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服务招标公告(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2023)



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所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第三次)(JBQ23C00105)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人: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所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第三次)(JBQ23C0010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3日

项目概况:
“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所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第三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4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JBQ23C00105 采购执行编号:JBZFCG-CS-2023-002
项目名称: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所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最高限价: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为本单位所有行政用车及消防救援车辆购买保险。
600,000.00元
1


最高限价总计:60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的保险公司(提供许可证复印件);2.由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由其总公司对其进行授权,同一保险集团(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文件原件)。”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11月3日 至 2023年11月10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磋商响应文件递交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13日 09: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4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14日 10:00
磋商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经办人:党俊杰
采购人电话:67566032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港城西路11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万老师
代理机构电话:67563435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一路6号3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万老师
项目联系人电话:67563435

九、附件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挂网)消防支队车辆保险服务 磋商第三次.doc
采购公告附件 (投标人必看手册) 8月版.zip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为本单位所有行政用车及消防救援车辆购买保险。

最高限价:600000.00

数量:1

单位:项

服务要求:

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文件编号:JBZFCG-CS-2023-002采购计划编号:JBQ23C00105采购项目名称: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所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第三次)采购人: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采购代理机构: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二三年十一月目录第一篇竞争性磋商邀请书-4-一、竞争性磋商内容-4-二、资金来源-4-三、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4-五、磋商保证金-7-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7-七、其它有关规定-7-八、联系方式-8-第二篇项目服务需求-10-※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10-※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10-※三、服务及质量需求-16-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16-※一、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及验收方式-16-※二、报价要求-16-※三、付款方式-17-※四、知识产权-17-※五、其他-17-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8-一、磋商程序及方法-18-二、评审标准-21-三、无效响应-23-四、采购终止-24-第五篇供应商须知-21-一、磋商费用-24-二、竞争性磋商文件-24-三、磋商要求-25-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27-五、成交通知-27-六、关于质疑和投诉-27-七、签订合同-28-八、项目验收-29-九、政府采购信用融资-29-第六篇合同草案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29-一、合同草案条款-29-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30-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31-一、经济部分-31-二、技术部分-31-三、商务部分-31-四、资格条件-31-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31-1.第一篇竞争性磋商邀请书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并受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的委托,对重庆市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所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1.1.一、竞争性磋商内容序号项目名称最高限价(元)磋商保证金(元)成交人数量(名)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1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所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600000无1其他未列明行业1.2.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资金已到位,采购预算600000元。1.3.三、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磋商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一)一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三)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或保险许可证)的保险公司(提供许可证复印件);2.由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由其总公司对其进行授权,同一保险集团(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文件原件)。”四、磋商有关说明(一)供应商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磋商实质性要求内容。(三)竞争性磋商公告所附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完成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采购文件,否则其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将被拒绝。即:未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下载或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将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注意事项:本项目为重庆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供应商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互联网线上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采购公告附件(投标人必看手册)8月版》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或磋商响应失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并按照要求操作。