬季取暖煤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3398720
最高限价(元):339872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冬季取暖煤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39872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清单及采购要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合同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8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8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拜城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拜城县民政局
地 址:拜城县农林大厦5楼
联系方式:0997-8817551 18742715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拜城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拜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0997-8622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阿米乃木·艾买尔
电 话:0997-8622037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doc366.2K
清单(空).xlsx9.7K
要求.docx12.4K
冬季取暖煤项目(项目编号:BC-ZFCG(GKZB)2023-010)招标文件采购人:拜城县民政局采购代理机构:拜城县政府采购中心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28第四章采购合同………………………………………………………30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4冬季取暖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 冬季取暖煤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8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BC-ZFCG(GKZB)2023-010项目名称:冬季取暖煤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元):3398720最高限价(元):3398720采购需求:详见清单及要求标项名称:冬季取暖煤项目数量:1批预算金额(元):标项1:3398720元简要规格描述:冬季取暖用煤(详见清单附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详见合同要求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6)执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售价(元):0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8日10:30(北京时间)投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时间:2023年11月8日10: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本项目不做要求七、投标单位对清单、要求及公开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请在2023年10月28日12:00之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加盖企业公章),意见合理的,重新修改清单、要求及公开招标文件并延长开标时间。请各位投标人关注2023年10月28日的公告,没有变更公告该项目将按时开标。如在开标时再提出不同意见的,将不再受理。八、其他补充事宜: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3.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7.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别提示: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拜城县民政局联系方式:0997--663011918742715935项目联系人:刘建设地址:拜城县农林大厦5楼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拜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拜城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联系方式:0997-8622037项目联系人:阿米乃木·艾买尔电子邮箱:1756298704@qq.com3.监管部门名称:拜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997-8623036联系人:柳丽电子邮箱:539205957@qq.com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1采购人:拜城县民政局联系人:刘建设联系电话:187427159352采购代理机构:拜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拜城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阿米乃木·艾买尔联系电话:0997-86220373采购金额:3398720 元资金来源:县级配套资金招标内容:冬季取暖煤项目(详见采购清单)最高限价:3398720元4供货期:详见合同要求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6)执行国家规定的其他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7投标文件有效期:60天8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8日 10:30(北京时间)9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10开标日期:2023年11月8日 10: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11投标文件的要求:1.投标文件电子版要求: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编写(第五章未附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拟定),不可涂改并在规定加盖公章处加盖电子公章,否则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2.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平台有效 CA 加密后在 “政采云”平台投送。(操作方式见公告要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与投送教程” )3. (1)份数: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2)政采云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8日10点30分 (北京时间)(3)递交地点:政采云网上不见面开标系统12质量要求:合格13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由5人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人(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政采云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4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3人15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16中标公示及中标公告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17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答疑、澄清、修改、补充文件1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19场地使用费:0元。20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约定。21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报告(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网页截图3.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核查投标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等黑名单的将拒绝其投标。4.查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日期起至开标日期止,超出此时间范围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2政府采购强制采购: 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 2、其他。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4、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的产品:投标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目录清单、证书等),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2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10%-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10%。详见第二章。2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有担保需求的,可查询相关业务。25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合同履行后无质量问题无利息退还。未按甲方要求完成的履约保证金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以人民币提交,并可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1) 履约保函:中标人须保证其履约保函在采购合同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同时必须是合法经营的银行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2) 电汇;(3)现金26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7)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27补充:1、(1)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人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供应商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供应商每天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2)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3)本项目所有信息均以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所发布公告内容为准。