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眼灯招标公告(运城市盐湖区涑水联合双语学校2023)



项目概况
运城市盐湖区涑水联合双语学校护眼灯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3日 15: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8022023AGK00203
项目名称:运城市盐湖区涑水联合双语学校护眼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79676.62元
项目需求:运城市盐湖区涑水联合双语学校护眼灯采购项目,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运城市安邑三家庄小庙巷13号(小眼猪蹄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的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运城市盐湖区涑水联合双语学校
地 址:运城市盐湖区
联 系 人:景先生
电 话:0359-2282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力天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豪德光彩贸易广场六区八街53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18636344010

附件信息:

运城市盐湖区涑水联合双语学校护眼灯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947.1K

运城市盐湖区涑水联合双语学校护眼灯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码:1408022023AGK00203采购人:运城市盐湖区涑水联合双语学校招标代理:山西力天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一月目录第一部分招标公告1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4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34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38第五部分合同原则44第六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481.1.1第一部分招标公告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运城市盐湖区涑水联合双语学校护眼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1408022023AGK00203项目名称:运城市盐湖区涑水联合双语学校护眼灯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579676.62元项目需求:运城市盐湖区涑水联合双语学校护眼灯采购项目,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方式:只允许在线获取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客户端投标五、开启时间:2023年11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运城市安邑三家庄小庙巷13号(小眼猪蹄旁)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发布公告的媒介:山西省政府采购网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采购人:运城市盐湖区涑水联合双语学校地址:运城市盐湖区联系人:景先生电话:0359-22826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山西力天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运城市豪德光彩贸易广场六区八街53号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18636344010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采购人名 称:运城市盐湖区涑水联合双语学校2采购代理机构名 称:山西力天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项目名称运城市盐湖区涑水联合双语学校护眼灯采购项目4项目地点运城市盐湖区涑水联合双语学校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8采购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9质量合格10合同履行期限5日历天11供应商资格条件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1)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13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14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 15供应商提出问题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形式:通过平台向采购人提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无异议。16分 包☑不允许□允许17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 ☑有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等内容 18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时间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方式:通过平台发布,一经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投标项目信息,及时登陆平台进行确认,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19供应商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时间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形式:采购人的澄清文件一经在平台发布,视作已发给所有供应商,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平台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0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无 ☑有;供应商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1报价方式 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进行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2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23投标保证金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15时0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3.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元);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1408022023AGK00203)。4.账户信息:开户单位:山西力天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学苑路支行行 号:305181081028账 号:6386777935.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6.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为投标人在山西省区域内银行出具的保函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7.提交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采用银行保函需在投标截止前一日 18:00 前发送至山西力天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邮箱 SXLTWY2021@163.com)24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方案□是 ☑否25投标文件的提交和份数请登陆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进行在线投标。辅助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版1份(U盘,备份文件为在政采云平台上传投标文件后生成的格式备份文件)。未提交电子版响应文件的将被否决其投标。磋商时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和编制响应文件的CA进行在线解密操作。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在线解密的供应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6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1、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如果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加密,需使用该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响应文件,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27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运城市安邑三家庄小庙巷13号(小眼猪蹄旁)28开标时间及地点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15时00分递交地点:运城市安邑三家庄小庙巷13号(小眼猪蹄旁)29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1、不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2、如参加开标会时,必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和本单位CA证书,以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磋商后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在线解密或无法完成在线最终报价的供应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0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采购人代表1名和评审专家4名共5人组成,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34推荐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直接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35签订采购合同中标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36政策与法规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优惠。 1.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磋商小组应按规定,优先考虑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2.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4.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在本项目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情况下,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7代理服务费1.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的规定,招标代理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计算,并按照招标代理合同有关条款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2.招标代理服务费为捌仟伍佰元整,在发放中标通知书时,采用现金、电汇方式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1.1.投标须知正文1.总则1、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招标活动的全过程。