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学生课桌凳 木质课桌凳招标公告(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2023)



江津区2023年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包二(第二次)(JJQ23A00538)(BC202300302)竞争性谈判公告

本项目保证金支持电子投标保函形式,如需申请保函请点击右上角“申请投标保函”

项目概况:
“江津区2023年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包二(第二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14日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JJQ23A00538 采购执行编号:BC202300302
项目名称:江津区2023年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包二(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95,000.00元
最高限价:495,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2

包内容
折扣或折扣率或费率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包2:木质课桌凳
100%
3413

详见招标文件

最高限价总计:495,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11月8日 至 2023年11月13日。
每天上午08:00:00至11:30:00,下午15: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 “个人中心” → “在线开评标” → “电子标书在线获取”处在线下载或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或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意事项: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1、CA数字证书的办理:首次参加重庆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进入”在线开评标” → “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CA办理手册。)
2、投标文件制作:首次参加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项目的供应商应当登录重庆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电子招投标中心”相关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9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14日 14: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平台提供的客户端投标工具编制投标文件,然后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在线开评标”栏目,在“我的投标项目”→“在线投标”板块提交。

五、评审信息

谈判开始时间: 2023年11月14日 14:00
谈判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可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个人中心”→“在线开评标”→“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开标必备设备: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麦克风和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或参与开标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系统默认30分钟,可根据现场响应情况进行延长/变更)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约定:

(1)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客观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投标人在仍不能解密的情况下,投标人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启用上传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的方法作为补救措施;在规定的时间内,投标人既不解密,也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视为投标人主动放弃对该项目的投标资格。

(2)因投标人主观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不加密的备份文件的,都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响应无效且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如果项目提供了保证金的,保证金扣除不予退还。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政府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重庆市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办理正式CA签章流程手册》和《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CA证书签章版)》、《【供应商必看】政府采购(CA版)供应商投标前软件安装手册》,并按其要求操作。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
采购经办人:彭菲
采购人电话:023-47545939
采购人地址:鼎山大道73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刁建
代理机构电话:15823577032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津区滨江新城滨江商务大厦A栋江津区政务中心三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刁建
项目联系人电话:15823577032