2、(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4)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5)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6)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投标企业下载采购文件后请仔细阅读,如对采购文件内容有质疑,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及澄清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将(澄清)修改后的公告发布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敬请投标企业及时关注。在规定期限内投标企业未提出质疑的视为投标企业默认招标文件不存在质疑的相关问题。超过招标文件质疑时间将不再接受投标企业所提出的质疑。28须在投标文件投标函中须添加如下附件(原件扫描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授权委托人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4、近三年2020-2022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5、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7、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8、提供企业近3个月的完税证明;备注:上述证件、资料齐全、满足要求的投标人为有效投标人。上述证件的公证件,本次招标不予认可。29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根据“财政部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条之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01、招标文件文件的澄清和质疑综合说明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法定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 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 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以书面形式递交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都可以 。 2、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投标人应尽早领取招标文件,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或质疑,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澄清或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澄清或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澄清函应说明需要澄清的内容,质疑函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澄清或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项目名称) 澄清或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 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响应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同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3、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投标人于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拟中标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投标人递交质疑函(原件) ,并登记备案。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 函时,提供质疑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项目 名称) ”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招标人应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投标人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 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4、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二)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五)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投标人已经参与报价,而于开标后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六)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七) 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八) 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5、其他澄清或质疑函递交地点:拜城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央公园中心城联系电话:0997-8622037 电子邮箱:1756298704@qq.com3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的同时不得耽误本项目供货。32其他补充事宜:无33投标企业必须对提供的企业和人员资质负责,如出现资质不符将取消竞争性谈判资格。若有涉嫌造假的行为,将上报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启动失信黑名单处罚措施。注:1、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1.2.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一、总则1.1适用范围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述项目的采购。2.定义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拜城县政府采购中心。2.2“投标人”系指向采购采购中心提交投标文件的货物制造商或代理商。2.3“货物”系指卖方按合同要求,须向买方提供的设计文件、货物、机械、材料、备品、手册及其他技术资料和材料。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4“服务”系指按合同规定卖方须承担的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和交付使用后保修期内应履行的义务及售后服务等其他类似的义务。2.5“卖方”系指提供合同货物和服务的经济实体。本次招标指中标人。2.6“买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即为本次招标的采购人。2.7“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其他要求3.1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招标投标有关的费用,而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3.2采购进口产品3.2.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招标采购活动。3.2.2本章第4.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招标。3.3政府采购政策支持3.3.1产品符合政府采购强制采购政策的,实行强制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产品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惠(由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选择并填报,评审时进行价格优惠);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以与同时享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产品优惠累加优惠。财政部门关于政府采购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政策规定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2同一项目中部分产品属于优先采购政策的,评审时只对该部分产品的报价实行价格优惠。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4.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包括:4.1.1招标公告4.1.2投标人须知4.1.3合同条款及格式4.1.4采购需求4.1.5投标文件格式4.1.6其他资料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招标人如需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延长开标时间招标人视采购具体情况如需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编写7.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在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提出的货物技术规范、服务和商务条款后的基础上制作投标文件。8.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8.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活动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如果投标文件或与投标有关的其它文件、信件及来往函电以其它语言书写的,投标人应将其译成中文。8.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构成9.1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9.2投标人在投标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其投标按未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9.3电子标书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锁,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供应商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并生成JMBS格式加密文件,在投标截止前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9.4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有关材料,如果缺项,将导致投标失败。