2、定义2.1“设备”指供应商制造或组织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2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3“服务”指除货物以外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与货物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由供应商承担的其他义务。2.4“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2.5“供应商”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3、项目概况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3.2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项目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6项目的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采购范围、供货期限和质量标准4.1采购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建设年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质量标准: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5、供应商资格要求5.1具有本项目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5.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局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所载明的营业期限余额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经营期限余额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的,由投标企业声明期限截止前及时到所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换证续期,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承担。5.3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本项目所需的特定条件,具体为:(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4具有法人资格且与其他法人具有控股关联关系的供应商的特别规定如下: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5.5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6、投标费用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有关费用,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7.1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安排潜在供应商踏勘现场,而无论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投标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采购人准许潜在供应商及其代表为了考察现场而进入现场和有关场地。但潜在供应商及其代表应对由于现场考察而引起的人身伤亡、财产的损失或损坏,以及任何其它的损失、损坏费用负责,采购人不负任何责任。踏勘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项目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结论概不负责。7.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7.3供应商应提前将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7.4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分包8.1供应商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8.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9、响应和偏差9.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供应商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二、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由下列六部分内容组成:(1)招标公告;(2)供应商须知;(3)商务技术要求;(4)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5)合同原则;(6)投标文件格式;根据本章第11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招标文件的澄清11.1供应商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11.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及/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并且采用书面及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补充公告的形式。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11.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在不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1.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供应商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11.5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11.6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现场对投标情况可在不改变招标文件实质内容前提下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1.1.三、投标文件12、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12.1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12.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2.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证明类文件,与供应商名称或其它实际情况不符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文件。13、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13.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所有内容须装订为一册,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和电子版(U盘)壹份。注:政采云平台上传一份。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参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本次招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商务、技术部分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13.2投标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1)商务部分:1)*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保证金(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见‘投标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格式’);6)*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7)*供应商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8)*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9)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见‘投标文件格式’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0)供应商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见‘投标文件格式’)(若有);1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2)*供应商自行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3)*诚信投标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14)供应商企业简况;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2)技术部分:1)*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2)*技术规范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3)项目实施方案;4)*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描述;5)产品说明;6)售后服务方案;7)其他承诺;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13.3投标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制目录、编页码装订(投标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投标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装订必须采用胶装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为方便评标,投标文件应当编制目录及页码。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在各方面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投标保证金14.1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4.2供应商不按本章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14.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1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15.投标报价15.1所有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并不限于各项购买货物及其运送、安装、调试、验收、保险和相关技术培训服务费用等在内的一切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15.2本次招标不接受可选择或可调整的投标和报价。15.3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在开标一览表显著处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价优惠承诺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15.4投标单位要按投标货物型号、价格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货物单价(包括货物报价、装箱、包装、包装物料、送货和保险费用)、总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单位代表签署。15.5投标的报价优惠承诺应对应开标一览表、投标货物数量价格表等提供相应的明细清单。除报价优惠承诺外,任何超出文件要求而额外赠送的软硬件设备、免费培训等其他形式的优惠,在评标时将不作为价格折算的必备条件。15.6对于有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和特殊工具的货物,应填报投标货物配件、耗材、选件、备件及特殊工具清单,注明品牌、型号、产地、功能、单价、批量折扣等内容,该表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计。15.7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15.8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报价必须诚信合理,任何低于成本,无法说明正确理由的畸高畸低报价,都有可能在符合性审查中被视为无效报价。