九、附件

江津区2023年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包二(第二次)--招标文件(定).doc
采购公告附件 (投标人必看手册) 8月版.zip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号:JJQ23A00538项目交易编号:BC202300302项目名称:江津区2023年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包二(第二次)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一月1.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二篇采购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第四篇谈判与评审第五篇投标人须知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2.第一篇投标邀请书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交易平台)受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的委托,对江津区2023年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包二(第二次)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实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1.招标项目内容项目名称分包及名称基准单价(元/套)报价最高折扣(%)投标保证金(万元)履约保证金(万元)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江津区2023年学生课桌凳采购项目包二(第二次)包2:木质课桌凳1451000.9中标金额的2%工业2.1.注:折扣=(投标报价÷基准价格)×100%2.2.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资金,预算金额49.5万元。2.3.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一)基本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货物的制造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2.4.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自行在线上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网上获取标书→在线获取),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三)招标公告所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登陆“重庆政府采购网”完成网上报名申请且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招标。注意事项:本项目为江津区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首次参与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须申请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密码、办理CA证书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互联网线上响应,具体操作流程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江津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试行)》和《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进行查看。因未注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账号、未办理CA证书、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CA证书的办理流程: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电子招投标”栏目,下载《江津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试行)》和《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并按照要求操作。2、投标文件制作: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电子招投标”栏目,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按照《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操作。(四)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11月8日)起3个工作日。(五)投标文件递交1、本项目采用网上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电子招投标”栏目,在“网上项目投标→上传投标文件”板块提交。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14:00:00。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六)开标信息1、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14:00:002、开标地点:投标人可在网上开评标大厅远程参与开标。也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用于开标的电脑必须带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声卡等功能)、无线网卡在规定的开标时间抵达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指定开标室。3、开标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登录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网上开评标大厅,进入开标室完成在线签到、标书解密、确认开标结果。(七)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2、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情形:①因政府采购全程电子化系统原因影响解密时间的,采购人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延长解密时间,仍不能解密的,经投标人申请,可以启用提供的不加密的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投标人未提供不加密的电子备份文件作为补救措施的;②因投标人原因未完成解密工作的。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需熟悉了解整个采购电子化开评标全过程。具体电子化采购规则以及操作指南请下载项目公告附件《江津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试行)》和《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并按其要求操作。2.5.五、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方式一: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递交(一)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转款时汇出账号必须与《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的账号一致,否则投标无效。转款时在备注或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相应部分提供转款凭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二)投标保证金账户银行名称: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津分行银行账号:1501010120010022614000036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三)保证金退还方式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登录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点击“投标人基本信息注册登记入口”进入注册登记界面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并保证注册登记信息的准确和完整,区交易平台不对注册信息进行审核。本平台退还投标保证金将以注册登记的信息为准按程序退还投标保证金。因投标人未注册或注册信息有误而导致无法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注册登记信息有误或变更的,投标人请及时与交易平台信息和见证部(023-81222125)联系,更正完善注册信息。保证金退还查询电话:023-81222198(区交易平台财务部)或本项目联系人。方式二:以保函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按渝财采购〔2023〕7号文件执行)(一)缴纳形式:投标人提供投标保函,保函出具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且同时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单位。(二)具体要求: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保函部分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和担保方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保函原件应当于投标时间截止前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投标保函原件不退还,由采购人委托交易平台保管。投标保函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④保函生效时间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投标有效期;⑤保函须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函无效。2.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投标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3.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投标保函部分中提供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否则该投标保函视为无效。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一经招标人核实,将上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三)投标保函的退还、注销1.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向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函。具体投标保函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担保方协商。2.