10.投标书格式10.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数量及价格。11.投标报价11.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报价明细表》中的项目,标明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如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累计为准。11.2本标针对每种货物只接受一个报价,不接受备选方案,但不拒绝优惠声明。11.3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有关设计文件、货物及其配套服务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括:11.3.1外购、外协、配套件、原材料及功能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油漆、包装、保险、利税、管理、运杂、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费用。11.3.2招标文件中特别要求的零件、备品备件等费用。11.3.3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运输及培训等费用。12.投标货币12.1本次投标货币为人民币。13.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一旦其投标被接受则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格证明类文件。14.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4.1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及其服务的合格性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投标人应逐条阅读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条款要求,指出自己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否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将不能响应之处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技术规格偏离表”和“合同条款偏离表”中一一列出。否则,将视为投标人同意、确认或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或相应部分的要求。1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5.1投标文件从实际开标之日起60天内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与投标单位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并经投标方确认。15.3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6.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签署及份数16.1投标文件须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或打印。16.2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16.3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或者关键字迹潦草、关键内容表达不清、或者未按要求填写、或者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6.4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响应文件与采购需求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6.5为了保证响应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响应文件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将“法人授权书”(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16.6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16.7投标文件应由企业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在所有规定签章处逐一签署及加盖单位的公章。16.8投标文件的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9投标人可根据投标服务的具体需要自行编制其它文件纳入投标书中。16.10投标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死页胶粘本,不允许活页形式装订(非胶粘方式装订的投标书一律视同活页装订),活页方式装订视为投标无效。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1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做要求)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8.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8.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JMBS格式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18.2未按本须知要求投递响应文件,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9.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19.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规定的地点。19.2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20.1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的修改或撤销应以书面形式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手中。20.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销应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交。20.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允许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20.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五、开标21.开标21.1除非采购代理机构另外书面通知,本标将按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21.2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查验投标人的相关证件;(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解密投标文件;(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7)宣读招标控制价;(8)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六、评标和定标22.评标原则22.1本标的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2.2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评标,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优先推荐节能、环保产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投标人符合规定,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2.3不徇私情,不明招暗定。22.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22.5评标人员不得私自泄露评标内容,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公正、公平的任何活动。22.6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23.评标方法23.1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本行业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23.2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不以任何外部证据作为其评标的依据或标准。23.3评标过程将严格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评标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3.4在评标的整个过程中,投标人所进行的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者被取消中标资格。23.5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23.5.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23.5.2详细评审分为经济报价部分和技术标评审及商务标评审三个部分。23.6初步评审A.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B.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判定其内容是否真实可靠,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最基本的实质性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偏离。重大偏离系指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和规格等内容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形成了重大的不一致,而这种不一致可能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纠正或承认这些偏离将会对该投标人和其它投标人合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具体评审内容系指:(详见评标办法附表)23.7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进行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投标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23.7.