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服务 法律服务通用物资招标公告(中煤电力有限公司2023)
中煤电力有限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开展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示
中煤电力有限公司 询价通知
中煤电力有限公司现诚邀贵公司参与报价。
一、询价书编码:XJ2023107035
二、询价书名称:中煤电力有限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开展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三、采购方式:邀请询比
四、报价方式:(1)参与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或注册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后,进行在线报名、报价;(2)受邀参与非公开询价业务的报价单位,请登录中煤易购采购一体化平台()后,进行在线通知接收、报价。
五、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报价开始时间:2023年10月31日 15:30:19(北京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3日 09:30:00(北京时间)
报价揭示时间:2023年11月03日 09:30:00(北京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按报价要求进行报价。
联系人:王洁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中煤电力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31日 15:33:54
附件:
中煤电力有限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开展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询价文件.doc
物资清单
物资编码
物资描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税率
交货日期
611801000000
法律服务通用物资
项
1.0
6.0
中煤电力有限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开展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询比文件询价人:中煤电力有限公司2023年10月第一章询价内容1.项目名称中煤电力有限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开展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2.项目基本概况1.中煤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电力公司)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于2020年1月21日成立,注册资本720952.2万元,总部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中煤大厦。中煤电力公司是在中煤集团深入实施“两商”战略,提升电力产业集中度和专业化管理水平,加快产业布局,做强做优做大电力产业的背景下组建成立。目前,中煤电力公司管理电厂共计12家,总装机1679.5万千瓦。为贯彻落实合规管理要求,切实防控经营风险,需要选聘律师事务所开展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工作。2.服务内容:(1)为中煤电力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2)为中煤电力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就决策的合法性及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3)为中煤电力公司起草、修改、审查、规范在经营管理及对外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备忘录等各类法律文书或规章制度;(4)从中煤电力公司的日常事务中发现可能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专业意见;(5)关注政府相关部门(例如国家能源局)政策信息,及时为中煤电力公司提供政策信息;(6)协助中煤电力公司拟定、寄发律师函;(7)完成中煤电力公司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如参与商务谈判等)。3.项目实施地点:中煤电力有限公司,北京市。4.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承包,含增值税(税率6%)。5.合同服务期限:本项目由成交方与询价人签订合同,服务期限暂定一年。合同期满,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续约期间,甲乙双方责任义务保持不变,合同价格保持不变。6.结算方式:本合同执行固定总价。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60日内,乙方提供合同总价50%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在60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50%。剩余合同金额待合同期满后60日内,乙方提供合同总价50%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60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50%。3.投标单位资质及业绩要求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和业绩要求:1.响应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2.响应人应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资质证书);3.响应人具有近3年(2020年1月1日及之后签订,具体以合同封面或签字页等位置载明的签订日期为准)的为国有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业绩1个(含合同封面(无封面的必须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内容页等);4.报名和采购文件获取1.响应人须在中煤易购采购供应链一体化平台(http://ego.chinacoal.com)上下载项目询价文件(线上项目);2.响应人接受询价文件后,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5.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应于2023年11月3日09:30之前,将盖章的响应文件提交至报价平台。未按时递交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6.联系方式技术联系人:金振宇电话:13552530195商务联系人:王洁电话:15135610053第二章技术规范书一、总体要求1.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中煤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电力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开展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以下简称常法服务),包含质量要求、工作范围、技术要求、双方责任和义务等方面的技术要求。1.2本技术规范中针对项目内容只提及最基本的要求,未对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地阐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条文,受托人应保证技术服务符合本技术规范所列标准规程要求,遇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3受托人如对本技术规范有理解偏差(无论多少或微小)都必须以书面形式清楚提出,否则采购人将认为受托人完全接受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受托人如有优于本技术规范基本要求的条款,也应以书面形式特殊说明。1.4在签订技术规范之后,委托人保留对本技术规范提出补充要求和修改的权力,受托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要求和条件由双方商定。1.5服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均已被认为包含在报价中,受托人承诺委托人不承担相关过程中的附加费用。