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安置房承接查验服务招标公告(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2023)



秣陵街道新城佳苑二期安置房承接查验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秣陵街道新城佳苑二期安置房承接查验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绿都大道31号都荟天地城C4幢508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JSZC-320115-YXNJ-C2023-0007 2. 项目名称:秣陵街道新城佳苑二期安置房承接查验服务 3. 预算金额:30万元 4. 最高限价:24.7978万元(最终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磋商响应文件被作为无效标处理) 5. 采购需求:秣陵街道新城佳苑二期安置房承接查验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6.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采购人进场通知后30日历日完成。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针对以上6项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在7个工作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应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打印的“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 网站,点击“ 南京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 链接图标,在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②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 ③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磋商截至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三、获取磋商文件 1. 时间: 2023年10月31日至 2023年11月6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绿都大道31号都荟天地城C4幢508室 3. 方式: (1) 现场报名: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在南京越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绿都大道31号都荟天地城C4幢508室)现场购买磋商文件。 (2) 邮寄方式: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邮寄至南京市江宁区绿都大道31号都荟天地城C4幢508室(自行考虑邮寄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磋商申请人应电话联系代理公司经办人予以确认且联系邮寄采购文件事宜。 4. 售价: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四、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1.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 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南京市江宁区绿都大道31号都荟天地城C4幢508室 3.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磋商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电子版磋商响应文件( U 盘)壹份(随纸质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副本文件、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2. 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 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秣陵街道办事处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凤仪街2号 联系方式:赵工:025-57252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南京越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绿都大道31号都荟天地城C4幢508室
联系方式:1802165024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冒工 电 话:18021650242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未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导致误磋商,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置房承接查验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