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垃圾规范化处置 混合垃圾招标公告(建湖县建阳镇人民政府2023)
项目概况
建湖县建阳镇赵墩村混合垃圾规范化处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ZC-320925-YSGS-C2023-0009
2.项目名称:建湖县建阳镇赵墩村混合垃圾规范化处置项目(不见面开标)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36万元,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标论处;
5.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单价最高限价为500元/吨,高于单价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论处。
6.采购需求:本次处置的是建阳镇赵墩村原阜溧高速建湖段指挥部场地复垦地块混合垃圾,初步计量约2720吨。清理处置量以清运后的过磅记录为准,混合垃圾性质以最终鉴定结果为准。处置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固体废物密闭转移运输以及最终处置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施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清运处置服务内容;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A.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经税务部门认可的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
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中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2.2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B.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其他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上午08:59:59。
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办理指南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 (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
3.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
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
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意源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意源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意源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
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3.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3.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
4.文件售价:免费。
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四、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线上开标时间和线上开标地点: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00(北京时间);
2.线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
3.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2. 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
3.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4. 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报名、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湖县建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建湖县建中路与Z01县道交汇处附近东
联系电话:1896202927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永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湖县湖中南路创业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18068864080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18068864080
建湖县建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03日
11.3-建阳镇赵墩村垃圾规范化处置项目(1).doc
建湖县建阳镇赵墩村混合垃圾规范化处置项目竞争性碳商文件采购单位:建湖县建阳镇人民政府(盖章)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永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建湖县建阳镇赵墩村混合垃圾规范化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单位:建湖县建阳镇人民政府(盖章)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永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三年十月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1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5第三部分磋商须知7第四部分项目需求24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项目需求31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35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的格式及要求41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建湖县建阳镇赵墩村混合垃圾规范化处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后审)项目概况建湖县建阳镇赵墩村混合垃圾规范化处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苏采云)”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925-YSGS-C2023-00092.项目名称:建湖县建阳镇赵墩村混合垃圾规范化处置项目(不见面开标)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36万元,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标论处;5.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单价最高限价为500元/吨,高于单价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论处。6.采购需求:本次处置的是建阳镇赵墩村原阜溧高速建湖段指挥部场地复垦地块混合垃圾,初步计量约2720吨。清理处置量以清运后的过磅记录为准,混合垃圾性质以最终鉴定结果为准。处置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固体废物密闭转移运输以及最终处置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施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清运处置服务内容;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A.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经税务部门认可的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1.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中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2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B.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其他条件: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获取采购文件1.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上午08:59:59。2.地点: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3.1潜在供应商访问电子招标响应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响应文件--导出加密的响应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详见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办理指南下载《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3.2潜在投标人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3.3“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意源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用于“苏采云”平台的意源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意源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3.4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3.5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磋商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3.6请潜在投标单位提前安装相应的控件(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并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苏采云”系统参与不见面开评标。4.文件售价:免费。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四、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线上开标时间和线上开标地点: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00(北京时间);2.线上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时00分;3.线上开标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2.