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函。具体投标保函注销事宜由投标人与担保方协商。2.6.六、投标有关规定(一)超过递交标书截止时间(以开标室大屏幕保证金系统显示的倒计时时间为准),区交易平台恕不接受,后果自负。(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四)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身应对考察中获取的现场资料负责。不管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踏勘过现场,对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五)质疑:投标人对采购文件中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动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采购人在收到质疑后1个工作日内与项目负责人联系,并及时反馈回复情况。其他问题可向区交易平台提出质疑。相关格式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递交书面质疑截止时间为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质疑(一式三份)送达采购人或区交易平台时间为准)。(六)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责任和风险。(七)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八)同一合同项(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九)同一合同项(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2.7.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江津区津兴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刁老师电话:81222242地址: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二)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联系人:廖老师电话:13637902713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大道731号3.第二篇采购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3.1.一、采购技术需求(一)项目基本情况:序号产品名称数量/单位备注1木质课桌凳≥3413套该包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境内生产。成交数量计算方法为:成交数量=预算资金÷(145元×折扣),以去尾法保留整数。(二)项目相关要求:(一)技术参数名称组件规格材质技术参数单人课桌桌面600mm×400mm(长×宽),厚≥25mm。优质柏木实木(非齿接木),经过烘干处理,无裂缝、残边、缺损、腐烂、无长径≥45mm木节。1.桌面最多4块柏木实木镶接。2.四大角竖直方向作R5mm小圆角处理,八边棱、八小圆角作R2mm倒棱处理。 3.表面及棱角粗砂、细砂打磨光滑,无毛刺。4.桌面对角误差≤2mm,桌面弯曲度≤2mm。单人课桌立柱不小于50mm×35mm,(高度与不同型号课桌相匹配)优质柏木实木,经过烘干处理,无裂缝、残边、缺损、腐烂、无长径≥30mm木节。1.竖直四棱作R2mm倒棱处理。2.竖直四棱、四面粗砂、细砂打磨光滑。3.弯曲度≤2mm。单人课桌横档横档不小于:40×30mm优质柏木实木,经过烘干处理,无裂缝、残边、缺损、腐烂、无长径≥30mm木节。1.四棱作R2mm倒棱处理。2.四棱、四面粗砂、细砂打磨光滑。3.弯曲度≤1mm。单人课桌横档下脚拉方不小于40mm×30mm优质柏木实木,经过烘干处理,无裂缝、残边、缺损、腐烂、无长径≥30mm木节。1.四棱作R2mm倒棱处理。2.四棱、四面粗砂、细砂打磨光滑。3.弯曲度≤1mm。单人课桌课斗底板厚8mm-10mm、围板厚8mm-10mm,柏木齿接板1.底板弯曲度≤2mm,围板弯曲度≤1mm。2.在课斗底部四周开槽装底板,底板直接嵌入槽内固定。3.底板组合:前后横档开槽镶入,左右内镶并用榫头压30mm×30mm柏木实木条;底部中间加装30mm×20mm扯换。单人凳子凳面300mm×240mm 厚≥25mm,柏木实木板。优质柏木实木(非齿接木),经过烘干处理,无裂缝、残边、缺损、腐烂、无长径≥35mm木节。1.整板,不允许镶接。2.四大角竖直方向作R5mm小圆角处理,八边棱、八小圆角作R2mm倒棱处理。3.表面及棱角粗砂、细砂打磨光滑,无毛刺。4.桌面对角误差≤1mm,凳面弯曲度≤1mm。5.四侧面作小曲面处理。单人凳子凳脚立柱不小于:40mm×40mm, 下拉方不小于:28mm×38mm , 上拉方不小于:30mm×20mm。优质柏木实木,经过烘干处理,无裂缝、残边、缺损、腐烂、立柱无长径≥30mm木节、横档和拉方无长径≥20mm木节1.立柱竖直四棱作R2mm倒棱处理。2.立柱竖直四棱、四面粗砂、细砂打磨光滑。3.立柱正面作拉直线边和小曲面处理。注:所有参数不允许负偏离,误差≤5mm。(二)学生课桌凳成品图样1.学生课桌:2.学生课凳:(三)桌面缝口结构示意图其他要求1.颜色:柏木自然本色。2.油漆:课桌凳所有部位必须使用环保安全的UV透明漆或优质环保水性透明漆,耐酸、耐碱,硬度高、耐摩擦、亮度高,平整易清洁。提供省(直辖市)级及其以上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本项目拟用油漆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胶水:优质环保、固含量高、耐水性能好、强度高。4.组合:桌面拼缝结构为阴阳榫拼接(见示意图)。除桌面、凳面、底板、围板外,各组件均用榫头加胶接合,结实无缝隙。桌面与桌脚组合,每脚用70mm×4mm自攻螺钉接合,螺钉头陷入桌面5mm,并用膏灰封孔。课斗与桌面接合处加胶。5.课斗围板:内镶并用榫头压30mm×30mm柏木实木条。6.课桌桌脚外边距:560mm×360mm,对角误差≤5mm。7.课桌桌面下面到课斗底板上面内空净高175mm,误差≤1mm。8.课桌桌脚纵向(两侧面)两根拉方下边距离地面85mm,误差≤10mm;课桌桌脚横向(后面)拉方距离地面115mm,误差≤10mm。9.凳面与凳脚用穿榫连接。凳面与框架使用4个角铁加固,凳子下扯换处也使用4个角铁加固,角铁尺寸不小于30mm×30mm×30mm,厚度不小于1.5mm,每个角铁配4颗优质蘑菇头螺丝。所有角铁打磨光滑,无毛刺。10.在课桌左侧板中间和桌凳面背部中间设置烫印永久性标牌,标明课桌凳采购年份和国标型号(2023-1、2023-2、2023-3、2023-4)。11.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有效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CEC)或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认证范围包含所投产品类别)。12.所投产品制造商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19001(或ISO9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或ISO14001)。备注:本文的“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是指通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认证检测机构。二、样品递交及退还要求(一)样品递交要求1.样品清单列表序号样品名称样品制作标准和要求规格数量/单位1国标2号木质课桌凳包2技术参数要求成品1套2桌面板材1块和立柱1根为1件毛料1件注:样品必须满足招标文件所有技术要求,任意一条不满足技术要求或样品不齐全为无效投标。2.样品评审方式样品采用暗标评审,递交样品时由平台工作人员统一编号。3.样品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北京时间14:00:00。截止时间以电子招投标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4.样品递交地点江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江津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样品间)(二)样品退还要求样品在评审完成后,中标人样品由采购人带回,未中标人样品由投标人拆除并带回。4.第三篇项目商务要求4.1.一、交货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期限从合同签订起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2.交货地点序号项目学校数量(套)1重庆市江津区杨柳小学校1502重庆市江津区柏林小学校2533重庆市江津区李市小学校3704重庆市江津区四屏小学校1005重庆市江津区高占小学校506重庆市江津区支坪小学校3007重庆市江津区蔡家小学校3008重庆市江津区西湖小学校1609重庆市江津区黄桷小学校3010重庆市江津区油溪小学校40011重庆市江津李市中学校40012重庆市江津区柏林初级中学校10013重庆市江津区西湖初级中学校20014重庆市江津区先锋初级中学校30015重庆市江津实验中学校300合计3413(三)验收方式4.2.1、到货验收:到货验收由各项目学校和中标人共同负责实施。货物到达各项目学校后,由各项目学校组织人员和中标人代表在场当面开箱检查,核对货物的规格型号,检查外观,核对货物数量。到货验收合格条件如下:(1)中标人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交货;(2)货物的规格型号符合中标人投标承诺;(3)货物全新、完好无损;(4)货物数量符合采购人指定各项目学校配备数量。中标后供货时,采购人有权随机抽取一套成品送至经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机构对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响应参数进行随机抽测,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随机抽取的成品由中标人免费提供,供货数量为招采数量加1套,抽取的成品所有权属采购人,请投标人做好成本预算。若检测结果与投标人响应参数不符,则视为投标人虚假应标,将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办理。中标人提供的货物验收不合格的,中标人拒绝收货,中标人无条件撤离所有货物,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如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还应当依法赔偿超过部分的损失,同时按《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追究法律责任。2、项目初验(校级验收):各项目学校货物安装调试完成,运行正常,相关人员技术培训完成后。由各项目学校组织初验,初验后按采购人要求填写初验合格证明。3、项目终验(区级验收):项目终验由采购人组织并成立验收小组验收。项目终验合格条件如下:(1)设备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和采购合同一致;(2)本项目所有项目学校初验合格(提供初验合格证明);(3)交货、安装完成时间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4.3.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是报折扣,折扣=(投标价格÷基准单价)×1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保险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4.4.三、服务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自项目终验合格之日起,其投标产品质量保证期达到3年。(二)售后服务内容1.