15.9采购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最高投标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16、投标有效期16.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16.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16.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17、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7.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17.2供应商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17.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17.4开标一览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17.5供应商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18、备选投标方案本项目拒绝提交备选投标方案。19、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9.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19.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19.3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以及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填写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规定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19.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政府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在本次投标文件的偏离表和其它偏离文件中(若本次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偏离表或其它偏离文件样本,供应商亦应当自制偏离表并装订于本次投标文件中,并应当在总目录及分目录上清楚标明所在页数),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偏离。若供应商对某一事项是否存在或是否属于偏离不能确定,亦必须在偏离表中清楚地表明该偏离事项,并可以注明‘不能确定’的字样。任何情况下,对于供应商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供应商在偏离表中遗漏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负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负偏离,则评委会有权视该条款是否为主要技术、商务条款而决定是否对该投标予以拒绝。19.5供应商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供应商应保证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一致,并以正本为准。(2)供应商对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19.6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19.7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1.2.四、投标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1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供应商须将投标文件正本密封在一个袋中、所有副本密封在一个袋中,电子版投标文件需单独密封、密封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及项目名称,然后与正本一起封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的签字及供应商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20.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对投标文件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21、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21.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21.2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1.3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补充、修改和撤标要求须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22.2供应商撤回投标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署,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开标时启封”字样。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销。22.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3.五、开标23、开标及其有关事项23.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采购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23.2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3.3唱标时,唱标人将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投报价格、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供应商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主持人征求澄清说明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3.4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分项价格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1.4.六、评标程序和要求24、组建评标委员会2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4.2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24.3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25、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核25.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各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及验证投标保证金。25.2审核时,评标委员会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2)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投标服务内容,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a、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的;b、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c、投标有效期不足的;d、投标货物性能、规格、数量、交货时间等不满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本招标文件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e、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f、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分包规定的;g、联合体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h、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i、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j、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其投标无效,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5)投标文件的细微偏差是指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25.3审核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1)纸质版资料与电子版不一致,以上传的电子版为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若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25.4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供应商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供应商之间约定中标人;(3)供应商之间约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供应商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供应商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7)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8)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9)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10)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11.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12)与本招标项目其他供应商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13)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26、投标文件的澄清26.1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专家共同签字确认。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2供应商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须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认可,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7、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与评价。具体评审原则、方法和中标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28、评审复核评标委员会要对评审数据进行校对、核对,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评分进行复核;要对评分汇总情况进行复核,特别是对排名第一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或相应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进行重点复核。29、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中标候选供应商,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30、编写评标报告30.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由全体评标成员共同签字确认。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30.2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供应商对本条第一款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9.