1.6本技术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受托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7本技术规范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受托人没有以书面对此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则视为受托人完全接受此规范要求。1.8在签订合同之后,委托人有权提出因规范、标准和规程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要求,具体项目由双方共同商定,因此发生需后续进行的试验检验内容,不影响合同总价。二、质量要求2.1通用部分本项目所适用的法律、标准、规范为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法律、标准、规范,以及在合同实施期间国家、地方及行业对相应法律、标准或规范的修改,以及新颁布的法律、标准和规范。具体法律、标准和规范见专用部分,如专用部分未单独列出法律、规范和标准,则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应最高要求实施。本项目在执行上述要求外,还须执行中煤集团、委托人的相关管理文件要求。2.2专用部分本项目所适用标准和规范见下(包括但不限于,其中没有标注日期的标准,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项目):(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5)其他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等。三、人员配置及要求3.1通用部分(1)受托人应按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文件的要求配置数量足够、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服务团队进行工作。其中须指定人员作为本服务项目团队的负责人。(2)受托人服务团队人员要有与本项目技术要求相适应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相应资质。(3)除非采购人书面同意,受托人不得更换工作人员。如需更换,应以同等或更高条件的人员取代需更换的人员。(4)当委托人有合理理由认为任何工作人员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时,委托人有权要求受托人更换,受托人应无条件执行。3.2专用部分(1)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律师执业证书及以上资质,具备5年以上执业资格。(2)团队成员人员不得少于3人。项目配备的律师应具备相应资格证书,具备从事相关业务的经验,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四、工作范围及要求4.1受托人应委托人的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法律咨询和服务,根据委托人的需求,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就委托事项提供法律服务,并与委托人保持密切联系,应委托人要求向委托人报告工作。4.2乙方律师应勤勉尽责,完成工作范围内的下列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为中煤电力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2)为中煤电力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就决策的合法性及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3)为中煤电力公司起草、修改、审查、规范在经营管理及对外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备忘录等各类法律文书或规章制度;(4)从中煤电力公司的日常事务中发现可能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专业意见;(5)关注政府相关部门(例如国家能源局)政策信息,及时为中煤电力公司提供政策信息;(6)协助中煤电力公司拟定、寄发律师函;(7)完成中煤电力公司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如参与商务谈判等)。4.3受托人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人的书面许可,受托人不得将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提供给第三方或公开。第三章报价文件相关要求1.报价要求1.1.最终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所有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会议费、人工、路费、住宿费、勘察、管理、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项目实施过程中包含的所有风险和责任及其它所有费用。报价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报价。1.2.本项目各报价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市场行情进行竞争性报价。1.3.本项目费用为固定总价包干方式,询价人及评估对象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也不因项目服务期限的变化而改变。1.4.报价文件中的总报价为报价单位在报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正;若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应的修正。若报价函中的总价与报价明细表中的总价有差异时,取较低价格作为报价单位的最终报价。1.5.本项目报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进行报价。2.报价文件的组成2.1.报价函、授权委托书、偏离表、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具体格式要求见报价文件)2.2.报价单位资质要求中的证明材料(盖章),一般包含:营业执照,资质证明,业绩要求(合同复印件一般包含封皮、主要内容、签署页等内容)等。2.3.其他报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质材料。3.程序3.1.首先进行报价单位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本询价文件要求的,或有重要缺项的,将其按作废处理。3.2.本次询价如所有报价单位的报价均严重偏离市场行情时,评审小组有权决定本次询价失败。3.3.评审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格法。3.4.询价结束,询价人将以中标通知书方式通知中标单位。4.合同中煤电力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委托人(甲方):受托人(乙方):鉴于:甲方在经营、管理活动中需要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作为一家合法设立、有效存续的中国律师事务所,具有相关的业务资格及能力为甲方提供中国法律顾问服务。甲方与乙方经过平等协商,就中煤电力有限公司2023-2024年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订立合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有关规定,达成合同条款如下,供双方共同恪守执行。一、合同内容1.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聘请乙方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合同双方均完成盖章之日)起至其后一年(365天),即2023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合同双方均完成盖章之日晚于2023年月日的,以盖章完成之日为合同生效和服务起始日。2.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等律师为经办律师,并视甲方的业务需要指派其他律师或律师助理协助经办律师的工作。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乙方指定的工作联系人分别为: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负责转达各方对对方的请示或者要求,转交各种通知、文件和资料,办理各项事务性工作,各方更换联系人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3.作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乙方的工作范围为:(1)为中煤电力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2)为中煤电力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就决策的合法性及由此产生的法律风险出具法律意见书;(3)为中煤电力公司起草、修改、审查、规范在经营管理及对外合作过程中涉及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备忘录等各类法律文书或规章制度;(4)从中煤电力公司的日常事务中发现可能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专业意见;(5)关注政府相关部门(例如国家能源局)政策信息,及时为中煤电力公司提供政策信息;(6)协助中煤电力公司拟定、寄发律师函;(7)完成中煤电力公司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如参与商务谈判等)。