投标人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1电话咨询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在4小时内到达现场(远郊区6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24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1.3技术升级在质保期内,如果投标人和制造商的产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如采购人有相应要求,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对采购人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质量保证期过后,投标人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投标人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投标人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投标人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4.5.四、付款方式(一)本项目据实结算,结算方式:支付总金额=成交数量×基准单价×折扣(二)本项目可分为三次付款1、预付款(最高至合同金额50%):中标人需采购人在签订合同后支付预付款的,须提供与预付款同等额度的保函(保函出具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且同时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单位。),但预付款金额最高至合同金额50%。采购人在收到担保函和相应额度的正式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待财政资金到位后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如中标人收到预付款后不履行相关义务,采购人将通过担保函收回已支付的预付款。2、货到付款(付至合同执行金额的80%):项目到货验收合格,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中标人出具相应额度的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待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款项。3、区级验收付款(付至合同执行金额的100%):项目终验合格后,中标人出具相应额度的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待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款项。4.6.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4.7.六、其他商务要求内容1.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七、其他未尽事宜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5.第四篇谈判与评审5.1.一、谈判程序和要求1.整个谈判过程由江津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负责监督。2.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公开进行。3.通过初步审查的投标人获得谈判资格,以抽签方式确定谈判顺序。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谈判(若谈判过程中投标人未按时进入视频会议视为放弃谈判以投标人响应文件中的响应为准)。4.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投标人。5.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在电子招标系统内填报。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次报价。如果投标人放弃最终报价或最终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则最终报价以第一次报价为准。最终报价只报折扣。6.谈判注意事项(1)物有所值的原则。通过谈判,激发各投标人展开竞争,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最符合用户预期。(2)以谈判文件的要求为基础,对有利于用户的改进的实施方案,在不提高报价的前提下可以接受。(3)在谈判时注意考虑:售后服务;完成时间;财务状况(完税情况);企业信誉;执行合同的能力。(4)在谈判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参与谈判的资格。7.比较和评价谈判后,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谈判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8.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推荐投标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最终报价进行政策性扣减,并依据扣减后的价格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其中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出现两个及以上的最低投标报价,采购人以现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5.2.二、评审标准(一)初步审查标准1.资格性审查。资格性审查资料表如下:序号检查因素检查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六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六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六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注)投标人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详见第六篇)。(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第一篇“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要求提交(如果有)。(三)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足额交纳所投包的投标保证金。注:投标人按“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营业执照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社会保险登记证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中“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处罚中“较大数额”的认定标准,由执行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了较大数额标准的,从其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共同联合协议中应确定主办方(主体),代表联合体进行投标和澄清。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第一篇”)。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序号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有效性审查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1有效性审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有效,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1有效性审查报价唯一只能在限价范围内报价,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1有效性审查投标保证金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份数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2完整性审查投标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3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内容对谈判文件第二篇、第三篇规定的招标内容全部作出响应。3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技术参数满足谈判文件提出的技术和功能要求。3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完成期限满足谈判文件要求。3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售后服务满足谈判文件要求。3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有效期满足谈判文件规定。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谈判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标。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投标人或者中标投标人的评标方法。谈判小组认为,排名在前面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中标候选人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一位的中标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5.3.三、无效投标条款谈判小组评审时,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为无效投标:(一)投标人未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二)投标人不具备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或超出营业范围投标的。(三)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同一阶段多个投标报价的。(四)投标报价超出谈判文件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五)投标文件未对谈判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全部作出响应,不能完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六)投标文件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情形。5.4.四、废标条款谈判小组评审时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一)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二)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三)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采购。6.第五篇投标人须知6.1.一、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2.二、投标人1.合格投标人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谈判文件第一篇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2.