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3.7.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7.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23.7.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3.7.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需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3.7.6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7.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3.7.5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定为实质上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23.7.6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23.8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的投标文件将进入详细评审阶段。23.8.1详细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将采用综合评估法中的打分法,以投标文件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为依据,独立地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23.8.2评标委员会将对下述评审因素进行量化,并根据评委会每个成员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理解进行打分。经济报价权重占30%,技术标权重占70%.投标人两部分的分值相加,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附:初步评审标准评审因素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意见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0-2022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初步评审资格审查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税收的电子回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或有效的证明材料;提供缴纳社保的银行电子回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有效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声明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完整提供初步评审资格审查信用查询记录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投标),投标人网上自行打印。(以上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初步评审资格审查企业信誉企业信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名称与购买文件时一致且有有效变更证明的;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招标文件中标注“★”符号的条款);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没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响应文件中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初步评审符合性审查符合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注:以上检查内容必须全部满足检查标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初步评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详细评审标准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内容评分标准经济部分30分经济报价得分计算:(1)对于经济报价的评分,按以下方法进行: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30%×100其中:评标基准价为评标价格最低的报价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最低报价不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商务、技术部分70分1投标货物的质量及需求指标10分根据所投货物的质量与参数需求指标响应程度打分。对比所有投标人提供货物参数需求指标全部优得10分。其余由评委对比所有投标人酌情给分。每有一项关键需求指标低于要求的扣2分,此项最高得10分,最低得0分2实施方案15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及特点,对供货制定详细计划方案,提供设备供货的组织方案及时间安排情况;综合考虑送货的合理性、人员配备情况、设备的培训并进行详细阐述:1.供货方案详细、实施性强、培训方案详细完全满足本项目需求得13-15分。2.供货方案简明、实施性基本可行、培训方案基本满足本项目需求得10-12分。3.供货方案粗糙、实施性一般、培训方案一般满足本项目需求得8-10分。4.不提供不得分。3发热值(千卡/千克)15分满足最低发热值要求为基本值的得7分;每大于最低发热值基本值的250千卡/千克加1分,最多加8分;低于的得0分。(共15分)(最低发热值大于5000千卡/千克,大于23000焦/千克)4企业的承诺、优惠性条件、合理化方案10分有非常满意的承诺和优惠条件,现场服务到位,对缩短工期、提高质量的方案,得4-5分;有较好的承诺和优惠条件,现场服务较到位,对缩短工期、提高质量、节省投资方面的方案较合理,得2-3分;承诺较差、优惠条件一般,现场服务一般,对缩短工期、提高质量、节省投资方面方案一般,得 0-1 分;不提供不得分。5业绩5分有与该项目相关业绩1项1分,满分为5分。标书中列的业绩必须和原件相符为一个有效业绩。政府采购类的业绩原件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公告(中标公告自行在网页上打印)及合同;非政府采购类的业绩原件包括:收款凭证(正规有效的财务证明)或验收报告、合同(协议)。6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5分如为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项的得1分,满分5分,未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不得分。7售后服务体系5分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售后服务承诺中针对产品售后服务方案(质保时间、售后的响应时间、出现问题后的处理方案、赔偿方案、退换货计划)等进行评比,方案合理优秀的得5分,一般的得3-4分,方案较差或无方案的不得分。8交货期5分承诺在合同签订后1周内完成供货交付得4-5分,2周内完成供货交付得2-3分,否则不得分。说明:以上商务及技术满分为70分。23.8.3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个投标人的经济报价和技术标的打分合计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计算公式为:总评标得分=经济报价+技术部分23.8.4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3.8.5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前一名至前三名投标人将成为中标候选人。23.8.6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24.投标文件的澄清24.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有权随时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加以澄清或答疑。24.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24.3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4.4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25.中标人的确定25.1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5.2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5.3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负责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有权推荐一家或一至三家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或者拒绝所有的投标人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无义务向投标人做出有关对评标的任何解释工作。25.4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6.中标通知26.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26.2对于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予以退还,但对其承担保密责任。27.拒绝某些或所有投标的权力。2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前的任何时候拒绝任何有不正当行为或扰乱正常招标工作的投标人,由此对相关投标人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七、授予合同28.签订合同28.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定经济合同。合同的签订一般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进行,但采购人事先约定的情况除外。28.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未按规定履约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且不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28.3中标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如需对合同的非主体部分进行转让或分包,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需经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28.4如中标人未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组织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28.5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保函,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条件执行。29.