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处理设施维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2023)
2023至2024年度城厢区太湖工业园区排水处理设施维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23至2024年度城厢区太湖工业园区排水处理设施维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至2024年度城厢区太湖工业园区排水处理设施维护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龙腾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太湖工业园区;
2) 工程建设规模:整年度约人民币350万元,按维护改造实际工程量计算(按当期的莆田信息价);
3) 招标范围和内容:城厢区太湖工业园区区域内排水处理设施日常巡查维护以及单个项目预算价100万元以下的小额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类窑井盖、雨水蓖、雨污水管道破损修复,雨污水管道清淤疏通,泵站等设备设施维护修理,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收集,防汛抢险任务以及其他维护改造任务等工程;
4)工期要求:总工期:36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或市政施工合同价累计达到350万元,合同终止。若最后一个项目使合同金额超过350万元,超过的部分仍予以支付。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必须及时保质保量完成招标人下达的施工任务,如承包人未能达到要求,招标人有权随时增补施工班组或终止承包合同,并参照本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中有关罚款规定要求承包人赔偿相应损失、追究承包人责任;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
5)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6)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7)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8)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2023年11月08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可登录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以现金形式开标时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莆田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九龙商务楼C栋22层
电话:0594-2590399
联系人:郝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龙腾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北磨街300号
电话:18950720315
联系人:小林
2023至2024年度城厢区太湖工业园区排水处理设施维护改造工程.doc
莆田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随机抽取法试行范本招标项目名称:2023至2024年度城厢区太湖工业园区排水处理设施维护改造工程招标编号:LTGX-GCZB20231108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龙腾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日期:2023年11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四)开标、评标及定标(五)授予合同(六)标后管理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3至2024年度城厢区太湖工业园区排水处理设施维护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龙腾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太湖工业园区;2.2.工程建设规模:整年度约人民币350万元,按维护改造实际工程量计算(按当期的莆田信息价);2.3.招标范围和内容:城厢区太湖工业园区区域内排水处理设施日常巡查维护以及单个项目预算价100万元以下的小额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类窑井盖、雨水蓖、雨污水管道破损修复,雨污水管道清淤疏通,泵站等设备设施维护修理,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收集,防汛抢险任务以及其他维护改造任务等工程;4)工期要求:总工期:36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或市政施工合同价累计达到350万元,合同终止。若最后一个项目使合同金额超过350万元,超过的部分仍予以支付。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必须及时保质保量完成招标人下达的施工任务,如承包人未能达到要求,招标人有权随时增补施工班组或终止承包合同,并参照本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中有关罚款规定要求承包人赔偿相应损失、追究承包人责任;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3.5.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3.6.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3.7.投标人不得属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人自2023年11月08日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可登录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公共资源配置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以现金形式开标时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7.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莆田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9.联系方式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霞林街道荔华东大道九龙商务楼C栋22层电话:0594-2590399联系人:郝女士招标代理机构:龙腾国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北磨街300号电话:18950720315联系人:小林第二章投标须知(一)总则1.招标项目说明1.1项目名称:2023至2024年度城厢区太湖工业园区排水处理设施维护改造工程1.2建设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太湖工业园区1.3建设规模:整年度约人民币350万元,按维护改造实际工程量计算(按当期的莆田信息价)1.4招标范围:城厢区太湖工业园区区域内排水处理设施日常巡查维护以及预算价100万元以下的小额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类窑井盖、雨水蓖、雨污水管道破损修复,雨污水管道清淤疏通,泵站等设备设施维护修理,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收集,防汛抢险任务以及其他维护改造任务等工程1.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1.6合同价格形式:按维护改造实际工程量计算(按当期的莆田信息价)1.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8投标需知:该招标项目如遇到上级指令性要求、政策性调整等客观原因,本项目施工合同随即终止,招标人将承包人所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承包人,承包人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补偿或赔偿要求。2.招标项目的工期和质量标准2.1本招标项目的工期为/日历天,招标人要求招标工期不超过365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或市政施工合同价累计达到350万元,合同终止。若最后一个项目使合同金额超过350万元,超过的部分仍予以支付。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必须及时保质保量完成招标人下达的施工任务,如承包人未能达到要求,招标人有权随时增补施工班组或终止承包合同,并参照本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中有关罚款规定要求承包人赔偿相应损失、追究承包人责任。中标人如不能在招标人下达的施工任务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每日5000元向招标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2.2招标项目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合格标准。3.投标人的资格及资质要求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本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非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5]13号文件的规定完成入闽信息登记工作;3.5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3.6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3.7投标人不得属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3.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但装修、幕墙、智能化、钢结构、消防、环境等专项工程的除外;(3)为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项目(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或有隶属关系的;(8)公司级领导与本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公司级领导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企业法人、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被县区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4)被县区级及以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记录不良行为,并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莆田建设信息网或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公告,处在公告明确限制投标期限内的。