枯死松木采伐工程招标公告(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2023)
玉环市沙门镇2023-2024年度枯死松木采伐工程招标公告
玉环市沙门镇2023-2024年度枯死松木采伐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玉环市沙门镇2023-2024年度枯死松木采伐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业主为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拨款,招标人为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审查。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沙门镇,涉及面积12652亩。
1、相关工作内容:枯死松木的采伐、清运、常年清理、运至玉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指定地点堆放。
2、作业要求:
1)按省、市要求,使用数字森防软件App,针对伐除小班的每一株枯死松树,伐前、伐后定点拍照上传图片;
2)伐桩:对疫木伐除后,伐桩上坡度面的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疫木伐除后,对伐桩进行剥皮处理;
3)枝桠处理:除治山场范围内,清理收集所有直径大于25px的枯死松树枝桠,统一送往疫木处理点;
4)在采伐林木过程中,采伐单位或责任人应制订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用火,特别是采伐人员在山场严禁吸烟,要在醒目位置设立防火警示牌。当地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定期进行督查,避免因工程而引起森林火灾;
5)标的区域内砍伐下山的病死(枯死、濒死)的松树及枝桠重量不得少于120公斤/亩。
2.2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作业设计书内的全部内容。
2.3 工期要求: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集中除治,进行即死即清除治工作至2024年9月30日。
2.4 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3年版)》相关规定,并按要求运用“数字森防”上传除治数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注册地在浙江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自2018年10月1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枯死松木采伐工程业绩的企业,并在人员(要求能熟练使用数字森防软件APP)、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yuhuan.gov.cn/col/col1651905/index.html)乡镇部门小额工程自行交易信息本工程招标公告的“附件下载”处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预算)报告等。
4.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5日15时00分,地点为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乡镇部门小额工程自行交易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
地 址:玉环市沙门镇
联系人:蔡先生 电 话:13586177810
招标代理机构:台州衡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城中路51-2号402室
联系人:吴先生 电 话:13058895161
附件下载:
附件信息1:招标文件10.19 玉环市沙门镇2023-2024年度枯死松木采伐工程.doc
台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文件项目编号:(TZHY-2023-025)招标工程:玉环市沙门镇2023-2024年度枯死松木采伐工程招标人: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台州衡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3058895161日期:2023年10月目录投标须知前附表3第一章投标须知5第一节总则5第二节招标文件5第三节投标文件的编制7第四节投标文件的递交8第五节开标9第六节评标9第七节授予合同11第一部分合同13第二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16第三部分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18第三章评标办法20附件一:21附件二:如有22附件三:23附件四:24附件五:22玉环市沙门镇2023-2024年度枯死松木采伐工程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玉环市沙门镇2023-2024年度枯死松木采伐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业主为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拨款,招标人为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审查。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沙门镇,涉及面积12652亩。1、相关工作内容:枯死松木的采伐、清运、常年清理、运至玉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指定地点堆放。2、作业要求:1)按省、市要求,使用数字森防软件App,针对伐除小班的每一株枯死松树,伐前、伐后定点拍照上传图片;2)伐桩:对疫木伐除后,伐桩上坡度面的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疫木伐除后,对伐桩进行剥皮处理;3)枝桠处理:除治山场范围内,清理收集所有直径大于1cm的枯死松树枝桠,统一送往疫木处理点;4)在采伐林木过程中,采伐单位或责任人应制订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用火,特别是采伐人员在山场严禁吸烟,要在醒目位置设立防火警示牌。当地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定期进行督查,避免因工程而引起森林火灾;5)标的区域内砍伐下山的病死(枯死、濒死)的松树及枝桠重量不得少于120公斤/亩。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作业设计书内的全部内容。2.3工期要求: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集中除治,进行即死即清除治工作至2024年9月30日。2.4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3年版)》相关规定,并按要求运用“数字森防”上传除治数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注册地在浙江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自2018年10月1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枯死松木采伐工程业绩的企业,并在人员(要求能熟练使用数字森防软件APP)、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3.2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yuhuan.gov.cn/col/col1651905/index.html)乡镇部门小额工程自行交易信息本工程招标公告的“附件下载”处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预算)报告等。4.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现场进行踏勘。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25日15时00分,地点为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玉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乡镇部门小额工程自行交易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地址:玉环市沙门镇联系人:蔡先生电话:13586177810招标代理机构:台州衡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玉环市玉城街道城中路51-2号402室联系人:吴先生电话:13058895161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玉环市沙门镇2023-2024年度枯死松木采伐工程21.1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玉环市沙门镇,具体由业主指定31.1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沙门镇,涉及面积12652亩。1、相关工作内容:枯死松木的采伐、清运、常年清理、运至玉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指定地点堆放。