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 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广州市越秀区中星小学2023)
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中星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中星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中星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
项目编号:JG2023-6154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0月28日 0时0分~2023年11月20日 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6.7765
投标人资格条件:1.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 1.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 注: 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参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 ②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资质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1.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 申请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1.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1.6 信誉要求: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 1.7 其他要求:申请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附录8)。 1.8 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0时0分 - 2023年11月20日 12时0分
开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28日 0时0分 - 2023年11月20日 10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 9时45分 - 2023年11月20日 10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8日
招标人:广州市越秀区中星小学
招标代理: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主任
代理联系人:利工
联系方式:31653404
代理联系方式:020-8757648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20-37668900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中星小学平面图.zip
【终稿】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中星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doc
【盖章版】招标公告-中星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
(穗越发改投批〔2022〕10号)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
招标申请函-中星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
招标人声明-中星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
资金证明-中星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
招标人授权代表证明书-中星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中星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
关于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说明-中星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中星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
招标文件封面-中星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
设计任务书-中星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pdf
【终稿】招标文件-中星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doc
【终稿】招标公告-中星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doc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中星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工程地点:合同编号:设计证书等级:发包人:设计人:签订日期:年月日发包人: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执行。一、本合同签订依据。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二、设计依据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设计任务书》;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2.3国家、本省、市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各专业设计规范、技术标准。三、本合同项目的名称、工程内容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工程名称:项目投资规模:工程内容:本项目包含等。(详见下表)序号子项工程名称 规模和内容备注1 2 3 4 设计内容:对上述工程内容进行改造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并出具相关设计成果文件等。4、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以发包人下达的单位工程设计任务书为准。5、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时间序号内容要求份数提交时间1方案设计、报建图纸质版成果 2 份(含电子版成果)签订合同15天内提交(具体以发包人沟通确认时间为准))2施工图(包括建筑外立面、结构加固、给排水、电气、消防等专业。)纸质版成果 8 份(含电子版成果)方案确定后30天内完成(具体以发包人沟通确认时间为准))六、设计费计费设计费计算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为1.0,设计费下浮%。本工程建安费暂定为万元计取。设计费计算公式:本合同设计费暂定为:万元(大写:人民币)。注:本工程设计费包含税金,不包含施工图审查、电房之前的供电设计、人防设计、绿色建筑(标示标牌)、海绵城市设计、精装修设计、玻璃幕墙设计、管道煤气等其他费用;最终设计费结算价以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造价评审单位审定的工程预算价为计费额,按上述费率计取。七、设计费支付方式7.1工程设计费分期支付。第一次付费:本合同生效后三十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40%,即****元;第二次付费:设计人提交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查合格的全套施工图且经评审单位审定工程预算价后,发包人按越秀区财政流程支付至以审定工程预算价为依据计算的设计费总额的90%;第三次付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按越秀区财政流程付清余下款项。因发包人使用财政资金支付本合同项下价款的,发包人在本条规定的时间内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即视为发包人已经按期支付。八、双方责任:8.1发包人责任:8.1.1发包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期限7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五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7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8.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定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8.1.3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方便条件。8.1.4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8.1设计人责任:8.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政府审批部门有关工程的文件、发包人提出的设计任务和其他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8.2.2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8.2.3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两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8.2.4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8.2.5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详见图纸说明。九、违约责任:9.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9.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1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9.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最多不超过设计费总额。9.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赔偿金最多不超过实际设计费。9.5下列损失设计人不负责任赔偿:(1)发包人要求自行调整的设计和技术引起的损失。(2)设计人由于发包人提供的工程测量、地质勘察等资料存在的错误而引起的损失。9.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不正当理由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当承担本合同设计费总额20%的违约金。9.7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设计人不得将本合同项目全部或部分转由合同以外的第三方完成,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要求设计人承担本合同设计费总额20%的违约金。十、争议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提交广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1.1设计人需配合与解决施工现场的有关问题,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11.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11.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1.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11.5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24小时内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十五(15)日内向对方出具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或经对方认可的其他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11.6本合同自双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均完成签字并盖章即生效,本合同共一式陆份,发包人执叁份,设计人执叁份。11.7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8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注明的地址及联系方式为本合同签署、履行、协商、仲裁的约定送达地址。一切与本合同相关的通知和文件,按照本合同约定方法和期限送达至上述送达地址之一或全部,一经向本合同注明的地址投递视为送达,无须公告。11.9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正文完)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传真:传真:户名:户名:开户行:开户行:帐号:帐号: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一中星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招标公告1.1招标目的1.1.1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承包人。1.2项目概况1.2.1工程名称: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一中星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1.2.2工程位置:广州市越秀区淘金东路106号中星小学校园内。1.2.3工程范围:项目位于淘金东路106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建筑外立面改造:包括北校区外墙翻新约3000平方米、屋面改造约540平方米、外窗及安全网更换约2000平方米:(2)室内装修改造:包括两校区课室及专用场室门更换152扇,北校区行政办公场室改造约1000平方米,北校区走廊地面改造约1400平方米,北校区课室墙面翻新约4000平方米,两校区食堂改造约600平方米,两校区其他专用场室改造约700平方米;(3)室内外文化建设:包括北校区山墙面改造约500平方米,两校区增设文化宜传栏及文化雕塑等;(4)室外场地改造:包括北校区校门处改造约200平方米,东校区闲置游泳池改造为科技训练场约400平方米,东校区魁星亭区域改造为室外劳动实践基地约250平方米;(5)东校区围墙改造约2000平方米;1(6)东校区游泳池改造为地下消防水池并安装消防水泵及控制柜,完善校园机电消防配套设施等。1.2.4规划用地文件:O1.2.5项目批准文件:穗越发改投批(2022)10号。1.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2.7投资总额:人民币约1559.3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暂定人民币1261.70万元。1.2.8招标内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1.2.9工程建议施工工期暂定为:90日。