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大修工程交通智能化及照明工程 大修工程 交通智能化及照明工程招标公告(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工程建设办公室)2023)
[新区]珠江路(旺庄路~新区高铁站)大修工程交通智能化及照明工程
[0]珠江路(旺庄路~新区高铁站)大修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WXXQ202202001
项目名称
珠江路(旺庄路~新区高铁站)大修工程
标段编号
WXXQ202202001-X06
标段名称
交通智能化及照明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10月23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10月30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珠江路(旺庄路~新区高铁站)大修工程交通智能化及照明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珠江路(旺庄路~新区高铁站)大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珠江路(旺庄路~新区高铁站)大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新行审许[2022]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交通智能化及照明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旺庄路~新区高铁站)
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交通智能化及照明设备采购、制作、安装以及调试和24个月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其中交通智能化工程合同估算价为2175万元,照明工程合同估算价为1205万元。
2.1.3 合同估算价:338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22日,竣工日期:2024年04月20日
2.1.5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交通智能化及照明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或者[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并且[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或者[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企业近5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1300万元的市政道路交通信号监控智能化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信息库的信息为准。自2021/10/23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2/10/23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3/07/23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或者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含)以上资质;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在职员工;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工程的投标;6)联合体最多只能由两家单位组成;7)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缴纳。8)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业绩。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14:00时至2023年10月30日23:59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6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无锡市新吴区清晏路29号
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13-2111、2112、2113、2114、2115、2116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邵工
联系人:
陈中原、任昊
电话:
0510-85161915
电话:
1801492210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623240947@qq.com
2023年10月23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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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7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1使用说明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2017年版适用于资格后审)》(以下简称《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由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编制。适用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施工招标项目。二、《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无需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以“□”标识的,由招标人根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勾选。三、招标人按照《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招标公告”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编入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四、《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五、《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三章“评标办法”分别规定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和合理低价法三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招标人选择使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投标人不满足其要求即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全部,2条款。六、《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编制。七、《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相衔接。八、《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六章“图纸”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相衔接。九、《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标明某一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字样。十、《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为201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反映。,3珠江路(旺庄路~新区高铁站)大修工程交通智能化及照明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标段编号:WXXQ202202001-X06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编制人(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陈中原日期:2023年10月23日,4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投标人资格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5.投标截止时间6.资格审查7.评标方法8.发布公告的媒介9.联系方式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4投标人资格要求1.5费用承担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分包1.11偏离1.12知识产权1.13同义词语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2.4招标控制价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担保3.5备选投标方案3.6投标文件的编制3.7投标备份文件4投标4.1投标备份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开标,55.1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5.2开标程序5.3特殊情况处理6评标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6.3评标6.4评标结果公示7合同授予7.1定标方式7.2中标通知及中标结果公告7.3履约保证金7.4签订合同8纪律和监督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8.5异议与投诉9解释权10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第三章评标办法(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办法前附表1.评标方法2.评审标准2.1评标入围2.2初步评审标准2.3详细评审3.评标程序3.1评标准备3.2评标入围3.3初步评审3.4详细评审3.5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6推荐中标候选人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3.其他说明第六章图纸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6,7第一章招标公告珠江路(旺庄路~新区高铁站)大修工程交通智能化及照明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珠江路(旺庄路~新区高铁站)大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珠江路(旺庄路~新区高铁站)大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新行审许[2022]2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交通智能化及照明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珠江路(旺庄路~新区高铁站)2.1.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交通智能化及照明设备采购、制作、安装以及调试和24个月缺陷责任期等全套服务,其中交通智能化工程合同估算价为2175万元,照明工程合同估算价为1205万元。2.1.3合同估算价:3380.0万元2.1.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11月22日,竣工日期:2024年04月20日2.1.5其他:质量标准:合格2.2招标范围: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交通智能化及照明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或者[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并且[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2015新标准)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或者[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8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企业近5年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价≥1300万元的市政道路交通信号监控智能化工程)。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至少应加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公章(非项目章、科室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和项目负责人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相关人员变更证明资料。类似工程的有效期以竣工验收日期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计算。上述材料均以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诚信息库的信息为准。;☑自2021年10月23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2年10月23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3年07月23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3.5本次招标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10-2314:00至2023-10-3023:59;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4.3平台及工具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95.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11-1609:30。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综合评估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管理中心公司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清晏路29号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13-2111、2112、2113、2114、2115、2116邮编:,邮编:联系人:邵工,联系人:陈中原、任昊电话:0510-85161915,电话:18014922106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623240947@qq.com,,,2023年10月23日,10招标人:无锡市新吴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至衡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清晏路29号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813-2111、2112、2113、2114、邮编:邮编:2115、2116联系人:邵工联系人:陈中原、任昊电话:0510-85161915电话:18014922106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623240947@qq.com(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合同价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承包人可自主选择)(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的工程款;(比例范围0%-3%,下拉菜单选择,间隔0.5%)(2)3%的工程款;(比例范围0%-3%,下拉菜单选择,间隔0.5%,与上面的百分比同步)(3)其他方式: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承包人未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办法,部分工序未报验或在工程质保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发包人视质量问题严重,可延长质保期、扣留质保金至质量问题彻底解决。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按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要求修补的指令后,应当在1日历天内自费开始进行修补。如承包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补,则发包人有权将修补工作交由他人完成,修补费用由发包人确认即可,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从质量保修金中扣除,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赔偿由承包人自行承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67(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处理。(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不承担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按通用合同条款。(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若承包人据此主张索赔的,则在承包人提供了真实、合法、有效的依据的前提下,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发包人对承包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的、必要的增加支出给予补偿。