4.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5.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上述费用。6.现场踏勘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勘察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介绍的招标项目相关情况,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6.2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招标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与之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7.分包本招标项目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二)招标文件8.招标文件的组成内容本招标文件由投标人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预算价、图纸、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9.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直接在到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官网上下载招标文件。10.招标文件的制定依据本招标文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制定。11.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11.1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踏勘项目现场中若存在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中存在限制公平竞争的倾向性条款等问题)的,或认为工程预算价的工程量存在差错或漏项、材料和设备的单价存在误差、工程取费费率出现差错的,可在2023年11月13日17:00前直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疑问。11.2对于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所有要求澄清的问题,包括质疑的招标文件相关条款,招标人将认真答复,确属不合理条款或存在差错的将在答疑时予以删除、修改。11.3招标人将在2023年11月14日17:30前,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12.工程预算价和工程发包价12.1工程发包价本招标项目的工程发包价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价×(1-工程预算价下浮率)本招标项目的工程预算价下浮率为12%。12.2发包价暂按350万元计,具体实际金额按下达任务实际完成的项目工程量结算。投标人填报投标报价时均暂按350万元填写。12.3维护期间单项工程合同估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价×(1-工程预算价下浮率)。13.工程预算价的编制:以招标人委托第三方审核机构审核后的招标控制价及编制说明为准。14.主要材料、设备要求14.1投标人在施工时必须选用招标文件指定的备选品牌。14.2招标人所需材料、设备,按莆市工信运行〔2023〕38号文件规定,优先选用公布的莆田市名优产品名录产品,名录内品牌直接进入招标人招标文件所列的品牌名单。14.3本工程选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标准、品牌如下:详见编制说明。参考品牌作为投标人投标参考。投标人可以直接选用参考品牌中的一种,也可以自行另选品牌,但所选的品牌品质(品牌知名度、技术标准和质量等级)应当相当于或不低于参考品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中未明确品牌的,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参考品牌中选择一种经招标人同意的品牌进行采购和施工。在工程施工中,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后可更改部分品牌,并按实调整主材(设备)价格。承包人所用的主材(设备)须事先得到发包人批准后方可使用,发包人有权拒绝使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材料设备。(三)投标文件15.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由下列内容组成。(一)、投标承诺函(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三)、企业和人员的证书、证件扫描件应加盖公章(四)、投标人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经理信息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单位章。16.投标有效期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7.投标保证金17.1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元),以现金形式开标时当场交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拒绝接受(或退回)其投标文件。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开标会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签订后无息退还。17.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7.3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以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间,投标人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因中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5)中标人放弃中标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8.投标文件的编制18.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其中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也可以增加附页。18.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程发包价、招标工期、质量要求、投标有效期、项目管理人员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18.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或复印,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18.4投标文件正本的份数为一份,副本的份数为叁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9.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的密封口上加盖单位章。封套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封的完整性负责,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标会上不再对文件包装的完整性进行查验。20.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递交截止时间20.1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莆田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是:2023年11月20日09时30分。20.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四)开标、评标及定标21.开标21.1开标会定于2023年11月20日09时30分在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荔城中大道龙兴路(路口)二楼(莆田数字城市电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开标会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行政监督部门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如是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须随带个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个人社保证明(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及以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21.3资格审查小组招标人不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等3人以上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和投标文件的有效性进行审查。21.4开标程序:(1)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2)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3)确定进入资格审查的潜在投标人名单,若投标人少于15家(含15家)的,则所有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若投标人多于15家,则在资格审查前随机抽取10家进入资格审查程序,未抽中的,退出资格审查和中标人抽取程序。以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顺序号对应代表该投标人,由招标人代表当众抽取10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未抽中的不进入评标程序。(4)查验投标人代表的身份、投标人的资格。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开启其投标文件并予以退还: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2)投标人代表未按投标须知第21.2款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个人社保证明(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及以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或有效个人身份证明的;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4)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低于60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项目);(5)主持人宣布进入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名单。