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招标公告(山东省财政厅2023)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发展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为进一步落实省财政厅党组“1663”总体发展思路和“七个加力奋进”重点任务,扎实推动全省各级政府采购数字化发展,根据《山东省数字财政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推动政府采购向数字化发展,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我省数字财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数据聚合、系统协同,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监管模式创新及效能提升;通过数字化手段优化流程设计、强化规则落地,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为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当前,随着政府采购管理统一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全省政府采购步入“数字政采”新阶段。但政府采购数字化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亟待提升,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监管效能,大力推动政府采购数字化改革发展。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对照《山东省数字财政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结合当前焦点难点,重点突破,大力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转型,促进政府采购整体协同、规范高效、智慧发展。(一)加快推进电子交易系统应用。全面汇聚交易环节数据,提升采购交易活动监测分析能力。一是积极推进全省电子交易系统应用。省直预算单位自10月30日起,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进入省政府采购中心场地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不含驻济以外单位,流程见附件1),采购人认为不宜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要在采购计划备案附件中作出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各市监管部门要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结合当地实际,科学确定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项目范围。同时,稳步推进电子交易系统属地化应用试点。驻济以外试点省直预算单位可使用驻地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降低组织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提高电子交易配套服务能力。各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建设、运行机构要准确定位,做好技术支持、场地管理等配套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要着眼效能,进一步完善交易系统功能、性能,落实电子交易系统全省统一要求、规则和标准。要规范履职,严禁干扰项目评审、违规收费、越权审核、泄露信息、吃拿卡要等,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规范交易系统标准接口。各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接口对接全省平台,打破信息孤岛,全面、准确、及时汇聚交易信息,实现跨系统互联互通。四是夯实应急技术保障。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保留交易环节通道,为各级突发交易系统运行故障但急需评审的项目提供应急支持,为项目标的复杂、专业性强或使用电子交易系统难以实现充分博弈的项目提供基本交易支撑。(二)大力推广电子合同应用。自10月30日起,全省各级政府采购原则上使用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提升合同签订效率,降低合同管理成本(具体流程见附件2)。电子合同保存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视同备案。一方面,要做好电子印章推广准备工作。各级监管部门要结合采购人应用需求确定使用类型。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UKey的,要督导本级采购单位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尽快办理、制作电子印章(信息表见附件3);使用省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UKey的,要符合电子签章有关规定。另一方面,要规范电子印章管理。预算单位要将电子印章管理纳入单位内控制度,参照实物印章妥善保管、规范使用。电子印章有效期结束前要及时确认延期,避免影响合同签订工作。因单位撤销合并、实物印章失效及其他情形引起电子印章不再使用的,要及时注销电子印章。(三)积极扩展大数据应用场景。通过数字化手段,提高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能力。一是突出重点主题。聚焦政府采购预算执行、采购活动组织、政策功能落实、当事人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等方面的重点热点问题,丰富应用场景,统筹全省应用场景共性需求确立主题、建立模型,服务各级监管工作需要。二是探索数据辅助决策。要统筹完善政府采购基础数据标准,按照“一数、一源、一标准”规范数据生产,提升数据质量。要将数据结构化作为系统建设改造需求编制的基本要求,促进政府采购数据价值最大化。将数据分析结果纳入工作调研范围,作为制度建设、采购管理、活动监督、改革创新、提质增效等工作的重要参考,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大数据的辅助决策能力。三是加强安全管理。不断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对照政务信息系统和政务数据管理要求,全面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风险评估、检测认证等制度,确保数据安全。电子交易系统要对采购文件、公告等进行发布前辅助检测,避免出现错字、别字、超链接等问题。要加强域名管理,避免出现断链、被非法网站占用等问题。(四)建立健全系统优化和运维机制。通过不断升级改造业务平台、提升系统性能、提高运维水平,促进政府采购相关系统从规范流程向智慧管理转型。一是建立需求协同机制。各级各部门提出的全省平台改造、优化需求,由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汇总(见附件4),经省数字财政建设工作专班评审论证后,统一规划实施。对仅涉及各市交易系统的,由各市研究办理后,报省财政厅备案。二是建立新增功能发布机制。对全省平台的新增功能或优化事项,在平台予以公告,说明应用场景、业务流程、注意事项等。三是健全运维机制。各级要持续做好运行维护工作,严格落实《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系统运维机制的通知》(鲁财采〔2022〕11号)要求,确保运维服务满足业务需求。省财政厅将建立全省运维抽查评价机制,密切跟踪运维情况,促进全省运维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三、压实责任,狠抓落实(一)抓好培训指导。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引导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内控管理中明确采购岗位技能要求,更好适应政府采购数字化发展需要。要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促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规范熟练使用信息化系统,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提高创新能力。(二)加强协调沟通。各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要加强与数字财政建设牵头科室的沟通配合,加快政府采购与预算、执行、资产等部门的深度融合。要加强与政务信息系统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整合相关部门、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协作,形成促进政府采购数字化发展合力。(三)强化工作落实。