二、合同双方义务1.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1)及时、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各种资料;(2)积极配合乙方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办公条件和其它便利;(3)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及其他费用。2.乙方应履行以下义务:(1)积极负责地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法律服务,根据甲方的需求,以书面或口头的形式就委托事项提供法律服务;(2)高效地办理甲方委托范围内的事务,及时向甲方汇报工作进程,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3)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4)乙方代表甲方处理具体事务时,应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工作,不得超越代理权限;(5)乙方应当建立工作档案和工作记录制度,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保管好甲方委托保管的原始材料、法律文件和财物,在甲方要求归还时,及时归还;(6)乙方应当于合同终止前向甲方提供全年法律咨询事项清单及合同、协议等咨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纸质本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三、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1.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人民币【】元整(含税),其中不含税金额为【】元,增值税【】元,增值税税率为6%,该费用涵盖乙方律师向甲方提供的一年(365天)法律顾问服务。本合同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税率不变的情况下固定不调,含税价格随国家税务部门税率变化而调整,成本费不变。合同价格包含: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金、加班费、劳保费、培训费、交通费、食宿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乙方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2.结算方式: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60日内,乙方提供合同总价50%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在60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50%。剩余合同金额待合同期满后60日内,乙方提供合同总价50%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60日内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50%。3.甲方应将法律顾问费付至乙方如下账户: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四、合同变更和解除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2)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办理时限内及时办理甲方所委托的法律事务导致甲方损失的;(3)因乙方违约或失误导致甲方损失的。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法规的;(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五、违约责任1.乙方律师因过错或无故拖延办理时间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2.乙方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法律服务费,并收取法律服务费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赔偿金。3.甲方无故解除本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服务费。4.甲方逾期30日仍未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的法律服务费用,并有权中止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工作。5.乙方应确保实际参与服务的律师与响应文件所列人员相符,实际参与服务的律师如与响应文件所列律师不符、不具备律师资格证或专业性差,甲方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6.结算时开具发票服务名称项目大类及明细必须与签订合同实际业务相一致并符合税法规定,若乙方在开具发票与实际业务不符或违反税务规定,由此造成付款延期由乙方承担。六、争议解决如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七、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2.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司专用章)之日起生效。4.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规定及行业惯例,对技术服务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了解到的涉及到另一方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规定及行业惯例,妥善管理和保管法律意见书、工作底稿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5.各方同意,本合同对各方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本合同的任何部分因故不能执行,各方同意所有其它部分应继续有效并可以执行。附件:《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甲方: (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地址:开户银行:帐号:税号:联系人:地址:开户银行:帐号:税号:联系人:电话:电话: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签订时间: 年 月 日附件供需双方廉洁互保协议需方:(以下简称甲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为规范双方业务往来活动,建立诚实守信的商务合作关系,共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业务往来中的廉洁事宜达成此互保协议。第一条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2.双方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对方利益。3.发现对方工作人员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有及时要求对方纠正并向对方举报的权利和义务;涉嫌违法的,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举报。4.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双方有相互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5.未经对方同意,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对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6.双方应依法保护举报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举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第二条甲方的廉洁责任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不得私自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办公用品,不得向乙方泄露谈判中的商业秘密。