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2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4.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报名、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建湖县建阳镇人民政府地址:建湖县建中路与Z01县道交汇处附近东联系电话:1896202927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江苏永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建湖县湖中南路创业大厦六楼联系方式:18068864080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田女士电话:18068864080建湖县建阳镇人民政府2023年11月03日2.磋商须知前附表项目名称建湖县建阳镇赵墩村混合垃圾规范化处置项目采购内容本次处置的是建阳镇赵墩村原阜溧高速建湖段指挥部场地复垦地块混合垃圾,初步计量约2720吨。清理处置量以清运后的过磅记录为准,混合垃圾性质以最终鉴定结果为准。处置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固体废物密闭转移运输以及最终处置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采购单位联系人郭先生电 话18962029279采购代理联系人田女士电 话18068864080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为贯彻落实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该项目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总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如中标单位被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供应商(须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招标人将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为中标价的2.5%。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施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清运处置服务内容。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起 60天(日历天)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江苏永悦工程项目管理有公司(建湖县湖中南路创业大厦六楼613室),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竞争性磋商时间及地点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00时 竞争性磋商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采购预算136万元,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标论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质疑受理部门联系部门: 建湖县建阳镇人民政府/江苏永悦工程项目管理有公司联系电话:18962029279/18068864080通讯地址:建湖县建中路与Z01县道交汇处附近东/建湖县湖中南路创业大厦六楼投诉受理部门联系部门:建湖县财政局通讯地址:建湖县双湖路建设大厦解释权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1.1.1.第三部分磋商须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本次项目仅适用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1.2本项目的文件编制与质疑投诉执行招投标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2.定义2.1“采购人”、“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方;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组织方;2.3“投标人”系指获取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2.4“投标文件有效期”系指本次采购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日止的期限;2.5不可抗力: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3.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详见磋商公告。二、投标费用磋商单位应承担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无论中标与否,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予承担。三、竞争性磋商文件3.1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以下内容:3.1.1竞争性磋商公告;3.1.2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3.1.3竞争性磋商须知;3.1.4项目需求;3.1.5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3.1.6合同主要条款;3.1.7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3.2投标单位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是否齐全,并认真、全面阅读,充分理解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视同认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3.3投标方不得转让标书;3.4首轮报价各分项报价以清单明细报价表中所填报价格为准,作为最终报价中单价下浮比例计算依据,首轮报价以开标一览表报价为准。四、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五日前,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发布补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五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磋商补充文件5.1采购人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内容或答复磋商供应商提出的问题,将以磋商补充文件的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5.2磋商补充文件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时间、内容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5.3磋商补充文件将在将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上公布,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六、线上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及提交6.1响应文件的编制6.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6.1.2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6.2.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6.2.2关于投标计量单位,磋商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磋商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2.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2.4翻译的中文文件与外文文件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6.3电子投标文件其他要求6.3.1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苏采云”系统)相关要求是本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6.3.2投标人应对CA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投标,因此带来的结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3.3投标人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投标系统逐条应答。6.3.4投标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检测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投标系统。6.4投标人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至“苏采云”系统,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将自动拒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凭CA证书进行网上解密。6.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6投标方应在磋商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写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投标方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除合同另有约定,投标人投标报价表上所标明的价格均为履约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6.6.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本磋商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单样式进行报价,并计算总价。报价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6.7.线上投标文件编制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要求)制作:6.7.1基本目录(1)《开标一览表》(加盖电子签章,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输入报价自动生成);(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相关格式》);6.7.2资格条件(1-6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2)投标人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3)投标人经税务部门认可的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扫描件(不少于三个月的)(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4)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5)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扫描件。