2、作业要求:1)按省、市要求,使用数字森防软件App,针对伐除小班的每一株枯死松树,伐前、伐后定点拍照上传图片;2)伐桩:对疫木伐除后,伐桩上坡度面的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疫木伐除后,对伐桩进行剥皮处理;3)枝桠处理:除治山场范围内,清理收集所有直径大于1cm的枯死松树枝桠,统一送往疫木处理点;4)在采伐林木过程中,采伐单位或责任人应制订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用火,特别是采伐人员在山场严禁吸烟,要在醒目位置设立防火警示牌。当地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定期进行督查,避免因工程而引起森林火灾;5)标的区域内砍伐下山的病死(枯死、濒死)的松树及枝桠重量不得少于120公斤/亩。41.1预算单价/51.1承包方式采伐劳务61.1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3年版)》相关规定,并按要求运用“数字森防”上传除治数据。71.1工期要求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集中除治,进行即死即清除治工作至2024年9月30日。82.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9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作业设计书内的全部内容。103.1资金来源拨款100%114.1投标人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注册地在浙江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自2018年10月1日以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枯死松木采伐工程业绩的企业,并在人员(要求能熟练使用数字森防软件APP)、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124.1项目负责人要求/134.2投标人确定方式资格后审1413.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标组成。1、商务标包括:(1)投标函(附件一);(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附件二)(如有);(3)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附件三);(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四);(5)相关材料复印件(附件五)。1514.1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2、投标人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建议采用A4型纸,图表可根据需要作适当扩展。1615.1报价方式固定总价1716.4投标报价要求本工程设置投标单价报价上限、下限:1.集中除治单价报价上限:220元/亩(包含运输费);2.集中除治单价报价下限:无;超出上述范围作无效标处理。1817.1投标担保要求1、担保金额:10000元。2、担保形式:现金,当场提交。 3、担保提交地址: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1918.1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2019.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二份2120.3投标文件密封及装订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必须采取单独密封。2221.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与开标地点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与开标地点: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室。2321.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 2023 年10月25日 15 时 00 分。2421.2投标文件递交要求1、投标人提交《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参考格式见附件);2、投标人下列人员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确认身份后再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必须出具本工程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考格式见附件)参加开标会议。3、资格审查为现场审查,资格审查时投标人需提供下列资料:(1)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未提供证书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标处理。2524.3开标顺序直接开商务标(唱标)→资格审查→计算评标标底价→推荐1名中标侯选人→宣布开标结果。2632.1评标办法平均价最接近法2734.3工程担保(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金额为:5.5万元;履约担保形式为:可采用现金或工程保函形式,采用工程保函形式的,中标人应当优先选择信誉良好且能同时提供各类纸质保函(保单)服务的银行、保险机构;采用现金的,中标人的履约担保必须通过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银行存单备注“****项目履约保证金”,并由招标人财务开具收据。履约担保提交时间: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履约担保。第一章投标须知1.总则1.工程说明1.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7项。2.招标范围2.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2.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3.资金来源3.1.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4.投标资格4.1.投标人与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和第12项。4.2.投标人确定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4.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1)根据《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2)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4.如投标人系联合体,则联合体的组成及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5.投标费用5.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参加投标活动自身发生的费用。6.现场条件6.1.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已经完成。7.踏勘现场7.1.投标人可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7.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7.3.除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本工程有关的情况外,投标人应通过自行调查取得与本工程施工承包可能发生的费用等有关的全部情况,包括交通、环保、治安等规定和要求。2.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8.4.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二章合同条款;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1、投标函;2、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如有);3、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5、其他附件材料:(1)招标人(招标控制价)预算报告。8.5.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经常浏览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8.6.投标人通过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自行下载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9.招标文件的澄清9.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以无记名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10.招标文件的修改10.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10.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0.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将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这些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11.招标文件的备案11.1.本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答复等)未经招标人的一律无效。12.