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维护招标公告(启东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启东市大数据中心、启东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启东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中心)2023)



启东市公共地名地址库更新维护项目

第一部分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启东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的委托,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启东市公共地名地址库更新维护项目(项目编号:Z320681230124(CS025))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
启东市公共地名地址库更新维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320681230124(CS025)
项目名称:启东市公共地名地址库更新维护项目
项目类型:服务
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预算金额:36万元
最高限价:36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分包: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提供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测绘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6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方式:凡有意参与磋商的供应商须登录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供应商模块通过CA锁进行响应确认,并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启东市金桥路199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磋商活动。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磋商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磋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磋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磋商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磋商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7、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启东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地址: 启东市世纪大道2099号10号楼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0513-83822345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启东市金桥路199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513-83340291
3、项目联系方式
磋商文件制作人:0513-83340291
项目磋商经办人:0513-83340291
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0513-59001839。

附件:
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pdf

Z320681230124(CS025)_启东市公共地名地址库更新维护项目_招标文件.pdf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启东市公共地名地址库更新维护项目

品目
公共地名地址库更新维护项目

采购单位
启东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行政区域
启东市
公告时间
2023年11月08日 16:5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08日至2023年11月16日每日上午:16:59 至 12:00下午:13:3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3年11月22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无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预算金额
¥3600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姝君

项目联系电话
0513-83340291

采购单位
启东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启东市世纪大道2099号10号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15962733703