(6)查询投标人的投保证金缴纳情况、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如有时)、法人或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等信息。(7)宣读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并记录。宣读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程质量、工期、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它必要的内容。(8)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22.评标22.1资格审查小组审查投标文件,确定进入公开抽取中标人程序的合格投标人名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不得进入随机抽取程序:22.1.1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22.1.2投标承诺函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编制、填写内容或签署、盖章的;22.1.3投标人的承诺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22.1.4具有投标须知第3.8条情形之一的;22.1.5投标人拟派出项目负责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2.1.6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提供企业及个人的证书、证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22.1.7投标人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经理信息无法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或查询到的信息不完整;22.1.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确定中标人23.1从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一家中标人。23.2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宣布抽取规则:23.2.1公开随机抽取采取三轮抽取法,第一轮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抽取对应号,第三轮抽取中标单位。23.2.2第一轮由投标人以签到(或入围)先后依次抽取顺序号。第二轮由招标人抽取对应号。第三轮由投标人抽取中标单位。23.2.3当众展示公开抽取工具,经招标人和各投标人代表确认后,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按照进入公开随机抽取程序的投标人数额,向抽取箱内放入同等数量的号码球;23.2.4由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公开随机抽取一个号码球,投标人抽取的号码即代表该投标人的号码,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场公布顺序号,各投标人应当众签字确认;23.2.5将球重新放进抽取箱内,由招标人或其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随机抽取,所抽的号码为对应号;23.2.6将球重新放进抽取箱内,由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公开随机抽取,所抽的号码与对应号相同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23.3招标代理机构撰写开标情况报告,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签字确认后存档。23.4经过审查,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24.中标通知和中标公示24.1在评标结束后3日内,招标人将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项目经理姓名(包括建造师等级和注册编号),在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公示。24.2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天内必须领取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事宜并缴纳履约保证金。每延后一天招标人有权按5000元/天对中标人罚款,超过5日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25.附则25.1在评标定标过程中,投标人自己认为须准备好与投标有关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备查的,可以在招标人要求提交时当场提交,投标人不能当场提交的,资格审查小组可以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认定。25.2在评标过程中,资格审查小组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项目经理须在一个小时内到达评标地点,向资格审查小组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规定作出书面澄清的,则资格审查小组可以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形认定。(五)授予合同26.签订合同26.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按照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不得再进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事宜并缴纳履约保证金。每延后一天招标人有权按5000元/天对中标人罚款,超过5日未缴纳履约保证金并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26.2中标人应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3天内进场施工。26.3招标人应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15天内将施工合同提交建设行政监督部门备案。26.3中标人不按期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27.履约担保27.1中标人在签定施工合同时,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叁拾伍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应采用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函的方式提交,投标人以现金转账以外的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予支付工程预付款),具体遵照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执行。27.2若履约保证金采用保函形式的,须履行以下条款:①在有效期内,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如期顺利施工的;或因乙方违反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义务及相关部门文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担保人在7天内无条件立即支付全额担保金。②(如保函等有效期为具体日期的)过期:保函等有效期截止前一个月,乙方需提供等额等内容的新的保函等,如若乙方未提供新的保函等,甲方将暂停支付一切工程款项,同时甲方将发函担保单位要求支付全额担保金,待担保金额支付给甲方后,甲方恢复一切工程款项支付。③乙方提供的保函等需有此条内容:在本保函等有效期内,发包人有权发函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收到发包人的书面通知后,7天内无条件全额支付担保金。④因政策性、征地拆迁等原因,造成项目工期拖延的,乙方需无条件出具延期保函。⑤若保函无法履行履约保函约定的条款的,承包人需在2日内以现金转账形式向甲方提交全额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责任。27.3退还履约保证金:以现金转账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年度最后一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交)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收到返回履约保证金申请函后退还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没有完成或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采用保函的,有效期必须延续到工程(年度最后一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止。若保函时效没有达到上述规定,必须补足时效。否则,发包人将不支付工程进度款。(六)标后管理28.标后管理28.1本招标项目的标后监督管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莆田市及城厢区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执行。28.2上述第28.1款规定的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实施房建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远程视频大数据管控的通知》(闽建建[2017]5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将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纳入房屋建筑施工招投标评分项目(试行)的通知》(闽建筑[2015]23号)、莆政综[2020]47号、莆建综[2020]49号等。若出台新的规范性文件,遵照新文件执行。附表1: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配备评审标准项目内容评 审 标 准项目管理班子配备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应持有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通过年审有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的在职职工(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上的所属单位为准),且目前必须无在建工程。