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栏目,下载附件《【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和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按下载的操作手册引导,完成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11月3日)起三个工作日。(五)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11月3日)起五个工作日。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0.00元/包。(六)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9:00—2023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10:00。(七)磋商信息:1.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10:002.供应商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磋商(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也可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以上设备在规定的磋商开始时间前,抵达指定磋商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江北区北城一路6号3楼))参加磋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或参与磋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磋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磋商方式。供应商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进入电子开标室,在电子开标室内完成在线准备、电子响应文件解密、视频在线磋商、在线二次报价等工作。注:电子招投标系统磋商开始时间前的半个小时是供应商自主在线准备环节时间(是否在线准备由供应商主观决定,在线准备意义在于提前测试CA证书与当前电脑运行环境的设配是否正常),在线准备环节不具备签到意义特此声明。(八)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情形约定:(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顺延解密时间。供应商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供应商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供应商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响应资格。(2)因供应商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或者已申请启用电子备份文件后仍不在规定解密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情况,都视为供应商在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无效且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1.4.五、磋商保证金本项目因优化营商环境,免收投标保证金。1.5.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一)按照《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1.6.七、其它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磋商的,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四)本项目的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区)网站(www.cqggzy.com/jiangbeiweb)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六)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否则按无效处理。(八)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九)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7.八、联系方式(一)采购人: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联系人:党俊杰电话:(023)67566032地址: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江北区港城西路119号)(二)采购代理机构: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联系人:万老师电话:(023)67563435邮编:400025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一路6号3楼305室2、(质疑处理)联系人:石老师电话:(023)67564116邮编:400025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一路6号3楼305室3、(保证金)联系人:冉老师电话:(023)67564115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城一路6号3楼304(三)电子招投标技术指导:重庆港澳大家软件产业有限公司联系人:谭老师电话:023-88158029(工作日)18315002442(节假日)(四)CA证书厂商:东方中讯电话:023-88257082023-631536622.项目服务需求“※”标注的服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1.8.※一、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包号及名称数量/单位备注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所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1项无1.9.※二、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中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一)包1服务范围、要求及标准1.服务范围:(1)投保险种:商业险、交强险及车船税。(2)商业险保障范围:(3)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100万元;(4)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按国家统一的车辆保险系统自动生成的金额执行;进口车辆的车辆价格按照整车车辆价格计算。(5)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每座1万元;(6)其他附加险种:医保外用药责任险。2.服务要求:(1)服务期: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三年,招标文件的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为一年服务的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合同每年一签(2)本次招保险公司1家;(3)保险费支付:被保单位向保险公司支付;(4)理赔服务人员:中标保险公司须承诺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的理赔服务。(5)拟投保车辆明细表序号车牌号码车型发动机号车架号1渝D85544丰田 柯斯达384147LFMES5818BS0161852渝AR251Q五十铃 运输车3B022596LWLTFS705BL0256113渝AC761Q别克 君越111640450LSGGF53F5BH2218104渝A753CF丰田 锐志027670LTVBJ2221500017465渝ARK604别克 GL8740410LSGUA83B3BE0560486渝ARV744别克 君越040789LSGWS52XX9S0407967渝AX327F帕萨特V29998LSVCC2A43EN0166238渝APD014三菱越野XD3606LL62H4C02AB0151199渝A570TT帕萨特V29984LSVCC2A42EN01662810渝A730MV帕萨特V31067LSVCC2A46EN02356511渝A310QZ大众 途观657849LSVUN65N0C214858412渝AD107W丰田 花冠A91352LTVBR22E75069180013渝A712ZC大众 帕萨特097355LSVET69F7A261580314渝AX723F帕萨特V30001LSVCC2A44EN01663215渝A707VN桑塔纳 志俊306710LSVTN1368N69713216渝AX703F五十铃皮卡009963LWLTFS2D6EL01570117渝AX721F大众 帕萨特412895LSVDL49F58252238418渝A051RL大众 帕萨特417597LSVDL49F98253059819渝A215TL大众 帕萨特097351LSVET69F1A261580020渝A823YA长城皮卡车60077LGWDBD198HB00740121渝AF90302比亚迪 