招标文件的解释权12.1.本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答复等)的解释权属招标人。3.投标文件的编制13.投标文件的组成13.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组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4项。14.投标文件的格式14.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5项。15.投标报价组成15.1.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报价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15.2.投标总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机械进退场费、劳务、管理、安装、安全文明、维护、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风险费、保险、利润、规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有费用。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技术资料、预算书,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投标总报价。总报价以人民币元计。15.3.投标总报价组成:投标总报价包括直接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1)直接费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2)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非工程实体项目的费用,由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组成。①施工技术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包括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建筑工程超高施工增加费、施工排水降水费和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等。②施工组织措施费是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采取的各项组织措施所需的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检验试验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缩短工期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等费用。施工组织措施费的取费基数按照《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的规定,以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为基数产生。(3)规费项目具体内容如下:①排污费、社保费、公积金;②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③民工工伤保险费。规费的计算基数中所涉及的人工费和机械费按定额人工费和定额机械费计取。(4)税金是指按我省现行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税金。16.投标报价要求16.1.招标文件规定应由投标人自行确定的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报价要求,结合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市场行情、技术方案和企业的管理水平,综合分析后自主确定报价。16.2.投标人的报价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未按要求报价的,作无效标处理。17.投标担保17.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提交投标担保,并领取投标担保确认单。17.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17.3.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退还:(1)中标人凭《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退还;(2)其余投标人(含无效标的)在开标结束后退还。17.4.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署合同协议;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内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4.投标人违反《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承诺内容的。18.投标有效期18.5.投标有效期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8.6.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担保。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7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9.1.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0项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19.2.招标文件附件中注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印鉴、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均应按要求签章。19.3.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如未注明正副本的,由评标委员会或工作人员随机抽签确定一本作为正本。4.投标文件的递交20.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与标志20.4.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规定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标函名称。20.5.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20.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装订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21.投标文件的递交21.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规定的地点,在本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1.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满足本须知前附表第24项要求,否则该投标文件予以拒收。22.投标截止期22.1.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3项。22.2.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2.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3.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3.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节有关投标文件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3.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5.开标24.开标24.5.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期的同一时间按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所规定的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24.6.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24.7.开标顺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5项。25.投标文件公布25.1.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则退还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承诺的主要内容。25.2.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以存档备查。6.评标26.评标会议26.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26.4.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7.评标过程的保密27.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7.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7.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8.