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其他人员其它人员配备至少应达到下列要求: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其他人员职 位最低数量要求(人)职称、岗位资格要求备注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其他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1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经年检合格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其他人员市政施工员1取得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经年检合格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其他人员安装或水电施工员1取得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可用设备安装施工员替代)经年检合格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其他人员质检(量)员1取得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经年检合格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其他人员安全员1取得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经年检合格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其他人员材料员1取得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经年检合格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其他人员机械(管)员1取得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经年检合格项目管理班子配备其他人员劳务员1取得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经年检合格备注:(1)投标人应按《拟派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管理职位。(2)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填写拟派建造师的具体信息。(3)投标人在投标时不需填写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具体信息。28.3投标人中标后若不能按《拟派出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要求配备市政施工员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和没收其投标保证金28.4以上人员配备为最低要求,最终人员配备以闽建建[2018]36号及闽建建[2018]37号文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到位。中标单位应无条件配备充足人员,不另行支付费用。1.第三章合同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名称:2023至2024年度城厢区太湖工业园区排水处理设施维护改造工程建设单位: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3至2024年度城厢区太湖工业园区排水处理设施维护改造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023至2024年度城厢区太湖工业园区排水处理设施维护改造工程2.工程地点:莆田市城厢区太湖工业园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5.工程内容:城厢区太湖工业园区区域内排水处理设施日常巡查维护以及预算价100万元以下的小额工程,包括但不仅限于各类窑井盖、雨水蓖、雨污水管道破损修复,雨污水管道清淤疏通,泵站等设备设施维护修理,雨污分流改造及污水收集,防汛抢险任务以及其他维护改造任务等工程;上述工程内容为:维护改造期间单项合同预算金额在100万以下的项目,其预算用的信息价必须是当期莆田信息价定额标准。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以住建部门派单下达的任务、或区相关部门委派的抢修工程。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65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或市政施工合同价累计达到350万元,合同终止。若最后一个项目使合同金额超过350万元,超过的部分仍予以支付。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必须及时保质保量完成招标人下达的施工任务,如承包人未能达到要求,招标人有权随时增补施工班组或终止承包合同,并参照本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中有关罚款规定要求承包人赔偿相应损失、追究承包人责任。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承包人如不能在招标工期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的,每逾期一天,应按5000元向发包人缴纳逾期竣工违约金。三、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维护改造期间单个项目工程合同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价×(1-下浮率),工程下浮率为12%。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按当期的莆田信息价)。五、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证书编号:。身份证号:。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签章)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地址:地址:邮政编码: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说明:通用合同条款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中的“通用合同条款”。如本文与原文不一致的,以原文内容为准。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其附录、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工程量清单、发包人的工程预算价、以及监理人发布经发包人确认的变更指示、工程现场签证、工程会议纪要及备忘录等。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施工的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本合同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1.1.3.10临时占地包括:本合同工程规划红线范围内。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7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财建〔2004〕369号)以及国家、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政府现行的法律、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基本建设的规定。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省、市行政部门颁发的现行有关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部门规章,有出入的则较严格的为准。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以设计图纸为准。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4)招标文件;(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或控制价;(10)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现场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包括维修、养护和管理发包人提供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相应费用。且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无条件提供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执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按招标文件执行。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一接到排水维护改造任务后立即移交。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1)承包人编制的竣工结算报告;(2)本合同及合同的各项组成文件;(3)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4)承包人的劳保核定卡;(5)图纸会审纪要;(6)开、竣工报告及工期延期联系单;(7)竣工验收记录;(8)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各项组成文件;(9)地质勘察报告;(10)施工图纸(由发包人提供)和竣工图纸;(11)经发包人或监理人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12)设计变更单(由发包人提供)、技术核定单、工程联系单;(13)现场签证单;(1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5)与工程结算有关的发包方通知、指令、会议纪要、往来函件、工程洽商记录等文件;(16)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工程资料;(17)其他材料以发包人书面通知要求为准。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肆套。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后28天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以书面形式提交。(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施工现场附近和过往群众的安全与方便,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周边路口,施工主要出入道路设置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及工地现场(含有关人员和附近过往群众进入现场)安全责任概由承包人全部负责。2)承包人必须为电力、自来水、燃气、通信线路等施工提供方便并做好配合工作,产生的配合费由承包人承担。