投标人的风险投标人没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6.3.三、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谈判小组评判依据和标准。谈判文件也是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1.谈判文件由投标邀请书;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项目商务要求;投标人须知;谈判与评审;投标文件格式等六部分组成。2.区交易平台对谈判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谈判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3.投标人对谈判文件如有异议,应在递交质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江津区交易平台;江津区交易平台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将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https://www.cqggzy.com/jiangjinweb/发布。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人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否则视同认可谈判文件所有要求。逾期提出异议的,区交易平台或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6.4.四、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一)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经济文件、技术文件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和承诺等文件组成。(二)联合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三)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90天内。(四)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应按谈判文件第一篇规定向区交易平台交纳投标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限在投标文件有效期过后30天内继续有效。4.投标保证金币种和投标报价币种均为人民币。5.区交易平台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原件送往交易平台存档及缴纳代理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不退还现金,只能转帐退还投标单位基本帐户,不能转委托退还其它单位或个人。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3)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7)严重扰乱采购秩序的。(五)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电子投标文件一式二份,一份为加密投标文件,一份为备份投标文件。加密投标文件应与备份投标文件保持一致,系统会对备份投标文件与加密投标文件一致性进行核验。2、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中,第六篇响应文件编制要求中规定签署、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署、盖章。3、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每页必须电子签章。(六)投标报价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的格式报价,没有分包号的不填分包号。2.投标人的有效最终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固定不变。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有效最终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七)修正错误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5.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谈判小组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八)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6.5.五、开标(一)开标应当在谈判文件中“投标邀请书”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公开进行。(二)区交易平台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谈判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上发布。(三)开标由区交易平台主持,邀请采购人、投标人、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代表参加,财政部门和有关监督部门可视情况派员现场监督。6.6.六、评标见第四篇“评标”内容。6.7.七、定标(一)定标原则采购人或其授权的谈判小组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人。(二)定标程序1.区交易平台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交采购人确认,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上对评标结果进行公告。2.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无异议的,采购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如有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可在质疑处理完毕后确定中标人。3.中标结果应当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上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单、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电话。4.中标人变更(1)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第二中标顺序人的报价与第一中标人报价差额在5%(5%含)以内,可顺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到第三中标人,也可重新组织招标。(2)中标人无充分理由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及区交易平台应将情况报财政部门,对违规投标人进行处罚。6.8.八、中标通知书(一)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后,区交易平台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9.九、询问、质疑和投诉(一)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投标人询问可以是口头或书面形式。(二)质疑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伤害的,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1.质疑时限、内容1.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在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2投标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3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1.4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4.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1.4.2质疑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以及采购执行编号;1.4.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1.4.4事实依据;1.4.5必要的法律依据;1.4.6提出质疑的日期;1.4.7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4.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1.5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3.其他3.1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2质疑函范本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津区)网站下载。4.质疑联系方式详见第一篇“联系方式”。(三)投诉1.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2.投标人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递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书范本可在财政部门户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下载。3.投诉书应当使用中文,相关当事人提供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视听资料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由翻译机构盖章或者翻译人员签名;相关当事人向财政部门提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形成的证据,应当说明来源,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证据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相关当事人提供的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内形成的证据,应当履行相关的证明手续。4.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6.10.十、签订合同(一)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二)谈判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三)合同生效条款由供需双方约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后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6.11.