唐G20015100LC0CD4C42L102372722渝BP1853金龙大客车G2GQPC00590LA6R1DSA0CB20303423渝X5257应急豪斯科高层供水车3255124P1CC01A1CA01246524渝X5262应急54米奔驰底盘登高平台消防车54194600774361WDANHAAA8BL57359725渝X5267应急五十铃供气消防车3005002LWLYURGK0CL00518726渝X5270应急森田云梯消防车541.972-C-1043096WDAKHCAA3K034150627渝X5260应急MAN底盘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20833185873321WMAN38ZZ5DY29041928渝X5269应急MAN底盘抢险救援车20833115633321WMAN38ZZ4DY29011929渝X5268应急博浪涛登高平台消防车7214605YS2P0X43XL217043330渝X5275应急MAN底盘抢险救援消防车20833195883321WMAN38ZZXDY29043331渝X5276应急42m奔驰底盘举高喷射消防车541946C0856616WDAKHCAAXCL69872932渝X5265应急五十铃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3002330LWLYURGK6AL00387633渝X5286应急五十铃10吨水罐消防车3004910LWLYXZGL9CL00462234渝X5289应急长城皮卡181034524LGWDBE199JB01129135渝X0601应急奔驰指挥车272979H1005368WD3YF4A61HP34990536渝X5259应急MAN底盘抢险救援消防车22838645903876WMAN38ZZ3EY31911237渝X5273应急MAN底盘18吨水罐泡沫消防车51543042644303WMA39SZZ3GM69417238渝X5272应急博浪涛53米曲臂云梯车50541961404198WMA26SZZXFP06772839渝X5279应急川消水罐泡沫消防车51538782793884WMA39SZZ7EM65702540渝X5278应急川消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22838625563867WMAN38ZZ3EY31896341渝X5284应急MAN底盘主战消防车22838625383867WMAN38ZZ1EY31897642渝X5285应急MAN底盘抢险救援消防车22842965874294WMAN38ZZ3GY33843843渝X5291应急庆铃牌厢式运输车A45372LWLDAR9KXGL00526944渝X5264应急中卓时代牌器材消防车50542790184285WMA26SZZ9GM69093845渝X5263应急曼 泡沫水罐车51543040184303WMA39SZZXGM69405546渝X5271应急豪士科泡沫车740242844P1BAAFF7HA01709147渝X5258应急豪士科泡沫车740157144P1BAAFF4HA01710048渝X5261应急中卓时代泡沫消防车51547761424780WMA39SZZ1HM75005949渝X5280应急中卓时代泡沫消防车51547761784780WMA39SZZ2HM75008550渝X5287应急中卓时代泡沫消防车51547760164780WMA39SZZ1HM74992951渝X5281应急中卓时代水罐消防车51547830084780WMA39SZZ1HM75070852渝X5274应急中卓时代水罐消防车51547830134780WMA39SZZ3HM75071253渝X5288应急中卓时代水罐消防车51547822274780WMA39SZZ0HM75070254渝X5266应急中卓时代水罐消防车2002167LWLYVRCKX7L01087255渝X5282应急豪士科压缩空气泡沫车742251614P1BCAFFOJA01872856渝X5290应急长城皮卡车190274093LGWDBC190KB00221257渝X5277应急三一举高喷射消防车541980C1038685WDA7HCAA3J028224958渝X6248应急迪马救援运输车20G0472LNYABBA33LVN0081859渝X6240应急金盛盾水罐泡沫消防车F4AE3681EU001782444ZCFAE1EM3L270633860渝X6243应急川消水罐泡沫消防车473907C0556455W1FKHNAE1L045029061渝X6238应急金盛盾水罐泡沫消防车F4AE3681EU001783683ZCFAE1EM5L270633962渝X6239应急金盛盾水罐泡沫消防车F4AE3681EU001791682ZCFAE1EM7L270634363渝X6237应急金盛盾水罐泡沫消防车F4AE3681EU001782445ZCFAE1EM5L270634264渝X6236应急金盛盾水罐泡沫消防车F4AE3681EU001782446ZCFAE1EM3L270634165渝X6218应急金盛盾水罐泡沫消防车F4AE3681EU001782443ZCFAE1EM1L270634066渝X6247应急安奇正抢险救援消防车22856756745684WMAN08ZZ6LY41393067渝X6246应急安奇正抢险救援消防车228567456705676WMAN08ZZ9LY41383968渝X6241应急川消水罐泡沫消防车473907C0555800W1FKHNAE4L044973369渝X6157应急三一举高喷射消防车541976C1053187WDAKHCAA6K034276370渝X6242应急川消水罐泡沫消防车473907C0555338W1FKHNAE0L044935671渝X6244应急光通供气消防车D0836LFLAL22856765635684WMAN08ZZXLY41402872渝X6245应急长城皮卡21196029176LGWDBE191MB00735373渝X5283应急卢森堡亚泡沫消防车0991916WDANHAAAXG006085974渝X6110应急卢森堡亚举高喷射消防车51550060575010WMA26SZZ3JM77930175渝X6317应急赛默廷登高平台消防车DXI7 290-EU V*12594407VF644AHH1MB00879476渝X6316应急赛默廷登高平台消防车DXI7 290-EU V*12603924VF644AHH0MB00882177正在办理中马基路斯云梯消防车22857476025702WMAN08ZZ7LY41532978未到马基路斯M55L已签合同车辆未到车辆79未到SAURUS 28TFC已签合同车辆未到车辆80未到安奇正定制已签合同车辆未到车辆81正在采购12吨水罐消防车采购2辆82正在采购压缩空气泡沫消防车采购2辆83正在采购照明消防车采购1辆84正在采购五十铃D-MAX 4驱自动悍动型采购1辆※3.服务标准:(1)商业险: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试行)》的规定执行。(2)交强险:按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2020版)》的统一规定执行;”※三、服务及质量需求(一)其他要求1、供应商应保证保险档案完整。2、供应商应派遣专业保险技术人员。3、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4、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将本项目外包给其他公司,项目安全、保密责任为中标人终身制,因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泄密事故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5、服务质量保证:中标方须保时保量完成相关服务工作,并完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要求。符合相关行业管理规定。6、根据招标服务的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列表做出相应的回答。技术参数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性能指标应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任何偏离都必须做出偏离表,也可以增加更好的功能,以便投标。(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保险价格(1)按所报自主定价系数给予优惠。车辆标准保费如在服务期内发生变化,凡在标准保费变动后投保的车辆,按新的标准保费计算实缴保费,但中标人不得降低保费优惠条件;(2)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按日计算标准保费,并按上述优惠比例计收保费;(3)退保按日退费。2.投保服务(1)向投保人如实介绍机动车辆保险的保险责任、收费标准、投保手续等有关情况;(2)协助投保人填制投保单;(3)主动送达保险单、保险证、其他证件和保费收据;(4)协助投保人编制机动车辆保险情况表,在上一个保险年度期满前三十天,主动书面通知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如果供应商没有及时通知投保人,因未及时投保造成投保人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5)主动上门办理批改、退保手续。3.报案服务(1)通过服务热线、报案专线、办公电话报案,或直接向项目负责人报案;(2)实行24小时报案值班制;(3)如需要按供应商《出险通知书》报案,供应商将《出险通知书》送达投保人,并协助填写;(4)接到报案后,如需现场查勘,供应商将立即明确告知投保人,如无需现场查勘,也将在电话中根据事故性质、损失情况说明索赔须知;(5)因投保人无法控制的原因无法在供应商规定的时间内报案,供应商认可投保人事后出具的书面说明,并视同为及时报案。4.道路救援服务货车以及特种车之外的非营运客车投保车损险,免费附加2次非交通事故道路救援。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而丧失行驶能力时,供应商或其受托人根据投保人请求,向投保人提供如下道路救援服务。(1)单程50公里以内拖车;(2)送油、送水、送防冻液、搭电;(3)轮胎充气、更换轮胎;(4)车辆脱离困境所需的拖拽、吊车。保险期间内,供应商提供2次主城9区范围内非交通事故免费道路救援服务。5.现场查勘(1)接到报案后,如供应商认为需要现场查勘,供应商将按以下本协议承诺的时限赶到出险现场查勘;(2)供应商接到报案后,理赔人员应于10分钟内与客户联系,江北城区及周边10公里的主城范围内发生事故,理赔人员30分钟内赶到现场,郊区发生事故45分钟内赶到现场,偏远农村发生事故1.5小时赶到现场;被保险车辆在外地或市外发生保险事故后,定点供应商能通过当地本系统保险机构提供异地代查勘。