3)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劳动保障部和建设部劳社部[2004]22号《关于印发〈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如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发包人将不予支付工程款,并没收履约保证金。4)承包人应负责已完工部分工程的保护工作;应做好防雷电、防火等的安全防护工作;承担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治安、环境卫生、计生、外来人员暂住手续等管理工作和相关费用;若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全部负责。5)承包人应负责施工人员调配保障工作,如遇到上级指令性要求、特殊情况、紧急任务时,承包人应无条件增加现场施工人员,保证施工任务紧急处理的要求,因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处以3万元罚款,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监理人或相关行政部门检查时,若发现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施工员不在岗且不能说明合理理由、或经通知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达到现场的,发包人将对承包人给予项目经理每人次5000元、技术负责人每人次3000元、其他人员每人次1000元罚款。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3.2.2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等相关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暂停施工,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承包人承担。经监理人、发包人同意,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包括死亡、犯罪、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执行资格)以外,中标人变更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以及技术人员、专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因不能胜任被监理人或发包人要求更换的,承包人必须派出岗位证书、专业水平和经验能力均符合规定要求的接替人员。派出的接替人员的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等级、职称证书等级应不低于被接替人员的证书等级,其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应得到监理人和发包人的考核认可。同时,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更换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10000元违约金;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5000元违约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暂停施工,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同时,发包人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乃至解除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3.3.2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可通知暂停施工,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承包人承担。3.3.3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应提前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且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同等资质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本项目违约责任的费用及罚款均以现金转账方式缴纳,承包人拒不缴纳的,发包人有权暂缓拨付工程进度款,并直接从工程费中扣除,且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相关标准、规范认定。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负责对已完成工程的成品在竣工交付前的保护,并承担费用;若发包人要求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发包人应承担相应的费用。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中标人在签定施工合同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35万元。履约保证金应采用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函的方式提交,投标人以现金转账以外的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予支付工程预付款),具体遵照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执行。退还履约保证金:以现金转账方式交纳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年度最后一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中标人完成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项目并通过竣(交)工质量验收后,凭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申请返回履约保证金,招标人收到返回履约保证金申请函后退还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没有完成或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采用保函的,有效期必须延续到工程(年度最后一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止。若保函时效没有达到上述规定,必须补足时效。否则,发包人将不支付工程进度款。若履约保证金采用保函的,保函须履行以下条款:①在有效期内,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如期顺利施工的;或因乙方违反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的义务及相关部门文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担保人在7天内无条件立即支付全额担保金。②(如保函等有效期为具体日期的)过期:保函等有效期截止前一个月,乙方需提供等额等内容的新的保函等,如若乙方未提供新的保函等,甲方将暂停支付一切工程款项,同时甲方将发函担保单位要求支付全额担保金,待担保金额支付给甲方后,甲方恢复一切工程款项支付。③乙方提供的保函等需有此条内容:在本保函等有效期内,发包人有权发函担保单位,担保单位收到发包人的书面通知后,7天内无条件全额支付担保金。④因政策性、征地拆迁等原因,造成项目工期拖延的,乙方需无条件出具延期保函。⑤若保函无法履行履约保函约定的条款的,承包人需在2日内以现金转账形式向甲方提交全额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责任。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监理合同约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约定。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按监理合同约定。4.2监理人员(具体以监理单位书面通知为准)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按监理合同约定。(2)按监理合同约定。(3)按监理合同约定。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关于工奖项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时未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则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验收部门的要求整改,使其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未能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的,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质量违约赔偿金的金额为合同价款的5%,由发包人直接从工程款中扣抵。承包人并应负责按招标人要求无偿进行返工整改,直至工程质量符合要求。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执行通用条款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执行通用条款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必须按福建省、莆田市有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确保达标。若承包人未按有关规定实施文明施工措施,致使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检查不能达标的,发包人有权扣除施工合同价款中所计取的全部文明施工措施费,并且发包人有权另行选择施工单位实施,其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在施工中应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承担有关费用。若发生安全事故,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全额赔偿,若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全额赔偿,本项目发生安全事故或重大伤亡事故与发包人无关,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过程中,承包人负责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工地现场(含有关人员和附近来往群众进入现场)安全工作,并及时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若在施工现场及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均由承包人全部承担,发包人概不负责。。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管理规章,采用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放整齐。