6.7.3符合条件(符合条件要求内容必须提供,且须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否则投标无效)(1)报价:①《投标函》;②清单报价表;(2)商务资信:①供应商登记表;②服务承诺函;③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④建湖县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相关格式》)。(3)技术响应:《技术要求响应表》6.7.4投标人为中小企业证明投标人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相关格式》)。6.7.5磋商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资料和评标细则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注:1.投标人应对以上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如有虚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资格,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6.8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其投标文件中所有材料的原件,采购人核查无误后,签订合同。如中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原件,将被采购人视为放弃中标资格。6.9投标文件线上格式要求6.9.1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6.9.2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投标文件不得超过150M!6.9.3本项目采用线上投标,即供应商投标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未提供线上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6.10线上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6.10.1投标文件的密封(加密)要求: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和“苏采云”系统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对其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加密。6.10.2投标文件的签署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相关格式》。6.10.3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线上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磋商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投标人须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供的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章。说明:投标人应在用CA数字证书以及自备的能够登录“苏采云”系统的笔记本电脑,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6.10.4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苏采云”系统应当拒收并提示。6.11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6.11.1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线上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6日09:00)前。6.11.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线上提交与接收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说明:电子投标文件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投标时间内,凭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在线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达到开标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解密各自投标文件。6.12投标文件的撤回与修改6.12.1投标文件的撤回6.12.1.1电子投标文件的撤回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6.12.1.2投标人撤回电子投标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6.12.2投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国信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6.1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电子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6.12.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七、报价说明7.1预算金额:136万元,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标论处;固体废物处置单价最高限价为500元/吨,高于单价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论处;7.2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实力和条件报价,投标报价应是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人工费、材料费、不可预见的费用、管理费、招标代理费、利润、税金和文件规定的其他各项应有的全部费用(综合报价),对投标人认为没有考虑到的费用项目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7.3投标单位应在磋商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写明投标服务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若单价金额的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投标单位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除合同另有约定,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表上所标明的价格均为履约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7.4开标一览表、投标价格表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单位:元)填报;7.5招标代理服务费经研究决定,如中标人响应成交,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费用按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收费收取。该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此项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单独列项,由投标单位在报价时综合考虑。7.6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按照本磋商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单样式进行报价,并计算总价。报价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八、磋商保证金为贯彻落实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该项目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九、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总价的5%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结束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如中标单位被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供应商(须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招标人将降低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为中标价的2.5%。履约保证金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十、磋商与评审10.1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10.2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10.2.1磋商小组、采购人、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10.2.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10.2.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0.3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10.3.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0.3.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0.3.3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4投标文件的审查10.4.1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10.4.2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等。10.5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进一步评审,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0.5.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10.5.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0.5.3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0.5.4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10.6对响应文件的初审10.6.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10.6.1.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10.6.1.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10.7符合性检查:10.7.1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被作为无效投标。