合同的组成29.1下列文件均为经济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9.1.1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澄清文件;29.1.2中标的投标文件及其他附件;29.1.3经确认的答疑记录;29.1.4中标通知书。八、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30.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约定的内容对“货物需求表”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局部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改变,对增减的数量按同类型中标产品价结算货款。九、无效投标的认定和废标31.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31.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31.2投标函没有投标人盖章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名。31.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31.4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31.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报价竞标。31.6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预算金额)。31.7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31.8投标文件逾期送达。31.9有虚假、谎报等造假现象。32.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将视为招标失败或废标:3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3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3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十、质疑和投诉33.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本次招标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或招投标过程进行质疑,供应商须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所有质疑内容,多次质疑将不予受理。34.供应商若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当在下列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34.1关于采购文件的质疑,应在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4.2关于招标过程的质疑,应在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4.3关于中标结果的质疑,应在中标结果信息发布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35.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提供质疑书原件。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质疑供应商签收回执。36.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36.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36.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6.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36.4事实依据;36.5必要的法律依据;36.6提出质疑的日期。37.质疑书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质疑书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应附供应商授权委托书。38.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签收回执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的供应商。39.供应商对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40.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0.1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40.2被质疑人为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40.3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40.4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40.5未按上述规定递交澄清或质疑函的;40.6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41.腐败和欺诈行为41.1定义“腐败行为”系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招标代理机构和/或采购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系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利益,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投标(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采购人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42.其他本公开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2.第三章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或其它材料。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5“买方”系指前附表中所述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6“卖方”系指前附表中所述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1.7“项目现场”系指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地点。1.8“天”指日历天数。2.来源地2.1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3.技术规格3.1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3.2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4.专利权4.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5.包装要求5.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场。5.2货物包装应附一份详细包装单和质量证书。6.包装标志6.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用不褪色的、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1、货物名称、品目号和规格:2、毛重/净重:3、生产日期4、行业规定的其它标识7.装运条件7.2如果是从国内供应的货物:7.2.1卖方应负责内陆运输;7.2.2货物到达买方目的地,经验收合格,买方签字认可后的日期为交货日期。8.装运通知8.2如果是从国内供应的货物,买方提前十四天制定需求计划给卖方:8.2.1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七(7)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和到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两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方。8.2.2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9.付款9.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9.2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把下列单据提交给买方,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8.1.发票;9.2.装车单;10.3.商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和数量证明书;11.4.验收证书。12.5.买方验收签证13.9.3卖方应在每批货物到达买方目的地后,经验收数量与卖方提供的数量证明书一致后四十八(48)小时内将上述9.2条要求的单据给买方。9.4付款方式:无预付款,等财政资金拨付后结算。10.质量保证10.1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及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期限。10.2卖方应严格按照设备制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制造。出厂前卖方的质量检验部门应按照产品原产地国家制定的各项规定进行产品质量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质量证明书后,方能出厂。10.3卖方对设备制造质量负责,在买方按照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正确的安装维护及存放的情况下,卖方应保证所供设备自正式投入运行之日起36个月内无故障,如确因设计和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并非因维护操作不当导致不能正常使用,卖方应按国务院发布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在接到买方通知之日起1日内派人抵达设备使用现场处理,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10.4卖方应对所供应设备的外协、外购件质量负责,其负责期限和责任范围等同于1.2条款的约定。卖方在交货时应提供外购件的使用维护说明书及证明文件。10.5卖方单位所提供产品的技术应是最新的,并且已有运行2年以上的成功经验,并附有证明文件。10.6运输方式、交货地点及到达项目现场费用负担10.7运输方式由卖方决定、由卖方办理,运杂费用由卖方承担,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11.售后服务12.1在货物到达使用单位后,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在1天内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在买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时间不长于1天。12.2对配套设备中的产品必须提供有关资料及售后服务承诺。13.备品备件13.1应保证终身提供该设备的所有配件。13.2卖方须提供备件的名称、价格及有效期,保证供货期等。14.保修14.1本次招标采购的产品,要求质保期一年。