工程所在地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其要求执行。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有其他要求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与工程进度款同时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一年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若承包人不能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施工的,每延误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5000元作为逾期竣工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不可抗力烈度7度以上的地震;(2)8级以上(不含8级)台风、日雨水量60cm以上暴雨、按气象、地震部门公布为准;(3)县市级以上政府公告不允许施工的日期。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承包人未按招标规定使用材料的,除应立即退场整改和承担相应责任外,还应按每批次罚款伍万元人民币,由发包人从承包人工程款中直接扣抵。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根据相关规定。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1)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在开工前由承包人自行接通至施工现场范围内,立户费由发包人承担并予以配合办理,使用过程中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施工现场以外部分和立户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场内临时接入点发包人配合协调,承包人承担接入费用;如需临时装设水表、管道、自备发电机等,其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根据相关规定配备。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根据相关规定配备。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具体约定以监理人指示为准。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发包人对工程、材料设备的品牌、规格、等级等进行变更的,也属于变更内容。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1、地质变化、非承包人原因的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2、增减工程量的单价确定(1)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增加,其增加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发包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2)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发生工程量减少,其减少部分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发包人工程预算价中的相应项目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3)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及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不在工程量清单内的项目综合单价=按本项规定计算的综合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4)若定额缺项的,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单价,经发包人会同工程预(决)算审核单位审核确定。定额缺项单价(或议价)=经双方确认的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提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进行咨询或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5)中标价降幅系数=(工程预算价-中标价)/工程预算价×100%。3、材料(设备)变更的价格确定(1)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已有的,根据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2)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属发包人材料价格明细表中没有的,其价格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介公布的建设工程施工期间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使用的材料(设备)价格=信息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3)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其价格按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与中标价降幅系数的乘积计算。拟变更不用的材料(设备)价格=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格明细表所列的材料(设备)单价×(1-中标价降幅系数)(4)上述发布媒介没有公布的材料(设备)单价,按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三家共同询价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和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后的价格乘以中标价降幅系数计算。10.4.2变更管理1、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设计变更:(1)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项目建设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2)因资源、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考古及调查、勘察等情况有重大变化,需要调整建设方案的;(3)原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4)有关部门检查、领导调研视察、各级政府文件或纪要等作出要求的。2、确需设计变更的,由发包人提出设计变更书面申请,按莆政综〔2020〕47号、莆建综〔2020〕49号文件规定的权限向监管部门分类报批或备案。3、设计变更实行分级审批与备案制度:依据莆政综〔2020〕47号、莆建综〔2020〕49号文件规定,财政性投资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增加工程造价,具体如下:非小规模工程的:在合同价1%(含1%)或金额40万元(含40万元)以下的,发包人应当事先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达到合同价1-3%(含3%)或金额40-200万元(含200万元)的,发包人应当事先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审批;达到合同价3-10%(含10%)或金额200-800万元(含800万元)的,发包人应当事先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核,并由主管部门先行审核后提请工程领域招投标联席会议进行研究确认审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增加造价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价的10%。确因设计图纸存在缺陷或错误、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需设计变更累计增加造价超过合同价10%或金额800万元以上的,发包人应当事先报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核,并经工程领域招投标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由联席会议小组提请区政府研究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分拆或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设计变更审批。因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累计增加造价致编制结算价超工程概算的,发包人应报财政部门审核后报项目审批部门一次性调整概算。因甩项造成的造价变更应事先报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包人不得故意以甩项方式抵消累计造价、规避变更审批。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得实施;已经实施的,不予确认,其新增工程量和新增预算不得进入工程结算造价,并由监管部门追究相关单位和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责任。小规模工程:变更类别按累计增加造价在4万(含4万元)以下的,发包人应当事先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累计增加造价在4-40万元(含40万元),发包人应当事先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审批,不以比例控制.小规模工程变更类别累计超过40万元的;变更类别按累计增加合同价比例和金额共同确定,发包人应当事先报项目行政主管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及财政部门审核,并由主管部门提请工程领域招投标联席会议进行研究确认。变更后结算总价不得超过400万元。4、设计变更申请审批后,发包人应当及时开展设计变更的施工图设计和预算价编制工作,其中按有关规定应履行施工图审查的设计变更须经施工图审查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5、设计变更工程的勘察设计应当由项目的原勘察设计单位承担。6、设计变更工程的施工一般由承包人承担。若单次报批设计变更增加造价超过合同价10%或金额400万元以上的,发包人原则上将依据招标投标相关规定另行选择施工单位;确系与主体工程施工不可分割、需由承包人承包的,由承包人在设计变更经审批后由承包人施工。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按当期的莆田信息价。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不予调整。专用合同条款1.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按招标文件规定。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按招标文件规定。