投标文件符合性鉴定28.1.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总报价、质量、工期、投标资格等实质内容的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等。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由评标委员会界定。28.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9.投标文件的澄清29.1.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根据本节错误的修正的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9.2.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在接到询标通知后30分钟内作出答复,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作出答复的,可视作拒绝或放弃澄清或说明。30.投标文件的评审30.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投标人质询,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则评标委员会应认定该投标人有串通投标的嫌疑,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文件内容存在错漏之处一致或异常雷同现象;(2)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管理班子系有同一人担任;(3)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附属设备打印;(4)涉嫌故意拉高或压低投标投价;(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或提供投标咨询服务;30.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签署条款要求签章的;(3)投标文件份数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4)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6)法律法规规定无效标的。30.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实质性评审后按无效标处理:(1)投标承诺的总报价、工期、质量等不符合招标文件前附表要求的;(2)招标文件报价要求中规定作无效标的;(3)违反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规定的。30.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后认定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离的,则该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1)商务标评审中规定作无效标的;(2)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明确规定作无效标的。30.5.如有效标不足三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则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31.商务标的修正31.1.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投标函中投标总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32.评标办法32.1.本工程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6项,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7.授予合同33.中标候选人公示33.2.招标人应当将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33.3.公示期间,投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资格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给予答复。投标人对答复不服或认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违反有关规定及其他弄虚作假情形的,可在接到答复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监管机构书面申请核查,并提交相关材料。33.4.涉及中标候选人投标资格等情形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进行澄清或说明。中标候选人应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日内进行澄清或说明。33.5.中标候选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无效:(1)投标资格不符合本章第4项规定的;(2)按本章第30项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的;(3)拒绝按本章第33.3款规定进行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4)按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应作无效标处理的;(5)法律法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的其它情形。34.履约担保34.1.中标候选人应合同签订之前,按以下要求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交履约担保。未按要求提交的(包括相关证书被暂扣期间),其资格无效。(1)履约担保额度、方式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7项。35.中标通知书35.1.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因违反本章第33.4项和第34.2项规定造成其资格无效的,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35.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35.3.招标人在发出《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35.4.《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如中标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中标无效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招标失败,应重新组织招标。36.合同签订36.1.自《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招标人应当与中标人按照本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36.2.招标人与中标人须根据国家、省、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草签施工合同,待合同管理部门审查后正式签订。36.3.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关于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推行廉政合同的通知》(台纪[2001]19号)的要求签订《廉政合同》(即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玉环市沙门镇2023-2024年度枯死松木采伐工程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有效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3年版)》《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双方秉持自愿平等、公平守信原则,就玉环市沙门镇2023-2024年度枯死松木采伐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沙门镇,涉及面积12652亩。1、相关工作内容:枯死松木的采伐、清运、常年清理、运至玉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指定地点堆放。2、作业要求:1)按省、市要求,使用数字森防软件App,针对伐除小班的每一株枯死松树,伐前、伐后定点拍照上传图片;2)伐桩:对疫木伐除后,伐桩上坡度面的高度不得超过5厘米;疫木伐除后,对伐桩进行剥皮处理;3)枝桠处理:除治山场范围内,清理收集所有直径大于1cm的枯死松树枝桠,统一送往疫木处理点;4)在采伐林木过程中,采伐单位或责任人应制订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用火,特别是采伐人员在山场严禁吸烟,要在醒目位置设立防火警示牌。当地森林防火主管部门要定期进行督查,避免因工程而引起森林火灾;5)标的区域内砍伐下山的病死(枯死、濒死)的松树及枝桠重量不得少于120公斤/亩。二、施工范围、时间施工范围:本工程位于玉环市沙门镇,具体由业主指定。施工时间:集中除治阶段:年月日至2024年3月31日;即现即清阶段: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除治对象:集中除治阶段,施工范围内所有病死(病死、不明原因枯死、濒死)和其他原因(确认由干旱、风折、雪压、火烧、环剥等)的松树,除治其主干、枝桠和伐桩;即现即清阶段,集中除治结束后,辖区范围内所有新发生病死(病死、不明原因枯死、濒死)等松树及其枝桠,对新发现的死树,在三天内完成除治。