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产业研发基地招标公告(锋奕数据技术有限公司2023)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苏北智慧产业研发基地项目,招标人为锋奕数据技术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前来投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定分离)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及确定中标候选人。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苏北智慧产业研发基地项目。
1.2项目总投资:80亿元。
1.3项目规模:用地面积为9.6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建设4栋数据中心楼和1栋运维办公楼,共建设16240个服务器机柜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为19万平方米。
1.4建设地点:江苏省。
1.5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人要求。
1.6技术标准要求:合格。
1.7总工期要求:934日历天。
1.8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一标段为建设北侧2栋数据中心及运维办公楼,包含房建、机柜及配套设施采购安装;二标段为南侧2栋数据中心及室外市政配套工程,包含房建、机柜及配套设施采购安装。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2.1.2资质要求:一标段及二标段均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2)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1.3业绩要求:一标段及二标段均应具备如下业绩:
(1)自2018年10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在80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未竣工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竣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载明的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自2018年10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安装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未竣工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竣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载明的金额为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2.1.4管理人员要求:一标段及二标段管理人员均应满足如下要求:
(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在本单位注册),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以上持证人员须在本单位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2.1.5控股管理关系:
(1)在招标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0日(发出当日不计)至投标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80万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0月31日(北京时间)。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下午14时至17时在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中央路29号星湖大厦13楼持本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按文件出售)。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1月17日10时00分,地点为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中央路29号星湖大厦13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本次招标公告在元博网旗下招标投标服务平台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招标人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
招标人:锋奕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中央路29号星湖大厦13楼
联系人:周工
电话:13584033516
邮箱:fy_665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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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慧产业研发基地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