单方事故(无人伤、无物损)5000元以下免查看现场、免事故证明。(3)如供应商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到达事故现场,投保人可自行处理现场,供应商认可投保人事后提供的事故说明、现场照片及其他证明材料;6.定损(1)在现场查勘或没有进行现场查勘投保人提供索赔资料后,供应商按以下承诺的时限完成定损:预估损失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1个工作日;10000元以上的,2个工作日;若损失金额难以确定,最迟不应超过3个工作日。(2)在投保人及供应商对损失金额无法达成一致时,可聘请投保人及供应商认可的资质合格的保险评估人对损失进行鉴定,当事投保人及供应商应认可鉴定结果。(3)定损标准:以修理厂实际修复费用为依据,但最高以各车型特约维修站的正厂配件价格和修理工时及金额为限。一次性协议赔偿结案的,按各车型特约维修站的正厂配件价格和修理工时及金额为标准。特殊情况投保人及供应商协商解决。7.预(垫)付赔款投保人车辆出现预计赔款金额在30000元以上的赔案(含人伤),在交警队事故责任明确的情况下,如投保人申请预付赔款,供应商自接到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按预计赔付金额的50%先行预(垫)付部分赔款。8.赔付时限(1)自认可投保人提供的索赔资料完整有效后,供应商在1个工作日内确定赔偿金额;(2)在与投保人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后,供应商将按以下服务承诺的时限向投保人支付赔款:单方小额现场决赔案件(5000元以下),当日赔付;10000元以下的,3个有效工作日内赔付;10000-30000元的,5个有效工作日内赔付;30000元以上的,10个有效工作日内赔付。(3)主动上门向投保人收取赔款收据。9.其他服务(1)供应商应主动协助投保人开展机动车辆安全行驶活动。(2)提供供应商现有和协议期内新开发的其他服务。(3)针对车险人伤案件,为客户和第三者提供7*24小时专家电话咨询服务、理赔指引服务(提供从报案起全流程理赔程序、理赔资料及理赔处理等指导)、医疗建议服务(提供住院、伤残评定等阶段的咨询和建议)、法律咨询服务(提供事故处理、诉讼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和建议)、人伤案件调解服务等:(4)针对车险人伤案件,事故责任明确,治疗终结,理赔单证资料齐全,为客户提供多途径调解服务,帮助客户在最短时间内达成有效的赔偿协议,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事故处理纠纷烦扰。3.项目商务需求“※”标注的商务需求为符合性审查中的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若不满足按无效响应处理。1.10.※一、实施时间、实施地点及验收方式(一)实施时间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三年,招标文件的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为一年服务的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合同每年一签。(二)实施地点: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江北区港城西路119号)(三)验收方式:1、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履约验收。2、具体验收步骤:采购人每月核查车辆保险参保情况,若存在车辆脱保现象,视为验收不合格。※二、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为“自主定价系数”包含成本(应包含工作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节假日加班费、劳保费、合理利润、办公费、税费等)、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包含在投标人报价中。投标人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本项目特点,并充分考虑市场行情和投标人自身实力进行报价,投标人所报自主定价系数需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的系数范围之内。根据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商业车险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取值区间为0.50-1.50(保留两位小数)。1.11.※三、付款方式(一)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本项目免收履约保证金;(二)成交人按采购合同履行合同义务,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并将合同原件与验收报告原件提交至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注:合同、验收报告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区)(www.cqggzy.com/jiangbeiweb)网站下载专区自行下载。(三)付款步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车辆的投保情况,向采购人开具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保险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付款。;1.12.※四、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注:订购、涉及、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等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1.13.※五、其他(一)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竞争性磋商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1.14.第四篇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1.15.一、磋商程序及方法(一)磋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方式进行,供应商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参加。竞争性磋商以抽签的形式确定磋商顺序,由本项目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磋商。(二)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各供应商只有在完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才能参与正式磋商。1.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供应商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三)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磋商保证金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磋商保证金。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供应商可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篇”)。(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时适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时适用)。2.符合性审查。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响应文件签署或盖章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签署或盖章。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签署或盖章齐全。1有效性审查响应方案每个包只能有一个响应方案。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2完整性审查响应文件份数电子响应文件数量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3响应程度审查实质性响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篇以※号标注的部分、第三篇以※号标注的部分。3响应程度审查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3.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三)澄清有关问题。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以线下书面形式作出,文件电子化上传。供应商通过书面形式作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或者加盖公章并将澄清等文件扫描为PDF格式,上传至“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中。由授权代表签署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署并附身份证明。以上签署等文件都要以PDF格式上传到“问题澄清”输入框中的“澄清附件”(澄清附件只允许一个文档上传,所有上传文件都应归到一个文档当中)。