各级要准确把握工作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有序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工作。要严格落实数字财政统规、统建、统管的建设原则,严禁在全省平台之外,重复建设政府采购管理、监督、服务等系统,杜绝采购信息体外循环,不得额外增加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负担。要将政府采购数据质量、运维服务水平等纳入监管工作基本内容,避免因运维工作不到位影响营商环境。(四)强化跟踪督导。各级要突出问题导向,密切跟踪任务完成情况,对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要统筹分析,制定科学规范的解决方案;要突出目标导向,在调查研究和政策创新中同步关注数字化配套建设,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数字化发展水平。 附件:1.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项目进场交易工作流程      2.电子合同签订流程       3.山东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电子印章信息采集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                   4.山东省政府采购系统改造、优化需求表                                          山东省财政厅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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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文件鲁财采〔2023〕15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发展的通知各市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省政府采购中心:为进一步落实省财政厅党组“1663”总体发展思路和“七个加力奋进”重点任务,扎实推动全省各级政府采购数字化发展,根据《山东省数字财政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部署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推动政府采购向数字化发展,是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我省数字财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数据聚合、系统协同,进一步推动政府采购监管模式创新及效能提升;通过数字化手段优化流程设计、强化规则落地,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为支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当前,随着政府采购管理统一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全省政府采购步入“数字政采”新阶段。但政府采购数字化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亟待提升,各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立足优化营商环境和提升监管效能,大力推动政府采购数字化改革发展。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对照《山东省数字财政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结合当前焦点难点,重点突破,大力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转型,促进政府采购整体协同、规范高效、智慧发展。(一)加快推进电子交易系统应用。全面汇聚交易环节数据,提升采购交易活动监测分析能力。一是积极推进全省电子交易系统应用。省直预算单位自10月30日起,对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进入省政府采购中心场地通过电子交易系统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不含驻济以外单位,流程见附件1),采购人认为不宜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要在采购计划备案附件中作出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各市监管部门要根据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结合当地实际,科学确定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使用电子交易系统的项目范围。同时,稳步推进电子交易系统属地化应用试点。驻济以外试点省直预算单位可使用驻地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降低组织成本,优化营商环境。二是提高电子交易配套服务能力。各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建设、运行机构要准确定位,做好技术支持、场地管理等配套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要着眼效能,进一步完善交易系统功能、性能,落实电子交易系统全省统一要求、规则和标准。要规范履职,严禁干扰项目评审、违规收费、越权审核、泄露信息、吃拿卡要等,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规范交易系统标准接口。各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接口对接全省平台,打破信息孤岛,全面、准确、及时汇聚交易信息,实现跨系统互联互通。四是夯实应急技术保障。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保留交易环节通道,为各级突发交易系统运行故障但急需评审的项目提供应急支持,为项目标的复杂、专业性强或使用电子交易系统难以实现充分博弈的项目提供基本交易支撑。(二)大力推广电子合同应用。自10月30日起,全省各级政府采购原则上使用电子合同(与纸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提升合同签订效率,降低合同管理成本(具体流程见附件2)。电子合同保存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视同备案。一方面,要做好电子印章推广准备工作。各级监管部门要结合采购人应用需求确定使用类型。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UKey的,要督导本级采购单位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信息,尽快办理、制作电子印章(信息表见附件3);使用省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UKey的,要符合电子签章有关规定。另一方面,要规范电子印章管理。预算单位要将电子印章管理纳入单位内控制度,参照实物印章妥善保管、规范使用。电子印章有效期结束前要及时确认延期,避免影响合同签订工作。因单位撤销合并、实物印章失效及其他情形引起电子印章不再使用的,要及时注销电子印章。(三)积极扩展大数据应用场景。通过数字化手段,提高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能力。一是突出重点主题。聚焦政府采购预算执行、采购活动组织、政策功能落实、当事人行为规范、市场秩序维护等方面的重点热点问题,丰富应用场景,统筹全省应用场景共性需求确立主题、建立模型,服务各级监管工作需要。二是探索数据辅助决策。要统筹完善政府采购基础数据标准,按照“一数、一源、一标准”规范数据生产,提升数据质量。要将数据结构化作为系统建设改造需求编制的基本要求,促进政府采购数据价值最大化。将数据分析结果纳入工作调研范围,作为制度建设、采购管理、活动监督、改革创新、提质增效等工作的重要参考,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大数据的辅助决策能力。三是加强安全管理。不断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对照政务信息系统和政务数据管理要求,全面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风险评估、检测认证等制度,确保数据安全。电子交易系统要对采购文件、公告等进行发布前辅助检测,避免出现错字、别字、超链接等问题。要加强域名管理,避免出现断链、被非法网站占用等问题。(四)建立健全系统优化和运维机制。通过不断升级改造业务平台、提升系统性能、提高运维水平,促进政府采购相关系统从规范流程向智慧管理转型。一是建立需求协同机制。各级各部门提出的全省平台改造、优化需求,由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汇总(见附件4),经省数字财政建设工作专班评审论证后,统一规划实施。对仅涉及各市交易系统的,由各市研究办理后,报省财政厅备案。二是建立新增功能发布机制。对全省平台的新增功能或优化事项,在平台予以公告,说明应用场景、业务流程、注意事项等。三是健全运维机制。