质保期即自安装验收合格正式运行之日算起,至少12个月内无重大质量问题(如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在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部件及维修)。15.检验15.1在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卖方的检验结果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15.2货物运抵买方目的地后,买方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费用由卖方承担。16.卖方履约延误16.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要求”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16.2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违约终止合同。16.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7.误期赔偿17.1除合同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千分之二(2‰)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货物总价或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8.不可抗力18.1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买方不应没收履约保证金,卖方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18.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商定的事件。18.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六(126)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9.税费15.1卖方报价应包括货物送达买方目的地以前的所有税费。既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20.价格调整20.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本项目交货期较短,投标人应自行考虑项目实施过程中材料的价格波动。招标人对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不予调整21.履约保证金21.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告书后七(7)天内,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买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货物通过初步验收后28天时为止。21.2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或买方可接受的其他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均由卖方负担。21.3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22.争端的解决22.1买卖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二十八(28)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阿克苏地区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后二十八(28)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提请仲裁。22.2仲裁应按照双方商定的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22.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22.4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22.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23.违约终止合同23.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对项目都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24.转让和分包24.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5.适用法律24.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25.合同生效25.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26.主导语言26.1本合同一式四份,以中文书写,买方执三份,卖方执一份。27.合同修改27.1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28.其它事项28.1本合同所确定的价格为最终价格,已包含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卖方的现场验收、安装调试费、现场服务费等各项费用。D、出厂日期29.其它要求29.1必须满足甲方提出的一切合理要求。第四章采购需求一、甲方不接受在本单位有任何不良记录的供货商参与竞标。二、供货商在响应招标时,不得修改采购单位的参数和数量。上传响应清单报价附件时,必须备煤的品质、类型以及单价,不得有漏项和漏报且单项合计必须准确无误,总金额在逐项准确合计的基础上必须与最终报价一致。三、供货商在接到甲方的需求或售后电话时,需在30分钟内响应,3小时以内抵达采购单位本部,供货时根据我方需求另行通知。报价包括设备的搬运、税金等一切费用。四、供货地点是拜城县14个乡镇。五、供货验收时,必须无条件满足以上需求。同时,发现以次充好等弄虚作假的行为、采购单位一律不支付货款。六、投标单位一旦竞标即视为响应以上采购要求,对不能满足采购要求的虚假响应,采购单位一律作为废标处理,并按规定对投标单位予以处罚,报采购中心/政采云列入黑名单处理。5.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正本/副本)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授权人签字:日期:目录一、企业诚信投标承诺函二.投标报价一览表三.报价明细表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七.商务条款偏离表八.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九.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十.中小企业声明函十一.售后服务承诺十二.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附件1:企业诚信投标承诺函拜城县政府采购中心:2.1.本投标人愿意参与冬季取暖煤项目,项目编号:BC-ZFCG(GKZB)2023-010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1、我方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的条件,且在本项目公告日前3年内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需经听证程序的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重大违法记录。2.2.2、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公司郑重承诺:冬季取暖煤项目实施中,近三年来的财务状况,近三个月以来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良好。如未履行本承诺,我公司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3、与采购人(填“有/无”)关联,没有采取任何影响公平投标的行为。4、在招投标过程中,不做以下任何事项:(1)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包括开标后拒绝应当进行的讲标演示);(2)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不实材料;(3)与其他投标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4)为影响投标而向有关招标当事人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5)与其他投标人围标、陪标;(6)其他任何串通投标行为。5、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6、若中标后,保证按照投标承诺及时签订合同并履约。我方若提供虚假资料,违背以上承诺内容,愿意接受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公告曝光处理,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政府采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同时承担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日期:特别说明:本承诺书不得实质性改动,否则视为无效标。附件2:2.3.投标报价一览表项目名称投标报价(元)备注小写:大写:投标人名称(盖公章):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说明:1、请严格按此“投标报价一览表”格式填写,投标人报价时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报价要求并自行考虑市场风险以及价格合理性。2、合价之和即为投标总报价,合价依据为分项价格表计算得出。3、投标报价一览表中投标总报价应与投标函一致。附件3:2.4.报价明细表序号货物名称品牌型号规格及具体参数单价(元)数量总价(元)产地总计 (此表可延长)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2.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投标人名称(盖公章):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类型:地址:营业期限:成立时间: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投标人名称(公章):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附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5.我姓名是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投标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全权代理人,以我单位名誉参加拜城县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冬季取暖煤项目,编号:BC-ZFCG(GKZB)2023-010投标活动,代理人可全权代表我单位负责处理开标、评标、澄清事项过程中的一切文件和签署合同。全权代理人在处理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单位均予承认。特此声明。