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以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及其他亲属的工作安排、出国出境、旅游等为理由所提供的方便。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物资供应单位、工程承包或劳务分包单位,合同另有约定除外。第三条乙方的廉洁责任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3.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4.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在其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6.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非法手段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7.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与甲方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不得有弄虚作假、以次充好、虚结虚算等违反诚信原则的行为。8.其它违反廉洁规定的行为。第四条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应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经济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第五条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协议行为的,甲方有权根据情节和所造成的影响采取以下相应措施:1.情节轻微的,要求乙方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2.导致甲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扣罚乙方合同金额50%的违约金,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3.给甲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支付合同未结算款项,甲方遭受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因甲方解除合同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第六条本协议作为双方签订的所有业务合同的组成部分,与业务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合同履约期一致。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五章询比响应文件相关格式中煤电力有限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开展常年法律顾问工作服务项目报价文件询比响应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1.报价函报价函中煤电力有限公司:根据已收到的中煤电力有限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开展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询价通知,我公司在充分阅读、理解询价函的基础上,结合我公司多年工作经验和自身实力,我们承诺对贵方询价函已经完全掌握,不存在报价中未考虑的因素,所有风险我公司均在报价中充分考虑,因此我方接受询价函中的所有条款,我方公司愿以人民币:元(大写元)的固定总价,承包询价函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在费用结算时不再另行增加费用。1、如果我方成交,我们保证按上述报价、交货期等要求完成询价通知规定的全部项目,提交优质的服务。2、我们确认已全面熟悉理解并接受询价通知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并承担应予考虑的相应风险。3、报价金额:元(大写元)。4、与本次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联系以下人员:联系人:电话:报价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报价日期2.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申明:我(姓名)系(报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中煤电力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开展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报价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单位:部门:职务:报价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报价日期(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3.偏离表偏离表项目名称:中煤电力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开展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序号询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要求偏离情况说明12345注: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中详细列出参与报价项目的技术性能和主要技术参数,如报价单位递交的商务报价及技术规格书中与询价通知的要求有不同时,应逐条列在偏离表中,否则将认为报价单位接受询价文件的所有要求。4.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供应商廉洁承诺书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方自愿在参与贵方组织的商业往来活动中,加强有关人员廉洁从业管理,恪守商业道德,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生,特作以下承诺: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商业道德,规范商务人员廉洁从业行为。二、不伙同他人串标、围标或非法排挤竞争对手,不在商业活动中提供虚假资料,损害贵方合法权益。三、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提供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报销个人费用。四、不为贵方工作人员安排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交易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五、不为贵方工作人员投资入股、个人借款或买卖股票、债券等提供方便。六、不为贵方工作人员购买或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上学或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七、不违反规定为贵方工作人员在我方相关企业挂名兼职、合伙经营、介绍承揽业务等提供方便。八、不利用非法手段向贵方工作人员打探有关涉及贵方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等。九、贵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我方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十、未经贵方同意,我方不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三人述及有关贵方工作人员恪守商业道德方面的评价、信息。我方自愿接受社会及贵方监督,如有违反约定,承诺及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处分处理,并限期整改;如导致贵方工作人员受到纪律处分、组织处理或构成违法犯罪的,愿意按照双方约定赔付违约金,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给贵方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同意解除、终止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业务合同,暂停结算合同未支付款项,赔偿贵方遭受的经济损失,并列入永久禁入中煤市场黑名单。承诺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地址:电话:年月日5.资质证明材料6.服务方案7.其他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法律顾问服务 法律服务通用物资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