各级要持续做好运行维护工作,严格落实《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系统运维机制的通知》(鲁财采〔2022〕11号)要求,确保运维服务满足业务需求。省财政厅将建立全省运维抽查评价机制,密切跟踪运维情况,促进全省运维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三、压实责任,狠抓落实(一)抓好培训指导。各级各部门要积极引导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内控管理中明确采购岗位技能要求,更好适应政府采购数字化发展需要。要强化业务培训,进一步促进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规范熟练使用信息化系统,不断提升数字素养,提高创新能力。(二)加强协调沟通。各级政府采购监管机构要加强与数字财政建设牵头科室的沟通配合,加快政府采购与预算、执行、资产等部门的深度融合。要加强与政务信息系统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整合相关部门、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等部门单位的沟通协作,形成促进政府采购数字化发展合力。(三)强化工作落实。各级要准确把握工作要求,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安排,有序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工作。要严格落实数字财政统规、统建、统管的建设原则,严禁在全省平台之外,重复建设政府采购管理、监督、服务等系统,杜绝采购信息体外循环,不得额外增加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负担。要将政府采购数据质量、运维服务水平等纳入监管工作基本内容,避免因运维工作不到位影响营商环境。(四)强化跟踪督导。各级要突出问题导向,密切跟踪任务完成情况,对工作推进中发现的问题要统筹分析,制定科学规范的解决方案;要突出目标导向,在调查研究和政策创新中同步关注数字化配套建设,不断提升政府采购数字化发展水平。附件:1.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项目进场交易工作流程2.电子合同签订流程3.山东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电子印章信息采集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4.山东省政府采购系统改造、优化需求表山东省财政厅2023年10月23日-6-附件1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分散采购项目进场交易工作流程一、进场受理1.代理机构登录齐鲁云采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上传加盖公章的委托代理协议,推送进场交易项目信息。2.山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理进场项目。二、采购文件编制及发布采购人对项目承办人员进行授权,授权代表提供采购需求。代理机构在交易系统中生成采购文件并发布采购公告。三、投标响应供应商采用数字证书(CA)加密方式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至交易系统。四、开标1.开标前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从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抽取评审专家。2.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通过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唱标(不含无需唱标的非招标项目)等工作。五、评审及确定采购结果1.代理机构登录交易系统同步评审专家信息,核对评审委员会成员身份,组织评审活动。2.代理机构根据评审结果在交易系统内生成中标成交公告并发布。3.代理机构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的同时,在交易系统内生成中标成交通知书并推送至中标成交供应商。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交易系统下载中标成交通知书。六、其他1.代理机构应于评审结束后30日内,在交易系统中按照规定的项目移交目录清单整理项目档案资料,拷贝录音视频资料。2.进场交易咨询联系方式:0531-51778897、0531-51778905。3.交易系统地址: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6006/ZFCGTPBidder/memberLogin。4.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的用户名密码或已绑定的CA证书登录交易系统。附件2电子合同签订流程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确定后,按照以下流程签订电子合同:1.供应商通过山东省信息公开平台完成电子签章(使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UKey)。2.采购人通过山东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模块(使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UKey),或山东省信息公开平台(使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的UKey),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3.采购人在山东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模块备案政府采购合同并公开。附件3山东省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电子印章信息采集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单位信息预算单位信息预算单位信息预算单位信息预算单位信息预算单位信息预算单位信息单位名称单位编码主管部门行政区划单位规范全称单位详细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性质资金管理处室单位所属行业是否属于科研机构是否属于高校是否属于医院单位邮编邮箱填表人姓名填表人电话预算单位采购业务人员信息预算单位采购业务人员信息预算单位采购业务人员信息预算单位采购业务人员信息预算单位采购业务人员信息预算单位采购业务人员信息预算单位采购业务人员信息人员类型姓名座机电话座机电话座机电话手机电话手机电话联系人经办人负责人印模印模印模印模印模印模印模是否复用UKey□复用□新办□其他□复用□新办□其他□复用□新办□其他□复用□新办□其他□复用□新办□其他□复用□新办□其他法人方章印模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印模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印模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印模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印模注:可根据单位具体情况选择复用UKey或者新办UKey,相关费用按照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执行。附件4山东省政府采购系统改造、优化需求表顺序号:(区划代码+4位年度代码+本市年度内4位顺序号)需求提出市提出日期提出日期年月日年月日需求主题计划完成时间年月日时前完成年月日时前完成年月日时前完成年月日时前完成需求分类□新建□改造□优化□新建□改造□优化□新建□改造□优化□新建□改造□优化涉及系统□一体化政府采购模块□信息公开平台(含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一体化政府采购模块□信息公开平台(含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一体化政府采购模块□信息公开平台(含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一体化政府采购模块□信息公开平台(含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应用场景具体需求及说明监管部门意见市级:(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市级:(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电话:省级:经办人:负责人:注:1.需求单适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改造、升级、优化、运维等需求实现。2.需求单由各市统一编号。3.具体需求及说明要详细、全面,可使用附件。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山东省财政厅办公室2023年10月24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东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