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设计施工图。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按专用条款11.1款计算方法执行。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无。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工程量。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日历月份为计量周期,上一月份的第26日至次月的第25日为一个计量周期。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根据现场签证。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根据现场签证。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单个项目支付(施工完成并竣工验收后支付)。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工程量以工程量预算清单及发包人现场代表签证为准,套用的信息价必须是当期莆田信息价最新的定额标准。工程发包价=工程预算价×(1-下浮率),工程下浮率为12%。(含相关规费及措施费用),工程类别及劳保按实际计取。单项工程施工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工程进度款按工程结算的80%进行支付。经造价部门审核后支付至工程造价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保修期满后扣除违约金(因质量问题返工费用)等后,余额全部退还。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的7天内完成移交。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未按时移交工程,承担相应的保管、成品保护、工程照管等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并承担给发包人带来的相应损失。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6竣工退场13.6.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的7天内退场。14.竣工结算14.1竣工付款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工程结算要求的内容。14.2竣工结算审核(1)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申请20天内。(2)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结算审核完成后20天内。(2)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4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结算审核完成后7天内。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完成结算工作后7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完成结算审核工作后7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2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单项工程竣工日期起计算,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15.3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在承包人每次结算审核后,申请的工程款中扣留3%(按单个项目进行扣留),作为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1)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详合同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15.4.3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执行通用条款。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本项目为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资金均由上级财政下拨,若因上级财政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造成工程款未能按时支付的,不作为违约情形。(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由发包人承担相关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3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招标文件实行。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非因承包单位原因造成的情形都视为不可抗力情形。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3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按规定投保工程工伤保险。18.3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按规定投保工程工伤保险。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18.7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20.争议解决20.3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4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委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21.1未细化规定的按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建设工程标后管理规定》的通知(莆政综【2020】47号)和莆田市人民政府及其授权的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21.2①预算金额小于10万元零星排水设施改造维护工程结算编制套用施工期内莆田市发布的信息价与定额,按实际完成并于两日内进行确认工程量,按单个项目施工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结算一次;根据实际实施的维护内容、规模,按实结算。②其他预算金额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单项工程预算编制套用当期的莆田信息价与定额,按照发包方提供的图纸进行预算编制并由招标人进行预算送审。21.3承担施工任务的中标企业不按照发包人维护改造计划安排进行维护改造,不服从调度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履行且不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21.4承担施工任务的中标企业在维护改造期间未按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开工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完工的,以及维护改造期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中标企业应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且有权终止合同。21.5承担施工任务的中标企业在维护改造期间工程质量未达到国家验收质量标准的未按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中标企业应承担所有整改费用,招标人不承担经济及法律责任且有权终止合同。21.6中标人必须按法律、法规和《莆田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等要求处置建筑垃圾,不得与不具备资质的渣土企业签订运输合同。”具体按莆发服[2013]59号文件规定执行。21.7如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应无条件配合业主单位增加抢修人员。21.8承包人工程量按单个项目进行结算,承包人如无法按月结必须在次季度内提供上季度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资料给发包人审核。逾期按500元/日处罚,最高不超过当期季度结算费用的20%。21.9承包企业在维护过程中必须接受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的管理、维护计划的安排及指令性任务。21.10承包企业必须承担中标区域内的抗旱、防汛、抗震抢险任务及其他应急维护任务,听从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或相关单位的指挥、调度。21.11承包企业必须接受城市建设的统一安排,若中标路段需要改造建设,则承包合同终止,双方按实际完成单项工程的工作量结算。21.12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若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投标人需无条件配备有限空间作业的相关设备,已包含在发包价中,不另行支付费用,具体如下:1.气体检测用品:便携式多参数气体检测报警仪、氧含量检测仪;2.呼吸防护用品: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毒面具、隔绝式紧急逃生呼吸器、长管呼吸器;3.坠落防护用品:如全身式安全带、安全绳、速差自控器、救援三脚架等;4.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鞋等;5.安全器具:移动式风机和风管、头灯或手电筒、对讲机、安全警示标志或安全告知牌;6.医疗器具:夹板、氧气、急救箱(包括消毒棉棒、口对口呼吸器、止血带、绷带剪刀、速冷冰袋等)、抢救担架;7.有限空间作业要求的其他设备等。21.13承包人应按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还应当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莆政办(2017)99号文件规定和《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18)8号文件规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否则业主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期间农民工上访及其他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承包人责任。21.14投标人在施工期间的水电及一切费用自行承担。21.15承包人施工作业时必须负责邻近建筑物和地上电力杆线及地下供水管线、缆线、路桥等设施的安全。若因承包人车辆过行或施工作业中对巡查维护工程的二次损坏或施工影响而致建筑物及其他管线等出现运行使用问题或损坏,承包人应承担建筑物及管线爆裂、损坏等抢修及断水、断电赔偿等所有的经济损失和责任。21.16土石方工程挖土方按三类土计、余土外运运距按3KM实行包干,余碴弃置场地由中标人自行解决。