(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若承包人据此主张索赔的,则在承包人提供了真实、合法、有效的依据的前提下,经发包人审核确认后,发包人对承包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的、必要的增加支出给予补偿。(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28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合同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如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等级,发包人将扣除相当于合同价款金额的3%的质量违约金,并且承包人必须返修至合同约定等级,返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的,还应按前款规定承担违约金。承包人移交竣工资料超过约定时限的,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递交违约金,且仍须完成上述工作。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如承包人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缺勤严重;主要节点工期比较投标文件滞后超30天,预计已无法完成投标文件约定的工期要求;发生严重的讨薪纠纷或合同纠纷等。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八折结算(付款按原合同约定),承包人在一周内无条件撤场。发包人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损失、可得利益、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发包人有追索权。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68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按保险合同解释。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84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在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按照合同条款办理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投保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已包含在合同价内。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按照合同条款要求为其履行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在整个施工期间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并为其施工设备办理保险。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合同条款。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69第五章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1.1本工程量清单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地方规定以及招标文件中包括的图纸等编制。1.2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章节内容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竣工结算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确定。合同价格的确定以及价款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包括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章的有关约定。1.4本条第1.1款中约定的计量和计价规则适用于合同履约过程中工程量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变更、索赔和工程结算。1.5本条与本章第2条和第3条的说明内容是构成合同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组成部分。2.投标报价编制要求2.1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下列依据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成本。(1)本招标文件;(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9本计算规范;(3)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办法;(4)企业定额,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5)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6)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7)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8)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9)市场价格信息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10)其他的相关资料。2.2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视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2.3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内的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2.4“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且“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投标总价应当与构成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的合计金额一致。,702.5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5.1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综合单价。2.5.2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将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暂估单价计入对应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5.3如果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涉及“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列出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则该类材料和工程设备供应至现场指定位置的采购供应价(含材料保管费)应计入对应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5.4“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所列各项目的综合单价组成中,各项目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消耗量、管理费费率、利润费率由投标人按照其自身情况做充分的、竞争性考虑。2.5.5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并构成合同文件的“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所列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是指此类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达施工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落地价格,即包括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堆放、现场保管等全部费用。“承包人供应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所列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应与构成综合单价相应材料或工程设备的价格一致。投标文件中的“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中的甲供材料的名称、规格、单价、交货方式、交货地点等必须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2.6措施项目中的总价项目按下列要求报价:2.6.1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计算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自主报价;其他总价措施项目,按项计取,综合单价按实际或可能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2.6.2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价,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6.3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全面地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约定,包括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相关约定,详实了解工程场地及其周围环境,充分考虑招标工程特点及拟定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与施工组织设计增补总价措施项目,但不应更改招标人已列措施项目。2.6.4“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填写的报价金额,应全面涵盖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人中标后施工、竣工、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任何缺陷所需要履行的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2.7其他项目清单费应按下列规定报价:2.7.1暂列金额按“暂列金额明细表”中列出的金额报价,此处的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统一给定的,并不包括本章第2.8.3项的计日工金额。2.7.2暂估价分为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两类。其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单价按本节第2.5.2项的报价原则进入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之综合单价,不在其他项目清单中汇总;专业工程暂估价直接按“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中列出的金额和本节第3.3.3项,71的报价原则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2.7.3计日工按“计日工表”中列出的项目和估算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2.7.4总承包服务费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内容和要求,按“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所列格式自主报价。2.8规费和税金应按“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所列项目并根据国家、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列项和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2.9除招标文件有强制性规定以及不可竞争部分以外,投标报价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不得低于成本。2.10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涉及的生产资源(包括各类人工、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设施、临时用水、临时用电等)的投标价格,应根据自身的信息渠道和采购渠道,分析其市场价格水平并判断其整个施工周期内的变化趋势,体现投标人自身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综合实力。2.11管理费应由投标人在保证不低于其成本的基础上做竞争性考虑;利润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综合实力做竞争性考虑。2.12投标报价中应考虑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以及相关的费用。2.13投标总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为实施、完成招标工程并修补缺陷以及履行招标文件中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14有关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其他说明3.1词语和定义3.1.1同义词语本章中使用的词语“招标人”和“投标人”分别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同义。3.2工程量差异调整3.2.1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列项、特征描述、工作内容以及“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附带的工程量都不应理解为是对承包(招标)范围以及合同工作内容的唯一的、最终的或全部的定义。3.2.2投标人可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这种复核包括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的准确性以及可能存在的任何书写、打印错误进行检查和复核,也包括对“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每个工作项目的工程量进行重新计算和校核。如果投标人经过检查和复核以后认为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存在差异,则投标人按第二章2.4款规定的程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3.2.3如果招标人在检查投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提交的工程量差异问题后认为没有必要,72对工程量清单进行补充和(或)修改,或者招标人根据上文第3.2.2项对工程量清单进行了补充和(或)修改,但投标人认为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依然存在差异,则此类差异不再提交招标人答疑和修正,而是直接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人可能的补充和(或)修改)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在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时,除按照本节2.7.3项要求对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项目增补外,不得改变(包括对工程量清单项目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以及工程量的任何修改、增加或减少)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即使按照图纸和招标范围的约定并不存在的项目,只要在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已经列明,投标人都需要对其报价,并纳入投标总价的计算。3.3暂列金额和暂估价3.3.1“暂列金额明细表”中所列暂列金额(不包括计日工金额)中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列金额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中。3.3.3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中所列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已经包含与其对应的管理费、利润,但不含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将此类暂估价直接纳入其他项目清单的投标价格中。3.4其他补充说明。,73第六章图纸,74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本节由招标人根据国家行业和地方现行标准、规范和规程等,以及项目具体情况摘录。,75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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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大修工程交通智能化及照明工程 大修工程 交通智能化及照明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无锡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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