评标过程保密开标之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与评标无关的人员透露。32、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投标和无效投标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纠正或补救措施。一旦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33、采购项目废标33.1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后,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予以废标;33.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对采购项目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数量不足3家的;(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采购项目废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做出书面报告。33.3废标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废标结果公告,并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33.4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在评标期间出现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具体情况报告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按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答复的意见改为其他方式继续采购。七、签订合同34、中标通知34.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但该中标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中标的供应商是否知道中标结果。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34.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5、签订合同35.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35.2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所签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35.3中标人一旦中标,未经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中标人中标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35.4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中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八、保密和披露36、保密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招标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招标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37、披露37.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37.2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中标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中标人的名称及地址、投标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中标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1.5.九、询问、质疑和投诉38.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采购文件有询问或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39.质疑39.1招标程序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并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39.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9.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39.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9.5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按照简体中文一式二份提供。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受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39.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不予受理:(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2)质疑未按格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的;(3)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诉讼程序的;(4)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5)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6)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7)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39.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9.8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将处理决定在相关政府采购媒体上公布。40、投诉40.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3)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4)事实依据;(5)法律依据;(6)提起投诉的日期。投诉书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投诉书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应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40.2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2)投诉书内容符合本办法的规定;(3)在投诉有效期内提起投诉;(4)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5)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1.6.十、供应商违规处罚41.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出处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4)开标后供应商撤销其投标的;(5)在评标期间,影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正常履行职责的;(6)中标后未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7)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十一、政策性因素42.依据政府采购政策因素的相关规定,如果投标单位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工程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42.1采购项目中含“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电视设备、便器、水嘴等”(以“★”标注)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要求,否则投标无效。其他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在评审中优先采购(最终报价相等的前提下)查询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hzs.ndrc.gov.cn);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cqc.com.cn)。42.2采购货物中含台式计算机的,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台式计算机的性能参数还必须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附件中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其它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内容的在评审中优先采购,最终报价相等的前提下,优先采购。查询网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网站(http://www.zhb.gov.cn);中国绿色采购网(http://www.cgpn.org)。42.3采购货物中含信息安全产品,必须是列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的产品,供应商须附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42.4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评审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不享受价格优惠。)(1)依据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微型和小型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在本项目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情况下,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即在本项目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的情况下,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42.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报名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第三部分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一、评标原则1、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依据投标报价和各项技术、服务因素对供应商及投标货物进行综合评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因素:投标报价;货物的性能、技术要求;货物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偏离;售后服务;供应商提供的其它内容和条件。2、“公平、公正、科学、择优、效益”为本次评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供应商。同时,在评标时恪守以下原则:2.1节能环保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2.2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原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企业;3.3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评审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3.4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用同一标准进行评标。3.5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3.6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3.7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供应商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中标候选人。