十一、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采购人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前,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按采购文件要求向采购人缴纳中标价2%的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保函(保函出具担保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可开展非融资担保类业务的银行、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且同时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单位。)等非现金形式。验收合格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退还方式在3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退还手续。中标(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的,由采购人按合同约定对履约保证金进行处理,对因供应商违约扣缴的履约保证金,依照罚没财物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履约保证金缴纳账号:户名:重庆市江津区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账号:311401010400195610000509003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江津支行6.12.十二、代理服务费投标人成交后向津兴公司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采购类型成交金额(万元)货物采购服务采购工程采购100以下1.5%1.5%1.0%100-2001.1%0.8%0.7%200-5001.08%0.78%0.69%500-10000.54%0.31%0.49%1000-50000.23%0.12%0.3%5000-100000.09%0.036%0.16%10000-1000000.014%0.014%0.04%100000以上0.002%0.002%0.008%注: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代理业务成交金额为50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100万元×1.5%=1.5万元(200-100)万元×0.8%=0.8万元(500-200)×0.78%=2.34万元合计收费=1.5+0.8+2.34=4.64(万元)7.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7.1.一、经济部分7.2.二、商务部分7.3.三、技术部分江津区(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经济部分)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开标一览表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分包号项目名称单套报价折扣(%)(小写)单套报价折扣(大写):百分之备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说明:1、开标一览表按分包填列,每一分包单独一张开标一览表;2、开标一览表在开标大会上当众宣读,务必填写清楚,准确无误。3、该表可扩展为其他分包。(二)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单位:元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数量单价合计12345678/9/10/11……/12总计 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投标人鲜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请投标人据实填写本表;2.该表可扩展。江津区(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投标函(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注册地址:。我方就参加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一、我方完全理解并接受该项目招标文件所有要求。二、我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和真实的,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四、我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五、我方承诺:本次投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90天。六、我方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和合同有效期内,该报价固定不变。七、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我方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合同约定条款承担我方责任。八、我方未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九、我方同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交纳足额投标保证金。十、若我方中标,愿意按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交易服务费。(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签署)年月日(二)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在(投标人名称)任(职务名称)职务,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授权他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招标项目名称: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是(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授权(被授权人姓名及身份证代码)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署负全部责任。在撤消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被授权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或盖章)(签署或盖章)(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投标人公章)年月日被授权人电话: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XXXX(若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可不填写)注:1.若为法定代表人办理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不提供此文件。2.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主办方(主体)出具。(五)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投标人名称)郑重承诺:1.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2.我方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3.我方在采购项目评审(评标)环节结束后,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我方对以上承诺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承诺。(投标人公章)年月日(六)特定资格条件证书或证明文件(七)《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八)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材料或投标保函(1、投标保函复印件,2、获得江津区财政监管部门备案同意开展保函业务的证明材料复印件,3、投标保函的核验地点、方式和联系人)(九)商务响应情况表:项目交易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商务要求投标商务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三篇”中所列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投标商务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数值或内容的表述,视为不满足相应条款;2.本表可扩展。(十)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没有则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类)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填写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中小企业应当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实填写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所属行业时,应与采购文件第一篇“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中填写的所属行业一致。注:各行业划型标准:(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若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在结果公告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一)谈判文件要求和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格式自定)江津区(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一)所投各产品的技术参数(或技术指标)(二)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范围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证明文件(如果有)说明:1.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2.提供所投产品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在页面打印件,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三)技术条款差异表项目交易编号:招标项目名称:序号招标要求投标应答差异说明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投标人公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注:1.本表即为对本项目“第二篇”中所有条款进行比较和响应,应逐条如实填写,“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本表可扩展;3.可附相关技术支撑材料。(格式自定)(四)谈判文件要求和投标人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格式自定)。(结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学生课桌凳 木质课桌凳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重庆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