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储备油 大豆油招标公告(嘉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2023)



浙江嘉兴储备油公开竞价采购公告(国粮浙交2023第781号)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暨嘉兴分中心(受托方)受嘉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兹定于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9:15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http://www.grainmarket.com.cn/)举办网上竞价采购交易活动,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价交易采购标的物:品种、数量、质量、生产年份等
2023年11月10日以后加工生产的一级小包装成品大豆油70吨(每吨按54.35箱计算,共计3804.5箱,另增加1箱供检测,合计3806箱)),设1个标段,同一标段须同一品牌、同一日期生产或同一批次生产(提供证明),规格为每箱5L*4瓶,具体质量要求见交割细则。
二、时间及交易资格: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
2、竞价交易时间:2023年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9:15。
3、交易入口:国家粮食交易平台(http://www.grainmarket.com.cn/)最上方登陆后点击-“交易”-“浙江市场”-“浙江嘉兴20231110大豆油采购”。
4、竞价交易人资格:具有粮油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并有较强社会责任意识的国内粮油经营、生产企业,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交易。
三、报名须知
参与竞价交易人在报名前,已视为全面承认并遵守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网上竞价交易规则》及本交易公告的所有内容。

网上报名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http://www.grainmarket.com.cn/)进行,登录后点击右侧-“用户中心”-“交易报名”-“浙江嘉兴20231110大豆油采购”。2、现场报名在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进行用户注册、竞价交易报名和交纳保证金等相关手续,具体注册和报名办法请参阅附件中的《新版地储交易系统手册》。如有不明之处请致电0571-89015168、89015011咨询。3、参加交易的单位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及程序报名,否则将无权参加本次交易。已是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企业可直接报名参加本场交易。非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会员的企业须到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国家粮食交易中心进行注册后进行报名。四、预交保证金保证金到账后方能参加交易,具体标准为:1、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00元/吨的交易保证金;2、按拟交易数量,预交100元/吨的交易服务费保证金。3、保证金提前1个工作日交入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指定帐户,户名:杭州粮油物流中心批发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农行杭州余杭物流中心支行;帐号:19052901040007813五、特别说明1、本次竞价采用网上竞价交易方式,交易每次的减价幅度为10元/吨。2、合同签订:交易结束后竞得人须在3天内与嘉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签订《粮油购销合同》。3、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按交易竞得标的成交额的3‰向竞得方收取。4、因各地存在网络延时的可能,建议客户不要在倒计时的最后时刻点击报价,以免造成价格报送无效。六、其它:《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网上竞价交易规则》、本次粮油《交易清单》、《粮油交割细则》等交易文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竞价人交易前应一并查看,一旦报名视作承认并须切实履行。七、联系咨询: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交易发展部0571-89015168技术信息部0571-89015011财务审计部0571-88750805传真0571-89015019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嘉兴分中心:夏萍0573-82038880嘉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电话:0573-82811761嘉兴收储公司中心库联系人:王维联系电话:0573-82300695特此公告。  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嘉兴分中心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相关附件: 第781号交易清单—公示.xlsx (10.437K)    第781号交割细则.doc (24.064K)   

浙江嘉兴储备油采购交易清单
(国粮浙交2023第781号)
浙江嘉兴储备油采购交易清单
(国粮浙交2023第781号)
浙江嘉兴储备油采购交易清单
(国粮浙交2023第781号)
浙江嘉兴储备油采购交易清单
(国粮浙交2023第7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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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储备油采购交易清单
(国粮浙交2023第781号)
浙江嘉兴储备油采购交易清单
(国粮浙交2023第781号)

标的号
委托方
实际存储库点
仓号
产地
生产年限
品种
数量
储粮形态(包装/散装)
备注

70

01
嘉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中心粮库
军供2#
/
2023
一级小包装成品大豆油
70
包装
每箱4瓶(5L*4)

注:本次竞价采购的小包装成品大豆油质量将严格按国家标准执行,若其中有一项标准达不到要求的,则判定为不合格,并作退换货处理。

浙江嘉兴储备油公开竞价采购粮油交割细则(国粮浙交2023第781号)一、品种、数量、质量、加工年份及质量要求:1、数量:2023年11月10日以后加工生产的一级小包装成品大豆油70吨(每吨按54.35箱计算,共计3804.5箱,另增加1箱供检测,合计3806箱),设1个标段,同一标段须同一品牌、同一日期生产或同一批次生产(提供证明),规格为每箱5L*4瓶。2、质量要求:小包装成品大豆油符合大豆油国家质量标准(GBT1535-2017),保质期不低于18个月,规格为每箱5L*4瓶;入库完成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5日。本次竞价采购的小包装成品大豆油质量将严格按国家标准执行,若其中有一项标准达不到要求的,则判定为不合格,并作退换货处理。3.包装要求:入库小包装成品大豆油的包装物及标签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符合GB/T17374-2008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要求。仓房内堆装按10箱的高度垂直堆放、储存本批小包装成品大豆油,预计储存时间为一年,要求竞得方交割的小包装成品大豆油的内、外包装须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和平整度,若因承载能力或平整度不足发生倒桩等储存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竞得方承担。包装物及标签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每箱4瓶(5L*4),包装纸箱不计价。二、交货方式、货款结算、交货时间、交货地点1、交货方式:实行竞得方送货制,由竞得方将小包装成品大豆油运至委托方指定仓库车板交货,到仓库前的一切费用由竞得方负责。竞得人在交货时需提前2天与中心粮库联系发送事宜并派人到现场办理有关交接手续。2、货款结算:小包装成品大豆油入库完毕且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满仓检验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货款,凭发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3、交货时间:竞得签约后即可开始交货,要求在2023年11月25日前完成,未有特殊原因逾期供货或未按期完成供货量,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交易保证金并将视情况限制其参加本公司后期储备粮油(含商品粮)竞价交易活动。4、交货地点:嘉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中心粮库,具体以交易清单为准。(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大桥村卜家门1号)三、货物验收办法:1、验收地点:嘉兴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中心粮库。2、验收办法:(1)数量验收:竞得方将标的物运送至委托方指定仓房前由委托方进行数量验收,数量验收以委托方地磅检斤或清点包装数量为准。(2)质量检测:小包装成品大豆油标的全部交割完成后,由委托方委托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嘉兴分院(嘉兴市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中心)进行满仓质量(含卫生指标)检测,如满仓鉴定检测不合格的,由竞得方在委托方规定的时间内负责完成更换符合质量要求的小包装成品大豆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竞得方负责。若竞得方未在委托方规定时间内更换到位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约并没收交易保证金。四、其它说明1、有关印花税等税款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各自行缴纳。竞得方和委托方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2、如发生粮油市场波动,当地政府需要调节市场供求,竞得方必须服从委托方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出库工作。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嘉兴分中心国家粮食浙江交易中心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储备油 大豆油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嘉兴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