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1)投标人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未在规定解密时间内进行解密;(3)投标人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4)投标人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5)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6)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8)投标人串通投标;(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0)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3)投标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14)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无效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10.8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属于串标、围标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如下:10.8.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10.8.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10.8.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的。10.8.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10.8.5不同投标人授权同一人作为投标人代表的。10.8.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10.8.7有证据证明投标人与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的其他情形的。10.8.8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标、围标情形。10.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5)投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或者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十一、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11.1.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需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方式(地点)提交响应文件,同时由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通过“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等待磋商。11.2.供应商可通过CA数字证书,在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后,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各自响应文件。11.3.供应商的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须全程守候在“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并确保视频设备正常使用。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经磋商小组核查后参与磋商活动。11.4.磋商顺序按照电子标书解密先后时间进行,解密时间相同的,不分先后顺序。11.4.1.磋商方式:本次磋商采用“苏采云”系统中的视频会议,供应商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磋商会议。请供应商在磋商前等候在开标大厅,随时接听磋商小组发出的磋商视频邀请(所有邀请等待时间2分钟,2分钟内所邀请供应商无响应,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由解密顺序下一家进行磋商,不再后补):11.5.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1.6.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11.7.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1.8.磋商结束后,磋商进入报价环节,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20分钟内进行最后报价,后一次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本项目二次报价为最后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进行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11.9、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11.10.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1.11.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疑澄清的,视同放弃澄清。11.12.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如未按上述磋商要求执行,视同放弃磋商的权利。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11.1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11.14.磋商小组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具体变动内容并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后及时以邮件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1.15.评审方法和标准11.15.1.评审方法: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1.15.2.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11.15.3.评审标准见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的详细要求。11.16.如磋商过程中出现本磋商文件未尽事宜,由磋商小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十二、成交12.1采购人将根据磋商小组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据法律法规确定中标人。采购人不得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之外确定中标人,否则中标结果无效。12.2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12.3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1名。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本项目直接重新招标,不得确定其他投标人为中标人。十三、中标与签订合同13.1评审结束后,中标公告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服务平台等相关媒体发布;公示结束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成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13.2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中标通知书的,视为中标后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13.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13.4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采购文件确定的事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在签订之日2个工作日内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13.5中标单位如果未按中标通知书规定日期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要求更改磋商文件内容而拖延合同签订,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十四、质疑和投诉14.1质疑供应商是指直接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14.2质疑供应商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14.3质疑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如涉及到产品功能或技术指标的,应出具相关制造商的证明文件),否则,代理公司或采购人不予受理。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14.4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将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14.5投标人认为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违法或不当的,应当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异议;认为开标活动违法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未予答复的,投标人可向建湖县财政局投诉;14.6质疑或投诉程序:投标人认为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首先依法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到建湖县财政局提出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不按规定投诉或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异议或投诉,影响招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14.7恶意投诉情形: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投诉将被界定为恶意投诉,监管机构将对投诉人按有关规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上网公示,投标人今后参与政府项目将受到影响:(1)未按规定向投诉处理部门投诉或向不同部门多方投诉的;(2)不符合投诉受理条件,被告知后仍进行投诉的;(3)投诉处理部门受理投诉后,投诉人仍就同一内容向其他部门进行投诉的;(4)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或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失实报道的;(5)投诉经查失实,被告知后,仍然恶意缠诉的;(6)一年内三次以上失实投诉的;(7)直接向领导、纪委、检察部门写匿名信等。