3.8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依法独立评标,遵守评标工作纪律。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评审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签署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二、评标方法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业绩、服务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每一供应商的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数平均值。2、评标内容、标准及所占分值 评定内容及标准得分一、商务部分(15分)151.供应商业绩(6分)供应商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年度内同类型业绩案例,要求以提供的供应商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每提供一个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得2分,最高得6分。62.标书质量(5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得(5分),每存在一项可补正的偏差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53.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的,每提供一个证书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人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人或产品制造商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不提供不得分。4二、服务、技术部分(55分)551、项目实施方案(15分)实施本项目的总体方案、详细的供货方案;有详细的项目实施时间及进度安排、项目人员配备合理,方案全面完整、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等优得15分, 方案较完整、详细,针对性较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10分, 方案简单、内容较模糊、基本可行的得6分, 方案简单、内容不清晰,不具备可行的得3分,无得0分。本项最高得15分。152、主要技术指标满足情况(15分)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中货物的技术指标要求与响应文件中货物的技术指标进行对比后打分;所投货物技术指标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技术指标要求的,得15分。技术指标中每有一项负偏离的扣3分,最多扣15分。(应提供准确、完整、清晰的技术支持材料,没有提供不得分)153、(1)投标产品综合性能 ①投标产品的适用性、材质、安全可靠性、成熟稳定性等综合性能分析比较,根据投标情况按5分、3分、1分三个档次得分。(5分) (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配置说明、功能一致,并能够提供产品详细介绍、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根据投标情况按5分、3分、1分三个档次得分。(5分)104、售后服务方案(10分)供应商具有完善的安全应急能力、强大的售后服务体系等,且售后服务人员组成合理分工明确,并且可以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内容、形式、解决质量问题或操作问题的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等情况,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划分档次,按档次独立打分。(1)售后服务方案非常详细具体,售后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售后服务力量很强,得10分; (2)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具体,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售后服务力量较强,得7分; (3)售后服务方案简单,售后服务体系一般,售后服务力量薄弱,得4分; (4)未提供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或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中有重大缺陷的,得0分。本项最高得10分;105、其他承诺(5分)承诺为需方进行调试培训:所有产品由供方免费安装调试和对使用人员的培训的;承诺中包含工作中发生工伤意外事故或其他纠纷时的处理服务承诺,承诺内容具体、有利于保障采购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等相关权益不受影响的(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根据投标人承诺内容按5分、3分、1分三个档次得分,本项最高得5分;5三、投标报价分(30 分) 3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次采购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如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价格过低,有可能低于其企业成本时,应要求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其未低于其成本价,如供应商未作出说明或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未低于正本价时,应否决其投标。30三、中标人的确定评标委员会根据详细评审结果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四、中标价的确定以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中标价。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2一、商务要求项目编号:1408022023AGK00203项目名称:运城市盐湖区涑水联合双语学校护眼灯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预算金额:579,676.62元项目需求:运城市盐湖区涑水联合双语学校护眼灯采购项目,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合同履行期限:5日历天质量:合格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技术参数要求序号产品名称技术参数数量(套)1LED教室灯1、LED教室灯额定功率≤55W。 2、LED教室灯长度≥1000mm;为一体式格栅防眩灯具,灯具外形应平整、无凹陷和毛刺,焊缝无透光现象,表面均匀、光洁,无流挂现象。3、LED教室灯色温(或相关色温)在初始测试(0小时)及正常燃点30000小时或以上时间均满足3300-5300K。4、LED教室灯显色指数在初始测试(0小时)及正常燃点30000小时或以上时间均满足Ra≥90、R9≥50。5、LED教室灯色容差(或色品容差)正常燃点30000小时或以上时间后与初始测试(0小时)的差值(绝对值)≤5 SDCM。6、LED教室灯正常燃点30000小时或以上的光通维持率≥93%。7、LED教室灯人体电磁辐射测试满足20kHz-10MHz感应电流密度系数≤0.85。8、LED教室灯至少依据《GB7793》、《GB50034》、《GB/T5700》、《GB/T13379》、《T/JYBZ005》及《GB7000.1》标准满足课桌面平均照度≥300Lx,照度均匀度≥0.7,百勒克斯照明功率密度≤1.8W/㎡/100lx,教室统一眩光等级UGR<19。9、LED教室灯至少依据《GB7793》、《GB50034》、《GB/T5700》、《GB/T13379》、《T/JYBZ005》及《GB7000.1》标准满足发光面法线方向、长边γ1=60°及短边γ2=60°角度内亮度测试结果均为“P”或合格。注:以上第3-9项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编号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证明)。10、LED教室灯至少依据《GB/T 26572》、《GB 40070》、《GB/T 33721》、《T/JYBZ 005》、《GB/T 36876》及《GB 7000.1》标准满足有害物质限量符合要求的。11、LED教室灯频闪质量特征为无危害频闪或无频闪危害或无显著影响。12、LED教室灯蓝光危害等级为RG0(或0类危险)。13、LED教室灯通过眼舒适及视觉关怀认证。14、LED教室灯至少依据《GB 7793》、《GB 40070》、《GB/T33721》、《GB/T36876》、《GB/T 26572》、《GB/T 5700》、《T/JYBZ 005》及《GB 7000.1》标准通过教室照明光环境认证。15、LED教室灯至少依据《GB 7793》、《GB 40070》、《GB/T33721》、《GB/T36876》、《GB/T 26572》、《GB/T 5700》、《T/JYBZ 005》及《GB 7000.1》标准通过灯具可靠固定评价认证。注:以上第10-15项须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证明(证书与查询证明文件均须同时体现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3962LED黑板灯1、LED黑板灯额定功率≤55W。2、LED黑板灯长度≥900mm;为一体式防眩灯具,灯具外形应平整、无凹陷和毛刺,焊缝无透光现象,表面均匀、光洁,无流挂现象。3、LED黑板灯色温(或相关色温)在初始测试(0小时)及正常燃点30000小时或以上时间均满足3300-5300K。4、LED黑板灯显色指数在初始测试(0小时)及正常燃点30000小时或以上时间均满足Ra≥90、R9≥50。5、LED黑板灯色容差(或色品容差)正常燃点30000小时或以上时间后与初始测试(0小时)的差值(绝对值)≤5 SDCM。6、LED黑板灯正常燃点30000小时或以上的光通维持率≥93%。7、LED黑板灯人体电磁辐射测试满足20kHz-10MHz感应电流密度系数≤0.85。8、LED黑板灯至少依据《GB7793》、《GB50034》、《GB/T5700》、《GB/T13379》、《T/JYBZ005》及《GB7000.1》标准满足黑板(书写板)平均照度≥500Lx,照度均匀度≥0.8。 9、LED黑板灯至少依据《GB7793》、《GB50034》、《GB/T5700》、《GB/T13379》、《T/JYBZ005》及《GB7000.1》标准满足发光面法线方向、长边γ1=60°及短边γ2=60°角度内亮度测试结果均为“P”或合格。注:以上第3-9项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编号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的查询证明)。10、LED黑板灯至少依据《GB/T 26572》、《GB 40070》、《GB/T 33721》、《T/JYBZ 005》、《GB/T 36876》及《GB 7000.1》标准满足有害物质限量符合要求的。11、LED黑板灯频闪质量特征为无危害频闪或无频闪危害或无显著影响。12、LED黑板灯蓝光危害等级为RG0(或0类危险)。13、LED黑板灯通过眼舒适及视觉关怀认证。 14、LED黑板灯至少依据《GB 7793》、《GB 40070》、《GB/T33721》、《GB/T36876》、《GB/T 26572》、《GB/T 5700》、《T/JYBZ 005》及《GB 7000.1》标准通过教室照明光环境认证。15、LED黑板灯至少依据《GB 7793》、《GB 40070》、《GB/T33721》、《GB/T36876》、《GB/T 26572》、《GB/T 5700》、《T/JYBZ 005》及《GB 7000.1》标准通过灯具可靠固定评价认证。注:以上第10-15项须提供第三方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证书状态为“有效”查询证明(证书与查询证明文件均须同时体现产品型号及认证标准)。108第五部分合同原则(仅供参考)需方:供方:供方在组织的项目中中标,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设备条款供方向需方提供:设备(具体品牌、数量、技术参数及质保期等见后附设备清单)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小写):¥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三、货款支付签订合同时双方具体协商。四、售后服务及承诺五、交货1.交货日期:2.交货地点:六、交验1.依据设备装箱单,对所有设备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2.开箱检查设备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3.依据合同设备清单,对设备品牌、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4.设备安装后,检查设备物理连接是否正确,经调试和运行,供需双方共同确认设备正常运行后,完成设备验收。七、需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八、供方责任1.保证所供设备均为标书承诺设备,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2.