(五)本次项目采取的是视频在线磋商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必须在电子开标室及时响应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和磋商小组的磋商邀请,并及时点击“在线谈判”按钮,参与视频在线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向他人透露与磋商有关的服务资料、价格或其他信息。(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质量)、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以线上形式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电子档(PDF格式),如供应商通过线上方式提交,还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电子档(PDF格式)。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电子档(PDF格式)。(七)供应商在磋商时作出的所有书面承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签署。(八)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参加正式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以线上方式提交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系统界面会自动提示,供应商须完成以下步骤:①点击“二次报价”按钮,进入二次报价界面。②在“本轮报价”里输入第二次报价的金额。必须在“报价澄清内容”填写核心产品/主要标的的最终单价(货物类)。如需上传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或者其他附件,可以点击“报价附件”→“上传文件”按钮,完成二次报价单价明细表的上传。③提交报价,然后完成报价表签章,二次报价就操作成功了。特殊情况:已提交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最后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准。(九)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含有效书面承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供应商总得分为价格、服务、商务等评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十)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并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若供应商的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服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都相同的,按商务条款的优劣顺序排列推荐。以上所有都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若供应商的服务部分为0分,将失去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资格。1.16.二、评审标准(一)评审因素序号评分因素及权值分值评分标准说明1磋商报价(40 %) 40分满足磋商文件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40%×100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详见“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2服务部分(30%)30分1.投标人总公司的偿付能力情况(15分):参加投标人按2022年末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排名:第一名15分,第二名12分,第三名9分,第四名6分,第五名3分,第六名及以后不得分。提供投标人总公司2022年度第四季度证明其核心偿付能力的审计报告,盖投标人公章2服务部分(30%)30分2. 根据投标人总公司2022年第四季度风险综合评级情况进行评分5分:评级为A得5分,评级为B得4分,评级为C得3分;评级为D,不得分。提供投标人总公司2022年第4季度在中国银保监会偿二代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截图2服务部分(30%)30分3. 车辆保险业绩10分:投标人2021年以来,提供一个特种消防车保单复印件得5分,不提供得0分。提供特种消防车车辆保单复印件3商务部分(30%)30分1. 荣誉嘉奖(10分):投标人2021年至今在当地职能部门保险服务过程中获得嘉奖(不包含农业保险),每获得1个服务评价荣誉证书或奖状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10分。提供每年由服务单位颁发的服务评价荣誉或奖状复印件。3商务部分(30%)30分2. 特色增值服务(5分):各个投标人需严格依照廉洁声明,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给予的有价值性、可行性的增值服务。有1条得1分,最多得5分,不符合项目需求的或者没有提供的得0分。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3商务部分(30%)30分3.理赔范围(5分)全国范围内能够通赔或直赔获得5分,无此项服务0分。理赔资料复印件3商务部分(30%)30分4. 行政处罚(10分):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来投标人重庆分公司及下辖机构未受到过监管局处罚的公司得10分;每受到1次处罚的公司扣1分,分数扣完为止。提供中国银保监会重庆保监局及其派出机构书面处罚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采购人核实,如提供虚假资料,作退出处理。若无处罚,投标人自拟说明。注:关于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比例说明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的,对服务承接企业为小微型企业给予10%的扣除,以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附表格式)。3、投标报价政策性扣减是指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附表格式),否则不予认定。注:(1)对于成交小微企业,在评审过程中按照政府采购政策享受了报价扣除的,成交结果公告中应公告服务承接单位的企业类型。(2)对于未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进行严肃处罚。1.17.三、无效响应供应商发生以下条款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一)供应商不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未参加磋商;(三)供应商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缴纳足额磋商保证金;(四)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按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签署或盖章;(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六)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包采购中同时参与磋商;(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八)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九)供应商磋商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十)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有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相违背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十一)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磋商的(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时适用);(十二)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的(不接受合同分包时适用);(十三)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18.四、采购终止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1.19第五篇供应商须知1.20.一、磋商费用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电子响应文件与递交电子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1.21.二、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由竞争性磋商邀请书,项目服务需求,项目商务需求,磋商程序及方法、评审标准、无效响应和采购终止,供应商须知,合同草案条款和格式合同,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七部分组成。