代理人情况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公司职务: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面附件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员工总人数类型其中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注册资本其中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成立日期其中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营业期限其中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登记机关其中基本账户银行账号经营范围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资格审查所需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投标人可根据本表自行编制)附件7:商务条款偏离表序号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不偏离说明123……注:1、应与文件要求逐条对应填写。2、本表如填写不完,可以续页。3、商务条款包含: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份数、履约保证金、付款方式、质保期、售后服务等。4、供应商应据实填写,不可直接复制粘贴采购文件要求,否则视为不响应。2.5.1投标人名称(盖公章):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_日期:年月日附件8:近三年已完成或在执行类似项目一览表投标人名称:序号项目名称项 目 内 容(类似项目)合同金额(万元)已结算金额(万元)完成日期业主名称、联系人及电话12345注:1.投标人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视为无效投标。2.对于已完项目,投标人应提供收到的中标通知书或双方签订的合同。3.此表后附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附件9:九、投标单位(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我公司承诺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不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各种形式的商业贿(包括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支付旅游费用、报销各种消费凭证、宴请、娱乐等),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愿意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接受处罚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经办人: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无以下行为:重大违法行为;商业行贿行为;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各种行为;如有上述行为,我公司及项目参与人员自愿放弃本次项目的投标、报价资格,若为预中标、成交人,也自愿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附件10:十、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采购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2.(采购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小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11:售后服务承诺(投标人自行填写)主要内容应包括(不仅限于下列内容):1、投标人应当分别列明投标货物免费质量保证期限_____年,在免费质量保证期(包修、包换、包退)内能够提供的技术支持办法和服务方式、服务内容以及维护维修的解决方式(上门维修、报修、送修等),如果招标人需要增加投标货物免费质量保证期,其续保价格元。2、投标人应分别列明免费质量保证期外的服务年限_____年;维护维修的电话、联系人、响应服务时间、到达现场时间以及维护维修完成时限(天)。3、投标人应列明在货物免费质量保证期外技术支持和相关服务收费标准;零(部)备件取得方式及取费标准。4、投标人应列明生产厂家现在实行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的方式、方法、内容,以及在新疆地区设置的售后服务网点、地址、联系电话等。5、投标人应分别列明投标物品的装箱清单及物品;以及产品开箱不合格处理方法。6、投标人应列明违反售后服务承诺的赔偿责任。7、投标人应列明产品的质量或服务投诉电话(公司/厂方)。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理人:(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附件12:十二、投标人提交的其它资料投标人应提交的其它资料,包括:(1)投标保证金打款凭证;(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格文件等。(注:复印件均需由企业加盖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采购清单详见附件清单拜城县冬季取暖煤采购合同甲方:拜城县民政局乙方:1.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拜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方拜城县民政局(以下简称甲方)委托对拜城县冬季取暖煤采购合同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经县采购中心公开招标采购,完全符合甲方制定的采购需求,评定为此项目的中标供应商,中标通知书编号:,中标价格元,大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二、冬季取暖煤清单序号采购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规格及主要参数备注1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煤吨44720无烟、块煤(含运费)送货地点是拜城县14个乡镇资金合计大写:元整三、质量标准:根据国家标准生产、质量检查报告为参考标准。四、合同期限:本合约有效期2023年11月日至2024年11月日截止。五、供货方式:乙方需严格按照公示的采购要求,进行供货。甲方以书面、电话的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24小时内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六、付款方式:分期分款,甲方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按照以下方式支付乙方费用:首付总额50%即元,供货完成验收后支付剩余50%即元。七、服务质量:一、甲方不接受在本单位有任何不良记录的供货商参与竞标。二、供货商在响应招标时,不得修改采购单位的参数和数量。上传响应清单报价附件时,必须备煤的品质、类型以及单价,不得有漏项和漏报且单项合计必须准确无误,总金额在逐项准确合计的基础上必须与最终报价一致。三、供货商在接到甲方的需求或售后电话时,需在30分钟内响应,3小时以内抵达采购单位本部,供货时根据我方需求另行通知。报价包括设备的搬运、税金等一切费用。四、供货地点是拜城县14个乡镇。五、供货验收时,必须无条件满足以上需求。同时,发现以次充好等弄虚作假的行为、采购单位一律不支付货款。六、投标单位一旦竞标即视为响应以上采购要求,对不能满足采购要求的虚假响应,采购单位一律作为废标处理,并按规定对投标单位予以处罚,报采购中心/政采云列入黑名单处理。八、违约责任: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的供应物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2、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规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如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支付,乙方有权提出,并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进行执行。九、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或异议,双方协调解决,双方协调不下,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它事项: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采购办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经办人:经办人:签订日期:年月日
拜城县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煤采购清单
拜城县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煤采购清单
拜城县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煤采购清单
拜城县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煤采购清单
拜城县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煤采购清单
拜城县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煤采购清单
拜城县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煤采购清单
拜城县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煤采购清单
单位名称:拜城县民政局 联系人:刘建设 电话:18742715935
单位名称:拜城县民政局 联系人:刘建设 电话:1874271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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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拜城县民政局 联系人:刘建设 电话:18742715935
单位名称:拜城县民政局 联系人:刘建设 电话:18742715935
单位名称:拜城县民政局 联系人:刘建设 电话:18742715935
单位名称:拜城县民政局 联系人:刘建设 电话:18742715935
单位名称:拜城县民政局 联系人:刘建设 电话:18742715935
序号
采购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计(元)
规格及主要参数
备注
1
困难群众冬季取暖煤
吨
4472
0
无烟、块煤(含运费)
送货地点是拜城县14个乡镇
资金合计
资金合计
资金合计
资金合计
资金合计
大写:元整
大写:元整
采购要求一、甲方不接受在本单位有任何不良记录的供货商参与竞标。二、供货商在响应招标时,不得修改采购单位的参数和数量。上传响应清单报价附件时,必须备煤的品质、类型以及单价,不得有漏项和漏报且单项合计必须准确无误,总金额在逐项准确合计的基础上必须与最终报价一致。三、供货商在接到甲方的需求或售后电话时,需在30分钟内响应,3小时以内抵达采购单位本部,供货时根据我方需求另行通知。报价包括设备的搬运、税金等一切费用。四、供货地点是拜城县14个乡镇。五、供货验收时,必须无条件满足以上需求。同时,发现以次充好等弄虚作假的行为、采购单位一律不支付货款。六、投标单位一旦竞标即视为响应以上采购要求,对不能满足采购要求的虚假响应,采购单位一律作为废标处理,并按规定对投标单位予以处罚,报采购中心/政采云列入黑名单处理。拜城县民政局2023年8月2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冬季取暖煤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