保证设备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报价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设备及系统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九、违约责任1.供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2.供方不能交付设备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3.供方逾期交付设备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4.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十、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确认后,即行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一份,采购代理机构存档一份,财政厅备案一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供应商所做的其他承诺需方(章):供方(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第六部分投标文件的组成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二、投标文件中部分格式内容封面格式(正/副)本运城市盐湖区涑水联合双语学校护眼灯采购项目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年月日(1)商务部分:1)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3)法人授权委托书(见‘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保证金(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见‘投标文件格式’);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格式’);6)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7)供应商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8)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9)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见‘投标文件格式’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0)供应商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见‘投标文件格式’)(若有);1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12)供应商自行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13)诚信投标承诺书(见‘投标文件格式’);14)供应商企业简况;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2)技术部分:1)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2)技术规范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3)项目实施方案;4)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描述;5)产品说明;6)售后服务方案;7)其他承诺;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一、商务部分一、投标函(格式)(采购人):(供应商全称)授权(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为此: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内(90日历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3、提供投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版。4、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5、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投标报价超过开标时公布的最高限价时,投标将被拒绝。6、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7、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8、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10、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11、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3、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合同条款》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同意,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所有有关本投标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供应商代表联系电话:(办公)(移动)E-mail:供应商:(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投标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日期: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采购人):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供应商住址)的(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供应商代表:(签名或盖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四、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的附保证金银行交款凭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提供银行保函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一)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三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二)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特此声明!供应商名称(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6.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7.供应商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2.1.八、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致(采购人):供应商名称(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本承诺书声明: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作出以下承诺: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函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失信惩戒、重点关注和风险提示信息;(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八)未曾作出虚假政府采购承诺;(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我单位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其他机关的审查和处罚。供应商(填写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4.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2.22.32.42.52.6.九、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格式)序号项目名称采购人名称项目所在地合同价格交货期质量备注说明:提供同类项目业绩是以提供的供应商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供货明细单的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监狱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监狱企业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府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随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十一、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及“政府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查询结果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上述两个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十二、供应商自行承诺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自拟,),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十三、诚信投标承诺书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项目的投标;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五、不与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六、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七、保证中标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征得采购单位同意;八、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履约,如有违反,同意接受采购单位违约处罚;九、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十、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依法接受取消投标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开户银行:基本账户: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四、供应商企业简况表 供应商名称注册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电 话联系方式传 真网 址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成立时间员工总人数:营业执照号注册资本金开户银行账 号经营范围备 注十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材料二、技术部分一、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货币:人民币/元序号品名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价质保期质量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总报价(大写): ¥:注:除另有规定,报价中单价和总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项目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自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二、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序号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投标文件对应规范响应/偏离情况备注注:此表供应商可续页,但不得有空项。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三、项目实施方案4.投标货物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描述五、产品说明六、售后服务方案七、其他承诺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护眼灯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