(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竞争性磋商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要求澄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一经进入磋商程序,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有条款内容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利。(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三、六篇全部内容。(五)评审的依据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含有效的书面承诺)。磋商小组判断响应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22.三、磋商要求(一)电子响应文件1.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电子响应文件应编制完整的页码、目录。2.电子响应文件组成电子响应文件主体内容由“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部分和供应商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供应商应按照“第七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规定的目录顺序组织编写,也可在基本格式基础上对表格进行扩展,未规定格式的由供应商自定格式。电子响应文件必须根据《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手册第五章内容,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报价一览表信息填写、页码关联、电子响应文件电子章签署、下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等工作。(二)联合体(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时适用)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与磋商。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篇”)。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联合协议,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共同联合协议应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及协议合同金额,并将共同联合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供应商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中的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投标业绩计算,按照共同联合协议分工认定。7.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将拒绝该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8.以联合体投标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磋商和澄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篇”)。(三)磋商有效期: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文件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四)磋商保证金:1.供应商提交保证金金额和方式详见“第一篇五、磋商保证金”;2.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2.3除因不可抗力或竞争性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2.5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成交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五)修正错误1.若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或最后报价中的价格出现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错误,以大写金额修正为准。2.若供应商所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报价函的初始报价与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报价不一致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报价一览表所展示的报价为准。3.磋商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修正供应商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并签字确认后,修正后的报价对供应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将失去成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六)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响应文件一式一份,响应时请提交通过投标文件制作系统下载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若因系统或CA证书异常原因无法正常解密,须通过在电子开标室向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并提交电子备份响应文件,电子招投标系统会对电子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一致性进行核验,若供应商操作失误,后果自行负责。2.在电子响应文件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篇响应文件格式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七)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1.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按照《全程电子化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签章版本)》第七章流程操作。(八)电子响应文件语言:简体中文(九)供应商参与人员各个供应商应当派1-2名代表参与磋商,至少1人应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为自然人)。1.23.四、成交供应商的确认和变更(一)成交供应商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二)成交供应商的变更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排名下一位的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无充分理由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将向同级财政部门报告,财政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1.24.五、成交通知(一)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区)网站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二)结果公告发出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三)《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1.25.六、关于质疑和投诉(一)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质疑时限、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2.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2.4事实依据;1.2.5必要的法律依据;1.2.6提出质疑的日期;1.2.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2.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2.9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截图证明(获取采购文件状态截图证明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在线开评标”→“我的投标项目”→找到该项目点击“查看详情”进行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信息截图);1.3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3.其他3.1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北区)网站(www.cqggzy.com/jiangbeiweb)下载。(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供应商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1.26.