十五、其他15.1投标单位因不良行为被下列部门取消或限制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县投标资格,并在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期限内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或者中标资格:①国家发改委、住建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工信部、农业农村部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②江苏省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③盐城市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及其招标采购监管机构;④建湖县发改委、工信局、住建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行政审批局;上述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以外的不良行为记录公告,一律不作为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的依据。15.2投标人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按《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精神执行。1.1.2.第四部分项目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JSZC-320925-YSGS-C2023-00092.项目名称:建湖县建阳镇赵墩村混合垃圾规范化处置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136万元,报价高于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标论处;5.预算单价: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单价最高限价为500元/吨,高于单价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论处。6.采购需求:本次处置的是建阳镇赵墩村原阜溧高速建湖段指挥部场地复垦地块混合垃圾,初步计量约2720吨。清理处置量以清运后的过磅记录为准,混合垃圾性质以最终鉴定结果为准。处置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固体废物密闭转移运输以及最终处置等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施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清运处置服务内容。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技术要求及相关说明(一)项目概况本次处置的是建阳镇赵墩村原阜溧高速建湖段指挥部场地复垦地块混合垃圾,初步计量约2720吨。清理处置量以清运后的过磅记录为准,混合垃圾性质以最终鉴定结果为准。处置工作主要内容包括垃圾现场分类、转移运输以及最终处置等内容。(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4.29修订,2020.9.1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9月1日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6.27修订);(5)《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6)《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保部第42号令,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7)《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266号);(8)《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通知》(苏政传发〔2016〕168号);(9)《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6〕169号);(10)《江苏省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公告第29号),江苏省人大常委会,2018年3月28日修正;(11)《关于坚决打击和遏制我省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的通知》(苏政传发〔2018〕97号)。(1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1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三)标准规范(1)《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3)《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4)《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15618-2018);(5)《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7)《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8)《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10)《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11)《危险废物处置工程技术导则》(HJ2042-2014)(12)《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13)《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19)(四)运输及处置技术要求1、装卸过程二次污染防治固废的装卸工作需要执行相关管理要求,具体如下:(1)固废需密封装卸,严防渗漏;(2)装卸时要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口罩、鞋帽、防毒面具、防护手套、防护眼镜等;(3)若皮肤或衣服不慎沾染液态废物,可用大量水冲洗;(4)禁止在有毒作业场所吃饭、饮水、吸烟;(5)装卸前进行现场测爆,装卸过程严禁吸烟、拨打手机、使用明火或能够产生静电的器材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等严重后果的行为;(6)装卸作业时,应轻装、轻卸,防止容器受损;(7)装卸过程不得拖拉撞击,不能肩扛背负,防止震动和摩擦;(8)选择晴天或多云天气进行装卸和运输作业。2、运输过程二次污染防治本次固废的运输工作需要执行相关管理要求,具体如下:(1)运输路线的确定。运输之前需确定运输路线,要注意避开敏感水体和区域。每辆运输车辆均携带有实时GPS监控设备,记录运输车辆运行路线,确保运输车辆按照指定的运输路线行驶,不随意变换路线。(2)每辆运输车辆押运员需确保每次车辆出贮存区域时,车辆干净、无固废及泥土沾在车上。(3)运输时应当采取密闭、遮盖、喷淋等措施防止扬散。(4)转移时,必须按照规定填写转移联单,并向移出地和接受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5)运输人员,应当经过运输驾驶培训并合格,工作态度认真负责,技术熟练并熟悉道路情况。应做到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相关法规。具备一定应急处理的知识和能力。(6)清运处置单位应当制定在发生意外事故时采取的应急措施和防范措施。(7)运输时,发生突发性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报给附近的单位和居民,并向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8)运输现场需注意控制车辆噪声、扬尘,避免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显著影响。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车速,避免紧急制动、急加速等,防止因上述操作造成容器间发生碰撞引起的容器或容器盖失位等引起的废液泄漏。(9)对运输固废的设施和设备应当加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禁止将固废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运输设施和设备在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方可使用。(10)车辆驾驶员应根据所运输的固废性质,在指定的地点实施赵墩村原阜溧高速建湖段指挥部场地复垦地块填埋固体废物清运处置方案车辆的清洗保洁,防止车辆箱体残留的固废造成人身伤害及二次污染环境责任,并于清洁完成后,对指定清洗地点进行喷淋消毒除异味。(11)运输车辆必须按照公司规定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库(场)。因特殊情况需要,必须符合安全、不产生环境污染等基本条件,报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才能在其他停车库(场)暂时停放。3、接收过程二次污染防治固废接收工作具体需要做到以下工作管理要求:(1)当固废运到清运处置单位接收处后,须进行过磅称重(实车、空车各过磅一次)。对所过磅量进行核对确认。(2)做好固废入库工作,确保存放仓库做好防扬散、防雨、防流失工作。(3)固废接收应认真执行转移联单制度,现场交接时应认真核对数量、种类、标识等,并确认与转移联单是否相符,并对接收的废物及时登记。(4)做好固体废物现场交接工作的视频影像资料的保存工作。(5)固废处置利用前,对进厂废物进行物理化学性质、特性鉴别、反应性和相容性等进行分析及鉴别,根据本次废物的性质进行合理配伍,保证废物热值满足处置要求。4、接收流程固废运输至接收单位后,整个接收工作流程为:固废类别核查—过磅称重—固废处置。①固废类别核查:运输至接收单位后,接收单位对固废进行检查,确认是否为处置协议中约定的固废;②过磅称重:由接收单位共同对固废进行过磅称量,核对确认重量,在多方共同见证下确认固废入库。运输的固废重量以接收单位过磅重量为准。③处置:得到相关部门允许后,根据固废性质按要求处置固废。5、消毒除异味技术要求中标单位在暂存点将固废清挖、驳运、装车、运输时均须安排专职人员使用喷淋设备消毒除异味,最后在清运完成时暂存点亦须消毒除异味及最终场地保洁工作。消毒除异味所使用的解毒剂(空间专用)满足以下检测要求:①中和剂鉴定试验:含0.5%硫代硫酸钠、0.3%皂基、1%吐温、0.5%卵磷脂的PBS(PH7.2)可有效中和生物植物型生活垃圾消毒除异味解毒剂(空间专用)1:50稀释液,该中和剂及其中和产物对大肠杆菌、白色念珠菌生长及培养基无影响。(须提供具有CNAS、CMA或CAL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悬液定量杀灭试验:生物植物型生活垃圾消毒除异味解毒剂(空间专用)1:50稀释液作用1min,对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杀灭对数值>5,对白色念珠菌的平均杀灭对数值>4。(须提供具有CNAS、CMA或CAL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③消毒剂稳定性试验:生物植物型生活垃圾消毒除异味解毒剂(空间专用)在37摄氏度恒温培养箱放置90天后,对白色念珠菌的杀菌效果无影响。(须提供具有CNAS、CMA或CAL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其他要求6.1垃圾处理具体要求①、日常运输制度运输要求:坚持“固定”原则:固定车辆、固定人员(含GPS定位设备)、固定时间、固定路线;认真做好运输、进入处置单位过磅记录,并及时上报,且单据拍照留档作为结算依据之一。运输线路范围:装车后运送至固定的固体废物处理场,不得随意外运其它地方处理;GPS定位数据必须交由采购单位存档且作为结算依据之一;②、日常固体废物外运及处置长效机制限时承诺办结制度:针对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车辆抛锚、交通事故等意外情况,在限定时间内及时处理完成。③、内业资料同步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资料的整理归档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日常运输计量台账、安全管理检查记录、外运末端进厂过磅记录等材料要齐全。