三、合同金额本合同单价:集中除治阶段单价元/亩;即现即清阶段根据相关单位视实际情况而定,若有发生,即现即清阶段单价按230元/亩计算。最终结算金额=集中除治阶段实际验收面积*集中除治阶段中标单价(元/亩)+即现即清阶段实际验收面积*230元/亩。合同金额包括技术资料、调查费用、人员管理、保险费用、税费等,涉及到本项目所有相关费用(包括开具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四、支付方式完成除治工作量的50%后,支付至项目合同价的30%;完成除治工作量的80%后,支付至项目合同价的50%;3月底完成集中除治工作,初步验收通过后,支付至项目合同价的80%;4月-9月,完成即死即清除治工作,并经竣工验收通过后,11月30日前支付剩余合同价格的20%。上述除治工作量均许经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五、工程质量要求标准严格执行《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3年版)》相关规定,并按要求运用“数字森防”上传除治数据。1.伐桩处理:对疫木伐除后,伐桩最高处上坡度面的高度不得超过5cm;疫木伐除后,按照《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3年版)》相关规定处理。2.枝桠处理:除治山场范围内,清理收集所有直径大于1cm的病死(病死、不明原因枯死、濒死)和其他原因(确认由干旱、风折、雪压、火烧、环剥等)致死的松树枝桠,随疫木主干运到玉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进行除害处理/就近烧毁。3.疫木处理:伐除的松木必须当天下山,运到指定的疫木定点企业进行安全除害处理,或就近采取粉碎、烧毁等除害措施。加强对疫木的监管,造成疫木人为流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追究相关责任。4.其他:采伐过程中,严禁砍伐活立木。六、其他事项1.甲方应维护乙方合法的权利,及时支付合同约定的款项。2.甲方应为乙方开展除治工作提供相应条件,做好政策处理等工作,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相应后果。3.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安全生产,如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4.乙方应组建能够满足本工程服务需要的队伍,并为所有施工、监管等除治工作相关人员进行投保;乙方需按照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交足履约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支付农民工工资。5.乙方应按照除治工作范围和内容,按时完成所有与松材线虫病除治相关工作,并定期向甲方汇报除治工作进展。6.乙方在施工作业范围内应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采取烧毁的方式处理疫木主杆及其枝桠,并接受甲方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指导。因操作不当导致火情,后果由乙方负责。7.乙方应接受甲方或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及林业等部门对除治工作的核查指导。8.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落实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管理,并安装应用数字森防手机APP,对疫木除治和运输过程等环节,实施拍照留痕,确保甲方能随时了解除治进程。9.清理设计按每亩120公斤计算,对超出规定数量部分按《验收办法》,给予0.45元/公斤奖励。六、违约责任1.在甲方或相关单位抽查过程中发现的每个质量问题以不低于1%的比例扣减质量保证金(或工程款),对故意藏匿主杆、枝桠、伐桩高于5cm的行为,以不低于10%的比例扣减质量保证金(或工程款)。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质量整体不达标或疫木流失且无法追回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扣减工程进度款、质量保证金等款项。2.乙方对除治的疫木及其枝桠负有管理责任,因乙方管理问题导致疫木及其枝桠流失,或未按要求运至指定疫木定点加工企业的,以不低于10%的比例扣减质量保证金(或工程款)。3.由于乙方原因(除不可抗力外)不能按期完成集中除治的,每超出一天,乙方须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承担违约金,在合同款项支付时一次性扣除。若超出交付期十天或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偿已支付的合同款项。4.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除治任务,提交初验、竣工验收资料并由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须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付款,超出付款期,甲方每逾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三滞纳金。如遇特殊情况甲方要求推迟验收的,必须事先征得乙方的同意,否则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七、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在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生效。合同执行中,若产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管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二部分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工程项目名称:玉环市沙门镇2023-2024年度枯死松木采伐工程。工程项目地址:本工程位于玉环市沙门镇,具体由业主指定。建设单位(甲方):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乙方):。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承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第三条乙方的责任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第四条违约责任(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第五条本责任书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六条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第七条本责任书一式六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三份。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第三部分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协议书发包单位(简称甲方):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承包单位(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施工项目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一、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健康安全环境业绩、设备设施安全状况、人员上岗资格等进行审查。2、甲方应提供本单位HSE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有权对乙方施工作业过程的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责成乙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停工直至终止合同。3、甲方有义务和责任监督约束本单位职工在进入乙方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环保责任。二、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2、乙方应依据《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并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贯彻落实。3、乙方必须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乙方应为承包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设备设施,保证合格的安全环保生产条件。5、乙方应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培训,特殊工种必须确保100%持证上岗。6、乙方应按国家有关法规为参与项目施工的全体人员、设备办理保险,并为施工人员配发符合国家和行业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7、乙方应当要求甲方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时,严格遵守双方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和相关规程。