代理机构名称
启东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采购人信用承诺书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采购人诚信守法形象,对我单位在本项目(启东市公共地名地址库更新维护)政府采购活动中行为郑重承诺如下:一、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二、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制订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不与供应商恶意串通;不使用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不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三、严格保守秘密,不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采购活动有关的信息资料;不接受赔略或者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四、依法、及时、准确、完整公开政府采购信息;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政府采购合同;六、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及时支付采购资金;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答复供应商质疑,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处理投诉等事项;八、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社会公众、新闻典论等监督;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信用管理部门政务诚信网站严重失信行为的“黑名单”公示。采购单位(盖章)维位2023年7月.20日2附件:项目货物(服务)清单期(盖章):序号1项目名称公共地名地址库史新维护单位件数量1备注启东市公共地名地址库更新维护项目政府采购碰商文件菜购文件编号:Z320681230124(CS025)32068120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印制2023年11月8日地址:启东市金桥路199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邮政编码:226200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目录第一部分竞争性碳商公告第二部分碳商须知第三部分项目需求第四部分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第一部分竞争性碳商公告受启东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的委托,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启东市公共地名地址库更新维护项目(项目编号:Z320681230124(CS025))进行竞争性碳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碳商。项目概况项目概况启东市公共地名地址库更新维护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320681230124(CS025)项目名称:启东市公共地名地址库更新维护项目项目类型:服务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预算金额:36万元最高限价:36万元采购需求:详见碳商文件,请仔细研究。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本项自是否接受分包:否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服务提供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测绘资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1月8日至2023年11月16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地点: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方式:凡有意参与碳商的供应商须登录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首页→供应商模块通过CA锁进行响应确认,并自行免费下载碳商文件。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碳商时间和地点2023年11月2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启东市金桥路199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碳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碳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碳商活动。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无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项目碳商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碳商文件制作人或项目碳商经办人提出;对在“电子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询问请向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提出。5、供应商碳商操作路径,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一业务指引”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碳商方式,详情请查阅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一业务指引”中《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7、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启东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地址:启东市世纪大道2099号10号楼1一联系人:宋先生联系方式:0513-838223451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启东市金桥路199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联系方式:0513-833402913、项目联系方式碳商文件制作人:0513-83340291项目碳商经办人:0513-83340291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0513-59001839。附件:1、碳商文件2、采购人信用承诺第二部分碳商须知(一)总则1.采购方式1.1本次采取竞争性碳商方式,本碳商文件仅适用于碳商公告中所述项目。2.合格的供应商2.1满足碳商公告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的规定。2.2满足本文件实质性条款的规定。3.适用法律3.1本次采购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4.碳商费用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碳商有关的费用,无论碳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4.2本次碳商交易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5.碳商文件的约束力5.1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碳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6.碳商文件的解释6.1碳商文件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由采购人解释,其他部分由交易中心解释。(二)碳商文件1.碳商文件构成1.1碳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采购邀请(2)碳商须知(3)项目需求(4)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5)响应文件组成(6)附件请仔细检查碳商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交易中心联系解决。1.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碳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碳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碳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碳商文件的澄清2.1任何要求对碳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按碳商公告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碳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2.2采购人视情组织答疑会3.碳商文件的修改3.1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易中心可以对碳商文件进行修改。3.2交易中心有权按照法定的要求推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和碳商日期。3.3碳商文件的修改将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公布,补充文件将作为碳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三)响应文件的编制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交易中心及采购人就有关碳商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1.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响应文件构成2.1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价格标文件。供应商按“第五部分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3.碳商响应有效期3.1碳商响应有效期为交易中心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碳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4.碳商响应有效期的延长4.1在特殊情况下,交易中心于原碳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碳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碳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交易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碳商响应,同意延长碳商响应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受碳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延长至新的有效期。(四)响应文件的提交1.响应文件的提交1.1供应商应当按照《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以下简称《投标指引》)(具体查阅路径: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规定,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制作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2.响应文件截止日期2.1供应商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碳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2.2交易中心可以按照规定,通过修改响应文件的情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3.响应文件的拒收3.1交易中心拒绝接收在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上传的任何响应文件。4.响应文件的撤回和修改4.1响应文件的撤回4.1.1电子响应文件的撤回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撤回其电子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方法见《投标指引》。4.1.2供应商撤回电子响应文件,则认为其不再参与本项目碳商活动。4.2响应文件的修改供应商可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对其电子响应文件进行修改,具体操作方法见《投标指引》。4.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作任何修改4.4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响应文件中规定的碳商响应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五)碳商与评审1.碳商仪式1.1交易中心将在碳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碳商开始仪式。供应商应当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碳商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具体操作方法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以下简称《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具体查阅路径: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指引-业务指引。1.2碳商活动的文件解密工作由交易中心组织,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中进行碳商,并公布各供应商的最后报价。1.3供应商在碳商过程中涉及到的碳商文件解密、碳商结果确认等工作,按照《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执行。2.碳商小组2.1碳商开始仪式结束后,交易中心将组织碳商小组进行评审。2.2碳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碳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本中心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3超过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项目,碳商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2.4采用竞争性碳商的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以及情况特殊、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审专家的项目,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可以自行选定评审专家。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竞争性碳商采购项目,评审专家中应当包含1名法律专家。2.5碳商小组独立工作,负责评审所有响应文件并确定成交侯选附件6技术部分正负偏离表(由供应商据实填写,表格不够自行添加)序号货物或服务名称碳商文件要求的技术要求响应文件响应情况偏离说明1234注: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与碳商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中的技术部分的要求,应逐条填列在偏离表中。2.“偏离说明”一栏选择“正偏离”、“无偏离”、“负偏离”进行填写。正偏离、无偏离的确认和负偏离的是否响应碳商文件,由碳商小组认定。3.供应商若提供其他增值服务,可以在表中自行据实填写。附件7报价总表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碳商货物、服务名称碳商总报价大写:小写:元(人民币)主要货物、服务制造商及产地日期:填写说明:1、报价总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无效)。2、如有分包,供应商参与任何一个包的标的,都需单独填写报价总表。附件8分项报价明细表(货物类)供应商(盖章):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品牌生产厂家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备注(是否为主要标的)1234合计分项报价明细表(服务类)供应商(盖章):序号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备注1234合计注:1.投标人必须详细报出货物类项目采购清单中各个子项的名称、品牌、生产厂家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备注中的内容(服务类项目按实际情况填写)。且本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投标报价总表报价合计相等。请各供应商务必按照以上要求填报,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须详细备注主要标的信息,并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进行公示。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9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如项目属性为“货物”,请按本表填写。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投标供应商须根据上述要求,详细列明货物清单中所有产品制造商的具体情况,否则不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4.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如项目属性为“服务”或“工程”,请按本表填写。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附件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编号为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供应商全称(盖章):日期附件11蓝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附件12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为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环境,树立诚信守法的投标人形象,本人代表本单位作出以下承诺:、本单位对所提交的单位基本信息、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从业资质和资格、业绩、财务状况、信誉等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严格依照国家和省、市、县关于招标投标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参加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廉政建设;三、严格遵守即时信息公示规定,及时更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体信息库中信息;四、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守合同、重信用,不参与围标串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干扰评标、违约毁约、恶意投诉等行为,主动维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的良好秩序;五、本单位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依法检查。如发生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或存在其他法律法规对招标投标行为予以限制的情形,自愿接受招标投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自觉接受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典论等监督;七、上述承诺已向本单位员工作了宣传教育;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不良行为,本单位同意将其予以上网公示。投标供应商全称(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月日附件13质疑函范本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地址:邮编: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的名称:质疑项目的编号:包号:采购人名称:采购文件获取日期: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1:事实依据:法律依据:质疑事项2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请求:公章:签字(签章):日期:质疑函制作说明: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更新维护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