④、安全文明作业投标人应遵守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作业操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着标志服、增强防毒意识,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具;场地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指示标志,并专人指挥车辆进出,机具操作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定,确保安全,场地应做好。⑤、固体废物运输车辆要符合相关部门规定和要求,专业运输必须使用专业运输固废的车辆,运输过程中作好密闭运输,严禁抛洒滴漏。⑥、作业中转场地(如有)应当做到:(1)考虑固体废物的特殊性,结合市容管理要求和环卫车辆运输的合理性;(2)保持场内没有蚊蝇滋生地,防止尘土飞扬、污水流溢,每天及时做好消杀除臭工作;(3)保持进场道路整洁、畅通;(4)不得消纳绿化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危险废物等其它垃圾;(5)各类运输车辆作业时,场站管理人员应做好倾卸固体废物的指挥工作;(6)及时做好运输车辆运送进场的固体废物的计量工作;(7)现场应做好卫生管理和安全管理。(8)其它事项详见省市县固体废物外运规范处置相关管理规定。6.2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如不踏勘现场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6.3在暂存点开挖、清运过程中如发现不明物质须根据现场司法鉴定规定程序的结果作出下一步处置;处置价格由采购人与中标方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商定。6.4本项目现场积水、雨水侵入、基坑渗水及固体废物渗滤液等产生的废水处置,包含在固废处置中,采购人不再承担额外的处置费用。三、服务保障和承诺要求1.各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技术参数要求进行合理报价,如后期出现服务重大失误或严重违约情形视同虚假承诺谋取中标成交,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项目服务期间,中标方所有的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中标方在服务期间产生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3、项目服务期间必须确保安全实施,若发生安全问题,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其与甲方一切无关。如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或人身伤害事故,中标方应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包含应负的连带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4.中标方必须按照规定对项目实施人员进行人身意外伤害的相关保险。1.1.3.第五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一、磋商小组本采购项目磋商小组的评委由相关的专家、采购人代表等有关人员构成。二、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三、评审原则磋商小组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供应商接触。四、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1.评委将以采购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文件及商务文件等三个方面按百分制打分;2.成交标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通过计算直接取得;报价得分加评委算术平均得分,为投标人的总得分。4.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2位。五、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1、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2.符合本采购文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的;必须提供“环境标志产品”或“节能产品”证明,否则不予认可。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鼓励节能及环保政策以投标(响应)主要(核心)产品(品牌)为准。六、评分标准序号评分因素满分分值评审标准1价格部分(10分)投标报价10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有效投标报价为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废标的投标文件)注: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详见本文第四部分第二项“小微企业优惠情况”。2商务部分(8分)综合实力企业资质2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项得1分,最高得2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http://cx.cnca.cn/rjwcx/web/cert/index.do网站可查询)。此项最高得2分,须提供相应证书原件或彩色复印件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2商务部分(8分)业绩6投标单位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6分;注:同一项目续签的业绩不可重复得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或彩色复印件)扫描件,不提供不得分。上述类似业绩是指与本项目采购需求服务内容相关的业绩。需列出业绩清单(项目名称、业主单位及联系方式)以供核实。3人员实力(4分)人员实力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的,得2分;拟派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国家人社部和国家应急管理部颁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道路运输安全专业)的(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企业),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4分。注:提供人员相关证书原件(或彩色复印件)扫描件及在本单位已缴纳养老保险承诺书原件扫描件(须承诺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在该项目中标公示上网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社保证明原件及官方网站查询路径核查。如不提供或提供的原件与投标时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4处理及专业技术能力(11分)处理能力5固体废物处理终端垃圾接收、处理事宜由中标单位全权负责,为确保固体废物能够被垃圾处理终端接收、处理,须提供具有处置资质的终端单位出具的接收处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得5分,未提供的不得分。注:需列出(接收单位营业执照、接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供核实。4处理及专业技术能力(11分)消毒除异味技术能力6消毒除异味使用的解毒剂技术要求(招标文件P28)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满分6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直至扣完为止。注:技术要求中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准;技术要求中每一小条为一项。5服务方案(61分)服务方案611.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实施方案中固体废物转移实施方案(包括废物基本情况、废物包装运输以及更换包装情况、废物储存、处理处置情况等)进行评定,方案合理周到、可执行力强的得11分;服务方案合理性较高、可执行力较强的得10.5分;服务方案合理性一般、可执行力一般的得10分(未提供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2.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实施方案中组织架构方案(包括人员配置、工期计划以及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进行评定,人员配备合理、管理措施切实细致的10分;人员配备齐全、管理措施明确的得9.5分;人员配备达标、管理措施一般的得9分(未提供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3.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实施方案中环境保护管理措施(包括安全文明施工,防止二次污染的技术措施等)进行评定,方案完整且具有针对性的得10分;方案齐全、针对性较强的得9.5分;方案简单、针对性一般的得9分(未提供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4.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实施方案中固废处置方案(包括处置单位处置资源、处置余量的调配协调能力等)进行评定,方案完整且具有针对性的得10分;方案齐全、针对性较强的得9.5分;方案简单、针对性一般的得9分(未提供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5)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实施方案中应急处理方案(包括投标人应对恶劣、灾害性天气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措施等)进行评定,方案科学、全面、合理,保障措施科学、得力的得10分;方案较好,保障措施齐全的得9.7分;方案简单、保障措施一般的得9.5分(未提供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6)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实施方案中质量控制措施、安全文明措施方案进行评定,质量控制保障方案科学合理,质量目标明确、层级清晰、质量考核体系健全,安全文明作业措施周全可靠,制度完善、安全设施齐全,措施切实细致的得10分,措施明确的得9.7分,措施一般的得9.5分(未提供实施方案的此项不得分);注:评委应当将量化指标建立在同一基础或者同一标准上,使各投标文件具有可比性。未提供相关方案说明的此项不得分。6服务承诺(6分)服务承诺6因本项目的特殊性和紧迫性,采购人要求投标供应商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建立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机构,且服务响应时间在2小时内的,得6分;服务响应时间在6小时内的,得4分;服务响应时间在12小时内的,得3分;服务响应时间在24小时内的,得2分;服务响应时间超出24小时的,本项不得分。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对此作出承诺并提供《项目服务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视为未承诺本项不得分。1.1.4第六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采购人(全称):建湖县建阳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建湖县建阳镇赵墩村混合垃圾规范化处置项目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一、合同标的1、中标价即为合同价。