8、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汇报安全环保情况,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监督检查。三、生产组织与协调1、施工作业过程的生产组织由乙方全面负责。乙方在施工作业开始前应成立安全环保领导小组,明确项目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及职责,确保安全环保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发生事故时由乙方负全部责任。2、乙方在项目开工前,组织对项目施工风险进行全面识别和评估,并根据识别评估结果,制定风险削减和控制措施以及有关规程和制度,并在施工作业中落实。3、乙方应根据项目风险识别和评估结果,编制事故应急预案,报地**府相关部门备案;乙方应加强应急培训和演习,落实应急责任。4、乙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或委托地**府对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电气焊工、电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效合格证件上岗,施工前应组织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参与项目施工人员满足安全环保要求。5、乙方应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作业工具、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必须经地**府有关部门检验,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6、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作业必须进行严格管理,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动火作业、动土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必须严格执行作业许可制度,工业动火等作业由乙方负责到地**府办理审批手续。7、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不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8、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9、乙方在购置、使用、运输、贮存与施工作业有关的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危险物品时,必须按规定到地**府办理审批手续。10、乙方应定期组织安全环保例会,并及时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环保例会,汇报其安全环保情况,认真落实甲方的有关安全环保工作要求。11、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擅自将工程分包给其它施工单位或个人进行施工。四、其它补充条款(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制定)1、严格落实本工程项目《健康安全环境管理手册》相关内容。五、事故处理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时,总包方应立即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通知建设方。建设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告。六、违约责任1、工程未经过验收交付,甲方提前动用相关设施引发事故时,由甲方承担责任。2、由于乙方原因引发事故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员伤害、经济损失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七、其它1、本协议争议解决办法与承包合同争议解决办法相同。2、本协议作为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承包合同同时生效或终止。3、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地**府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按有关法规或规定执行。4、本协议一式六份,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发包单位(盖章):承包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签订时间:年月日第三章评标办法本工程的评标办法采用平均价最接近法(计算过程以元为单位,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一、资格审查: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后身条款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资格后审要求的,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商务标评审。二、商务标评审:1、集中除治单价报价上限:220元/亩(包含运输);集中除治单价报价下限:无;超出上述范围作无效标处理。2、评标标底价的确定:评标标底价=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3、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推荐1名中标侯选人):在所有经评审的有效报价中,按有效报价与评标标底价之差的绝对值来确定中标候选人。(1)绝对值最小者为中标候选人。(2)最小绝对值相等且有效报价不相等时,取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3)最小绝对值相等且有效报价相等时,则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附件一:玉环市沙门镇2023-2024年度枯死松木采伐工程投标函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招标人):1.根据你方的玉环市沙门镇2023-2024年度枯死松木采伐工程(工程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后,在全部同意招标文件内容前提下,我方保证:1、愿以集中除治单价报价人民币佰拾元角分/亩,¥:元/亩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2、工期: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所有集中除治,进行即死即清除治工作至2024年9月30日;3、工程质量等级:严格执行《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2023年版)》相关规定,并按要求运用“数字森防”上传除治数据;4、人员设备按本投标文件的部署及时到位;二、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三、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四、我方的投标担保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二:如有玉环市沙门镇2023-2024年度枯死松木采伐工程项目负责人简历表姓名性别年龄专业资质等级职称学历参加工作时间从事项目负责人年限简历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日期:年月日附件三:台州市建设工程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加玉环市沙门镇2023-2024年度枯死松木采伐工程(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四、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五、不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以牟取中标;六、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本公司若有违反本承诺内容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如已中标的,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年月日附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参考样张)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单位(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玉环市沙门镇人民政府(招标人)的玉环市沙门镇2023-2024年度枯死松木采伐工程(工程名称)的投标。代理人在该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代理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务: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附件五:资质证书复印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2.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扫描件(若工程特征无法认定的,需提供工程量清单等证明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枯死松木采伐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