1.3前期服务机构1.3.1机构名称:广东省机电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注释]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1.3.2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1.4投标资格1.4.1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注释]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第3.11条。1.4.2国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参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②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并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31.4.7其他要求:申请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附录8)。1.4.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资格审查1.5.1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至2023年_月_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1.5.2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出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交易平台网站下载。1.5.3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方式—方式一、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智方式二、评标时不进行资格审查,仅由投标人对自身满足资格条件作出承诺。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中标候选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给招标人,由招标人按照招标公告中对投标人投标资格的要求,进行中标资格复核。1.6投标截止时间1.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5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1.6.2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1.6.3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至2023年_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1.6.4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1.7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1.7.1采用电子开标,在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月日时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地点:。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1.8现场考察61.8.1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1.8.2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1.9费用1.9.1本项目工程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56.7765万元。1.9.2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设计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编制设计概算原则上应控制在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总投资以内。1.9.3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本工程不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1.9.4工程设计费的支付:按合同约定。1.10工期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方案设计,初步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30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施工图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2%,赔偿费最多不超过实际设计费。1.11其他事项1.11.1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设计费。1.11.2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投标人自行收集。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1.11.3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7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1.11.4投标人可通过交易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H心(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K1.11.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越秀区中星小学联系人:马主任电话:31653404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淘金东路106号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1.11.6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logi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发布,本公e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等媒体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1.11.7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2年)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8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2)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3)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4)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设计相关规定,造成工程重大设计失误的。11.12招标人1.12.1名称:广州市越秀区中星小学1.12.2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淘金东路106号1.12.3电话号码:316534041.12.4传真号码:1.12.5电子邮箱:1.13招标代理机构1砚1.13.1名称: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41.13.2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2楼-5楼(部位:3楼自编302-16号单元)1.13.3电话号码:020-875764871.13.4传真号码:020-852655031.13.5电子邮箱:nanyuegz@126.com1.14交易服务机构1.14.1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14.2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91.14.3电话号码:020-288660001.14.4传真号码:020-288660951.14.5网址:http://www.gzggzy.cn1.15招标管理机构1.15.1名称: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中心1.15.2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华东路353号锦桦荟336室1.15.3电话号码:020-376689002.1.15.4传真号码:110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穗越发改投批[2022]10号项目代码:2205-440104-04-01-750326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区教育局:贵局送来《越秀区教育局关于申请审批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越教函[2022]2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贵单位委托了广东至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1-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2018]12号)的相关规定,经对技术审查结果进行符合性审查,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越秀区辖内。项目包含12个子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外立面改造、室内室外场地提升改造、校门及围墙改造、室内外文化建设、教学设备更新、理化实验室提升改造、教学信息化设备更新等(详见附件1)。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6698.1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4465.02万元(包含设备购置费5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66.64万元,预备费866.5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区统筹资金安排解决。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各子项目建设管理单位详见附件1。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接文后,请进一步优化方案,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加快推进项目建设。-2-此复附件:1.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项目情况表2.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5月20日-3-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抄送:区财政局、区审计局。-4-附件12022年越秀区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四期)项目情况表序号子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万元)合计合计合计合计16698.191培正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广州市越秀区培正小学项目位于培正路5号之6,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外立面改造、室内装修改造、室外场地改造、校门及围墙改造、室内外文化建设等,改造面积约1.16万平方米。2632.772红火炬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广州市越秀区红火炬小学项目位于东华西路海月东街93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外立面改造、室内装修改造、室外场地改造、校门及围墙改造、室内外文化建设,改造面积约1.1万平方米。1577.133中星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广州市越秀区中星小学项目位于淘金东路106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外立面改造、室内装修改造、室外场地改造、校门及围墙改造、室内外文化建设,改造面积约1.43万平方米。1559.394云山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广州市越秀区云山小学项目位于广园东路云泉路151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校舍外立面整饰改造、主要功能室布局调整、天面补漏、运动场修缮、消防系统及疏散通道改造、电气线路优化等,改造场地面积约1.9万平方米。1427.635先烈中路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小学项目位于先烈中路107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部分校舍立面加固改造、主要功能室布局调整、天面防漏、运动场修缮、消防系统及疏散通道改造、围墙排危补强等,改造面积约为9500平方米。1357.676华侨外国语学校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广州市华侨外国语学校项目位于环市东路华侨新村友爱路一号之一。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校舍天面防水补漏、图书馆整饰、校园连廊建设、饭堂及半地下室改造、校园文化氛围改造、操场改造、体育场围墙排危后提升改造等,改造面积约1.5万平方米。1489.63序号子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内容及规模总投资(万元)7东风实验学校校园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广州市东风实验学校项目位于东风东路755号。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部分校舍外立面改造、功能室布局调整、给排水系统改造、疏散通道改造、校舍首层架空改造等,改造面积约1.4万平方米。1279.548八旗二马路小学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广州市八旗二马路小学项目位于八旗二马路60号(东校区)、北京南路同庆坊39号(西校区)等两个校区内,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功能室布局调整、天面防漏、外立面提升改造、消防系统及疏散通道改造、围墙排危补强等,改造面积约9600平方米。374.439广州市第七中学桂花校区教学设备更新项目广州市第七中学开展教学设备更新。60010理化实验室整体提升越秀区教育局拟对越秀区16所中学的22间物理实验室、22间化学实验室按照考场标准进行建设和改造,以满足新的教学发展要求。130011校园智慧安防提升项目越秀区教育局将对全区公办学校、幼儿园等的智慧安防系统进行提升改造,保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育基础设施及校园环境提升工程 校园功能微改造项目设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