2、乙方在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交纳中标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于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对提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标准规范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政府采购供应商(须在签订采购合同前提供信用管理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且信用报告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实)向采购人交纳预算价2.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退回,乙方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经甲方同意后退还履约保证金。乙方不履行与甲方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甲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乙方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综合单价合同,本项目实行综合单价釆购,釆购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合同”,由采购人提供预估工程量,供应商以预估工程量为基础填报相应的单价并计算合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合同实施期间各类材料费、人工费等全部费用组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和采购人对工期、质量等的要求,并计入综合单价,中标后竣工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4、甲方不承诺预估工作量数据的准确性,乙方必须自行确认其中存在的风险,包括数据不准确的风险等。最终合同结算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若乙方最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最终结算总价低于合同预估总价的,按照实际结算总价进行结算。5.项目服务期间必须确保安全实施,若发生安全问题,由中标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其与甲方一切无关。如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或人身伤害事故,中标方应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包含应负的连带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6.中标方必须按照规定对项目实施人员进行人身意外伤害的相关保险。7.甲方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二、要求及质量保证1、乙方派出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合同执行实施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承担违约后果。2、项目过程中取得的所有资料、数据、分析报告、统计报表等成果的知识产权均为甲方所有。3、具体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招标内容及要求。三、甲乙双方义务1、甲方的义务1.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及时提供开展工作所必需的政策、法律、法规、行政指导性文件,作为处置的依据;1.2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对疑难案例开展专家咨询,甲方有义务邀请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对废弃物处置中发现的疑难案例及废弃物处置判断进行研究。2、乙方的义务2.1乙方有义务调动优质资源,高水平完成本次废弃物处置工作。2.2乙方有义务必须认真执行并按时完成甲方提供的服务目标,自觉接受甲方及第三方监理机构的监督,对甲方提出的正确意见,应当予以采纳并及时整改;乙方必须坚守工作范围的职责,不得介入甲方行政执法管理范围的事务性工作。2.3乙方有义务配合政府审计监督。2.4乙方的处置工作人员应当满足本次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标准和需要。2.5乙方有义务委派具备能力的人员担任负责本次弃物处置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并要求上述人员不因其他原因耽误本次弃物处置工作,如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人员,必须与甲方协商确定。2.6乙方有义务认真履行本次招标的所有承诺,有义务负责承担所聘用全部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的全部责任,在服务的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2.7项目服务期间,乙方所有的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乙方在服务期间产生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服务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3、保密要求及义务3.1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除了应当遵守本合同有关资料及废弃物处置成果归属的规定外,还应当对本次废弃物处置过程中接触的所有资料及工作成果保密,不得向其他单位和人员泄露本次废弃物处置信息。3.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保密规定或者法律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规定,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3.3双方应当对本协议的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资料接受方可仅为本协议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经甲方同意且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四、交付与验收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施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清运处置服务内容。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国家标准组织相应专业人员对本项目进行验收。五、结算方式及期限1.结付程序:乙方按本合同内容合格地履行义务后,凭验收报告、发票办理付款结算手续。2.结算方式:按实结算,中标单价*实际工作量。实际工作量须经采购人、第三方监理机构及相关部门确认工作量。3.结付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可向甲方申请预支付合同金额的30%(具体预支付费用在后续结算中扣除),其余按如下方式支付:依据中标单价及实际工作量结算,清运、处置工作全部完成并经采购人验收合同后,2023年底凭审计报告支付至审定价的70%(扣除预付款),余款于2024年底凭审计报告一次性结清。六、安全问题1.本项目中标人必须确保安全实施,若发生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其与甲方一切无关。如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或人身伤害事故,乙方应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包含应负的连带责任),与甲方无任何关系。若乙方不能及时处理发生的问题和责任,并影响到甲方的工程进度及相关工作,甲方有权从乙方的项目款中直接支付费用以处理相关事务。余额不足的,由受伤害人自行向乙方追债。2.乙方必须按照规定对项目实施人员进行人身意外伤害的相关保险。七、违约责任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甲方违约责任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3、乙方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正常提供服务或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项目需求从而影响甲方项目进度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八、处罚政策1、如乙方发生有责投诉或遭新闻媒体曝光,如电视台、网络媒体(新媒体)、新闻媒体、12345服务中心等(包含地方及以上各级),或网上投诉属实,或城市管理部门、交通部门、环保部门、安监等部门检查发现属实的,每有一次罚款2万元(因供应商未及时处理导致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每有一次罚款5万元)同时暂停支付服务费,直至妥善处理相关问题、事件等。甲方保留通过司法途径向乙方要求赔偿的权利。2、乙方未按照要求期限完成处置服务的,暂停支付服务费且处以不低于合同总价5%的处罚金。3、因中标人现场管理不到位和运输车辆管理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相关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相关违法处罚),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并且有权对中标人进行经济处罚,并从支付费用中给予扣除。九、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2、不可抗力事件持续超过15日,任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十、其他事项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的,应当在明确责任后7天内支付,否则应按未付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2、待处理废物的环境污染责任:乙方在项目服务启动之前所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由甲方负责;在甲方交乙方项目服务开始之后所产生的污染问题,由乙方负责。3、本次废物一旦过磅运出项目实施地点,乙方承担安全、环保等一切责任。4、乙方负责本次废物处置相关转移手续的完善。5、在开挖过程中如发现不明物质须根据现场司法鉴定规定程序的结果作出下一步处置;处置价格由甲方与乙方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商定。6、本项目现场积水、雨水侵入、基坑渗水及固体废物渗滤液等产生的废水处置,包含在固废处置中,甲方不再承担额外的处置费用。十一、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应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十二、其他1、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以下单日为准)。3、任何一方无权在没有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给予、授予和转让本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权利和义务。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江苏永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贰份。5、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6、该合同在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示。