21.17工程量以招标人和承包人双方认可的工程竣工图纸(可由设计施工图和设计变更资料组成)、内业资料,以及双方现场代表的现场签证资料为准。21.18套用定额标准:《福建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FJYD-101-2017)、《福建省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FJYD-102-2017)、《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工程预算定额》(FJYD-103-2017)、《福建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FJYD-301-2017~FJYD-311-2017)、《福建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FJYD-401-2017~FJYD-409-2017)、《福建省园林绿化工程预算定额》(FJYD-501-2017)、《福建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等半成品配合》(2017版)及现行补充或调整文件(截止2019年02月25日以前);费用定额《福建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17版)及现行补充调整文件。21.19本合同其他规定详见附件3。附件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附件2:履约担保格式附件附件3:维护的内容和要求及考核标准附件1: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按<>规定执行。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按招标文件规定。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电话:电话: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附件2履约担保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鉴于莆田市城厢区水利投资有限公司(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担保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年月日附件3维护的内容和要求及考核标准1、维护要求:①、必须按照招标人下发的维护通知单进行维护;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的工期进行维护;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等有关作业安全防护要求进行施工;必须做好维护台账,并按月报送招标人;必须做好各项内业资料。②、自接到招标人(临时)下达维护通知起,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及时完成,未及时完成的,招标人有权扣除违约金1000元/次,从当期结算款项中扣除。2、维护流程:①招标人下发维护通知单;②承包人立即进行维护,维护完成后以联系单及签证单方式将维护内容及工程量报送监理及招标人;③招标人组织该项维护验收。3、维护的考核:维护费用按实际完成的维护工程量进行结算;承担维护任务的中标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下发的维护通知单进行维护任务,擅自施工及超范围施工的招标人不予以认定。4、其他规定(1)承担维护任务的中标单位在排水处理设施维护改造过程中必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管理,必须接受招标人维护计划的安排及指令性任务。(2)中标单位必须承担区域内的抗旱、防汛、抗震抢险任务及其他应急维护任务,听从招标人的指挥、调度。(3)中标单位必须接受城市建设的统一安排,若中标路段需要改造建设,则承包合同终止,双方按实际工作量结算。(4)单项工程预算金额不得超过100万元,如超过100万元的,按国家、省、市区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执行。(5)维护改造期间单项工程预算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要求中标单位须有相应的资质,如无相应资质的由招标人按国家、省、市区招投标法律、法规规定另行组织招标。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随机抽取法)投标文件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目录1.、投标承诺函(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三)、企业和人员的证书、证件复印件(四)、投标人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经理信息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单位章。1.1.1.(一)投标承诺函致:{招标人名称}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招标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按照《莆田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预算价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贵方的发包价人民币(大写)叁佰伍拾万元(RMB:¥3500000元)作为中标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和工程建设标准的要求承包本工程的施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2、我方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及有关附件。我方不存在资质和项目负责人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条件。3、我方的投标文件是真实和准确的,并保证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3.8款规定的任一情形,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4、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工期365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或市政施工合同价累计达到350万元,合同终止。若最后一个项目使合同金额超过350万元,超过的部分仍予以支付。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必须及时保质保量完成招标人下达的施工任务,如承包人未能达到要求,招标人有权随时增补施工班组或终止承包合同,并参照本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中有关罚款规定要求承包人赔偿相应损失、追究承包人责任。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5、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姓名)(注册编号)担任项目负责人。6、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第28条要求配备项目技术负责人等其他项目管理人员。7、若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拟派出的本合同工程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在施工期间到位。8、若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9、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10、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承诺函将构成约束双方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1、我方的投标文件是真实和准确的,若有弄虚作假的,愿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投标人名称:。地址:。姓名:身份证号码:。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单位章)日期:年月日注:本格式用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在岗员工(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撤销(招标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递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代理人姓名:性别:手机号码:单位:部门:职务:身份证号码: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2.委托代理人系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员工(以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注册证书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所署单位为准)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年月日注:1.要求提交的为本单位(企业)在岗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系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2.执业注册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上述格式用于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使用。(三)、企业及人员的证书、证件扫描件须附上:1、企业证书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2、拟派出项目经理的证书扫描件:1)项目经理须附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的扫描件。(若执业注册证书上中没有体现工作单位的,须提供该人员的投标截止日前连续三个月社保(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证明的扫描件)。2)上述人员的证书、证件均须在有效期内或经年检有效。3、投标人企业市政工程类季度信用评价得分查询网页版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补充的其他材料。4.、投标人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经理信息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上述人员的证书、证件、证明资料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排水处理设施维护改造工程涉及「招标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