七、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原则上应在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起8个日历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备案;1个工作日内按相关管理要求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未按要求公告及备案的,应当及时进行补充公告及备案。(三)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的电子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四)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五)合同原则上应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相关单位要求适用合同通用格式版本的,应按其要求另行签订其他合同。(六)采购人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予以约定。成交供应商履约完毕后,采购人根据采购文件规定无息退还其履约保证金。1.27.八、项目验收合同执行完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履约情况验收,不得无故拖延或附加额外条件。1.28.九、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供应商参与重庆市政府采购活动,成为成交供应商,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办法的规定,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贷款。具体内容详见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信用融资”信息专栏。6.合同草案条款和格式合同(样本)1.29.一、合同草案条款1.30.二、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重庆市江北区政府采购合同(格式)采购项目名称:采购计划编号:采购文件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购销合同:磋商项目名称数量综合单价总价服务时间服务地点合计人民币(小写):合计人民币(大写):1.服务要求2.考核方式3.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 %的履约保证金(以 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时间: 。(二)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以 方式向乙方支付 。…(按财政支付、采购人支付及支付方式等分别填列)4.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或按双方约定。五、其他约定事项:1.采购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2.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提请诉讼。3.3、本合同一式肆份, 需方__份,供方__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4.其他:需方:地址:联系电话:授权代表:供方:地址: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授权代表:(本栏请用计算机打印以便于准确付款)备注: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点7.响应文件编制要求1.31.一、经济部分(一)竞争性磋商报价函1.32.二、技术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二)其他资料(根据采购需求和评审因素的要求自拟)1.33.三、商务部分(一)商务响应偏离表(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拟)1.34.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文件(如有)(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1.35.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二)联合体共同联合协议(如果有)/分包意向协议(如果有)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一、经济部分竞争性磋商报价函竞争性磋商报价函(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收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磋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该项目的磋商。1.愿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初始报价为自主定价系数大写:;自主定价系数小写:。以我公司最后报价为准。2.我方现提交的响应文件为:电子响应文件一份。3.我方承诺:本次磋商的有效期为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90天。4.我方完全理解和接受贵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及评审办法。5.在整个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接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6.我方若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照最终磋商结果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7、我方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磋商保证金。8、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地址:电话:传真:网址:邮编:联系人:年月日二、服务部分(一)技术响应偏离表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采购需求响应情况差异说明提醒:请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磋商项目技术需求”中所列技术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并逐页签字或盖章;3、响应情况栏中应当注明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技术参数或具体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二)其他技术资料(根据采购需求和评审因素的要求自拟)三、商务部分(一)服务响应偏离表采购计划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序号磋商项目商务需求响应情况偏离说明提醒:请注明具体内容以及响应文件中具体内容的位置(页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或自然人:(供应商公章)(签署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项目商务需求”中所列服务要求进行比较和响应;2、该表可扩展3、响应情况栏中应当注明具体内容,且必须标注具体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位置(页码)。(二)其它优惠服务承诺(格式自拟)四、资格条件(一)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供应商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磋商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名称)是(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供应商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参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供应商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供应商公章)年月日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文件(如有)(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如有)五、其他应提供的资料(一)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为本标的提供的服务人员人,其中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人,其他人员人。有其他人员的不符合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供应商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4.本声明函“企业名称(盖章)”处为供应商盖章。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若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自附):供应商总体情况介绍、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资料等。(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保险服务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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