第七部分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一)开标一览表项目编号:本次为首轮报价货币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吨量单价(元/吨)总价(小写)建湖县建阳镇赵墩村混合垃圾规范化处置项目详见磋商文件2720总价(大写):投标人公章:(电子签章)二、投标函采购人:建湖县建阳镇人民政府1.根据建湖县建阳镇赵墩村混合垃圾规范化处置项目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市场考察和研究上述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相关标准及要求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的投标报价完成本次招标的所有内容,按招标要求实施此项目。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合同签订后施工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清运处置服务内容。完成全部清运处置服务内容。保证在收到贵方发出的书面进场通知后立即履行合同。3.如果我公司中标,保证不违法分包,保证派驻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组人员及时进场。4.我方接受招标文件中结算方式及支付条件;5.如果我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我单位自愿接受被列为不良行为记录。6.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证金。7.我方投标文件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有不实,我方无条件接受招标人和主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做出的处理决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8.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三)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我单位(供应商名称)郑重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声明人:(公章)日期:年月日1.1.5(四)供应商登记表年月日企业名称详细地址邮 编法人代表企业性质注册资金联系 人职 务所在部门营业面积在册员工 名技术人员 名联系电话传 真手 机 号网 址供应商品范 围企业概况主要业绩(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年月日经营期限:姓名:联系电话: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六)授权委托书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询标、合同磋商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联系电话:投标人(法人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2023年月日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七)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有)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建湖县建阳镇人民政府的建湖县建阳镇赵墩村混合垃圾规范化处置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建湖县建阳镇赵墩村混合垃圾规范化处置项目,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服务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因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八)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二、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等监督;六、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盖章):年月日(九)建湖县政府采购事前信用承诺书为营造我县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一)本单位对所提交的企(事)业单位基本信息、企(事)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二)本单位无涉及政府采购活动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我公司及相关负责人无因存在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发生有重大社会影响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的不良记录;(三)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关于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四)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维护建湖县政府采购网中与本单位相关的信息;(五)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自觉维护政府采购交易的良好秩序,与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等行为;(六)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七)本单位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失信行为,自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八)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上述承诺,并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单位名称(盖章):日期:年月日(十)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我方郑重声明:我方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方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主要设备有: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供应商名称(公章):日期:______年月日(十一)清单报价表本次为首轮报价建湖县建阳镇人民政府:我单位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下面的报价提供所需服务,并保证所供服务为优质服务。单位:人民币元项目名称技术要求暂定吨数单价(元/吨)合 价(元)建湖县建阳镇赵墩村混合垃圾规范化处置项目详见招标文件2720吨合 计大写: 小写:¥: 注:1.投标报价应是磋商文件所确定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人工费、材料费、不可预见的费用、管理费、招标代理费、利润、税金和文件规定的其他各项应有的全部费用(综合报价),对投标人认为没有考虑到的费用项目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2.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36万元,高于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标论处。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单价最高限价为500元/吨,高于单价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论处。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年月日(十二)技术要求响应表序号磋商条目磋商文件技术要求投标技术指标偏离情况……………注:1.投标人应根据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第二条中第(四)条“运输及处置技术要求”逐条响应,对照磋商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或“无偏离”,投标人按照自身实际服务能力填写投标技术要求,所有技术要求必须在此表体现,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投标技术响应说明;要求提供相关检测报告的以检测报告为准,该部分如负偏离按评分标准扣分;其他技术要求不得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2.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投标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2023年月日(十三)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承诺函建湖县建阳镇人民政府:我单位保证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如违反上述承诺,可视为我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我单位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你方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处罚。投标单位(盖章):年月日(十四)服务承诺函售 后服 务内 容1. 各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本次招标技术参数要求进行合理报价,如后期出现服务重大失误或严重违约情形视同虚假承诺谋取中标成交,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2. 项目服务期间,中标方所有的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中标方在服务期间产生的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承 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投标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年月日(十五)项目业绩汇总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项目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日期项目负责人123..................注:此表不够可复制和放大。投标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日期:年月日(十六)项目配备人员一览表序号岗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1234…注:1、“项目组人员”指投标单位针对完成本项目所配备的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等),此表后附所有人员身份证复印件。2、以上格式投标单位可修改表格填写后投标。投标单位:(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十七)项目服务方案(投标人根据评标细则中的相关要求自行编制,格式自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混合垃圾规范化处置 混合垃圾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